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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城堡社区”:国家推动的空间生产及意义转化

所谓“城堡社区”,是指拥有门禁设备、限制外人进入、公共空间私有化的封闭性居住社区。在国家主导的城市改造、更新运动中,商品房住宅空间迅速兴起和扩展,“城堡社区”已经成为城市新建社区的标准样式。作为一种日益普遍的城市居住现象,“城堡社区”深刻地影响着城市居住空间的布局,改变着城市社会结构的形态,对城市转型与治理提出了新的挑战。社会学家帕森斯曾经饱含深意地指出,“居住在住处的意义不仅仅是物质有机体大部分时间处于区域位置的范畴,它还是社会结构的范畴。”(帕森斯,1988:207)在“中国转型城市”大行其道的背景下,封闭的商品房住宅社区,没有因为空间“封闭”和“隔离”而失去“开放”的属性和“公共”的价值,恰恰相反,分离的空间、清晰的边界和确定的位置使它获得了独立的文化认同和权利意识的萌芽。居住小区中的诸种社会主体,如地产开发商、物业公司、业主及其组织等,在聚讼纷纭、权利争辩、边界磨合的常态生活中,使商品房住宅社区变为“一个变化的、流动的,并有经济、社会、文化、美学及政治价值的空间”(张鸿雁,2007)。

在全球化、市场化浪潮的推动之下,分异空间(space of differentiation)是中国城市转型中日趋主流的空间形式,其中,最显著的表现是,“破碎的、分散的商品住房组团”逐步取代了自给自足的单位院落;以篱笆、围墙和安全设备为标识的商品房与单位院落、经济适用房、低收入移民聚落毗邻而居却相互隔离,导致城市社会空间的分解和再造,两极化和破碎化(fragmentation of social space)成为城市空间布局的基调,这又被称为城市空间结构的“马赛克现象”(何艳玲,2007)。

这些新建住宅小区,用围墙和大门将外部世界区分开来,它们宛若一个个独立而封闭的“城堡”,在政府住房改革政策的助力下,如雨后春笋般崛起。正如Wu所观察到的那样:“住房的商品化形成了新的居住类型:真正的商品房。这些房子由房地产商开发,物业公司管理。为了促进高品质的生活形象,这些小区经常安装精致的大门,有时极具繁杂的巴洛克风格。有些小区采取了时下非常流行的‘封闭式管理’。因为只有拥有购房能力的人才能成为小区的居民,这些小区也就成了那些社会经济地位相同的人的一块‘飞地’。”事实上,“封闭”表明的是“小区”的财产边界,“业主”呈现的是“居民”的身份生产。

封闭式空间成为区分不同阶层和品位的标志。随着“城堡社区”的大量崛起,不同阶层、不同地位和不同生活方式正逐渐由空间分割开来。这些“城堡社区”的住房根据收入水平、生活方式和阶层区别来开发,主要面向社会上层和中产阶层,由房地产开发商设计、建造,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服务,实施“封闭式管理”和“私人化服务”,是一种典型的隔离社区的空间形态。在“城堡社区”中,独立的道路系统循环流畅、独享的生活景观相映成趣,包括公园、绿地、学校、医院、超市、篮球场、游泳馆、SPA会所等在内的生活配套设施,一应俱全、十分便利。

正像前文所述,名苑就是一个典型的“城堡社区”。它是中国著名的房地产开发商之一——义兴集团开发的,由高层、小高层、联排和双拼别墅组成,是北江市最早的、由商业开发和私人所有的大规模社区,深受新兴中产业主的喜爱,被普遍认为是代表了21世纪初北江市现代商业住宅的发展。名苑住宅区四周高墙环绕,大门是3米高的铁门,同时还配备了高科技的红外监控设备,有50多名保安巡逻街道和公园。在小区内,所有单元都安装了电动门以保障进出安全,业主每月要缴纳维护费来享用小区公共设施。

名苑的诞生,预示着北江市中产阶层开始适应一种新的生活方式。这种生活方式是因阶级、收入、消费、习惯和品位不同而生成的,在此基础上,形成一种特权的生活体验和安全的居住环境。从这个角度来说,“城堡社区”可以被视为中产阶层培养自身阶级情感和阶级性格的“施教场所”和“专科院校”。在此,居民“学习”如何过一种独立、自主、有尊严的生活,逐渐“养成”自身作为中产阶层成员的生活方式、交往规则和阶级性格。

