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地理论产生于20世纪30年代初西欧工业化和城市化迅速发展时期,是1933年由德国地理学家克里斯泰勒在《德国南部的中心地》一书中提出的 [2] ,是通过对南部德国的城市区域空间分布的实际状况进行概括和提炼而提出的。该理论的核心思想是:中心地的等级层级结构,即城市是其腹地的服务中心,根据所提供服务的不同档次,各城市之间形成有规则的等级均匀分布关系 。
克里斯泰勒创建中心地理论是建立在“理想地表”之上,这一地表为均质区域,一点与其他任一点的相对通达性只与距离成正比,而不管方向如何,均有一个统一的交通面;同时生产者和消费者都属于经济行为合理的人,即生产者为谋取最大利润,寻求掌握尽可能大的市场区,致使生产者之间的间隔距离尽可能地大;消费者为尽可能减少旅行费用,都自觉地到最近的中心地购买货物或取得服务 。基于这一假设,克里斯泰勒认为城市体系在空间上构成一个正六边形的关系,上一等级的中心地处于下一等级的中心地的中心,与下一等级的中心地构成一个蜂窝状的空间关系,而各级中心地的数目亦有所不同,高等级的中心地数量多于次级中心地 。
中心地可以表述为向居住在它周围地域(尤指农村地域)的居民提供各种货物和服务的地方。中心地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的种类有高低等级之分。根据中心商品服务范围的大小可分为高档消费品、名牌服装、宝石等高级中心商品和小百货、副食品、蔬菜等低级中心商品。提供高级中心商品的中心地为高级中心地,反之为低级中心地。克里斯泰勒提出:(1)中心地的等级由中心地所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的级别所决定。(2)中心地的等级决定了中心地的数量、分布和服务范围。(3)中心地的数量和分布与中心地的等级高低成反比,中心地的服务范围与等级高低成正比。(4)一定等级的中心地不仅提供相应级别的商品和服务,还提供所有低于这一级别的商品和服务。(5)中心地的等级性表现在每个高级中心地都附属几个中级中心地和更多的低级中心地,形成中心地体系 。
克里斯泰勒还提出了支配中心地体系形成的三个原则,分别是市场原则、交通原则和行政原则(见图2-2) 。在不同的原则支配下,中心地网络呈现不同的结构,而且中心地和市场服务区大小的等级顺序有着严格的规定,即按照所谓K值排列成有规则的、严密的系列。按照市场原则,高一级的中心地应位于低一级的三个中心地所形成的等边三角形的中央,从而最有利于低一级的中心地与高一级的中心地展开竞争,由此形成K=3的系统 。按照交通原则,次一级中心地会位于联结两个高一级中心地的道路干线上的中点位置 。行政原则这种布局方式与上述两种布局方式相比最大的不同点在于:各中心地的服务地范围具有明确界线,互不补充,经济区和行政区保持一致。各级行政区都由断六边形中心点的行政中心管理,基层行政中心位于六边形的各角 。在三原则中市场原则是基础,而交通原则和行政原则可看作是在市场原则基础上形成的修改。
图2-2 克里斯泰勒的中心地体系
中心地理论的另一个开创者是廖什。1940年,德国经济学家廖什发表了《经济空间秩序》一书 [3] ,提出了与克里斯泰勒中心地理论极其相似的中心地模型。两个理论虽然有许多相同之处,但也存在差别 。假设方面,克里斯泰勒只强调人口有规律地分布,但廖什的模型中市场区六边形结构具有经济理论基础,同时考虑了人口和需求因素,通过商品的显性成本和需求曲线来界定市场区,从而获得每个部门的空间均衡 。廖什的模型属于非等级系统,并且高级中心地不一定具有低级中心地所有的职能,即使是同一等级的中心地供给的商品也可能不同 。故商品的流向并不一定全是从高级中心地流向低级中心地,也有可能从低级中心地向高级中心地供给商品,并且同一等级的中心地由于中心职能的专业化,可以互相供给商品。
我国在城市化发展的过程中也出现城市人口密集、空气污染、交通不便、物价高等现象。同时还存在乡村发展停滞、农村人口大量流入城市、土地闲置、村庄荒芜、城乡差距增大等问题,这些问题也亟待解决。我国城镇体系是在传统城市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而传统城镇兴起是符合中心地体系的,为此特色小镇的发展将是连接城乡均衡发展的重要节点。特色小镇可以结合城乡的优点,发挥城市、乡村各自的吸引力,以较小的规模,集中所有的土地,以特色的产业、优美的环境,为各阶层人民打造健康舒适的生活。特色小镇要建设完成配套的饮食、住宿、娱乐、交通等基础设施满足小镇居民食、住、行、乐的生活要求,同时应提供高效、快速的互联网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便于特色小镇与周边区域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