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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小结

T村的经验表明,农民的流动并未消解中国社会的城乡二元结构,二元体制和政策的维续,随着流动的增多,使得乡村社会面临城市与乡村、体制内与体制外的双二元化的发展困境。

诚然,T村的社会变迁经历可能不具有普遍性。但是,作为一个典型社会事实,我们可以从中发现和理解这一事实的形成过程、特点及可能的影响。

近些年来,社会各界都在关注中国的“三农”问题,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可是,究竟什么是“三农”问题呢?如何认识“三农”问题?问题的根源何在?要深化对“三农”问题的认识,还需要从微观经验中概括出一些理论解释。对T村农民外出流动趋势的经验考察,正是要从村落视角及具体经验中,总结出“三农”问题的一般性内涵。

就T村的现实状况而言,所谓“三农”问题,实质就是农业、农村和农民在谋求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困境和两难选择问题,说到底就是发展问题,即农业、农村和农民何以才能得到理想的发展。

首先,我们从T村可以看到,农业原本并无大的问题,问题的出现在于农业的收入越来越不能满足农户发展的需要以及农民的预期,致使越来越多的农民放弃农业,从而出现农业衰退的危机。

其次,就村落发展而言,像T村这样的村落,物质生活条件和基础设施等也并不太落后,有公路、电话、有线电视直通村子,目前也通了自来水。所以,就物质条件来说,村落得到了现代化的发展,因而村落在物质发展方面问题并不突出。目前最为突出的问题是村落的空壳化或空巢化,那就是越来越多的村民不再生活在村子里,而是把村落作为每年重要节日时的栖息场所。这一问题实质就是农村发展中出现的物质建设与社会建设之间的裂缝问题,或者说是农村物质现代化与社会现代化的不同步。从结构上看,就是农村发展中的二元化问题。

再次,至于农民发展问题,从T村的经验考察来看,就农民个体发展来说,大量农民虽积极向城市进军,试图在社会大市场中获取更高的收入和更多的发展机会。但是,城市和乡村、市场和体制的双重排斥和挤压,使得大量流动的农民处在高度的不确定性之中。不确定性制约着农民个体的发展方向,尤为重要的是,增加了农民发展的心理的、社会的和经济的成本,从而使得农民的发展变得步履维艰。为了保障起见,农民不得不在城市艰苦打拼的同时,又不惜巨资在村子里建设家园。双重的投入和建设,严重制约和拖累了本来就不富裕的农民的自我发展。

关于对“三农”问题的认识,我们需要增加一种结构转型的视角,因为较多的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实质也属于结构变迁的过程,它们既是结构的组成部分,又是社会转型的结果。社会结构变迁或转型,犹如“一只看不见的手”,操纵和影响着社会生活的诸多方面。 同样,当前中国的“三农”问题与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也是分不开的。因此,有必要把“三农”问题也置于转型社会的问题之中,从转型的视角去探究深层结构问题。

从T村的现状可以看到,中国社会在转型过程中,特别是在20世纪90年代后,乡土社会出现了双二元化的转型。这样的一种转型形态突出地表现为诸多村庄处在高流动性之中,即现在村庄已经失去传统村落的稳定性、封闭或半封闭性以及单一性,村庄社会随着青壮年劳动力的外出和回家,表现为明显的摆动性和二元化形态。此外,在生产方式或经济结构方面,出现了既有受市场制约和调节的经济活动,又有为了生计和遵循传统或受社区压力支配的行为,乡民们越来越难以对其未来有较稳定的预期,社会心态犹如他们在乡村与城市之间不停地摆动那样,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

那么,如何策解“三农”问题呢?在经济学界,有一种制度决定论的理论倾向,即认为“三农”问题是由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所决定的。20世纪80年代推行的土地承包责任制改革,可以看作是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一个方面,这一改革很快就解决了农业生产的低效率问题和农业发展问题,农业问题的解决使得农村和农民的其他问题就会迎刃而解。按照这种理论逻辑,如果进一步推进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改革,就会有利于一系列“三农”问题的解决。 诚然,土地问题是农业经济的基本要素,土地制度安排关系到要素的结构,对经济绩效产生重要影响。在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基本制度框架下,进一步细分和调整产权结构,如土地使用权的细分、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和收益权的调整等,不仅有利于提高农村土地的使用效率,而且也可能为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拥有者即农民提高收入水平奠定制度基础。不过,“三农”问题绝不光是农业问题,尽管农业经济问题非常重要。而且,土地产权制度的创新可能在促进农业生产率的提高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但并不一定解决当前中国农业经济发展中的所有问题。因此,只能把土地制度改革和创新看作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途径之一,而不是全部,更不是决定性的。

