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亚南 陈勇强 方彧 魏海燕
摘要: 以城乡综合演算人均值衡量,2016年全国居民总消费为2000年的6.13倍,物质消费为5.65倍,非物消费为7.27倍,其中健康消费为7.83倍。物质消费比重明显下降5.46个百分点,非物消费比重明显增高5.46个百分点,消费结构出现较大升级变化,而健康消费占总消费比重增高1.65个百分点。但居民消费率从35.91%明显下降至32.37%,“十二五”期间略有回升,而健康消费占居民收入比从4.60%较明显升高至5.44%。居民总消费、物质消费、非物消费地区差逐渐缩小,健康消费地区差明显缩小;居民总消费、物质消费、非物消费城乡比逐渐缩小,健康消费城乡比极显著缩小。“不平衡的发展”在民生领域多有改善。依据历年动态预测检验,至2020年全国居民健康消费城乡比将显著缩减,地区差也将略微缩减;至2035年全国居民健康消费城乡比将继续极显著缩减,地区差将略微扩增。
关键词: 全国 健康消费 需求景气 检测评价
本系列研究多年前出版的《中国文化消费需求景气评价报告》,至今三度进入中国社会科学院创新工程学术出版项目,入选“中国梦与中国发展道路研究丛书”英文版;数年前出版的《中国公共文化投入增长测评报告》,用以检验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进程及其现实差距具有特定意义。国际社会总是“教科文”并提,我国习惯“教科文卫”并列,教科文卫本身即为社会建设与发展的同一个大类领域,诸多方面具有研究方法和分析模型的相通、相融性。基于以上两种较为成熟的文化蓝皮书,平行移植指标体系和测评方法,同时归并民生消费需求检测与公共服务投入检测两个方面,于是有了居民健康消费与公共卫生投入增长“双检”尝试。
全国及各地居民健康消费增长体现出从衣食温饱“基本小康”迈向相对富足“全面小康”进程中民众日益注重自身身心健康的历史进步,可由一个重要方面反映“人民美好生活需要”,而其间存在的城乡差距、地区差距也由一个重要方面反映“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缺憾。尤其是公共卫生投入属于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的民生范畴,直接关系到宪法保证公民社会权利之“国民待遇”问题,全国及各地公共卫生投入增长的地区差距(相应数据无城乡投向分类)更是由一个重要方面反映“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缺憾。因此,本项研究的城乡差距、地区差距检测不仅对准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年2020年,而且对准我国“基本建成现代化国家”目标年2035年,现代化国家的民生发展理应消除社会结构体制上的城乡鸿沟和地区鸿沟。
本书直接面向全国及各地城乡居民健康消费需求动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进程开展检测,同时针对公众消费市场中的居民健康开支、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中的卫生投入,进行尽可能全面结构化的相关性分析测算,可以为国家“健康中国”建设目标和各地“大健康产业”发展战略提供确切的“数据事实”依据,亦可为各地建设“健康城市”或“健康省区”提供数理分析方法和指标演算模型参考。
鉴于民生消费需求检测与公共服务投入检测各属完全不同的领域,此书构思设计耗费心力,经过长时间的反复斟酌,最终采用双重总报告、并行排行报告、两组省域子报告的“复式”结构,以统一的技术报告有机维系为一体。本文为全国民生健康消费分析检测总报告,全国公共卫生投入分析检测总报告另见下文。这是本书体例上的特别之处,需要开卷首先予以说明。
人民生活各类消费需求增长离不开经济增长、居民收入增长。鉴于经济、财政背景分析主要集中于民生指数卷,民生消费总体分析主要集中于民生消费卷,这里结合民生背景数据直接切入非物消费及包含其间的健康消费分析。
