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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导言

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教育问题可以归结为一种自我认识和自我指导的过程。成人教育与儿童教育相类似,但是也存在一定的差异。相比成人而言,儿童的自我认识和自我指导能力非常薄弱。若要儿童自行培养这一能力,所需过程会十分漫长。因此,成人必须对儿童进行教育,关注并引导他们的成长。

然而,这里最大的困难莫过于对儿童的无知。因为成年人正确认识自我已属不易,更何况是全面地了解儿童,要在此基础上去指导和引导儿童就更加困难了。

个体心理学特别重视研究儿童心理,这不仅因为这个领域本身很重要,同时还因为它可以让人认识到成年人的性格特征和行为方式。与其他的心理学不同,个体心理学不允许出现理论和实践的脱节。个体心理学着重研究整体人格,并将自己的科学目光投向整体人格的发展和其可能表现的充满活力的追求。站在这一立场考虑,个体心理学的科学知识就是实践知识,因为所谓的知识源于对错误和谬误的认识。不管是心理学家、父母、朋友还是个体本身,只要他拥有这样的知识,就会懂得如何运用这些知识来指导人格的发展。

基于个体心理学采用的研究方法和研究观点,它的所有论述形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根据个体心理学理论,个体的行为是由个体的整体人格发动和指引的,因此,个体的行为反映了个体的心理活动。在导言部分,我试图对个体心理学的观点做一个总体性的论述,并在后面的章节里进行更进一步的详细探讨。

关于人的发展有一个根本事实,那就是人的心理总是充满着有活力的、有目的的追求。自出生起,人就不断地追求发展,追求伟大、完善和优越的美好前景。这种前景无时不在,却是无意识形成的。正是这种有目的的追求主宰了人一生的具体行为,甚至决定了他的思想。因为人的思想绝不是客观事实,而是与他的生活目标和生活方式相一致的。

整体人格内化于每个人的存在之中。每一个体代表了人格的整体性和统一性,同时每一个体又是其整体人格所塑造的。每一个体都是一幅精美的人格画作,画作的作者就是个体本身。不过,他不是完美的画作者,因为他对自己的灵魂和肉体没有完全的认识。

在考察人格的构建时,有一点需要特别注意,即人格的整体性及其独特的生活目标和生活方式并不是建立在客观现实的基础之上,而是建立在个体对客观事实的主观看法的基础之上。也就是说,个体对客观事实的看法绝不是事实本身。所以,尽管人类生活在同样的现实世界之中,却各自以不同的方式来塑造自己。每个人都根据自己对事物的看法来塑造自己。有些看法在心理上是健康的,也是正确的;但有些是不健康的,也是错误的。我们要全面观察个体的成长过程,时刻关注他在成长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心理问题和障碍,特别是关注他童年时的心理问题和障碍,因为这些心理问题和障碍会影响他以后的人生轨迹。

此处用一个具体的例子来加以说明。一个52岁的女人,她总是不停地贬损比她年长的女性。回顾她的童年,我们发现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被她的一个姐姐所吸引,而她这个时候就产生了一种屈辱感和无价值感。若用个体心理学的“纵向”观察方法来分析这一案例,可以发现这个女人从童年到生命的最后都存在同样的心理机制、同样的心理动力:她总是怀疑别人看不起她,当她注意到别人更受人喜爱,或是处于更有利的地位时,她就愤愤不平。因此,尽管我们对这个女人的生活或她的整体人格一无所知,但是,我们完全可以根据所了解的事实来理解她。在这方面,心理学家与小说作者类似,运用一个确定的行为主线、一种生活方式或一种行为模式来构建人物的生活,以确保人物的整体人格不会被破坏。一个优秀的心理学家甚至能够预测这个女人在特定环境下的行为,并能够清晰地描绘出她独特的“生命主线”所附带的人格特征。

个体的追求或有目的的活动是以人的自卑感为前提的。所有的儿童都有一种天生的自卑感,它会激发儿童的想象力,激励他们尝试通过改善自己的处境来缓和或者消除自己的心理自卑感。心理学把这种现象称为心理补偿。

自卑感和心理补偿机制有着共同的一点,即它开启了人们犯错误的极大的可能性。自卑感可能在客观上有助于个体的完善,虽然这种补偿性心理特征的形成是必要的,也是必然的,但是它也可能导致单纯的心理调适,从而扩大个体和客观现实之间的差距。如果自卑感过于严重,那么当事人最终只能在心理上而不能在行为上加以克服。

