在一些人的观念中,自由似乎是西方人的专利,更为准确地说,是西方资产阶级的专利。实际上,正如我们前面所指出的,资产阶级的自由、民主是有缺陷的,无产阶级所争取的自由民主,是对资产阶级民主的超越,是更为真实的自由。从这个意义上讲,自由不是资产阶级的专利。同时,从地域、国别的角度讲,自由也不是西方人的专利。自由一直为人类、为世界各国人民所珍爱。无论是古罗马反抗奴隶主残暴统治的斯巴达克奴隶起义,还是中国历朝历代反抗封建压迫的农民起义,无论是人类致力于生存环境的改善,还是人们致力于社会制度的变革,无论是近代资产阶级推翻封建君主专制的斗争,还是亚非拉民众争取民族独立自由的运动,无不是出于对自由的强烈渴望,无不展示着人类对自由的强烈追求。从这个角度讲,自由是不同地域、不同民族、不同国家的人的共同追求。
尽管中国人对自由的理解与西方人有所不同,但中国人历来对专制、暴政等自由的反面予以强烈反对,对独断专横、飞扬跋扈、不可一世的做法予以极力贬斥,对唯我独尊、刚愎自用、独断专行、颐指气使的行为予以严厉批判。中国人追求独立的、不徇流俗的独立人格,崇尚自在、自得、自适、自乐的悠然心境。在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产生了很多追求自由的动人故事。汉末叙事长诗《孔雀东南飞》,就热情歌颂了主人公刘兰芝、焦仲卿夫妇忠于爱情、反抗压迫的自由精神,寄托了人们对婚姻自由的热烈向往。中国近代民族资产阶级在反对封建专制制度的过程中也提出了追求自由的响亮口号,无论是邹容“竖独立之旗,撞自由之钟”的呐喊,还是孙中山“致力国民革命凡四十年,其目的在求中国之自由平等”的遗嘱,抑或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有宗教信仰自由,公民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住宅不受侵犯,公民享有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等等的规定,无不清楚地体现了这一点。可以说,自由是中华民族的精神诉求,自由的思想已经渗透到中华民族的性格之中,成为构成中华民族精神不可或缺的因素。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蕴含着自由思想的丰富内容、思想渊源和哲学基础。
在对自由的理解中,中国传统文化尤其是儒家文化,与西方观念特别是西方自由主义的理解有很大的不同。在西方自由主义的观念中,自由的主体通常指的是独立的个体,它强调个体相对于他人、国家、社会的独立性、不可侵犯性。因此,在自由主义的视野中,自我是自我规定、自我存在和自我发展的存在者。“个人被认为本质上是其自身及能力的所有权人,而他之拥有这些并不对社会有任何欠缺。个人并不被认为是一个道德的整体,也不被认为是一个更大社会的一部分,而是被视为他本身的一个拥有者。”
儒家从来不把自我看作超越于社会关系之外的存在,相反,它是处于社会情境中的。一个人出生于家庭中并成长为社会和国家的一员,而社会和国家又被看作一个扩展了的大家庭,由此,个人的身份是通过在家庭内的角色与关系教化得到实现,然后再扩展到更大的共同体之中,亦即《大学》所言的“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作为一个社会性的自我,每个人需要承担相应的社会角色,德行也就在践行君臣关系、父子关系、夫妇关系、兄弟关系、朋友关系等基本的人伦关系中体现出来。由此,德行就表现为个人能卓越地履行其特有的角色上。在社会关系性的存在中,一个人通过认识他在这个关系中的角色知道他是谁,并且借助这种认识,他也知道他应该做什么,以及他能够从其他的角色那里得到什么。如此一来,人的合适的功能概念就与一套社会角色的观念联系起来了,亦即儒家所言的“义”。 人生意义也就体现在对这一角色的忠实践履上。如此一来,自我进行选择,就不是一种任意的行为。每个人的行为实际上与他所继承下来的债务、遗产、合法期望和义务紧密关联在一起。只有获得这种关联性,这个人才能获得统一性。每个人的活动是在特定的历史传统中或社会脉络当中进行的,个人生命意义的建构与其生活的群体密不可分,而决不是完全自由选择的结果。正是基于这样的理解,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社稷利益、民族利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特别强调个人对家庭、国家和社会的责任和义务,主张先公后私,反对过分强调个人权利的观念,尤其反对自我中心、自私自利。
