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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抗日战争时期

1935年,中央红军主力长征到达陕北,建立了中华苏维埃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陕北就此成为共产党新的中央根据地。1937年9月6日,根据国共合作协议,陕甘宁苏区改名为陕甘宁边区,包括今陕西省北部、甘肃省东部、宁夏回族自治区东南部。陕甘宁边区辖23个县,人口约150万人(一说为200万人),面积约13万平方公里。陕甘宁边区首府为延安,是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的所在地。由于日本帝国主义的残酷侵略,这一时期共产党领导的互助合作运动也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

一 社会背景和外部条件发生变化

土地革命时期,陕甘宁边区就已经组建起一些合作社。中央红军到达陕北后,又按照原来中央苏区的经验开展劳动互助运动。由于经济条件十分困难,为了支持长期的抗日战争,各根据地和边区几乎从建立的时候,就着手发展合作社。1936年,中共中央国民经济召开了省、县级经济部部长联席会议,详细讨论了组织合作社的办法,并成立了合作社指导委员会(1938年春改为合作指导局,归陕甘宁边区政府领导)和合作总社。与此同时,中华苏维埃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颁布了《合作社发展大纲》。该文件与以往政策有两点较明显的不同:(1)允许富农加入劳动互助社;(2)互助社虽然以乡为单位组织,但运作重心已向由行政村或自然村组成的小组转移。此后边区各县都建立了区消费合作社及乡支社。后来随着国民党军队的进攻和占领,陕北东部各县的合作社均遭到破坏。1936年12月,西安事变和平解决,边区东部各县又先后回到共产党的领导之下,这些县的消费合作社又重新建立起来。 1939年3月,边区政府公布了《陕甘宁边区劳动互助社暂行组织规程》,其内容与1936年的《合作社发展大纲》基本相同,唯一的重大差别就是“凡属边区农民”都可以加入互助社。这意味着地主、富农也可以成为社员,反映了共产党人在抗日时期对农村剥削阶级政策的变化。

这一时期的农民互助合作与前一时期相比有了明显的变化,原因在于中日之间的国家、民族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国内政党、阶级矛盾降为次要矛盾。为了团结各阶级的力量一致抗日,建立牢固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共中央提出了停止没收地主土地,以减租减息作为抗日战争时期关于农民和农业工作的基本政策。这一政策获得了广大群众拥护,也调动了各阶级抗日和生产的积极性。

抗战期间,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民主根据地发展到1亿人口,互助合作运动也因为生产和抗战的需要有了大规模发展。

二 严峻的战争和经济局面

抗战以来,日军对各边区实行严密的经济封锁,导致各类物资均严重短缺。更为严重的是,日军对各敌后根据地不时进行残暴的“扫荡”,实行烧光、抢光、杀光的“三光政策”。八年抗战期间,仅晋察冀边区被敌伪直接杀害和受虐待、伤病致死的普通百姓就达71万人(未计入抗日部队牺牲数字),被抓走壮丁60万余人,粮食损失达133亿多公斤,房屋损失256万多间,牛马驴骡损失63万余头,农具家具损失2621万件,碉堡、公路、封锁沟墙占地889万余公亩(约133万余亩)。

从1939年1月国民党五届五中全会起,国内政治形势逆转,国民党设立了“防共委员会”,政策重点转向消极抗日、积极反共。从当年5月开始,国民党军队对陕甘宁边区设置修筑了由5道沟墙组成的封锁线,长达千余里,处处设立岗卡,盘查过往行人和客商,禁止边区的土特产出口,禁止将生产工具、日用工业品、医药、纸张等运入边区。在其他各地,国民党顽固派亦不断制造反共摩擦。 1939年12月至1940年3月,这些反共摩擦发展为对共产党军队和控制区的大规模武装进攻。

与土地革命时期类似,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根据地大多处在经济条件较差的农村地区,人民原本就较为贫困,不仅工业几乎空白,农业生产也十分落后,因此长期以来,人民承担的租税与政府开支之间存在不小的矛盾。特别是在1941~1942年极端困难时期,根据地面积缩小,这使人民和军队、政府之间在分配上的矛盾更加尖锐。一方面为了对抗日军和国民党反动派的进攻,需要更多士兵,并且保证他们的供给和装备水平;另一方面又必须保证人民衣食所需,否则党和军队就会脱离群众,得不到人民的拥护。1940年4月11日,毛泽东致电彭德怀,就军事、经济等工作进行通报,其中写道:“全国十八个根据地,工作最差、最无秩序、最未上轨道的是财政经济工作,许多重要工作都接受了苏维埃时期的教训,独财政工作至今没有接受过去教训……如不速加注意,必遭破产之祸。” 1940年4月20日,毛泽东致电周恩来:“请问国民党,对八路是否还准备发饷,如发则已,否则我们将向全国全世界(包括苏联在内)募捐,发起普遍的募捐运动(我们真正准备这样做),学叫化子讨饭吃的办法,因为国民党迫得我们没有路走,我们将要饿死了。”

