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纪美国诗人爱默生曾经把诗人定义为“全人类的代言人”,因为诗人体现了完整的人格,拥有人类共同的财富(commonwealth),而不仅仅是他个人的财富。惠特曼在《草叶集》的序中声称,“美国就是最伟大的诗篇”
。后来的美国诗人罗伯特·弗罗斯特也说,“诗人是为天下万事万物代言的人”(a poet for all sorts and kinds)。爱默生、惠特曼和弗罗斯特的所谓诗人概念都包括了“共同的财富”。不过,commonwealth作为一个单词,在英文中还有另一种解释,它隐含着民族、国家共同体的意思,这个词的第二层意思(共同体)在惠特曼的诗歌中频频出现,惠特曼诗歌最大的特点就是在诗歌中创造独立统一体的空间,通过诗歌创作弘扬个体和集体都能够认同的民族意识形态。惠特曼把诗歌视为民族身份最重要的表现形式,他始终关注个体的独特性与集体身份之间的张力,这恰恰是美国民族身份最为核心的部分,这种张力渗透在创作与欣赏的过程中,而创作和欣赏并不是相互分离的两个过程。在惠特曼看来,诗歌的阅读与诗歌的创作是同步的。这样一来,所有参与诗歌创作和欣赏过程的人被连接为一体,成为一个共同体的一部分。在诗歌阅读的过程中,读者同样要经历和体验诗人内心深处感受到的个体与集体在民族国家建构过程中的巨大张力。这就是惠特曼诗歌的政治性。他把民族国家呈现为读者和作者的“想象的共同体”,从而兑现了诗歌的政治承诺,也使得他的民族诗学具有强大的感染力。
应该说,惠特曼在让诗歌成为民族国家叙事的政治空间方面比任何一位美国诗人都走得更远。他希望在诗歌的空间里建构一个民族统一体的身份的同时,又要兼顾读者的个体存在,而二者之间的张力构成了美国民主文化的核心。统一的民族身份概念与作为个人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相互抵触的。正因如此,惠特曼面临的是一项无比艰巨的任务,他最终也没有实现二者的融合。当我们考察惠特曼的诗歌创作与政治理想之间的关系时,我们会探究诗人失败的原因,同时看到惠特曼本人的努力如何为后来者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这方面,弗罗斯特可以说是继承了惠特曼的遗产,试图将自由的理念与民族国家建构所需要的统一性和同一性需求之间搭建一座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