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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发掘定陵与城墙存废之争

发掘明代帝陵是吴晗提出来的,他是明史专家,又是北京市的副市长,他主张挖,想从明陵里找点儿资料,所以是有点儿私心。一开始他们想挖的是永乐皇帝的长陵,郭沫若也赞成。1955年,中国科学院院长郭沫若、文化部部长沈雁冰、北京市副市长吴晗、人民日报社社长邓拓、历史学家范文澜,一共五个人,联名给国务院打了个《关于发掘明长陵的请示报告》。总理批了,原则上同意了。郑振铎、王冶秋、夏鼐听说以后,都表示坚决反对,认为我们没这个技术水平保存文物,文物局不能同意。吴晗他们就说,现在人力物力技术上都具备条件了。后来总理来了个折中主义,说那挖个小一点的、次要一点的试试看。经过协商,后来决定挖万历皇帝的定陵作为试点。1956年试掘定陵,当然也发现很多文物,也取得成绩。打开万历皇帝棺木的时候,郑振铎就在现场,他在现场亲眼看到这么多精美的出土文物,当然是非常震撼。 (19) 但是他又非常担心,这些文物出来之后该怎么保护?结果定陵里面出土的大量的珍贵文物,特别是丝织品根本无法保存下来,很快就碳化了,技术上根本不够。他们偏要挖,结果挖出来坏了,很多文物,像龙袍等丝织品都毁了。

过了几年,陕西省文化部门向中央递交了唐太宗乾陵的发掘计划。郑振铎、夏鼐给周恩来写信,说不能继续再发掘帝王陵了,周恩来明确说:“十年之内不开挖帝王陵。”后来,郭沫若再次提议发掘乾陵,他想活着看看武则天墓里到底有什么东西,王羲之的字什么的。周总理批示,我们不能把好事做完,这件事留给后人来完成。定陵就是一个教训。现在还有一些地方,出于旅游的考虑、政绩的考虑,省委书记、省长这个那个的,还是想挖帝王陵,说我要发展旅游什么的,像陕西就有人一直想挖乾陵,这是根本不行的。 (20) 前两年南京擅自挖了疑似陈文帝陵,我都是坚决反对的。你是什么理由要非挖不可?你说理由是要建设六朝石刻博物馆,那根本是胡闹,完全不成立。考古发掘一般都是配合工程的抢救性发掘,不能主动发掘,这个陵又没碍你事,好好的你挖它干吗?商周时代青铜器上写着“子子孙孙永保用也”,文物的“用”是永久的“用”,不是一锤子买卖、拿挖帝陵做试验。不能急功近利,竭泽而渔。

不挖帝王陵,国务院对这个问题的态度很明确。1987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通知》,提出“考古发掘工作必须严格履行报批手续。对不妨碍基建的重要古墓葬、古遗址,在当前出土文物保护技术还没有完全过关的情况下,一般不进行发掘”。1997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善文物工作的通知》,重申“由于文物保护方面的科学技术、手段等条件尚不具备,对大型帝王陵寝暂不进行主动发掘”。我们的技术现在也没有过关,不动帝王陵这一条政策今后还必须长期坚持,不管是谁的都不能挖,疑似的也不能挖。打开和没打开的帝王陵都一样是民族文化的重要标志,是证明中华民族历史文化世代相传的物证。我们这代人不要把事情做绝了,留点东西给子孙后代。

定陵出土的龙袍等丝织品,刚挖出来的时候鲜艳夺目,跟新的一样,但很快就变色了,碳化了,现在陈列的都是复制品。1979年,我们找了南京云锦研究所复制龙袍,经过几年的研究终于复制成功,在故宫邀请专家看看,大家都很高兴。 (21) 启功听说龙袍复制成功,给我写信说,“我公绣龙袍一定大胜利,敬贺”。1988年9月21日,我带着南京复制的马王堆素纱蝉衣和万历龙袍,送到原国家主席李先念家里,请他看看。李先念很高兴,他听我说定陵发掘的万历龙袍已经全部碳化,感到非常可惜。他说:“我历来反对主动挖大墓,挖出来保护不好,就毁掉了。你们应当重点搞好配合基建的考古发掘,不要随便挖帝陵、大墓。”我从李先念家回来之后,给文物局局长张德勤写了封信,请他把李先念的意见转告文化部领导。后来我们把南京云锦研究所作为国家文物局古代丝绸复制研究基地。我费了老大劲儿,从国家文物局拨了文物保护经费,每年50万元,给南京云锦研究所用于文物的研究复制工作。50万元在当时是好大一笔钱。最近,我从江苏的文物干部那里听说,南京云锦研究所已经改制为私人控股的企业,最近又整体卖给了另一家私企。我对此感到极为气愤,一个全民所有的研究所,几代人为保护文化遗产在这里奉献付出,最后怎么能成私人的产业?你非要改制,也得先把我们给你的经费退回文物局来!

1988年9月21日,原国家主席李先念

1956年,北京市决定拆朝阳门。吴晗是主张拆的,还有北京市的秘书长薛子正。北京城墙的拆除有一个过程,最先拆的是城门楼子,然后才是城墙。当时社会各界对拆城墙有很多争论,许多专家坚决反对拆,文物局的很多人,包括很多群众,都是要求保护城墙的。像梁思成说:拆掉北京的一座城楼,就像割掉我的一块肉;扒掉北京的一段城墙,就像剥掉我的一层皮。文物局也不同意北京市这么干,郑振铎坚决反对拆。吴晗就说我们文物局思想太保守,这也不让动,那也不让拆,都是公开说的。吴晗对拆牌楼、拆城墙都很积极,彭真是市长,吴晗是副市长,跟彭真跟得很紧。 (22) 吴晗给郑振铎写信,一开始称“西谛吾师”,后来吴晗官越做越大,就改口叫“西谛吾兄”了。

那时候,北京城墙不是文物保护单位,文物局没法直接管。文物局在朝阳门内大街的文化部大楼办公,我从窗户就能看到朝阳门的城楼,要是真拆了,太让人心疼了。我和罗哲文都坚决反对拆城墙,和主张拆的人辩论,所以我们被大家称作“城墙派”。我就给中央文教小组副组长、管文物工作的康生写了封信,呼吁不要拆这个朝阳门,北京的城门城墙要保护。康生于1956年9月27日给我回了封信,“谢辰生同志:尊函已读,所见甚是,昨日已面交彭真同志。此复。康生九月廿七日”。这封回信很有意思,他说我“所见甚是”,看起来是同意我要保朝阳门的意见,而且他还转给了北京市长彭真。

