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届院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
1981.4~1985.11
党组书记史克明,副书记鲁光,成员隋儒诗、周生文
1985.11~1989.5
党组书记傅青元,成员隋儒诗、周生文、翟松天
1989.5~1994.5
党组书记朱世奎,副书记周生文,成员翟松天、王昱、刘忠、冯敏
1994.5~1998.12
党组书记陈建国,副书记周生文,成员翟松天、王昱、刘忠、冯敏、谢佐、曲青山、汪发福
1998.12~2007.12
党组书记景晖,成员翟松天、王昱、冯敏、曹景中、曲青山、汪发福、淡小宁、崔永红、孙发平
2008.4~2015.4
党组书记赵宗福,成员淡小宁、崔永红、孙发平、苏海红
2015.4至今
党组书记陈玮,成员淡小宁、孙发平、苏海红、马起雄
历届院长、副院长:
1978.12~1985.11
院长史克明,副院长鲁光、隋儒诗、周生文
1985.11~1989.6
院长傅青元,副院长隋儒诗、周生文
1989.6~1994.5
院长朱世奎,副院长周生文、翟松天、王昱、刘忠
1994.5~1998.12
院长陈国建,副院长周生文、翟松天、王昱、刘忠、谢佐、曲青山
1998.12~2007.12
院长景晖,副院长翟松天、王昱、曲青山、蒲文成、曹景中、淡小宁、崔永红、孙发平
02008.4~2015.4
院长赵宗福,副院长淡小宁、崔永红、孙发平、苏海红
2015.4至今
院长陈玮,副院长淡小宁、孙发平、苏海红、马起雄
1978年10月25日青海省社会科学院成立时设办公室建置。历任主任党勤务、李怀文、曹毓武、刘得庆、拉毛扎西,副主任李鸿钧、刘广仁、李端兰、刘志安、杨占奎、徐世龙、李安林、杨志成、拉毛扎西、任惠英、毛江晖、赵晓、张国宁、张继宗、鲁顺元。现任主任任惠英,副主任张书卫、李晓燕。
办公室主要职责:为全院的科研和行政管理提供综合服务,参与调查研究,处理综合信息,负责全院文秘工作和财务、车辆管理及房产、水电、暖气、资产的管理、保管等工作。同时,积极落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1996年7月经省编制委员会批准挂政治处牌子(2003年改为人事处)。历任处长徐世龙、拉毛扎西,现任处长任惠英。
人事处主要职责:负责全院干部人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和劳动工资管理工作;制定全院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方案;承办干部任免、调配、奖惩等方面工作;负责统战、职工教育和老干部服务工作;管理干部人事档案。
1983年8月4日经省党政机关机构改革工作指导小组同意,青海省社会科学院设立科研组织处,2003年机构改革时更名为科研管理处,历任处长、副处长李怀文、李高泉、李嘉善、刘得庆、马林、穆兴天、刘景华、鲁顺元,现任处长赵晓。
科研管理处主要职责:对全院科研工作进行组织和管理,负责组织参加各类学术评奖和优秀调研成果评奖活动;负责申报各类专家及优秀人才称号人员、申报职称人员的奖项审核及成果认定;及时报送本院工作动态和科研信息;负责科研活动对外联系及各项科研管理制度的拟制与修订工作。
1990年1月8日经省直机关工委同意成立院机关党总支,历任总支书记周生文、王昱,副书记郭天德、拉毛扎西、秦书广、秦晓英。2001年经省直机关工委批准,成立院机关党委,历任书记汪发福、淡小宁;历任专职副书记拉毛扎西、秦晓英;现任书记陈玮,专职副书记杨志成。
机关党委主要职责:负责院基层党组织的设置和审批工作;负责安排和检查党员教育、管理、评议和监督工作;负责审批发展新党员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相关工作;负责院党务宣传工作、文化建设工作、普法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及考核工作;负责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及考核工作;负责工、青、妇等团体的日常管理工作。
2003年3月,经省直机关工委批复,成立院机关纪委,隶属院机关党委。历任书记王仲潜、毛江晖、杨志成。现任书记马起雄、副书记闫金毅。
机关纪委主要职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院党组检查党组织和党员遵守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负责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和党纪教育;协助院党组开展反腐败斗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定有关规章制度;按照职责权限,查处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决定、批准对党员的处分;承办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历任主席有刘广仁、刘德清、拉毛扎西、张伟、张毓卫、李安林等,现任主席张国宁。