三 陕甘宁边区的互助合作运动

在介绍第二次国内革命时期的部分,笔者提及各根据地的互助合作运动往往是自上而下组织起来的,不完全是群众自愿自发的组织。那么陕甘宁边区的情况又如何呢?中共西北局研究室在1944年写成的调查报告——《陕甘宁边区的劳动互助》,为后人提供了全面而客观的情况:

当时的苏维埃政府为了帮助农民发展生产,曾根据江西的经验普遍组织了“劳动互助社”、“耕牛合作社”、“农民生产小组”、“杂务队”(半劳动力作农业辅助劳动的组织)、“优红代耕队”(或称义务耕田队)、“妇女生产小组”等等劳动互助的组织……上述的各种劳动互助组织,除了“代耕队”之外,都不起什么作用。相反,由于农业生产的低落和耕地的面积缩小,民间原有的各种劳动互助组织也呈现着衰退的现象。比较明显的如延安县安塞县等地过去每乡都有一两个札工,内战时期它们都绝迹了。

国内和平以后 ……民间原有的各种劳动互助自发地增长起来,例如延安、安塞一带的札工的数量,在一九四〇年大致已达到并超过了土地革命以前的水平……但是从内战时期就组织起的“劳动互助社”等,依然是不起作用。基本原因是由于它们不是农民群众自愿的组织,而是自上而下地按乡、村抄名单式地组织起来的空架子。许多农民还认为它们是政府为了动员义务劳动的组织,所以他们愿意自己组织变工、札工而不愿意把“劳动互助社”等等充实起来。一九四〇年以后,这些组织都非正式地取消了。

在这个时期,边区的个别地区曾根据农民的要求和觉悟,利用民间旧有的形式组织了劳动力,而且起了很大的作用。

这份材料非常清楚地提供了如下信息:共产党在新中国成立前所统计和公布的合作社数目、社员人数等往往存在“水分”,因此不能盲目采信。特别重要的是,对共产党发起的合作社运动的作用不能估计过高,对民间传统、自发的互助合作的作用不能估计过低。尤其在相对安定的陕甘宁边区,由于不存在紧急的战争状态和敌人对农具、牲畜的普遍破坏,大规模自上而下的互助合作运动缺乏牢固的群众基础。

虽然如此,边区大力发展互助合作运动仍然有其客观必要性。以陕甘宁边区为例,总体而言其存在劳动力不足的问题。特别是随着边区非农业生产人员(大量青壮年参加了八路军,还有许多人参加了政府、各种抗日组织以及各类工矿企业)的增多,粮食供需矛盾越来越突出。由于劳动生产率和粮食亩产量都很低,增加粮食总量的主要途径就是开垦荒地,增加耕地面积。而边区以家庭经营为主的分散状况难以适应这一要求,因此把边区现有劳动力最大限度地组织起来成为必然。

由于日军残酷的“扫荡”,加上国民党政府在经济上的封锁和军事上的挑衅,各抗日民主根据地的生产和财经陷入非常困难的境地,迫切需要自力更生,加强农业生产和经济工作。因此1939年中共中央召开的干部生产动员大会、第二次边区党代表大会、第一次参议会、第一次农展会等,均提出发展生产的号召。这些号召推动了干部深入群众,动员男、女、老、幼以及二流子参加生产,增加了劳动力,还打破了农民怕发展生产的心理。“一九三九年的开荒数达到了一百万亩以上;真正向外边买进牲口来,也是那一年为最多。”

在陕甘宁边区,历来存在变工、扎工(亦称“札工”)、唐将班子、兑地、请牛会、锣鼓班子等传统互助组织及形式。但这些组织往往限于本族或至亲好友之间,而且组织松散,具有数量少、规模小、临时性、不固定等特点,主要是农忙季节的一种临时性劳动组织。

