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亚南 方彧 段涛 赵娟
摘要 :从2000年以来基数值纵向检测可以看出,西部民生消费需求景气指数提升最高,中部次之,东北再次,东部稍低,表明区域均衡发展国家方略已见成效;安徽、贵州、青海、甘肃、河北占据前5位。2016年无差距理想值横向检测发现,东北民生消费需求景气指数最高,东部次之,中部再次,西部稍低,表明差距在于各方面协调性、均衡性还不够理想;辽宁、上海、浙江、北京、广东占据前5位。另有基数值纵向检测显示,2005年以来贵州、河南、青海、四川、安徽占据前5位;2010年以来甘肃、贵州、青海、天津、四川占据前5位;2015年以来辽宁、安徽、广东、贵州、甘肃占据前5位。假定全国及各地保持居民收入比、居民消费率不再降低,实现各类民生数据历年最小城乡比直至弥合城乡比,民生消费需求景气指数将更加明显提升。
关键词 : 全面小康 民生需求 景气指数 测评排行
民生消费需求考察必须置于相应经济、财政背景之下,建立可能存在的一应相关性分析,检测各方面、各层次之间增长协调性、均衡性的现实差距和预期目标。为此,“中国民生消费需求景气评价体系”借助并整合十余年来系列研究成果“文化消费需求景气评价”、“文化产业供需协调检测”和“公共文化投入增长测评”三个体系的数据分析及其演算方法,特别是直接移植“人民生活发展指数检测体系”整体框架构思设计。“人民生活发展指数检测体系”之中本来就包含“民生消费需求景气评价”作为其中相对独立的一个超级子系统,现在“民生消费需求景气评价”分解独立,既成为近年已有“民生发展指数检测”的“姐妹篇”,又成为早年推出“文化消费需求景气评价”的“扩展版”。
众所周知,所谓恩格尔定律、恩格尔系数以食品消费为必需消费,仅适用于我国建设“基本小康”阶段衣食温饱检测,放大全部物质消费为必需消费,方对应我国建设“全面小康”阶段民生发展检测。因此,本项评价体系把物质消费占居民收入、总消费比设置为逆指标反向检测以低为佳,将恩格尔定律关系、恩格尔系数极致放大演算。同样,本项评价体系扩展全部非物生活消费为“全面小康”应有消费,非物消费占居民收入、总消费比正向检测以高为佳,更加贴切地检验“全面小康”民生发展,充分体现人民生活消费结构优化、民生需求质量提升的现实进步。
“中国民生消费需求景气评价体系”数据来源、具体出处及相关演算见表1。
表1对于数据来源、具体出处及相关演算的说明已经十分详细,无须再言。不过,有必要提及使用和理解统计数据的一点“必备”知识:统计年鉴历年卷发布的上一年某些重要数据均为“初步核算值”,需待下一个年卷再校订为“最终核算值”。全国及各地产值总量、人均值数据正是如此,历年全国产值数据依照《中国统计年鉴》2017年卷校订。
表1 “中国民生消费需求景气评价体系” 数据来源、具体出处及相关演算
以下配合文中列表数据解读、指标解释,运用本项检测后台数据库的强大功能,通过相应演算揭示数据及数据关系潜藏的人民生活发展动向。
数据读取、辨识是构思、设计指标系统的基础,有关阐释从公众社会常识和学界公共知识开始。
鉴于中国各地之间幅员分布不均、发展程度不一,总量数值几乎不具可比性,转换为占全国份额值方能检验其升降变化状况,这就是“GDP总量崇拜”的荒唐之处。人均值固然具有一定可比性,但孤立的一项或数项人均值比较并无多大意义。常见的可行方式是对比具备相关性联系的数据链之间的历年增长率。
无论是经济发展与民生增进之间的协调性检测,还是城乡、区域之间民生发展的均衡性检测,关键在于相应数据的年均增长率比较,及其历年增长指数的相关系数测量,正是其间的增长差异带来了各类相关比值(包括城乡比、地区差)的变化。需要注意一点常识:由于人口历年增长,经济、社会、民生发展总量数据演算增长率,略高于人均值演算增长率。本系列检测除专门说明以外,主要取人均值进行演算,以求尽可能精准。
2000~2016年,在全国经济、财政背景总量数据之间,财政收入增长最快,年均增长16.75%,高于产值年增3.41个百分点;财政支出增长次之,年均增长16.69%,高于产值年增3.35个百分点;产值增长再次,年均增长13.34%。
同期,在居民收入、总消费、物质消费、非物消费、积蓄总量数据之间,居民积蓄增长最快,年均增长14.82%,高于产值年增1.48个百分点;非物消费增长次之,年均增长13.82%,高于产值年增0.48个百分点;居民收入增长再次,年均增长13.17%,低于产值年增0.17个百分点;居民总消费增长又次,年均增长12.61%,低于产值年增0.73个百分点;物质消费增长最慢,年均增长12.05%,低于产值年增1.29个百分点。
民生领域的高增长出现在居民积蓄和非物消费两个方面:积蓄年均增长高于居民收入年增1.65个百分点,高于总消费年增2.21个百分点,但低于财政收入年增1.93个百分点;非物消费年均增长高于居民收入年增0.65个百分点,高于总消费年增1.21个百分点,但低于财政支出年增2.87个百分点。居民收入和积蓄同属民众财富收益,当与财政收入对应;居民总消费、物质消费和非物消费同属民生需求开支,自与财政支出对应。这样的对应分析出于本项研究的独特设计。
