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越南毗邻,向来关系密切,唇齿相依,然自1883~1885年中法战争后,越南即为法国据有。其后,越南志士仁人不断倡议越南独立,并争取包括中国在内各国当局及人民的支持。中国朝野虽同情越南处境,但因本身困于内忧外患之中,力有未逮。及至1941年12月太平洋战争爆发,中国抗日战争终与世界反法西斯战争汇为一流。在美英参谋首长联席会议建议下,美国总统罗斯福(Franklin D.Roosevelt)提议设立中国战区,由中国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介石担任战区统帅,并将越南划入中国战区,中国政府开始涉入越南事务。随着战局发展及中国国际地位的提升,蒋介石也开始思考中国对于亚洲各民族的责任。1942年3月,蒋介石在日记中写下:“力求解放亚洲各民族,为我今后惟一之责任。”
同年11月,蒋介石因应对美外交,构思战后中国领土与区域政治之安排,表示:
甲、长期同盟;乙、东三省与旅大完全归还中国;丙、台湾、琉球交还中国;丁、要港海空军基地共同设备(三十年为期);戊、安南共扶;己、泰国仍予独立;庚、印度战后独立;辛、缅甸与南洋各国共扶;壬、外蒙归还中国,予以自治;癸、中美俄同盟。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蒋介石对于越南的态度是要与美国共同扶持其独立。
中国向来同情越南,扶持越南独立是中国政府外交努力的目标之一。唯因战前中法关系良好,抗战初期中国军火多取道越南输入,法国军事顾问团亦来华助战,故考虑中法邦谊,并未积极涉入越南事务。1939年欧战爆发后,法国在日本的压力下,暂停经越南的对华运输。1940年法国战败,维希政府成立,签订《越日协定》,同意日军进驻越北,造成对中国西南大后方的严重威胁。中国政府乃集重兵于滇南布防,严防日军自越南进犯。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中国战区成立,并将越南划入中国战区,中国政府对越态度转趋积极,拟于战后扶持越南独立,并开始资助越南独立运动人士。1943年,中国政府宣布与维希政府断绝外交关系,承认由戴高乐领导的法国临时政府。1945年3月,越北日军发动突袭,越督被俘,法越军大部投降,法国在越殖民统治被推翻,中国开始筹备攻越部署,准备配合盟军反攻,解放越南,并资送越南独立运动人士返越发展。本文旨在探讨中国抗战与越南独立运动的关系,除分析中国政府对于越南问题的态度外,还将论述中方内部对越意见的歧异与影响。
由于历史上关系密切及同遭列强侵逼等因素,中国国民党及其主政的中国政府,对于越南独立向来是持同情态度。是以扶持越南独立,乃成为中国政府与国民党外交努力的目标之一。战时中国困于内忧外患之中,自顾不暇,当然谈不上策应越南独立。加以战前中法邦交堪称良好,双方曾于1930年5月签订《中法规定越南及中国边省关系专约》,除规定彼此商业互利及侨民待遇外,法国同意凡中国政府所装运的一切军用物品及军械军火,在通过越南东京境内时,均应免税并不受限制。
此一专约使中国在抗战初期,获得不少便利。1937年中日战争爆发后,法国所持态度为,一是信守条约义务;二是顾及远东利益;三是保持英、美、法三国的连带关系。
缘此,法国斥责日本破坏国际协定,对中国颇表同情,甚至派遣军事顾问团来华,协助中国对日作战。法国军事顾问团一行七人,由总顾问白尔瑞(Berger)中将率领,于1939年4月来华,或分配陆军大学等院校任教,或派至战区督导训练,策划作战,迄同年10月返法,在华约半年余。
惟自1938年春以后,法国因欧洲形势渐趋险恶,自度其实力已难维护在远东之利益,对于中日问题的态度乃日趋疏远与中立;对于中国政府所购军火通过越南之事,亦多所顾虑及限制。1939年9月欧战爆发后,在日本压迫下,法国更进一步暂行禁止经越南的对华运输。
