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开发城市”和“经营城市”运动的推进,尚未完全脱离单位体制的城市居民,被动卷入空间生产的浪潮之中,在多重身份之外又获得了一个崭新的身份——业主。“自成一体”的封闭式商品房住宅社区,没有因为空间“封闭”和“隔离”而失去“开放”的属性和“公共”的价值,恰恰相反,分离的空间、清晰的边界、确定的位置和明确的利益使它获得了独立的文化认同和权利意识的萌芽。诸种联系密切的社会主体,如基层政府部门、社区居委会、房地产开发商、物业公司、业主及其组织、大众媒体平台,在聚讼纷纭、权利争辩、边界磨合的常态生活中,使商品房住宅社区变为“一个变化的、流动的,并有经济、社会、文化、美学及政治价值的空间”(张鸿雁,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