自古以来,中华民族就讲志向、重节操,始终坚守人格的力量。《论语》云:“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强大的外力可以改变统领三军的统帅,却无法改变一个普通人的志节。孔子的这段名言,以鲜明对照的句法和毅然决然的语气,表达了这样的信念:人格的力量是不可战胜的。而这种信念,又典型地代表着中国文化执着于道德理想的可贵传统。古往今来,这种理想人格的追求鼓舞着无数仁人志士对浑浊现实的奋勇抗争,激励着人们对美好理想的不懈追求。孟子所提出的“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大丈夫之标准,可谓独立人格的典范。孟子的一生始终践行大丈夫独立人格:面对至高无上的君王,他彰显出睥睨王者、踔厉风发的人格风范;面对外来压力,他秉承持志、尚志的人格品质;在人生道路上,他奉行“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的人格操守。
千百年来,中国历史上涌现出了千千万万具有独立人格、强烈社会责任感的仁人志士。“不为五斗米折腰”的陶渊明、不愿“摧眉折腰事权贵”的李白,无不彰显着进退有度、宠辱不惊的处世态度和卓然独立的大丈夫人格。这些仁人志士的高尚道德品质和永久的人格魅力,成为中华民族的精神典型,影响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
中国传统文化保持着微妙的张力。与儒家主张入世不同,道家认为,获得自由的方式不是入世,相反,是避开现实、忘却现实。在道家看来,现实生活是一种羁绊、桎梏,是不自由的。因此道家喜好隐遁,或隐身草莽,或遁迹山林,如此一来可以避免沾染人间的罪恶污秽。道家认为,防止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异化现象出现的最好方式是顺其自然。为此,老子鼓励人们找回自然原始的本心、顺应心灵的自然感召。老子主张“返璞归真”。“璞”,是一种自然之美,是未经加工的自然材料,保存了事物的本来面目,没有矫揉造作之意;“真”,是假的对立面,是人本来面貌的体现。“真”是与“善”、“美”联系在一起的,哪里有“真”,哪里就有“善”和“美”;反之,“假”是与“丑”、“恶”联系在一起的,哪里有“假”,哪里就有“丑”和“恶”。“返璞归真”,就是要消除一切矫揉造作,保持本真的状态,从而达到真善美的境界。
保持心灵的洒脱,是道家的主张。庄子期望一种“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的精神境界,安时处顺,逍遥无待。庄子告诉人们,人只有消除功、名、利、禄、权、势、尊、位的束缚,才能回复自然的“本性”,获得人格的独立和精神上的自由。为此,庄子呈现给人们一种逍遥的情景:在无限的宇宙中自由翱翔,以“万物齐一”的眼光俯视大地,实现心灵的超越。以老庄为代表的道家思想,其所主张的“道法自然”、“返璞归真”、“不为物所役,不为物所累”的思想,深深地影响着中国人的精神世界,对现代人的安身立命有着很强的启示意义。
当然,在肯定中国传统文化中包含着自由的因素和自由的精神的同时,也需要清楚地认识到传统文化中的糟粕。“由于缺乏外在制度法规等的保障,传统心性自由思想在其现实性上,发生了某些变异,产生了一些负面效应。这种心性自由或者变异为自我作践的‘心奴’,或者变异为随波逐流的‘任性’,或者变异为玩世不恭的‘放纵’。” 中国传统文化的双重性表明,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今天,我们应该以科学的态度对待传统文化。中华传统文化是我们民族的“根”和“魂”,它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层的精神追求,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志,为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提供了丰厚滋养。历经沧桑而积淀传承下来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超越时代局限、反映文明永恒性的价值特征,与整个民族乃至整个人类的共同利益和福祉相契合,并对社会的发展产生深刻的影响,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根基。我们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方法,采取马克思主义的态度,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有鉴别地加以对待,有扬弃地加以继承,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对待中华传统文化应该秉承这样的态度,对待中华传统文化中蕴含着的自由思想和自由精神,也应该秉承这样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