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心理学偏重的对个体幸福感的研究,还是社会学、经济学偏重的对群体幸福感的研究,都离不开对可能影响幸福感的各种变量的分析,以及在此基础上对各个变量与幸福感的关系进行的理论探讨。影响幸福感的变量很多,有涉及个体内在的,比如性别、年龄、健康程度、人格特质、抱负与目标期望、应对方式,等等;也有涉及个体外在环境的,比如家庭状况、婚姻状况、教育、经济状况、社会地位、社会网络与社会支持、文化、宗教,等等。依据研究着眼于微观个体还是宏观社会,与幸福感有关的,除了微观层次的变量,也有宏观层次的变量。这些变量有的已经在前面的理论回顾中有所涉及,在这里将对书中研究可能涉及的重要变量做进一步的梳理介绍。
心理学主要关注个体的幸福感。从20世纪六七十年代开始的实证研究结果表明,人格是最强有力的和最可靠一致的预测变量。人格是什么?西方心理学中的“人格”(Personality)一词源自拉丁文persona,意指“面具”,表现了人们的外在行为,也包含内在的品质(王登峰、崔红,2008)。人格是个体稳定的思维、情感与行为模式(Mischel,2004)。台湾心理学家张春兴(1998;2009)在《现代心理学》一书中将“人格”定义为:“人格是个体在对人对己及对一切环境事物适应时所显示的异于别人的性格;个体的性格,系在遗传与环境交互作用下,由逐渐发展的心理特征所构成;其心理特征表现于行为时,则具有相当的统合性与持久性。”(张春兴,1998:449) 心理学家们对人格的定义反映了人格结构的复杂性,人格的内涵多种多样又存在一定争议。
形成人格的基础是气质(temperament),它代表的是人格中先天生物性的方面,是从人类个体生命发展的早期就表现出来的诸如行动的强度、反应的速度、活动的持久性和稳定性等方面(孟昭兰,1994)。幸福感与个体的气质类型有关。迪纳等人在对幸福感的综述研究中指出,人类具有幸福或不幸福的遗传倾向,这是由人类个体在出生时就存在神经系统的差异造成的(Diener,Suh,Lucas & Smith,1999)。此外,泰利根等人(Tellegen et al.,1988)基于双生子的行为遗传学研究表明,同卵双生子即使在不同家庭环境中养育长大,也会比异卵双生子有更相似的幸福感水平(不论异卵双生子是在一起长大还是分开抚养)。另一研究(Lykken & Tellegen,1996)指出,对持续较长生活时期(10年以上)的总体幸福感评定更容易受基因的影响。遗传基因可以解释长期幸福感状态的80%。而某一小段时期的主观幸福感受基因的影响要小一些,解释率为40%~50%。
人格特质论是人格理论中最具实操性的一种。关于人格特质的理论最具代表性的有“大三”理论(艾森克的三因素人格理论)、“大五”理论与“大七”理论。在这里我们主要对与幸福感关系探讨最多的“大三”和“大五”理论进行简单的介绍。
“大三”理论是艾森克(Eysenck)三因素人格理论的简称。这一理论主要从三个维度来解释人格结构,即外向性(extraversion)、神经质(neurotics)和精神质(psychoticism)(陈红,2009:82~84)。外向性包含外倾性与内向性,分别位于这一维度的两极。外倾性包含主动的、自信的、社交的、冒险的、外向的等方面的内容。神经质,主要反映了个体的情绪化特质,这一维度的两极代表了高神经质与低神经质。高神经质表明个体情绪不稳定,容易激动,容易出现焦虑、愤怒、悲伤等负性情绪。低神经质则表明个体情绪稳定,情绪反应平稳,温和,不易怒。精神质则包含攻击性、反社会、自我中心、冲动、情感淡漠等内容。高精神质往往不合群,性格特点表现为具有攻击性、缺乏同情心、固执等(陈红,2009:82~83)。
“大五”理论(the Big Five或five factors model,FFM)是美国心理学家(McCrae & Costa,1999)运用因素分析的方法,从众多人格特质中抽出五个代表性的变量,也就是五大因素,用以评价个体的人格特质以及人与人之间的人格差异。以下为五大因素 。
外向性(extraversion),代表的是个体在性格上的外向程度。外向性得分高的个体有比较高的社会性水平,比如人际关系的数量与熟悉度高、活动的能量水平高、积极情绪体验多、比较喜欢寻求新奇与兴奋刺激(excitement seeking)、热衷参与各种休闲娱乐活动。
