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毅
摘要: 在古代,中国同周边国家之间没有当代国际法意义上国与国之间的边界线,而是以疆域变化为主要特征,形成了独特的东方国家的疆界秩序观。在海洋上,中国古人早已有了海界观,但由于种种因素,未能形成明确的海界。直至近代,中国人被迫接受了西方国家划界的模式,同时也保留了传统的疆域观,最终形成了南海断续线。
关键词: 中国传统疆域观 南海 疆域
作者简介: 侯毅,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边疆研究所副研究员。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5号,邮编:100732。
当代中国版图的形成,经历了从古代疆域到近代边界的发展过程。在古代相当长的一个历史时期内,中国同周边国家之间没有当代国际法意义上国与国之间的边界线,而是以疆域变化为主要特征,形成了独特的东方国家的疆界秩序观。
在海洋上同样如此,中国古人早已有了海界观,但未能形成真正意义上的海界,这固然与当时的科技水平与生产力水平有关,无法做到与周边国家明确海界,但也反映出中国传统疆域观对中国人认识海疆的重要影响。本文通过梳理中国南海疆域形成演变的历史过程,讨论了中国传统疆域观对中国南海疆域演变的历史影响,从而推动人们了解和确认中国在南海主权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所谓“疆域观”,其内涵非常广泛,不仅在不同的时期,人们对于当时国家疆域范围的认知呈现出不同的状态,而且对于疆域的实质、含义、理解及评价也存在差异。
在古代的中国,对于“领土”的认识受到“天下观”“华夷观”“四海观”等思想的影响,形成了独特的“疆域观”,这种独特的“疆域观”随着内外环境的变化和时间的推移,其内涵与外延也在不断丰富、演化,在长期的演进过程中,逐步形成了与西方世界不同的具有“东方特色”的领土话语体系,构建出东亚特有的地区秩序。总的来看,中国传统的疆域观有以下几个特质。
首先,中国古代的疆域观是以“天下观”为基础,将世界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中国是世界的中心,疆域不以国家的存在为前提,外部界线往往不明确。中国的“天下观”在周代就已形成,《尚书·大禹谟》中记载有大禹“皇天眷命,奄有四海,为天下君”。《诗·小雅·北山》中有:“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意思是说凡是土地都归君主所有,土地上的人,都是君主的子民,君王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
随着时间的推移,历代统治者和文人根据不同时代的需要,不断建构“天下”,“天下”一词内涵与外延也在不断变化,但其实质要义并未发生根本性变化,即“天下”即为世界,“天下”都是统治者统治的领域,而“天下”究竟有多大,是怎样一个范围,并没有明确的回答,对于“天下”的外部界限也就没有明确的界定。
其次,中国古代的疆域观中的“疆域”具有统治和控制范围双重含义。既可以指一个政权与王朝的疆界及国土范围,也可泛指任何区域的外在界限之内的辖域范围。“疆”本意是“界”的意思,“域”指的是“封境”,也可指代邦国、封邑,“疆域”一词在本意上与当代国际法上的“领土”在内涵和意义上有很大区别。伴随“天下观”的出现,历代王朝尤其是“大一统”王朝,形成了以中原王朝为核心,外围政权为附属关系的特殊的区域政治秩序,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藩属体系”,在藩属体系下,藩属国或藩属政权在政治上保有独立性,“中国之地位若君若父若兄,藩属之地位若臣若子若弟”。 随着中原王朝国家综合实力的变化,王朝国家对外围的附属政权的控制力也在不断变化,双方的界线也不断变化,因此,从本质上说,藩属政权于中原王朝属于政治隶属关系,双方在领土界线上没有十分明确而严格的规定是很正常的,这一点集中反映在古代中国人绘制的地图之上,很多官方出版的地图中没有绘制边界,有的地图只有“边”的绘制,毫无一点边界的绘制,如元代《混一疆理历代国都之图》、明代《大明混一图》等。