在这里,我们把那些明显表现出补偿性的性格特征的儿童分为三类:生来就衰弱或有器官缺陷的儿童,从小受到严厉教育或没有受到父母关爱的儿童和从小被宠坏的儿童。

这三种类型代表了问题儿童的三种基本处境。通过研究第一类儿童中的极端例子,我们发现,尽管不是每个儿童都是天生残疾的,但令人诧异的是,很多孩子都表现出某些由身体缺陷所引发的心理特征。而通过研究另外两类被严厉教育或被娇宠过甚的儿童,我们发现,在实践上,几乎所有的儿童都在不同程度上属于其中一类,或者两者兼而有之。

上述三种基本处境都会使儿童产生欠缺感和自卑感,从而刺激儿童形成超越其自己潜力的野心。在病理学上,我们很难判断对于个体而言,过度的自卑感和膨胀的野心这两者到底哪一个的伤害力更大。两者通常按照一定的规律依次再现。过度的自卑感会激起儿童膨胀的野心,而这种野心有时又会毒害他的心灵,使他永不安分。由于受到了野心的过分浇灌,这种不安分不会结出任何果实,因此,它并不会导致有意义的行为。这种野心又与个体的性格怪癖相互纠缠,从而不断地刺激儿童自身,使他变得更加敏感,很容易动怒或实施伤害行为,并最终走向过度的自卑。

这种人(《个体心理学杂志》中有这类人的案例)虽然在生理上长大成人,但是他们的才智仍然在沉睡之中。他们要么变得“神经兮兮”,要么性格古怪。如果发展到极端状态,这种人最终会成为不负责任的人,甚至走向犯罪,因为他们头脑里只想着他们自己,而从来不考虑别人。他们绝对是道德上和心理上的自我主义者。他们中的一些人逃避现实,为自己构筑了一个全新的幻想世界。他们整天做白日梦,沉溺于幻想世界之中,似乎把幻想世界当成现实世界。虽然他们最终成功地获得了心灵的安宁,但实际上,他们只是虚构出另一种现实,借以达到心灵和现实的妥协。

心理学家和为人父母者需要关注的是儿童在成长中所表现出来的社会情感的发展程度。因为社会情感是儿童发展的晴雨表,在儿童心理的正常发展中起着决定性和指导性作用。社会情感上的任何障碍都会严重危害儿童的心理发展。

个体心理学就是围绕社会情感的根本原则来发展相应的教育方法的。为了让孩子能更好地为将来的生活做好准备,孩子的家长和教育者不应该让孩子只和一个人建立密切联系。

了解儿童的社会情感发展的一个好方法,就是仔细观察他入学时的表现。学校对儿童来说,是一个全新的环境。刚进校门,儿童就会表现出他们对适应新环境一事是否准备充分,特别是对如何与人相处是否准备充分。

普遍来说,人们都缺乏如何帮助孩子做好入学准备的知识,因而,许多成年人在回想起自己初入学时的情景,总觉得那就是一场噩梦。但是如果教育得法,学校自然也能弥补儿童早期教育的缺失。理想的学校可以更好地充当家庭和现实世界之间的媒介,学校不仅仅是一个传授书本知识的地方,也是传授生活知识和生活艺术的场所。不过,在等待理想学校出现以弥补家庭教育缺陷的同时,我们首先应该关注家庭教育。

因为学校还不是一个十全十美的环境,对于家庭教育的弊端,学校只能起显示器的作用。例如,如果父母事前没有教育好自己的孩子如何与他人相处,那么,孩子在入学的时候就会感到孤立无援。他们会因此被视为孤僻的怪孩子。这反过来又会使孩子初始的孤僻倾向更加严重。长此以往,他们将发展成问题儿童。人们常把这种情况的源头归咎于学校,殊不知学校只不过是让家庭教育的潜在问题显现出来而已。

