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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作为质料的形式

我们在前一章讨论了构成具体存有的质料和形式。在前面的思考中,我们指出了无形式的纯质料,是一个完全多余的哲学假设。因此,质料只是被纳入到某种形式当中的形式。所以,一切存有都可以被理解为是由主导性形式和从属性形式构成的。比如,原子由质子、中子和电子构成,原子的整体结构就是主导性形式,而质子、中子和电子就是从属性形式。而一旦放在分子结构里,原子又成了从属性的形式。也就是说,原子既是作为质料的形式,又是作为形式的形式。

由此,我们可以轻易地将万物的存有想象为一个向上向下皆无穷尽的层级结构。这里的问题是,有没有最基本的结构?换言之,有没有只能被当作质料的形式?《庄子》里有惠施的一个著名的论题:“至大无外,谓之大一;至小无内,谓之小一。” 惠施本人到底在讲什么,由于缺少论述的语境,已经无法确解。但“至小无内,谓之小一”作为一个一般性的哲学命题,对我们还是很有启发的。在思维上,我们可以想象无限小。可是,究竟应该怎么理解无限小?在前一章里,我们从中国哲学的传统出发讨论了无限和有限的问题。我们的结论是:无限意味着无法完成和不确定的。最基本的只能被当作质料的形式,就是此种无法完成和不确定的形式。仿佛数学中的无理数。由于此类最基本的形式是无法完成和不确定的,也就当然是不可确定的。就其作为有分别的存有而言,可以视之为有;就其无法完成和不可确定而言,又可以视之为无。此种形式只能通过被其他的主导性形式否定为质料,才成其为具体的存有。

这类无法完成和不可确定的形式,由于也是无限的,所以其维持自身同一性的主动性与根源于无限的否定和限定的被动性是直接同一的。这种主动性与被动性直接同一的不确定的形式,只有被纳入到更具主动性的、确定的形式中,才能呈显出相对确定的存有特征。我们在前一章讨论聚散问题的时候,曾指出:“一切存有都有维持其自身同一性的倾向,但此种确定的自身同一性,又必然来自无法完成、无法确定的否定和限定。对任一具体的存有来说,其他的存有都在其自身同一性得以维持的无限的否定和限定当中。这种彼此否定和限定的关系,就是散这一倾向的来由。但某一存有对另一存有的否定和限定的反面,又构成了对另一存有的肯定,而这就是聚这种倾向的根源。”由于最基本的形式是无法完成和不可确定的,是主动性和被动性、肯定和否定的直接同一,所以,由维持自身同一性而来的散的倾向是不存在的。这样一来,当它们被纳入到某种确定的形式当中,从而呈显出相对确定的存有特征时,由于没有了散的倾向的平衡,聚的倾向会导致这种结构极其致密和稳定,因此也是极具惰性的。当然,这并不意味着由不确定的基本形式构成的初级的确定形式是可以永存的。由于无法完成和不可确定的形式是不具稳定性的,始终处在变动当中,且最终会消尽无余,所以初级的确定形式只有靠不断地吸纳新的基本形式来维持自身。即便如此,这类初级的确定形式的自身同一性最终也会在无限的否定和限定中消失为无。

只能被当作质料的形式,或者说无法完成和不可确定的形式,总会被某种主导性的形式否定为质料,由此而产生某种初级的确定形式。而一旦有了确定性,散的作用就产生了。不同的确定形式间复杂的聚和散的作用,就产生了各种各样的形式。由于有了散的作用,这些形式远不如初级确定形式那样稳定,当然也就没有了那么强大的惰性。