到了1957年“整风”的时候,不少专家在座谈会上呼吁,要保护北京城墙。郑振铎、王冶秋同意专家的意见,文物局就想设法制止。这年夏天,郑振铎还写了篇文章《拆除城墙问题》,发表在《政协会刊》上,表示反对拆城墙,说你拆了古物,是糟蹋全民族的古老遗产。 (23) 他说得很尖锐,“城墙是不是非拆不可的一类东西呢?是不是今天就要拆除干净了呢?我主张:凡是可拆可不拆、或非在今天就拆不可的东西,应该‘刀下留人’,多征求意见,多展开讨论,甚至多留几天、或几年再动手”。这话是公开登出来的,他就敢跟彭真碰。彭真赞成拆,他是政治局委员啊,官儿比郑振铎的文化部副部长大多了,那没法比啊。郑振铎还找了毛主席,他在汇报文物工作的时候,当面建议毛主席不要拆城墙。毛主席问他:“全国重要的文物你要多少处啊,一千处行不行啊?”郑振铎没有表态。郑振铎又跟毛主席说,能不能尽量不要拆城墙。毛主席同意了,说“那中央政府给北京市发文件,让他们不要拆。”郑振铎才同意,连忙点头。 (24)

1957年夏天,文化部给国务院打了报告要求停止拆除北京城墙,国务院给北京市转过一个文件,要求北京市和文化部征求各方意见再处理,城墙先暂缓拆除。文物局以文化部名义给国务院打的这个报告,是我起草的,郑振铎、王冶秋在文件上都签了字。但是报告要报国务院,需要文化部领导签字同意。我拿着文件,前前后后找了三个人请他们签,钱俊瑞、刘芝明两个副部长都不敢签,因为北京市市长彭真是政治局委员啊,他们怕得罪人,不敢签,最后是部长沈雁冰(茅盾)签的。我先找的新来的副部长刘芝明,他不敢签,让我找党组书记、副部长钱俊瑞。我到了钱俊瑞家找他,带着文件让他看,他也不敢签,又推给了部长沈雁冰。我又找了沈雁冰,在他家的小楼,他琢磨了半个钟头,结果还是签了。沈雁冰在文化部差不多是个摆设,从来不签字、不批文件的,这次签公文的事儿大概是第一次。后来文件送到了国务院,习仲勋当即做了批示,并于1957年6月11日签发了国务院文件,由国务院通知北京市停止拆城墙,要求:“俟文化部和你市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并加以综合研究后,再作处理。”所以北京市在拆了朝阳门之后,拆城墙停下来过一段时间。当时大家都很高兴,以为城墙保住了。但是后来因为“大跃进”还有其他一些原因,北京的城墙还是没有保住。不过,当时的拆除还没牵涉城市里的胡同、四合院等,通俗来说,只是“扒了层皮”。北京城真正的大拆大建,胡同成片地拆除,那是90年代以后的事。

按:1957年6月11日国务院向北京市发出《关于转发文化部请转令你市暂停拆除城墙的报告的通知》(文习字第69号),转发了由谢辰生起草的文化部报告《为请转令北京市人民委员会停止拆除北京城墙》[(57)文沈物办字第528号]。 (25) 文化部报告如下:

国务院:

我部最近获悉北京市决定将北京城墙陆续拆除,外城城墙已基本拆毁。查北京城墙始建于明代,已有五百年的历史,是驰名世界的古城,各国建筑专家都予以很高的评价。因此,对于北京城墙的存废不仅影响国内,而且有国际影响,必须慎重考虑。根据国务院(56)国二文习字第六号通知及前政务院政文习字第24号的指示,明确规定在建设中不得任意拆除古建筑,如必须拆除应经文化部门同意或文化部批准。最近我部在召开的整风座谈会中很多文物专家向我部提出意见,认为对北京市古建筑保护不力,特别指出北京城墙应予保护。现在我们建议,由国务院通知北京市人民委员会暂时停止拆除城墙工作,以便广泛征求多方面的意见,以至展开公开讨论,然后综合研究,由国务院批准妥善地加以处理。特此报请核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年6月5日

那时,社会上有文物“保存什么、如何保存”的争论,有人说我们是“多保”了,是复古主义的“多保思想”。当时文物局有两个建筑师,一位是罗哲文,主张保护城墙;另一位是陈明达,认为可以拆了城墙用资料来保存。陈明达认为保护古建筑,应该重点是调查、测绘,保存资料就可以了,有的拆了也无所谓,朝阳门就是这样,为建设需要可以拆,他这是纯技术观点。罗哲文和他辩论,认为保存资料,是古城墙损坏后不得已的措施,应该保护本体。两人争论得很厉害,引发了文物局一场“保存什么、如何保存”的争论。他们在文物局的机关刊物《文物参考资料》上发表文章,陈明达先写文章,提出城墙可以拆,认为有照片资料等,许多文物都可以得到保存。 (26) 罗哲文马上写文章对此表示反对,我是支持罗哲文的。陈明达这是研究问题的思路,不是保护文物的思路,我认为没有了实物,谈何保护?像北京市对待古建筑,那时候不是多保,是不加分析地乱拆,拆朝阳门和双塔寺就是典型。我在《文物参考资料》上写过一篇文章《关于“保存什么,如何保存”的争论》,就是跟陈明达辩论,跟说我们“多保”的人辩论。我在文章里批了北京市拆朝阳门城楼。我提出,“宁可多保存一个,不使错误地拆除一个”,道理是这样,你多保了,随时可以纠正,拆错了就不能纠正了。这就是“宁可多保,不使错拆”。我这篇文章还明确反对南京乱拆城墙,批评南京市不能未经文化部门批准擅自拆,而且拆也没有正当的理由,岂能为了用石料就拆了城墙。文化部给南京市专门发过文,要求保护几段代表性的城墙,最后南京城墙大部分保了下来。 (27)

按:谢辰生先生在《文物参考资料》1957年第7期上发表《关于“保存什么,如何保存”的争论》一文。针对陈明达赞成北京市拆除朝阳门的意见,他说:

朝阳门该拆吗?我的回答是:不该拆,也可以拆。决定在条件,在某些条件下可以拆,在有些条件下就不应该拆。我很同意陈明达同志的意见,为了解决北京东西交通量问题,目前陷于经费又不能开辟广场,在建设急需而只能以拆除的办法来解决的条件下,是可以拆除的。但这是想象的假设条件,事实却不是这样。朝阳门楼虽然拆除了,可是城基还巍然矗立在东西干道的当中。显然,门楼在空中是不会阻碍交通的。众所周知,北京市拆除朝阳门的理由,并不是为了解决交通量,而是因为它要倒塌。可是也有很多人认为,朝阳门并没有到行将倒塌的危险程度,拆除是不必要的,因而也是应该加以反对的。我们不能把假设的条件代替现实的条件,把想象的问题代替实际的问题,从而得出结论说:今天拆除朝阳门完全是必要的。也许有人说,既然你赞成在有些条件下可以拆,反正将来北京市要发展,东西交通量的问题总要解决,早拆晚不拆,还不都一样?不,一点也不一样。事物是发展的,条件是变化的。当将来都市发展需要解决交通问题的时候,开辟广场的条件也可能成熟了,那时并不一定是非拆除不可的。因此,在今天还不必要拆除的条件下,是不应该拆除的。

针对陈明达赞同南京市拆除石头城的意见,他说:

