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宗瀚把中国近代农业科学发展历程划分为五个时期:第一期为农业教育之开始(1897—1911);第二期为农业学校与试验场(1912—1917);第三期为农业教育之新作风与棉花育种(1918—1927);第四期为粮食作物育种与新品种(1927—1933);第五期为中央农业实验所与粮棉增产(1933—1937)。 前三期均以“农业教育”为核心,晚清为其滥觞期,民国为改进、定型期,其实质在于引介域外农业科学学理及技术。中华农学会的成立恰好处于第二期末与第三期始的转捩点,也就是从关注棉花育种开始,渐由“学理”入“试验”,将域外学理与中国农事实际相结合。晚清以来设立的各级农业教育、试验以及行政机构,为农学者聚合搭建了平台。随着日本、欧美农科留学生返国以及国内农科教育兴起,以农科为专业背景的人士进入以上各类机构,逐渐形成以日本留学生为中坚的农学者群体。
在西学东渐以及进化论观念驱动下,中国固有知识和制度体系发生剧烈变动的大背景下,注重引介域外现代农学知识,设立农科和农事试验场,以期传统之“经验农业”趋于科学化。
清季朝野上下鼓动通过学堂教育培养农学生,引介并学习域外农学知识。于是,农业教育渐次兴起成为造就近代农学者的主要途径。其中,张之洞的作用十分关键。1889年,张之洞督粤时于广州水陆师学堂开设植物学课程,聘请西人葛路模(Percy Groom)教授。 11月10日,他将“植物学”列为五种西学之一,谓:“圣人教民树艺,后世抑为农家。西人窃其绪余而推阐之,遂立植物一学。析其物类性质,辨其水土宜忌,勒为成书。天时之穷,济以人力,人力之穷,辅以机器。于是国无弃地,地无遗力。农桑为生民之本业,方今生齿日多,灾沴时有,岂可不亟为经营,此植物之学宜讲也。”
张之洞转任湖广总督后,在武昌开办湖北农务学堂, 设农、蚕两科,招选“绅商士庶子弟”或“有志讲求农学者”, 规定“年在二十以下,十四以上,已习英文三四年,及未习英文而文理通顺,资性聪颖,身家清白”。 1898年8月,学堂正式开学,但后因发生学潮,教学秩序混乱,办学业绩不佳。同年,杭州知府林启创办浙江蚕学馆,于当年3月开学,须“文理通顺,年二十左右,明敏笃静者”,学制三年,每年招生30人。 以上学堂师资均以日籍教员为主。 江浙蚕业部门几被浙江蚕学馆的毕业生所垄断,如中华农学会会员、知名蚕业专家郑辟疆即从此毕业。
1896年6月12日,李端棻上《奏请推广学校折》,建议省学课程为诵经、史、子及国朝掌故诸书,辅以天文、舆地、算学、格致、制造、农桑、兵、矿、时事和交涉等书,以3年为期;首倡开办“京师大学”,课程如省学,“惟益加专精,各执一门,不迁其业”。 此议得到孙家鼐、康有为和美国传教士李佳白、狄考文等支持,但农科创办颇费周折。8月,孙家鼐在《议复开办京师大学堂折》中提出大学堂“学问宜分科也,京外同文、方言各馆,西学所教亦有算学、格致诸端,徒以志趣太卑,浅尝辄止,历年既久,成就甚稀,不立专门,终无心得”,拟立10科,其中第七科为“农学科”,“种植水利附焉”。 次年,光绪帝诏令兴农学,命各省督抚兴办农学堂,翻译外国农学书籍。
1898年年初,康有为《上清帝第六书》亦主张在“京师立大学”。 同年6月,他再上《请开学校折》谓:“专门者,凡农、商、矿、林、机器、工程、驾驶,凡人间一事一艺者,皆有学,皆为专门也”,“其所谓大学者,不过合各专门之高等学多数为之”,“英大学分文、史、算、印度学、阿喇伯学、远东学,于哲学中别自为科。美则加农、工、商于大学,日本从之”,而中国“京师议立大学数年矣,宜督促早成之,以建首善而观万国”。 7月3日,总署奏《遵筹开办京师大学堂折》,并附由梁启超起草《京师大学堂章程》,分设博通学、专门学各10种,“农学”列第二十。 8月19日,裕庚提议效法日本,设立大学,分设6科,即法科大学(分二目)、医科大学(分二目)、工科大学(分九目)、文科大学(分九目)、理科大学(分七目)、农科大学(分四目)。 孙家鼐赞同此议,表示将付诸施行。 1901年8月,刘坤一、张之洞上奏“育才兴学四事”,力主参照东西学制,在高等学校开设经学、史学、格致学、政治学、兵学、农学和工学7种专门学。
