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哲学要在哲学各学科建设中发挥它的领航作用,关键在于它自身的发展,只有以创造性态度对待马克思主义哲学,才能令人信服地起到这种作用。任何行政手段或政治指令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
的确,我们马克思哲学研究工作处于一种十分矛盾的境地。我们的党非常重视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的指导思想问题。江泽民对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性一讲再讲,对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问题一再强调。可在实际哲学教学和哲学研究中,马克思哲学边缘化倾向在我看来是无可讳言的。原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但最重要的还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工作者自身。我们要正确处理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二级学科和它作为指导思想地位这两者的关系。既要看到在中国繁荣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各个二级学科的共同任务,又要看到专业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工作者所承担的特殊使命。
应该说,20多年前开展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大讨论,无论在我国的政治生活还是理论生活中都是具有决定性意义的伟大转折。在社会发展速度上,由于改革开放而获得举世瞩目的成就;在理论上开始了第二次飞跃,形成了邓小平理论。在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又开拓了马克思主义发展的新境界,形成“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论体系。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工作也出现了活跃的局面。解放思想和创造性原则,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注入了生机。我们的老一代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工作者焕发青春,中青年学者人才辈出。虽然如此,我还是要说,至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状况并不令人满意。我们专业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工作者不少人自觉不自觉地也尽量在研究中回避现实问题,不注意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的研究,形成“马不研马”的怪现象。这等于自动放弃自己学科应当承当的任务。
我们应该扭转这个局面。当前,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工作者面临的一个重大任务,是要加强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理论的研究。这种研究应该是坚持和发展的统一。离开了坚持,就会从根本上动摇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础,使它陷入混乱;离开了发展,年年重复一本经,使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的研究原地踏步,“有同于无”。
从整个马克思主义体系来说,哲学在马克思主义中的地位和作用,它的时效性同经济学说、社会主义学说相比,有其特点。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学说和社会主义学说,随着资本主义进入晚期特别是社会主义国家进入建设时期,关于资本主义和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学说中的某些论断有些可能过时。因此马克思主义理论工作者当前面临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在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研究中,真正区分什么是必须坚持的普遍原理,什么是应该结合实际加以发展的原理,什么是我们错误的理解和附加。
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来说,似乎不存在什么应该坚持、什么应该摒弃的问题,因为至今坚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仍然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首要和基本之点。其实,如何对待马克思主义的总体精神,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同样是适用的。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中同样会存在错误理解和附加问题,存在需要澄清的问题,特别是存在结合新的实际创造性发展的问题。因而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和阐述同马克思主义其他组成部分一样,要与时俱进,要发展,要有创造性。