全国城乡民生消费主要数据增长变化基本情况见图1,限于制图容量,图中侧重列出民生消费分类数据,特别是单列健康消费总量数据。图释注明居民收入、总消费数据可从中推算出来,同时产值、财政收入、财政支出背景数据置于后台进行相关演算。
图1 全国城乡民生消费主要数据增长变化基本情况
左轴面积:全国城乡居民(1)健康消费、(2)非物消费、(3)物质消费、(4)积蓄总量(亿元转换为%),(2)+(3)=总消费,(2)+(3)+(4)=居民收入,各项数值间呈直观比例。右轴曲线:非物消费比、居民消费比(占居民收入比)(%),二者之差即为物质消费比,二者之比即为非物消费比重(占总消费比),二者之差再与居民消费比之比即为物质消费比重。
2000~2016年,全国城乡居民收入总量年均增长13.17%,积蓄总量年均增长14.82%。在这16年间,居民收入年均增长率低于产值增长0.17个百分点,低于财政收入增长3.58个百分点。
2000~2016年,全国城乡居民消费总量年均增长12.61%。在这16年间,居民消费年均增长率低于产值增长0.73个百分点,低于财政支出增长4.08个百分点。
同期,全国城乡居民物质消费总量年均增长12.05%。在这16年间,物质消费年均增长率低于居民收入增长1.12个百分点,低于总消费增长0.56个百分点。
同期,全国城乡居民非物消费总量年均增长13.82%。在这16年间,非物消费年均增长率高于居民收入增长0.65个百分点,高于总消费增长1.21个百分点。
与此同时,全国城乡居民健康消费总量年均增长14.36%。在这16年间,健康消费年均增长率高于居民收入增长1.19个百分点,高于总消费增长1.75个百分点;高于物质消费增长2.31个百分点,高于非物消费增长0.54个百分点;仅低于居民积蓄增长0.46个百分点。
在全国居民收入当中,2000年有77.43%用于全部生活消费支出,为历年最高比值;2013年仅有68.58%用于全部生活消费支出,为历年最低(最佳)比值;2000年仅有22.77%用于非物消费支出,为历年最低比值;2005年有26.88%用于非物消费支出,为历年最高(最佳)比值。居民收入与总消费之差的剩余部分即为居民积蓄,非物消费与总消费之差即为物质消费。
这几组数据链之间的相关比值可以通过结构化关系推算。居民消费比占百分比剩余部分(100与之差值)为居民积蓄率,即居民积蓄在居民收入里所占比例;居民消费比与非物消费比之差(差值)为物质消费比,也就是非物消费比占居民消费比剩余部分为物质消费比,即物质消费在居民收入里所占比例;非物消费比与居民消费比之比(商值)为非物消费比重,即非物消费在总消费里所占比例;居民消费比与非物消费比之差再与居民消费比之比为物质消费比重,也就是非物消费比重占百分比剩余部分为物质消费比重,即物质消费在总消费里所占比例。诸如此类的结构化相关性分析体现了数理抽象的优势,透露出严谨而精密的逻辑力量,通过数理关系推演充分揭示“数据事实”基本态势。
2000年以来16年间,全国居民消费比降低5.87个百分点,同时非物消费比却升高2.18个百分点,反过来导致物质消费比降低8.05个百分点。继续深入分析,居民消费比与非物消费比升降方向及其程度有差异,意味着非物消费占总消费比重变化,反过来又导致物质消费占总消费比重变化。由这些相对比值关系变化就能够看出民生消费需求态势,从中体现出民生发展的基本走向。
在这当中,全国城乡居民健康消费增长出现高于居民收入增长、高于总消费增长、高于物质消费增长、高于非物消费增长的较大增幅,势必导致一系列相关比值明显变化。
分析产值与居民收入、总消费、物质消费、非物消费、积蓄之间增长关系,可以检测究竟是什么因素对居民消费需求各方面增长产生重要影响。全国产值与居民收入、消费、积蓄增长态势见图2,因相关系数分析需有历年不间断增长指数,而制图空间有限故截取2000~2010年(后台检测2000~2016年)。
图2 全国产值与居民收入、消费、积蓄增长态势
左轴柱形:全国产值、居民收入年增指数。右轴曲线:居民消费、积蓄年增指数,上年=1(小于1为负增长)。曲线间走势并行即正相关同步增长,上下交错对应即负相关逆向增长;相关系数1为绝对正相关完全同步,0为完全不相关,-1为绝对负相关完全逆向。曲线(5)与(6)之间形成横向镜面峰谷对应水中倒影负相关关系。
