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节我们曾讨论过无限多样的分别是否可能没有相互作用的问题。我们得到的结论是否定的。因为如果无限多样的分别间没有相互作用,那就意味着所有的分别都既不可分解也不能结合,这样一来无限多样的分别间的每一个,都只能是不可再分的最小的单位。而这样的最小单位,能发生的变化就只是从无到有,最终会导致有分别的世界陷入无分别的寂灭和虚无。
但问题是无限多样的分别之间的相互作用是只在彼此相邻的情况下发生,还是存在着普遍的相互作用。如果存在着普遍的相互作用,那么这种相互作用是如何产生的?或者说,什么样的模式和机制能够确保此种普遍的相互作用?
其实,即使相互作用只在彼此相邻的有分别的要素之间发生,但由于相互作用在不同分别间的传递,也一定会导致普遍的相互作用。但这样产生的普遍的相互作用,将是随机和偶然的,缺少最起码的稳定性。这与我们对正身处其中的变化的世界的经验(无论是清醒还是梦境),是相违背的。
如果所有的分别都最终可以还原为某种最基本的分别(比如中国哲学里的阴阳或动静),而且这最基本的分别当中对立着的双方,又是互为条件的,那么,普遍的相互作用就不仅是必然的,而相互间的作用方式也就有迹可循,从而具备了基本的稳定性。而这种以互为条件的分别为基础的相互作用,可以使相互作用在所有的范围内有效地发生。
这里,我们要在方法论上做一点补充。到现在为止,我们的所有论证都是以我们自身及我们身处其中的世界此刻正在经历变化为基础的。只要拒绝承认这一点,我们前面的论证也就完全失效了。因此,本书对于那些拒绝承认我们正在经历变化,且这种变化具有某种最起码的稳定性的人来说,是完全没有意义的。我们到此为止的论证,只有这一点是基于常识性的经验的。在我看来,哲学家当然不是以否定或违背常识和经验为目的的,而只是要提供对常识和经验的哲学上的理解和论证。我们无法挖掉脚下最后这点地基,就像我们仅凭自己的力量无法将自己提到半空中一样。
二程强调天地万物“无独必有对”,张载讲“天地之间无一物相肖”,其思想的重心在于论证感应的真实和普遍,以此对治佛教以感应为幻相的世界观。北宋道学普遍强调感应的普遍性。程、张所说的感应,也就是这一节里我们说到的相互作用。在中国哲学的传统里,所有的分别都必定要还原为某种最基本的分别,如阴阳。阴阳不是彼此分离的要素,而是相互以对方为条件的。周敦颐《太极图说》所谓“动而生阳”“静而生阴”,正确的理解应该是动便属阳、静便属阴,而动静、阴阳互为条件。只有互为条件的对立和分别,其间的感应或相互作用才是必然且有稳定性的。这样的相互作用可以在任何尺度的范围内有效地发生。比如,在一个微观的范围里,可以有小的阴阳对立;而在一个宏观的尺度中,也可以有大的阴阳对立。而既然对立的双方是互为条件的,也就必定是彼此互涵的。就像《太极图》阴中涵阳、阳中涵阴的图示所展示的那样。
对于每一个具体的分别来说,变化总是意味着差异的不断产生。如果没有差异的出现,也就意味着变化的中止。差异的产生,可以来自有分别的要素间外在的相互作用。但如果仅仅是这种外在的相互作用,那么一种可能是:所有的要素在相互作用中逐渐趋同,从而使每一个具体的分别本身的变化中止;另一种可能是:无限多的分别在纯粹外在的相互作用中达到某种静态的平衡,甚至是无分别的状态。正如我们前面以流俗时间观念为基础证明过的,变化的世界没有开端,也就是说,在此刻这个变化着的世界的前面有无限的时间,而在无限的时间里,凡有可能的都必然已经发生了。由此可知,上述两种可能都是不能成立的。
我们前面的论述中,一直在用分别这个概念指称具体的存有,是因为所有具体的存有一定是被限定的。这种限定意味着,具体存有的任何属性,都同时突显出与其他存有之间的分别来。比如,某个红色的物体,当我们说它具有红这种属性时,也就等于指出它不是黑的或蓝的等等。所以,在我们的论述当中,具体的分别和具体的存有,是同等的概念。
某一具体的分别或存有发生变化,也就是说这种存有上面产生了与此刻不同的某种状态,即产生出了某种差异。这种差异的产生,无论来自与其他具体存有的相互作用,还是来自该存有自身的内在力量,或者是某种总体性的根源力量,都意味着对此刻的存在状态的否定。抽象地说,差异的产生总是意味着当下存有状态的被否定。而差异的不断产生,也就意味着持续地被否定。
