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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贵州反贫困进程

一 体制改革带动脱贫阶段(1978~1985)

改革开放之初,贵州全省农村人口中超过2/3处于贫困状态,主要原因是人民公社的农业生产体制不适应生产力的发展需要,大锅饭生产方式严重影响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造成农民普遍贫穷,吃不饱饭。1978年后,国家开始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村改革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极大地激发了农民的劳动热情,解放了农村生产力,推动了农业的全面发展,使土地产出水平大幅度提高,农村面貌不断更新。1985年全省GDP比1978年翻了一番多,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比1978年增加了70.4%,农林牧渔业增长了54.8%,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了1倍多。与此同时,在农村进行的农产品价格逐步放开、大力发展乡镇企业等多项改革,也为解决农村的贫困人口问题打开了出路。这些改革,促进了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并通过农产品价格提升、农业产业结构向附加值更高的产业转化以及农村劳动力在非农领域就业三个渠道,将利益传递到贫困人口,使贫困农民得以脱贫致富,农村贫困现象大幅度缓解。全省农村贫困人口减少到1985年的1500万人,贫困发生率由原来的70%下降到57.5%,在这段时间,政府对特殊的贫困群体进行了贫困救助。

从贵州实际情况看,虽然体制改革也带来农村经济发展,但是自然地理条件差、基础设施落后等原因限制了经济体制改革对西部农村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二 开发式扶贫阶段(1986~1993)

以1986年5月成立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1993年改名为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简称扶贫办)为标志,中国政府开始启动有计划、有组织的大规模农村开发式扶贫。贵州在1986年也相应成立扶贫办,开始大规模政府主导的制度化扶贫开发工作。政府主导、推广的“造血型”开发式扶贫,有力推动了农业农村的发展,经济得到快速增长,农村贫困状况得到大幅度的缓解,贫困人口减少了500万。这一时期反贫困正式进入政府主导以县为瞄准对象促进区域发展的扶贫开发阶段,由于这一时期扶贫资金主要投向工业,贫困农民受益较少,贫困人口众多,生活改善有限,绝对贫困情况依然严峻。

1985年,全省农村贫困人口占全国总量的12%,农村贫困发生率为57.5%,贫困人口的纯收入大多在150元以下。为进一步加大扶贫力度,国家从1986年起,确定了贵州的31个县作为扶贫主战场进行扶贫,这31个县叫国定贫困县,以农民人均纯收入不是200元、人均吃粮250公斤以下贫困户作为主要扶贫对象,开展了有计划、有组织和大规模的开发式扶贫,在国家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成立专门扶贫工作机构,安排专项资金,制定专门的优惠政策,并对传统的救济式扶贫进行彻底改革,确定了开发式扶贫方针。这段时间,贵州投入的各类扶贫资金达到16.4亿元,实施了4000个扶贫项目,扶贫开发成效显著,全省农村贫困人口从1985年的1500万减少到1993年的1000万,贫困发生率从57.5%下降到34.4%,贫困人口的人均纯收入提高到335元,贫困人口的生活水平得到明显改善。

三 “八七”扶贫攻坚阶段(1994~2000)

1994年4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八七扶贫攻坚的通知》,扶贫进入攻坚阶段,从1994年到2000年集中力量基本解决全国8000万贫困人口温饱问题。为了改进扶贫瞄准绩效,1994年国家重新划定了592个贫困县。贵州有48个县被划入贫困县,得到政策大力扶持。扶贫攻坚的七年,是西部贫困地区经济发展最快、贫困状况改善最好的阶段。贵州与全国一样,进入了扶贫开发攻坚阶段。《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明确提出,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力争用七年左右的时间,基本解决全国8000万农村剩余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贵州省在实施“八七”扶贫攻坚计划中,确定了48个国家级贫困县,投入各种扶贫资金93.91亿元,进一步加大了扶贫攻坚的力度,转变扶贫观念,由救济式扶贫转变为开发式扶贫,由零星分散扶贫转变为有组织有规模扶贫,通过七年的扶贫攻坚,贫困地区的经济社会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全省48个国家级贫困县先后整体越过温饱线,农村贫困人口由1993年的1000万减少到2000年的313万,贫困发生率由34.4%下降到2000年的9.4%,农民人均占有粮食由1993年的204公斤提高到2000年的260公斤,农民人均纯收入由335元提高到1260元,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逐步得到改善。

通过扶贫攻坚,困扰贵州多年的农民绝对生存贫困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温饱实现标志绝对生存贫困不再是中国贫困问题的主要矛盾。但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收入差距问题凸显,城乡二元化发展结构、东西部发展差距等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善,导致中国绝对贫困与相对贫困交织,出现了中国贫困问题的复杂性。

四 综合扶贫阶段(2001~2010)