2000~2010年,标号(1)全国产值与(2)居民收入历年增长指数之间,相关系数为0.9098,亦即在90.98%程度上同步变动,呈很强正相关性,其间历年高低对比可见当年增长同步关系;与(5)非物消费历年增长之间,相关系数为-0.4117,亦即在41.17%程度上逆向变动,呈稍强负相关性。
这些数据之间的增长相关性表明,全国经济增长并不能“自然”带动国内居民生活消费向着非物质需求方向“升级”。倘若各地大体如此,对于“中国现实”特殊性的这一“逆规律性”揭示即可成立。
2000~2010年,标号(6)居民积蓄与(3)居民消费历年增长之间,相关系数为0.4082,亦即在40.82%程度上同步变动,呈很弱正相关性;与(5)非物消费历年增长之间,相关系数为-0.7751,亦即在77.51%程度上逆向变动,呈极强负相关性。
在全国范围这些数据之间的增长相关性中,相互间影响的正反方向、强弱程度已经不言自明。
图2中可见,在(5)非物消费与(6)居民积蓄增长曲线之间,形成横向镜面峰谷对应水中倒影,其间呈77.51%逆向增长相关性。“积蓄负相关性”对于非物消费显著成立,对于总消费不成立,对于物质消费不成立。经后台数据库扩展演算,非物消费与积蓄增长之间2000~2013年长时段逆向程度为69.63%,呈很强负相关;2000~2006年逆向极值达95.15%,呈极强负相关。
显然,全国居民积蓄增长“自然而然”地抑制了国内居民生活消费向着非物质需求方向更快地“升级”。倘若这一点在各地得到普遍印证,又可成为“中国现实”中的特定“规律性”“趋势性”发现。
国家现行统计制度中居民消费后四类——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及服务(以下行文分别简称“交通、文教、健康、其他”)消费属于非物生活范畴,维系着人们社会交往、身心状态、精神生活等“扩展需求”。居民非物生活分类消费测算为民生消费需求检测系统的二级子系统之三,其中展开相关性分析又包含着三级子系统之五至八。
全国居民非物消费分类结构性关系见图3。
全国城乡综合演算,2000年居民交通消费人均值为200.30元,2016年居民交通消费人均值为2388.92元。在这16年间,全国城乡居民人均交通消费年均增长16.76%;其中“十五”期间年均增长22.98%,“十一五”期间年均增长16.24%,“十二五”以来年均增长12.22%。
图3 全国居民非物消费分类结构性关系
左轴面积:全国城乡综合演算交通通信、文教娱乐、健康、其他消费人均值(元转换为%),各项数值间呈直观比例。右轴曲线:健康消费比重、非物消费比重(占总消费比)(%)。另需说明,近年年鉴始发布2014年以来城乡人均值数据,但与总量数据之间存在演算误差,对应同时发布的产值人均值和总量分别演算相应消费率有出入,本文恢复自行演算城乡人均值。
基于居民交通消费与总消费之间历年数值演算,2000~2016年,全国居民交通消费比重增高6.65个百分点;其中“十五”期间增高4.62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增高1.99个百分点,“十二五”以来增高0.03个百分点。最高(最佳,非物消费占比以高为佳,后同)比重值为2013年的14.41%,最低比重值为2000年的7.02%。由此不难发现,人民生活消费需求已经从维持温饱的“基本小康”阶段超越出来,在物质生活需求达到较高水平之际,非物质生活需求迅速提升。交通消费比重持续显著增高,可以视为人们社会生活交往需求高涨的一种具体表现。
居民交通消费成为非物消费以至总消费中增长最快部分,不难在生活现实里找到依据:全国每年有上亿人次出境旅游,数十亿人次国内旅游;电话通信已成为国民必需消费,手机及移动网络更是国内海量人群之“必备”,当然电信行业垄断造成的高收费也不容置疑。
全国城乡综合演算,2000年居民文教消费人均值为343.32元,2016年居民文教消费人均值为1959.40元。在这16年间,全国城乡居民人均文教消费年均增长11.50%;其中“十五”期间年均增长13.10%,“十一五”期间年均增长8.95%,“十二五”以来年均增长12.33%。
