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增值税自身的优点,从其诞生后就很快风靡全球,截至目前已有170多个国家采用。从理论上说,理想状态的增值税相当于消费税。而在现实经济中,增值税并不是理想状态的增值税。为了提高效率,发展中国家在扩大增值税的征收范围。然而,对于增值税的最优结构,文献则没有统一的结论。
增值税征收范围的改革与调整是所有征收增值税的国家都面临的挑战[Ebrill et al.(2001)]。发达国家的主要问题包括是否需要以及如何将金融业纳入增值税体系,是否可以取消对食品、医疗和教育的免征,是否应当用零税率代替免征等等。而发展中国家的主要问题是如何将增值税的征收范围扩大到更多的服务行业,以扩大税基,并降低增值税体系的割裂和扭曲。下面分析在各国的增值税改革研究中,一些学者运用可计算一般均衡(CGE)模型进行的分析。
在对比增值税改革的福利效应时,Emini(2000)运用可计算一般均衡(CGE)模型,并以喀麦隆为例,分析了实施增值税后福利变化的短期效应和长期效应之间的差异。他发现:如果假定短期内只有劳动力可以在生产部门之间流动,而劳动力和资本在长期都可以流动,即使有缺陷的增值税制度可以在短期内改进福利,但从长期来看,它也有促使福利降低的倾向;相反,如果实行理论上纯粹的增值税制度(pure VAT),转型期内短期增加的福利会在长期增加得更多。同样地,即使福利在转型期内短期恶化,但从长期来看,这种福利恶化的情况将趋于消失或变为福利改进。因此,为了可持续地改进福利,应该鼓励逐步推行纯粹的增值税制度。Giesecke and Tran(2009)构建了一个包含133个部门的动态CGE模型,用于模拟越南统一税率增值税和废除免征的影响。他们的研究表明,2005年越南的增值税只有62.6%是从最终消费获得,而29.4%和8%的税负分别落在了中间投入和投资上。模拟结果显示,废除免税并实行统一税率会使社会福利(真实的私人消费)增加约1%,其中三分之一来自废除免税和统一税率带来的效率改进,主要是促进了资本积累,还有三分之二来自税收管理和遵从成本的下降,但累退性却在增加。Bye,Strm and Àvisland(2012)运用可计算一般均衡(CGE)模型,并以挪威为例,比较了在小型开放经济中三种增值税征税范围下的福利状况。他们发现,将增值税征税范围不完全地扩大到更多的服务业时,其福利状况要次于只对商品征税的非统一的增值税制度。但是,在采用普遍和统一的增值税制度时,福利状况要优于上述两种非统一的增值税制度,即优于只对商品征税和对商品以及部分服务征税的增值税制度。原因在于,不同增值税征收范围下获得的效率对福利状况有重要的影响作用,将增值税制度不完全地扩大到服务业,将引起效率损失和福利状况恶化。另外,征收普遍和统一的增值税制度降低了只对商品征收增值税时引起的国内市场和出口的效率损失。
在研究中国税制改革的CGE模型中,Toh and L i n(2005)构造了一个中国税收CGE静态模型,评估1994年税制改革的影响;同时,他们还在税收中性的假设下模拟了增值税扩展到所有部门和增值税转为消费型增值税这两个替代性的政策方案。这两项改革的税收中性税率分别为10%和16%。增值税扩围改革会提高整体的社会福利,转型改革有助于提高国民经济总值,但会提高消费者价格,从而降低家庭的福利。国内研究者[郑玉歆等(2002)]发现,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在短期内对宏观经济几乎没有影响。如果只是在个别部门进行试点,改革的效应更是微乎其微。陈烨等(2010)表明,增值税转型对于实际GDP的刺激非常有限,却可能造成大量新增失业。但是,如果将原生产型增值税税率向下普调2%,将会增加就业以及更大程度地刺激整体经济和提高居民福利水平。
一个理想的VAT系统将对国内销售采取单一的税率,对出口采取零税率,没有豁免[Tait(1988)],因而将对整个经济体系造成最少的扭曲和遵从成本。消费型增值税等于消费税,对最终消费者征收的税率等于法定税率。在早期的CGE模型中,VAT是按照消费税在模型中进行计算的[Ballard and Shoven(1987)]。对于生产型增值税,陈烨等(2010)设置了一个凯恩斯宏观闭合的CGE模型,模拟了增值税转型对于宏观经济与就业的政策效应,但把增值税的税基设定为增加值。上述CGE模型对增值税的设置与现实的增值税运用存在偏差,都未考虑营改增涉及中间投入所使用的服务,因而在模拟增值税的政策效应时可能有所偏差。
国内文献存在的问题包括:①未使用最新的数据;②早期的CGE模型设置存在与中国增值税现行税制不符的地方,如未充分考虑中间投入的抵扣等因素。本项目的研究将弥补上述不足。这将大大提高增值税税改模拟的真实性,使CGE模型更准确地模拟当前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的实际政策效应;③未对中国增值税扩围改革现有试点的可能路径和长期目标进行政策模拟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