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因此“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被认为是继工业现代化、农业现代化、国防现代化、科技现代化“四个现代化”之后的“第五个现代化”。因为没有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就无法真正实现前四个现代化,这“第五个现代化”也被认为是中国最为重要的顶层设计,也是地方政府、理论界、基层组织及广大人民群众热议的重大话题。
作为处于全国经济总量“坐二望一”的制造业大省江苏,其人口在全国排第五,人均GDP、综合竞争力、地区发展与民生指数(DLI)均居全国首位,江苏经济是中国经济的缩影。推进江苏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对于推进整个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来说,不仅是基础环节,而且也是较为关键的环节,对全国其他区域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明显而重要的示范和借鉴意义。以强势政府著称的江苏,将推进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十三五”改革的主攻方向,无论是对当前江苏迫在眉睫的发展转型,还是对江苏整体改革布局乃至政治文明的发展进步,都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
在本章中,我们将“善治”视野下的治理概念看做一种达成和服务于某种好的目标的国家/政府的构建过程和方式。治理的主体强调多元、平等和民主;治理的客体范围广泛,涵盖了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等各个方面,对客体的要求既可以有行为能力方面的,也可以没有行为能力方面的;治理的手段和路径强调合法、阳光和透明。与此相对应,“区域治理体系”是指由区域治理主体、客体和制度按照一定的秩序和内部联系组合而成的整体。而“区域治理能力”是指各地方政府通过自身制度构建打造强能力结构体系,并据此向社会输出其治理举措、达成治理目标的行动力。但为了担负起区域秩序构建和权利保障重任,地方政府自身也必须改变,以适应“善治”的要求并有助于履行治理职责。所谓现代化的区域治理体系和能力实际上就是指能实现各个主体间的权利配置公平合理,责、权、利对称,目标取向良好的治理体系和能力。
改革开放以来,围绕经济绩效的“官员晋升锦标赛”对地区经济腾飞作出了巨大贡献,但与此同时,地区经济也付出了诸如产能严重过剩、经济波动和民生损失等沉重代价。并且,伴随经济发展的国内外条件发生深刻而复杂的变化,过去依靠投资和出口导向战略参与国际国内合作和竞争的模式已经难以为继。更重要的是,十八大后,中国区域竞争出现了新趋势:考核标准由单一的经济绩效向经济绩效与社会绩效并重过渡;兄弟竞争让位给市场竞争;同质性模仿竞争让位给差异性竞争。从而新时期,区域治理现代化水平的竞争将对地区竞争结果发挥“一锤定音”的决定性作用。
为此我们以“善治”理论为指导,构建由基本保障能力、宏观调控能力、现代财政能力、基层自治能力四个一级指标和相应的养老保障能力、医疗保障能力、失业保障能力、稳定物价能力、财政收入增长能力、财政收入平衡能力和社会参与能力七个二级指标构成的江苏区域现代治理能力评价指标体系,采取有事先提示的专家调研法为各指标设定权重,利用改进的功效系数处理法,定量测度江苏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最后,我们主要根据江苏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定量测评结果,相应提出了推进江苏区域治理现代化变革的思路与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