本项检测将居民文教消费比重值界定为“精神需求系数”,可直接衡量民生需求向精神层面提升的程度。基于居民文教消费与总消费之间历年数值演算,2000~2016年,全国居民文教消费比重降低0.83个百分点;其中“十五”期间增高1.09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降低2.01个百分点,“十二五”以来增高0.09个百分点。最高比重值为2002年的13.82%,最低比重值为2014年的10.60%。这里发现一个问题,多年以来许多研究者预期中的“精神文化消费需求高涨”局面仍未出现。或许人民生活从满足温饱需求,到物质消费全面提升,再到注重社会生活交往需求,最后到追求精神文化生活丰富多彩,尚有待于“更上一层楼”。
全国城乡综合演算,2000年居民健康消费人均值为169.40元,2016年居民健康消费人均值为1327.21元。在这16年间,全国城乡居民人均健康消费年均增长13.73%;其中“十五”期间年均增长15.72%,“十一五”期间年均增长10.90%,“十二五”以来年均增长14.48%。
基于居民健康消费与总消费之间历年数值演算,2000~2016年,全国居民健康消费比重增高1.65个百分点;其中“十五”期间增高1.32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降低0.54个百分点,“十二五”以来增高0.87个百分点。最高比重值为2016年的7.59%,最低比重值为2000年的5.94%。健康消费比重增高明显并不难理解,健康是人们的“共同价值观”,而若干年来医院费用暴涨、保健产业产生暴利也不容忽视。
全国城乡综合演算,2000年居民其他消费人均值为125.62元,2016年居民其他消费人均值为417.84元。在这16年间,全国城乡居民人均其他消费年均增长7.80%;其中“十五”期间年均增长3.49%,“十一五”期间年均增长14.20%,“十二五”以来年均增长6.30%。
基于居民其他消费与总消费之间历年数值演算,2000~2016年,全国居民其他消费比重降低2.01个百分点;其中“十五”期间降低1.32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增高0.22个百分点,“十二五”以来降低0.91个百分点。最高比重值为2001年的4.59%,最低比重值为2016年的2.39%。其他消费是一个“非明确”项,包括除了非物消费以上三类之外的其余消费开支,依据早年统计年鉴所列细目分类可知,家政服务相关支出包含其中。
本项检测将全部非物消费视为“全面小康”人民生活应有消费,只看食品消费乃至扩展为物质消费显然不具有足够的解释力。综合全国居民交通、文教、健康、其他消费比重变化,16年间整个非物消费比重上升5.46个百分点。
实际说来,“交通消费”作为“交通通信消费”简称,包含通信消费,而通信消费里的信息内容消费部分显然应当属于精神消费。假设全国居民信息内容消费占通信消费一半,通信消费又占整个交通通信消费一半,那么信息内容消费比重则上升1.66个百分点,再与文教消费比重变化合并演算,2000年以来16年间全国居民整个精神消费比重理当上升0.83个百分点。
至此可以归纳对比全国城乡居民物质生活、非物生活分类单项消费的增长变化差异。2000年以来16年间,各类消费人均值年均增长率(由于人口增长,人均值演算增长率略低于总量演算增长率)、比重值升降变化(百分比演算更为精确)排序:交通消费年增16.76%,比重上升94.61%为最高;居住消费年增16.25%,比重上升81.51%为次高;健康消费年增13.73%,比重上升27.84%为第三高;文教消费年增11.50%,比重下降6.87%为第四高;用品消费年增10.87%,比重下降14.90%为第五高;衣着消费年增10.80%,比重下降15.84%为第六高;食品消费年增9.52%,比重下降30.04%为次低;其他消费年增7.80%,比重下降45.73%为最低。
分析居民收入、积蓄与非物生活各项分类消费之间增长关系,可以检测究竟是什么因素对居民非物生活各项分类消费增长产生重要影响。全国居民收入、积蓄与非物消费增长态势见图4,因相关系数分析需有历年不间断增长指数,而制图空间有限故截取2000~2010年(后台检测2000~2016年)。