就某一个别的存有而言,不断产生差异的否定性还有来自该存有的某种内在力量的可能性。但我们所说的是整个世界的永恒变化。这也就意味着不仅世界作为一个整体在变化,它的每个部分在变化,每个具体的存有都在变化,而且每个具体存有的各个部分,甚至最微小的部分也在变化。这里所说的最微小的部分,只是一个权宜的说法,我们在后面会专门讨论这个问题。既然整个世界都处在持续的变化当中,也就意味着世界作为一个整体及其各个部分都在持续地产生出差异来,也都在持续地被否定当中。作为持续否定的根源,无论这根源是内在或外在的(当然,内在、外在的说法显然是针对某个具体的存有说的),它都不能有确定的否定目标,比如将某个蓝的事物否定成红的,因为只要有了确定的否定目标,那么否定的目标一旦达成,否定也就中止了,这样一来,变化就有了结束的可能。既然对于所有的具体存有来说,使其不断产生差异的否定根源不能有任何确定的否定目标,这也就等于说否定的根源不能有任何确定的属性或分别。没有任何分别也就意味着无差别,所以,一切具体的存有之所以能持续变化的否定性根源一定是统一的。看起来,我们到这里似乎可以得出一个结论了:作为整体的世界及其各个层面的部分(或具体的存有)的持续变化,是以统一的否定性根源为基础的。
但这个结论只是似乎如此。将一切存有的变化根源归结为某种统一的否定性根源,将不得不面对如下问题:其一,既然否定性根源是没有内在分别的,它对一切存有的否定没有任何确定的目标,这样一来,没有任何机制能够保证这样的否定性根源最终不会将所有具体的分别消解掉,从而达到某种无分别的状态。而正如我们前面论证过的那样,这是不可能出现的。其二,对于一切具体的存有来说,这种没有任何内在规定性的否定性根源是怎样做到恰好将一个事物限定为它所成为的那个样子的?也就是说,如果持续变化根源于统一的否定性根源,那就只能认为一切存有都有其固有的属性,而且这种固有的属性作为一种限定和分别,并不是来源于否定性根源的。这样一来,否定性根源就不是一切存有产生的根源,而只是它们持续变化或者说持续地被否定的根源。于是,我们就只能在统一的否定性根源之外,寻找一个使万物持续产生的根本。而这一根本作为万物产生的根源,一定具有根本上的肯定性倾向。但这样一来,至少从表面上看,万物的根源就分裂成了两个。当然这只是表面上看如此。进一步的思考将会使我们发现,这种表面上的分裂其实是可以统一起来的。
作为所有具体的存有得以实存并持续变化的总根源,也即我们在第二节中提到的所有分别和变化背后的无分别的永恒实体,它在肯定的同时也在持续地否定。肯定即否定。当然这里还有一个问题,为什么我们不能说否定即肯定?从任一具体的存有获得实存也就意味着获得了限定这个角度看,我们当然可以认为获得实存也就等于被限定或被否定,但这种限定或否定与使一切存有持续变化的没有确定目标的否定是根本不同的,因为这种使具体存有获得实存的限定或否定是有确定的肯定性内容的。而且,使具体的存有获得实存的限定或否定,只能在实有上加以限定或否定,而不能限定或否定一个虚无。
通过上述讨论,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使一切具体的存有获得实存并持续变化的实体,在肯定的同时也在持续地否定。这一肯定的同时也在持续否定的万有的根源,它本身是没有任何具体的分别和属性的,但一切存有都根源于它,一切存有的实存和变化都以它为基础。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它是最高的实存。从这个角度,我们可以称之为 诚体 。从诚体在肯定的同时也在持续地否定、持续地产生分别和对立来看,我们又可以将其称为 理本体 。
诚体持续创造出有分别的存有,在肯定具体的有分别的存有的同时,又在持续地否定中不断地产生出差异,从而使一切存有保持持续的变化。具体的存有最终会灭尽无余,但作为整体的世界本身却在大化流行中生生不已。我们可以把诚体理解为一种根本的肯定性力量。而肯定即分别,分别即限定,也就意味着某种否定。由此诚体而出的具体的分别或存有,各分别之间又是彼此互为条件的,因此,其间的相互作用是必然的。又由于所有的分别都在某种程度上是互为条件的,所以,各种分别间的相互作用也就有了起码的条理和稳定性,有了有迹可循的规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