最后,随着中国民族的不断融合,中国疆域范围在不断地伸缩变化,古人的疆域观也随之呈现出动态变化。中国疆域的形成历经数千年时间,发展道路漫长而曲折。公元前221年,秦灭六国统一中国,建立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皇朝帝国。秦朝的疆域空前辽阔,东北达到辽东半岛西北部,北部达到蒙古高原,西部达到今甘肃东部及四川、云南一带,南部达到大陆南端。汉代疆域范围在极盛时期,东北拓展到朝鲜半岛中部,西北拓展到河西走廊和西域地区,西南拓展到中南半岛沿海地区。隋唐时期,中国疆域在极盛时期不仅囊括了秦汉时期的疆域范围,而且东北推进到日本海西岸地区、库页岛和朝鲜半岛西南部,北方推进到贝加尔湖和叶尼塞河上游,南方拓展到南海诸岛。元代统治的时间不长,但其疆域空前广阔,北至西伯利亚,西抵欧洲。明代,中国版图有所收缩,在东北的鸭绿江一线接壤朝鲜,在北方与蒙古鞑靼、瓦剌各部相邻,至明后期,统治范围进一步缩小,东北退至山海关的长城一线,西北退至嘉峪关。到了清代,清政府用了176年的时间,拓展与巩固疆域,最终奠定了现代中国的疆域基础。疆域的伸缩变化必然会对古人的疆域观产生各种影响,古人对于“边”的认识也在不断变化,这一点在各个历史时期官方修订的史书中有着明确的体现。
值得注意的是,历史上中国与周边国家之间所建立的藩属体系,与西方威斯特伐利亚体系构建的主权国家体系是完全不同的。藩属体系强调的是等级制度,即以中国为核心,根据关系的亲疏程度,划分内藩、外藩,宗主国和藩属国构成一个整体,讲求“天下”的“大一统”,因此,中外一体,天下一家,在实践中强调的是通过宗主国的权威和藩属国的服从,维系体系内的稳定与和平,进而保障体系整体利益的实现。在政治诉求上,追求“中外相安”,在处理关系时,主张厚往薄来。而西方的威斯特伐利亚体系行为主体的是主权国家,主权国家间的关系,通常由国际法加以界定和规范,有学者对此评论道,“威斯特伐利亚体系是由许多大小不一的国家相互之间横的关系所构成的。在那里并没有凌驾于其他国家之上的一个强大的中心,构成国际秩序的基本准则是至少在法律上平等的各国间的并列关系”。
由此可见,西方有民族国家观念、无天下观念,由此产生了极强的竞争性和扩张性,以威斯特伐利亚体系为基础,西方列强建立起资本主义的世界体系。在西方国际秩序体系的冲击下,亚洲国家相继沦为殖民地、半殖民地,中国最终沦为半殖民地,以中国为核心所建立的宗藩体系也彻底瓦解,不复存在了。
尽管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中国同周边藩属国之间并未明确地标注领土界线,但并不能据此认为,中国在领土问题上完全没有疆域界限的意识。例如,清朝对与周边的外族和国家接壤的地方,都设立鄂博和卡伦,以之为“国界”。清朝康熙时期之后,清朝和藩属国也开始划定边界,1711年、1712年,清政府两次派员前往长白山区踏查边界,清朝基本上明确了中朝在长白山地区的边界走向,在西南地区,清政府也设置了汛、卡等,驻守兵力,明确与越南、缅甸的管辖区域范围。尽管如此,中国与周边藩属国家的领土界限依然沿袭着传统的疆域观,认为天下一家,周边国家都是藩属,因此,中国同周边国家之间仅仅是一种“边”的概念,而不是“界”,中国同周边国家之间“边界”只是地理边界或文化边界,中国同周边国家、政权之间不存在“界务”,因而并不具有现代意义上边界的意义。
清朝藩属体系示意图