1902年8月,张百熙主持拟定《钦定京师大学堂章程》,将大学堂分为大学院、大学专门分科和大学预备科三个层级。大学分科略仿日本成例,分设七科:政治科第一,文学科第二,格致科第三,农学科第四,工艺科第五,商务科第六,医术科第七。农学科分为四目:农艺学、农业化学、林学和兽医学。 “壬寅学制”未能付诸实施。张之洞会同张百熙、荣庆重订章程,于1904年出台《奏定学堂章程》(亦称“癸卯学制”),规定大学堂分科大学下设八科,即经学科、政法科、文学科、医科、格致科、农科、工科、商科。农科分为农学门、农艺化学门、林学门、兽医学门。 1905年,分科大学开始筹备。1909年2月,罗振玉任农科大学监督,赴日调查农科大学。1910年3月,除医科外,七科分科大学均已开办,农科开办农学门,招收新生17人。不久,变通农科规定暂以日文教授,先设补习科,录取各处优级师范毕业生。8月,开设本科,分农学、农艺化学两科,招收补习科学生。
晚清农业教育形式,除农科大学外,另有实业教育系统各级农业学堂。 大学堂强调“造就通才”和“学术艺能”,各级农业学堂则注重培养学生“技能”,以俾于从事实际工作。1903年《奏定实业学堂通则》颁布,确立初等农业学堂、中等农业学堂、高等农业学堂三个层级,附设实业补习普通学堂、农业教员讲习所。 1902年直隶创办农务学堂,分速成、预备两科,教授农桑各学,1904年改称直隶高等农业学堂,增设林科。1902年山西设立农务学堂,1906年改称山西高等农林学堂。1905年江西创办实业学堂,开设农科,1910年增设林科,改称江西高等农业学堂。1906年,山东设立农林学堂,开设农、蚕、林三科,1907年改称山东高等农林学堂。 到1909年,全国有农科大学1所;高等农业学堂4所,在校学生530人;中等农业学堂31所,在校学生3226人;初等农业学堂59所, 在校学生2272人。 初创农科教育基本上是按照日本模式而建立。1906年,在聘外籍教师600余人,其中日籍人士占绝大多数,这种情形一直持续到民初,日本留学生代之而占据主导地位。
民初农业教育大体因袭前朝,但亦有变动。 1912—1913年,教育部公布《学制系统案》《学校系统令》,形成“壬子癸丑学制”,分为小学—中学—大学(或专门学校)普通教育,师范教育和实业教育统系。实业教育分为乙种和甲种两级,程度相当于初等、中等,各三年毕业。“高等农业学堂”改称“农业专门学校”,“中等农业学堂”为“甲种农业学校”,“初等农业学堂”为“乙种农业学校”。 农业专门学校在于“养成农业专门人才”, 中等、初等农业学校则以教授“必需之知识技能”为目的, 后者设于乡间,便于传授农人子弟现代农学知识。
次年8月4日,教育部公布《实业学校令》,规定甲、乙种实业学校分别施行完全、简易普通实业教育,种类有农业学校、工业学校、商业学校、商船学校、实业补习学校等,蚕业学校、森林学校、兽医学校、水产学校均属农业学校;省行政长官视地方需要设甲种实业学校,县及城镇乡或农工商会得设乙种实业学校,亦可酌情设立甲种实业学校;各专门学校附设甲种实业讲习科,各专门学校或甲种实业学校附设乙种实业讲习科。以省经费设立者为省立实业学校,以县城镇乡经费设立者为县立或城镇乡立实业学校。8月,教育部公布《实业学校规程》,规定农业学校分为甲、乙两种,甲种农校学科为农学科、森林学科、兽医学科、蚕学科、水产学科等,其专业程度相当于中等学校水平,入学需预科且14岁以上,具有高等小学毕业程度,本科由预科升入,修业期限预科1年,本科3年,以省立为主。乙种农校可设农学科、蚕学科、水产学科,全设或酌设一二科以上,入学需在12岁以上,具有初等小学毕业,学制3年,以县立为主。 江苏、浙江、安徽、山东等地相继设立新校,或在清季农校基础上改建。据中华职业教育社调查,1921年全国甲种农校共计79所,乙种农校328所。 其中,江苏省立第一、第二农校和浙江省立甲种农校办学成绩较佳。