这些组织及互助形式符合当地的民情和传统习惯,也符合黄土高原沟壑纵横的自然条件,更重要的是符合当时当地的生产力水平,因此抗战初期,边区政府试图以乡、村为单位,组织农民集体劳动、引导农民走向集体化道路的意图没有被群众接受。土地改革和减租减息所激发出来的劳动热情,以及1939以来中共中央对发展生产的号召,反而使“民间原有的各种劳动互助自发地增长起来……在1940年大致已达到并超过了土地革命以前的水平”。

例如,延安县为了完成1942年开荒8万亩的任务,曾组织了487个扎工队,还吸收了4939个强劳力参加集体劳动,占全县全劳动力的1/3。仅用了原定开荒时间的1/3,就完成了58%的任务。在此之前,延安县曾发起运盐运动,为防止耕地荒芜,当时便组织了农民变工、扎工锄草。

延安县的经验引起了毛泽东的重视。在1942年12月召开的陕甘宁边区高干会上,毛泽东宣传、表扬了延安县积极利用传统劳动互助形式来发展生产,批评了对推动农业生产态度消极的干部:“调剂劳动力及其他许多帮助农民的办法,如变工、札工等,关系增进农业甚大,但是除一部地方如延安等县外,我们还没有去加以组织和发扬。”“许多同志……缺乏实事求是与积极努力的精神,他们缺乏创造性,他们觉得农业上没有什么工作可做,或者不知从何着手,于是只提出‘春耕’、‘秋收’等空洞口号,自己采取消极态度,让农民自流地去干,政府只是事后登记一下。但实际上要做的事很多,很多好办法都可以想出来。例如:延安县在一九四二年春耕时,一部分农民情绪很低,发生了移走、或者分家、或者卖牲口准备缩小生产的现象。这些现象,在缺乏积极精神与缺乏创造性的同志看来,是没有办法的,只好听天由命,让其坏下去。但延安县的同志们却不是这样,他们没有消极态度,也没有官僚主义。他们能够抓住问题的要点,采取积极的办法,克服了困难。当时党与政府做了在宣传上、在粮食调剂上、在窑洞和农具调剂上的许多工作。后来,不但生产没有缩小,反而增加了八万余亩耕地。这一实例证明:我们的地方党与地方政府在农业上有很多的工作可做与应做,而且只要扼要、得法,一做就会生效。”

在引用了延安县的报告之后,毛泽东进一步号召:“我们希望全边区的同志都有延安同志这样的精神,这样的工作态度,这样和群众打成一片,这样的调查研究工作,因而也学会领导群众克服困难的马克思主义的艺术,使我们的工作无往而不胜利。边区各县同志中像延安同志这样或差不多这样的人是不少的,我们希望这些同志的模范经验,能够很快的推广到一切县区乡里去。”

毛泽东在高干会的报告中专门谈到了调剂劳动力对农业生产大有帮助,“其中特别是劳动互助社的办法最为重要,应在全边区普遍实行起来”。 那么应该实行什么样的劳动互助呢,毛泽东对此有详细的说明:

关于劳动互助。这就是说,在一村之内,或几村之间,不但每一农家孤立地自己替自己耕种土地,而且于农忙时实行相互帮助。例如以自愿的五家六家或七家八家为一组,有劳动力的出劳动力,有畜力的出畜力,多的出多,少的出少,轮流地并集体地替本组各家耕种、锄草、收割,秋后结账,一工抵一工,半工抵半工,多出的由少出的按农村工价补给工钱。这个办法叫做劳动互助,从前江西苏区普遍实行的劳动互助社或耕田队,就是用这个办法组织起来的。人口密集的乡村,还可集合多少互助组为一互助社,组有组长副组长,社有社长副社长,组与组之间还可互相调剂。在必要与可能时,社与社之间亦可有些调剂。这就是农民群众的劳动合作社,效力极大,不但可使劳动力缺乏的农家能够及时下种、及时锄草与及时收割,就是那些劳动力不缺的农家,也可因集体劳动而使耕种、锄草、收割更为有利。此种办法是完全有益无害的,我们应大大提倡。边区有些地方已经实行的变工,就是这种办法。各县应以大力组织劳动互助社,大大地发展农民的集体劳动。此外还有一种札工,也为边区农民所欢迎,其法不是劳动互助,而是一种赶农忙的雇工组织,也是几个人或更多人为一组,向需要的人家受雇而集体地做工,一家做完再往他家,亦能调剂劳动力。各地对外来札工应予以帮助,例如帮助找工做等。

