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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国民经济恢复时期

新中国成立到1953年实行第一个五年计划的3年,是国民经济恢复时期,主要任务是恢复被长期战争破坏的农业和工业,改善政府财政状况。在中国最需要休养生息的时候,1950年6月25日,朝鲜战争爆发。随着局势的发展,中国人民志愿军于当年10月25日赴朝参与作战。根据当时的形势,中国政府提出了“加强国防第一、稳定物价第二、其他第三”的方针。“其他第三”就是说要在照顾第一、第二之后,剩多少钱,便办多少事,以没有赤字为原则。“其他”里面包括的项目很多,如文教费用、行政开支和经济建设投资等。

抗美援朝开始之前,国家曾计划用3年或5年的时间恢复生产,然后进行大规模经济建设,并预计将军费从1950年占预算支出的43%减少到1951年的30%,以全部预算的70%投入经济建设与文化、教育、卫生事业和改善人民的生活。 由于出现了预期之外的大规模战争,1951年政府的国防开支不但没有减少,反而增长了80%。

在财政尚不宽裕的情况下,既要充分满足国防的需要,又要维持市场金融不乱,就必须大力增产节约,增收节支,对支出用“削萝卜”的办法,对收入用“挤牛奶”的办法,以减少发生赤字的可能性。 1950年下半年调整税收之后,政府为了休养民力,一度减轻了人民的农业税负担:①只向农业正产物征税,对农村副业和牲畜免税;②正税税率由原来的平均17%减为13%。1951年7月,为了增加财政收入,不得不再次增加农业税,政务院决定当年农业税按照原概算增加10%。这样一来,农民所承担的税率实际上比减税前还要高。除此之外,政府还对酒、卷烟用纸实行专卖,开征契税,增加若干产品的货物税和进口、出口税等。经过以上调整,增加了几十亿斤小米的财政收入,而这些税收的大部分只能由农民来承担。

与此同时,全国工业总产值比1950年增长38.2%,轻工业由维持、恢复转向发展,机械工业由没活干到订货应接不暇;商业购、销相比1950年均有大幅增长。工商业的繁荣使国家税收、企业利润迅速增加,加上全国范围内开展的农业爱国丰产运动和增产节约运动,全国的财政收入比1950年增长1倍多,达到133.14亿元,收支相抵后尚有结余,1951年成为新中国成立以后第一个财政收支平衡的年份。

结合以上背景材料,也许能帮助读者对同时发生的农业合作化重要事件有更深刻的理解。

一 围绕山西省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问题的争论

当时一些老区的农村的经济恢复和发展后,很多农民认为单干比互助更有利、更自由,原有的互助组织逐渐涣散。1951年4月17日,山西省委向华北局提出《把老区互助组织提高一步》的专题报告。报告认为:必须提高农业生产互助组,引导它走向更高级的形式。最根本的办法有:①征集公积金,积累公共财产;②成立农业生产合作社,加大按劳分配的比重,并且明确提出,“对于私有基础,不应该是巩固的方针,而应该是逐步地动摇它、削弱它,直至否定它”。 华北局负责人向中央主持日常工作的刘少奇请示,刘少奇表示不同意山西省委的意见,认为现在动摇私有制的条件不成熟,因为没有拖拉机、化肥,不要急于搞农业生产合作社。4月下旬,华北局召开五省互助合作会议,讨论山西省委意见。山西代表维护省委意见,别省代表不同意山西省委意见,会议自始至终争论得很激烈。 根据刘少奇的指示和会上多数人的意见,华北局于5月4日正式批复山西省委并报告中央。批语指出:动摇、削弱直至否定私有基础,与党在新民主主义时期的政策及共同纲领的精神不相符合,因而是错误的。一般地动摇私有财产是社会主义革命时期的任务。农业生产合作社,全省只能试办几个作为研究、展览和教育农民之用。即便试办,也要出于群众自愿,不能强行试办,更不宜推广。 刘少奇接到华北局的报告并听取汇报后,连续在几个场合对山西省委的观点提出批评。 刘少奇还在7月3日为《把老区互助组织提高一步》写了批语并印发给各负责同志阅读,其中写道:“这是一种错误的、危险的、空想的农业社会主义思想。”

毛泽东了解到以山西省委为一方、以华北局和刘少奇为另一方的争论以后,找刘少奇、薄一波、刘澜涛谈话,明确表示不能支持他们,而支持山西省委的意见。毛泽东问道:不能直接转变,还要经过什么?对私有基础,保护之,就不能动摇之?他认为:“既然西方资本主义在其发展过程中有一个工场手工业阶段,即尚未采用蒸汽动力机械、而依靠工厂分工已形成新生产力的阶段,则中国的合作社,依靠统一经营形成新生产力,去动摇私有基础,也是可行的。”同时,他还指示陈伯达召开一次全国性的互助合作会议。