深入展开民生领域数据分析。居民物质消费方面分类检测:2000年以来居住消费增长最快,年均增长16.89%,高于居民收入年增3.72个百分点,高于总消费年增4.28个百分点;用品消费增长次之,年均增长11.48%,低于居民收入年增1.69个百分点,低于总消费年增1.13个百分点;衣着消费增长再次,年均增长11.41%,低于居民收入年增1.76个百分点,低于总消费年增1.20个百分点;食品消费增长最慢,年均增长10.13%,低于居民收入年增3.04个百分点,低于总消费年增2.48个百分点。
食品消费增长持续低于总消费增长,意味着恩格尔系数(食品消费占总消费比重)不断降低。衣着消费恐怕已经发生了本质性的变化,不再以御寒保暖为主要功能,而转向追求新颖时尚、个性品位等。另外,居住消费、用品消费应当包含着自有住房、私家汽车这样的当今“家庭大件”。人民生活早已从解决温饱向物质消费全面丰富、提升质量转变。
居民非物消费方面分类检测:2000年以来交通消费增长最快,年均增长17.40%,高于居民收入年增4.23个百分点,高于总消费年增4.79个百分点;健康消费增长次之,年均增长14.36%,高于居民收入年增1.19个百分点,高于总消费年增1.75个百分点;文教消费增长再次,年均增长12.11%,低于居民收入年增1.06个百分点,低于总消费年增0.50个百分点;其他消费增长最慢,年均增长8.39%,低于居民收入年增4.78个百分点,低于总消费年增4.22个百分点。
交通消费激增可在现实生活里找到依据:每年上亿人次出境旅游,数十亿人次国内旅游;电话通信已成为国民必需消费,手机及移动网络更是海量人群之“必备”。目前国民消费需求的“热点”转移至“社会生活交往”层面,这一点也许已能够确定。医疗消费增长迅速也不难理解,健康实在是人们的“共同价值观”。唯独文教消费增长不力让人困惑,或许国人从满足温饱需求,到物质消费全面提升,再到注重社会生活交往需求,最后到追求精神文化生活丰富多彩,尚有“更上一层楼”的余地。
在当今世界,社会发展程度、复杂程度日益增高,社会领域分化、行业分工越来越细密,若想单纯提取一个或几个具有绝对化因果性关系的因子进行哲学抽象简单解释,显然已经不够用。更多因素只具备相对化的相关性联系,需要展开更复杂、更精细的数学抽象分析。构思、设计指标系统关键在于分析、提取大量数据链之间不断变化的相关性动态。
相关系数检测可谓相关性分析最简便的通用方式,同时检验两组数据链历年增减变化趋势是否一致、变化程度是否相近、变化动向是否稳定。相关系数1为绝对相关,完全同步;0为无相关性,完全不同步;-1为绝对负相关,完全逆向同步。设数据项A历年增幅变化为N,若数据项B历年增幅(降幅绝对值)愈接近N(高低不论),即保持趋近性(正负不论),或历年增幅(降幅绝对值)存在固有差距(高低不论)但上下波动变化愈小,即保持平行(逆向)同步性,则二者相关系数(负值)愈高;反之相关系数(负值)愈低。
2000年以来16年间,产值历年增长与居民收入之间相关系数为0.8285,即居民收入在82.85%程度上随之增长;与居民总消费之间相关系数为0.5995,即居民总消费在59.95%程度上随之增长。全国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滞后于产值增长,居民总消费增长更滞后于产值增长。
继续考察,产值历年增长与居民物质消费之间相关系数为0.4905,即物质消费在49.05%程度上随之增长;与居民非物消费之间相关系数为0.0474,即非物消费在4.74%程度上随之增长;与居民积蓄之间相关系数为0.7040,即居民积蓄在70.40%程度上随之增长。由此可见,居民消费结构升级主要体现于非物生活需求提升,产值增长并不会直接带动这一变化。而居民积蓄却超越总消费步伐,更贴近地跟随产值增长,产值增长带来居民收入增多,其中更多的部分变成了积蓄,并未用于扩大消费尤其是增加非物消费。
同时,财政收入历年增长与居民收入之间相关系数为0.6721,即居民收入在67.21%程度上随之增长;与居民积蓄之间相关系数为0.6157,即居民积蓄在61.57%程度上随之增长。财政支出与居民总消费之间相关系数为0.2583,即居民总消费在25.83%程度上随之增长;与居民物质消费之间相关系数为0.1202,即物质消费在12.02%程度上随之增长;与居民非物消费之间相关系数为0.2841,即非物消费在28.41%程度上随之增长。
全国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滞后于财政收入增长,居民积蓄增长也滞后于财政收入增长,居民总消费增长则滞后于财政支出增长,其间物质消费增长、非物消费增长均滞后于财政支出增长。与全国经济、财政背景相比,民生领域各项数据的增长变化并非一片乐观。这样一种分析检测模式运用于各个省域,各地之间不同经济、财政背景下民生发展的高下长短必定能够十分清晰地检验出来。