高干会的讲话对象为高层政府干部,传播面较小。为了向群众和广大党员、政府工作人员发出组织起来的号召,1943年1月25日的《解放日报》根据党中央提出的方针,发表了题为《把劳动力组织起来》的社论。社论指出:“生产是目前边区的中心任务,而农业生产更是全盘生产工作的中心。”要完成这一任务,首先要依靠边区农村的60~70万全劳动力和半劳动力,只要把他们组织起来,“便是一支雄健的生产大军,便能发生雄厚无比的力量”。

那么以什么办法把劳动力组织起来呢?社论给出了答案:“自发的‘变工’和‘札工’,其范围虽然狭小,仅限于亲戚、朋友、邻舍等关系,可是它是适合于边区农村的实际情况的,如果能因势利导,有计划地组织领导,便可以使它成为发挥劳动力、提高生产的组织。”

社论随后从生产的角度指出组织起来的好处:“做庄稼最要紧的,是‘不违农时’。早晚下种,会有不同的结果,迟早收割,也会有不同的收获。要做到‘不违农时’,只依靠单独的和分散的劳动,是难乎其难的。”而变工可以使“有人力的出人力,有畜力的出畜力,多的多出,少的少出,使人力畜力得到调剂”,从而做到不违农时。

除此之外,“互助的集体的劳动组织”还能“提高生产热忱,增进劳动效率,发扬群众的团结互助精神,所以它能够得到群众的拥护”。所以,“我们首先要在今年春耕中,大大推广这种劳动互助组织 ,把一切具有劳动力的——身体强壮的、老弱的、儿童与妇女等,组织起来”。

社论特别强调要避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工作方式:“劳动互助的组织,必须建立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防止以任何形式出现的强迫命令,或‘抄名单’的形式主义。我们若果硬要把某些没有明白互助好处的人,勉强组织在一个‘变工’或‘札工’队里,或者造了名单,以为‘万事大吉’,那么,生产效率和劳动情绪不但不会提高,而且反会降低。”在具体操作上,要注意“所组织的‘变工’队不应过大,不应以乡或以行政村为生产单位,因为组织庞大了,会浪费人力、浪费时间。最好是以自然村为单位。”

社论还要求“乡村干部和党员,要首先参加进去……一定要把组织群众生产看作是自己的工作,是自己工作中最重要的工作”。

毛泽东和《解放日报》对延安县工作的肯定,实际上是对以变工、扎工、唐将班子为主的边区传统互助合作形式的肯定,解决了干部在劳动力调剂过程中的一些困惑,使各地的县、乡级政府能够且敢于以农民乐意接受的形式放开手脚发起互助合作运动。

据各种资料显示,从陕甘宁边区高干会后的1943年春季开始,农业生产的组织情况焕然一新,原因正在于上文所提及的共产党开始大规模地开展以民间传统互助组织为主要形式的劳动互助运动。对民间传统习惯和组织形式的重视和利用,迅速赢得了广大农民的支持与响应。1943年春耕时节,变工、扎工、唐将班子大量增加。夏耘期间,“大多数春耕期间组成的变工、开荒札工、开荒班子,都能保持不散转变成为锄草的变工、札工和班子……不但吸收了全劳动力参加,而且吸引了一大批半劳动力(妇女老汉)参加”。秋收期间(收割、打场),“许多地方采取了发动全体农户全家上山,进行小规模的三两家变工。大多数长期的大变工都采取分为几个小组的办法。关中的许多锄草班子这时又转变为秋收班子”。这些都是1943年以来边区合作运动的新发展。根据中共西北局研究室的调查,“一九四三年全边区各种劳动互助组织比较过去只少 有了四至五倍的发展”;“在全边区范围内不论是经过土地革命的地区,或是未经过土地革命的地区,不论是劳动力缺乏或是劳动力过剩的地区,又不论是过去有劳动互助的习惯或是没有劳动互助的习惯的地区,都普遍组织了各种各样的劳动互助”。而且,这些组织“绝大多数都是农民自愿参加的,实际起作用的,所以它不同于内战时期的‘劳动互助社’一类组织”。

比较起来,传统的变工、扎工规模很小,参加者多有本族亲友关系;没有一定的组织和领导人,也没有大家必须遵守的劳动纪律,劳动时间和价值的计算也不严格:这是过去的变工、扎工不能扩大和维持的原因。而在共产党的发动和领导之下,这些情况有了明显变化,原有的不合理成分被改革,增加了学习文化、推广新道德等内容,使组织群众的工作更易开展,因此有学者把这些变工、扎工、唐将班子形容为“旧瓶装新酒”。

