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威慑理论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流行于西方的一种新型战略理论,一批美国理论学者引领了当时威慑理论研究的潮流。而社会主义国家在长期冷战过程中,把战略威慑等同于强权政治的武力讹诈和战争恫吓,学者和官员们明确反对西方核威慑思想的内容和框架,许多人认为是帝国主义、霸权主义的军事政策,使得战略威慑作为一种行动手段,在社会主义国家没有得到深入系统的研究。战略威慑理论历史发展与现状的解读,首先需要对1945年以来核威慑战略产生的背景和变化情况进行深入的分析。
现代战略威慑理论并不是从美国第一颗原子弹在阿拉莫戈多 沙漠上试验成功的那一时刻开始出现的,而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日本广岛、长崎爆炸的原子弹,使全世界对原子武器的巨大威力都产生了极大震动之后。从此,原子弹的幽灵笼罩着全球,核武器的巨大杀伤破坏作用,使得核武器成为当时战略威慑手段的最佳选择。按照学术界的一般观点,战略威慑理论作为一种系统的理论和政策首先在美国兴起,对其科学研究始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的核威慑。从那时开始,人们越来越多地了解战略威慑的概念和现实,关于战略威慑的重要样式——核威慑的理论研究也迅速增多。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美国具有原子弹的垄断和绝对的核优势,拥有一支单边威慑力量,不必担忧其本土会遭受大规模的破坏,当时的杜鲁门政府推行“遏制战略”,奉行的是准备进行实战并赢得胜利的战略。美国将数量有限的战术核武器,作为对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直接接壤或接近战区的讹诈手段。原子弹作为战略威慑的法宝,在美国当时的安全政策和军事战略中发挥了无可替代的作用。
苏联在1949年8月成功进行了第一次原子弹试验,4年后又成功地进行了第一次氢弹试验,打破了美国“核讹诈”的格局。军事上的革命影响到了美国的军事地理位置。洲际弹道导弹、导弹核潜艇和远程航空兵的出现,宣告了美国在战略上不易受打击的时代一去不复返。 美国天然屏障的突然消失,使其安全感受到根本性的动摇,处于国际斗争中心的大国军事和外交战略也发生相应的调整和改变。朝鲜战争失败的教训,使美国政界和军界错误地总结了侵朝战争失败的原因,认为不使用核武器无法同苏联和中国打赢一场地面战争,美国今后必须依靠强大的核报复力量和空军实施速决战,力避进行消耗很大的持久地面作战。
为了应对苏联日益崛起的军事力量,1953~1960年美国的军事战略发生重大变化,从“遏制战略”转为“大规模报复”战略,核战略从“核讹诈”转为“全面核大战”战略。这一变化是由美苏双方核力量的对比、全球战略态势的演变而引起的。1954年1月12日,时任美国艾森豪威尔政府的国务卿杜勒斯在给外交关系委员会的报告中,宣布了“大规模报复”战略方针, [1] 强调己方拥有能给敌方造成巨大损伤的“第一次打击力量”,美国可对苏联的侵略实施“大规模报复”,试图利用美国当时尚且拥有的核优势抵消苏联在地区范围内拥有的常规优势。
20世纪40年代中期至50年代中期,是核威慑理论的早期兴起阶段。这一阶段核威慑理论迅速兴起,美国形成了初步的威慑理论体系。而苏联完善了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发展起来的军事战略和军事理论,但受意识形态的影响,苏联始终不曾公开宣布战略威慑方面的政策,对威慑一词始终避而不谈。苏联学者认为威慑的基础就是尽可能使俄国人处于恐慌之中并利用核大棒统治世界,认为美国的核威慑理论家很早就妄想把苏维埃俄国从地球上消灭掉。
布罗迪提出了最早的核威慑理论。美国兰德公司一直是威慑问题研究的主要机构,即便不是所有也是大多数早期的威慑理论家包括布罗迪,曾经在兰德公司工作过,他们在这里开展了广泛的研究,其理论被用于重大决策并形成了现代威慑思想的支柱。在美军使用原子弹对日本广岛、长崎轰炸后的10个月,1946年6月,美国耶鲁大学教授伯纳德·布罗迪主持撰写了世界上第一本研究核战争、核政策、核战略的专著《绝对武器:原子力量与世界秩序》,首次提出了核威慑理论的思想,并敏锐地觉察到核威慑在思维领域引发的变化。