根据陈明达同志的考证,石头城并非三国时代遗物,但它也有数百年历史,名气却是大的。我的理解,所谓有名气绝不是只一两个人知道,一定是大家知道才算有名。因此,有名气的古迹不管是从学术角度来看它有无价值,但在群众中总有一定的地位,群众喜爱它。根据陈明达同志所说为人民所爱好的建筑物也可以保存的原则,还是可以保存的,并不是非拆不可。我也完全同意陈明达同志的另一个意见,即“在正当的理由下是可以拆的”。但是南京建设部门的理由是不正当的。首先是没有根据法令规定,报经文化部门同意和批准即行拆除,同时他们拆除的原因主要是用石料,并非因为有倒塌伤人危险。近据报载,石头城已在群众要求下恢复了。这即表明,它是群众爱好的,拆除理由是不正当的,因而也是应该加以反对的。

谢辰生提出文物工作应该“宁可多保存一个,不使错误的拆除一个”:

全国各地大部分地区的调查工作,只不过刚刚开始。除了一些已知的著名古建筑以外,全国究竟有多少,我们还心中无数,更谈不上很好的管理。因此,在破除迷信和废物利用的借口下,乱拆古建筑的情况迭有发生。如果不及时有效地予以制止,这种情况必然在今后还会继续发生。这就是我们目前的基本情况。如果我们承认上述情况是符合客观实际的,那么,我们就完全有理由说,目前我们工作的主要方面应该着重在反对乱拆倾向。因为乱拆现象是较多的,随时还可能继续发生的,是主要的;多保现象是个别的、暂时的、是次要的。同时,在这里我们还必须充分注意到文物工作的特点,多保存了一个不必保存的“古建筑”,可以随时再拆除,但是错拆了一个古建筑却不能或很难修复。如果说多保和错拆都是错误,而多保的错误是随时可以纠正的,错拆的错误却是不能或很难纠正的。我们工作中不可能百分之百的恰如其分,必然会发生一些错误,但是为了不使我们犯不可挽回的错误,就完全有理由说,应该有条件的“宁可多保存一个,不使错误的拆除一个”。……

关于保存的范围和标准,我认为凡是具有历史、艺术价值的古建筑都应列入保护范围,总的来说“多保”“少保”的问题是不存在的。我们不能单纯地从科学研究的学术需要出发,而且要从群众喜爱、丰富人民文化生活出发,仅仅掌握资料或是保存一个标本是不够的。我们要看到今天,也要看到明天,为子孙多保存些有价值的古建筑实物是我们的责任。我们根据今天的条件给现存古建筑排排队,确定哪些主要或次要,只是为了在与建设矛盾时或者因经济条件的限制以致不能完全保存时,确定一个哪些必须坚决保存、哪些可以不必坚决保存的暂时标准。绝不能以此为据,对今天认为不必坚决保存的就听任毁损。我认为在与建设矛盾不大的条件下,应该尽可能地使具有历史、艺术价值的古建筑保存下来。当然,保存就要修缮保养,需要经费,对国家来说是个负担。但是我不相信,几百年乃至几千年的建设一直没有倒,而今天忽然会不约而同地摇摇欲坠。很显然,古建筑要修缮保养的程度是不同的。我们可以分批、分期的进行,这对国家不会有太大的负担。

我们就保护文物有过争论,但是1957年反右的时候,文物局没有一个“右派”。文物局没有说是谁保护文物而成为“右派”,一个也没有。 (28) 文物局没有划一个“右派”,全靠王冶秋硬顶住了,要有,那我头一个。反右的时候,我是有惊无险。我写文章批评局长王冶秋,说他是家长式领导,有国民党军阀作风。那时候有人就说,“右派”要有就得有一个,就谢辰生了,支部都讨论了。王冶秋说“谢辰生给我提意见,这是我的事儿,跟右派有什么关系啊?他越这样我越不能打他右派”,这样就保了我。这真是难得的、正直的好人啊!所以一报还一报,他保了我没被打成“右派”,“文革”时候他被打成“死不改悔走资派”,我又保他。王冶秋一辈子为人正派,实事求是。1971年他开会时候说“文物工作十七年是红线不是黑线”,后来还多次讲,结果1974年被“四人帮”的人批成是“黑线回潮”。 (29) 到1977年,开全国文博图工作学大庆座谈会,他又说“建国以来文物工作不是黑线,而且文艺和其他工作统统不是黑线”。那时候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我们一听这话可不得了,赶紧悄悄地把“文艺和其他工作统统不是黑线”这句话从录音带上给洗掉了。在那个时候,敢于说前十七年工作不是黑线是红线,要有多大的勇气啊!

郑振铎同样是一生光明磊落,刚直不阿,从不随波逐流、见风使舵。1958年郑振铎是文化部副部长,在他出国访问之前,已经开始了“拔白旗”运动。郑振铎已成为被批判的对象,批他“厚古薄今”。 (30) 有人找过他谈话,他对自己的处境很清楚,但是他坚持自己认为正确的观点,所以谈话并不愉快。当时已经有很多报刊发表文章,批判郑振铎,但他不幸飞机失事遇难,只好又撤下原来准备好的批判稿,换成了悼念文章。《文物参考资料》转载了文化部部长沈雁冰,副部长钱俊瑞、夏衍、刘芝明,文物局局长王冶秋等人在《新文化报》上的悼念文章,其中钱俊瑞仍然点名批评郑振铎有“厚古薄今”的问题。 (31) 王冶秋写信给沈雁冰,请他写篇文章发在《文物参考资料》上,

给郑振铎做一个全面评价,但他拒绝了。沈雁冰回信说:“若以四十年之故交,作盖棺之论定,则我非其人,抑亦今非其时也。”可想而知,郑振铎去世之前的处境已经比较艰难了,但是他没有屈从压力,还是坚持文物工作的正确方针。


(1) 郑振铎在1949年曾多次致信夏鼐,力邀其任文物局文物处处长,从其信札中可见新中国成立初期该处的名称变化。10月30日,致信夏鼐: “我很盼望兄能即日北上,主持‘古物处’,为考古发掘工作的领导者。(文物局分三处:一、图书馆处,二、博物馆处,三、古物处。)古物处的设立,主持者固然免不了有些日常行政的事,但大体上,希望兄来任处长,再找一个副处长帮你忙,你就可以不必多管行政的事,并不妨碍兄的研究工作也。只要主持大体就可以了。” 11月5日,致信夏鼐: “在这几年之内,关于考古事业,恐怕是要由我们负起责任来。兄能放弃了考古的事业吗?古物处的组织分五科,登记、接收、古建、发掘及档案。每科均有科长及干事若干人。处里并有副处长及秘书各一人帮你的忙,你不必事事管理。尽有自己研究及出外发掘的工夫。” 12月27日,致信夏鼐: “地下的宝藏,实在太多,太好了;前途是希望无穷的。兄如能主持‘文物处’,对于这方面可以有一个通盘的筹划,岂不甚好。秉琦兄是可以帮助兄的。在局里,也当然可以通力合作。而将来科学院的研究员的名义,兄仍可以兼任的。行政的事务并不多,总望以大部分的力量来做研究工作也。” [郑振铎:《郑振铎全集》(16),石家庄:花山文艺出版社,1998年,第225、226、228页。]