互助合作运动的迅速发展,根本的原因还在于它有实实在在的增产效果,“只要真正组织了劳动互助就可以或多或少的增加粮食,组织的越好,增加的粮食越多”。劳动互助有以下3点好处:

(1)提高了劳动效率。因为可以对人力、畜力进行调剂,许多人、牲口可以同时在1个地点劳动,总体而言劳动效率能提高30%~40%。“人和牲口一多,人有说有笑,手底下自然快起来,牲口也精神起来。一个跟上一个,谁也不肯落后,暗地里就互相竞赛起来。”1943年各地的春耕和秋收,“凡是组织了劳动互助的地方都能提前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的时间完成”。

(2)延长有效劳动时间。多个家庭的合作,可以把人力和畜力都用在有效的劳动上,节省了许多不必要的时间。集体劳动的时候,早饭和午饭都是送上山去吃,节省了各自往返吃饭的时间。若分开劳动,1个人在干活时也需要有另1个人专门送饭,但10个人集体劳动用2个人送饭就够了。还可以把各家买东西等琐碎事情,交给少数半劳动力代办。变工时轮流由主人家做饭,其他家的妇女就节省下做饭的功夫,可以腾出时间做其他事情。总之是“上山早,回的晚,休息时间少,少跑路,少误工”。

(3)把更多劳动力吸收到生产中来。1943年以后出现了许多妇女组织的开荒、锄草的班子和变工队,有些妇女还在给变工队做饭、送饭、喂牲口等劳动上进行了变工。各地还出现了许多由六七十岁的老汉和十几岁的娃娃组成的变工队。鄜县、同宜耀(地名)都出现了商人的开荒变工队。甚至连庙官、瞎子都参加了开荒运动。此外,各地还出现了许多二流子参加劳动互助并成为变工队队长的例子。

1943年边区普遍的互助合作给毛泽东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激发了他的深入思考。这一年,毛泽东发表了两个著名的讲话。一个是10月在中共中央西北局召开的陕甘宁边区高级干部会议上谈了合作社问题,也就是后来发表的《论合作社》 。另一个是11月在招待陕甘宁边区劳动英雄大会上发表的《组织起来》。这两篇讲话集中体现了毛泽东在这一时期对互助合作运动的理论思考和认识。

在《论合作社》中,毛泽东提出了“两个革命”的说法:“在过去束缚陕甘宁区生产力使之不能发展的是陕甘宁区的封建剥削关系,一半地区经过革命已经把这种封建束缚打破了;一半地区经过减租减息以后,封建束缚减弱了,这样合起来整个陕甘宁区就破坏了封建剥削关系的一大半,这是第一个革命。”“但是如果不从个体劳动转到集体劳动的生产关系,即生产方式的改革,则生产力还不能获得进一步的发展,因此建设在以个体经济为基础(不破坏个体的私有生产基础)的劳动互助组织——农民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就是非常需要了,只有这样,生产力才可以大大提高。现在,陕甘宁区的经验,一般的经过变工、扎工的劳动力,二人可抵三人,模范的变工扎工劳动,是一人可抵二人甚至二人以上。”“这办法可以行之于各抗日根据地,将来可以行之于全国,在将来的中国经济史上是要大书特书的。这样的改革,生产工具根本没有变化,生产的成果也不是归公而是归私的,但人与人的生产关系变化了,是生产制度的革新,这是第二个革命。”

《组织起来》是毛泽东在延安时期非常著名的讲话,影响深远。讲话中提出了“两支军队”的说法:“把群众组织起来,把一切老百姓的力量、一切部队机关学校的力量、一切男女老少的全劳动力半劳动力,只要是可能的,就要毫无例外地动员起来,组织起来,成为一支劳动大军。我们有打仗的军队,又有劳动的军队……那末,我们就可以克服困难把日本帝国主义打垮。”毛泽东从经济基础决定政治制度的角度对其进行了解释:“在农民群众方面,几千年来都是个体经济,一家一户就是一个生产单位,这种分散的个体生产,就是封建统治的经济基础,而使农民自己陷于永远的穷苦。克服这种状况的唯一办法,就是逐渐地集体化;而达到集体化的唯一道路,依据列宁所说,就是经过合作社。在边区,我们现在已经组织了许多的农民合作社,不过这些在目前还是一种初级形式的合作社,还要经过若干发展阶段,才会在将来发展为苏联式的被称为集体农庄的那种合作社。”而且,毛泽东在当时还特别强调要重视群众意愿:“无论是临时性的,还是永久性的,总之,只要是群众自愿参加(决不能强迫)的集体互助组织,就是好的。这种集体互助的办法是群众自己发明出来的。”他特别指出了运动的深远意义:有了人民群众和部队、机关、学校集体劳动的合作社,“我们就可以把群众的力量组织成为一支劳动大军。这是人民群众得到解放的必由之路,由穷苦变富裕的必由之路,也是抗战胜利的必由之路”。毛泽东还号召党员干部投身组织群众的运动中,密切联系群众:“每一个共产党员,必须学会组织群众的劳动。知识分子出身的党员,也必须学会……如果我们的党员,一生一世坐在房子里不出去,不经风雨,不见世面,这种党员,对于中国人民究竟有什么好处没有呢?一点好处也没有的,我们不需要这样的人做党员。”