清代中叶,西方主要国家开始了工业革命,走上了资本主义对外扩张的道路。明末,沙俄越过外兴安岭侵入中国。康熙多次遣使同俄国进行交涉,但未取得任何成果。1685年,清政府动用武力,收复雅克萨,有效遏制了沙俄对中国领土的侵略。1689年,中俄签订《尼布楚条约》,它是中国历史上首次与外国按照近代国际法签订的边界条约,确定了中俄东段、中段边界。按照条约规定,中俄以额尔古纳河、格尔必齐河为界,再由格尔必齐河源顺外兴安岭往东至海,岭南属中国,岭北属俄国;乌第河和外兴安岭之间为待议地区。1727年,中俄签订《布连斯奇条约》,条约规定,中俄中段边界由唐努乌梁海沙宾达巴哈起至额尔古纳河西岸阿巴该图止,以南归中国,以北归俄国。1727年,中俄再次签订了《恰克图界约》,重申了《尼布楚条约》和《布连斯奇条约》两个条约对中俄领土范围的规定。
从上述三个条约签订的过程来看,中国与俄国的协商谈判始终处于平等地位,在领土划分问题上,体现了近代国际法有关两国划界问题的一些基本原则。一是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原则。双方在谈判过程中,即坚持己方原则,摆出己方申索领土的依据,也做出不同程度的让步,付出艰苦努力,经过谈判协商,达成了共识;二是明晰界务,明确权责管理的原则,《尼布楚条约》《布连斯奇条约》和《恰克图条约》中都写有划界后有关界务处理问题的条款及相关问题处理原则。如《尼布楚条约》第四条规定:“此约订定以前所有一切事情,永作罢论。自两国永好已定之日起,嗣后有逃亡者,各不收纳,并应械系遣还。”第五条规定:“自和约已定之日起,凡两国人民持有护照者,俱得过界来往,并许其贸易互市。”三是人口属地归附原则,根据近代国际法的规定,一旦国家的领土范围确定,其土地上的人民、资源、财产等均归属于这个国家。根据《尼布楚条约》,俄国人从侵占的中国土地上撤出后,其跟随而来的人民要一并撤出中国领土。
从这几个条约签订的过程、内容及其影响来看,《尼布楚条约》《布连斯奇条约》和《恰克图条约》的签订开启了中国与外国通过谈判,签订条约,划界而治的历史,尽管在谈判的初期,清政府依然受到中国传统疆域观的影响,对于疆土还没有明确的边界意识,在谈判的过程中,对于西方划界理论及近代国际法划界规则完全处于无知状态,在谈判中处于被动,但随着谈判的深入,从客观的效果和影响来看,中国封建统治者们的疆域观出现了变化,现代的领土意识逐步显现,与西方近代国际法体系逐步接轨。
1840年,英国发动鸦片战争,用坚船利炮叩开了中国大门。1842年,中英签订《南京条约》,中国割让香港给英国,中国由此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国家。1858年,中俄签订《瑷珲条约》,条约规定,“黑龙江、松花江左岸,由额尔古讷河至松花江海口,作为俄罗斯国所属之地;右岸顺江流至乌苏里河,作为大清国所属之地;由乌苏里河往彼至海所有之地,此地如同接连两国交界明定之间地方,作为两国共管之地。由黑龙江、松花江、乌苏里河,此后只准中国、俄国行船,各别外国船只不准由此江河行走”。1860年,俄国又强迫清政府签订《北京条约》,迫使清政府承认了《瑷珲条约》中关于中俄东段边界的划分条款,中国由此丧失了100多万平方公里的领土。1864年,沙俄又强迫清朝签署《勘分西北界约记》,原属清朝的北起阿穆哈山、南达葱岭,西自爱古斯河、巴尔喀什湖、塔拉斯河一线,东临伊犁九城、塔尔巴哈台绥靖约44万平方公里的领土被划入俄境。这些不平等条约的签订,违反了国家主权平等的原则,是违背国际法的,但此时腐朽的清政府未能与列强抗争,只能任由列强宰割,传统的疆域观遭到了彻底的颠覆。
在列强的压迫下,中国周边的藩属国也逐渐脱离中国藩属的轨道。清王朝与周边国家签订了一系列边界条约,中国与周边国家之间的领土界限逐渐建构起来,“界”的概念也随之明晰。1886~1897年,中法按照《中法会订越南条约》划定中越陆地边界,并根据条约树立了300多块界碑。从此,中越之间陆地边界从弹性边界、模糊边界,逐渐演变为现代意义上的条约边界。