集中到民生领域,全国城乡居民收入历年增长与总消费之间相关系数为0.7790,即总消费在77.90%程度上随之增长;与物质消费之间相关系数为0.6882,即物质消费在68.82%程度上随之增长;与非物消费之间相关系数为-0.0979,即非物消费与之并无同步增长正向相关性;与居民积蓄之间相关系数为0.7898,即居民积蓄在78.98%程度上随之增长。居民总消费历年增长与物质消费之间相关系数为0.9161,即物质消费在91.61%程度上随之增长;与非物消费之间相关系数为-0.0821,即非物消费与之并无同步增长正向相关性;与居民积蓄之间相关系数为0.2380,即居民积蓄在23.80%程度上随之增长。由此看出,无论是居民收入增长还是总消费增长,都不会必然带动非物消费增长引发的需求结构变化。
“中国民生消费需求景气评价体系”指标系统见表2。
表2 “中国民生消费需求景气评价体系” 指标系统
续表
在这里,需要对表2里“中国民生消费需求景气评价体系”若干参用和自设的相关性比值指标做出解释。同时,调用后台数据库演算功能,实际检测这些特定比值的历年变化动态,证实其设计依据和实际功用。为保证各类数据演算尽可能精确,有利于检测其间相关性比值升降等微小变动,以下取人均值展开测算。
(1)居民消费率:城乡居民消费与产值的相对比值,这无疑是国内居民消费需求拉动经济增长的关键性数据。无论是从拉动经济发展角度来看,还是从提升消费需求来看,居民消费率势必都是越高越好。然而,居民消费率的历年变化态势甚至不如居民收入比的历年变化态势。
2000年,全国居民消费率为35.91%;到2016年,全国居民消费率下降至32.37%。这意味着,“全面小康”建设进程16年来,居民消费增长滞后于产值增长,而且滞后程度甚于居民收入增长的滞后程度。这就是国家多年以来十分注重“拉动内需,扩大消费,改善民生”的真实背景,这不仅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短期对策,而且应当成为拉动经济发展的长期国策。
(2)居民消费比:城乡居民消费占居民收入的相对比值。面向“全面小康”衡量民生发展,全部物质消费放大为“必需消费”,全部非物消费扩展为“应有消费”,居民消费需求升降体现人民生活质量水平,额外剩余部分大小又体现人民生活富余程度。
2000年,全国居民消费比为77.43%;到2016年,全国居民消费比下降至71.56%。继居民消费率降低之后,居民消费比亦呈降低之势,表明居民消费增长滞后于居民收入增长。本来居民收入增长已滞后于产值增长,居民消费增长又滞后于居民收入增长,这意味着居民消费率的降低态势甚于居民收入比的降低态势,居民消费增长不力的问题比居民收入增长不力的问题更加严峻。
(3)物质消费综合比重:城乡居民物质消费大类合计数值占总消费的相对比值,这一项分析由恩格尔系数放大而来。原始的恩格尔定律、恩格尔系数以食品消费为必需消费,仅仅适用于解决温饱的“基本小康”检测,本项研究放大至全部物质消费检测。
2000年,全国居民物质消费比重为70.59%;到2016年,全国居民物质消费比重下降至65.13%。这意味着,“全面小康”建设进程16年来,城乡居民物质消费在总消费中所占比重持续降低,这就为社会生活交往消费、精神文化消费留出更大的余地。
(4)非物消费综合比重:城乡居民非物消费大类合计数值占总消费的相对比值,这一项分析由恩格尔系数扩展而来。沿用恩格尔定律检测“全面小康”远远不够,譬如移动电话通信消费已成为国民极普遍必需消费,本项研究扩展至全部非物消费检测。
2000年,全国居民非物消费比重为29.41%;到2016年,全国居民非物消费比重上升至34.87%。这意味着,“全面小康”建设进程16年来,城乡居民非物消费在总消费中所占比重持续提升,这就是中国人民生活切实进入“全面小康”阶段的深刻而具体的体现。
(5)分类项消费比重:物质消费、非物消费两个大类一共有八个分类项,各自分别占居民总消费的不同相对比值。实际上,仅从这里就可以看出中国人民生活发生深刻变化的一些端倪。
2000~2016年,全国居民食品消费从42.94%下降至30.04%,比重位次保持第1位不变;居住消费从12.07%上升至21.92%,比重位次保持第2位不变;交通消费从7.02%上升至13.67%,比重位次由第6位升至第3位;文教消费从12.04%下降至11.21%,比重位次由第3位降至第4位;医疗消费从5.94%上升至7.59%,比重位次由第7位升至第5位;衣着消费从8.40%下降至7.07%,比重位次由第4位降至第6位;用品消费从7.18%下降至6.11%,比重位次由第5位降至第7位;其他消费从4.41%下降至2.39%,比重位次保持第8位不变。
(1)支出对比度:指居民消费与财政支出的相关性比值,取居民消费率与财政用度比相对比值。同样在居民消费与财政支出之间建立相关性,分析检测二者的相对比值,可以更加透彻地揭示出,居民消费增长不仅与产值增长相比明显滞后,而且与财政用度增长相比更显滞后。
这是一种双向对应检测的相对比值,互为对方倒数演算。基于居民消费演算,2000年,全国(居民)支出对比度为2.2664,即全国居民消费率为财政用度比的2.27倍,通俗说就是居民消费支出占社会总财富消耗份额为财政用度份额的2.27倍;到2016年,全国(居民)支出对比度下降至1.2832,即全国居民消费为财政用度的1.28倍。这意味着,“全面小康”建设进程16年来,居民消费增长更加明显地滞后于财政支出增长。