清季各省农务学堂相继改称农业专门学校。1912年直隶高等农业学堂改为直隶公立农业专门学校;山西高等农林学堂改为山西公立农业专门学校,分设农、林、畜牧三科;江西高等农业学堂改为江西公立农业专门学校,设农、林两科;1913年山东高等农林学堂改为山东公立农业专门学校。 川、豫、粤、浙先后创设农业专门学校。1912年,川省在原四川通省农政学堂基础上,设立四川高等农业学校,1914年改为四川公立农业专门学校,设农科、林科、蚕科、殖边科以及甲农科,1912—1919年,由江书祥、凌春鸿、陈彰海等日本东京帝国大学农科毕业生长校。凌春鸿专长农业经济,担任农政学、殖民学、农经学教学;陈彰海专长农业土木,另有余耀彤、向井钧、刁本立、何先恩、聂鑫、邓崇德、冯盛耕、温良、张锡福、徐埏、杜廷凤等任教。 1912年,东京帝国大学林科毕业生吴肃筹办河南公立农业专门学校,设农、林两科,师资有黄人俊(留学日本,作物学)、郭须静(法国巴黎凡尔赛园艺专门学校,园艺学)、钱仲南(日本东京帝国大学农科,畜产肥料、气象地质)、万晋(美国耶鲁大学,林业概论)、郝象吾(美国加州大学,遗传学)、俞端甫(地质矿物学)、李天平(动物学)、陆星桥(植物学)、周少牧(蚕桑学)、杜嘉瑜(东京帝国大学林科,造林气象、森林动植物测量、森林工学、林学通论,兼林科主任)、马显扬(东京帝国大学农科,作物土壤农学、农业经济)、宋孝雄(东京帝国大学农科,园艺、植物病理、农产制造)、魏丹铭(养蚕学、缫丝学)、祝少莘(北京大学农艺化学科,农艺化学)、黄作楫(直隶农专,农场场长)等。 1917年,广东将原省农林试验场附设农业、林业讲习所,改为广东公立农业专门学校,设农学科,学制四年,师资有邓植仪、丁颖、沈鹏飞、侯过、利寅等。 1912年,浙江省将“农业教员养成所”改为甲种农业学校,1918年改为浙江公立农业专门学校。
1914年2月,北京大学农科改为北京农业专门学校。3月,复改为农科大学。 农科师资初以日籍人士为主,计有藤田丰八(1909年12月—1911年2月)、橘义一(1909年12月—1912年10月)、小野孝太郎(1909年12月—1913年5月)、三宅市郎(1910年8月—1914年1月);本土师资有毛鷟(1911年闰6月—11月)、章鸿钊(1911年10月—1912年4月), 林炳炎(狩猎术、森林法律)、瞿祖熊(肥料学、养蚕学)。 校政多由清季旧人掌理,1912年2月叶可樑管理农科大学事宜;1913年1月吴宗栻任农科大学学长,开办农场,添设农学实科;1914年2月,路孝植长校,增设林学科、预科,设立林场;1917年9月金邦正任校长。
民元以来,农科本土师资增多。1913年7月,许璇从东京帝国大学农科大学农学科获农学士,返国始任北京大学农科教授兼农场场长。许璇(1876—1934),字叔玑,浙江瑞安人,1892年中秀才,1894年补廪膳生员,受甲午战败刺激,遂弃举业,自学东文,因成绩颇著被孙诒让聘为东文教习,1902年入读南洋公学,习理化、博物、外语等科,1904年受聘湖北编书局编辑员兼湖北学报编辑,1905年年初为广东学务公所编纂,同年入京都第三高等学校预备班补习日文,1910年考入东京帝国大学农学科,主攻农业经济学。 未久,梁希等人也任教于此,许璇、梁希二人志趣相投,皆有“事功”之志,并建立厚谊。