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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新中国成立后的农民合作化运动与国家工业化战略

——回应“意识形态偏向”

本章主要回应农民互助合作研究中的“意识形态偏向”。事实上,土地改革后广大农民确有互助合作的需要:小规模的个体经济很不稳定,特别是分得土地而缺少其他生产资料的贫农、中下农,仍然存在独立生产的困难;为了发展生产、兴修大中型水利、抵御自然灾害、采用农业机械和其他新技术等,为了避免重新发生借高利贷、典让、出卖土地而导致两极分化现象,也需要进一步组织起来。互助合作运动在以上方面的历史作用大致得到各界人士的认可,本章不再赘述。本章将集中阐述改革开放前农业(农民)合作化运动与国家发展战略之间的必然联系。

1953年,新中国发生了3件大事:①开始执行国家建设的第一个五年计划;②公布过渡时期总路线,要求逐步实现工业化,以及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③对粮食、油料、棉花等主要农产品实行统购统销。

这3件影响深远的大事先后发生在同一年,并非偶然。笔者认为,只要解释清楚这3件事相互之间的关系,就能解释中共中央以及毛泽东为何加快农业合作化进程,也能在很大程度上回答笔者在绪论中提到的“意识形态偏向”到底有何缺失。 g36eaOB5yOu43hThaXv/Guw6uwumpV/lWeHXMepS0KQiiFM0HOjEe8KMmobAZKV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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