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区邻里政治是一种发生于城市社区居民之间的日常政治实践。它主要以利益相关性和情感共通性为基础,受日常生活的特定性问题导引,各相关主体多元参与,在利益、权利、规则等现代性因子,以及人情、面子、关系等地方性社会资源的约制下,与国家、市场企业发生复杂联系。基于这一理解前提,街区邻里政治是一种日常生活政治、实践的政治,与制度政治、文本政治相呼应,深层的制度和结构问题就隐藏在它具体的、动态的、繁杂的实际运作过程之中。街区日常空间的各种邻里行动者,其策略性互动关系以及由这些关系激发的集体行动可能和资源汲取能力,是邻里政治实践的题中应有之义。
从上述意义言之,发生在商品房住宅社区的业主维权行动,是一种典型的街区邻里政治。具体来说,在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推动下,一个由物业运作的新公共空间得以形成。“这一具有市民社会性质的新公共空间,已经成为代表国家力量的政府部门和准市场企业与代表社会力量的业主、业委会和市场企业相互博弈的场所”(张磊,2005),它的出现意味着总体性社会的松动。在这一新公共空间中,产权归属不清、房屋质量低劣、实际面积缩水、开发商擅自更改规划、承诺未能兑现、购房合同欺诈、物业服务未达到相应水准等“资本侵权”问题,是业主维权行动的导火索,而有关部门管理不善、干预失当等“权力缺位、越位和错位”现象,更是激化了业主群体的怨恨情绪,增加了业主维权的社会成本。在业主维权行动中,既有日常生活问题的导引,也有多元社会主体的参与,还有利益、权利、规则等社会文化因素的限制。维权活动中的行动者在有限理性的支配下互动,运用合适的策略来争取对自己有重要意义的资源。在此,我们不妨把维权活动的不同参与者视为具有理性思维能力、按照不同逻辑规则做出行为决策的行动主体。这种以行动者为中心的分析框架,隐含着通过不同行动者之间的互动来理解城市基层社会生活的可能。
换言之,业主维权以及由此引发的社会冲突,正是生长在基层社会日常生活“问题”或“事件”之中的邻里政治。在邻里空间,这一日常生活的“问题政治”以“日常生活利益相关性”为基础,以“日常生活问题性”为导向,呈现出“各行为主体围绕日常生活问题的生成、纠葛、演进、消解,而展开复杂博弈的全过程”(孟伟,2007:24)。它将权力的运作、市场企业的侵权、邻里资源的动员、家庭利益的表达、个体诉求的重申,都紧紧地勾连在一起,让它们成为邻里社会网络上的细微节点,彼此分开而又紧紧相连。在这个意义上,邻里日常社会生活不在政治生活之外,相反,其恰恰是现实政治发生的社会原点。
城市住宅业主的维权实践生动地表明,日常社会生活中那些如此细碎、片断、不确定的“小问题”;如此具体、实际而又执拗的“小要求”;表面上顺从遵守,暗地里阳奉阴违的“小手段”;“给个面子”、假公济私的“小动作”;既暗中抵触又妥协依赖,既心存“敬畏”又公开“叫板”,“说软话办硬事”的“小智慧”,都可以提出某类社会问题,揭示某种权力关系,彰显某种公共精神,从而改变某种权力运作方式和政治运行逻辑(孟伟,2007:11)。杂糅在生活“小事件”中的业主维权行动,展现了城市社区生活的流变、微妙和隐秘,牵动的是政府与民间、利益和权利、管制与民主、规则和治理等“大问题”。总之,作为城市基层邻里政治的一种形态,业主维权既是国家政治的一部分,受到国家政治的渗透和形塑,也是源自日常邻里的生活政治,更是由邻里行动者参与的生活实践。
在转型语境之中,国家的逻辑、市场的逻辑与社会自身的逻辑同时塑造着业主行动的形态与策略。但是,在渐进性改革中,经济财富快速向房地产利益集团聚集,业主群体却坠向权利匮乏的深渊。正因如此,物权争端、资本侵权、业主受损的频繁发生,引起了业主群体的不满和抗争,邻里空间的社会冲突日趋激烈,成为邻里生活政治的一种常态。正如拉尔夫·达仁道夫所指出的,“现代社会冲突是一种应得权利和供给、政治和经济、公民权利和经济增长的对抗”,也就是说,“冲突是由于权力分配引起的,而不是由于经济因素引起的”(拉尔夫·达仁道夫,2000:3)。
但值得一提的是,国家力量的减弱和总体性社会的松动,为个体和群体让渡出越来越多的自由活动空间。因而,无论国家、市场和社会力量的冲突程度如何,在城市社区,业主的日常生活越来越具有自我选择的正当性、理所当然的自在性,从而促使包括公共权力在内的整个社会对他们的生活予以应有的尊重。生活世界的正当性、自在性、合法性,贯穿在业主维权的自主实践和实际运作之中,表露于国家、市场与社会在邻里日常生活的遭遇过程。
一方面,业主生活的自主性和小区空间的自在性,促使公共权力对业主维权活动的渗透、驱动更加注重策略,这在权力实践形式上表现为“正式权力的非正式运作”。以社区居委会为例,居委会干部介入维权行动时,存在于互动双方之间的私人性认同和关系信任远比制度化的公共角色与身份的认同和信任重要。因而,居委会干部会有意淡化自己的官方色彩,突出自己的民间身份。居委会干部在与业主进行接触的多数场景中,都是以私人对私人的模式,而不是以组织对个人的模式出现的。虽然说是公事公办,可是一旦落实到某个具体的任务执行过程当中,事本性的公事公办便又都在实际中转化为一种熟人之间的人际交涉。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国家权力在邻里空间的呈现,渐趋脱离科层化、板块化的生硬面孔,化身为一个个活生生、懂人情的行动者,反言之,这种变化本身也意味着国家对基层日常生活的自在性与自主性的认同和尊重。
另一方面,邻里权利主体对国家权力的回应和影响也在日益加强,社区居民善于“制造”问题、“建构”问题,并采用“问题化”策略使日常生活性公共问题逐渐纳入国家权力的运作范围。就业主维权而言,在“问题”的提出和化解过程中,邻里行动者根据“事件”或“问题”的具体情境,会做出相应的策略选择,这为“非正式权力的正式运作”拓展了空间。这些策略包括通过上访手段给相关部门造成压力、利用部门内部的相互监督寻求问题解决的途径、造成事件和新闻效应、巧妙地信访、获得政府部门的支持以及集体诉讼、利用“法外活动”争取谈判筹码。在某种意义上,邻里空间对国家权力的持续增强与基层日常生活自主性的彰显是双向强化、彼此关联的两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