(2) 王冶秋之子王可回忆: 郑振铎和王冶秋两人处世修身的价值观一致,对事业尽心尽力,处事中相互尊重,强调发挥专家作用,对青年人鼓励栽培。例如,现在仍活跃于文化界的文博名人谢辰生先生,那时还是涉世未深、颇具个性的党外青年学子,由于勤奋向学而得到他们的调教和大胆使用,在以后的数十年里,一直被他们称为“小谢”的谢辰生,几乎参与了所有重要文博文件的起草,以及重要文物保护工程的实施,为文物事业做出重要贡献。 (王可:《他们为文博事业奠基——记郑振铎与王冶秋》,《中国文物报》2006年7月5日。)

(3) 史树青回忆过与谢辰生一起在革命大学学习的经历: “革大”就是华北人民革命大学,当时在西苑,现在已经没了。解放后,共产党认为我们这些旧社会的留用人员改造后还可以继续为人民服务,就把我们集中到“革大”进行思想改造。当时谢辰生、沈从文、王世襄等都在“革大”学习,我们上的是本科班。这回念的是革命的本科。我还记得入学试题是:《论为人民服务》。 (梅辰:《史海寻珍一帜独树——访著名文物鉴定家史树青先生》,《鉴赏大家:文物鉴赏大家访谈录》,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4年,第94页。)

(4) 平原省在中国中部偏北,河南省、山东省、河北省间。1949年8月在原冀鲁豫、太行、太岳解放区基础上设置,由当年的河南省新乡、安阳等20县市和山东省聊城、菏泽等45县及河北省南乐、清丰等5县合置。全省辖新乡、安阳、聊城、濮阳、菏泽、湖西等6专区、56县和新乡、安阳2市及焦作矿区。省会新乡市。1952年11月撤销平原省,分别划归河南、山东两省。

(5) 武梁祠是山东省济宁市嘉祥县东汉武氏家族墓室的石祠(俗称梁祠),其画像简洁明快,细腻传神,在汉代石刻中是一组有很高的历史艺术价值,在国内外素负盛名的重要石刻。据史树青回忆: 1950年文化部文物局郑振铎局长商得周总理同意,决定将武氏祠石刻全部运京建立专馆,使国内外观众能见到这组石刻。指派谢辰生、王世襄和我持文化部介绍信到嘉祥调查、接洽。当时嘉祥属平原省,省会在新乡。我们首先见到平原省省长晁哲甫,文教厅长王震华,文管会主任裴毓明,他们对文物局的意见均表赞同。我们便绕道郑州、徐州、兖州到嘉祥,见武氏祠石刻都嵌在墙壁上,一部分纹饰已有剥落,我们认为当时运到北京运输条件有限,怕有损伤,损失太大不如就地保管。后向郑振铎汇报,郑表示同意。 (史树青:《郑振铎的宏愿》,《中国文物报》2000年10月15日。)

(6) 1952年10月20日,参加第二届赴朝慰问团的作家靳以在朝鲜阳德志愿军部队,巧遇故友谢辰生,两人合影留念。靳以在日记中写道: “10月20日早晨起来之后,想不到遇见谢辰生,他做文教科干事。上午九时早饭之后,拟定三日工作计划。十一时余,到文工队谈话……下午四时欢迎聚餐……晚五时余,有敌机来,高射炮机枪大发。很好看,可惜没有打下来。” [靳以:《1952,赴朝慰问》,《民间影像》(第3辑),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102页。]《靳以影像》一书收录了靳以与谢辰生的合影,并加以说明“在朝鲜,与志愿军战士,老友郑振铎部下谢辰生合影留念”。(靳以:《靳以影像》,上海:上海文化出版社,2009年,第94页。)

(7) 陈寅恪在《唐代政治史述论稿》中认为: 汉人与胡人之分别,在北朝时代文化较血统尤为重要。凡汉化之人即目为汉人,胡化之人即目为胡人,其血统如何,在所不论。显祖(高洋)尝问弼云:“治国当用何人?”对曰:“鲜卑车马客,会须用中国人。”显祖以为讥己。夫高齐无论其母系血统属于何种,但其自称及同时之人均以为其家世出自渤海蓨县,固当日华夏之高门也。至于其所渐染者则为胡化,而非汉化。杜弼斥鲜卑,而高洋以为讥己,是汉人之受胡化者,即自命为胡人也。 (陈寅恪:《唐代政治史述论稿》,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第16—17页。)

(8) 《中国大百科全书·文物卷》出版于1993年。其中文物卷在谢辰生主持下,由文物界著名专家学者组成“文物编辑委员会”,主任谢辰生,副主任沈竹、罗哲文、俞伟超。全书共232.5万字,其中正文约216万字。文物卷有条目1469条,其中参见条目18条;博物馆卷有条目428条,其中参见条目20条。卷首有总揽全局的学科概观性文章。书中编排彩色图片352幅,黑白图片780多幅,包括古建筑群、古园林、古城址等平面图,古建筑立体图、剖面图,古器物线图和文物拓片等。文物卷与博物馆卷各包括9个分支学科。文物卷的9个分支是:文物概论、文物保护史、文物管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古器物、古书画、古文献、文物保护技术、外国文物。文物卷较全面地概述了文物的基本概念、理论、研究成果、保护技术和管理方法,介绍了文物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及文物知识,从而反映了当时文物保护、研究的最新成果和面貌,代表了当时我国文物保护、研究和学科建设的最新水平。

(9) 台湾学者庄芳荣认为: 1930年6月国民政府于南京制定的《古物保存法》条文仅14条,大多为原则性规定,对于违反规定者如何处理少有明文,因而执行的成效不彰。 (庄芳荣:《古迹管理与维护》,台北:台湾学生书局,1983年,第78页。)台湾学者黄翔瑜认为: 《古物保存法》真正发挥作用的时间不过年余。其后,历经主管机关——中央古物保管委员会降编改隶之波折,最后终止会务,致《古物保存法》法制结构缺乏主管机关进行维护,致相关法制效能渐次递减,甚至沦落制度失能之局。 [黄翔瑜:《古物保存法的制定及其施行困境(1930—1949)》,《“国史馆”丛刊》2012年第32期。]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博物馆事业纪事》载: 1954年5月17日,毛泽东登上故宫神武门城楼,视察故宫博物院全貌,然后沿城墙向东,经东北角楼、东华门直到午门参观“全国基本建设工程中出土文物展览”。19日,毛泽东又到故宫博物院,继续参观“出土文物展览”。20日,毛泽东第三次到故宫,由神武门登上城楼,沿城墙西行,经西北角楼、西华门、西南角楼,到达午门返回。视察期间,详细询问了院内机构设置、分工和职工文化水平,并勉励大家要好好学习文化。21日,由文化部社会文化事业管理局主持、北京历史博物馆与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联合举办的“全国基本建设工程中出土文物展览”在故宫午门城楼开幕。展出各地基建出土文物3760件。这批展品是从6年来全国基本建设中出土的13.1万余件文物中选出的。展出近半年,观众达17万余人次。由郑振铎主持编辑的《全国基本建设工程中出土文物展览图录》,由中国古典艺术出版社出版。这是新中国第一本全国性出土文物图集。 (国家文物局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博物馆事业纪事》,北京:文物出版社,2002年,第74页。)