但是,这种发展的立脚点必须找准。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实际上存在着关系到马克思主义哲学命运的根本性问题。有些似乎是老问题,如在西方有的学者曾片面强调马克思和恩格斯哲学思想的区别,制造马克思哲学思想与恩格斯哲学思想的对立,认为我们现在的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是恩格斯主义,是由恩格斯—列宁—斯大林—毛泽东一脉相承的。按照这种观点,中国共产党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从来就是错误的,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哲学是对马克思自己的哲学的背离,这种观点,在我们的报刊上不时能见到,其影响不容忽视。当然也存在另一种倾向,即把苏联教科书中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解读视为经典,拒斥任何根据长期被遗忘被忽视的马克思哲学思想的研究来纠正我们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错误理解。这两种倾向都是不对的。
我们可以实践问题为例,这是当前国内外哲学领域争论最为热烈的问题。这个问题处理好,可以发展和推进马克思主义哲学,变为创造性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成长点;可弄不好,可以成为颠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杀手锏”。
我一直认为,以实践重要性为理由拒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不能成立的。除非论者能令人信服地指出所谓传统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内在地具有抗拒“实践”作用的本性,也就是说,在原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框架内不可能容纳对实践问题认识的新发展。的确,在原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体系中,实践放在认识论领域中,这既有列宁着重从认识论角度反对马赫主义的需要,又有时代条件的局限。随着理论家们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深入,随着当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实践在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各个领域中,包括本体论、认识论、历史观、价值观中,日益显示它的重要性,从而要求突破原来对实践作用限制在认识论中的狭义解释,这完全正当,是马克思哲学思想研究的深入和发展。与实践问题的同时,主体性问题、人的问题都得到新阐发并取得新的进展。这对于丰富我们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是非常重要的。
可对实践功能的多方阐发,不能成为推翻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根据。因为实践的本体论功能并没有也不可能推翻世界客观性,实践是改造世界而不是从虚无中创造世界。马克思和恩格斯在他们合著的《神圣家族》中说:“人并没有创造物质本身。甚至人创造物质的这种或那种生产能力,也只是在物质本身预先存在的条件下才能进行。” 即使在有些理论家最爱援引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也找不到否定世界客观性的证明。在《手稿》中马克思强调:“没有 自然界 ,没有 感性的外部世界 ,工人就什么也不能创造。它是工人用来实现自己的劳动、在其中展开劳动活动、由其中生产出和借以生产出自己的产品的材料。” 马克思虽然强调人的本质对象化,但从没有否定对象存在的客观性,强调没有对象的存在物是非存在物。他说:“一个存在物如果在自身之外没有自己的自然界,就不是 自然 存在物,就不能参加自然界的生活。一个存在物如果在自身之外没有对象,就不是对象性的存在物。” 马克思在谈到人的感觉和激情时,也强调人的主观情感包含的客观意义。他说,“如果人的 感觉 、激情等等不仅是在[狭隘]意义上的人类学的规定,而且是真正 本体论的 本质(自然)肯定” ,这是对人依存的物质世界客观性的肯定。
有的理论家往往爱援引马克思说的“被抽象地孤立地理解的、被固定为与人分离的自然界,对人说来也是无”,来证明马克思否定尚未进入实践的世界的存在的客观性,否定马克思承认世界物质统一性的论断。客气点说,这是误读甚至应归入曲解范围。因为马克思这段话,恰好是批评黑格尔的“自然哲学”,批评绝对唯心主义把自然界变为纯逻辑范畴,即变为与人相脱离的在纯思维范围内自我演化的精神精灵,这种自然界对人来说,当然是无。所以马克思批评黑格尔是“抽象地直观自然界”,说“正像自然界曾经被思维者禁锢在他的绝对观念、思想物这种对他本身说来也是隐秘的和不可思议的形式中一样,现在,当他把自然界从自身释放出去时,他实际上从自身释放出去的只是这个 抽象的自然界 ,只是自然界的 思想物 ”。因此,“对他说来整个自然界不过是在感性的、外在的形式下重复逻辑的抽象而已” 。我之所以不厌其烦地引证,就为了纠正现在流行的借用马克思对黑格尔批评的话变为马克思自己的正面主张,为否定实践之外世界的客观实在性作论证。事实上,如果实践之外的世界是无,依此类推,在人之前世界是无;在人的实践尚未进入的世界也是无,人类的唯一现实世界就是眼前人生活着的世界。可是如果没有自然界通过人的实践从自在世界向自为世界转化,没有从非对象性变为人的对象,人的感性世界、人类化的世界或自然界的人化,何以出现?何以可能?否定世界的客观物质性和无限性,否定人类在任何时候的实践和认识都只是无限世界的一小部分,永远有个客观的尚未实践和认识的世界在人的视域之外,就是堵塞人类实践和认识进一步发展的任何可能性。这可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实践唯物主义,而是以实践为名的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因为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那段关于实践的唯物主义的著名论述的本义,是强调“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并改变现存的事物”,并没有人们附加的“实践之外世界是无”的观点。