各级政府、房地产开发商、媒体和中产消费者推动着隔离社区的发展和扩张。在如火如荼的城市住房制度改革中,为了保障不同人群的住房需求,政府采取了诸多措施和手段,例如住房货币化改革制度、住房公积金制度、经济适用房或安居工程建设项目、补贴售房制度以及提租、补贴制度,形成了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单位房、公房和廉租房的多元并置体系。然而,这一政府主导的城市房改过程,却产生了难以预料的“意外后果”,即“住房市场出现了严重的分割性导向:群体间的住房条件差异提升,空间上的群体隔离加强”。

另外,“城堡社区”也是城市改造和更新运动的“自然”结果。在轰轰烈烈的拆迁运动中,地方政府为了提高土地利用价值、增加政府财政收入,按照市场需求和开发需要,调整和改变了特定地块的土地使用功能,建设商品房住宅区、以新的居住结构与形态取代旧的结构与形态,成为行政权力和资本力量的共同选择。在诸多因素影响之下,城市的改造更新是分地段、分阶段展开的,商品房住宅社区的规划建设也不能成片、连续地进行。因此,一座座标准化、现代化的新建“城堡社区”纷纷挺立,与周围的生活居住环境形成了明显差异和隔离。

在“城堡社区”的模式下,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委员会承担了小区内的一些公共职责,节约了政府管理的行政成本,同时,政府部门能够从商品房住宅社区获得高额税收。基于此,“城堡社区”成为城市政府的收入来源之一,城市政府以低成本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换来了高回报的城市税收收入和社会安宁。从上述意义上来说,“城堡社区”的形成和拓展,是国家以城市房改和更新运动等制度化手段塑造的结果,“城堡社区”为政府带来的积极收益,也成为政府持续推进商品房住宅社区建设的基本动力。

从房地产开发商的视角言之,现代“城堡社区”是房地产社会化大生产所形成的特殊产物。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在一定程度上撤销了对城市的空间管制,减少了对城市发展的干预。因而,房地产开发商在城市建设中获得更多的自主权。在相对宽松的城市发展环境下,房地产开发商有了更自主的开发策略。开发商的经验表明,业主越是相对集中于某一特定阶层或人群,就越有利于房产物业的市场交易,涉及的买卖交易纠纷、物业管理纠纷、收费纠纷等一系列问题会相对较少,房产也会相对容易卖出、保值和升值。

因此,一些房地产开发商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必然倾向于选择针对特定目标群体开发的住宅社区,从住房开发项目设计定位、规划到营销等方面将房地产开发做细,以形成针对不同人群的不同类型的“城堡社区”。而且,开发商在销售高档社区时,往往以较高的价格通过市场机制对低收入群体产生“挤出效应”,导致一般收入人群无法消费,购买对象自然向高端收入人群集中。与此同时,开发商在高档社区及其周边有较好的配套服务场所,例如私立学校、私立医院、高尔夫球场、俱乐部等,一方面吸引有身份的富裕阶层,另一方面则从身份和符号意义上拒绝低收入群体,使隔离居住不仅是一种新生活方式,而且还是中产阶级的独享生活方式,成为满足“中产阶级乌托邦”消费需求的特殊商品。

在房地产市场,“城堡社区”的开发商拥有强大的营销手段,它们可以设计出满足中产消费者需求偏好的住房产品。房地产开发商以艺术化的方式不断“教育”中产阶层应该拥有什么样的住房,也“诱使”低收入家庭通过努力工作和奋斗,等待可以购买到“城堡生活方式”的住房。通过这些方式,那些成功地满足了消费者需求的房地产开发商在无形中为“城堡社区”的后续发展设立了标准,使“城堡社区”越来越成为城市空间发展的标准化样态。