机关工会主要职责: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发挥工会联系党和广大职工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紧密围绕全院中心工作开展具有本单位特点的文化体育活动,推动全院精神文明建设;督促有关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为职工谋取福利;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关心困难职工生活,努力为困难职工办实事、办好事;加强自身建设,推进工会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依法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
2002年11月,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后勤服务中心,历任主任、副主任李安林、杨志成,现任主任张建平、副主任李建军。
后勤服务中心主要职责:负责本院的物业管理,水、电、暖的供应、维护工作;利用本院可利用的资产开展经营服务创收;负责资产保管、文字打印、报刊收发、承办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和疾病预防及保健工作、承担庭院绿化卫生、安全保卫以及各类设备的维修维护和北山绿化工作;同时承担各类会议的后勤保障和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985年12月21日,成立了优秀成果评定小组,由傅青元、隋儒诗、李高泉、陈庆英、钱之翁、魏兴、王昱、褚晓明8人组成。1989年10月4日,党组决定在优秀成果评定小组的基础上成立院学术委员会,由朱世奎任主任,翟松天、陈庆英任副主任,王昱、李高泉、张方朔、钱之翁、蒲文成、魏兴任委员。1992年6月29日,院务会同意增补王恒生为委员。1995年6月12日经院务会研究,调整院学术委员会组成人员,由陈国建任主任,翟松天、蒲文成任副主任,王昱、谢佐、朱玉坤、赵秉理、李嘉善、魏兴、王恒生、崔永红、何峰、李端兰任委员。1998年8月31日院长办公会议调整院学术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后由下列同志组成,主任:翟松天;副主任:蒲文成;成员:王昱、曲青山、王恒生、朱玉坤、崔永红、何峰、吕建福、赵秉理、余中水、梁明芳、马林。2003年因机构改革和人事变动,9月17日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调整院学术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后的学术委员会由下列同志组成,主任委员:王昱;副主任委员:崔永红、翟松天;委员:景晖、王恒生、余中水、张伟、徐建龙、马林、穆兴天、徐明、刘景华、拉毛措、张毓卫、冀康平。2006年6月12日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调整院学术委员会,由景晖任主任委员,崔永红、孙发平、王昱任副主任委员,马林、马连龙、王昱、王恒生、孙发平、刘景华、余中水、张伟、张立群、张毓卫、拉毛措、徐明、徐建龙、崔永红、景晖、翟松天、穆兴天、冀康平为委员。2008年5月26日院党组会议研究决定调整成立新一届学术委员会,调整后的学术委员会由下列同志组成,主任委员:赵宗福;副主任委员:淡小宁、崔永红、孙发平;委员:马林、马连龙、马进虎、孙发平、刘成明、刘景华、苏海红、张伟、张立群、张毓卫、拉毛措、赵宗福、徐明、淡小宁、崔永红、穆兴天、冀康平。2013年党组会议研究决定调整新一届学术委员会,调整后的学术委员会由下列同志组成,主任委员:赵宗福;副主任委员:淡小宁、孙发平、苏海红;委员:丁忠兵、马林、马进虎、马勇进、孙发平、刘景华、苏海红、张立群、拉毛措、赵宗福、赵晓、淡小宁、鄂崇荣、冀康平,秘书长赵晓。因人事变动,经2015年12月22日院党组会议研究决定调整新一届学术委员会,调整后的学术委员会由下列同志组成,主任委员:陈玮;副主任委员:淡小宁、孙发平、苏海红;委员:马进虎、马勇进、马生林、毛江晖、孙发平、刘景华、苏海红、陈玮、张立群、杜青华、拉毛措、赵晓、淡小宁、鄂崇荣、鲁顺元、谢热,秘书长赵晓。因人事变动,根据工作需要,经2016年12月7日院党组会议研究决定马起雄同志任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副主任委员,淡小宁同志因退休不再担任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副主任委员。调整后的学术委员会由下列同志组成,主任委员:陈玮;副主任委员:孙发平、苏海红、马起雄;委员:马进虎、马勇进、马起雄、马生林、毛江晖、孙发平、刘景华、苏海红、陈玮、张立群、杜青华、拉毛措、赵晓、鄂崇荣、鲁顺元、谢热,秘书长赵晓(以上委员排名均以姓氏笔画为序)。
院学术委员会主要职责:审议全院中长期科研规划及年度科研计划;负责院级以上科研课题的推荐、论证、评审、鉴定、验收;审议科研经费分配方案并监督科研经费的使用;评定院级优秀科研成果;其他有关学术活动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