宜人性(agreeableness),指的是人际互动的行为,比如合作或信任、共情和关爱。宜人性得分高的个体能与人和睦相处、具有同情心、善与人合作、让人可以信赖。
严谨性(conscientiousness or constraint),表现为个体在工作中的控制性与严谨度。具体包括个体对那些被社会许可的冲动,以及任务的控制,是否能够依据目标导向来行事。得分高的个体做事有条理、有计划、认真负责、能够坚持不懈。
神经质(neuroticism),指的是个体的情绪稳定性。具体表现为人们心理上的调试能力、对消极情绪的体验或与消极行为有关的特质。神经质得分高的个体比较情绪化、缺乏安全感、容易抑郁焦虑、行为控制能力差、易具有攻击性。
开放性(openness to experience),指的是个人观念的开放程度,包括智力、文化、创造性、兴趣广度、认知复杂度(cognitive complexity)。得分高的个体兴趣广泛、喜欢创新、乐于接受新事物、相信世界正义、有理想。
已有研究(DeNeve & Cooper,1998)采用元分析的方法,对137种与幸福感有关的人格结构进行了分析。这个元分析想澄清的一个关键问题就是哪些人格特质与幸福感关系最密切。他们先针对“大五”理论的五个人格变量与幸福感的关系进行了分析。在人格特质中与幸福感联系最密切的就是外向性与神经质。外向性与积极情感关系密切,神经质与消极情感关系密切。外向性会影响人们如何获得社会支持以及积极情感,进而影响消极情感。神经质会影响应对的方式,从而影响消极情感。
此外,人格的形成与外在表现不可置疑地受到了环境的影响。是人格与环境的交互作用影响了幸福感。迪纳等人(Diener,Larsen,Levine & Emmons,1985)的研究表明,外向者对积极情绪的反应要比内向者强。如果是在一般的中性情境中,外向者与内向者会有着类似的情绪体验,幸福感的体验也应该差异不大。但是,如果是在具有比较强的积极情绪体验的情境中,外向者与内向者的幸福感体验就会不同。外向者对幸福的体验会更强烈。
综上所述,人格对幸福感很重要,但是人格并不能解释我们幸福感的全部。迪纳(Diener,1996)指出以下几点。(1)在一个较短的时间区域预测幸福感时,人格因素比情境因素的预测能力要弱。人格因素只有在测量长期的情感体验的时候才是最有效的。在某一时刻的体验,情境因素就变得非常重要了。(2)环境有时可以造就人们在幸福感上的持久差异。这一观点来源于对于幸福感的宏观研究——贫困国家与富裕国家的居民在幸福感上存在显著差距。(3)尽管遗传可以解释幸福感的大约50%,但剩下的50%则是遗传或基因不能解释的。环境与资源对幸福感的影响也很重要,比如物质财富、家庭支持甚至自然环境(比如季节气候等)都会对人们的幸福感体验产生影响。因此,迪纳也建议,研究者应该重视对幸福获得的理论探讨,分析个人的内在因素与外在环境可能起到的调节和中介作用,尽量澄清各种变量之间的潜在关系。
现有的研究已经发现年龄与幸福感呈现的是非线性的U型曲线关系。一般来说,对于健康人群,年轻人与老年人的幸福感评价要比中年人高,最低谷一般出现在32~50岁(Dolan et al.,2008)。海利维尔与帕特南(Helliwell & Putnam,2004)指出,35~44岁与45~54岁这两个年龄群体的幸福值最低,65岁以上年龄的老人群体的幸福值最高。需要强调的是,老年人SWB的年龄效应是控制了身体健康这一与老年人幸福感相关度高的变量之后得出的。如果把健康的效应考虑进去,就会发现老年人的幸福感指数有可能下降。他们对老年人幸福感、年龄与健康关系的总结是:普遍来讲,老年人的身体健康程度在走下坡路,年纪越大疾病与衰老带来的困扰越大,其幸福感因此会受到影响而持续减少。但是,针对不同年龄段但健康水平相同的人来进行比较的话,老年人的幸福感要高于其他年龄层人群。