1940年夏,法国在欧战中战败,向德屈服,成立维希傀儡政府。法国战败后,日本趁机压迫法国驻越南总督德古(Jean Decoux)下令封闭中越交通;9月,更进一步签订《越日协定》,越督同意日军在越登岸,并借用越北三处空军基地,严重威胁中国西南国防安全。1941年7月,法国维希政府与日本签订《共同防守法属印度支那议定书》,日方取得进驻越南的合法地位,法国则失去主宰越南之权力。此后,法国但求维持在越殖民利益,对日本种种要求尽量迁就忍耐,甚至为此牺牲中国权益亦在所不惜。
1941年12月,太平洋战争爆发,中国政府军事委员会蒋介石委员长鉴于维希政府在轴心国挟制下,未能保持对华友好关系,特令驻法大使魏道明毋庸再赴法国任所,中法邦交形同中断。
1943年1月,维希政府要求中国撤回在法使馆;2月,默许日军占领广州湾,并将天津、上海、武汉及广州等处法租界交归南京汪精卫政权。至是,中国政府对于维希政府此等不友好之行为,无法再予以容忍,遂于是年8月1日宣布与其断绝外交关系。8月27日,中国政府发表宣言,承认在北非由戴高乐(Charles de Gaulle)将军领导的法国临时政府(即法国民族解放委员会,一译“自由法国”)。1944年8月法国光复,北非法国临时政府迁回巴黎,旋即成立新政府;10月25日,中国宣布予以承认,中法外交自此展开新的一页。而不久之后,越南问题即成为双方交涉的重点。
自中日战争爆发,尤其是太平洋战争开打后,随着战局发展,中国逐步涉入越南事务中。1941年12月8日太平洋战争爆发,中国政府随即于翌日正式向日本宣战,抗日战争乃与世界反侵略战争汇为一流。在华盛顿美英参谋首长联席会议建议下,美国总统罗斯福于12月31日提议设立中国战区,由蒋介石担任中国战区统帅,并将越南划入中国战区。中国战区成立后,中国政府乃通知法国维希政府,中国在越南应享有与日本同等之便利;如有必要,华军得进入越南。
此后,中国政府对越南态度开始转趋积极。除前述1942年3月21日,蒋介石于日记中称“力求解放亚洲各民族,为我今后惟一之责任”外,两天后,也就是同年3月23日,立法院院长孙科于重庆《中央日报》发表意见,要求美国总统罗斯福及英国首相丘吉尔(Winston Churchill)宣布一项“太平洋宪章”,以保证联合国承认越南、印度、韩国、菲律宾诸国的独立地位。这是中国官方在太平洋战争爆发后,首次公开宣示越南应获得独立的主张。
1943年11月,中、美、英三国领袖举行开罗会议,蒋介石与罗斯福达成一项谅解,中、美两国将共同努力帮助越南于战后取得独立。蒋宣称中国对印度支那没有任何意图,但罗斯福认为印度支那人民还没有独立的准备,遂与蒋商议将印度支那置于国际托管制度下的可能性,并使其人民于二三十年内取得独立。 [1] 事实上,罗斯福一向主张越南由国际托管(此与中国扶持越南独立的主张不同),并对于不让法国于战后重返其印度支那殖民地的意志是相当坚决的。据当时中国驻英大使顾维钧回忆,早在开罗会议召开前半年,亦即1943年5月4日,罗斯福曾于白宫向顾氏表达其对印度支那的看法。罗斯福称:
至于印度支那,这个国家不应该归还法国。法国统治那个地方已经一个世纪,那里人民的生活,实际上还不如过去。那里应该由中国、美国,可能再加上一个第三国来暂时管理,直到它在一个规定的日期取得完全独立为止。 [2]
随后,在1943年11月美、英、苏三国德黑兰会议中,罗斯福与斯大林讨论战后法国问题时,斯大林表示由于法国过去与德国结盟的纪录,其无权享受和平的利益,且不应在印度支那恢复旧法国的殖民统治。对此,罗斯福总统表示“百分之百的同意”
[3]
。而1944年10月敦巴顿橡树园会议时,罗斯福亦曾在一非正式会面时向顾维钧亲口表示:“美国对印度支那无所谓,如果中国想要就拿去好了。”