(11) 范文澜在《保护历史文物的意义》一文中认为: 历史文物对历史研究至少有三种特殊的贡献:创史、补史、证史。第一是创史。例如周口店发掘,使中国历史上推到四五十万年前。第二是补史。例如殷墟发掘,大大丰富了商史,以王国维为代表的商史研究,其成就远胜史记殷本纪。第三是证史。例如古史有虞夏尚黑白的记载。白陶证明商尚白是可信的。墨翟行夏道,衣服用黑色;韩非子所说夏祭器,有似于黑陶器的“亮黑红”。如果今后获得更多的物证,很可能证明虞夏尚黑说的真伪。 (范文澜:《保护历史文物的意义》,《文物参考资料》1954年第4期。)与范文澜“创史、补史、证史”的看法略有区别,谢辰生提出文物对历史研究的作用为“证史、正史、补史”,这一观点广为文物工作者所接受。

(12) 热河省在中国北部,河北省、辽宁省和内蒙古自治区间。1914年所设热河特别行政区于1928年改设省。简称热。省会承德市。1955年7月撤销热河省,分别划归河北省、辽宁省和内蒙古自治区。

(13) 美国哈佛燕京图书馆现藏有《全国基本建设工程中出土文物展览图录》。该书由全国基本建设工程中出土文物展览会工作委员会编,北京中国古典艺术出版社于1955年出版。印刷者为申记柯罗版印刷厂、安定珂罗版社,为五尺夹宣开本,两册一函,定价三十八元,共印1000册。郑振铎撰写序言《在基本建设工程中保护地下文物的意义与作用》,他在序言中写道: 中国正在走向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光明大道。空前的规模宏伟的大工厂,逐渐的在全国各地建立着。如林的高耸入云的烟囱,处处可以见到。铁路、公路的交通干线也随之而繁密起来;水库、水渠工程的进行,保证了自然灾害的不再为患。随着这些大工厂的建立,这些铁路、公路的延伸,这些水利工程的发展,不可避免的都要翻动地面,把埋藏在地下的古墓葬、古文化遗址重新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有的地下埋藏,像安阳小屯的殷代遗址,西安附近的西周时代的丰镐二京,洛阳的周代王城、汉城,西安的汉城,都是不能有二的极重要的古代和中古的文化遗址,可以提供出不少历史上重要的实物资料,而且必须坚决的加以保存、保护,即使在发掘了之后,——需要极精心在意的发掘清理工作——也还需要把这些地区保留下来,像保护意大利的庞贝古城似的保护他们;他们的本身就是重要的古史,就是古代和中古的计划都市的生动的具体的例证。但像这样的地区,在全国范围内并不很多。大多数的建厂、动工的地方,都是若干古墓葬所在地,只需要考古工作者们加以发掘清理,取出地下埋藏的历史文物之后,就可以填平了开始施工的。四年多来,在全国各地因为以上的基本建设工程而出土了的历代文物,在数量、质量上都是极为惊人的。但这才不过是一个开端,却已是一个不平凡的开端了!随着大规模的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的进展,随着全国各地的各项基本建设工程的以飞快的速度发展着,将会有更多和更惊人的发现的。今年五月间在北京历史博物馆的午门大殿里开幕的“全国基本建设工程中出土文物展览”,就是我们初步的收获的生动具体的例证。看了这个展览,就明白考古工作和基本建设工程之间,有如何密切的关系;同时也说明了考古工作者们和历史学家们,艺术工作者们,以及许多部门的科学工作者们有如何的千丝万缕的联系。这个展览,包括除了少数地区之外的全国各地在四年多来的在基本建设工程中出土的历代文物。根据不完全的统计,全国出土文物在十四万件以上。这里陈列出来的,只是千百中之一,只不过是经过初步选择,认为较精的三千七百六十件。但即就这三千七百六十件的历史文物而论,也已足够使我们感到兴奋,感到惊奇,感到光荣。这些重要的历代文物的重见天日,为人民所享有,所应用,并且公开的供给今天和明天的科学工作者们以那么多的研究的资料,供给今天和明天的艺术工作者们以那么多的“推陈出新”的资料,绝不是一件小事。

(14) 时任故宫博物院院长郑欣淼介绍: 五十年代初,谢辰生先生奉文物局长郑振铎之命到上海将鹿文波开文制版所和戴圣保申记印刷所的职员与设备全部迁入京城,成立故宫博物院印刷所,使故宫拥有了高水平的彩色铜版与珂罗版印刷设备,后来在故宫印刷所基础上组建了文物出版社印刷厂。 (郑欣淼:《祝贺谢辰生先生两本著作的出版》,《中国文物报》2010年9月17日第3版。)

(15) 1953年12月24日,周恩来在政务院第一百九十九次政务会议上讨论《文化部一九五三年工作的报告》时发表谈话: “我对文物问题很感兴趣。文化部的总结工作报告关于这一部分写得不够,有个主导思想问题没解决。北京市的市政建设方针要作决定,假使在保存历史文物问题上主导思想不一致,北京的都市规划就会遇到问题。现在有人强调保护民族文化遗产,苏联和东欧人民民主国家也赞扬东方文化,给我们打气。奚老说:‘拆风甚盛’。我不大同意,并没有拆很多。三座门当初我也不主张拆,后来看还是觉得拆了好。我们有保存历史文物这方面强调得很多,‘取消一切’,倒没有听到。东四牌楼我下过命令要拆,但彭市长为照顾‘保存派’的意见,只好暂缓执行了。”“保存文物和民族文化遗产,就要使其发扬光大。我不是说我们要前进,要发展文化,就不保存文物,不要民族文化遗产。不是的,我是强调要推陈出新。”“如果只是把它当作古董看待,那就是‘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了。可惜今天梁思成先生不在,请奚老把这个意思转告给他。”“北京市对保存文物问题争了四年多,还没有解决,这里有一个主导思想问题。在学习总路线中,我建议把这个问题也放进去,研究一下如何使古代遗产传之久远,发扬光大。我们要有新生气,对古代文化遗产要发扬光大,不是不加分析、不加选择地保存。谁不从长远利益、人民利益出发,迟早还是要睡不着觉,对人对己都不利。对民族文化遗产我们要保存最好的,要不断前进,推陈出新,发扬光大。” [周恩来:《保存文物一定要同发展结合起来》(一九五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周恩来文化文选》,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第330—331页。]