婚姻状态会影响到个体的幸福感,一般来讲结婚的人比单身、离异或者丧偶的人要幸福许多。一方面,持久与稳定的性生活会提升幸福感;更重要的,婚姻提供了夫妻之间互相关心,互相支持的亲密人际关系(Blanchflower & Oswald,2004)。不过有趣的是,Helliwell(2003)指出,对幸福感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因素并非婚姻关系中的离婚或丧偶状态,而是婚姻中的分居状态。其研究也表明,婚姻状态虽然与幸福感有关系,但是探讨两者之间因果关系的研究发现婚姻状态对幸福感的预测能力不强。婚姻可能并不直接影响幸福感,而是通过婚姻中提供的经济支出、社会支持和情感支持来提升个体的幸福感(Diener,Suh,Lucas & Smith,1999)。
现今社会人们对婚姻的看法也发生了转变,尤其在经济发达国家与地区,很多人也可能选择同居而非结婚。因此,对婚姻状态与幸福感的研究也扩展到了对“生活伴侣”与幸福感关系的研究。处于非婚姻关系中的个体幸福感受到其对同居关系稳定性认知的影响。稳定的同居关系对SWB的影响与良好的结婚状态差不多(Dolan et al.,2008)。不过早在1998年,迪纳(Diener,1998)就曾指出,亲密关系对幸福感的影响存在文化差异。个人主义文化中有同居生活伴侣的个体比单身或结婚的个体对生活更满意,而集体主义文化中正好相反,同居生活带给个体的压力和不满意,以及消极痛苦情绪更多。集体主义文化下的个体更容易从离婚或丧偶的打击下走出来,这得益于来自家庭的社会支持力量。总体上来讲,婚姻与亲密关系是社会支持的重要来源。
已有研究显示,关于幸福感的性别差异研究结论并不一致。整体上,性别对幸福感没有直接的、显著的影响(Diener,Suh,Lucas & Smith,1999;Helliwell & Putnam,2004),有的研究报告男性比女性快乐一些,有的研究则报告说女性的幸福感更强。并且,不论结果显示的性别差异如何,如果考虑到其他的因素,比如男女的人格差异,两者在幸福感上的差异就会消失。一般来说,女性比男性更擅长情绪表达,情绪体验也更充沛。与男性相比,女性表现出更多的消极情绪,同时也表达出更多的积极情绪。通俗地说,女性更容易开心,也更容易伤感。此外,性别可能是经济状况与幸福感关系之间的调节变量。男性人口中经济因素与幸福感的关系要比女性人口中的更强一些。男性往往从职业活动中得到更多的满足,女性则从人际关系与家庭中得到更多的满足。当然,文化可能是一个影响性别差异的关键变量,曾有数据表明亚洲与其他地区的发展中国家的女性比男性幸福感更强,这也提示了幸福感研究需要具备文化敏感性(Helliwell & Putnam,2004)。
有些学者发现教育水平与幸福感成正相关,但是有些学者的研究则发现中等水平的教育程度与生活满意度的相关最高。目前,大部分实证研究支持教育程度对幸福感没有直接的影响,而是通过收入或健康间接影响幸福感(Dolan et al.,2008;Helliwell & Putnam,2004)。一般来讲,教育程度越高,收入也越高,越有条件维持良好的身体健康状态,教育程度与幸福感的正相关在经济欠发达国家更加显著。另外,研究也表明教育水平自身也是一个调节变量,教育水平提升,收入与幸福感之间的关系减低,而健康与社会经济地位是幸福感获得的必要但非充分条件(Dolan et al.,2008;Diener et al.,1993),没有健康与经济基础的人肯定不幸福,但是拥有健康与经济基础的人也不一定幸福。
家庭的社会经济地位(Socioeconomic Status,SES)是反映个体的家庭社会位置与资源的概念,能很好体现个体的社会分层状况。从20世纪中叶开始,西方社会收入的不平等以及贫富差距的增大导致了大量社会问题的涌现,关注家庭社会经济地位对个体发展影响的研究应运而生。社会经济地位作为从多维度来反映社会位置的概念,是影响个体发展的重要因素。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来看,教育程度、职位与经济收入都可以看作个体所拥有的资本。社会经济地位既体现了个体的物质或经济资本(经济收入),也体现了个体拥有的人力资本(通过教育获得的知识与技能),以及社会资本(职位往往反映个体在社会网络中拥有的能量与地位)(Bradley & Corwyn,2002;Conger & Donnellan,2007)。较高的社会经济地位往往意味着生活的成功(生活质量高、知识经验更加丰富、对自我价值持肯定态度、能够更好地应对生活中压力与危机),是生活满意度和自尊的重要来源。家庭社会经济地位对个体的影响从儿童早期就开始逐渐显现。