我们在第二章讨论过时空问题,特别指出时空以变化为基础,而非相反。由于时间根源于无限的否定和限定对存有的自我同一性的塑成和颠覆,是无限内化为有限,而空间直接根源于存有的自我同一性,是有限外化为无限,所以,两者是互为条件的。时空始终纠缠在一起,是我们理解经验世界的基本要素。一切存有都有其时空性,因此,不可能有绝对的静止。当某一存有的空间性更强的时候,它的运动特性就相对较弱,就体现为相对的静止;而当某一存有的时间性更强时,就会体现出强烈的运动特征。在具体存有的空间性被完全否定的情况下,就会达到运动的极限,成为一切存有中速度最快的东西。 4dn55fqkg7svu1rKvs2I1Exwiu090InAc4Q+yXraUWzsEbH1O3SqP1il0NVGfsii



三 能动的形式与纯形式

以不确定的基本形式为质料构成的初级确定形式,是机械的物理世界的基本构成元素。由此而成的不同层级的形式间聚散不已,从而形成了变化不息的客体世界。不同存有之间的相互作用,都体现为时间与空间的纠缠转化,不同形式间的翕聚和辟散。比如,碳原子既可以聚合成石墨的形态,也可以以球状结构结合在一起。

机械的客体世界自有其规律和秩序,而且,由于一切存有都根源于诚体的生生,所以,这些规律和秩序应该是有根本的统一性的。但这种体现在时空关系里不同形式间的聚散,其规律和秩序是有着根本的惰性和被动性的。首先,不同形式的存有间彼此也构成否定和肯定的关系,但这种否定和肯定是没有选择性的、盲目的;其次,存有的不同形式间的相互作用、彼此损耗,完全有可能导致这个变化不已的世界最后归于死寂。这一点,我们在第一章里曾反复论及。所以,我们强调诚体或理本体肯定的同时又否定,由此产生出具体的分别和存有,才是世界生生不已的根源。

正如我们前面说过的,程子和朱子对无独必有对的强调,是本书最根本的原理之一。朱子曾有一段重要的论述,讲述了一种简洁对称的世界观。他强调天地万物无无对者,因此,一切“畸零赘剩”“峻侧尖斜”的世界图景都是不可能成立的。 在朱子看来,如果一定要说有什么是无对的,那就只有形而上的道体。但我们将形而上的道体与生生不已的形而下的存有相对,其实也可以说它是有对的。

我们前一节详细讨论了作为质料的形式。我们将其细分为只能作为质料的形式(最基本的形式)和既可以作为质料又可以作为形式的形式。按照无独必有对的原理,与可以作为质料的形式相对的,就是只能作为形式的形者。只能作为形式的形式,由于不能被否定为质料,所以,它不可能是有形者,而只能是无形者,或者说是形而上者。因为再大尺度的形式,都有可能被纳入到更高层面的形式中,从而被否定为质料。这种只能作为形式的形式,或者说形而上的形式,也就是一切分别和存有的根源——诚体或理本体。理本体或诚体,作为形而上的形式,肯定的同时又持续地否定,是一切形而下的形式的根源。同时,形而下的形式又总是在参与到对彼此的肯定和否定中,形成无限复杂的、交织的相互作用,从而形成了不断感应聚散的世界。可以作为质料的形式或者说形而下的形式,与只能作为形式的形而上的形式彼此相对。当然,这里讲的彼此相对,只是一种权宜的讲法。因为,严格说来,形而下的形式并不在形而上的形式之外。形而上的形式和形而下的形式,既不能简单说是同一的,也不能说是分别的。但在哲学思辨的层面上,我们还是只能将二者分别开来。以“言不尽意”为借口放弃对根源性问题的思考和表达,其实是一种哲学上懈怠的表现。

由只能作为质料的基本形式构成的各种形而下的形式,形成了机械的客体世界。机械的客体世界在时空关系中展开出其固有的秩序和规律。但正如我们前面说过的,这些形而下的形式是惰性和被动的。它们维持自身同一性的主动性也是惰性和盲目的。它们只是在被动地维持着自身,直到最终被无限的否定彻底湮灭。然而,无独必有对的原理告诉我们,有惰性和被动的,就会有积极和能动的。由惰性和被动的形式以及由此而来的秩序、规律,可以推论出积极和能动的形式。