1951年9月,全国第一次互助合作会议召开,会议起草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经毛泽东审定后,于12月15日发给全国各地党委试行。文件指出,要使广大贫困的农民能够迅速地增加生产而走上丰衣足食的道路,要使国家得到比现在多得多的商品粮食及其他工业原料,同时也就提高农民的购买力,使国家的工业品得到广大的销场,就必须提倡“组织起来”,按照自愿和互利的原则,发挥农民劳动互助的积极性。毛泽东在以中央名义做出的文件批示中还写道,在一切已经完成土地改革的地区都要照此草案在党内外进行解释和实行,“请你们当作一件大事去做”。

同年11月21日,毛泽东起草了中共中央转批河北省委向华北局提交的综合报告,认为河北经验可在各地广泛推广。河北省委报告称:今年互助组已由60万个发展到100万个,并有22个土地入股的农业生产合作社,互助合作组织已成为生产运动的中坚力量。

抗美援朝结束后,中国面临巨大的财政压力和物资紧缺状况,因此必须尽可能地帮助农民增加粮食产量。对此,互助合作运动有两个至关重要的作用:①在科技水平未能迅速提高的情况下,农户之间实行互助合作,已经被事实证明是增加农业产出、改善农民生活的有效办法;②农民被组织起来以后,国家可以更便利地从农业中获取剩余产品。所以,在当时,推动互助合作有了更大的紧迫性。

突如其来的形势转变,打破了国家原有的建设和发展计划,导致毛泽东对他本人所提出的新民主主义发展思路主动进行调整。而中央的大多数干部对此还未能理解和适应。从随后的历史发展来看,毛泽东与刘少奇等人产生重大分歧的种子,可能就是在此时埋下的。

二 互助合作组织大为发展

《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下达后,各级党委和政府加强了对互助合作运动的领导,确定了本地发展互助合作组织的方针和措施,设置了专管互助合作的干部或机构。已经完成土地改革的地区,组织起来的农户迅速增多。

1952年2月15日,政务院会议着重讨论了农业生产和互助合作。会议提出:1952年是国民经济恢复工作的最后一年,为了给预定在1953年开始的大规模、有计划的经济建设打好基础,一定要生产出足够的粮食和工业原料。为此,要加强农业劳动组织。 会议通过的《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一九五二年农业生产的决定》指出:“要求全国在一九五一年的基础上,增产粮食百分之八;增产棉花百分之二十;其他家畜,水产及茶、丝、果品等特产,均需争取完成而且超过计划产量。”为了保证增产计划的完成,“在全国范围内,应普遍大量发展简单的、季节性的劳动互助组;在互助运动有基础的地区,应推广常年定型的、农副业结合的互助组;在群众互助经验丰富而又有较强骨干的地区,应当有领导、有重点地发展土地入股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其他专业性质的互助组和生产合作社,亦应适当加以提倡。老解放区要在今、明两年把农村百分之八、九十的劳动力组织起来,新区要争取三年左右完成这一任务”。

到1952年末,互助合作组织在全国得到相当大的发展,农业劳动互助组达到300多万个,农业生产合作社也达到3000多个。与此同时,国民经济得到全面恢复。1952年,全国农业总产值达483.9亿元,比1949年增长48.5%。粮食产量达到3278亿斤,比1949年增长44.8%,超出新中国成立前最高年产量11.3%;棉花产量达2607万担,比1949年增长196.3%,超出新中国成立前最高产量53.6%。在农业全面增产的支持下,工业增长更加显著,总产值达到343.3亿元,比1949年增长144.9%。钢产量达134.9万吨,比1949年增长753.8%;铁产量达192.6万吨,比1949年增长665.5%;原煤产量达6649万吨,比1949年增长108%。在经济全面恢复的前提下,社会物价完全稳定,制止住了连续12年的通货膨胀;实现了旧中国几十年都未曾做到的财政收支平衡,并略有结余。

1952年,中国工农各业的生产普遍恢复或者超过抗日战争以前的最高水平,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结束。1952年秋天,土地改革在新解放区也基本结束。从1953年起,中国正式进入有计划地进行经济建设的新时期。

三 实行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原因探讨

根据薄一波回忆,第一次听到毛泽东谈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问题,是在1952年9月24日中央书记处会议上。那次会议主要是讨论“一五”计划的方针任务。在听取了周恩来关于“一五”计划轮廓问题同苏联商谈情况的汇报后,毛泽东讲了一段话,大意是:我们现在就要开始用10~15年的时间基本上完成向社会主义的过渡,而不是10年或者10年以后才开始过渡。经过中央多次开会讨论,以及对有关的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到1953年12月才形成了今天我们所看到的完整表述:“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条总路线是照耀我们各项工作的灯塔,各项工作离开它,就要犯右倾或‘左’倾的错误。” 笔者不打算详细阐述与“总路线”相关的所有内容,仅集中论述对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部分。

