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东欧国家通过剧变实现了由集权向民主的过渡,建立了西方的宪政民主,也达成了高度的社会共识。在通过激进手段摧毁旧制度并建立了市场经济的制度基础之后,中东欧国家“西方化”的历史进程似乎已经不可逆转。然而,事实并不必然如此,无论是以往其他地区和国家的民主实践,还是原苏联国家的民主化体制转型的结果,都显示了民主进程“倒退”的普遍性。但是,中东欧国家在遭遇经济衰退和左翼力量复兴的情况下,其大多数国家迈向市场化、民主化及欧洲化的脚步并没有放缓,反而随着入盟目标的进一步明确而大大加快了。
这首先应归功于“回归欧洲”的约束及影响。“回归欧洲”不仅是中东欧国家所需要的,而且可以有效地集中人们的转型预期,即如果中东欧国家能够完成民主化与市场化的制度转型,它们就可以像西欧国家那样生活,这极大地提高了转型进程的确定性以及可信度。后者又强化了中东欧国家转型的动力,同时也帮助它们克服转型衰退、容忍福利下降和各种社会问题,因为“回归欧洲”的目标强烈地影响了这些国家的改革成本——收益观。比起忍耐和前行所付出的代价,政策逆转的可知成本更高,它意味着离开西方阵营,而这一结果在中东欧人普遍看来是更大的灾难。热若尔·罗兰认为,正是地缘政治因素“可能足够解释为什么中东欧国家没有遭遇俄罗斯及原苏联国家面临的政府崩溃、无政府状态,普遍的犯罪活动,内部和外部两套政府。执法能力和保护产权看来是解释为什么中东欧从产量下降中恢复而俄罗斯和其他没有加入欧盟前景的国家的产量继续下降的首要影响因素”。
民主制度框架的建立也许并非难事,但是民主制度的巩固和延续并非易事。在中东欧同样遭遇了转型经济危机及社会动荡的条件下,加入欧盟的光明前景成为推动其继续前进而不是倒退的重要约束条件。从政治方面看,欧盟接纳新成员国的必要条件就是民主化转型,这一标准在申请国与欧盟日后签署的协议中被屡次写入,中东欧国家在政治标准方面也基本满足了哥本哈根会议的要求,使得政治转型在外部力量的保障下始终没有出现逆转的局面。1997年卢森堡会议上,欧盟委员会对第五次东扩的初步意见就是基于哥本哈根会议精神进行的甄别和筛选,认为首先加入欧盟的应当是波兰、匈牙利、捷克等六个国家,此后被称为卢森堡集团。这些国家无一例外地在政治、经济领域取得了令欧盟委员会满意的局面,经济发展水平和民主政治都严格按照哥本哈根要求进展得较为顺利。1998年开始,欧盟委员会每年都会对提出入盟申请的中东欧国家进行评估,并纠正这些国家在经济政治领域中存在的问题,以尽快适应欧盟提出的各项标准。在这一年的评估中,只有斯洛伐克政治领域转型没有达到哥本哈根会议的要求,波兰、匈牙利、捷克、爱沙尼亚等中东欧国家都满足了加入欧盟的中期评估标准。因此,加入欧盟的过程本身就是促使申请国进行政治、经济、司法等方面不断改革的重要动力。在此后的几年中,斯洛伐克、保加利亚、罗马尼亚等国家也依据欧盟标准进行了积极的政治经济转型,在1999年召开的赫尔辛基会议上正式增补以上六国为欧盟东扩的对象国,这六个国家也被称为赫尔辛基集团。1997年欧盟颁布了《2000年议程》开始每年对中东欧国家的转型进程进行评估,督促其对弱项限时整改。这促使中东欧国家的转型提速。对此,有学者指出,“哥本哈根入盟条件不仅构成了欧盟对中东欧国家强有力的激励和制裁机制,也使得中东欧国家的政治家可以在国内进行‘不受民众欢迎的’的改革,进而能够在较短时间内使得塑造新社会的法律法规和其他措施到位并发挥作用,实现‘回归欧洲’的目标。”
回首中东欧国家的转型历程不难发现,在转型的关键时刻,即遭遇转型危机面临转型退缩之际,来自欧共体/欧盟以及北约的入盟及入约标准对制度发展的方向和进程起到了至关重要的约束作用,它确保了转型的方向乃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