中国有着历史悠久的海洋文明。早在汉代,中国人就开辟了海上丝绸之路,明代郑和下西洋更是举世瞩目的伟大创举。李约瑟曾说过:“中国人被称为不善于航海的民族,那是大错特错了。” 很多史料清晰地载明,中国历代政府在逐渐向海岛延伸领土的实践过程中,认识到了在相关海域内的权利,并形成了朴素的海界观,受到传统疆域观的影响,这种海界观与现代海洋主权概念有着很大的差异,呈现出有疆无界的状态。
北宋时期的徐兢在其《宣和奉使高丽图经》中就有与高丽海界的记载,书中记述道:“西南风作,未后激,正东望山如屏,即夹界山(今小黑山岛)也,高丽以此为界限。” 同时期的周去非在其著作《岭外代答》中记载了中国在南海的海界是交趾洋与昆仑洋(今越南昆化岛附近海域)一线,书中记载:“三佛齐之来也,正北行舟,历上下竺与交洋,乃至中国之境”,“阇婆之来也,稍西北行,舟过十二子石,与三佛齐海道合于竺屿之下”。南宋时,赵汝适所著《诸蕃志序》中有“所谓石床、石塘之险,交洋、竺屿之限”,上下竺、竺屿为纳吐纳群岛,这即指中外在南海的界线西是交趾洋、南到纳吐纳群岛。
在东海,中国与琉球之间也存在海界,自明初与琉球王国建立封贡关系后,双方往返之海道,以黑水沟为中外之界。中山王尚丰在其咨文中说:“照得琉球世守东隅休戚相关毗连福建,壤绵一脉,天造地设,界水分遥。” 1561年,明朝册封使郭汝霖在《使琉球录》中写道:“闰五月初一日过钓鱼屿,初三日至赤屿焉。赤屿者,界琉球地方山也。再一日之风,即可望见姑米山矣。……初六日午刻,得风乃行,见土纳已山。土纳已山,琉球之案山。六月二十九日,封王礼毕,守候风汛回国。……十月初九日登舟,……至二十六日,许严等来报曰:‘渐有清水,中国山将望乎?’二十七日,果见宁波山。” “赤屿者,界琉球地方山”意为赤屿(即今赤尾屿)乃是对着并连接琉球地方之界山。山,古意即界山,也就是说赤尾屿以东是琉球海域,以西是中国海域。上述“渐有清水,中国山将望乎?”的说法反映了中琉海域的自然界限,表明中琉海域是以“黑水沟”为界,即中琉海沟为自然之分界,即今之冲绳海沟。
清代史籍中有大量有关中国琉球海域界限的记载。1663年,册封使张学礼在其札记中记述道:“舟子曰:过分水洋矣,此天之所以界中外者。” 1683年,清朝第二位册封使汪楫著《使琉球杂录》卷5中,记载了使节一行乘船从五虎门出发,经彭佳屿、钓鱼岛,第二天到达赤尾屿的航程。同时记录了途经钓鱼岛、赤尾屿后过沟祭海的情况。根据当时惯例,使节走出中国所辖属地时,在“黑水沟”一带要举行祭海仪式,以求保平安。其载:“二十四日天明,见山,则彭佳山也。不知诸山何时飞越,辰刻过彭佳山,酉刻遂过钓鱼屿……二十五日,见山,应先黄尾而后赤屿,不知何以遂至赤屿,未见黄尾屿也。薄暮过沟,风涛大作,投生猪羊各一,泼五升米粥,焚纸船,鸣钲击鼓,诸军皆甲,露刃俯舷作御敌状,久之始息。问‘沟’之义何取?曰:‘中外之界也’。界于何辩(辨)?曰:‘悬揣耳’。然顷者恰当其处,非臆度也。”
汪楫所著《使琉球杂录》中有关中琉分界线的记载得到了琉球学者的认同,琉球大学者、紫金大夫程顺则在其所撰《指南广义》中记载了“福州往琉球”的针路,该书附图中将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连为一体,与古米山之间成一明显的分界线,表明古米山是中琉分界线,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是中国岛屿。
1719年,清政府遣使前往琉球册封,副使徐葆光在其撰写的《琉球三十六岛图歌》中提道:“琉球属岛三十六,画海为界如分疆。……琉球弹丸缀闽海,得此可补东南荒。”
1756年,册封副使周煌编撰的《琉球国志略》是琉球使录中的集大成之作。该书记述琉球“环岛皆海也,海面西距黑水沟,与闽海界。福建开洋,至琉球,必经沧水过黑水,古称沧溟,溟与冥通,幽元之义。又曰:东溟,琉地”。 周煌还在其所作的《海上即事四首》中注:“舟过黑水沟,投牲以祭,相传中外分界处。” 这里十分清楚地指出,中国与琉球的海域分界线就在黑水沟。此外,嘉庆七年(1802)册封使李鼎元著《使琉球记》、嘉庆十三年(1808)册封使齐鲲著《续琉球国志》等,均无一例外地记载,琉球海沟是清朝与琉球之间的分界。