早在对苏南江村经济的考察中,费孝通就发现土地制度对农民生活的重要性,但是,土地和农业的意义只是一个方面,对于农民和乡村发展来说,工业或非农业发展是不可或缺的另一方面。费孝通从工业化大背景下中国乡村社会结构转型中概括出乡土社会所面临问题的实质。基于这一认识,费孝通总结了乡村发展的“苏南模式”,其核心就是乡村工业化,或亦工亦农、“离土不离乡”的发展道路。 然而,当前中国农村发展的大背景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它不是在工业化的背景下,而是在全球化和后工业社会的背景下进行的,这就意味着结构转型会伴随新的现象和新问题。在中国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乡村企业的发展和乡村工业化确实发挥过积极作用,乡村工业和民营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经过20多年的发展,乡村工业面临了技术快速更新、产业结构大调整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挑战。与此同时,农村和农民的发展同样也遭遇类似的挑战。

以往,在廉价劳动力、低成本、低价格环境下发展起来的乡村工业,为转移农业富余劳动力、解决温饱问题和农户脱贫都具有短期见效的作用。也就是说,农民亦农亦工的生计模式在当时解决了发展的困境问题。但是,如今社会大环境发生了转型,依赖廉价劳动力的发展方式是否还起作用?靠低收入的农业与低收入的副业相结合,是否彻底解决了农村和农民的发展出路问题?从T村的经验看,以前的那种农业和副业兼营的模式,已经不能满足较多农民的发展需求,因为在那些传统行业里,要素的投入和收益结构明显与大市场发展趋势不相协调。市场化转型正冲击着这些行业,并迫使较多的人对其失去信心而放弃旧业,转向到市场之中寻求不确定的机会。

当前T村发展中所显现的问题,实际与黄宗智所说的农村“过密化”现象非常相似,这一问题的根源或症结在于农村劳动力的日均边际收入低下且增长缓慢。 黄宗智根据格尔茨(C.Geertz)关于印度尼西亚“农业过密化”(agricultural involution)现象的论述,并在对长江三角洲乡村社会的社会史和经验考察基础上,把中国乡村发展过程中的困境问题归结为“过密化”问题。中国农村的“过密化”表现为:经济改革虽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增长,农业生产率和总产值都在快速增长和提高,但经济增长并没有给农村和农民带来发展,这一点集中体现在劳动力日均边际收入呈递减趋势。

针对乡村发展中的“过密化”问题的特征和成因,黄宗智认为,中国乡村社会的发展既不适合走自由市场化道路,也不适宜走集体化道路,而需要探索第三条道路。如果在农业和乡村发展中,完全依赖市场的力量,是无法解决城市与乡村、现代部门与传统部门之间的公平发展问题,因为市场会选择效率第一原则,而社会的协调发展还需要政府或公共机构的力量来加以调控才能实现。集体化的发展道路可以解决统筹发展问题,但难以解决生产中效率,而一旦经济效益降低,又不可避免地诱发各种各样的问题。所以,所谓第三条道路其实并不存在,它不过是一种发展的策略而已,那就是把市场效率原则和公平协调原则贯彻到发展过程之中。

城乡差距的越来越大,乡村发展的显著滞后,以及农业和农村所面临的衰退的危险,已经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于是,新农村建设也就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方略而提出来。主张新农村建设的学者认为,中国乡村发展的关键在农村,要让几亿人生活的农村发展起来,必须在新的形势下加强农村建设和建设新的农村社会,唯有这样,才有利于解决农业发展问题,促进整个社会的协调发展。例如,林毅夫提出,中国农村市场范围广大,潜力巨大。如果建设好农村市场,将给农村发展乃至整个经济带来新的动力。 温铁军极力倡导新农村建设,认为中国多数农村仍处于小农经济时代,实现农业现代化难度大,农村人口又不能全部进入城市,因此,只能以农村的经济基础为前提进行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利用农村社会资源来促进自身发展。如培育农民的自主精神、提高社会福利和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促进经济合作与乡村社会的和谐。

从T村的经验中,我们或许能看到,目前“三农”问题的突出表现是双二元化问题,即城市与乡村、体制内与体制外的二元隔离问题,二元结构上的裂缝使得农业、农村和农民受到双重的排斥和挤压,从而严重制约其发展。双二元的格局既有农村社会在现代化过程中面临的共性问题,又有中国特色的问题。某种意义上说,那些发展中共性问题属于结构性的问题,需要随着社会转型和结构调整,逐步地协调并加以解决。而对那些中国特色的发展问题,则是我们在制度安排和政策设计与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因此,这些问题是可以通过政策和制度改革来加以解决的。而且,目前我们能够解决的也主要是这类问题。既然如此,我们就需要考察究竟哪些政策和制度妨碍着乡村社会的发展,并探讨通过什么途径可以促进发展政策和制度的变迁。 TjHpYOPEeVWa3HU49uOlOqu6eETxeRzt4eV5KBjxIKmNnHKK5NbNfeZCI7ByMVJ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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