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节我们曾讨论过无限多样的分别是否可能没有相互作用的问题。我们得到的结论是否定的。因为如果无限多样的分别间没有相互作用,那就意味着所有的分别都既不可分解也不能结合,这样一来无限多样的分别间的每一个,都只能是不可再分的最小的单位。而这样的最小单位,能发生的变化就只是从无到有,最终会导致有分别的世界陷入无分别的寂灭和虚无。
但问题是无限多样的分别之间的相互作用是只在彼此相邻的情况下发生,还是存在着普遍的相互作用。如果存在着普遍的相互作用,那么这种相互作用是如何产生的?或者说,什么样的模式和机制能够确保此种普遍的相互作用?
其实,即使相互作用只在彼此相邻的有分别的要素之间发生,但由于相互作用在不同分别间的传递,也一定会导致普遍的相互作用。但这样产生的普遍的相互作用,将是随机和偶然的,缺少最起码的稳定性。这与我们对正身处其中的变化的世界的经验(无论是清醒还是梦境),是相违背的。
如果所有的分别都最终可以还原为某种最基本的分别(比如中国哲学里的阴阳或动静),而且这最基本的分别当中对立着的双方,又是互为条件的,那么,普遍的相互作用就不仅是必然的,而相互间的作用方式也就有迹可循,从而具备了基本的稳定性。而这种以互为条件的分别为基础的相互作用,可以使相互作用在所有的范围内有效地发生。
这里,我们要在方法论上做一点补充。到现在为止,我们的所有论证都是以我们自身及我们身处其中的世界此刻正在经历变化为基础的。只要拒绝承认这一点,我们前面的论证也就完全失效了。因此,本书对于那些拒绝承认我们正在经历变化,且这种变化具有某种最起码的稳定性的人来说,是完全没有意义的。我们到此为止的论证,只有这一点是基于常识性的经验的。在我看来,哲学家当然不是以否定或违背常识和经验为目的的,而只是要提供对常识和经验的哲学上的理解和论证。我们无法挖掉脚下最后这点地基,就像我们仅凭自己的力量无法将自己提到半空中一样。
二程强调天地万物“无独必有对”,张载讲“天地之间无一物相肖”,其思想的重心在于论证感应的真实和普遍,以此对治佛教以感应为幻相的世界观。北宋道学普遍强调感应的普遍性。程、张所说的感应,也就是这一节里我们说到的相互作用。在中国哲学的传统里,所有的分别都必定要还原为某种最基本的分别,如阴阳。阴阳不是彼此分离的要素,而是相互以对方为条件的。周敦颐《太极图说》所谓“动而生阳”“静而生阴”,正确的理解应该是动便属阳、静便属阴,而动静、阴阳互为条件。只有互为条件的对立和分别,其间的感应或相互作用才是必然且有稳定性的。这样的相互作用可以在任何尺度的范围内有效地发生。比如,在一个微观的范围里,可以有小的阴阳对立;而在一个宏观的尺度中,也可以有大的阴阳对立。而既然对立的双方是互为条件的,也就必定是彼此互涵的。就像《太极图》阴中涵阳、阳中涵阴的图示所展示的那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