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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农业发展政策变迁的国际透视

美国的现代农业政策体系开启于20世纪30年代,在80多年的现代农业发展中,具有内在逻辑一致性的农业支持政策经过不断的调整和完善,服务于提高本国农业竞争力、社会公平和可持续发展等目标。欧盟(欧共体)共同农业政策体系以1960年为开端,政策目标是稳定价格、稳定产量和提高农业的可持续性。日本的现代农业开启于20世纪60年代,农业政策的突出特点是保护本国农业发展和提高农产品质量。

美国、欧盟(欧共体)和日本的农业政策的变迁,均以每个时期国家的经济发展状况、全球的政治经济秩序、国际贸易格局为背景,受到汇率、气候等因素的影响,服务于本国的政治、经济与社会发展。

梳理美国、欧盟(欧共体)和日本的现代农业发展政策变迁的脉络,可以概括出以下特征。

第一,政策目标与时俱进。随着农业发展中拟解决的问题的变化,农业政策的目标由消除供给不足依次提升为减少供需波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与环境安全。农业政策的重点由目标价格调整为收入支持和风险控制。

第二,政策工具不断创新。从产品补贴拓展为休耕补贴、差额补贴、储备补贴和保险费补贴。(1)产品补贴,以财政和政策性金融手段直接支持农业生产,农民种多少就能卖多少,多产多得,在市场疲弱的情况下由政府“埋单”。(2)休耕补贴,从限制产量入手达到稳定农场主收入和保护耕地的目标。(3)差额补贴,补贴不再与产量挂钩,成为增加农场主收入和调节分配的政策工具。(4)储备补贴。(5)保险费补贴等。

第三,目标和工具具有融合性。例如,与市场利率相联系的政策和以平衡风险为目标的保险机制相融合,收入补贴与环境保护相融合,财政工具与金融工具相融合。

第四,政策改革具有市场化取向。例如在美国的农业政策中补贴一直是最重要的政策工具,但补贴的改革具有市场化取向。(1)降低价格支持水平。1949年出台的《农业基本法》修正案中尽管保留了绝大多数直接补贴措施,但该法律首次做出规定,政府应根据市场供求的状况逐步降低价格支持水平。1996年签署的《联邦农业改进和改革法》,取消了对农作物播种面积的限制,赋予了农场主可根据市场行情决定生产的权利,并首次规定政府对农业的补贴同农产品市场价格脱钩。尽管这项改革于2002年被终止,但这些具有市场化取向的改革仍有重要意义。(2)将直接生产补贴与市场价格挂钩。2002年修订的《农业法》引入反周期支付措施,对包含的各类农作物确定一个目标价格,以发挥市场价格的作用。(3)完善农业保险机制。美国于1978年创设了联邦农作物保险计划,2014年建立了作物保险保障机制,从定位农场产量和收入改为定位县域平均产量和平均收入,从作物的减产赔偿改为作物的风险保障。 QSrMeKObIFvcEcNfIRM/hdrnnhPVOa7kEOjoI6qH7pmxjqmJVFd+okNVjk9TiA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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