实现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主要做法是:从临时互助组和常年互助组发展到半社会主义性质(农民入股)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再发展到社会主义性质(集体所有制)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毛泽东的这种构想虽然没有引起直接的反对,但确实出乎大多数中央领导成员的预料,因为当时党内外的共识是:新民主主义社会是一个时间相当长的历史阶段,要在10年甚至20年以后,等生产力充分发展、人民群众都表示同意以后才实行社会主义政策,向资产阶级全线进攻,消灭资本主义。在此之前,要承认个体经济长期存在,还要保留富农、保留资产阶级。 这也是刘少奇等人对山西省委《把老区互助组织提高一步》提出批评的根本原因。

新中国成立才3年,国民经济刚得以恢复,大规模建设即将开始,为什么毛泽东就提出要转向社会主义改造了呢?

笔者的看法是:从国家发展战略的路径选择来理解对小农经济的社会主义改造,比从毛泽东的个人偏好和决策失误来理解具有更强的说服力。在朝鲜与世界最发达的工业国家直接作战,迫使新中国在成立之初便不得不加快重工业优先发展的工业化进程。抗美援朝以后,中国边境先后发生战事,如中印边境战争、中苏边境冲突、对越自卫反击战等,周边地缘政治环境一直紧张。直到1985年以后,中国周边的局势才逐渐缓和。战争的基础是工业,特别是与军事工业高度相关的重工业,极而言之,现代战争拼的就是钢铁。在长期紧张的政治和军事环境之下,中国必须加强国防,以军事工业为主的重工业自然成为计划发展的重点。还需要注意的是,人民解放军当时已经使用1954年全面换装后不断增加的苏联武器装备,也只有用苏式的军事工业设施进行生产,才能维护和更新。 大量引进苏联的生产线,便不得不引进与此相配套的管理体系。这也是中国需要学习苏联的建设经验(包括以军事工业、重工业为主的工业化道路),依靠苏联的支持来实现工业化的重要原因。

朝鲜战场上,中国军队的对手是以联合国名义参战的16个国家的军队,其直接后果就是中国与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长期敌对。以美国为首的西方阵营对中国实行了全面封锁,使中国在工业化的初始阶段难以进入由西方发达国家主导的国际市场,无法获得来自社会主义阵营之外的投资。这些因素决定了中国只能走以内部积累为主的发展道路。

为了尽快实现以重工业为主的国家工业化,国家计划下的财政和资源投放不可能以改善人民生活、丰富市场供应为主要目的,相反,还要尽可能多地把农业、工业等各行各业所产生的剩余价值和物资集中到迫切需要的建设项目,不得不走上一条以内部积累为主的跨越式、赶超型道路。由于新中国是在小农经济基础上建立的国家,农民在这个过程中的牺牲和贡献就必然是最大的。但是政府直接向1亿多个体农户索取生产剩余,所需要的执行成本以及可能引起的冲突和矛盾,是双方都难以承受的。一旦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成功,农民被组织进几百万个(乃至更少的)合作社中,执行成本就能大为降低,快速建设独立工业体系的历史性任务就有可能完成。如果笔者的分析站得住脚,那么在短时间内实现“三大改造”就不能看成毛泽东个人偏好和决策错误的产物。

全国大规模、有计划的经济建设在1953年展开,中共中央、各中央局、省委的领导和大批干部的工作重心将要转到城市和工业建设方面。为了不减弱对农村工作的领导,1952年11月,中共中央决定在省委以上的党委领导下,一律建立农村工作部。中共地委以下的各级党委,因其主要任务即是领导农村工作,故不再另外建立农村工作部。农村工作部的任务是帮助党委掌握农村各项工作的政策方针,中心是组织与领导广大农民的互助合作运动,以此配合国家工业化发展。除此以外,农村工作的各项具体业务仍由政府的农业、林业、水利等部门及合作社分别负责。农村工作部则与这些部门的党委建立经常的联系,对他们的工作加以指导。

3年来,国民经济恢复工作取得了超乎预期的成果,被认为是与互助合作运动的开展分不开的,这就给了中央领导人进一步推动互助合作以信心。1953年2月15日,中共中央发出通知:1951年12月所起草的《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经过一年多的事实证明是正确的,应即作为正式决议,将“草案”二字删去。 经过修改之后,这个决议于当年的3月26日在《人民日报》上正式公布。 2gEAy/O+lzSQLIk2+9perO7vF4TveSygFNquybzqiIdQ1+kQ6Q+0z5wm9VxVpcw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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