或许有人会反驳说,谈论实践和认识范围之外的存在不是神秘主义吗?这样提出问题,说明根本不懂哲学和具体科学、哲学世界观和科学知识的区别。关于对象的任何科学知识,都必须在对象被认识之后才可能产生。因此在实践范围外,存在着什么样的具体的东西是不可能知道的。正因为这样,恩格斯说实践范围外的存在是个悬而未决的问题。实践范围外不存在科学认识。可是关于世界本性的哲学不同。它不是探求实践范围外的具体存在是什么,而是探求统一世界的本质是什么。科学知识是关于具体存在的具体知识,不可能在实践范围外谈论科学知识,可是关于人的实践范围外是否仍然是物质世界?是否存在上帝、神和彼岸世界?这是可以知道,必须知道的,是可以回答,也必须回答的。这就是辩证唯物主义之所以是彻底唯物主义的关键所在,是世界物质统一性的重要性意义所在。在实践范围之外的世界仍然是物质世界,是物质世界的一部分。这部分世界的具体存在尚不知道,但它终究会一部分一部分进入实践领域,为人们所把握,这就是科学认识的发展过程,是人类具体科学知识由不知到知,由知之甚少到不断深化和扩充的过程。从哲学上说,这就是从自在之物转化为我之物,是对世界物质统一性的哲学和自然科学的证明过程。这个过程是永远不会完结,因为世界永远在不断地进入人类实践和认识领域。
既然尚未进入实践和认识领域,何以知道它一定是物质世界,而不可能是神的世界,是精神世界,或者亡灵的世界?难道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实践范围外的世界物质性观点不也是一种信仰?不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不是建立在信仰基础上,在人类认识范围外世界物质性观点,是由人类的实践和科学证明的。因为人类实践和科学的发展,每时每刻都是为人类提供关于未知世界的新的证明,证明任何暂时未进入人类认识领域的世界仍然是物质世界。这种证明同时就是对实践范围外的彼岸世界、鬼神世界、上帝世界的驳斥。
关于世界的客观性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一爪落网,全身被获。如果不能处理世界的物质客观性和人类实践的关系,坚持实践范围外的世界就是无,从这个错误的前提出发,一切有关认识论、历史观、价值论的问题都会陷于混乱。例如,在认识领域中反对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主张物质与意识混合论,认为在人的实践中,人的意识与对象始终是胶着在一起的;反对唯物主义反映论,认为人在实践中只能是对对象在认识中的选择和重构;反对存在社会发展规律,认为既然社会生活本质是实践的,那只有选择没有规律。所有这些错误都是把具有一定真理性的论断推向极端,原因就是把实践范围外的世界是无当作整个哲学的前提和出发点。
我之所以一直反驳实践范围外世界是无的观点,反对对马克思观点的附加,就是因为这种以反对旧唯物主义为名的观点,有可能直接通向唯心主义和历史唯心主义,并为宗教信仰主义洞开大门。我一直申明并不反对使用实践唯物主义来命名马克思主义哲学,因为马克思和恩格斯自己对自己的哲学使用过多种称呼。关键是基本观点,而不是名称。
马克思主义哲学应该发展,但应该是在马克思主义基础上的发展,即在坚持对世界对人类社会的辩证唯物主义观点基础上前进。任何一个真正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工作者都必须高度重视并重新认识实践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地位和作用,但任何一个马克思主义哲学工作者都不会同意以重视实践为名推翻辩证唯物主义基本原则,把世界物质性和世界物质统一性的观点,把物质与意识区别与联系的观点,把规律性观点,把承认真理客观性观点,统统称为还原主义、本质主义予以摒弃,这不可能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发展。我们应该沿着马克思主义开辟的科学世界观的道路前进,正确理解实践的辩证的和唯物主义的本性,只能在唯物辩证地理解人的实践活动与客观世界关系的基础上阐述实践的多种功能。我们应该理直气壮,不要为一些新的名词术语所吓倒,不要怕别人说思想保守、僵化。列宁说得对,沿着马克思的理论的道路前进,我们将越来越接近真理(但绝不会穷尽它),而沿着任何其他的道路前进,除了混乱和谬误之外,我们什么也得不到。
我们要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则,这并不意味我们要坚持苏联哲学教科书中过时的观点和错误,更不是面对已有的基本原理袖着双手无所作为。不是的!我们要以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和治学态度对待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础理论的研究。我们应该吸收改革开放以来对哲学研究的新成果,即使在不同意见的争论中同样有许多值得吸取和进一步研究的观点。真理是在碰撞中才能发光的燧石。
在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理论研究中,我以为以下三点应予以特别关注:
第一,我们要继续研究马克思、恩格斯和其他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著作,对我们所说的基本原理,有一个全面、正确的理解,并且发掘新的思想。因为,马克思、恩格斯或者其他经典作家都是在自己的时代条件下论述问题,都会有所侧重。例如,马克思恩格斯创立历史唯物主义时,着重反对历史唯心主义,因而他们着重探讨社会发展的客观方面,物质资料生产方式的决定作用,社会发展规律的客观性,等等,而对社会发展的主体方面,人的行为选择性方面强调不够。这一点,他们自己都承认,这是由历史条件和历史使命决定的局限性。我们的哲学教科书,如果仍然重复马克思和恩格斯自己都承认的某一时期的论述的局限性,只能是教条主义,往往容易通向机械论或宿命论。因此,我们必须全面研究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著作,发掘马克思和恩格斯著作的思想,正确而全面理解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哲学思想。