在世界范围内,城市“封闭式居住社区”不断增多,在城市研究学者和规划者中引起了极大的关注和讨论。这些讨论最终形成两种典型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封闭式社区标志着整个社会马上要临崩溃的局面,最终导致“精英暴动”——上层的中产阶级撤出公共生活领域;另一种观点认为封闭式社区是组织和分配公共产品的一种新颖有效的方式。特别是布莱克里和斯奈德认为,封闭式社区展示了各种各样的社会张力:“存在于由于恐惧而产生的排斥倾向和保护特权及公民责任之间;存在于公共服务私有化倾向和公共产品及全部福利共享之间;也存在于个人和社区共管环境的需求与让外来者成为同一群体的危险之间”。在那些最严厉的批评者看来,封闭式社区通常被诊断为“城市病”,与此相关的是,具有破坏力的“分裂的城市主义”;还有其他的破坏性的社会后果,如私人财产对公共场所的过度侵占,传统的市民间联系和公民间信任的削弱,社会空间的两极分化和城市内不平等的加剧,直至最后有意义的公众生活和社会团结遭到分解及破坏。

从社会关系的角度审视空间,是列斐伏尔空间理论的基本特征。在列斐伏尔的理论视野中,“空间是社会的产物,每个社会都生产合适的空间,而空间之生产正是当前资本主义社会继续存活的关键。因此,空间弥漫着社会关系(即生产关系,尤其是财产关系),它不仅被社会关系支持,也生产社会关系和被社会关系所生产”(王志弘,1998:2)。如果将“城堡社区”置于列斐伏尔的视界中,我们可以说,商品房住宅社区的兴起,不仅给城市中产阶层营建了富有个性的居住空间,而且为城市社会成员创造了极其独特的生活方式。在居于“城堡社区”的生活实践中,中产阶层业主的“生活模式中贯穿着理想、满足、享受和价值实现过程”(张鸿雁,2007)。

商品房住宅社区,本属于封闭性的私人生活空间,但由于空间的联结、生活的交织、利益的共享,商品房住宅社区亦是一个相对独立和自主的公共交往空间。在商品房住宅社区中,“‘公共’二字意涵,被阅读为……类同中世纪以实质生活社会网络为取向的城镇纹理和公共空间中的‘市民性’(civic-ness)的内涵。事实上,‘公共(pubic)’的字源(synoikismos,希腊文)本身就含有‘聚集’的意思,是一种氏族、社区聚集的意思;所谓公共空间,应该就是类似我们传统社会中的‘庙埕’活动本质和社会性的象征意义。‘公共空间’在我们的社会里,被挤压退缩在社区的边缘苟活着……”(Jan Gehl,2000)毋庸置疑的是,在空间私有化之余,业主的利益空间和居住空间合二为一,房产价值和物业状况成为多元利益主体之间互动协商的物质基础。从此言之,作为居住空间的商品房住宅社区,是一个业主独享的、边界清晰的公共空间。

商品房住宅社区在“国家”和“市场”的双重塑造之下,开辟出一块边界清晰的领地,构筑起共同生活的堡垒。它所蕴含的公共品格在中国社会转型的经验语境之中,更是具有异乎寻常的重要价值和深远意义。在商品房住宅社区内,包括业主委员会在内的各种民间组织、兴趣团体应运而生,它们将分散的业主个体组织起来,将潜在的公共利益聚合起来,通过积极的社区参与,拓展出自主行动的空间,确立起社会领域的边界,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进而言之,房产私有权是业主参与社区公共事务、认同邻里共同生活的关键动力,而建立在房产私有权基础上的业主组织,被视为整合住宅公共利益的基本单位。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这种不动产的所有权具有强大的社会政治“转型力”,能够影响人们的态度、信念和行动,成为生活世界公共性发育和公共参与的动力之源。

伴随着住房商品化、单位福利房逐渐被商品房社区替代的住房制度改革过程,围绕着占据人们生活比重最大的居住利益,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社会分化与利益博弈日渐浮现并趋于显著,而这一利益博弈过程鲜明地体现着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国家、市场、社会之间复杂的互动关系。居住,这一私人生活空间不仅由于业主的中产阶层身份而具有了政治内涵,而且因为利益的表达和保护,公民权利意识觉醒与公共生活形成,公民的意识与公民的有组织行动当然构成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