毛泽东号召抗日民主根据地的群众“组织起来”以后,各地的劳动互助更快地发展起来。据1944年的统计,各地参加劳动互助的劳动力情况如下:陕甘宁边区占46.5%,晋绥边区占37.4%,山东解放区占20%,晋察冀边区的冀西26县占28%,晋冀豫边区的太行区占20%,苏中盐阜地区占20%;有的县组织起来的劳动力占80%以上,如陕甘宁的安塞县。

这一时期,不仅参加劳动互助的人数增加,而且互助的形式、内容也发生了许多新变化:①更多的临时互助组转为常年互助组;②农业互助组和副业、运输业结合;③敌后根据地出现劳武结合;④集体开荒出现;⑤不少扎工队、唐将班子废除了内部的不合理规定,取消了“功德主”“包头”的额外抽成和一些封建迷信习惯。

四 晋察冀边区的互助合作运动

共产党领导的各个敌后根据地所面临的形势要比陕甘宁边区更为恶劣。由于一直处于严酷的战争环境之中,这些地区的劳动生产必须与对敌斗争紧密结合,所以在劳动互助方面创造出许多“劳武结合”的形式。以晋察冀边区为例,有些民兵小组或游击小组同时还是互助社或拨工组,平时进行生产和战斗准备,打仗时则放下锄头参加战斗行动。有的则以民兵小组或游击小组为骨干,适当扩大一部分劳动力成立互助组。也有民兵小组、游击小组与专门进行生产的互助组换工互助,民兵或游击小组到敌人炮楼附近警戒,掩护炮楼附近土地的生产活动,有些情况下还包种这些土地。某些时候,这种小规模、较为分散的形式也不敷应用了,就组织全村党、政、军、民实行大规模的抢种抢收大换工,并由武装力量掩护群众突击生产,必要时则掩护群众转移。由于敌人建立了许多封锁沟和封锁墙,此村的房屋在沟里、墙里,而耕地却有许多在沟外、墙外;彼村的房屋在沟外、墙外,耕地却在沟里、墙里。由于这些人为的阻隔,各村不能越沟、跳墙进行生产,于是不仅出现了互换耕地,还出现了互换肥料,互相代种、代收,以及互相换工等互助办法。这是敌后根据地的一类特殊情形。

晋察冀边区更为详细的互助合作情况,可以从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实业处与农会于1946年1月共同编印的《晋察冀边区的劳动互助》中了解到。抗战期间,晋察冀边区遭到日寇的摧残和破坏,同时还发生了几次严重的水灾、旱灾和蝗灾,加上抗日力量对群众的财力、物力尤其是人力的动员,“四三年以前,边区的农业生产一般说是在下降的……很显然的,整个耕地的面积缩小了……民间旧有的劳动互助,表现了一种衰退的状态”。“如冀西各地的‘把子招工’,几乎渐趋绝迹……拨工、包工数量大大减少,更加我们当时在生产领导上多强调政治动员和互助,也影响了原有拨工的发展。”

当时边区政府号召和发展了以下4种形式的劳动互助。

(1)以行政方式建立起来且主要为抗、干属进行义务助耕的组织,如代耕团、互助队等。“当时相当普遍,每村至少都有一队,甚至妇女、儿童也组织起来了”,由专人管理。但这类组织“形式化的毛病是很严重的,代耕的生产效率十分低下,不是到地里磨洋工,就是草率塞责,因而,一般的使得抗、干属不能满意,解决实际困难很少,特别是浪费了大量的劳动力,这足成为一个重要的经验教训”。