第二,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我们不能停留在当前这种对许多重要原理概念不清晰、说理不透彻的状况。马克思和恩格斯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创立者,他们的历史使命,是从根本原则上确立他们的基本观点,这些观点具有规律性,因而具有概括性和原则性,而不是论证性。如果允许打譬喻的话,马克思和恩格斯绘制的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则的蓝图,而把详细的论证和运用留给后人。其实每个划时代理论的创造者无不如此,他们是奠基者,他们的历史使命是开辟新的道路和新的境界,是方向性的,而不是细节性的。可是对后继者来说,就不能停留于此和满足于此。例如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对人类社会基本规律作了高度概括,但如何论证,如何展开,如何以事实证明,这是留给马克思主义理论工作者的巨大的理论任务。就拿我们哲学中最重要最基本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理论来说,就有结合实际加深研究的必要。其他在马克思主义的本体论、认识论、历史观、价值观方面,都有许多需要深入研究的问题。例如马克思主张反映论,但从没有反对人的选择和人在思想中对对象重建的必要性。当马克思说,人的意识是被移入人们头脑并被改造过的物质时,就把马克思的辩证唯物主义的能动的反映论与机械反映论区别开来。客观世界如何被移入人们的头脑以及人在头脑中如何改造它,这是至今仍在研究中的问题。要深入研究这个问题,必须充分吸取脑科学的成就,吸取当代心理学特别是实验心理学研究的新成果。其实,从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角度说,我们需要研究的问题很多。这里既包括对已知原理的正确阐述和错误理解的澄清,也包括对过去未注意或没有理解的新的思想的发掘。
第三,更重要的是要以实事求是、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结合新的实际来创造性地阐述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以我们正在做的现实问题为中心,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问题上狠下功夫。如果我们能够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的问题上升到哲学理论,写出一些有特色有分量的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的论文或专著,而不是年复一年重复教科书的基本原理,我们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在整个哲学学科中的地位就会改观。
在当代,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理论的研究,不仅要关注我们正在进行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而且应该具有世界性眼光,充分考虑到当代世界的变化、当代科学技术的新发展以及国外哲学和西方马克思主义研究的状况和提出的新问题,进一步向前推进我们现有的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的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当代价值及其当代发展是一篇大文章,它需要所有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工作者的共同努力。
以上三个方面是相互联系的,因为第一、第二点,都不是脱离现实的死抠经典著作或纯思辨的研究,都必须与第三点结合,即立足现实,以与时俱进的治学态度研究基本原理和重新学习经典著作。而第三点,必须与前两点相结合,才不会把与时俱进变为此一时彼一时,而是有理论深度和理论力度。
而且以上三个方面存在的一个共同点,就是理论创新问题。不能认为对经典著作的重读或新的思想发掘,只是涉及坚持的问题,只是阐明他们原来是如何说的,只有运用才有创新的问题。这种看法不全面。实际上无论是对原著的重读、对新思想的发掘,对各种错误理解和附加的剔除,都有个立足当代、结合实际的问题。只有把理解、重读、发掘放在运用过程中才不致陷入烦琐哲学的考据和无味的争论。因此,理论创新问题同样是我们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研究必须面对的问题,也是极为困难的问题。
马克思主义能不能创新?什么算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创新?这是一个有待深入研究的问题。我们不能离开马克思主义哲学特点来谈论哲学创新。应该说,技术创新、科学创新、马克思主义哲学创新各有特点。
对一个国家来说,技术创新并非都是始于原创性。因为技术特点是工具性的,它的根本目的是应用,可以在引进和仿造基础上进行创新。从生产力发展的角度说,一个国家的某种技术或工具从无到有,就具有创新价值。例如,旧中国自己不会造飞机,新中国成立后自己能造,这就是我们在飞机工业方面的创新。原子弹首先是在美国、后来在苏联制造成功的,我们依靠自己的力量制造出原子弹,这是国防工业方面的创新。一种工业产品、一种技术,即使是别国首先创造,但我们同样可以采取拿来主义。对于别国的先进技术和工具,我们并不片面强调原创,而是在引进先进技术和工具基础上改进。计算机和网络的发明和运用首先在西方兴起,但这并不妨碍我们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来实现工业化的新道路。当然,在技术和工具方面,如果是我们自己首先创造和发明,更具有创新价值。但技术创新并不拒绝模仿和引进。拒绝先进技术的引进,永远难以创新。