反向检测基于财政用度演算,2000年,全国(财政)支出对比度为0.4412,即全国财政用度比为居民消费率的44.12%;到2016年,全国(财政)支出对比度上升至0.7793,即全国财政用度比为居民消费率的77.93%。
(2)居民收入反检消费比、反检积蓄率,居民消费反检积蓄对消费抑制度:居民收入直接决定民生消费需求,居民积蓄直接影响民生消费需求。为使“民生消费需求景气评价”三个子系统及居民收入、积蓄两个背景子系统皆相对自足完成相关性分析,各自得出专项测算指数,本项检测体系设置了特定相关性比值的反向检测。这些反检比值皆为相应比值的反方向演算,亦可简化成相应比值倒数演算百分值,不必再予过多解释。
(3)分类项消费相关比值:居民消费各级分类项,包括物质消费、非物消费大类合计,表2、表3里物质消费、非物消费分类各四个单项消费,相关性比值由总消费相关性比值类推,无须逐一阐释。对照总消费比值唯一不同之点在于,另设一类占总消费比重值,文中解说均已具体涉及。
本项研究同样独出心裁的这些构思设计运用于各省域分析检测,各地不同经济、财政、居民财富(收入和积蓄)背景下民生消费需求增长、消费结构升级、消费层次提升孰上孰下、孰高孰低的绝对比较和相对比较也都能够做到通约测算。
“中国民生消费需求景气评价体系”指标权重、演算方式见表3。
表3 “中国民生消费需求景气评价体系” 指标权重、演算方式
续表
更需要详尽解释的当为本系列研究检测精心构思、设计的若干特殊性相关演算。建立指标体系,固然需要采用数学抽象的各种演算方法,然而构思诸多方面相关性分析,设计各类相对比值指标,同样需要哲学抽象的因果关系、相关联系思索提取。
数千年“国野之分”城乡鸿沟和“割据分治”地区鸿沟系中国社会结构长期存在“非均衡性”历史遗痕的主要根源,亦为全国当今经济、社会、民生发展“非均衡性”的主要成因,城乡差距和地区差距正是我国“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最具代表性的方面。本系列研究首创城乡比指标倒数权衡测算,独创地区差指标演算方法及其倒数权衡测算,自“文化消费需求景气评价”首先用于文化消费需求的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均等化差距检测,在“公共文化投入增长测评”中用于作为公共服务基础条件的公共投入均等化差距检测,至“人民生活发展指数检测”全面展开经济、财政、民生诸多方面“非均衡性”检验,而“民生消费需求景气评价”自然全盘予以继承。
所谓“城乡比”是较早出现的城乡间差异衡量演算,取城镇人均值与乡村人均值的倍差值(乡村人均值=1)。本系列研究以此倍差值的倒数(1/N,N=城乡比,若城乡无差距N=1,则1/N亦=1,逆指标转为中性)作为无差距理想值权衡系数,检测城乡比存否及其历年大小增减变化。
所谓“地区差”是本系列研究类比于“城乡比”精心设计的地区间差异衡量演算,但演算方法复杂得多:以全国人均值为基准值1衡量,各省域(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内的省级行政区划)无论是高于全国人均值,还是低于全国人均值,相通演算即取当地与全国人均值商值的绝对偏差值(不论正负)加基准值1作为省域地区差指数,全国及四大区域取相关范围省域绝对偏差值的平均值加基准值1作为相应地区差指数。同样以其倒数(1/N,N=地区差,若地区无差距N=1,则1/N亦=1,逆指标转为中性)作为无差距理想值权衡系数,检测地区差存否及其历年大小增减变化。
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与社会建设、民生改善密切相关,而居民收入直接决定着民生消费需求,检测产值、居民收入人均值地区差历年变化与各类民生数据人均值地区差历年变化之间的相关系数,可以准确反映出这一点。
2000~2016年,全国产值地区差从1.4929缩小至1.3566。居民收入历年地区差变动与之相关系数为0.9563,即在95.63%程度上同步变化;居民总消费历年地区差变动与之相关系数为0.9721,即在97.21%程度上同步变化;物质消费历年地区差变动与之相关系数为0.7530,即在75.30%程度上同步变化;非物消费历年地区差变动与之相关系数为0.8431,即在84.31%程度上同步变化;居民积蓄历年地区差变动与之相关系数为0.8908,即在89.08%程度上同步变化。
与之相应,全国居民收入地区差从1.3606缩小至1.2760。居民总消费历年地区差变动与之相关系数为0.9819,即在98.19%程度上同步变化;物质消费历年地区差变动与之相关系数为0.6457,即在64.57%程度上同步变化;非物消费历年地区差变动与之相关系数为0.9382,即在93.82%程度上同步变化;积蓄历年地区差变动与之相关系数为0.9638,即在96.38%程度上同步变化。
此外,全国城乡居民总消费与物质消费之间历年地区差变动相关系数为0.7605,即在76.05%程度上同步变化;与非物消费之间历年地区差变动相关系数为0.8787,即在87.87%程度上同步变化;与居民积蓄之间历年地区差变动相关系数为0.9144,即在91.44%程度上同步变化。
