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长极”(Growth Pole)理论也与产业集群的形成紧密相关。增长极概念及其理论是由法国经济学家朗索瓦·佩鲁(F.Perroux)在20世纪50年代提出来的 。佩鲁在其1950年的《经济空间:理论的应用》和1955年的《略论发展极的概念》等著述中,提出以“增长极”为标志的不平衡增长理论 。他指出“增长并非同时出现在所有地方,它以不同的强度首先出现在一些增长点或增长极上,然后通过不同的渠道进行扩散,并对整个经济产生不同的最终影响”。
在这一理论里,佩鲁引入了“推动性单位”和“增长极”的概念。所谓“推动性单位”就是一种起支配作用的经济单位,当它发展或创新时,能诱导其他经济单位增长。推动性单位可能是一个工厂或者是同部门内的一组工厂,或者是有共同合同关系的某些工厂的集合 。佩鲁认为推动性单位具有三个特点:(1)新兴的、技术水平较高的、有发展前景的产业;(2)具有广泛市场需求直至国际市场需求的产业;(3)对其他产业有较强的带动作用的产业 。而所谓“增长极”是集中了推动性单位的特定区域。增长极本身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增长能力,并通过外部经济和产业关联的乘数扩张效应,推动其他产业的增长,从而形成经济区域和经济网络。增长极的形成至少应该具备三方面的条件:一是在一个地区内存在具有创新能力的企业群体和企业家群体。因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是少数有冒险精神、勇于革新的企业家的创新活动。二是必须具有规模经济效益。增长极地区除了有创新能力及其主体外,还需要有相当规模的资本、技术和人才存量,通过不断投资扩大经济规模,提高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形成规模经济效益。三是要有适宜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外部环境主要包括完善的基础设施条件、良好的市场环境和适当的政策引导。只有良好的投资和生产环境,才能集聚资本、人才和技术。在此基础上形成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使经济得到快速增长进而成为起带动作用的增长极。
佩鲁的增长极理论将增长极构筑在抽象的经济空间基础上,忽视了增长的地理空间;同时只强调增长极的正面效应,而忽视了它的负面效应。在佩鲁之后,布代维尔、赫希曼、缪尔达尔以及弗里德曼等人对增长极理论做了修正与完善。1972年,布代维尔把佩鲁增长极概念的内涵从经济空间拓展到地理空间,并从经济理论延伸到经济政策。布代维尔认为,经济空间既包括经济变量之间的结构关系,也涵盖经济现象的地域结构或区位关系;增长极可以是部门的,也可以是区域的,并正式提出“区域增长极”概念 [1] 。
1958年,赫希曼提出了区域非均衡增长的“核心区—边缘区”理论。赫希曼指出,经济进步并不同时在每一处出现,而一旦出现,巨大的动力将会使得经济增长围绕最初出发点集中,使该地区的经济增长加速,最终形成具有较高收入水平的核心区,与核心区相对应的周边的欠发达地区称为边缘区 。赫希曼认为核心区对边缘区同时具有正面和负面的影响,即增长极对周围欠发达地区发展具有推动和促进作用,称为“涓流效应”,而增长极对周围欠发达地区发展的阻碍作用或不利影响,称为“极化效应” 。1944年,缪尔达尔指出,经济发展在地域上并非同时产生和均匀扩散,而是通过回波效应和扩散效应以平衡的形式实现 。回波效应指劳动力、资本、技术等要素因报酬差异由欠发达地区向发达地区流动 ;扩散效应体现在前向、后向、旁侧经济关联效应以及产业外迁、资金、科技、文化、信息等“外溢”对周围地区的带动和示范效应上 。
特色小镇建设是经济新常态下加快区域创新发展的战略抉择,也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创新载体,特色小镇应被打造成区域的增长极。特色小镇的打造应尊重其经济基础,利用好资源优势,政府应高起点规划,要努力将特色小镇打造成区域的增长极,避免被其他增长极边缘化。为此,政府要提供全方位的保障,充分发挥政策的集成效应和激励导向,加大土地、资金、人才等方面的政策扶持力度,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将人才、资金等资源要素吸引到特色小镇里。同时,特色小镇应发挥其扩散效应和涓流效应,促进周边地区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