图4 全国居民收入、积蓄与非物消费增长态势
左轴柱形:居民收入年增指数。右轴曲线:非物消费各单项、积蓄年增指数,上年=1(小于1为负增长)。曲线(2)、(3)、(4)与(6)之间大体形成横向镜面峰谷对应水中倒影负相关关系。
2000~2010年,标号(1)居民收入与(2)交通消费历年增长指数之间,相关系数为-0.5494,亦即在54.94%程度上逆向变动,呈较强负相关性;与(3)文教消费历年增长之间,相关系数为-0.2373,亦即在23.73%程度上逆向变动,呈很弱负相关性;与(4)健康消费历年增长之间,相关系数为-0.4793,亦即在47.93%程度上逆向变动,呈稍强负相关性。
这些数据之间的增长相关性表明,全国居民收入增高也不能“必然”带来国内居民生活消费向着非物质需求,尤其是精神文化需求方向“升级”。倘若各地大体如此,对于“中国现实”特殊性的这一“逆规律性”揭示即可成立。
2000~2010年,标号(6)居民积蓄与(2)交通消费历年增长指数之间,相关系数为-0.7329,亦即在73.29%程度上逆向变动,呈极强负相关性;与(3)文教消费历年增长之间,相关系数为-0.4557,亦即在45.57%程度上逆向变动,呈稍强负相关性;与(4)健康消费历年增长之间,相关系数为-0.8046,亦即在80.46%程度上逆向变动,呈极强负相关性。
在全国范围这些数据之间的增长相关性中,相互间影响的正反方向、强弱程度已经不言自明。
图4中可见,在(4)健康消费、(2)交通消费、(3)文教消费与(6)居民积蓄增长曲线之间,形成横向镜面峰谷对应水中倒影,其间分别呈80.46%、73.29%、45.57%逆向增长相关性。“积蓄负相关性”对于健康消费显著成立,对于交通消费明显成立,对于文教消费基本成立,对于其他消费不成立。经后台数据库扩展演算,文教消费与积蓄增长之间2001~2010年长时段逆向程度为52.74%,呈较强负相关;2001~2005年逆向极值达76.30%,呈极强负相关。
显然,全国居民积蓄增长已经严重抑制了国内居民消费向着增强人们身心健康、扩展社会生活交往、提升精神文化需求方向更快地“升级”。倘若这一点在各地得到普遍印证,即可成为“中国现实”中的特定“规律性”“趋势性”发现。
所有这些分析结果叠加在一起就可以看出,全国产值增长、居民收入增长对于非物消费增长仅有较弱影响,而居民积蓄增长对于非物消费增长却有极强的负面影响。全国城乡居民非物消费增长的“积蓄负相关性”与文化消费需求增长的“积蓄负相关性”出奇相似。其实也不用奇怪,非物消费当中本身就包含着精神文化生活消费。
可以想见,一方面,中国人民生活消费已经突破了维持物质需求阶段,旺盛的“发展性”消费需求必定会表现出来;另一方面,公共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制还不够完善,城乡居民为求“自我保障”的积蓄增长依然居高不下,这两个方面的“博弈”仍在持续之中。倘若没有“积蓄负相关性”,或这一负相关效应减弱,那么全国居民健康消费、交通消费、文教消费等非物消费将出现更高增长。
全国城乡居民健康消费及其相关性变动态势见图5。
图5 全国城乡居民健康消费及其相关性变动态势
左轴面积:全国城乡综合、城镇、乡村居民健康消费人均值(元转换为%),各项数值间呈直观比例。右轴曲线:健康消费城乡比(乡村=1)、地区差(无差距=1)、健康消费比(%,占居民收入比)。此为民生消费三级子系统之七。
上面在非物消费分类单项数据检测当中,已经对全国城乡居民健康消费比重及其历年变化展开详尽分析,这里不再重复,转而检测健康消费率、健康消费比历年变化动态。
健康消费率为健康消费与产值之间相对比值(商值),亦即每年社会总财富用度中由居民用于健康消费支出部分。以全国城乡综合数值演算,2000年健康消费率为2.13%,2016年健康消费率为2.46%。在这16年间,全国健康消费率上升了0.33个百分点;其中“十五”期间上升0.32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下降0.54个百分点,“十二五”以来陡升0.55个百分点。