进一步展开,全国城乡居民收入与食品消费之间历年地区差变动相关系数为0.9347,即在93.47%程度上同步变化;与衣着消费之间历年地区差变动相关系数为0.9433,即在94.33%程度上同步变化;与居住消费之间历年地区差变动相关系数为-0.0883,即在8.83%程度上逆向同步变化;与用品消费之间历年地区差变动相关系数为0.9116,即在91.16%程度上同步变化。全国各类物质消费地区差大多随之缩小,唯有居住消费地区差有所扩大。
同样,全国城乡居民收入与交通消费之间历年地区差变动相关系数为0.9302,即在93.02%程度上同步变化;与文教消费之间历年地区差变动相关系数为0.8175,即在81.75%程度上同步变化;与医疗消费之间历年地区差变动相关系数为0.9153,即在91.53%程度上同步变化;与其他消费之间历年地区差变动相关系数为0.7019,即在70.19%程度上同步变化。全国各类非物消费地区差普遍随之缩小。
这一系列的数据分析表明,全国经济发展与民生增进已经在缩小地区差距方面取得了明显进展。然而,在争取缩小城乡差距方面,情况不容全面乐观。
产值数据不分城乡,城乡比检测集中于民生数据当中。2000~2016年,全国城镇居民与乡村居民同类数据历年增长相关系数检验,在收入之间为0.4703,即城乡同步增长程度47.03%,呈很弱正相关,收入城乡比从2.7869缩小至2.7190;在总消费之间为0.4174,即城乡同步增长程度41.74%,呈很弱正相关,总消费城乡比从2.9926缩小至2.2783;在物质消费之间为0.8599,即城乡同步增长程度85.99%,呈较强正相关,物质消费城乡比从2.7183缩小至2.2845;在非物消费之间为-0.4430,即城乡逆向增长程度44.30%,呈稍强负相关,非物消费城乡比从3.8093缩小至2.2668;在积蓄之间为0.6588,即城乡同步增长程度65.88%,呈较弱正相关,积蓄城乡比从2.1978扩大至4.7176。
这些数据分析表明,全国城镇与乡村之间人民生活发展诸方面的同步性大都较弱以至极弱。在居民财富收益增长方面,城乡差距缩减不大甚或继续扩大;在居民消费需求增长方面,城乡差距在较大程度甚至很大程度上缩小。
设计相关性比值检测存在“理论值”,譬如居民收入比、居民消费率,保持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实现居民消费增长拉动经济发展,居民收入比、居民消费率必须至少维持不降;设计城乡比、地区差检测存在“理想值”,最终应实现城乡、区域之间消除体制性、结构性差异,而历年增长波动的随机性差异在所难免。可是,权重设置只能取经验值,成为量化分析评价的一道“难题”,最后综合演算的通约性、合理性在较大程度上取决于此。
本系列研究十余年来历经“文化消费需求景气评价”、“文化产业供需协调检测”、“公共文化投入增长测评”和“人民生活发展指数检测”屡次设计与实施,积累了丰富经验。此次分解独立“民生消费需求景气评价”,同样使用2015年数据反复进行测试,并以总消费、物质消费、非物消费合计演算与分类演算交叉检验相互印证,最后基本定型。
另外,“民生消费需求景气评价”保留了相关性数据之间逐一对应的历年增长率对比指标(其间差异极其微小),在各省域之间很好地起到“平衡器”作用,使各地综合指数差异尽可能减小。在充分体现各地民生发展成效的同时,以细微差异确定各地排行。这一点在“应然增长测算”(各地综合指数更为接近)和“理想增长测算”(各地综合指数极度接近)中发挥得更加淋漓尽致。
这样一种检测突破了以往人文研究的“非精密科学”方法局限,实现数理抽象量化分析的客观检测,做到演算的通约性和结果的可比性,可供重复运算检验。分析测算基于国家统计局正式出版公布的统计数据及专门设计的演算数据库,基本上具备了类似于理工科实验检测的科学性、客观性、模式化、规范化、标准化条件。
综合居民总消费合计数值演算、物质消费分类数据专项演算、非物质消费分类数据专项演算三个子系统各个类别演算指标,以及居民收入、居民积蓄两个背景子系统数据,即可得出全国及各地民生消费需求景气指数。2016年数据为国家统计局当前公布的最新年度数据,“中国民生消费需求景气评价体系”综合指数排行见表4,分区域以无差距横向检测结果位次排列。
表4 “中国民生消费需求景气评价体系” 综合指数排行
续表
2016年度无差距横向检测民生消费需求景气指数,全国为85.40,即设各类人均值城乡、地区无差距为理想值100加以比较衡量,全国总体尚存差距14.60个点。19个省域此项指数高于全国指数,即民生消费需求状况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2个省域此项指数低于全国指数,即民生消费需求状况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在此项检测中,辽宁、上海、浙江、北京、广东占据前5位。辽宁此项指数96.56为最高值,高于全国总体指数11.16个点;西藏此项指数72.63为最低值,低于全国总体指数12.77个点。