西方学者针对家庭社会经济地位与个体发展的关系研究表明,家庭社会经济地位对个体的影响从儿童早期就开始逐渐显现。到了青少年时期,低社会经济地位也与较差的社会适应能力相联系,青少年更容易出现心理与行为上的问题,比如抑郁或违法违纪行为(Conger & Donnellan,2007)。低家庭社会经济地位对儿童可能的负面影响已经比较明确,贫困家庭儿童更有可能出现营养不良、早产和出生缺陷等问题(谭静,2004)。在学业成就上,低社会经济地位的儿童学习成绩与毕业率等都显著低于高社会经济地位的儿童。低社会经济地位的儿童也更可能出现情感与行为上的问题。到了青少年时期,低社会经济地位也与较差的社会适应能力相联系,青少年更容易出现心理与行为上的问题,比如抑郁或违法违纪行为(Conger & Donnellan,2007)。
家庭社会经济地位对个体发展的影响是通过什么途径来实现的?这是社会心理学家与发展心理学家不断探索的问题。依据康格与同事(Conger & Donnellan,2007)的总结,目前有三种理论解释。第一种是社会原因论(social causation),强调社会情境导致个体社会、情绪、认知与身体功能的变异。第二种是社会选择论(social selection),强调父母的性格特质影响他们的社会地位与健康,进而影响他们子女的发展。第三种是整合的交互论,强调个体的性格与社会经济环境互相影响共同作用于个体的发展。社会原因论下又细分为两大理论模型。一个理论范式是家庭应激模型(Family Stress Model,FSM),指的是家庭的财政困难等外在情境条件会影响父母的情绪、行为与人际关系,进而通过家庭教养方式这一变量来影响子女的发展。另一个理论范式是家庭投资模型(Family Investment Model,FIM),指的是父母会进行经济、社会,以及人力资本的投资来开发子女潜能和提升其幸福感。与社会原因论不同,社会选择论认为,父母在智力、性格、健康等方面的优势会转移到子女身上,这些优势能够帮助父母克服经济困难与日常压力,减少情绪抑郁,减少冲突,促进养育,从而有益于子女的整体幸福感。如果社会选择论绝对正确,那么FSM与FIM模型就要进行修正。然而实证研究表明,社会原因论与社会选择论都是可以成立的,任何孤立一方而强调另一方的方法都是行不通的。因此,未来的研究需要一种整合的理论来解释现实问题,动态交互模型应运而生。动态交互模型的理论框架如图2-2所示。在这个模型中,家庭应激处理过程与家庭对子女投资不仅会受到个体SES的影响,也会受到个体早期个性特点的影响。
图2-2 动态交互模型
资料来源:Conger & Donnellan(2007:161)。
自尊是个体对自我价值、自我接受与自我尊重的整体知觉(Rosenberg,1965),在人生发展的早期逐渐形成并稳定下来。一般来讲,西方研究支持自尊与幸福感有比较高的相关度,两者的相关可以高达0.58(Lyubomirsky,Tkach & Dimatteo,2006)。尽管自尊常常被纳入个体的心理幸福感的范畴(Ryff,1989),但是自尊与幸福感是两个独立的结构(Lyubomirsky,Tkach & Dimatteo,2006),并且自尊并不是幸福的充分条件,两者的关系受到了文化因素与个人认知的影响。不同文化下幸福感与自尊的关系可能不同。
人们在生活中打算做什么,定下了怎样的目标,以及这些目标的实现程度如何,这些都会影响个体对自我的评价以及对生活满意度的评价。并且,当人们朝着目标迈进的时候,就会体验到积极情感;而当遇到失败的时候,就会产生消极情感。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目标都和幸福感有关,只有和动机需求相一致的目标才能提升幸福感。可是现实中人们并不一定设立与其内在需求相一致的目标。这也就是为什么一些人在金钱上得到满足后,并不一定幸福。因为财富、地位等都是外在的需求,不一定是内心的真实追求。另外,真实自我与理想自我之间的差距也会影响幸福感。不正确的过高的抱负或者过低的抱负都会降低幸福感,导致焦虑。只有当我们的人生目标或抱负有充分的现实依据时,才可能促进我们的幸福感。有些时候,对最终成果的过高估计也会导致幸福感的降低,朝着抱负或目标前进的过程中取得的进步比最终是否实现了目标更重要。此外,自我效能感也是一个对幸福感来说相对敏感的变量。兰特等人(Lent et al.,2005)的研究发现,环境变量可以通过影响自我效能感来影响个体的目标过程,从而影响个体的领域满意度。