(2)“边区的青救会、妇救会,曾号召自己的会员开荒、修田、植林等,主要是采用集体劳动的方式。”当时各方面都做出了很大的成绩,但是也产生了严重的形式化问题。它主要的缺点是:①一般采用行政方式组成,强调集体,脱离家庭。②生产收获的分配不明确和不适当,收获物一般作为本团体经费救济本团体贫苦会员、优待抗属,归个人的很少甚至没有。③没有坚强的领导和经常的管理。“由于以上各点,所以使得家长不满;生产时只图烘火热闹,不细心、不认真,事后没人管理,实际收获不大,流于形式。有人讽刺当时妇女儿童的植林,说是‘植树游戏’,即说明它的失败。”

(3)修滩组织。1939年的大水灾中,沙河、唐河等流域的良田滩地几乎尽数冲毁,沿岸群众立刻失掉了生活保障,悲观失望、离乡逃命的情绪十分严重。共产党和政府的办法是号召与组织人民修滩。在规模宏大的军民合作之下,数个月便告完成,当年就有了收获。这些滩地采用集体耕种,集体收割,按股入工,按股分粮,完全归滩员所有。组织上一般以滩为单位,设“修滩委员会”,后改为“滩地管理委员会”,委员由全体滩员选出,皆义务出任。县里也设立“滩地生产研究委员会”,由政府、团体共派代表组成,定期举行会议。除铁锨、小锄之外,其他生产工具都是滩里公有,庄稼在公场上收打。有的滩为了节省时间,早饭午饭由“饭头”担到地头集体吃。有的地方后来还在滩里发展集体喂羊。

(4)完全集体化的组织。1939年水灾之后,完县石家庄灾情尤其严重,政府为了救济灾民,组织了20余户、100多口人到另外一个有肥沃耕地的地方集体开荒,生活及生产的费用完全由政府提供,按政府工作人员的标准发给粮食。“因为这种组织,完全集体化了,共同劳动,共同生活,一切没有私有,结果,生产情绪不高;不爱护公共农具和牲畜,如集体喂着一群羊,放羊的便故意打死,以图吃肉;吃饭抢饭,后来每人每日增发至二斤米,尚且不够吃。最后,这种组织失败了。”这应该作为一个值得记取的教训。当时其他地方也有类似的组织。但是有些地方在政府扶持下,由农户自由经营,取得了成功。

1943年,晋察冀边区的北岳区“把民间旧有的劳动互助,开始变成一个群众性的有组织,有领导的拨工运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为1944年边区的大生产运动做了思想上和实际工作上的准备。到了1944年,“边区(主要是北岳区)劳动互助组织的发展比过去任何一年进步最快,成绩最大。因为我们采用了民间旧有的形式,接受了几年来生产战斗地经验,特别是我们坚决执行了毛主席‘组织起来’的号召,边区党政军民始终是把组织和恢复劳动力作为各个生产阶段的重要环节”。由此,晋察冀边区的劳动互助已经从1944年以前“规模狭小的,自发自流的状态中走出来了,开始成为一个有组织的广大群众运动了”。

根据一些效果较好的典型材料,集体开荒和运粪能提高劳动效率50%,锄小苗能提高20%。从各种不同的作业来看,“一般的五个人省一个半工”。

除了有领导、制度、纪律、劳动核算之外,边区劳动互助的新变化还包括:①互助范围大大扩展,包括纺织、运输、贸易、买牲口,个别地方还有做鞋、做饭、推碾子、抱小孩等家庭事务方面的合作;②把生产和战斗、拥军、优抗、优勤等结合起来;③推动了文化、卫生等工作,拨工小组也是学习小组,与识字、讲报、反国特结合。

关于如何使拨工组织长期坚持不散,报告也提供了很好的经验。调查者发现,如果只从事纯农业的生产,“许多拨工组织,只是活跃一、二个季节便不能坚持下去了”。而一些成功的案例提供了宝贵的经验:“皂火峪的拨工,把富余劳力(本村土地很少)和几家资金组织起来,开纸厂、粉房、烧酒,别人在农业上还工,于是去年一年没有停止拨工。又有的以合股经营副业,作拨工组的基础,几家或十几家搞起副业或作坊后(如粉房,油房等)再增添劳力互助内容,变成拨工组……向粉房入工时,本组选有技术的人参加,别人在农业上还工,劳力少的以实物还工……这里找到的经验是:劳力组织与副业,作坊结合起来,农忙了拨工种地,农闲了拨工搞副业,拨工组便能于巩固与长期活跃。”“有些地方,农业上拨工之后,产生了剩余劳力,但他们还继续拨工合作,于是发展了包工,运销,成为‘拨包合一’‘拨工组与运销组结合’,这样的例子可是很普遍的。”