“十五”以来16年纵向检测民生消费需求景气指数,全国为185.27,即设2000年为基数值100加以对比衡量,至2016年提升85.27%。19个省域此项指数高于全国指数,即民生消费需求提升速度高于全国平均速度;12个省域此项指数低于全国指数,即民生消费需求提升速度低于全国平均速度。
在此项检测中,安徽、贵州、青海、甘肃、河北占据前5位。安徽此项指数213.84为最高值,即指数提升高达113.84%;广东此项指数159.44为最低值,即指数提升仅为59.44%。
“十一五”以来11年纵向检测民生消费需求景气指数,全国为146.98,即设2005年为基数值100加以对比衡量,至2016年提升46.98%。20个省域此项指数高于全国指数,即民生消费需求提升速度高于全国平均速度;11个省域此项指数低于全国指数,即民生消费需求提升速度低于全国平均速度。
在此项检测中,贵州、河南、青海、四川、安徽占据前5位。贵州此项指数169.62为最高值,即指数提升高达69.62%;上海此项指数131.09为最低值,即指数提升仅为31.09%。
“十二五”以来6年纵向检测民生消费需求景气指数,全国为124.84,即设2010年为基数值100加以对比衡量,至2016年提升24.84%。20个省域此项指数高于全国指数,即民生消费需求提升速度高于全国平均速度;11个省域此项指数低于全国指数,即民生消费需求提升速度低于全国平均速度。
在此项检测中,甘肃、贵州、青海、天津、四川占据前5位。甘肃此项指数139.20为最高值,即指数提升高达39.20%;上海此项指数114.89为最低值,即指数提升仅为14.89%。
2016年度基数值纵向检测民生消费需求景气指数,全国为102.52,即设上年(2015年)为基数值100加以对比衡量,至2016年提升2.52%。12个省域此项指数高于全国指数,即民生消费需求提升速度高于全国平均速度;19个省域此项指数低于全国指数,即民生消费需求提升速度低于全国平均速度。
在此项检测中,辽宁、安徽、广东、贵州、甘肃占据前5位。辽宁此项指数107.01为最高值,即指数提升7.01%;海南此项指数99.53为最低值,即指数降低0.47%。
现有增长关系格局存在经济增长与民生发展不够协调的问题,存在城乡、区域间民生发展不够均衡的问题,维持现有格局既有增长关系并非应然选择。实现经济、社会、民生发展的协调性,增强城乡、区域发展的均衡性,均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既定目标,有些甚至具体化为约束性指标。假定全国及各地实现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实现居民消费需求持续拉动经济增长,实现各类民生数据城乡差距不再扩大以至消除,民生消费需求景气指数将更加明显提升,各地排行也将发生变化,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最后攻坚起到“倒计时”预测提示作用。
实现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居民消费需求拉动经济增长目标,具体指标即保持居民收入比、居民消费率不再下降,后者分解亦即保持居民收入比基础上再保持居民消费比。同时,即便暂时难以消除民生发展各方面的城乡差距,也有必要控制城乡差距不至扩大。据此,取各地居民收入比、居民消费比历年最佳值,并保持物质消费比重降低而非物消费比重提升趋势,再取历年各类最小城乡比,假定推演2020年民生消费需求“应然增长”动向,亦即协调增长“应有目标”。
实现居民收入比、消费比最佳值及最小城乡差距假定目标增长测算见表5,分区域以2016~2020年纵向检测假定目标差距位次排列。
表5 实现居民收入比、消费比最佳值及最小城乡差距假定目标增长测算
续表
假定实现居民消费比历年最高值及最小城乡比测算,2020年全国城乡居民消费总量应为447815.06亿元。东部总量为245879.65亿元,占全国份额46.04%;西部总量为133737.78亿元,占全国份额25.04%;中部总量为122208.05亿元,占全国份额22.88%;东北总量为32229.40亿元,占全国份额6.03%。各地总量未予平衡,仅平衡四大区域占全国份额,以保证相关演算的合理性。相比2016年,西部、中部份额有明显上升,这无疑是区域增长差距相互接近的一种迹象。
为此,2016年之后4年间全国城乡居民消费总量需年均增长16.76%。西部年均增长25.94%最高,高于全国年增9.17个百分点,占全国份额增高程度最大;中部年均增长23.05%次之,高于全国年增6.29个百分点,占全国份额增高程度次之;东部年均增长20.85%再次,高于全国年增4.08个百分点,占全国份额增高;东北年均增长15.00%较低,低于全国年增1.76个百分点,占全国份额下降。
25个省域总量年均增长高于全国年增,6个省域总量年均增长低于全国年增。其中,贵州总量年均增长最高,为34.25%,高于全国年增17.49个百分点;辽宁总量年均增长最低,为11.65%,低于全国年增5.11个百分点。