社会支持是与社会关系、社会网络相联系又有所区别的概念。豪斯等人(House,Umberson & Landis,1988)指出,社会关系、社会网络与社会支持等概念都包含社会关系的存在、数量和交往频率几方面,以往的研究经常将这几个概念互换使用。史密斯与同事(Smith & Christakis,2008)在对社会网络与健康关系的综述中指出,早期的研究给予社会网络的操作性定义是将其看作结构性社会支持,关注个体拥有的社会联系的数量,或者把社会网络看作功能性社会支持,即社会关系的质量如何。实际上,社会支持还可能包括工具性社会支持(经济或实用性的支持)、信息支持(评估与决策方面的支持)与情感支持(Berkman,2000)。而社会网络的概念实际上比社会支持包含的内容更多,它着重于个体所拥有的具体人际关系有哪些,以及这些关系的强弱。社会网络研究是对网络连带关系结构的研究,而社会支持关注社会连带关系的数量与质量,更多的是聚焦在社会网络中对个体能够提供帮助的社会关系,尤其是亲密关系的研究上。
实证研究中社会支持的划分有很多种,也可以从主客观的角度来进行分类,概括为两大类:一类是客观的、可见的和实用的支持,比如物质上的支持与社会关系上的结构性支持;另一类是主观的、体验到的支持,体现了个体对社会中获得的支持的情感体验与评价(张羽、邢占军,2007)。
早在20世纪70年代,研究已发现,获得社会支持多的个体会体验到较高的幸福感,后续研究也都一致地证明了社会支持会促进幸福感(Diener & Oishi,2005;Diener & Seligman,2002;Lu & Lin,1998)。盖兰格与合作者(Gallagher & Vella-Brodrick,2008)对267名成年人数据进行多元分层回归发现,社会支持能够显著地预测幸福感。具体地,从重要他人、家庭与朋友那里得到的社会支持能够很好地预测生活满意度与消极情感。李等人(Lee,Dean & Jung,2008)对社会联系(social connectedness) 、外向性以及幸福感的关系研究表明,社会联系在反映人格特质的变量(比如外向性)与幸福感的关系上起到了中介作用。李和梁(Li & Liang,2007)对中国老年人的研究表明,社会支持能够显著地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感。海夫纳与同事(Hefner & Eisenberg,2009)针对1378名美国大学生的社会支持与精神健康关系研究表明,美国大学中社会网络资源相对匮乏的学生群体,诸如亚洲留学生、经济困难学生、重要他人缺失的学生等,他们的感受性社会支持质量相对较低,而质量低的感受性社会支持与精神健康呈显著负相关,也就是说,感受性社会支持低的学生可能出现更多的抑郁、焦虑、自杀以及饮食障碍等精神健康问题。
环境的变化很可能导致幸福感的变化,生活事件就是一种可能会导致环境变化从而对幸福感产生影响的外在因素。早期研究认为,正性的生活事件会提升幸福感,负性生活事件降低幸福感,中性生活事件对幸福感没影响(Grob,1991)。另外,个体在生活中遇到的生活事件越多,影响可能就越大。但是,如前面适应理论中的“享乐主义踏板车”的观点,以及动态平衡模型所阐述的,生活事件对幸福感是否产生影响受制于个体的性格、生活事件本身的特性以及时间进程。塞利格曼(2010:54~57)就曾指出,正性的生活事件很难长久影响人们的幸福感体验,只有重大的负性生活事件才可能对个体的幸福感造成深远影响。
此外,早期的研究也认为,人格在成年期后是一个相对稳定不变的因素,但当今学者在从人生发展的角度探讨人格、生活事件与幸福感关系的时候,发现人格因素虽然在人生发展中后期趋于稳定,然而也会有一定程度的改变,这种缓慢的改变可能贯穿人的一生(Helson et al.,2002;Roberts et al.,2006)。因此,不同的人生阶段在三者的关系上可能有所不同。正如艾里克森(Erikson,1980)提出的社会心理发展阶段论所述,每一个人生阶段都有要完成的核心任务,不同阶段经历的生活事件、所处的社会地位、扮演的社会角色、自身拥有的能力等都不尽相同。前四分之一的人生面临的主要生活事件是与学业有关的,中间部分的主要生活事件围绕着职业发展与工作展开,最后的四分之一人生主要面对的则是退休与死亡(Gomez et al.,2009)。