问题儿童能否在学校取得进步,个体心理学还没有定论。不过,能肯定的一点是,儿童在入学时遭遇失败是一个危险的信号。这与其说是学习的失败,还不如说是心理上的失败。在实践中,我们发现这些儿童逐渐对自己丧失信心,气馁情绪也在慢慢扩散。渐渐地,他们开始回避有意义的行动和任务,转而去寻求自由自在之道和成功的便捷途径。他们抛弃社会所认可的康庄大道,而是选择以某种优越来补偿其自卑感的私人小道。对于这些丧失信心的儿童来说,选择最为便捷的成功之道,最具吸引力。在他们看来,比起走社会所认可的大道,甩开社会的道德责任要容易得多。这会给他们带来一种毫不费力的征服感。这种人只肯做十拿九稳的事情,借以炫耀自己的优越。选择捷径显示了他们内在的怯懦和虚弱,尽管他们的行为表现得相当勇敢无畏。就像我们见过的那些作奸犯科之人,尽管表面上无所畏惧,骨子里却十分脆弱。同样,尽管迹象并不鲜明,那些表面上勇敢无畏的儿童,却在没有什么危险的环境中暴露出一定的脆弱感。比如,我们经常看到有些儿童在站立的时候总是要依靠其他物体才能挺直身体。传统的治疗方法和对这种现象的理解仅仅针对这种症状本身,而不是更为根本的环境问题。人们总是对这样的孩子说:“站直了!”但事实上,孩子依靠在什么上这一点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总希望得到帮助和支持的心理。通过惩罚或奖励,我们虽然可以很快使他们消除这种软弱的表现,但他们希望获得帮助的心理并没有得到满足,问题的根源依然存在。只有好老师才能读懂孩子的这些迹象,并以同情和理解去帮助孩子消除这种毛病的根源。

通常,我们能够从某个单一的迹象来推断出孩子所具有的心理素质和性格特征。例如,如果一个孩子表现出渴求依靠某种东西的行为,我们立刻就可以知道,这个孩子肯定有诸如焦虑、依赖等特征。把他的情况与我们所研究的案例做一个比较,我们就可以重建此类型儿童的人格,而且能够轻松确定,这个孩子属于被娇宠过甚的一类。

接下来,我们探讨另一类从未受过关爱的孩子的性格特征。在那些罪大恶极的人的一生中,我们能够看到这样的事实,即他们在童年时代都受到过恶劣对待。因此,他们就形成了冷酷、满怀嫉妒和恨意的性格。他们无法容忍别人幸福。一旦他们拥有孩子,或对孩子负有教育责任,他们就会认为孩子不应该比他们自己的童年过得更幸福。这类人不仅会对自己的孩子持这样的态度,作为别人孩子的监护人时也会持这样的态度。

这样的观念和看法并不是贬义的,它们只是反映了那些在成长时期受到恶劣对待和严厉教育的人的精神状态。这类人还会用许多自我感觉正当的理由来为自己的行为辩解,例如“收起鞭子,害了孩子”。这些人不断拿出证据和例子来证明自己的行为,但都无法证明自己是对的。因为僵硬的、专横的教育只会使孩子离他们的教育者越来越远。这样的教育没有任何意义。

通过考察一系列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的不健康症状并经过若干的实践之后,心理学家就可以构建出个体的人格系统。凭借这个系统,人们就可以揭示个体隐蔽的心理过程。虽然通过对个体人格某一方面的考察能够揭示他整体人格的某种特征,但是,只有当所考察的每个方面都显示出相同的特征时我们才感到满意。因此,个体心理学既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在探讨个体心理时,我们不能把理论框架和概念系统呆板、机械地运用,这一点非常重要。个体才是所有研究的重点,我们不可能从一个人的一两个表现中就得出影响深远的结论,而应该尽可能全面考虑来支持我们的论点。只有当我们成功地证实最初的假设,或我们能够在一个人行为的其他方面也能发现类似的气馁和顽固时,我们才可以肯定地说,这个人的整体人格具有气馁和顽固的特征。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被研究的对象并不理解他自己的行为表现,因此,他没办法隐藏真正的自我。他的人格是通过他在环境中的行动表现出来的,而不是通过他对自己的看法和想法表现出来的。这并不是说他在说谎,而是说,一个人有意识的思想和无意识的动机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距。只有具备同情心但又保持客观的旁观者才能跨过这种距离。这个旁观者可以是心理学家、父母,也可以是老师。他应该在客观事实的基础上解释个体的人格,这种客观事实体现了即使个体本人(在一定程度上)也未曾意识到的、有目的的追求。