到这时,全国居民消费城乡综合演算人均值应为31815.89元。东部人均值44450.60元最高,达到全国人均值的139.71%;西部人均值35280.83元次之,达到全国人均值的110.89%;中部人均值32843.88元再次,达到全国人均值的103.23%;东北人均值29406.52元较低,仅为全国人均值的92.43%。
19个省域人均值高于全国人均值,12个省域人均值低于全国人均值。其中,北京人均值65417.13元最高,高达全国人均值的205.61%;甘肃人均值21876.59元最低,低至全国人均值的68.76%。
全国城乡居民消费地区差应为1.3314,即31个省域人均值与全国人均值的绝对偏差平均值为33.14%,与2016年相比显著扩大。东北地区差最小,为1.1409;中部地区差次之,为1.2012;西部地区差再次,为1.2681;东部地区差较大,为1.5427。四大区域内各省域居民消费人均值与全国人均值的绝对偏差平均值分别为14.09%、20.12%、26.81%和54.27%。
22个省域地区差小于全国地区差,9个省域地区差大于全国地区差。其中,安徽地区差1.0186为最小值,即与全国人均值的绝对偏差为1.86%,仅为全国总体地区差的76.50%;北京地区差2.0561为最大值,即与全国人均值的绝对偏差为105.61%,高达全国总体地区差的154.43%。
全国居民消费城乡比应为2.1282,即全国城镇人均值为乡村人均值的212.82%,其间倍差为2.13,与2016年相比明显缩小。中部城乡比最小,为1.8141;西部城乡比次之,为2.0504;东部城乡比再次,为2.0554;东北城乡比较大,为2.1536。四大区域城镇居民消费人均值分别为乡村人均值的181.41%、205.04%、205.54%和215.36%。
23个省域城乡比小于全国城乡比,8个省域城乡比大于全国城乡比。其中,天津城乡比1.5550为最小值,即城镇与乡村的人均值倍差为1.56,仅为全国总体城乡比的73.07%;西藏城乡比2.8687为最大值,即城镇与乡村的人均值倍差为2.87,高达全国总体城乡比的134.80%。
综合居民总消费合计数值演算、物质消费分类数据加权演算、非物质消费分类数据加权演算三个子系统各个类别演算指标,以及居民收入、居民积蓄两个背景子系统数据,同步进行假定实现居民消费比历年最高值及最小城乡比测算,即可得出全国及各地民生消费需求景气此项检测指数。
2016~2020年纵向检测消费需求景气指数,全国应为389.00,即设2016年为基数值100加以对比衡量,至2020年达到假定目标需提升289.00%。东北为372.52,指数差距较小;东部为417.41,指数差距次之;中部为430.29,指数差距再次;西部为463.02,指数差距最大。
8个省域此项指数低于全国指数,即假定目标差距小于全国;23个省域此项指数高于全国指数,即假定目标差距大于全国。其中,新疆此项指数323.76为最低值,即达到假定增长测算目标的差距最小;贵州此项指数563.36为最高值,即达到假定增长测算目标的差距最大。
在此假定“应然目标”下,纵向检测指数即为差距测量结果,指数越低意味着差距越小,越容易实现。
2020年度横向检测消费需求景气指数,全国应为85.54,即设各类人均值城乡、地区无差距为理想值100加以比较衡量,全国总体尚存差距14.46个点。西部为92.67,指数差距最小;中部为91.52,指数差距次之;东部为90.53,指数差距再次;东北为84.87,指数差距较大。
26个省域此项指数高于全国指数,即假定目标下民生消费需求提质增速程度将高于全国;5个省域此项指数低于全国指数,即假定目标下民生消费需求提质增速程度仍低于全国。其中,重庆此项指数106.65为最高值,即达到假定目标情况下高于全国总体指数21.11个点;新疆此项指数78.35为最低值,即达到假定目标情况下低于全国总体指数7.19个点。
在此项假定测算中,四大区域横向检测指数较为接近,地区性差异排序部分失去意义。由于预设全国所有省域同步达到“应然目标”,各地纵向检测差距愈大,倘若同时得以实现则横向检测排行有可能愈前,反之亦然。
全国及绝大部分省域(不排除极少数省域例外)这两项“应有目标”叠加测算结果显示,城乡居民消费总量、人均值大幅提升,城乡比明显缩小,地区差随之缩小。特别应当看到,各地民生消费需求景气指数不仅普遍提升,而且相互接近,在四大区域之间尤为接近。
城乡差距、地区差距系全国各地人民生活发展“非均衡性”的主要成因,假定全国及各地实现居民收入比、消费比历年最佳值并同步弥合各类城乡比,以城镇人均值作为城乡持平人均值进行测算,可以检测最终消除城乡差距的实际距离。据此假定推演2020年民生消费需求“理想增长”动向,亦即均衡发展“理想目标”。
实现居民收入比、消费比最佳值并弥合城乡差距假定目标增长测算见表6,分区域以2016~2020年纵向检测假定目标差距位次排列。
表6 实现居民收入比、消费比最佳值并弥合城乡差距假定目标增长测算
续表
