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60年代中期至80年代初期,受美苏军事对抗、国际形势变化等因素的影响,美苏两国不断进行战略调整,美国的核威慑研究陷于停滞乃至衰退,而其他有核国家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
从60年代开始,苏联推行霸权主义政策,赫鲁晓夫政府积极主张发展核武器扩充军事实力,谋求与美国相同的国际地位。勃列日涅夫上任以后,抓住美国陷入印支战场(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发生在亚洲印度支那半岛越、老、柬三国以越南战场为主体的局部战争。对中国来说即发生在20世纪60年代的援越抗美战争)的泥潭与水门事件的有利时机,大力发展经济与军事力量。而这一时期,越南战场拖住了美国54万兵力,战争打乱了美国的全球扩张计划,使美国在战略上严重失调并且削弱了美国在欧洲的兵力,美国国内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危机。国防力量特别是核武器的发展停滞不前。苏联一方面与美国就限制战略性核武器进行谈判,另一方面快速发展本国核武器,不仅数量上取得了优势,质量上也取得了突破。70年代苏联推行全球战略达到了高峰,美苏核战略力量大体均衡,但在常规力量上,苏联仍占有优势,美国失去了战略优势地位,被迫转为守势。 这一战略态势的变化,促使美国进行核威慑战略调整。
美苏两国在六七十年代的冷战对抗中,促进了核武器和导弹技术的突飞猛进,分导式多弹头技术的运用和导弹精确性的提升使得战略威慑更有利于进攻一方。在当时的技术条件下,尽管“相互确保摧毁”被美国威慑理论界视为走出生存困境的重要途径。 但是,国际形势在很多方面开始呈现“苏攻美守”的局面,肯尼迪政府推行的“灵活反应”战略,准备在“任何地点和任何时间,以适合于情况的武器和部队做出反应”,已经不能适应形势的需要。
1969年尼克松出任美国总统后,对其军事战略做出重大调整,以“现实威慑”战略取代了“灵活反应”战略,扭转与苏联争霸的不利局面,包括后来的福特、卡特政府也奉行了“现实威慑”战略。“现实威慑”战略出笼的一个最重要因素就是,在美国核武器发展日趋衰落的情况下,苏联核力量取得了突飞猛进的进展,与美国基本形成了核均势,美国首次被迫正式承认新的战略态势,在战略进行了一些必要的改变,调整军事部署,重点加强欧洲地区的力量,减少对次要地区的兵力消耗,力图扭转战略上的被动。但“确保摧毁”的核威慑战略没有改变,只是对打击重点进行了调整。
1974年,美国尼克松政府的国防部长施莱辛格提出采用以“打击军事目标”为主的核战略方针,主张用进攻性战略核武器首先摧毁苏联的主要军事目标。但是于1977年执政的卡特政府又将美国核战略方针改为“打击城市目标”,认为不必耗费巨资去发展用于“打击军事目标”的核力量就可以慑止核战争。不久,鉴于苏联大力发展射程远、精度高和分导技术的战略核武器,注重摧毁美国的主要军事目标,有可能扩大苏美核力量的差距。1979年卡特政府的国防部长布朗又主张放弃侧重“打击城市”的方针,提出以“打击军事目标”为主的“抵销战略”。
60年代中期以后,威慑研究进入了一个新的调整和发展时期,这在西方理论界被称为威慑研究的“第三次浪潮”。 这次浪潮主要是对所谓黄金时代提出的核威慑理论和思想重新进行评价与批判。美国逐步形成了一整套以威慑为核心和基本目标的核战略。核威慑经历了一个由“纯威慑”向“实战威慑”演变的过程,尼克松政府和卡特政府沿着这一发展轨迹完善和发展了“实战威慑”理论。