目前着眼于人生历程,探讨人格、环境与幸福感关系的研究并不多见。仅有的一些研究发现,人格变量对幸福感的解释力度随着年龄阶段的增长而增大。老年人的幸福感更加依赖于人格因素,而非情境因素(Ehrhardt et al.,2000)。戈麦兹等人(Gomez et al.,2009)对三个年龄组(24~29岁的青年组、49~54岁的中年组与74~79岁的老年组)的研究发现,“神经质”这一反映人格特质的变量对三个年龄组的幸福感都有显著影响,尤其是对老年组影响最大;而另一人格特质“外向性”只对青年组的幸福感有显著影响。负性生活事件对幸福感的影响要大于正性生活事件,并且负性生活事件对青年组与中年组的影响要显著大于老年组。这些结论反映了年轻时个体的表现更容易受到环境的束缚,而随着年龄的增加,个体有更强的能力去选择与创造适合自己的环境(Caspi,Roberts & Shiner,2005)。
文化的因素也会影响到幸福感的评价。在一项有关人格、幸福感与文化关系的研究中(Schimmack et al.,2002),作者对比了以个人主义文化为主的两个国家(美国与德国)和三个集体主义文化国家(日本、墨西哥与加纳)在外向性、神经质、生活满意度与快乐平衡性(hedonic balance)四个变量关系上的异同。结果发现人格特质对幸福感中的情感成分的影响是跨文化的,具有超越文化情境的一致性。然而对生活满意度的影响则依据文化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在崇尚个人主义的文化中(主要是以美国与西欧为代表的),个体希望能够与他人相区别,更强调个人的思想、选择、情感的重要性,倾向于彰显个体的独特性。因此,个体的自我评价指标,比如自尊,就与幸福感有比较强的相关。但是在集体主义文化中,个体的主要目标是维护集体的和谐,强调集体的利益大于个人利益,表彰个人为集体的牺牲精神。在集体主义文化的熏陶下,人们会尽量避免凸显个性和表露个人的渴求,因为这些对个性的宣扬可能会对集体不利或者使个体被集体排斥。所以,与个人主义文化不同,集体主义文化下人际关系和谐与幸福感有更加显著的关系,而个体的情感体验和心理认知与生活满意度的评价之间的关系就没有西方那么强(Diener & Diener,1995)。
另外,苏赫(Suh,2002)对文化、自我同一性(身份认同)与幸福感的研究发现,西方非常重视“身心和谐”(行为的一贯性以及自我的一致性),即自我的统一性问题,与北美地区被试相比,具有典型东方儒家文化烙印的代表——韩国人对自己的看法就更加依赖于情境的变化。他们的自我同一性对幸福感的预测能力要低于西方被试。另外,他们的另一项研究还发现,身处不同文化背景下的人,在对生活满意度的评判中,对情感因素的依赖程度不尽相同(Suh et al.,1998)。个人主义国家的个体更多地依据自身的情感体验来判断自己对生活是否满意。比如,经常体验到愉快情绪的人会对自己的生活满意度的评价比较高。集体主义国家中的个体在评价生活满意度的时候,则更注重是否符合社会规范和是否获得更多的社会认同,尤其是来自家庭与朋友的赞许和认可。
此外,有些个人主义文化主导的国家内,居民即使报告了比较高的人均幸福感,但同时也有比较高的自杀率;有比较高的婚姻满意度,但同时也有比较高的离婚率(Diener,2000)。产生这些现象的原因大致可归结为如下方面。一是个人主义国家的个体注重的是自己的感受,当自己不满意的时候就会去改变,而集体主义国家的个体会顾及规范、他人的看法,个体的幸福不仅仅是个人的感受,也受到社会责任的制约,更可能牺牲个人的幸福来履行责任。二是社会支持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能够更好地解释这种文化下的差异。集体主义国家的个体在遇到困难时,家庭会给予更大的社会支持,而个体主义文化下的个体在遭遇挫折时,相对缺乏来自家庭与家人的支持。可见,社会支持对于以中国为代表的亚洲集体主义文化影响下的个体幸福感获得有着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