假定实现居民消费比历年最高值并弥合城乡比测算,2020年全国城乡居民消费总量应为561605.30亿元。东部总量为284389.93亿元,占全国份额44.06%;西部总量为171447.73亿元,占全国份额26.56%;中部总量为150165.65亿元,占全国份额23.26%;东北总量为39493.76亿元,占全国份额6.12%。各地总量未予平衡,仅平衡四大区域占全国份额,以保证相关演算的合理性。相比2016年,西部、中部份额有更大幅度上升,这无疑是区域增长差距更加趋近的一种迹象。
为此,2016年之后4年间全国城乡居民消费总量需年均增长23.56%。西部年均增长34.00%最高,高于全国年增10.44个百分点,占全国份额增高程度最大;中部年均增长29.56%次之,高于全国年增6.00个百分点,占全国份额增高程度次之;东部年均增长25.32%再次,高于全国年增1.76个百分点,占全国份额增高;东北年均增长21.00%较低,低于全国年增2.56个百分点,占全国份额下降。
25个省域总量年均增长高于全国年增,6个省域总量年均增长低于全国年增。其中,西藏总量年均增长最高,为53.09%,高于全国年增29.53个百分点;辽宁总量年均增长最低,为17.22%,低于全国年增6.34个百分点。
到这时,全国居民消费城乡持平人均值应为39900.34元。东部人均值52639.16元最高,达到全国人均值的131.93%;西部人均值45765.29元次之,达到全国人均值的114.70%;中部人均值40474.15元再次,达到全国人均值的101.44%;东北人均值36515.94元较低,仅为全国人均值的91.52%。
20个省域人均值高于全国人均值,11个省域人均值低于全国人均值。其中,北京人均值69692.30元最高,高达全国人均值的174.67%;河北人均值27446.73元最低,低至全国人均值的68.79%。
全国城乡居民消费地区差应为1.2839,即31个省域人均值与全国人均值的绝对偏差平均值为28.39%,与2016年相比较明显扩大。东北地区差最小,为1.1593;中部地区差次之,为1.1912;西部地区差再次,为1.2603;东部地区差较大,为1.4051。四大区域内各省域居民收入人均值与全国人均值的绝对偏差平均值分别为15.93%、19.12%、26.03%和40.51%。
17个省域地区差小于全国地区差,14个省域地区差大于全国地区差。其中,江西地区差1.0364为最小值,即与全国人均值的绝对偏差为3.64%,仅为全国总体地区差的80.72%;北京地区差1.7467为最大值,即与全国人均值的绝对偏差为74.67%,高达全国总体地区差的136.05%。
综合居民总消费合计数值演算、物质消费分类数据加权演算、非物质消费分类数据加权演算三个子系统各个类别演算指标,以及居民收入、居民积蓄两个背景子系统数据,同步进行假定实现居民消费比历年最高值并弥合城乡比测算,即可得出全国及各地民生消费需求景气此项检测指数。
2016~2020年纵向检测消费需求景气指数,全国应为491.01,即设2016年为基数值100加以对比衡量,至2020年达到假定目标需提升391.01%。东北为467.22,指数差距较小;东部为502.40,指数差距次之;中部为527.95,指数差距再次;西部为597.60,指数差距最大。
14个省域此项指数低于全国指数,即假定目标差距小于全国;17个省域此项指数高于全国指数,即假定目标差距大于全国。其中,河北此项指数398.03为最低值,即达到假定增长测算目标的差距最小;西藏此项指数909.54为最高值,即达到假定增长测算目标的差距最大。
在此假定“理想目标”下,纵向检测指数即为差距测量结果,指数越低意味着差距越小,越容易实现。
2020年度横向检测消费需求景气指数,全国应为96.31,即设各类人均值城乡、地区无差距为理想值100加以比较衡量,全国总体仅存差距3.69个点。西部为103.49,指数差距最小;中部为99.80,指数差距次之;东部为99.68,指数差距再次;东北为95.49,指数差距稍大。
25个省域此项指数高于全国指数,即假定目标下民生消费需求提质增速程度将高于全国;6个省域此项指数低于全国指数,即假定目标下民生消费需求提质增速程度仍低于全国。其中,西藏此项指数128.88为最高值,即达到假定目标情况下高于全国总体指数32.57个点;河北此项指数88.05为最低值,即达到假定目标情况下低于全国总体指数8.26个点。
在此项假定测算中,四大区域横向检测指数较为接近,地区性差异排序部分失去意义。由于预设全国所有省域同步达到“理想目标”,各地纵向检测差距愈大,倘若同时得以实现则横向检测排行有可能愈前,反之亦然。
此项测算假定国家现行统计制度中“人民生活”各类数据人均值城乡比全面消除,由这一“理想目标”检测结果可见,城乡居民消费总量、人均值大幅提升,地区差显著缩小,各地民生消费需求景气指数普遍极为接近,在四大区域之间更为明显。由此可知正是既有城乡差距加大地区差距,弥合社会体制和现实生活中的城乡鸿沟,或许是消除中国社会结构“非均衡性”最后也最难的攻坚战,期待能够在共和国百年之前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