核威慑理论改变了以往对经典战争理论的认识。现代核武器的出现,极大地改变了战争的形式与规模,使以往阻延战争破坏作用的时间与空间因素同时受到超强度的压缩,使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在现代导弹的威胁下,都呈裸露状态。 克劳塞维茨认为,“战略就是为了达到战争的目的而对战斗的运用”,“消灭敌人军队是一切军事行动的基础,是一切行动最基本的支柱”,“用流血方式解决危机”是“战争的长子”。 毛泽东在《论持久战》中也说:“战争的目的不是别的,就是‘保存自己,消灭敌人’”,而“只有大量地消灭敌人,才能有效地保存自己”。 布罗迪的理论对这些经典战争理论提出了挑战。布罗迪曾阐述道,“迄今为止,我们军事力量的主要目的一直是为了打赢战争,但从现在起,我们军事力量的主要目的必须是为了防止战争,除此之外几乎没有其他任何有益的目的”。
以确保报复作为核威慑的基础。布罗迪认为“在原子弹时代,美国任何安全计划首要和最关键的步骤,就是采取措施确保我们一旦遭到进攻时有能力实施对等报复”。 谋求或维持这一战略威慑效应的主要手段,是双方都具有在战争爆发后的一往一来中能够“确保摧毁”对方的核杀伤力。这里重要的不是第一次核打击力,而是承受对方第一次核打击后给予还击的打击力。而这一打击力还必须是一个摧毁性的还击,即还击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将是对方所无法承受的。更重要的是,双方都必须具备这样一种还击力。双方的确保摧毁是核威慑成立的必要条件。 以上这两点最终几乎成为后来美国所有核威慑论述的基调。
杜鲁门政府促进了早期核威慑理论的研究。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军事战略的重点转向战略威慑,威慑理论受到美国政府的青睐,杜鲁门政府的乔治·凯南提出了“遏制战略”理论,将“为达到战争目的而运用战斗变成为实现战争威慑而使用军事力量”。与战前美国长期奉行的战略观念明显不同的是,“这项遏制政策需要持续地依靠美国军事力量,作为制止苏联扩张主义的一种工具,但不是在战斗中使用这支军事力量,而是希望不求助于战斗就能支持美国的政策目标”。 这一思想的提出,标志着美国在安全观念上经历了一场重大的转变,从两次世界大战中打败侵略国改为制止可能发生的新的侵略威胁。但是这时的核战略仍处于初创阶段,尚未形成系统的理论体系。美国官方当时的立场是,以第二次世界大战作为准备未来战争的样板,把原子弹只当成威力空前巨大的大炸弹,作为美国对苏、中等国施压、讹诈和进行遏制的一张王牌。 随着核武器的发展,美国开始重视对核威慑战略的研究。
杜勒斯制定了世界上第一个核威慑政策。美国国务卿杜勒斯(1953~1959年在任)在报告中提出威慑概念,是威慑第一次在正式公布的官方文件中出现。杜勒斯的战略后来被称为“大规模报复”战略,它的出发点是艾森豪威尔政府期待的“以最小的代价获取最大的利益”的思想,它实现国家安全目标的主要途径是以恫吓为主的战争边缘政策,不论苏联的“侵略”行动是发生在朝鲜还是在别的任何地方,美国都将运用战略空军以核手段进行大规模报复,目标不一定局限于发生冲突的实际地区。换句话说,“可以考虑把莫斯科本身当作对付全球各地共产党侵略的人质”。 这清楚地说明了“大规模报复”战略的主要依赖对象是核武器,核威慑是其主要的运用手段,这是美国第一个完整的核战略。由这种纯威慑理论派生出来的“有限核威慑”、“最低限度核威慑”以及“核蜂刺”理论,成为后来许多中、小核国家核威慑战略的理论基石,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美国的核威慑战略是针对苏联作为推行冷战遏制战略而确立起来的,成为美国防务政策和军事战略的基石,也成为战后战略理论的一个新的生长点,倍受人们的重视。 但是,受到当时历史条件的限制,“大规模报复”战略就是以应对所谓的第三次世界大战为背景而制定出来的,对战争的设想还停留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模式的水平上。这个人类历史上第一次明确提出的核威慑战略在美国国内引发了剧烈争论。大量民间国际问题专家也加入讨论之中,核威慑研究空前活跃起来,这预示着核威慑研究黄金时代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