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国乡村社会的人类发展指数来看,乡村社会发展处于中等水平,发展指数维持在0.6~0.7之间,发展速度并不迅速。从发展指数的构成情况来看,乡村收入指数偏低,10年来乡村收入指数水平在0.5左右。教育指数水平接近于良好水平,但仍有相对较大的发展空间。乡村社会的生活质量或预期寿命指数达到中等水平。
就发展指数的横向比较而言,乡村社会发展状况、发展水平和发展速度都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这意味着乡村社会发展远远滞后于城市,城乡差别是乡村社会发展总体评估中所显现的突出问题。
乡村社会发展中存在的诸如不均衡发展、公共领域发展滞后、供给与有效需求不足并存的悖论等问题,是由包括结构性因素和非结构性因素共同影响所致。结构性因素主要包括生产力水平、发展道路的路径依赖等,要消除这些因素的影响则需要较长时间的发展。非结构性因素主要包括制度和政策安排的倾向以及具体投资、财政和教育政策等。如果政府在这些方面加强政策调整,就能够在短期内消除非结构因素对乡村社会不均衡发展的制约。
总之,农村社会发展是一项长期、艰巨而复杂的工程,同时又是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工作。在推进乡村社会发展过程中,需要区分短期目标和长期目标、短期政策调整和长期结构调整,运用科学发展观,逐步地、不断地推进中国乡村社会全面、协调、持续、稳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