(16) 1951年11月5日,周恩来批示: “马副主任并王冶秋副局长、马衡院长并告薄副主任、南行长:同意购回王献之《中秋帖》及王珣《伯远帖》,惟须派负责人员及识者前往鉴别真伪,并须经过我方现在香港的可靠银行,查明物主郭昭俊有无讹骗或高抬押价之事,以保证两帖顺利购回。所需价款确数,可由我方在香港银行与中南胡惠春及物主郭昭俊当面商定,并电京得批准后垫付,待中秋及伯远帖运入国境后拨还。以上处理手续,请与薄、南两同志接洽。” 马副主任指教育部部长马叙伦、薄副主任指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兼财政部部长薄一波、南行长指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南汉宸、马衡为故宫博物院院长。[周恩来:《同意购回〈中秋帖〉〈伯远帖〉——致马叙伦并王冶秋等》(一九五一年十一月五日),《周恩来书信选集》,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88年,第460页。]

(17) 1958年文化部文物管理局编印的《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汇编(内部资料)》共收录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初步公布的第一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共计5572处。该书《前言》指出: 一九五六年随着我国农业合作化的高潮,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农业生产建设的高潮。为配合农业生产建设,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国务院颁发了国二文习字第六号“关于在农业生产建设中保护文物的通知”。通知规定:“必须在全国范围内对历史和革命文物遗迹进行普查调查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局应该首先就已知的重要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地区和重要革命遗迹、纪念建筑物、古建筑、碑碣等,在本通知到达后两个月内提出保护单位名单,报省(市)人民委员会批准先行公布,并且通知县、乡,做出标志,加以保护。”这是文物工作中的一项根本性措施。将使文物工作逐步地走上计划化的道路。使应该保护的文物单位,得到国家法令上的固定,并有了具体的保护办法。现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已经初步公布了第一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共计5,572处。我们现在把这一批名单编排付印,在内部发行,提供各有关部门和文物工作者参考,期能使各有关部门在制定城市建设、基本建设及农业生产建设各项规划时,事先考虑到与这些“文物保护单位”所可能产生的矛盾,根据国务院指示精神,在既不影响各项建设,又使文物得到保护的原则下,采取必要的措施,在事先得到安排,避免破坏和损失。同时,这批名单有一些是在普查中发现的新资料,也可作为提供历史、考古、文物工作者进行科学研究的参考。这里汇印的第一批名单,还没有全部经过复查、核对,错误的地方一定还有不少,将在今后普查过程中,随着第二批、第三批保护名单的不断公布而得到补充修正。并且希望了解名单中各保护单位现存情况的同志予以核正并提出意见。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汇编(内部资料)》,北京:文物出版社,1958年,第1页。]此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文物保护单位的工作继续进行,也做过调整。如山西省在1957年公布第一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838处,1959年又公布第二批883项,共计1721处,在1965年山西省人民委员会为加强重点保护,遴选其中124处作为省级第一批(调整)文物保护单位重新公布,其余下放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山西通志·文物志》,北京:中华书局,2001年,第998页。)

(18) 1957年2月14日,针对1955年浙江省龙泉县拆毁五代金沙寺塔和北宋崇因寺双塔取砖铺路、1955—1956年湖北省均县以收集“废铜”为名打毁武当山宫观神像两起破坏文物的事件,国务院发出《关于浙江省龙泉县和湖北省均县破坏文物事件的通报》(文习字第15号)指出:“ 这两起事件,都是严重违反国家的宗教政策、文物的政策、法令,乱干一气,致使祖国重要的历史文化遗产遭到不可补偿的损失,而且在群众中造成不良的政治影响。此事,务希浙江、湖北两省人民委员会迅予彻查并严肃处理,将结果报院;并希各地切实检查,吸取教训,将上述事件通报到各县、镇,防止类似事件再次上演。

(19) 1957年9月6日,新华社发出电讯《明十三陵中的定陵将被建成一座地下博物馆》,记录了定陵刚打开时的情况: “在后殿里放着三口差不多有一人高的朱红色的棺材,朱翊钧和他的两个后妃的尸体放在里面。尸体只剩个骨头架子了,但头发还软而有光。朱翊钧头上梳着髻,上面插着五个金簪。头发旁边放着一顶用比头发粗不了多少的金丝编成的皇冠”,“尸体周围塞满了许多金子和玉石做的刻有纤细花纹的日用品,这些器物都做得很精致”,“尸体的周围都堆着成匹成匹的罗的、纱的织锦……图案很漂亮,大多是用金线织的,时间经过了三百多年,有的还金光闪闪”。

(20) 据《南方周末》2000年6月30日报道: 1998年12月28日,陕西省旅游集团成立后,乾陵开始受旅游局和文物局的双重领导。乾陵博物馆副馆长樊英峰说:“省里提出建立周秦汉唐四大文化景区,其中唐文化景区的重心就在乾陵。乾陵不挖,仅依靠现在的地面文物,实现这个目标难度较大。”2000年4月28日,陕西省政府向国务院呈报了《关于抢救性发掘乾陵的请示》。陕西省送给国家文物局的《关于申请抢救性发掘唐乾陵的汇报提纲》,列举了若干原因以证明“抢救发掘是保护乾陵地下文物的最有效手段”,提出“它的发掘和开发,必将引起国内外的广泛关注,是进一步发展我省乃至全国旅游业的最好契机,可以有利推动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带动陕西以及整个西北地区的经济、社会更快地发展。” (朱强:《乾陵,挖还是不挖?》,《南方周末》2000年6月30日第2版。)

(21) 《夏鼐日记》有关于复制定陵龙袍的记载: 1984年7月4日星期三,上午赴所,谢辰生同志送来明天参加定陵出土丝织品复制研究讨论会的请柬,并谓近日将随廖井丹顾问赴晋视察。7月5日,上午赴故宫漱芳斋,是文物局召开的南京云锦研究所复制定陵出土蟒袍(二件系红色云罗,一件系黄缎,织锦花纹的织法,他们称之为“织成”,即小纬线断纬织成)。观后大家发言,12时始散会。要我们留字,王天木题“巧夺天工”,我题“云锦如花,花如锦”。这会由该所汪所长,文物局吕济民局长、谢辰生顾问、国家科委协调攻关局某同志、中宣部王树人局长等参加。 [夏鼐:《夏鼐日记》(卷九),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373页。]

(22) 1959年,吴晗曾在《两个朋友》一文中不点名地评价了梁思成要求保护城墙等古建筑的意见: 这两个朋友,年纪都比我大,当我在大学念书时,他们已当了多年教授了。两个人都是留学生,洋气很重,一个学哲学,教逻辑,也写过讲逻辑的书,外号就叫逻辑。一个学建筑,一辈子研究中国古建筑,谈起什么五台山有一千年历史的木结构,李诫的营造法式等等,便眉飞色舞,说个没完。虽然他在这一行是个权威,但似乎在旧时代没盖过什么大房子,大概是一来那时代根本没有什么大房子盖,二来他要讲民族形式,人家不喜欢这一套,因之,他的理论也终于只是理论而已,虽然文章写得很多,房子却盖得极少。他的古建筑研究成了包袱,他对古建筑太热爱了,照他的意见,为了保存北京城的古老风格和结构体系,新的建筑、新的中心应该摆在西郊,复兴门以外地区,将来新旧并存,互相联系。从此,展开了热烈的争论。他喜爱古老的牌坊,他喜爱古老的城墙。他认为马路太长了,有了路中心的牌坊,会使人在精神上得到舒适的感觉。他建议在城墙上建环城公园,种些花草之类,供人游览,等等。总之,在拆除牌坊和城墙的讨论中,他坚持己见,列举种种理由,大有和牌坊、城墙共存亡的决心。吵了几年,问题解决了。北京在原有基础上改建,主要干线的牌坊都拆掉了,城墙也开了许多缺口,便利了城内外的交通。 (吴晗:《两个朋友》,《人民日报》1959年9月26日第12版。)