梁希(1883—1958),浙江吴兴人,原名曦,字索五,1905年入浙杭武学堂习军事,因体格原因退出行伍,次年官费东渡日本入弘文书院预科,后入日本士官学校习海军,1907年加入中国同盟会,与陈其美结为好友,后返国参加浙江湖属军政府负责新军训练,南北议和后返日,1913年入东京帝国大学农学科,专攻森林利用、林产制造。与其同学的有许璇、侯过、林骙、俞寰澄等人。河合铈太郎(木材学教授)、本多静六、川濑喜太郎、右田半次郎、三浦伊八朗(林产化学教授)等尤为称道,1916年完成学业回国,先入奉天安东鸭绿江采木公司任技师,后转入北京农科大学任教。
北京大学农科教职员分为三类,教务主任:吴宗栻(农学科),程鸿书(林学科),万声扬(预科);专任教员:吴宗栻(化学、化学实验),许璇(畜产学、肥料学、地质及土壤学、殖民学),王之栋(作物学、植物学、动物学),程鸿书(森林经理学、森林数学、物理及气象学),张联魁(造林学、林政学、法律概要),梁希(森林利用、森林工学、林产制造、林产制造实习);兼职教员:陶昌善(农业土木学),章祖纯(植物病理学),汪扬宝(农业经济学、养蚕学),夏树人(园艺学、农产制造实习),孙宗浩(农产制造学),姚龙光(农政学、农场实习),张仁任(农场实习),徐钟藩(昆虫学),徐莹石(农具学、水产大意),万勖忠(农艺物理及气象学),严培南(数学、测量实习),张际春(兽医大意),凌其炎(法律概要、经济学、财政学),周应时(兵学概要),邓镇瀛(森林测量学、测量实习),魏宗迈(森林植物学、森林动物学、动植物实验),钟毅(森林管理学、狩猎术),廖训榘(森林保护学、林学大意),钱穟孙(农学总论)。 教职员呈现三个特点,一是来源广泛,除专任教员外,其他兼任教员主要来自农林行政和农事试验机构;二是清季旧人仍占有较大比重;三是日本留学生占据主导。沈宗瀚因此称民元以来北大农科教授均为中国籍,多是日本留学生及京师大学堂毕业生,所讲内容多负贩日本,只有许璇等少数教员注重实际问题研究,其《农政学讲义》详论中国关税、土地及人口等政策。
随着农学教育的进展,农事试验场日益受到重视。农事试验场滥觞于戊戌新政时期的上海育蚕试验场,1903年商部《通饬各省振兴农务折》指出:“振兴农务之法,不外清地亩,辨土宜,以及兴水利,广畜牧,设立农务学堂与试验场。” 关于兴办试验场,“凡土质之化分,种子之剖验,肥料之制造,气候之占测,皆设立试验场,逐一考求,纵人观览,务使乡民心领其意,咸知旧法之不如新法,乐于变更”。 到1904年,直隶、鲁、晋、赣、湘等地分别在省城设立农事试验场。1906年3月18日,广州《羊城日报》刊文呼吁:“当道知欲辟利源,非振兴农业不为功,而试验场之设,尤与学堂相辅而行,纵人观览,互相考求,使农氓智识开通,咸恍然舍其旧而新是图,尤今日劝农之要点。” 1906年,农工商部上奏:“泰西各国,罔不以农事为重。美利坚以农立国,富甲全球;日本维新以来,农事改良,遂致物产繁兴,工艺发达。近闻日本之福冈、北海道等处,均有试验场,或数百顷以至千顷,皆为劝农所设”,“京师为首善之区,树艺农桑为臣部所职掌,自宜择地设立农业试验场一所,以示模范”。 4月,本着“经营布置,力求进步,期于首善之区,借示农业模范,为广开风气,振兴实业之基础”,农工商部在西直门外设立农事试验场,清末状元刘春霖任场长,标志着全国性农事试验机构的诞生。该场初设树艺、畜牧和蚕桑3科,规模尚小,成绩亦不显。民元后,其内部科别调整为树艺、园艺、蚕桑、化验、病虫害5科,每科均有试验项目,进行谷麦、蚕桑、蔬菜、果品、花卉等作物品种的试验与改良。 1913年,新设病虫害科,由章祖纯主持。
