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的心理活动是非常奇妙的。儿童心理生活的任何一方面都能引人入胜,让人着迷。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如果我们想要理解儿童的某一特定行为,就必须先了解其整体的生活史。儿童的所有活动都是他整体生活和人格的外显,不了解行为中隐含的生活背景就无法理解他所做的事,我们把这种现象称为人格的统一性。
人格统一性的发展就是行动及其手段相协调成为一个单一模式的过程,这种发展从童年就开始了。生活迫使儿童整合并统一自己的反应,而他对不同情境的统一反应方式不仅构成了他的性格,也使他所有的行动个性化,从而与其他儿童区别开来。
绝大多数的心理学派通常都忽视了人格的统一性,即使没有全部忽视,也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因此,这些心理学理论或精神病学实践常常把一个特定的表达孤立起来,似乎它们是独立存在的。有时,这种表达或手势被称作一种情结,认为它们可以在与个体的其他活动中相互隔离。这样的做法就像从一个完整的旋律中抽出一个音符,然后试图抛开其他音符来理解这个音符的意义。这种做法很明显是不妥当的,却又普遍存在。
个体心理学认为自己应该站出来反对这种普遍的错误做法,特别是这种错误的做法一旦涉及儿童教育,将会产生不小的危害。这在关于儿童惩罚的理论中表现得更加突出,如果儿童做了招致惩罚的事情,人们常常会考虑儿童人格留给人们的总体印象。不过,惩罚对于儿童来说一般是弊大于利。因为如果这个儿童经常犯这种错误,老师或家长就会先入为主地认为他是屡教不改。如果这个儿童在其他方面表现良好,那么,人们通常会因为这种总体的好印象而不会那么严厉地惩罚他。但是,这两种情况都没有触及问题的根源,即没有在全面理解儿童人格统一性的基础上来探讨这种错误是怎样产生的。这点与脱离整个旋律来理解某个单一音符类似。
如果我们问一个儿童他为什么懒惰,那么就别期望他能够意识到我们想知道这个问题的根本原因,同样,我们也不要期望一个儿童会告诉我们他为什么撒谎。几千年来,深谙人性的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的话一直萦绕在我们的耳边:“认识自己是多么困难!”同样,我们如何能期望一个孩子能够回答如此复杂的问题呢?甚至对于心理学家来说,回答这些问题也很勉为其难。了解个体某一行为所表达的意义的前提是,我们要有某种方法来认识他的整体人格。这个方法不是要描述他做了什么或者如何去做,而是要理解他在面临任务时所采取的态度。
下面这个例子将会阐释儿童整体生活背景的重要性。
一个13岁的男孩有两个妹妹。5岁前,他的生活快乐美好,因为当时妹妹还没有出生,他是家里唯一的孩子,周围每一个人都乐于满足他的任何要求。他的爸爸是个军官,经常不在家。他的妈妈是一个聪明善良的女人,非常宠爱他,总是努力满足这个依赖性强又固执的儿子每一个心血来潮的要求。不过,当这个儿子表现出没有教养或者胁迫性的态度和动作时,妈妈也会很生气,母子关系就开始紧张。这首先表现在他的儿子总是试图支配他的母亲,对她发号施令,也就是说,他总是随时随地以各种无礼的方式引起他人的注意。
虽然这个孩子给妈妈带来了很多麻烦,但他的本性并不坏。妈妈还是宽容他无礼的态度和行为,仍然帮他整理衣服,辅导功课。这个孩子相信妈妈总会帮他解决任何困难。显然,他是个聪明的孩子,也像其他儿童一样受到良好的教育。直到8岁,他在小学的成绩都相当不错。但这时候他发生了一些显著的变化,让他的父母难以忍受。他自暴自弃,毫不用心,懒散拖沓。一旦妈妈没有满足他的要求,他就揪妈妈的头发,拧她的耳朵,掰她的手指,不让她有片刻的安宁。他拒绝改正自己的行为方式,随着妹妹的长大,他愈加固守自己的行为模式。小妹妹很快就成为他捉弄的目标。虽然他还不至于伤害妹妹,但是他的嫉妒心是非常明显的。他的种种恶劣行为缘于妹妹的出生,因为从那时起,妹妹成了家人新的关注焦点。