(23) 郑振铎在1957年6月3日的日记中载: 八时,到部办公。谈北京市拆除外城事,即派人去调查。下午,写《拆除城墙问题》《配合得更紧密、更和谐些》《良药苦口良于病》等数篇。 (郑振铎:《郑振铎日记全编》,太原:山西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527页。)郑振铎《拆除城墙问题》(载于《政协会刊》1957年第3期)全文如下:

古老的城墙在古代是发挥了它的保卫人民生命、财产的作用的。在现代的战争里,城墙是没有什么用处了,于是有人主张拆除。也还有人举出几十条理由来助长拆除之风的。我不是一个保守主义者。该拆除的东西,非拆不可的东西,那一定得拆,而且应该毫不犹豫的主张拆。可是城墙是不是非拆不可的一类东西呢?是不是今天就要拆除干净了呢?我主张:凡是可拆可不拆、或非在今天就拆不可的东西,应该“刀下留人”,多征求意见,多展开讨论,甚至多留几天、或几年再动手。举一个例。北海前面的团城,是北京城里最古老的古迹名胜之一。当决定要改宽金鳌玉蝀桥的时候,有好些人主张拆除团城,连根铲平,否则,这道桥就没法修宽。但经过专家们的仔细研究的结果,团城是保留下来了,金鳌玉蝀桥的工程也按照计划完成了。这不仅不矛盾,而且还相得益彰,为北京市维护了这个十分美好的风景地,同时,也绝对没有影响交通。

许多名胜古迹或风景区,都应该照此例加以十分的周到的考虑,予以同情的保护,万万不可人云亦云,大刀阔斧地加以铲除,像对付最凶狠的敌人似的,非使之从地图上消灭掉不可。要知道古迹名胜是不可移动的,都市计划是由专家们设计施工的,是可以千变万化,因地、因时、因人制宜的。最高明的城市计划的专家们是会好好地把当地的名胜古迹和风景区组织在整个都市范围之内,只显得其风景美妙,历史久长,激发人民爱国爱乡之念。只有好处,没有任何坏处。不善于设计的,不懂得文化、历史、艺术的人,则往往认为有碍建设计划,非加以毁坏不可。小孩们走路跌倒,往往归咎于路石,而加以咒骂踢打。仰面向天、大摇大摆的行者,撞到牌坊的柱子上了,就以为那柱子该死,为何不让路给他。古迹名胜或风景区是不会说话的,但人是会动脑筋的。如何技巧地和艺术地处理一个城市的整个发展的计划是需要很大的辛勤的研究,仔细的考虑,广泛的讨论,而决不应该由几个人的主观主义的决定,就操之过急地判决某某古迹名胜的死刑的。人死不可复生,古迹名胜消灭了岂可照样复建!在下笔判决之前,要怎样地谨慎小心,多方取证啊。城墙也便是属于风景线的一类。“绿杨城郭是扬州”。(如今扬州是没有城的了!)城墙虽失去了“防御”的作用,却仍有添加风景的意义。今天拆除城墙的风气流行各地。千万要再加考虑,再加研究一番才是。除了那个都市发展到非拆除城墙不可的程度,绝对不可任意地乱拆乱动。三五百年以上的城砖,拿来铺马路,是绝对经不起重载高压的。徒毁古物,无补实用。何苦求一时的快意,而糟踏全民的古老的遗产呢? [郑振铎:《郑振铎全集》(3),石家庄:花山文艺出版社,1998年,第366—367页。]

郑振铎在1957年六七月间召开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发言,再次提出要保护重要的古代城墙。他说: “八年来基本上保护了古代重要的寺庙、宫殿、城墙、桥梁、石阙、砖塔、木塔等。像长城,山西五台寺的唐代建筑南禅寺和佛光寺,河北赵州的大石桥,河北正定的隆兴寺,曲阜的孔庙、孔林,北京的故宫,苏州的好些园林,南京和其他地方的太平天国遗址等等,不仅予以坚决的保护,妥善的保管,而且加以必要的修缮。” (郑振铎:《党和政府是怎样保护文物的?》,《人民日报》1957年7月22日第8版。)

但到了9月16日,郭沫若在“文物界反右派分子座谈会”上则提出很多城墙不必保存。他说: “解放八年来,中央和地方都做了许多保护文物的工作。中国地方大,文物多,保护起来,很有困难。而且是否一切古物都碰不得,也值得研究。譬如城墙,在中国几乎到处都有,往往一个小市镇也有城寨。除了必须保存、可以保存者外,我看有很多城墙是可以不必保存的。凡是古物一律都动不得的思想,是一种封建的拜物狂,偶像崇拜的思想。 ”(郭沫若:《我们坚持文物事业的正确方向——在文物界反右派分子座谈会上的发言纪录》,《人民日报》1957年9月30日第7版。)

(24) 郑振铎之子郑尔康回忆: “在距他牺牲之前不久的日子里,郑振铎还曾专门就在基本建设中如何保护古迹名胜与保护北京的城墙等问题,向毛泽东主席做了详细的陈述。毛主席听后,当即笑着对他伸出了一个手指头,表示可以让他在全国列出一千个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问他是否满意?郑振铎当时并未点头,这表示了他觉得‘一千’太少了的意思。当毛主席表示支持他尽可能不拆北京城墙的意见,并表示要以中央人民政府的名义将此精神下达给北京市时,郑振铎欣然地点了头。” (郑尔康:《郑振铎》,北京:文物出版社,2007年,第175页。)

(25) 1957年6月3日,郑振铎派人调查北京市拆除外城事。(郑振铎:《郑振铎日记全编》,太原:山西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527页。)6月5日,文化部向国务院提交《为请转令北京市人民委员会停止拆除北京城墙》的报告。6月11日,国务院向北京市发出《关于转发文化部请转令你市暂停拆除城墙的报告的通知》(文习字第69号),指出: 据文化部六月五日报告:北京城墙始建于明代,已有五百年的历史,是驰名世界的古城,对于它的存废问题,必须慎重考虑;但该部最近获悉,你市决定将北京城墙陆续拆除,外城城墙现已基本拆毁。最近在该部召开的整风座谈会上,很多文物专家对此都提出意见。因此,建议国务院通知你市暂停拆除城墙的工作。国务院同意文化部的意见,希你市对北京城墙暂缓拆除,俟文化部和你市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并加以综合研究后,再作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转发文化部请转令你市暂停拆除城墙的报告的通知》,档案号2-9-156,北京市档案馆藏。)6月19日,北京市人民委员会接到国务院通知后,发出《北京市人民委员会关于暂缓拆除城墙和收集有关城墙资料的通知》,内称: 为执行国务院以上通知,对本市城墙凡目前不致倒塌的,必须报经本会考虑决定。 [《北京市人民委员会关于暂缓拆除城墙和收集有关城墙资料的通知》,《北京市重要文献选编(9)》,北京:中国档案出版社,2003年,第334—335页。]

