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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政策、学术出版与市场策略
——1980年代武侠小说的出版状况

康凌

摘要 1980年代,对新旧武侠小说的出版管理始终是政策制定和执行者的关注重点之一。在旧武侠方面,管理者与出版方的博弈与协商,最终导向了“学术出版”这一“中间地带”,它一方面使国家能更为便利地进行调控与管理;另一方面也为出版者的市场活动打开了转圜空间。而对港台新武侠而言,这一“中间地带”完全无法适用,其结果是管理者密集而直接的政策干预。同时,出版者则试图通过对出版政策乃至国家导向的重新阐释,来为自己的市场行为寻找合法性依据。两者之间的拉锯,显示了出版管理者在转型时期自我定位上的两难。

关键词 出版政策 武侠小说 图书市场 学术出版

Abstract in the 1980s,the management of the publication of martial arts novels was one of the most important concerns of policy-makers.For traditional martial arts novels,the combat and negotiations between administrators and publishers led to the transformation of “academic publishing” as a “middle-ground” that contributed to both the more convenient administration by the state and the possibility for the more flexible market activities.However,for the new-style martial arts novels imported from Hong Kong and Taiwan,the lack of such middle-ground resulted to the state's extensive intervention.The publishers,meanwhile,sought to legitimize their business through their reinterpretation of the state's policy and principle.The negotiation between the two reveals the ambiguity of the administration's self-identification in an era of rapid transformation.

Key Words publishing policy,martial arts novel,book market,academic publishing

1989年2月,赵清阁写信给远在美国的韩秀,抱怨国内出版界“很令人恼火”,她所编的《现代女作家小说散文集》要重印,排版都排好了,却被出版社搁置,因为不赚钱,“他们只着眼于经济效益,热衷于武侠、性爱作品”

这样的抱怨,大概并非只此一家。在整个1980年代的出版市场中,武侠小说的持续走红乃至泛滥,不仅使得出版社趋之若鹜,招致知识分子的批评,同时也引来了文化宣传管理部门的关注与担忧,从1981年起,关于控制旧侠义小说、新武侠与武打连环画的文件就不断见诸出版业,然而,从赵清阁的信中可以看出,直至1989年,这一问题依旧没有得到解决。

在目前关于1980年代出版史的研究中,学者往往瞩目于重要的作家作品与西方理论的翻译出版及其新启蒙的思想意义。与这些知识精英相比,新旧武侠小说所触及的读者群体则要远为普通与广泛。但也恰恰是其普及性能够给我们观察1980年代的出版政策提供一个新鲜的视角。事实上,在阅读这一时期的出版史文献时,我们很容易发现,对于新旧武侠小说的出版管理始终是这一时期的政策制定和执行者的关注重点之一。这些作品巨大的市场号召力同时也带来了连绵不断的争夺与协商。一面是管理部门的三令五申;另一面是出版界的屡教不改,其中的困难,不仅源自市场利益与宏观管理之间的斗争,更源自管理者自身在尺度把握上的为难。如果说“性爱作品”可以一刀切地进行严厉打击,那么武侠小说所涉及的,则是一片更为暧昧不明的空间,它一方面多少包含着暴力、凶杀的成分;另一方面又满足了读者对阅读趣味的需求,乃至对某种正面的家国大义的宣扬。在出版市场化的过程中,对这样的处于灰色地带的作品要不要管,如何管,成为摆在出版管理者面前的难题。也正因此,这些出版文件所展示的,是管理者与阅读市场在1980年代的出版领域市场化转型过程中的反复博弈。一方面,出版管理单位希望通过政策的制定与调整,影响、规范人们的阅读行为与阅读对象;另一方面,各个出版社在选题制定方面又获得了前所未有的自由度,在商业利润的驱动下,常常做出有违规定与政策的举动。对这样一种特定文类的出版史的追溯,可以在阅读流行文化的文本之外,帮助我们理解是哪些历史力量在左右着这些文本的生产与流通。

具体到1980年代的武侠小说,出版管理者通常会将其区分为以侠义公案为代表的旧武侠,和以金庸、卧龙生等作家的作品为代表的港台新武侠。对两者的管理方式在一致中也常常显示出种种区别。因此,我在下文中将对两者分别进行分析。在旧武侠方面,我试图指出,管理者与出版方的博弈与协商,最终导向了“学术出版”这一“中间地带”,通过将旧小说的出版纳入“学术出版”的管理框架之内,国家得以更为便利地介入对这些出版物的调控与管理。与此同时,对于出版者而言,这一中间地带也可以视作他们所挤占、争夺出来的一个转圜空间,既让他们避免了被一刀切地禁止的命运,又可以以此为据点,继续拓展自己的市场活动——两者在其中保持着某种微妙的平衡。而对港台新武侠而言,这一“中间地带”完全无法适用,其结果便是管理者极其密集而直接的政策干预,乃至直接的禁绝。而即便在这样的环境下,出版者依旧试图通过对出版政策乃至国家导向的重新阐释,来为自己的市场行为寻找空间与合法性的依据。两者之间的拉锯,暴露出管理者自身在转型时期自我定位上的两难。他们一方面要为出版社、书商在市场驱动下的正常的经济行为保驾护航;另一方面又依旧希望继续扮演意识形态的守门人与仲裁者的角色。这两种角色之间的冲突和调适,构成了理解这一时期武侠小说出版管理问题的核心线索。