基于健康消费与产值之间历年数值演算,2000~2016年,全国健康消费率最高(最佳)值为2016年的2.46%,最低值为2010年的1.91%。具体展开逐年测算,健康消费率在2004年、2006~2008年、2010年降低,在2000~2003年、2005年、2009年、2011~2016年升高,近年来达到历年最佳值。这意味着,全国城乡健康消费市场逐渐扩大,广大民众健康消费对于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增大。
健康消费比为健康消费与居民收入之间相对比值(商值),亦即每年居民收入中用于健康消费支出部分。以全国城乡综合数值演算,2000年健康消费比为4.60%,2016年健康消费比为5.44%。在这16年间,全国健康消费比上升了0.84个百分点;其中“十五”期间上升0.96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下降0.76个百分点,“十二五”以来陡升0.64个百分点。
基于健康消费与居民收入之间历年数值演算,2000~2016年,全国健康消费比最高(最佳)值为2005年的5.56%,最低值为2000年的4.60%。具体展开逐年测算,健康消费比在2006~2008年、2010年、2012~2013年降低,在2000~2005年、2009年、2011年、2014~2016年升高,近年来尚未达到2005年最佳值。
特别应注意,我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实施“拉动内需,扩大消费,改善民生”国策以来,由于政策措施转化为实际效益存在滞后期,进入“十二五”期间,全国城乡居民健康消费率、健康消费比、健康消费比重都呈现明显回升态势。
上面在非物消费分类单项数据检测当中,已经对全国城乡居民健康消费人均值及其历年增长展开详尽分析,此处不再重复,直接切入人均值地区差检测。
基于31个省域与全国之间城乡居民健康消费人均值历年绝对偏差值的平均值演算,2000~2016年,全国居民健康消费地区差最小值为2012年的1.2487,最大值为2002年的1.4294。在这16年间,全国居民健康消费地区差缩小了11.22%;其中“十五”期间缩小1.83%,“十一五”期间缩小5.66%,“十二五”以来缩小4.15%。这意味着,全国各地居民健康消费增长的同步均衡性较明显增强,体现出“全面小康”建设进程在缩小全国居民健康消费地区差距方面的有效进展。
按照本项检测的推演测算,2020年全国居民健康消费地区差应为1.2447,相比当前将略微缩减;2035年全国居民健康消费地区差应为1.3101,相比当前将略微扩增。
2000年,全国城镇居民健康消费人均值为318.07元,乡村居民健康消费人均值为87.57元,健康消费城乡比为3.6322;2016年,全国城镇居民健康消费人均值为1630.79元,乡村居民健康消费人均值为929.25元,健康消费城乡比为1.7550。在这16年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健康消费年均增长10.76%,乡村居民人均健康消费年均增长15.91%,乡村年均增长率高于城镇5.15个百分点。城乡之间增长相关系数为0.1578,即历年增长同步程度15.78%,呈极弱正相关性。倘若用城乡各自年度增长指数绘制出两条曲线,就可以看出,二者历年增长严重失衡,其间均衡度很差。
基于全国城镇与乡村之间居民健康消费人均值历年绝对值差异演算,2000~2016年,全国居民健康消费城乡比最小值为2015年的1.7062,最大值为2002年的4.1378,前后对比城乡比缩小了51.68%;其中“十五”期间缩小1.59%,“十一五”期间缩小25.20%,“十二五”以来缩小34.37%。这意味着,全国城乡之间居民健康消费增长的同步均衡性显著增强,体现出“全面小康”建设进程在缩小全国居民健康消费城乡差距方面的有效进展。
按照本项检测的推演测算,2020年全国居民健康消费城乡比应为1.4632,相比当前将显著缩减;2035年全国居民健康消费城乡比应为0.7398,相比当前将继续极显著缩减为“城乡倒挂”,即乡村人均值高于城镇人均值。诚然,这只是长期预测的理论演算值,揭示出一种积极向好的趋势。