足见罗斯福对越南托管问题的看法。迄1945年5月24日,蒋介石与美国驻华大使赫尔利(Patrick Jay Hurley)商谈越南军事、政治方略时,赫尔利仍声称“越南拟为托治区”,并“主积极进占,不归还法国独占,而且坚持其越南属于中国战区之主张不致动摇也”。
可以看出美国当局对此议题的一贯立场。
法国向来以维护大国地位作为其外交的首要目标,而保持殖民帝国的完整性乃其恢复大国地位的重要凭借,因为就传统以版图、面积为重要标志的大国观念而论,一旦失去殖民地,殖民帝国瓦解,法国也就无大国地位可言。
是以戴高乐曾谓:“同海外领地连结在一起,法国是个大国;失去这些领地,法国将不再成为大国。”
对于美国总统罗斯福指称战后法国不能再拥有原来殖民地的说法,戴高乐更于1944年1月30日在“法兰西非洲领地会议”中发表演说驳斥之,申明法国的事务将只由法国自己决定。
印度支那是法国在亚洲最大的殖民地,也是其在东方的生命线,维希政府此时仍统属之,无论如何绝不能轻易放弃。1944年2月,戴高乐通过法国驻华情报官员与印度支那法国武装部队最高指挥官莫丹(Mordant)取得联系,准备派遣一支部队到远东去,以便机会到来时,即可重新回到这块殖民地。
此外,戴高乐亦积极与重庆政府高层及外交人员展开联系,争取彼等对法国的支持。根据法方资料记载,蒋介石在1944年10月接见法国新任驻华大使贝志高(Zinovief Petchkoff)时,
曾向法国保证中国政府对印度支那绝无兴趣。
同年12月1日,时值二战接近尾声,中国政府外交部政务次长吴国桢在国民参政会驻会委员会报告中法外交时,国民党中央宣传部部长王世杰即主张:
中国当与法亲善,可以(一)对越南无领土野心,(二)赞同法国为未来国际组织之主要会员国,任常务理事。但我不可单独与法成立关于殖民地解决方案之了解。
显见王世杰在出任外交部部长(1945年8月)前,已对越南问题有其定见,并力主对法亲善。此一态度,自然左右日后中国政府处理越南问题之立场。
1945年3月9日,驻越日军对法越当局发动突袭行动,越督德古被俘,法越军大部投降,其余残部约5000人则分别退入中国云南边界,法国在越南60年殖民统治被轻易推翻,是为“越南事变”。蒋介石对事变发展极为关注,认为“越南法越军既被倭寇解决,则越南完全为倭所占领,此于外交上言是于我有利,而于今后对越之军事,则不无可虑,以我军整补尚须三月之久,而倭寇抽调和撤退其缅泰以及南洋各岛之寇军,集中越南之期,或不必需三个月之久”
,因此,屡召相关军政干部研商越南形势。当时越南国民党曾向中国国民党建议,允许其在中越边境发表局势宣言,并且组织越南临时政府,但重庆当局担心此举可能影响与法国的关系,因此并没有答应。
3月27日,国民党中宣部部长王世杰复函中央秘书处,函称:
目前对越宣传方针,应注意促进法越一致抗日,以配合盟军攻势,于此时宣传民族自决似非所宜。为避免分散力量及增进中法邦交起见,在我国境内以不准其发表或见诸报章为宜。相应函复,即请查照办理为荷。
显见中国政府高层对于越南局势仍采消极态度。不过,蒋介石4月17日曾电中国陆军总司令何应钦,以越南革命同盟会(即越盟)拟由班继超率领该同盟越籍武装同志阮有等63员回越策动抗战,令何氏发给活动费国币200万元。
可见中国政府仍私下支持越南独立运动人士返越抗日。
与此同时,中国军方对越态度则是强硬而积极。越南事变爆发后,为防范日军乘机对中国侵袭,驻滇、桂边区的中国军队奉命对越南警戒,并训令做好入越作战的准备。
当时法国驻华大使贝志高奉法政府指令,请求中国政府将滞留滇南的法越军5000人予以盟军待遇:任命萨拔奇(Sabattier)将军为法越军司令官,并纳入中国战区指挥系统。对此,中国政府军令部部长徐永昌特签拟甲乙两案(按:甲案为全部予以拒绝,乙案为有条件接受)呈蒋介石核示,并认为:
一、查法国收复越南之企图近来甚为积极,故对我国素乏诚意,其过去对我侨民之苛待、外交上之不友好行为,及对日妥协后所给予我西南国防上之威胁,在在均难使我国予以盟友之待遇。
二、我国对越南虽无领土野心,但甚望越人能自法国获得解放,在国际正义及国防安全上着眼均有必要,钧座致何兼总司令之(三十四)寅寒侍奏电其中指示各点均为我对越南问题之最高决策。
三、法越军之被日寇解除武装,实为其近年来之妥协政策应食其果,越南若无法军存在,今后一切问题自较易解决。
四、法大使之上述请求,实为企图收复越南之具体步骤,我国若予以接受,则法国可以顺利实现其企图,而使越南问题之解决将增加若干困难,我国亦将蒙受若干不利,似应予以全部拒绝。
五、若因情势我国对其请求必须予以考虑时,则中法对于越南之一切悬案必须予以解决,并附若干条件方能许可。
显见中国军方在越南问题上的强硬立场。1945年5月11日,蒋介石裁示对越南政策,“此时应以乙案为基础”。
而乙案的精神则在于法方须先承认具体解决中法对于越南之一切悬案,包括越南华侨今后待遇、法越当局对日妥协后给予中国之损失赔偿、中国西南国防安全保障以及越南国际地位等问题。
这也成为日后中法进行越南问题交涉时,中方关于谈判的基本主张。
越南事变后,戴高乐所领导的法国临时政府为维持法国在越殖民统治,乃立即任命率军退入中国边界的萨拔奇将军继任越督兼法越军总司令,并于1945年3月24日发表《关于越南宣言大纲》,重申法国对越南的统治政策。
但在日军完全控制越南的形势下,其情诚如戴高乐所言:“由于我们驻在当地(指印度支那)的军事据点与行政单位都被日本人所击溃,只得率领残兵败将退往中国境内,因此法国势力等于被驱出交趾支那、安南、东京、柬埔寨与寮国等地。”
及至1945年5月德国投降,法国始有余暇将其注意力转移至东方,并准备重返其战前殖民地印度支那。6月15日,戴高乐决定筹组法国远征军反攻印度支那,至8月初一切准备就绪。
8月10日,日本向同盟国宣布接受《波茨坦宣言》,第二次世界大战行将落幕。戴高乐当即决定法国不仅必须立即回到东方,而且必须以“胜利的参与者”身份回到战前之殖民地。
为此,法国政府以越南日军即将投降,乃命法国驻华代办随即于8月11日向中国政府外交部提出两点请求。(1)由中国政府协助法方运输法方行政人员60名返越;现在昆明已有12人,且有法机一架可用。(2)如中国军队进入越南,应请将现在华之法军5000人包括在内。
次日,法国代办更向中国外交部致送节略,说明法国“为日本在越南侵略之牺牲者,自1941年12月8日起,即与日本正式立于战争状态中,因是法国政府对于参与列强签字于日本投降文书之上,至为重视”,以表明法国政府“愿参加现正在盟邦政府间进行中关于日本政府投降问题之讨论”的意愿。
足见法国政府对重返越南态度之积极。1945年8月15日,戴高乐任命达任留(Dargenlieu)海军上将担任法国驻印度支那最高行政长官,法国重返远东殖民地的行动正式揭开序幕。
在越南问题争议上,中国军方的立场一直是积极而坚定的,此与行政及外交当局有甚大之差别。先是在1944年12月,中国政府于昆明设立中国战区中国陆军总司令部,何应钦由军政部部长调任陆军总司令一职,并将对越南方面军事任务划归陆军总部直接管辖。
1945年3月越南事变发生后,中国军方对越南采取更积极的政策,何应钦由渝来滇编组攻越部队,第四战区司令长官张发奎亦接到准备入越作战之命令。陆军总部(以及军方)对于越南问题向来持较强硬的态度,尤其对于法越当局曾协助日军封锁中越交通线,并侵夺华方储留越南的大量待运军事物资深表不满,
且在中越边境上,中法军队亦屡屡发生军事冲突,由于长期的摩擦与冲突,中国军方对于法越当局极为反感。
1945年8月日本投降后,法国亟欲重返越南。除前述法国驻华使馆种种外交折冲外,驻昆明法军司令亚历山大(Alessandri)曾于8月16日面见中国陆军总司令部参谋长萧毅肃,要求陆总部协助法军重返越南,接受驻越日军投降。萧氏以越南受降系依盟军最高统帅部决定,由中英两国分任,未闻法军可以受降拒之。