一 “中间地带”的旧小说:市场读物还是学术资料?

武侠小说第一次进入出版管理部门的视野,是由于旧小说的翻印成风,其中主要涉及的就是以绿林豪侠为主角的侠义、公案小说,《施公案》《彭公案》等书广为流行,《三侠五义》的印数甚至突破了百万册。为此,国家出版管理部门下发了《关于从严控制旧小说印数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对这类旧小说的评价是,它们“虽然也反映出一些封建统治阶级的黑暗、残暴,但书中大多宣扬封建道德观念,存在着因果报应等消极思想,有的艺术水平也不高”。因此,这些书虽然可以印出一部分作为研究资料,但“几十万、上百万地印行,大量向读者推销,就不妥当”。在此基础上,出版管理部门要求各地对这类书的出版计划与印数进行一次检查,并上报结果。

《通知》虽然提到要对这类书的印数“加以控制,加强计划和合理供应”,但并未拿出具体的办法,制定详细的标准。因此,广东省出版局致函国家出版局,询问具体计划。1981年2月,国家出版局复函列出两条具体方案并抄送各地出版局:

一、今后对有关公案、侠义、言情等旧小说,请不要租型。已经租型出去、尚未开印的书,亦请通知租型单位停印。

二、对上述这类旧小说,必须严格控制印数。一般不要超过二、三万册,主要发给文艺研究方面的专业工作者。如印数超过三万册,需经省出版局审议批准并报国家出版局备案。

在这里,对旧武侠的出版管理,首先是从印数着手的。同时值得注意的是,这一规定虽然建立了武侠小说的报批备案制度,但其中却留出了“给文艺研究方面的专业工作者”预备的“二、三万册”的余地。以“学术研究”为名义所留下的这个出版空间,将在日后被管理者和出版者一再提起。

可惜的是,从后面的政策发布上看,印数三万册以上报批备案制度似乎完全没有起到预想中的作用。仅仅一年以后,国家出版局就不得不再次出手,下发《关于坚决制止滥印古旧小说的通知》,措辞强硬,一面痛批少数出版社“就是不听招呼,继续滥印滥出”,一面出台八项措施,对现状加以整改,要求所有新旧武侠,以及据其改编的连环画“不许继续出版”,正在印刷的“一律停印”,已经印好的“暂行封存”。理工农医等科技专业出版社和院校出版社不准出版古旧小说。新华书店要限制陈列与销售,不要宣传推荐。更重要的是,今后所有古旧小说的出版,“包括供文学研究和文科教学上用的古旧小说方面资料的出版,要纳入统一规划,待规划制定后再分配给有关出版社出版”

从报批备案到计划出版,对旧武侠的控制步步从严,在之后各年度下发的要求报送出书计划、制定出版规划的通知中,也反复强调对古旧小说的出版要加以严格控制。但即便如此,出版社仍在想方设法寻找出版空间,也由此触动了市场出版、学术出版与出版管理之间的复杂关系。在巨大的市场需求(及其相关利润)的吸引下,出版社不断以各种方式试图拓展旧武侠的出版空间,正在此间,之前留下的“学术出版”这个口子成为各家趋之若鹜的领域。1982年中,国家出版局要求各出版社制定今后两年内的文学古籍的整理出版规划,半年后,共有23家出版社上报选题,其中再度出现了大量古旧小说,为此,出版局不得不再度重申“对侠义、言情、公案类继续从严控制,印数不得超过三万册”,并要求各社“选择应慎重,着重考虑选题的学术价值”。最后强调“今后出版单位不得在统一规划外自行安排出版此类书稿”

