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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作为质料的形式

我们在前一章讨论了构成具体存有的质料和形式。在前面的思考中,我们指出了无形式的纯质料,是一个完全多余的哲学假设。因此,质料只是被纳入到某种形式当中的形式。所以,一切存有都可以被理解为是由主导性形式和从属性形式构成的。比如,原子由质子、中子和电子构成,原子的整体结构就是主导性形式,而质子、中子和电子就是从属性形式。而一旦放在分子结构里,原子又成了从属性的形式。也就是说,原子既是作为质料的形式,又是作为形式的形式。

由此,我们可以轻易地将万物的存有想象为一个向上向下皆无穷尽的层级结构。这里的问题是,有没有最基本的结构?换言之,有没有只能被当作质料的形式?《庄子》里有惠施的一个著名的论题:“至大无外,谓之大一;至小无内,谓之小一。” 惠施本人到底在讲什么,由于缺少论述的语境,已经无法确解。但“至小无内,谓之小一”作为一个一般性的哲学命题,对我们还是很有启发的。在思维上,我们可以想象无限小。可是,究竟应该怎么理解无限小?在前一章里,我们从中国哲学的传统出发讨论了无限和有限的问题。我们的结论是:无限意味着无法完成和不确定的。最基本的只能被当作质料的形式,就是此种无法完成和不确定的形式。仿佛数学中的无理数。由于此类最基本的形式是无法完成和不确定的,也就当然是不可确定的。就其作为有分别的存有而言,可以视之为有;就其无法完成和不可确定而言,又可以视之为无。此种形式只能通过被其他的主导性形式否定为质料,才成其为具体的存有。

这类无法完成和不可确定的形式,由于也是无限的,所以其维持自身同一性的主动性与根源于无限的否定和限定的被动性是直接同一的。这种主动性与被动性直接同一的不确定的形式,只有被纳入到更具主动性的、确定的形式中,才能呈显出相对确定的存有特征。我们在前一章讨论聚散问题的时候,曾指出:“一切存有都有维持其自身同一性的倾向,但此种确定的自身同一性,又必然来自无法完成、无法确定的否定和限定。对任一具体的存有来说,其他的存有都在其自身同一性得以维持的无限的否定和限定当中。这种彼此否定和限定的关系,就是散这一倾向的来由。但某一存有对另一存有的否定和限定的反面,又构成了对另一存有的肯定,而这就是聚这种倾向的根源。”由于最基本的形式是无法完成和不可确定的,是主动性和被动性、肯定和否定的直接同一,所以,由维持自身同一性而来的散的倾向是不存在的。这样一来,当它们被纳入到某种确定的形式当中,从而呈显出相对确定的存有特征时,由于没有了散的倾向的平衡,聚的倾向会导致这种结构极其致密和稳定,因此也是极具惰性的。当然,这并不意味着由不确定的基本形式构成的初级的确定形式是可以永存的。由于无法完成和不可确定的形式是不具稳定性的,始终处在变动当中,且最终会消尽无余,所以初级的确定形式只有靠不断地吸纳新的基本形式来维持自身。即便如此,这类初级的确定形式的自身同一性最终也会在无限的否定和限定中消失为无。

只能被当作质料的形式,或者说无法完成和不可确定的形式,总会被某种主导性的形式否定为质料,由此而产生某种初级的确定形式。而一旦有了确定性,散的作用就产生了。不同的确定形式间复杂的聚和散的作用,就产生了各种各样的形式。由于有了散的作用,这些形式远不如初级确定形式那样稳定,当然也就没有了那么强大的惰性。

我们在第二章讨论过时空问题,特别指出时空以变化为基础,而非相反。由于时间根源于无限的否定和限定对存有的自我同一性的塑成和颠覆,是无限内化为有限,而空间直接根源于存有的自我同一性,是有限外化为无限,所以,两者是互为条件的。时空始终纠缠在一起,是我们理解经验世界的基本要素。一切存有都有其时空性,因此,不可能有绝对的静止。当某一存有的空间性更强的时候,它的运动特性就相对较弱,就体现为相对的静止;而当某一存有的时间性更强时,就会体现出强烈的运动特征。在具体存有的空间性被完全否定的情况下,就会达到运动的极限,成为一切存有中速度最快的东西。 ySC1MgTduu6mIGeDfBW+dB+L0oczPSoNU4L9CTusSwzL3whlH57g26HQ0s9tZqH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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