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当一个孩子的行为开始变坏,或出现了新的令人不快的现象时,我们不仅应当注意这种行为开始出现的时间,还应当注意它产生的原因。这里使用“原因”一词时应该小心,因为我们一般不会意识到是妹妹的出生而导致哥哥成为问题儿童,但这种情况经常发生。原因在于这个哥哥对妹妹出生这件事所持有的态度不正确。当然,这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物理学因果关系,因为我们绝不能宣称,一个孩子的行为之所以变坏与另一个孩子的出生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但我们可以说,落向地面的石头必然会以一定的方向和速度下落。而个体心理学所做的研究使我们有权宣布,在心理“下落”方面,严格意义上的因果关系并不起作用,而那些不时产生的大大小小的错误却在发挥作用。这些错误还会影响到个体的未来成长。
毫无疑问,人的心理发展过程中会犯错误,而且这些错误与其导致的结果密切相关,从而产生了个体错误的行为或错误的人生取向。这种错误的根源在于心理目标的确定——因为心理目标的确定和判断密切相关,一旦涉及到判断,就存在犯错误的可能性。目标的确定在童年早期就开始了。通常来说,儿童在2~3岁时就为自己确定了一个目标。这个目标总是在指引着他,激励他以自己的方式去追求。错误目标的确定通常缘于错误的判断。目标一旦确定就不会轻易改变,它会在不同程度上约束或控制儿童。儿童会以自己的行动落实目标,也会调整其自身生活,竭尽全力地追求和实现这个目标。
因此,儿童对事物的个体性的理解决定着他的成长,认识到这一点非常重要,儿童陷入新的困境时,他的行为常常会受制于自己已经形成的错误观念,认识到这一点同样也非常重要。正如我们所知道的,儿童获得印象的强度和方式,并不取决于客观的事实或情况(比如另一个孩子的出生),而取决于儿童看待和判断事实或情境的方式。这是反驳严格因果论的充分依据——客观的事实及其绝对的含义之间存在着必然的联系,但是,客观事实和对事实的错误看法之间绝对不存在这种必然联系。
我们的心理最为奇妙的地方是,决定我们行为方向的是我们对事实的看法,而不是事实本身。这种心理非常重要,因为对事实的看法是我们行动的基础,也是我们人格构建的基础。有一个经典的例子可以说明人的主观看法影响行动,那就是恺撒刚登陆埃及时发生的一个小故事。
当恺撒踏上海岸时被绊了一下,摔倒在地。这在罗马士兵眼里是不祥之兆。如果不是聪明的恺撒兴奋地张开双臂激动地喊道:“你属于我了,非洲”英勇无畏的罗马士兵肯定会掉头返回。
从中我们不难看出,现实自身的结构对我们行动所起的作用是微不足道的,现实对人的影响又受到我们结构化的、整合良好的人格的制约。大众心理和理性的关系也是如此:如果在一个对大众心理有利的环境中出现了人的健康的理性常识,这并不是说环境本身决定了大众心理或理性,而是体现了两者对环境自发的看法是一致的。通常,只有当错误的或荒谬的观点受到批判时,才会出现理性常识。
让我们再回到那个小男孩的故事中吧。我们可以想象,这个小男孩很快就会陷入困境。没有人会再喜欢他,因为他在学校没什么进步,依然我行我素,不断地去干扰别人,这就是他人格的完整表现。接下来他会怎么样呢?每当他骚扰别人时,他必然会受到惩罚。他会被记录在案,学校会向他父母寄送投诉信。如果还是屡教不改,学校就会建议他父母把这个孩子带回去,理由是他显然不适应学校的生活。