自1981年恢复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小组后,古籍整理便始终是一项重要的国家文化工程,陈云曾专门批示,“为办好古籍这件事,尽管国家现在有困难,也要花点钱,并编造一个经费概算,以支持这项事业” 。而对于出版社而言,古籍整理却常常被视为一个可能的空间,可以转而服务于对旧小说的市场需求。于是,一面是出版部门的严格管理;另一面则是出版社的伺机而动。1985年,吉林文史出版社要求出版“晚清民国小说研究丛书”,涉及一些旧小说代表作的编辑出版,出版局在回复意见中,一面同意丛书出版,一面强调作品选择要力求精当,“如张恨水、顾明道等所选似嫌过多” ——这两位都创作过大量的言情、武侠小说。而到了1988年,上海图书公司要求影印《晚清小说大全》时,文管部门表示,晚清文学的研究已经有了比较全面的出版计划,此书选题重复,因而予以拒绝。 诸如此类的例子还有很多,在这些文件往还中所呈露的,是管理者与出版方对学术出版这一空间的反复争夺。

将旧小说的出版纳入学术出版的空间具有两方面的效应。一方面,通过这一政策,管理者可以借助古籍出版管理的系统,更为严格地把握旧小说的出版状况。在催报1986年出书计划的通知中,出版局明确表示,“古旧小说限于古籍及有关文学专业出版社出版,选题需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专题报我局批准后,方可着手出版工作” 。由此,国家管理的对象从出版物本身转向了出版单位,古旧小说不再是所有出版者可以自由选择的出版对象,对出版单位的控制,有效地遏制了旧小说的发行空间;另一方面,对于有资质出版旧小说的出版社而言,“学术出版”则给了他们一个巨大的操作空间,以不断地拓展自己的市场可能,试探自身的边界。也就是说,市场出版与出版管理之间的这个特殊的中间地带,既开出了出版旧小说的转圜空间,又方便了国家的介入与管理。在转型时代中,市场与国家在这个空间里达到了某种微妙的平衡。

二 禁不住的新武侠

如果说对古旧小说的控制,还可以通过将其纳入“学术出版”领域而实现,那么面对新武侠,国家的管控只能用八个字来总结,那便是“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早在1981年,邓小平会见金庸的消息就已经使后者成为家喻户晓的人物。1984年左右,以金庸作品为代表的港台新武侠大举进入内地出版市场并蔚然成风,由于当时大陆尚未加入版权公约,各家出版社争相出版金庸著作,据媒体报道,仅《射雕英雄传》就出了七个版本,再加上金庸剧在电视台的热播,金庸、梁羽生、卧龙生、古龙成为出版市场上炙手可热的摇钱树,风头一时无二,各种盗印乃至冒名,更是不计其数:在1987年7月下发的一份《部分非法出版物目录》的“淫秽图书”部分,一共6本书中就有3本冒了金庸之名,1本冒了卧龙生之名,新武侠作者的市场价值,由此可见一斑。

这一风潮迅速引来了管理部门的关注,上至中央领导,下到各省出版管理部门,各级单位连续制订一系列措施,试图对其加以控制。仅1985年一年,就发出多条规定,密集地介入、干预新武侠的出版。1985年3月19日,经中宣部批准,文化部下达《关于当前文学作品出版工作中若干问题的请示报告》,明确规定新武侠、旧小说以及据此改编的连环画须专题报批后方能出版。 4月3日至12日在北京举行了全国出版局(社)长会议,会上专门强调了不要滥出新武侠小说。5月2日,出版局发出《关于几类文学作品征订发行的通知》,要求上述几类图书在征订时必须有出版局批准文件,否则不予征订。出版社不得交集体或个体单位批发,未经批准亦不得自办批发。6月18日,文化部发文重申从严控制新武侠小说,批评一些出版社对之前的规定“置若罔闻,拒不执行”,“目前这类图书大有泛滥之势”,并规定未经批准的图书,一律“停排、停印、停装”,未发行的一律封存,违规者实行经济制裁,措施之严厉,前所未见。 8月22日,出版局再批“有少数管理部门”对先前的规定“置若罔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点名安徽出版总社下属发行机构“明知故犯”,擅自印发香港新武侠小说,印数高达几十万册。 9月2日,出版局发文批评有些出版社“迟迟不按规定进行处理”,督促全面贯彻上述文件规定。 9月18日,出版局要求纠正“哄抢出版新武侠小说和古旧小说改编的连环画的做法” 。在9月21日下发的催报1986年出书计划的通知中,特别单列一条,要求自1986年起两三年内,“各出版社一律不得再安排此类品种” 。——短短几个月,在出版社的“屡教不改”中,对新武侠小说的态度便终于由“管”走到了“禁”。