明清时期,中国人不仅已经有中外海界之分,对于国内海界管辖范围也有了划分。抗倭名将俞大猷在《正气堂集》中记载,1558年,“贼果由本处遁走,……臣彼时仍欲自行穷追,但思臣职任浙直总兵,自有地方重寄。一则沈家门递向东南,即系福建海界,非奉军门号令,不敢擅离”。 万历年间,都督金事万公邦孚“晋参将,守温处。闽盗诈称商人,入浙地杀掠,扬帆而去,莫可洁。邦孚命分闽浙海界,商舶不得越境,闽商入浙则乘浙舟,浙商入闽亦如之,遂著为令”。 有清一代,自北而南皆有海界的相关记载。以山东洋面为例,水师有明确的管辖范围,“水师洋面,胶州南汛管辖一千六百八十里,成山东汛管辖三百九十里,登州北汛,管辖一千七百七十里”。
以上史料说明,在古代,中国人已经对中外海域界限有了一定认识,意识到中国与周边国家的海域界限是存在的,但没有出现对海域进行管辖的实践和观念,其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在很长的历史时期内,中国无论从造船技术,还是从海上力量上都是最强国,对中国而言,在亚洲北部、东部、东南部及南部的海域航行没有遇到过任何挑战,没有哪一个国家对这些海域行使过管辖权,不允许其他国家的船只通过。
其次,受到传统的疆域观的影响,从统治者的角度来看,区域内中国周边的国家大多是中国的属国,地位处于不平等状态,中国与藩属国之间只有“边”,而不需要有“界”。
最后,在当时的条件下,从技术上很难划定中国与周边国家之间海域的明确界线。总而言之,在古代,中国没有必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去划定管辖海域范围,因而也没有形成近代海洋权利观念。
近代以来,西方列强侵入南海诸岛。1907年,日本商人西泽吉次非法侵入东沙岛,盗采我国矿产渔业资源。清政府闻知后,立即展开对日交涉,迫使日本人撤出东沙岛。1909年,两广总督张人骏派广东水师提督李准及林国祥、吴敬荣等率队分乘伏波、琛航、广金三舰查勘西沙群岛。李准登临西沙岛礁,立碑升旗,宣示主权,随行的测绘人员对登临岛礁进行了详细测量,并绘制了地图,此次巡视,每到一处岛礁,“皆勒石命名、鸣炮升旗” ,重申中国主权,并对西沙岛屿15座岛礁进行了命名。
东七岛 西总名莺非土来特群岛
李准巡视西沙是清政府第一次采用现代技术手段对南海诸岛国土测量,其对于西沙群岛岛礁的命名,标志着中国对南海诸岛命名的规范化、标准化正式发端。
1930~1933年,法国侵占我国南沙群岛部分岛礁,史称“九小岛事件”,民国政府与法国政府展开交涉,中国各地各界反应强烈,群起抗议,纷纷谴责法国的侵略行径,有效遏制了法国侵占南海诸岛的图谋。在对法维权斗争中,民国政府越来越认识到利用国际法维护主权的重要性。1933年6月,民国政府由内政部、外交部、参谋部、海军部、教育部、蒙藏委员会等官方机构组成的“全国水陆地图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全国各地出版的水陆地图。1934年12月和1935年3月,内政部水陆地图审查委员会先后召开第25次会议和第29次会议,研究南海岛礁名称和地图刊布问题。1935年1月,民国政府正式对外公布了“我国南海诸岛各岛屿中英文地名对照表”,共有132个岛、礁、滩、洲地名,这是中国政府对南海诸岛的第一次“标准化”命名。1935年4月,民国政府又对外发布了《中国南海各岛屿图》,这是中国政府首次出版具有官方性质的南海专项地图,图中将中国领土界限最南端标绘在大约北纬4度的曾母滩,即今曾母暗沙。