1906年,奉天、福建设立农事试验场。奉天的规模最大,初占地300亩,后扩充至1300亩,全场划分为试验区、普通耕作区、蔬菜区、果树区、苗圃、桑园、牧草地、树林区等,附设农业学堂,还在新民、锦州、昌图、海龙、绥中等地设立分场,先期聘用日本场师,1907年后改聘留美生陈振先主持。 据统计,1910年前全国约开办农事试验场共计20余处。
表1-1 全国农事试验场及研究机构一览表(1898—1920年)
[1]1916年,改称中央农事试验场。
[2]1928年,改为江苏省立棉作试验所。
[3]1928年,改为湖南省立茶事试验场。
1912年,北京自治团拟将天坛改为公园,农林部则欲收归改建畜牧场,终因社会舆论反对而作罢。 1913年,张謇出长农商部,推行“棉铁政策”,广设棉业试验场。1915年,河北正定、江苏南通、湖北武昌分别设立第一、二、三棉业试验场;1916年河南彰德设模范棉场;1918年北京设第四棉场,引种美国短绒棉与长绒棉。1916年2月,农商部解释设场办法及缘由:“农事试验场之设立,原以图农事之改良。中国幅员广袤,气候土宜,南北互异,举凡选种、施肥、占时、测候以及耕耘之法、辨土之方,苟非随地随时互相印证,则智识无由交换,风气未易从同,自非有提纲挈领之方,难收絜比观摩之效。”此外,农商部直辖北京西直门外农事试验场改称“中央农事试验场”,以“树全国农事之模范”;各省、县所设农事试验场分别改称某省地方农事试验场,“俾得联络接洽,凡关于树艺、园林、土壤、肥料、种子,一切研究试验,彼此直接讨论,则手续既形简捷,研究自易精详”。 此后,江苏在淮阴、铜山筹办省立第一、第二农事试验场。 随着各地农事试验场的开办,不断有农科生进场任事。
仿照域外创设农业行政机关,是清季民初政治制度转型的重要内容。它导源于早期维新思想,起于戊戌新政,确立于清季官制改革,民初又有新调整。
1890年代初,时人观察到“泰西农政,皆设农部,总揽大纲”,“其尤妙者,农部有专官,农功有专学,朝得一法,暮已遍行于民间。何国有良规,则互相仿效,必底于成而后已”,建议清廷“专派户部侍郎一员,综理农事,参仿西法,以复古初”。 1896年年底,罗振玉、徐树兰、朱祖荣、蒋黻等指出“西国农部各员,无不由农学学堂出身者”。 1898年1月29日,康有为《上清帝第六书》提出以“制度局总其纲”,下辖法律、度支、学校等12局“分其事”,其中之“农局”专“司举国之农田、山林、水产、畜牧,料量其土宜,讲求其进步改良”。 在朝野鼓动下,清廷决定仿照日本农商务省设立农工商总局。8月21日,光绪帝谕令:“训农又为通商惠工之本,中国向本重农,惟尚无专董其事者,以为倡导,不足以鼓舞振兴,着即于京师设立农工商总局”,派端方、徐建寅、吴懋鼎为督理,专办其事;同时“各直省即由该督抚设立分局,遴派通达时务、公正廉明之绅士二三员,总司其事”。 旋因戊戌政变,此项新政无疾而终。
1901年9月,刘坤一、张之洞联名上奏:“近年工商皆间有进益,惟农事最疲,有退无进。大凡农家率皆谨愿愚拙不读书识字之人,其所种之物,种植之法,止系本乡所见,故老所传,断不能考究物产,别悟新理新法,惰陋自甘,积成贫困。今日欲图本富,首在修农政;欲修农政,必先兴农学。” 进而建言专设“督课农务之事”农政大臣,“立衙门,颁印信,作额缺,不宜令他官兼之,以昭示国家敦本重农之意”。 1902年,岑春煊、袁世凯分别奏称:“农工为商务之本,而商之懋迁,全赖农之物产、工之制造。欧美、日本以商战立国,而于农业、工艺精益求精,经营董劝不遗余力”,应效法东西各国,“尤注意务农,专部统之”。 1903年9月,清廷依照考察欧美及日本商务大臣载振建议设立商部,位列外务部之后,分设保惠、平均、通艺、会计四司,各司农、工、矿、交通、财政等项,“平均司”为农政机关,执掌“开垦、农务、蚕桑、山林、水利、树艺、畜牧一切生植之事”。 1906年,清廷将工部与商部合并,称农工商部;将“平均司”改为“农务司”,专司农政,原隶户部之农桑、屯垦、畜牧、树艺等事,工部之各省水利、河工、海塘、堤防、疏浚等涉农事宜,悉划归该司。 1908年,清廷颁布新官制,在各省设立劝业道,附设劝业公所,“归本省督抚统属”,管理全省农、工、商、矿及交通等事务。