其间,分管宣传工作的中央领导要求文化部出版局对滥出新武侠小说等问题进行调查研究,9月14日、23日,出版局分别上送两次报告,完整地表达了管理部门对这一问题的看法、分析与试图采取的措施。在总体态度上,报告认为新武侠小说“不是不可以择优出一些”,但现存的问题是“出得太多太滥。品种多,印数大,参与出版社广,出书时间集中,出书单位庞杂,都是前所未有的”。在分析问题形成的原因时,报告提到一些非常有趣的细节。譬如,有些出版社以“梁羽生、金庸是统一战线对象为理由”,要求大量出版新武侠小说。由此模糊了统战需要与社会主义原则之间的界限。有些人还将武侠小说的泛滥“说成是通俗文学的兴起”。另外,电影、电视剧的播放对出版的影响很大,有人会问,既然电影、电视可以放,“为什么出版部门要限制出书?”最后,全国性的大报发表梁羽生的长篇专访,也造成人们对新武侠的热捧,“甚至把出版新武侠小说说成是打破‘禁锢’,是双百方针的胜利”

报告中所透露出的这些林林总总的回应,勾勒出一幅异常生动的画面,使我们可以观察到,在出版部门的市场化改革过程中,出版者如何在现有的政策框架中,巧妙地征用旧有政治意识形态框架中的话语资源,将它们转化为自身行为的合法性证明,并由此悄然改写这些话语的内涵。在这里,统一战线、双百方针、发展通俗文学等政策统统变成了市场行为的外衣。对这些说法背后的动机,管理者事实上心知肚明,因此,在要求控制新武侠的出版,“警惕和防止资产阶级自由化和惟利是图思想的干扰”的同时,报告也建议解除出版单位的经济压力,减免所得税,免除营业税,并在贷款上给予优惠,以及拨款成立出版基金或对亏损出版社予以补贴。

事实却证明,这些手段还是无法解决新武侠的泛滥问题。1988年6月,新闻出版署发文重申新武侠小说、古旧小说需要专题报批的通知,提到依旧有一些出版社擅自翻印出版这类作品,“而且印量很大” 。1990年4月,新闻出版署发出《对目前出版发行的新武侠小说的处理通知》,指出这类图书仍然“泛滥于书刊市场”,要求继续加大力度,从严处罚,对1989年2月以后出版的,要从重处罚。 1990年9月,出版署查处了文化艺术出版社违规出版新武侠小说的问题,该社与七家单位协作出版了十一种新武侠小说,“为不法书商所利用,错误是严重的” 。在一份又一份的政策文件与处罚决定中,新武侠依旧延续着它屡禁不止、攻城略地的市场步伐。这些处罚背后所体现的,与其说是有关部门的严厉,不如说是其无奈。

三 结论

围绕新旧武侠小说所展开的各种出版政策与市场实践,成为我们观察1980年代出版领域市场化转型及其后果的一个有趣的窗口。在某种意义上,国家管理体制与新旧武侠小说的缠斗从一开始就注定了其命运。一面是管理部门的三令五申,一面是出版界的阳奉阴违,其中的困难,不仅源自市场利益与宏观管理之间的分歧,更源自管理者自身在转型时期自我定位上的两难。在国家不再像之前试图全面掌管出版领域,而是试图将这一领域交给市场运作的情况下,管理者便需要不断重新定位自身的权责与身份。他们一方面面对着出版社、书商在市场驱动下的正常的经济行为,并承担着维系出版市场的正常运作、保证人们可以以市场为中介来满足自身的阅读需求;另一方面又依旧希望继续扮演意识形态的守门人与仲裁者的角色。

这样一种双重身份,在实际运作中难免遇到各种矛盾与分歧。对于旧小说而言,这种矛盾可以暂时以创造出“学术出版”这一“中间地带”来得以缓解,从而既方便管理又开辟出了一定的市场空间。但对新武侠,管理者的应对则要困难得多。不论是补贴还是处罚,这些政策背后体现的始终是一种面对市场的无力感。书商群体的出现与协作出版这一形式的流行标志着出版系统已经基本完成了市场化转型。在这一状况下,通过资金补贴的方式来满足出版方对资本的追逐,非但无法解决问题,更显出管理者在面对新兴的市场力量时的进退失据,结果就只能是一边禁止一边补贴的自我矛盾。而本文所试图指出的是,这种矛盾虽然表现为出版商与管理者之间的矛盾,但在本质上,它所暴露的是转型时期出版管理者的自我定位的两难。

回到新武侠,问题的最终解决或许并不困难。1991年,三联书店与金庸签下十年合同,正式将金庸作品完整引入内地。1992年8月,新闻出版署发出《关于调整部分选题管理规定的通知》,决定下放古旧小说、新武侠小说的专题审批权,“按照一般选题管理程序安排出版” 。至此,出版市场对武侠小说这一灰色地带的蚕食终告完成,各路江湖好汉,也终于可以在神州大地上弯弓射雕,倚天屠龙。 3UuugJDPMnJQpo21DzB8IdDaXJ79gOxonBAyYm6rAGM3hDnxaRZkdwlSSifZJYL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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