从科学原理来说,它就不同于生产技术和工具。科学原理,无论是自然科学还是社会科学,它不能仿造,不能以引进代替原创。科学原理的创新,只能是首创或称原创性。例如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只能属于爱因斯坦,另一个人重复不算创新,除非是在不同地区同时发现同一原理。牛顿的力学如万有引力的创新只能属于牛顿。所有自然科学的发现,公理公式的提出都属于某个人的创新。当然,自然科学的创新也是后人站在前人的肩膀上实现的,它同样存在继承性和人类知识的积累,但就它的内容来看,是新的规律的发现者,新公式的表述者,是真正创立新原理的第一人。
哲学创新不同,它不能简单以首创为标准。因为没有一个哲学家的新的体系不需要借助前人的思想的积累,并把前人的思想作为内容中的一个部分包括其中,它是在继承前人思想基础上对同一思想的推进。因此哲学中的创新是人类遗产的积累,它在新条件下增加新的内容,但又包括前人的成果。在哲学史上,往往能够从后来的哲学家的思想中发现历史上哲学家的影子。我们可以有一部辩证法发展史、唯物主义发展史、无神论史,而且可以发现类似的论述。这并不妨碍每个哲学家的独创性,即使主题相同,主张相同,但都具有不同时代条件下各自论证的特色。世界上的唯心主义、唯物主义都具有某种共同性,但论据不同、论证的方式不同,形成多种多样的无数的唯心主义者、唯物主义者。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创新同样是如此。我们从马克思主义哲学创始人马克思和恩格斯那里能够发现黑格尔,发现费尔巴哈,发现法国唯物主义,发现法国历史学家、经济学家的某些思想积累。我们可以从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分解出各种各样的前人已经取得的哲学成就,可这丝毫不影响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原创性,不贬低它在哲学变革中的意义。因为所有前人的成就和积累,都是经过重新研究和改造过的,以一种新的姿态出现,而不是前人思想的仿造和重复。
这一点,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更为重要。只要我们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工作者,我们的创新就不是另起炉灶,它必然是以马克思主义哲学已有的基本原理为依据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创新,可以说是马克思主义者在马克思主义范围内的创新。我们可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三个伟大成果为例。毛泽东思想当然是创新的典范。可《实践论》的核心仍然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实践和认识的基本原理,但毛泽东结合中国的实际系统论述了这些原理,其中既有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原有的东西,又有根据总结中国实际新增加的东西。《矛盾论》同样如此,其核心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对立统一规律的思想,可它又根据中国经验增加了新内容。邓小平理论也是这样,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著名论断——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分开来,都是前人讲过的。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连空想社会主义都提倡,至于共同富裕,《礼记》中就有。可作为针对原有社会主义观念和模式的缺陷,作为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论断,作为对中国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论述,体现的是一种新的社会主义观,这就是创新,而且是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最具价值的创新。正如“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样,作为基本原理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可它根据新的时代特征,根据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执政党建设的需要,根据中国建设的经验赋予新的内涵和措施,成为坚持党的先进性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长期的指导思想,这就是创新。所以,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创新,并不能等同于自然科学原理的创新,提出全新的定理和公式,也不同于技术的创新,通过对原件的引进、仿造而加以改进。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创新是结合,即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同时代特点、同新的科学技术的发展相结合。在结合中创新、在结合中发展。因为结合中包括如何结合,并从结合中得出适合解决我们自己面临问题的新结论。这个新的结论和解决问题的方式,就具有原创性。因此,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原创性,不能简单地追求言人之未言,而必须是在结合中能够解决中国实际问题并把实际经验上升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在中国,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可以说是创新之路,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繁荣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