事实上,由于缺乏健全的利益均衡机制和顺畅的利益表达渠道,围绕居住问题的社会矛盾与冲突由来已久。只不过,在以前以工作单位为主体的福利分房时期,所有的矛盾与冲突都能在单位内部消化分解;现如今住房市场化时期的矛盾与冲突则被呈现于社会之中(王天夫、李博柏,2008)。围绕住房问题的社会冲突及其形态变化,反映了社会结构的转型和变迁,呈现出社会利益的分化与重组。其中,业主以各种方式维护自身权益的行动,构成了当代中国城市社会转型过程中的重要现象,也成为因保护共同利益而形成新的社会组织、社区认同、业主自治的积极尝试。

居住和居住空间原本属于私人生活领域,围绕着有关居住利益的活动并非政治活动。然而,正如汉娜·阿伦特在《人的条件》中所指出的,相较于劳动和工作,行动置于“人的条件”的核心位置。行动是政治的真正核心所在,只有它能够成为反抗政治恐怖和一切政治上的恣意妄为的堡垒,也是唯一体现“人天生是政治动物”的人类活动模式。行动过程表现了我们最高的潜能和可能性、独特性,通过行动我们方能被他人感知,并参与超越于我们自身的事务中。在汉娜·阿伦特看来:行动是至高无上的人性的形式,没有行动的生命“简直是死寂一片,它不再是一种人类生活,因为此时人不再生活于人与人之间”。换言之,积极生活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人的存在;行动与言说的人才是自由的人。

维权行动的政治意涵还在于其公共性。汉娜·阿伦特认为,行动根植于人的多样性和独特性,而通过“言”与“行”的展示,我们得以进入人类世界这个“公共领域”(polis)。公共领域与行动彼此交织、相互依存。公共领域是行动和相互交谈的场所,言与行(word and deed)是创造公共领域的能力,这是一个自由的领域,一个“真正的人”的领域。汉娜·阿伦特进而指出,“极权主义的问题不在于政治的扩张,而在于政治的消亡,那些在自然的、政治的或者经济的‘规律’面前无所作为或者随波逐流的人,是在放弃自由的可能性”。

就空间属性和居住权利而言,行动者的身份政治仍然是被动的,是社会结构安排和赋予的结果;唯有为权利而进行的表达与行动才是积极生活,也才是真正的政治(郭于华、沈原,2012)。政治生活的公共性在于,公民的参与有赖于人的政治自由,也实现了人的政治自由。我们从居民和业主维权行动的社会性、从他们以法律为依据的正当表达中、从他们围绕利益展开限制和维权的斗争中,可以发现维权行动的政治本质,可以看到现代邻里政治的生成,可以察觉当代社会正在悄然从“解放的政治”转变到“生活的政治”。

从维权行动的政治性和公共性的视角来看,居住是最重要的生存基础和生活内容,维护合法的居住权、房屋产权(或物权),就是保护人的生存权。因而,维护自己的合法居住权并追求社会公正,对于公民而言就是最大的政治。社会权(社会经济权利、社会福利与保障权利)的实现是政治的题中应有之义:人们以保护自身合法居住权的行动去追求好的生活质量,而在实践过程中,人们会发现这一对物质利益的追求与基层民主、社区自治、社会生产有着密切的关系,围绕着居住的维权实践终会走向政治。

总而言之,尽管城市中产业主“执着地用围墙、大门和安全设备来管理社会边界”,但是,商品房住宅社区并没有因为空间的封闭和隔离而成为孤立的城堡,而恰恰由于边界的明确和清晰,在国家和市场的双重挤压下开辟了一个相对自主的行动空间。在失衡的互动中,面对越权和侵权,中产业主在共同利益和邻里认同的触动下,围绕着自身合法权益展开维权行动。广大居民的行动,不仅跨越了建筑“制造”的边界,而且超越了社会“隐藏”的藩篱。他们在狭窄的缝隙中扩大行动空间,在看似功效甚微的实践中不断探试国家-市场-社会的合理边界。从此,商品房住宅社区成为普通业主培养市民意识、进行社会参与的“施教场所”,是中产阶层培育阶级情感和养成阶级性格的“专科院校”。但是,是否真如许多学者所乐观预见的,业主维权行动意味着市民社会的发育和民主政治的生长,则需要学者进一步谨慎地观察和分析。 4KEil3/eeA7z84lVvxHMNTbnfx8Qwaur5HJdgS4ewaiv2e7IL3e5LXbHoOPH+Bx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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