总体而言,维持合作组织长期不散的诀窍在于合理运用节约出来的剩余劳动力,通过扩展合作领域和业务来增加成员的收入。

在这个长篇报告里,编写者对互助合作运动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也有较为清醒的认识和深刻的反思:‘强迫命令’和‘自流组合’,其共同特点,都是操之过急,企图开一个大会,一下子组织起来,单从数目字着眼,似乎也很‘轰轰烈烈’,去年,许多地方都经过了这个过程,然而,其结果,都是一样的流于形式,不起作用。最根本的原因,是不了解群众对他自己的经济生活,是十分关心的,有一点不合他的利益也不行,这些办法,不从群众的自愿出发,而操之过急,结果失败了,这段冤枉道,新组织的地区,切忌不要再去重复!” 如果这个反思能引起普遍的注意,被党和政府牢牢记取,也许新中国成立后的农业合作化运动就能少走一些弯路。

五 启示和总结

这一时期各边区的互助合作经验给我们带来以下启示。

(1)互助合作组织在动荡、艰苦的战争环境下,对保证口粮供给,缓和人力、畜力、大型工具的缺乏具有无可取代的效果,为战争的胜利做出了决定性的贡献。即便在生产力和生产工具没有实质性改变的前提下,效果依然突出。

(2)政府对于基层经验的总结和推广、对于某些错误的纠正,总体上保证了互助合作运动迅速健康地开展。

(3)不从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仅通过自上而下的政治动员来发起互助合作,群众就缺乏劳动的积极性,因而其效率十分低下,对劳力和物资都是巨大的浪费,也削弱了党在群众中的威信。

(4)充分尊重各地的历史和文化传统,利用原有的民间合作形式和资源,在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促进互助合作的实效方面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5)通过党政体系推行的合作组织和互助形式,对于传统的民间合作存在替代作用。前者如果没有在生产中发挥好的效果,则会导致生产的普遍下降、群众生活的恶化。

(6)过分强调公有制,实行彻底的共同劳动、共同生活,在生产和生活上不给农民一点自由,会导致生产力和劳动积极性的严重衰退,以及人力物力的浪费。

(7)规模过大(如以乡或行政村为单位)的合作组织,在生产工具落后、生产力低的情况下,对单纯的农业生产反而没有起到提高效率的作用。

(8)要使农民的互助合作组织长期维持,需要有工业、副业经营的配合发展,以利于劳动效率提高后剩余劳动力的转移。而且在生产增加的同时,农民的生活也要有所改善。这样的合作组织才是牢固的,才会得到农民拥护,并且不断向前发展。

(9)互助合作组织对于各根据地来说是一种新事物,各个组织的管理水平和条件参差不齐,但总体而言还是处在比较落后的状态,因此互助合作的增产效果和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利用等难免会受到制约。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经验和教训对于解放战争时期完全适用;新中国成立后,以上启示大致上仍然适用。为了避免重复,下文对此不再赘述,但笔者对互助合作运动的认识和判断并未改变。

抗日战争期间,各抗日民主根据地在大力发展农业劳动互助合作社的同时,其他合作事业也有显著发展。1939年10月中共中央财政经济部颁布《各抗日根据地合作社暂行条例示范草案》以后,供销、消费、信用、运输、手工业等合作社逐渐发展。被群众称为“一揽子社”的延安县南区合作社从1936年建社起,不仅经营消费合作业务,还经营供销、信用、运输等业务,组织了纺织、榨油、造毡等6个生产合作社和拥有百余头牲口的运输队。毛泽东在1942年12月的陕甘宁边区高干会上特别表扬了南区合作社,并提出“南区合作社式的道路”。

总体来看,这一时期的互助合作运动,基本做到了尊重群众的意愿。通常是帮助农户计划生产、激发其互助合作的需求,或由党员、干部、积极分子带头设立模范的互助合作组织,以此影响和带动群众。强迫命令、不等价交换和坐在办公室“抄名单”等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现象仍然时有发生。农民往往通过退出组织、磨洋工等办法予以抵制,领导机关在发现后也会进行干预,因此不良现象大多受到了批判和纠正,并未造成严重混乱,各地也从中总结出了宝贵的经验。 YmJaVzFylig7YWbgvCEqxSpOguRxKr1KAlsvTV0TSyE2FNw3EA203x0cLsXk6C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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