一是施莱辛格企图使实战与威慑更紧密地结合。在尼克松政府第二任期时,美国第一位以非军人身份出任国防部长的职业战略家施莱辛格,在国家安全决策备忘录中提出了“有限核选择”战略,力图把美国的战略核武器与北约组织的威慑战略重新捏在一起。 希望通过控制升级、建立可靠的战略预备力量、阻止苏联战后恢复等举措,增加战略灵活性,在保持核力量总体优势的基础上,增加打有限核战争的选择方案,增加核威慑的可信度,以防止苏联对美国发动有限核攻击。施莱辛格的核威慑理论最本质的方面是,美国应具有进行有限核战争的选择能力。真正目的是,通过使美国战略核武器与欧洲防御“再度结合”,恢复美国核保护伞的可信性。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这种方针引起了激烈的争论,因为其可信度不高,反而让实战成分充斥到了整个延伸威慑层次,人们担心这会降低核门槛的高度,增加爆发全面核战争的机会。
二是卡特政府确立了具有实战威慑的“抵销”战略。侧重打击军事目标的“有限核选择”战略,并不能保证战略上的灵活性。美国更加倾向于用进行实战而不是报复的方式实施战略威慑,卡特政府实行“打击军事目标”的“抵销”战略。要求美国核力量除了具备打击苏联城市的能力,同时具备打击军事目标的能力。针对不同程度的威胁做出不同程度的反应,成为当时战略威慑研究的重要内容。1981年,美国国防部长布郎在谈到“抵销”战略时特别强调,“‘抵销’战略不是一个新的战略理论,它也不是对我们过去近十年来传统战略的根本改变……它是经过了大约一代人的时间,在麦克纳马拉和施莱辛格奠立的基本概念的基础上发展的自然结果”。
三是苏联开始逐步接受和发展战略威慑理论。苏联对战略威慑思想经历了一个从拒绝接受到逐步重视的过程。在斯大林时期,苏联完全不承认战略威慑概念,把美国的战略威慑视作“核讹诈”。从50年代后期开始,苏联逐步认识和接受战略威慑观点。60年代,随着战略核力量的增强,苏联在火箭核战略思想的指导下,提出了自己的核战争理论。在赫鲁晓夫时期提出了“核战争中没有胜利者”“战争不是注定不可避免的”等战略威慑观点。在勃列日涅夫时期,苏联虽然拒绝公开承认威慑概念,但在战略理论和实践中已开始接受并运用战略威慑。针对美国依仗核优势进行所谓的“大规模报复”,苏联着重研究了核战争的特点和实施方法。认为未来战争必然是火箭核战争,核武器及其投掷工具将成为主要的作战手段,使用核武器实施进攻和突然袭击是取得整个战争胜利的关键。 同时也认为遏制美国的方法是建立优势的战略力量,而不是仅仅能消灭美国很大一部分居民和工业,苏联的理论要求有摧毁敌方的军事力量、指挥控制系统和工业目标的能力,而且能够差不多是同时摧毁。
四是中等核国家根据本国特点制定了“有限核威慑”战略。中等核国家受国力的限制和国际环境的影响,奉行“有限核威慑”战略,即依靠一支数量有限的有效的力量,能给对方一定损伤程度的核打击,以此来抑制威胁、制止战争,起到威慑作用。 特别是在美苏对峙的格局不变的情况下,两国中任何一方若与中等核国家发生冲突,遭到中等国家的核报复,就会使其在对峙中处于不利地位。
当时英国国防部认为:“核武器仍然是我们必要的能力因素,威慑来自其他拥有核武器国家的威胁。”英国核威慑的原则就是“莫斯科标准”核原则,英国的核威慑力量主要是应对苏联对英国核心利益的威胁。只要苏联对英国发动核进攻,英国就对苏联实施核报复,打击包括莫斯科在内的诸多重要城市和工业中心。任何对手对英国发动进攻,就会遭到来自英国的沉重打击。
法国政府根据形势的变化和需要,不断调整“以弱制强”的核威慑战略。法国的威慑逻辑是借助于“原子的同等能力”,使小国可以在大国面前不低头。在戴高乐执政时期,强调运用核武器进行“大规模报复”,以慑止苏联和其他国家对法国发动战争,而常规部队只起“绊马索”和“警铃”的作用。在蓬皮杜执政时期,则强调运用常规力量、战术核武器和战略核武器对敌人进攻实行“逐步反应”。在德斯坦执政时期,强调做好打各种“有限规模”战争准备,运用“有限核威慑”避免常规战争升级为核大战。在密特朗执政时期,则在某种程度上回到运用核武器进行“大规模报复”的方针。但这些都没有改变法国核力量在弱势情况下要应对苏联等强敌的这一基本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