对于这种解决方法,小男孩可能比任何人都开心。别的方法他都不会喜欢。他的行动模式的逻辑连贯性再次体现了他的态度,虽然这是一个错误的态度,但是这个态度一旦形成,就不会轻易改变。他总想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这是他所犯的根本性的错误。倘若说他应该因犯错误而被惩罚,那么,他应该是因为这个错误(即想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而受到惩罚。因为这个错误,他总是不断地尝试让母亲以他为中心,因为这个错误,他俨然如一位君王,拥有绝对的权力长达8年之久,直到他突然被黜夺了王位。在他丧失自己的王冠之前,他只为妈妈而存在,他的妈妈也只为他而存在。后来他的妹妹出生了,占据了他在家庭中的位置,因此,他拼命地想夺回自己的王位。这又是一个错误。不过,我们不得不承认,他的本性并不坏。只有当儿童在毫无准备、又没有人指导的情况下,只有他独自挣扎着去应付的时候,这种恶劣的行为才会出现。我们在这里可以举个例子:一个只习惯别人把注意力集中在他自己身上的小孩,突然面临一个完全相反的情境:这个孩子开始上学,而学校里的老师对所有学生一视同仁。如果这个小孩要求老师给予更多的关注,他自然会惹怒老师。对于一个娇惯,但一开始还不那么恶劣,也不是无可救药的儿童来说,这种情境实在是太危险了。
因此,这个案例中的小男孩的个人生活方式与学校所要求和期待的生活方式之间所发生的冲突我们很容易理解和解释。我们可以用图示来描述这种冲突,即如果我们用图来标示儿童人格的方向、目的与学校所追求的目的,我们会发现它们之间是不一致,甚至是相反的。儿童生活中的所有活动,都由其自身的目的所决定,他的整体人格不会让他偏离原有的目的,另外,学校则期望每一个孩子都能有正常的生活方式。两者之间的冲突就无法避免地产生了。但是,学校方面忽视了这种情境之下的儿童心理,既没有体现出管理上的大度,也没有采取措施设法消除冲突的根源。
我们知道,这个小男孩的行为受这样一个动机制约:他希望母亲只关心他一个人,为他一个人服务。他的心里期望能够独占母亲,而学校对他的培养目标则完全相反,他必须独立完成自己的事。人们形象地称这种现象好比给一匹烈马的脖子套上一辆马车。儿童在面对这种情形的时候,自然不能最好地表现自己。如果我们了解了他当时的真实处境,就能给他多一些理解和支持。惩罚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只能加剧孩子对学校的厌恶感。如果他被学校开除,那他会感到正中下怀。他把自己置于他错误的感知陷阱中,觉得自己获得了胜利,可以真正地控制母亲,母亲必须重新为他效劳,这正是他所期望的。
如果明白了真实的情形,我们就不得不承认,对孩子类似这样的错误给予惩罚,几乎没有任何意义。例如孩子上学忘记带书本,他知道无论什么时候忘记了什么,他母亲都会为他操心,给予他关注。因此,这绝不是一个孤立的行为,而是其总体人格图式的一部分。如果我们明白,一个人人格的所有表现都是形成一个密切相关的整体,那么,我们就会认识到这个小男孩的行为完全是与其生活方式保持一致的。孩子的行为与其人格保持一致这一事实也同时在逻辑上反驳了这样一种假设,即孩子无法胜任学校的任务是因为他智力迟钝。一个智力迟钝的人是无法一直按照自己的生活方式行事的。
这一案例还告诉我们,在一定程度上,所有人都与这个小男孩的处境相似。我们自己的生活方式以及对生活的理解从来不曾与社会传统完全保持一致。以前,我们曾把社会传统看作神圣不可侵犯的,现在我们已认识到,人类的社会制度和风俗,并没有什么神圣之处,也并不是亘古不变的。相反,它们总是处于不断的斗争和对抗之中。社会制度和习俗为了个体而存在,而不是反过来的。确实,个体的救赎存在于他的社会意识之中,但是,这并不是说,我们就可以强迫个体接受千篇一律的社会模式。
对个体和社会之间关系的思考是个体心理学的基础,同时,对学校和学校中难以适应的学生的处理有着特殊的意义。学校必须学会把儿童看作一个具有整体人格的个体,一块尚待雕琢的璞玉。学校还必须学会运用心理学的知识来对特定的行为进行评价和判断。学校不能把特定的行为看作一个孤立的音符,而是要把它看作整个乐章的组成部分,即整体人格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