出国较早的留日农科生顺应了农业等新衙门对专门人才的需求。1906年,胡宗瀛回国被授予农科进士、农工商部员外郎;1907年2月,田步蟾等6人或被派外官或在京师各衙门补实缺。 同年9月,农科举人叶基桢被授予农工商部候补艺师。 1908年4月,邱中馨以主事按科分部学习,屠师韩、罗会坦、叶基桢授内阁中书,黄立猷、陈耀西、邓振瀛授七品小京官按科分部学习。 1909年,陈振先为翰林院编修,齐鼎颐、陆家鼎、程荫南、曹文渊以内阁中书补用。 1910年,程鸿书、唐有恒为翰林院检讨,于树桢、周藻祥、彭望恕、周秉琨以主事按科分部补用,吴肃、刘学诚以内阁中书补用,吴达、杨永贞以小京官按科分部补用。1911年5月,凌春鸿、梁赍奎、陈训昶、叶可樑、汪果、崔潮、刘先振廷试一等、经学部考验列最优等,授翰林院编修或检讨;郭宝慈、张正坊、张联魁廷试一等、考验优等,以主事按科分部补用;朱显邦、张明纶、杨熙光、岑兆麟、郑桓、杜慎媿、许文光、黄公迈、吴锡忠、仉绍文廷试二等、考验列最优等,或廷试一等、考验中等,以七品小京官按科分部,俟三年俸满后为候补主事;杨兆鹏、万勖忠、吴燮、胡光普、严少陵、王澄清、瞿祖熊廷试二等、学部考验中等,以七品小京官按科分部补用;刘安钦廷试三等、学部考验优等,以知县分省即用。 同年9月,陶昌善、朱继承考试最优等,授农科进士、农工商部主事;黄艺锡、麦应端、何缵、姚龙光、牛献周、王文泰、李嘉瑗、况天爵、沈兢、潘赞化、徐梦兰、孙葆琦、林溥莹、张际春、成振春、林祜光、伍正名、罗应煊、高树藩、鲍化龙、严桐江,考验列优等或中等,均授农科举人以任事。
民国肇建,农政机关建制因袭旧制又有所变更,层级一直保持司级,农林专部昙花一现;人事方面仍以清季留日生为基干。1912年,南京临时政府设实业部,掌管农、工、商、矿各业,设农务司主管农政。袁世凯任大总统后,将实业部分解为农林、工商两部(1912年4月1日—1913年12月24日),农林部设总务厅及农务、垦牧、山林、水产4司。第一、二任总长:宋教仁、陈振先;次长:陈振先、梁赍奎;农务司长陶昌善,垦务司长田步蟾,山林司长胡宗瀛,水产司长曹文渊。 其他农务职员主要有,主事:陈元颖、司徒衍、杨煜奇;参事:刘馥、杨勉之、杨荣鋕、郑宪武;佥事:陈其瑷、易次干、韩安、漆运钧、陈训昶、章祖纯、李恩庆、黄艺锡、杜慎媿、杨景贤、李嘉瑷、齐鼎颐、张际春、张玉琴、邓振瀛、张焌、叶基桢;技正:章鸿钊、谭天池、谢恩隆、陆安、汪扬宝、周维廉、郑桓、唐荣禧、唐有恒;技士:丁宝纶、籍汉梁、崔学材。 留日出身者农林部28人,工商部40人。 1913年年底,农林、工商两部合组为农商部(1913年12月24日—1927年6月),下设农林、渔牧二司主管农业,陶昌善于1914年1月至1917年9月任农林司长,此后黄艺锡接任;田步蟾于1914年1月至1917年11月长渔牧司长,之后汪扬宝接任。 可见,民初以来中央农业行政一直由以陶昌善、黄艺锡等为首的留日生掌控。
表1-2 1912—1917年主要农业行政人员履历表
清季民初以来,随着国内农业教育发展和国外农科留学生归国,农学者群体渐次在各级农业教育、试验和行政部门形成。他们的分布呈现出明显的不平衡特征:一是多集中于各级各类农业学校,农业行政和试验机构相对较少;二是在地域上,江浙及北京等地为主要集聚地。总之,国内农学者群体的生成,有助于彼此联络,建立人脉,组织学术社团开展各种交流、合作和研究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