因此,相比对其他别的任何问题的态度,人们对个体生活和社会生活的3个基本问题的态度更能表现出真正的自我。第一个问题涉及社会关系,这在研究对现实的客观看法和主观看法的矛盾时已经论述过。另外有一点需要说明,社会关系的问题还具体表现为这样一个任务,即结交朋友和与人相处。个体如何面对这一问题?他又如何回应这一问题?如果一个人对交朋友和拥有社会关系完全是无所谓的态度,并认为通过这种态度他就可以回避在社会关系中可能遇到的问题,那么,“无所谓”就是他对这个问题的回应。从“无所谓”的态度中,我们就可以得出关于他人格方向和结构的结论。此外,我们还应注意,社会关系不仅仅局限于如何与人交往并结交朋友,还包括关于这些关系的抽象观念诸如友谊、合作、信任和忠诚等。对于社会关系问题的回答同样体现了个体对所有这些抽象观念的认识。

第二个基本问题涉及个体如何运用自己的一生,即他打算在普遍的社会分工中发挥什么样的作用。如果认为社会问题由一个以超越自我的你-我关系决定,那么,也可以认为第二个问题由“人-世界(即地球)”的基本关系决定。如果把世界上所有的人都压缩成一个人,那么,这个人就总是与世界关联着。他希望从社会中得到什么?就像第一个问题的本质一样,第二个基本问题即个体的职业问题也不是个体单方面的私人问题,而是一个涉及人和世界的关系问题。这种关系并非完全由个体的意志决定。因此,职业成就的取得并不取决于个体的个人意愿,而是来源于与客观现实的关系。基于这个原因,个体对职业活动问题的回答及其回答的方式就高度地反映了他的人格及其对生活的态度。

第三个基本问题源于人类分为两性的事实。这个问题同样也不是个体单方面的私人问题,它与两性关系的内在客观逻辑相一致。因此,如果把“如何和异性相处”简单地看作是一个典型的个人问题,同样也是错误的。只有仔细研究所有与两性关系相关的内容,才能正确解决这个问题。显而易见,与爱情和婚姻的正确解决方法的任何偏离都体现了人格的缺陷。因此,许多因为对这个问题处理不当而产生的不利后果,都可以归咎于更为根本的人格缺陷。

综上所述,个体大致的生活风格和独特目标,基本能从他对这三个基本问题(社会关系问题、职业问题和两性问题)的回答中找到蛛丝马迹。个体的生活目标具有决定意义,它决定了一个人的生活风格,并反映在这个人的行动上。因此,如果一个人的目标是指向生活中有建设性的一面,那么,他所有解决问题的方法都有建设性的一面。个体也会因此感受到幸福和快乐,并在这种建设性和有益的活动中感受到一种价值和力量。与此相反,如果一个人的目标是指向生活中消极的一面,那么,个体就无法解决这些基本问题,因此也就不能获得妥善解决这些问题所带来的欢乐。

这些基本问题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因为在社会生活中,这些基本问题还可能派生出一些特定的任务,而这些特定的任务又必须在社会感情的基础上才可以圆满完成。实际上,这些任务在儿童时期就开始出现了,一个人的感官发展与看、听和说等社会生活方面的刺激保持一致,人也是在与兄弟、姐妹、父母、亲戚、熟人、伙伴、朋友和老师的关系中不断成长。这些任务还以同样的方式与人一生相伴。如果脱离了与其同伴的社会接触,那么他就注定要失败。

因此,个体心理学有充分的理由证明,对社会有好处的事就是“正确的”。任何对社会规范的偏离都可看作是对“正确之道”的偏离,并必然会与客观的法律和现实发生冲突。这种与客观现实的冲突必然会使行为人产生明显的无价值感,这种冲突也将引起受害者同等甚至更为强烈的报复。值得注意的是,对社会规范的偏离还违反了人们内在的社会理想,而每个人都有意识或无意识地怀有这种理想。

因为个体心理学积极强调把儿童对社会情感的态度看作其发展的检测器,所以,个体心理学很容易确定和评价儿童的生活风格。因为儿童一旦遭遇生活问题,就会在这种考验中(就像被测试时)表现出他是否对此准备充分。换句话说,我们可以从中看出他是否拥有社会情感,是否拥有勇气和理解力,是否追求对社会普遍有益的目标。随后,我们也会发现他向上努力的方式和节奏,发现他的自卑感的程度和社会意识的发展程度。所有这些相互交织,相互关联,最终形成一个有机的、不可分裂的统一体。在发现有缺陷之前,这个统一体是顽固的,随后,新的统一体才有可能被建立起来。 Liclz2So+KV8ljHzDzJvyGjlgjTwNhWQxWpeQCqIF0GOThB7YYwDpo9ZKDlLdCp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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