(26) 陈明达赞成拆除北京朝阳门、南京石头城等古城墙。对于北京朝阳门,他认为, “北京市拆除朝阳门是没有必要吗?我认为:为了解决北京市东西交通的问题,这里要拓宽干道,增加高速车辆通过量,如何解决拦阻在马路中心的朝阳门呢?第一是拆除它,第二是开辟广场,把朝阳门位置在广场中心。我的认识是:开辟广场必须有足够的直径,否则就不能起应有的作用,为此要拆除周围住房,朝阳门外那个火车站也要搬家,要付出居民搬运费,要为搬迁的人建新房,新建火车站,又要有多少技术人员、工人、管理人员去做这些事,又要消费多少建筑材料,并且必须延长建设时间。拆除朝阳门如何呢!仅需付出拆除的工资、旧料运输费而已。这笔账很清楚,从经济出发,我们以拆朝阳门为是。”“这样的建筑多的是,只要保留一定数量就够了,不必全部保存”。 对于南京石头城,他认为: “这类遗迹在正当的理由下是可以拆的。”“事实上要保存它,只不过因为它有名气,所以我主张补充一条:反对有名气就必保存的倾向。” (陈明达:《再论“保存什么,如何保存”》,《文物参考资料》1957年第4期。)

(27) 南京城墙最终大部得以保存,一方面有江苏省文化局副局长朱偰等南京各界人士的呼吁,另一方面也有郑振铎领导的文化部文物局的及时干预。1956年8月,南京市开始大规模拆城,中华门瓮城和石头城遗迹等面临拆除威胁。9月15日,文化部电示南京市停拆城墙。9月23日,朱偰在《新华日报》撰文《南京市建设部门不应该任意拆除城墙》,呼吁按政务院及文化部指示,保护台城、石头城、中华门及玄武湖西南两面城墙。10月18日,中华门和石头城分别被江苏省人民委员会公布为江苏省文物保护单位。11月14日,文化部副部长郑振铎视察南京被拆城墙。1957年1月,南京市建设部门修复部分被“误拆”的城墙。(杨国庆:《南京城墙》,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140页;国家文物局编《郑振铎文博文集》,北京:文物出版社,1998年,第539页。)郑振铎在1956年11月14日的日记中写道: “八时半,到香铺营找朱偰,同去石头城,察看拆下去的城垣。形势雄伟极了!不知为何拆之?” (郑振铎:《郑振铎日记全编》,太原:山西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464页。)

(28) 据王冶秋之子王可所著《王冶秋传》,文物局在反右中没有定一个“右派”分子: 在1957年的鸣放中,谢辰生、陈明达等同志对文物局党的工作提出尖锐批评,并且有很多是针对冶秋个人的,如说他“实行家长制,在冯玉祥处沾染上军阀作风”等等,有些话说过了头,按照当时定的标准已经超出了范围。在反右运动时,文化部给文物局定的指标是三名“右派”分子,局党支部委员开始整理谢、陈的材料。那时还有一位顾铁符,在河南信阳发掘楚墓时鸣放了不少犯禁的话,当地党组织将其“右派言论”寄到文物局,这样正好凑够三人指标。但是作为文物局反右运动负责人的冶秋却不同意这样做,他说:“这些说了过头话的同志,目的还是为了帮助党,小谢(即谢辰生)是好人说错话;至于对我个人的批评更是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必计较。”文化部负责反右运动的副部长陈克寒对此甚为不满,将冶秋训斥一通,说:“你不定右派,文化部交不了账。”冶秋回应说没有就是没有,冒着被打成右倾分子或“右派”同路人的政治风险,一直顶着压力保护这些同志。 (王可:《王冶秋传:一个传奇人物的一生》,北京:文物出版社,2007年,第180页。)

(29) 王冶秋于1977年8月8日在全国文物、博物馆、图书馆工作学大庆座谈会上说: “1971年底一次座谈会上,我们提出了建国以来文物工作红线是主导,黑线是干扰的看法,却戳痛了祸国殃民的‘四人帮’,他们的余党和亲信恶毒攻击这是‘黑线回潮’,是‘为十七年翻案’,猖狂叫嚷‘一定要追查’,并且从北京到上海都布置了专人大整文博战线十七年的黑材料。” (王冶秋:《在全国文物、博物馆、图书馆工作学大庆座谈会上的讲话》,《王冶秋文博文集》,北京:文物出版社,1997年,第162页。)

(30) 据《王冶秋传》载,王冶秋拒绝批判郑振铎: “郑先生在听完沈雁冰传达毛泽东的颐年堂会议讲话后,谨言慎行,谨守分际,但最终还是没有逃过‘左派’的追击,在拔白旗的浪潮中他成了批判对象,‘厚古薄今’是批判的内容之一。王冶秋对这种妄加罪名的做法十分反感,因为解放后他们一直在一起共事,深知郑先生光明磊落,热爱新中国,拥护共产党领导,怎么会‘薄今’呢?因此,他不但回绝了当时中宣部一位领导要他揭批郑先生的提示,还向郑先生多年的老朋友沈雁冰部长写信,请他写一篇有分量的文章登在《文物参考资料》上,为他的老友正名。” (王可:《他们为文博事业奠基——记郑振铎与王冶秋》,《中国文物报》2006年7月5日。)钱锺书夫人杨绛在《我们仨》中写道:“ 郑振铎先生原是大白旗,但他因公遇难,就不再‘拔’了。 ”(杨绛:《我们仨》,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年,第136页。)

(31) 钱俊瑞在悼念郑振铎的文章中写道:“ 特别值得提出的,他从去年起参加了反右派斗争和整风运动之后,表现得更加关心政治,更加不隐蔽自己的观点,表示真诚地接受许多同志对他的批评。他也很赞许很多青年同志最近在报刊上对他的学术思想的批判,他说这些批判不仅对他个人很有帮助,对整个文艺界、学术界有很大的好处。他最近特别在努力改正自己的厚古薄今的观点,他表示愿意用很大力量来检查过去的著述,并且做彻底的更正。他还表示愿意把他的极为丰富的藏书,编出书目,公诸同好。他热情地参加体力劳动和各种群众性的活动。振铎同志这种坦率的勇于改正错误,不断要求进步的精神,是值得人们学习的。 ”(钱俊瑞:《学习他坦率和不断要求进步的精神——悼郑振铎同志》,《文物参考资料》1958年第12期。) FaQnIQsD9a43NkYnbDr2/xKOPTyeEzGk3qFZl29k6T2Zs2p0nNHsZRtoU8d2Ey3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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