全国居民健康消费城乡比、地区差不过是各地既有城乡比、地区差的集中反映,而历史遗留的各方面既有城乡差距、地区差距还比较大,构成中国“非均衡性”社会结构体制鸿沟。为了全面揭示当前各地此项城乡差距、地区差距现实状况,特附各地居民健康消费城乡比、地区差对比见图6。各地城镇、乡村数值形成直观比例体现城乡差距,城乡综合数值形成直观比例体现地区差距。
图6 2016年全国及各地健康消费地区差
纵轴坐标:各地地名附地区差指数(左,无差距=1)、城乡比指数(右,乡村人均值=1),自上而下按地区差大小倒序排列;横向柱形(元)左:城乡综合人均值,中:城镇人均值,右:乡村人均值。上下对比体现地区差距,左右对比体现城乡差距,各地直观差异显著。
2016年,全国城镇健康消费人均值为1630.79元。15个省域城镇人均值高于全国城镇人均值,按人均值高低依次为上海、北京、辽宁、天津、吉林、陕西、黑龙江、新疆、宁夏、内蒙古、湖北、青海、重庆、浙江、山西。其中,上海城镇人均值2839.93元最高,高达全国城镇人均值的174.14%。
16个省域城镇人均值低于全国城镇人均值,按人均值高低依次为江苏、山东、甘肃、河北、云南、河南、四川、海南、湖南、广东、安徽、福建、广西、贵州、江西、西藏。其中,西藏城镇人均值585.28元最低,低至全国城镇人均值的35.89%。
全国乡村健康消费人均值为929.25元,仅为城镇人均值的56.98%。17个省域乡村人均值高于全国乡村人均值,按人均值高低依次为上海、北京、天津、青海、黑龙江、吉林、湖北、内蒙古、浙江、江苏、辽宁、陕西、宁夏、山东、湖南、四川、安徽。其中,上海乡村人均值1707.12元最高,高达全国乡村人均值的183.71%。
14个省域乡村人均值低于全国乡村人均值,按人均值高低依次为河北、福建、重庆、新疆、甘肃、广东、河南、广西、山西、江西、云南、海南、贵州、西藏。其中,西藏乡村人均值152.56元最低,低至全国乡村人均值的16.42%。
基于城镇与乡村人均绝对值及其不同增长进行演算,全国健康消费城乡比为1.7550,即全国城镇人均值为乡村人均值的175.50%。
18个省域城乡比小于全国城乡比,按城乡比大小倒序为福建、安徽、广西、江西、青海、湖南、江苏、浙江、四川、湖北、内蒙古、山东、黑龙江、广东、天津、上海、河北、吉林。其中,福建城乡比1.3593最小,仅为全国总体城乡比的77.46%。
13个省域城乡比大于全国城乡比,按城乡比大小倒序为宁夏、河南、甘肃、陕西、北京、贵州、重庆、辽宁、山西、新疆、海南、云南、西藏。其中,西藏城乡比3.8365最大,高达全国总体城乡比的218.61%。
同年,全国城乡健康消费地区差为1.2605,即31个省域人均值与全国人均值的绝对偏差平均值为26.05%。各省域地区差取当地人均值与全国人均值的上下偏差绝对值演算。
21个省域地区差小于全国地区差,按地区差大小倒序为山东、新疆、重庆、山西、河北、四川、江苏、湖南、甘肃、宁夏、广东、河南、浙江、青海、湖北、安徽、陕西、内蒙古、福建、海南、云南。其中,山东地区差1.0288最小,仅为全国总体地区差的81.61%。
10个省域地区差大于全国地区差,按地区差大小倒序为吉林、黑龙江、广西、江西、贵州、辽宁、天津、西藏、北京、上海。其中,上海地区差2.0352最大,高达全国总体地区差的161.46%。
我国“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缺陷在大至整个民生消费需求领域、小至任一单项消费需求领域,都有十分明显的反映。其中健康消费人均值城乡综合演算首位上海为2701.16元,末位西藏为276.58元,前者是后者的9.77倍,此即区域间两地对比最大差距;城镇首位上海为2839.93元,乡村末位西藏为152.56元,前者是后者的18.62倍,此即城乡间两极对比最大差距。在“全面小康”建设进程目标年2020年为期不远之际,眼下这样一种全国纵向城乡之间、横向区域之间的双重“非均衡性”格局实在触目惊心。