2001年5月,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召开,制定并颁布了《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这是继“八七计划”之后又一个指导全国扶贫开发的纲领性文件,对21世纪初的扶贫战略做出全面描述,明确提出了今后十年扶贫开发的奋斗目标、基本方针、重点对象以及主要政策措施。以此为标志,中国的扶贫开发工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为提高贫困人口的生活质量和综合素质,加强贫困乡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态环境,国家将扶贫工作的重点从县级转向村级,在全国确定了14.8万个贫困村,2012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贵州50个贫困人口相对集中的贫困县被确定为新阶段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提出综合开发、全面发展的思路以巩固扶贫成果,并在贫困线的基础上,设定低收入线,把更多的低收入人群纳入贫困监测范围。除全国都有的扶贫政策外,2000年我国开始第一轮西部大开发,大力支持西部欠发达地区发展。2005年后明确提出“一体两翼”的扶贫战略,“一体”是整村推进,“两翼”是产业化扶贫和劳动力转移培训。除继续开发式扶贫外,还辅之救济扶贫作为开发扶贫的补充,并逐步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至此,中国的扶贫开发政策从过去单一的经济开发向综合扶贫转变。贵州随着国家扶贫战略的调整也积极应对,从各方面不断改进,并在促进综合扶贫方面取得不错的成绩。从2000年到2007年,贵州省贫困人口从313.46万人减少到216.14万人。2008年,由于扶贫标准的提高,贵州省贫困人口规模调整为585.38万人;并经过两年的经济发展和扶贫,在2010年下降到418万人。随着综合扶贫发展,贫困农村的社会公共事业全面发展。全面实现教育“两基”目标。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面覆盖,参合率高达98%。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覆盖扩大,保障标准不断提高,新农保的试点工作也开始不断推进。在国家扶贫资金不断增加、向西部大力倾斜的同时,扶贫边际效率却大幅度递减,贫困人口的下降速度趋缓。经过多年的扶贫开发,贵州还有500多万人口依然在贫困边缘徘徊,返贫问题突出,扶贫难度巨大,需求突破势在必行。

五 脱贫攻坚决战阶段(2011~2020)

2011年国务院发布《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提出深入推进扶贫开发、共享改革成果的新纲要。把贫困标准大幅度提升到人均年纯收入2300元,划定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作为该阶段扶贫工作的主战场。根据中国贫困类型、主要矛盾的转变,把单纯解决温饱目标提升到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的“两不愁三保障”的多元扶贫目标。西部大部分贫困地区都被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所覆盖,贵州有65个县、市被划入武陵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乌蒙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滇、黔、桂石漠化区三大特困地区。通过扶持战略重大调整,落实的多元化扶贫目标能帮助贵州贫困农户共享中国经济发展成果,能切实加快贵州贫困地区和贫困农户自我发展的步伐,才有可能保证2020年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实现。

这一阶段主要是将扶贫对象精准确定到户、到人,确保农村人口在2020年全部脱贫,扶贫进入最后的攻坚决战阶段。国务院扶贫办向贫困地区派驻了工作小组,因地制宜帮助当地脱贫。中央更加强调构建大扶贫格局,方式上实行生活救助和能力扶贫的“两轮驱动”,并把社会保障作为解决温饱问题的基本手段。此外,还结合时代特点,引导互联网、金融等行业积极向贫困地区延伸,通过多元的市场化手段帮助农民脱贫致富。

经过30多年扶贫攻坚,贵州扶贫开发工作取得可喜成绩,农村基础设施得到建设和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显著提高,贫困人口大量减少。但是,由于贵州自然条件十分恶劣,居住地域相对分散、偏僻,贫困人口基数大等原因,贫困依然严峻。贵州50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中的49个,位于武陵山片区、乌蒙山片区和滇桂黔石漠化片区三大片区,覆盖面达到98%。这些地区的自然环境比较恶劣,生态极为脆弱,耕地质量差,农户农业收入低,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较弱,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差,加大了返贫的比例。据统计,贵州正常年景返贫率15%左右,遇到较大自然灾害,返贫率在20%以上,返贫问题突出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创新扶贫开发方式。国家加大对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协作的支持,加强生态保护和基本公共服务。地方要优化整合扶贫资源,实行精准扶贫,确保扶贫到村到户。”根据《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提出从战略和全局出发,把扶贫工作摆到更加突出位置,实施科学扶贫、精准扶贫。

精准扶贫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容:一是精准识别。对于谁是贫困人口,将制定一个识别办法,通过有效的程序识别出来。二是精准帮扶。针对每家每户的贫困情况,确定帮扶的责任人和具体措施,确保帮扶效果。三是精准管理。要建立起扶贫对象信息管理系统,把扶贫对象的基本资料、帮扶情况录入系统,进行动态管理,实现扶贫对象有进有出,确保扶贫信息真实、可用。简单来说,精准扶贫是指针对不同贫困区域环境、不同贫困农户状况,运用科学有效的程序对扶贫对象实施精确识别、精确帮扶、精确管理的治贫方式。

精准扶贫对于修补和完善原有扶贫体制机制具有重大作用。它确保了扶贫的“精准度”,把扶贫对象瞄准到贫困人口,特别是保障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用在了贫困人口身上。精准扶贫通过精准识别、精准帮扶和精准管理,实现了由“漫灌”为“滴灌”的转变,不仅创新扶贫瞄准机制,使瞄准对象由贫困地区直接具体到贫困户或贫困人口,同时,把政府主导的扶贫模式转化为政府引导与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相结合的扶贫新模式,对于减少贫困、改善民生、缩小收入差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2014年3月7日“两会”在北京召开期间,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同志参加了贵州代表团审议,习总书记强调要认真抓好扶贫工作,要让老百姓享受到“真扶贫、扶真贫”的果实。精准扶贫是新时期中央统揽全国扶贫开发工作的总要求,是向贫困宣战、决不让贫困代代相传的具体举措。贵州开始了精准扶贫这项扶贫开发领域的变革。精准扶贫概念的提出和实践,让贵州的扶贫开发工作又翻开了新的一页。 LfOeteAyhE2wDN1vSVE5NXICa3NQPM7nJsSVEnN8zG5wWBblyN/hKyyyzzM4XF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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