此外,亚历山大亦与陆总部昆明办事处主任陈修和洽商,欲派法机至河内与日方联系。陈氏迅即报告何应钦,分析法方意图待法机一到河内即发出电报,在国际上制造法军已收复河内、重回越南之假象。是以何氏乃命昆明空军扣留法机,以防其潜飞越南,并严令在中国军队接受越南日军投降以前,留滇法越军应驻原地待命,不得进入越境。
碍于中国军方的强硬态度,法方乃采迂回方式,自外交部取得中国政府同意放行法机及法军入越的书面文件。如8月18日,外交部次长吴国桢即致电蒋介石称:
法国政府要求准许撤退中国之法军重返越南事,本月十七日约法代办到部面告,称中国政府对于法国要求可予同意,并已电知中国陆军总司令部转令法国部队准备开拔,一俟中国政府决定接收该区日军投降之日期、地点,并派定受降将官后,当即邀请法国亚力山多力(即亚历山大)将军同往等语,除分电何总司令、军令部、军政部外,谨电鉴为祷。
由于此事已超出外交部职权,陆总部当然拒绝执行。何应钦并以长途电话电告外交部部长王世杰,关于越南问题须遇事协商,步调一致,以免内部分歧,而为法人利用。
是以外交部虽于8月17日在致法国代办的节略中,已表明中国政府同意撤入华境的5000名法军重返越南,但陆总部仍于8月25日以“未径午详电”电达亚历山大,除说明中国军队在越举行受降签字典礼时,亚历山大“可以个人资格前往参观”外,并要求亚氏“所辖部队应在现驻地停止待命”,非有陆总部命令不得自行入越。
陆总部诸如此类强硬的立场,无疑为日后越南问题埋下了重要的变量。
由于对越南陷入殖民统治处境的感同身受,国民党人对越南独立运动多持同情态度。譬如蒋介石于1923年率“孙逸仙博士访问团”考察游历苏联时,即曾在莫斯科与化名“阮爱国”的胡志明会面晤谈。日后蒋介石在掌政期间,也对越南独立运动特意扶持,胡志明领导的越盟不仅主要以中国西南滇、桂一带为活动基地,而且得到中国中央及地方当局的长期资助。在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中国政府更开始规划战后越南独立事宜。
不过,在越南独立议题上,不仅越南独立运动内部有越盟及越南国民党之争,而且中国政府外交与军事当局意见亦屡见冲突。自抗战后期以来,中国洗雪百年国耻,跻身世界四强之一,民族主义为之昂扬,尤其军方在对外问题上,态度极为强硬。是以军方先是准备长期占领越南,扶植越南独立,再则不准在华法军回越,均可见军方的强硬态度。而外交部在格于外交局势及盱衡国际情形之下,其见解常与军方相左。如在越南问题上,既需尊重国际法上法国身为印度支那宗主国之权益,亦需顾及英美盟国的看法。尤其严重的是,当时苏军进占中国东北不去,中国若长期占领越北,则有何立场要苏联撤军。是以后来外交部部长王世杰力主自越撤军,实其来有自。然因军方与外交当局见解不一,不仅造成对越政策歧异,亦对越南独立运动的发展增添困难。
[1] FRUS,the Conference at Cairo and Tehran ,1943( Washington,1961),p.485.中方对于罗斯福“国际共管”越南之主张有清楚了解。见《钱大钧呈蒋中正越南问题近将与魏德迈商谈》(1945年5月26日),《革命文献·对法越外交》,4b。
[2] 《顾维钧回忆录》第5分册,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译,中华书局,1987,第282~283页。美方类似的记载亦见于 FRUS ,1944(6 vols.,Washington,1965-1967),vol.Ⅲ,p.773.
[3] FRUS,the Conference at Cairo and Tehran ,1943,p.4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