综合以上各类数据分析检测,包括居民收入、总消费、物质消费、非物消费、居民积蓄五个二级子系统指标体系提供背景数据演算,共有二级指标(类别项)41项,三级指标(演算项)156项测算数值,汇总加权得出全国民生消费需求景气指数作为后台演算支持,最后从中提取全国城乡居民健康消费三级子系统检测结果。
全国城乡居民健康消费景气指数变动态势见图7。
图7 全国城乡居民健康消费景气指数变动态势
左轴柱形:左历年横向测评(城乡、地区无差距理想值=100);右逐年纵向测评(1),上年基数值=100。右轴曲线:时段纵向测评(起点年基数值=100),(2)以2000年为起点(“十五”以来,以“九五”末年为基点,后同),(3)以2005年为起点(“十一五”以来),(4)以2010年为起点(“十二五”以来)。
各年度理想值横向检测方法的基本设置:①总量份额以上年为基准衡量升降变化(全国份额100%自为基准),②人均绝对值以全国平均值为基准衡量增减变动(全国自为基准),③人均值城乡比、地区差以假定实现无差距理想值衡量现实差距(全国亦然),④相关性比值以全国总体比值为基准衡量大小差异(全国自为基准),⑤相关人均值之间增长率比差以上年为基准衡量高低程度(全国亦然)。
以假定全国各类民生数据城乡、地区无差距理想值为100,2016年全国城乡总体健康消费景气指数为88.19,低于无差距理想值11.81%,也低于上年(2015年)检测指数0.30个点。
各年度(包括图中省略年度)此项检测指数对比,全部各个年度均低于无差距理想值100;2001年、2003年、2005~2015年13个年度高于上年检测指数值。其中,历年此项指数最高值为2015年的88.49,最低值为2002年的80.25。
各时段基数值纵向检测方法的基本设置:①总量份额值升降,②人均绝对值增减,③人均值城乡比、地区差扩减,④相关性比值高低,⑤相关人均值之间增长率比差大小,所有这些指标的检测演算均以起点年度为基数进行测算,优于起点年“加分”而逊于起点年“减分”,全国总体及各地概莫能外。各时段纵向检测同理,区别仅在于起始年度不同。
以“全面小康”建设进程起点年“九五”末年2000年数据指标演算基数值为100,2016年全国城乡总体健康消费景气指数为215.74,高于起点年基数值115.74%,也高于上年(2015年)检测指数12.33个点。
各年度(包括图中省略年度)此项检测指数对比,2002~2016年15个年度高于起点年基数值100;2002~2016年15个年度高于上年检测指数值。其中,历年此项指数最高值为2016年的215.74,最低值为2001年的98.09。
以“全面小康”建设进程第一个五年期“十五”末年2005年数据指标演算基数值为100,2016年全国城乡总体健康消费景气指数为159.94,高于起点年基数值59.94%,也高于上年(2015年)检测指数5.98个点。
各年度(包括图中省略年度)此项检测指数对比,2007~2016年10个年度高于起点年基数值100;2007~2016年10个年度高于上年检测指数值。其中,历年此项指数最高值为2016年的159.94,最低值为2006年的99.82。
以“全面小康”建设进程第二个五年期“十一五”末年2010年数据指标演算基数值为100,2016年全国城乡总体健康消费景气指数为133.60,高于起点年基数值33.60%,也高于上年(2015年)检测指数4.07个点。
各年度(包括图中省略年度)此项检测指数对比,全部各个年度均高于起点年基数值100;2012~2016年5个年度高于上年检测指数值。其中,历年此项指数最高值为2016年的133.60,最低值为2011年的109.81。
以上一年(2015年)起点数据指标演算基数值为100,2016年全国城乡总体健康消费景气指数为102.50,高于起点年基数值2.50%,也高于上年检测指数1.95个点。
各年度(包括图中省略年度)此项检测指数对比,2000年、2002~2005年、2007~2016年15个年度高于起点年基数值100;2002年、2004~2005年、2007~2009年、2011年、2013~2014年、2016年10个年度高于上年检测指数值。其中,历年此项指数最高值为2000年的110.44,最低值为2001年的9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