抗日战争爆发后,南海诸岛为日本所侵占。随着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和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的推进,1943年12月,中、美、英三国举行首脑会晤,会后发表《开罗宣言》,《宣言》指出,日本须将所窃取的包括南海诸岛在内的中国领土归还中国。1945年7月,中、美、英三国发表了《波茨坦公告》,重申了《开罗宣言》精神。1945年8月,日本投降后,民国政府依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收复南海诸岛。1946年9月,民国政府行政院发布收复西南沙群岛的训令,组织海军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员乘坐军舰前往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执行接收任务。收复人员克服各种困难,光荣地完成了接收任务。在收复过程中,接收人员勘察岛礁情况,竖立主权碑。1947年2月28日国民政府发布完成西沙、中沙、南沙群岛接收的公报。1947年1月,民国政府由内政部和国防部牵头,组织召开会议,商讨西沙、南沙群岛行政隶属及开发建设问题,会议决定在西沙、南沙群岛设立管辖机构,筹划成立海南行政特别区,特区成立后,划归海南行政特别区管辖,海南行政特别区成立前暂时由海军代为管理。为此,海军总司令部设立了“西沙群岛管理处”和“南沙群岛管理处”,中国对南海诸岛的管辖由此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1947年,水陆地图审查委员会审定《南海诸岛新旧名称对照表》,绘制标有南海断续线的《南海诸岛位置图》。1948年2月,中国政府正式对外公布了《中华民国行政区域图》,图中标绘了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和南沙群岛四组群岛,并绘有11条断续线。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继承了“11段线”来表示中国的权属范围。1953年去掉了北部湾内的两段,形成了目前南海9条断续线。至此,中国在南海的疆域界限坻定。
由于近代恰恰处于中国古代疆域观向现代国际法视野中的领土观转型的过渡阶段,因此,中国在划定南海疆域的过程中,既保留了传统的疆域观,又有了国际法的一些概念,采用了陆地疆域线或国界线,向海洋延伸,或将界线的标绘应用到海洋区域的尝试,形成了南海断续线。
20世纪70年代之后,南海周边国家对中国在南海的主权提出了诸多异议,近年来,在美国等西方国家的推波助澜下,南海周边国家频频挑战中国在南海的主权权益,质疑我国断续线和历史性权利。说什么中国南海断续线含义不清,不符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说什么在南海的历史性权利也没有法理依据 [1] ,等等。
面对种种质疑,我们必须做出回应。中国在南海疆域是长期历史演进的结果,因此,必须回到历史语境中,了解中国南海疆域形成过程全貌,考察南海问题的来龙去脉,才能更好地阐述中国在南海权利的合法性,探讨当代中国在南海权利的具体内容,从而更好地维护中国在南海的主权权益,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历史研究是理解南海问题的一把钥匙,也有助于构建中国在南海权利的话语体系。
[1] 参见〔法〕达尼尔·沙飞(Daniel Schaeffer)《东海:荒唐理论与“牛舌线”真相》;〔越〕武样勋:《对中国在东海有关“历史主权”一些争论的分析》,芳栾:《对中国牛舌线批评的国际学术界》,越南新闻网2009年11月30日;Robert Beckman, South China Sea:how China could clarify its claims ,RSIS Commentaries,2010年9月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