如果我们将机械的客体世界作为一个惰性和被动的整体,那么,作为形而上的形式的理本体就是与之相对的积极和能动的形式。而对于具体的客体形式而言,积极、能动的形式则意味着某种自主的维持自身同一性的形式。这种自主的维持自身同一性的形式,在否定和肯定当中有某种自主的选择,不再是盲目的。

一切存有都有维持其自身同一性的倾向,这是由诚体或理本体的肯定性作用决定的。形象一点说,我们可以说一切存有都“分有”了诚体之“诚”,而成其为实有。当某一类存有有较强的自身同一性,或者说拥有足够稳定的形式,那么,它们即使是惰性和被动的,也不会产生自主地、有选择地维持自身同一性的倾向。因此,积极的、能动的形式不会在初级确定形式这个层面上出现。因为正如我们前面一节讨论过的那样,初级确定形式是非常稳定的。积极的、能动的形式也不会在时空尺度过大的存有形式上(比如太阳系)出现,因为这样尺度的存有形式自身有着超强的稳定性。

在有可能产生积极和能动的形式的存有层面上,这类积极的、能动的形式也不是必然的。由初级确定形式构成的各种不同层次的存有,由于散的倾向在一定程度上平衡了聚的作用,所以,其稳定性大大削弱了。只有在这个层次上的存有形式,才有获得更高稳定性的倾向,才有可能产生自主的、有选择的能动形式。我们不能将积极的、能动的形式的出现看成是世界的目的,好像这个世界之所以存在只是为了这种形式的出现似的。 世界本身没有目的,这是中国哲学的根本主张。

当然,正如我们前面反复论及的那样,由于生生不已的世界无始无终,所以,在无限时间里,凡是有可能的,也就是必然会实现的。从这个角度看,积极的、能动的形式的出现有其必然性。 4dn55fqkg7svu1rKvs2I1Exwiu090InAc4Q+yXraUWzsEbH1O3SqP1il0NVGfsii



四 能动的形式与生命

惰性的、被动的存有形式对周围的存有没有自主的选择或排斥,只是盲目地在变化中维持自身的同一。能动的存有形式则对周围的存有有了自主的选择。它们主动地选择有利于自身同一性的维持的某些存有形式,将其否定为质料,纳入到它们的形式中来。对于那些不利于维持自身同一性的东西,它们有选择地将其排斥在它们的形式之外。

我们这里将能动的形式理解为生命的本质。

中国哲学传统里,对于生命本质的思考,较少措意。在前面介绍邵雍的万物化生理论时,我们可以看到由日月星辰、水火土石、暑寒昼夜、雨风露雷这类无生命的要素,与走飞草木等生命体之间的感应变化,构成的复杂丰富的世界。在邵子那里,走飞草木与雨风露雷的区别是显见的,但两类存有之间的本质不同究竟何在,却未做阐发。当然,如果细读《观物内篇》,我们还是能看到邵子对这一问题的领会:走飞草木之类的生命体与雨风露雷之类的存有的区别在于有没有“灵”。当然,到底如何理解这个“灵”,以及这“灵”是怎么产生的,还有待深入的思考。

作为生命体的存有,与非生命体之间的区别,可以概括为两点:其一,在维持自身同一性的过程中,有了自主的选择和排斥;其二,有了明确的内外的分别。不管多么微小的生命体,都有一个清晰的自身同一性的界限,界限之内和界限之外被严格分别开来。这样一来,对于任一个别的生命体而言,只要它还生存着,那么它就在有限的“内”与无限的“外”之间构造出了某种均势的平衡。而且对于任一个别的生命体,维持其自身的“内”,才是其目的所在。所以,对它来说,微小的“内”部世界,比无尽无边的“外”部世界更为重要。

