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结构对地区经济发展有促进作用表明地区经济发展存在产业结构效应。如前所述,中国特大城市的经济发展对产业结构服务化有一定促进作用,但产业结构服务化是否存在同样的反作用尚未可知。因此,测度中国特大城市产业结构效应并分析其动力源能帮助我们回答这一问题。
静态偏离份额模型又称经典偏离份额模型,它将区域某时期的经济增长分解为份额分量和偏离分量,其中,偏离分量可分为因区域产业结构优势形成的结构偏离分量和因区域产业竞争力产生的竞争力偏离分量。动态偏离份额模型是静态偏离份额模型的动态化,只须在静态偏离份额模型的基础上对研究时段进行细分。其基本式如下:
式(2-3)中: 表示区域 r 在 t 时期的地区生产总值增长量。 是份额分量,表示区域 r 在 t 时期三次产业按照参照区域地区生产总值平均增长率发展产生的理论产值总和。 表示产业结构偏离分量,是指区域 r 在 t 时期各产业按照实际增长率与参照区域产业实际增长率差值发展产生的理论产值总和。如果该值为正则表明在参照区域增长较快的产业在区域 r 产业结构中所占份额较大,区域经济增长具有产业结构效应。 D r t 表示产业竞争力偏离分量,是指区域 r 在 t 时期各产业实际增长量与参照区域产业实际增长量差值之和。如果该值为正则表明区域 r 大多数产业产值大于参照区域对应产业产值,或者比重较大产业增长超过参照区域对应产业,区域 r 产业有竞争力优势。
式(2-4)中: 表示区域 r 在 t 时期 i 产业的份额分量,表示区域 r 的 i 产业按照参照区域产业增长率发展产生的理论产值。式(2-5)中: 表示区域 r 在 t 时期 i 产业的结构偏离分量,表示区域 r 的 i 产业 t 时期按照实际增长率与参照区域产业增长率之差发展产生的理论产值。如果区域 r 的 i 产业的增长速度超过参照区域产业平均增速,分量为正。该值越大表明研究区域 r 的 i 产业对地区经济增长贡献越大。式(2-6)中: 表示区域 r 在 t 时期 i 产业的竞争力偏离分量,表示区域 r 的 i 产业实际增长量与参照区域产业实际增长量的差值。值为正则表明研究区域 r 的 i 产业具有竞争力。式(2-4)、式(2-5)、式(2-6)中: 为区域 r 在 t 时期 i 产业产值或从业人数, 为参照区域 t 时期地区生产总值和从业总人数增长率, 为参照区域的 i 产业在 t 时期产值或从业人数增长率, 为区域 r 的 i 产业在 t 时期产值或从业人数增长率。
本书研究以城区常住人口界定的特大城市,动态偏离份额分析中的参照区域是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市辖区,因此,研究数据采用中国统计出版社2004~2013年出版的《中国城市统计年鉴》中16个特大城市市辖区年末从业人数、市辖区三次产业从业人数、市辖区地区生产总值、市辖区三次产业产值数据。其中,三次产业产值根据市辖区地区生产总值、市辖区三次产业产值占比数据计算整理,参照区域数据由所有地级以上城市市辖区相关数据求和计算整理。
测度结果如表2-19所示。以产值结构为考查目标,根据2003~2012年动态偏离份额计算结果,可以得到以下结论:中国16个特大城市中,北京、天津、南京、武汉、重庆、成都、西安7个城市地区生产总值实际增长高于全国城市平均水平,其他特大城市地区生产总值实际增长低于全国城市平均水平;天津、汕头、佛山、重庆4个城市产业结构分量为负,不具有产业结构效应,其他特大城市产业结构分量为正,具有产业结构效应,增长性产业在产值结构中占比较高;天津、重庆、南京、武汉、成都、西安6个城市产业竞争力分量为正,重要产业部门具有相对竞争优势,其他特大城市产业竞争力分量为负,重要产业部门不具有相对竞争优势;除北京、武汉外,其他特大城市产业竞争力分量绝对值均大于产业结构分量绝对值,表明产业竞争力是影响中国特大城市经济增长的主要因素。
表2-19 2003~2012年中国特大城市产值结构动态偏离份额均值
表2-19 2003~2012年中国特大城市产值结构动态偏离份额均值-续表1
按三次产业对产业结构分量和产业竞争力分量进行分解(见表2-20),可以得出以下结论:中国16个特大城市第三产业的产业结构分量均为正,第一、第二产业的结构分量均为负,表明第三产业是中国特大城市产值结构中发展速度较快、所占比重较高的产业部门;大多特大城市第一产业不具有竞争力;天津、武汉、佛山、重庆、成都、西安6个城市第二产业是具有相对竞争力的产业部门,其他特大城市第二产业不具有竞争力;除沈阳、哈尔滨、上海、杭州、武汉、广州、汕头、佛山8个城市外,其他特大城市第三产业是具有竞争力的产业部门。
表2-20 2003~2012年中国特大城市产值结构动态偏离份额分解
表2-20 2003~2012年中国特大城市产值结构动态偏离份额分解-续表1
以就业结构为考查目标,根据2003~2012年动态偏离份额计算结果(见表2-21),可以得到以下结论:中国16个特大城市中,西安、沈阳、佛山、武汉、哈尔滨5个城市就业人数实际增长低于全国城市平均水平,其他特大城市就业人数实际增长高于全国城市平均水平;西安、武汉、哈尔滨3个城市产业结构分量为负,不具有产业结构效应,其他特大城市产业结构分量为正,具有产业结构效应,增长性产业部门在产业结构中占比较高;西安、沈阳、佛山、武汉、哈尔滨5个城市产业竞争力分量为负,重要产业部门不具有相对竞争优势,其他特大城市产业竞争力分量为正,重要产业部门具有相对竞争优势;除东莞外,其他特大城市产业竞争力分量绝对值均大于产业结构分量绝对值,表明产业竞争力是影响中国特大城市吸纳就业的主要因素。
表2-21 2003~2012年中国特大城市就业结构动态偏离份额均值
表2-21 2003~2012年中国特大城市就业结构动态偏离份额均值-续表1
按三次产业对产业结构分量和产业竞争力分量进行分解,可以得出以下结论(见表2-22):中国16个特大城市中第一产业的产业结构分量均为负,除哈尔滨、西安的第二产业和杭州、深圳的第三产业的产业结构分量为负外,其他特大城市第二、第三产业的产业结构分量均为正,表明中国特大城市就业结构中第一产业发展速度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第二、第三产业发展速度基本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上海、重庆的三次产业,南京、杭州、广州、深圳、成都的第二、第三产业,北京、东莞的第一、第三产业,汕头的第一、第二产业,沈阳、哈尔滨的第一产业,天津、佛山的第二产业,西安的第三产业,均是有相对竞争力的产业部门。
表2-22 2003~2012年中国特大城市就业结构动态偏离份额分解
表2-22 2003~2012年中国特大城市就业结构动态偏离份额分解-续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