有生命体形式的存有,在与它外部的世界复杂的肯定和否定关系中,维持着其自身的形式。生命体不断从外部吸收某些惰性的、可被当作质料的形式,又不断地将其内部的更具惰性的质料化形式排除出去。从构成材料或元素看,生命体存续的过程中,构成材料是不断变化的。而在构成成分的不断变化中,生命体的积极、能动的形式,以尽可能大的有序性维持下来,直至这一生命个体的终结。当然,个体的终结并不是这种有序的能动形式的结束,而是在新的生命个体中延续下去。

惰性、被动的客体世界中的个别存有与此不同。除了没有自主的、有选择的肯定和否定之外,它们的形式的有序性也是随机的。它们与其他存有之间复杂的肯定与否定的关系,造成的只是彼此间的相互作用、相互耗损,由此产生不可逆转的无序化倾向。同时,它们的形式不可能主动地延续。

我们在这里要再次强调,不能将生命体的存有形式当作世界的目的。生命体作为一种积极、能动的形式的出现,是无始无终的变化世界的一种必然会实现的可能性。因为一切存有都根源于诚体或理本体,具体存有维持其自身同一性的主动性是诚体的肯定性的实现。生命形态作为一种能动、积极的形式,已经有了将它整个的外部世界否定为质料的倾向。而这种倾向,正是诚体或理本体作为不可被否定为质料的无形的形式与所有根源于它的具体分别和形式之间的根本关联在个别存有中的具体实现。

将生命体由简单到复杂的过程理解为进化,其中的目的论色彩是显见的。但如果这种目的论是成立的,那么,我们将不能理解为什么在更为复杂的生命体出现以后,最简单的生命形态还存在并且保持着顽强的自身延续。而且,复杂生命体与简单生命体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依存关系。

当然,我们反对将同时并存的复杂程度不同的生命理解为有目的的进化,并不意味着,我们认为所有生命体都是同一等级的。固有的中国哲学传统不主张有目的的进化观,并不意味着要将一切生命体视为无高下之别的存有。《观物内篇》第一篇里,生命体的顺序是走、飞、草、木,而到了第十二篇,则变为飞、走、木、草。 由于第十二篇与飞、走、木、草的顺序相应的是人类社会的士、农、工、商,所以,是明显体现出了一种价值秩序的。朱子也明确讲过:动物清于植物。

如果不同的生命体体现出了一种由低到高的等级秩序,那么,确定其等级高下的标准又是什么呢?前面讲到的邵子论及生命体时所说的灵,与上文提到的朱子所讲的清,是中国哲学提供的答案。也就是说,生命体由简单到复杂的演变所构成的等级,是以灵或清的程度作为根本标准的。那么,这里说的灵或清又该如何来理解呢?

我们将生命理解为一种积极的、能动的形式。作为生命体的存有与非生命体之间的区别,根本在于前者能有选择地肯定或否定。正如我们前面讨论过的那样,一切具体的分别和存有都与其他存有之间有着互为条件的肯定和否定的关系。任一具体存有都有其肯定的确定性,而这一肯定的确定性同时也就意味着一种否定和限定。对于任一个别存有而言,其他一切存有既是对它的否定和限定,同时也是一种肯定和确定。一切存有都有维持自身同一性的倾向,也就是我们前面反复提及的主动性。非生命体的存有形式,其维持自身同一的主动性,是惰性和被动的,是无选择的。而生命形式的存有则是有选择的。生命体通过有选择的吸收和排斥,来维持自身有序的形式。但简单生命体的选择仍然是被动的,因此也就是随机的。虽然再微小的生命体也体现出了理本体将一切具体存有形式质料化的倾向,但这种倾向是极微弱的,总体上被动和随机的。与生命形式渐趋复杂相伴随的,是能动性的不断提高。具体说来,更复杂的生命体对于周围的一切存有形式有选择的肯定或否定更加明确,其范围也更大了。直到某种选择环境甚至改造环境的能动性发展出来,理本体在个别存有上的体现,才真正意义上完整地实现了。 4dn55fqkg7svu1rKvs2I1Exwiu090InAc4Q+yXraUWzsEbH1O3SqP1il0NVGfs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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