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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新时代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的首要任务

从历史脉络看,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是沿着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两条线索得以形成和发展的。在新时代,我国的社会性质和经济体制均没有变,所以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仍然需要遵循既有的发展路径,并进一步完善。在这个前提下还需要正视这两条线索之间存在的对立统一关系,一方面二者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层面上实现了统一,另一方面二者在效率和公平、数量和质量、发展和稳定之间存在着分歧。分歧一面的存在正是当前种种思潮涌现的根本原因。因此,根据经济基础对于国家治理的重要性,可以确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面临的首要任务就是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把握并内化其中的矛盾,在理论上达成共识,在实践上形成合力。

(一)理论上达成共识

两条线索之间相统一的关系比较容易理解,二者统一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与发展的进程中,在时代更迭的过程中均有力地推动了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的建立健全。如何理解二者的对立关系呢?一方面,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要求公有制和按劳分配占主体地位;另一方面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要求各经济成分的经济主体具有平等的市场地位,并且各要素平等参与分配。

为什么社会主义性质要求公有制和按劳分配占主体地位?可以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关系原理加以论证。马克思主义认为一个社会的基本性质和发展方向决定于占主体、主导地位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社会主义社会与资本主义社会“具有决定意义的区别当然在于,在实行全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上组织生产” ,因为生产关系必须适应生产力发展状况,有什么样的生产力,就应该有什么样的生产关系与之相适应,这是一切社会的共同规律。在资本主义社会,生产资料由资本家私人占有,但是生产力具有社会本性,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其社会本性越来越强,以资本主义私有制为主体的生产关系越来越不适应生产力发展,化解这一矛盾的方法就是改变生产关系,以生产资料公有制取代私有制,从而由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

如果将分配关系引入其中,结论就会更加清晰。由于生产资料所有制决定分配制度,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与分配制度也具有一一对应的关系,即以公有制为主体对应按劳分配,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对应多种分配方式。在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社会成员平等占有生产资料,劳动者与资本所有者合二为一,在此基础上形成按劳分配的分配关系,这样的分配关系可以激发劳动者的积极性,从根本上消除因劳资地位不平等造成的效率损失。同时,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规定,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到21世纪中叶要基本实现的奋斗目标,也是新时代的鲜明特征。共同富裕更侧重强调分配的公平性,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认为价值由凝结在商品中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所创造,按劳分配是以劳动者的劳动数量和质量为分配标准,可以充分保障分配的公平性,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条件。允许劳动以外的其他要素一同参与分配,就是允许差别的产生,也就会有贫富分化,与共同富裕的目标相左。

由此可见,要坚持我国社会主义社会性质,就必须坚持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为主体,一方面符合生产力的社会属性,一方面可以实现公平和效率的统一,能够进一步推动生产力发展。反之,如果否定公有制和按劳分配的主体性地位,就否定了社会主义的社会性质,从而退回到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不相适应的状态,生产力进一步发展的根基将不复存在。

为什么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各经济成分的经济主体具有平等的市场地位,并且各要素平等参与分配?从性质上看,市场经济是经济运行的载体,需要和社会制度结合在一起,共同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从目前来看,无论是社会主义国家还是资本主义国家,基本上都选择了市场经济道路,因为市场经济已被公认为最具效率和活力的经济运行模式,走市场经济道路有利于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这是由市场经济的特征决定的。

关于市场经济的特征,有很多从不同角度研究得出的结论。李震寰、权衡(1993)总结了市场经济的十大特征,分别是自主性、平等性、竞争性、效率性、服务性、开放性、风险性、法制性、宏观调控性和创新性。 项凯标、黄莉(2017)认为,经济自由是市场经济的前提,产权保护是市场经济的基石,企业家精神是市场经济的灵魂,并分析中国经济具备经济自由、产权保护、企业家精神等基本特征,是一种重要的现代市场经济类型。 政治经济学教材中对市场经济的特征概括为:资源配置的市场化、经济行为主体的权责利界定分明、经济运行的基础是市场竞争、实行必要的有效的宏观调控、经济关系的国际化。

虽然这些研究结论存在差异,但有一点是达成共识的,即在市场经济下必须对所有经济主体一视同仁。这是因为市场经济由价值规律、供求规律、竞争规律调节,而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环境是这些规律起作用的前提。具体来说,市场经济要求所有经济主体在生产、交换、消费、分配等诸方面享有平等的地位,在此基础上,他们能够平等地取得和提供生产要素,能够机会均等地进入市场并能够自主决策和经营,能够按照所提供的生产要素的贡献公平地参与分配并获得与贡献相匹配的收益,能够平等地承担税负和其他方面的负担,能够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能够公平地面对优胜劣汰。反之,如果为不同所有制性质的经济主体赋予不同的市场地位,不能按照各种生产要素在生产中贡献的大小进行收入分配,就不是发展市场经济。

基本经济制度与分配制度发展的两条线索的分歧会在理论上产生怎样的影响呢?两条线索的分歧集中体现于经济主体地位上,社会主义强调公有制为主体,市场经济强调一视同仁。立场的分歧导致认识的分歧,在现实中涌现出多种思潮,而这些思潮直接影响着我国的改革实践。由于生产资料所有制决定分配制度,有什么样的所有制,就有什么样的分配制度,因此多种思潮集中在基本经济制度方面。

一是私有化思潮。将市场经济的发展视为核心,认为公有制是低效率的,不能与市场经济兼容,只有实行私有化,才能建立真正的市场经济。这种思潮的理论基础是西方新自由主义或市场原教旨主义,以人性自私论、私有制永恒论和市场万能论为理论基石。他们要把国有企业改革引向私有化,理由是国有企业不仅效率低下,而且它的存在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造成竞争领域的“国进民退”。这种观点的核心是要修改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甚至颠覆社会主义制度。

二是否定国有经济主导地位思潮。一种观点同样以新自由主义为指导思想,认为国有企业是国家垄断的,不属于市场竞争机制调节的范畴,因此不能进入竞争领域与其他市场主体争利,只能退出竞争领域,进入其他市场主体无力或不愿进入的领域,并且提供公共物品,弥补市场失灵。另一种观点则为新自由主义穿上了“马克思主义”的外衣,认为国有经济是“官僚垄断资本”,应该退出主导地位,与此同时为个体、私营经济贴上“人民”的标签,为其赋予经济主导地位。

三是曲解马克思主义思潮。有一种观点认为经济发展更重要,只要能够促进经济发展,国有经济是否处于主导地位并不重要,不必突出强调。涉及的新情况是否认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或认为马克思主义过时了,认为应该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过程中放弃或修正马克思主义,包括以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和快速发展否认生产资料所有制对社会性质的决定作用;以雇佣劳动的存在和发展否认消灭剥削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甚至否认剩余价值论;将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视同发展资本主义经济,且是在社会主义和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的资本主义经济,甚至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是一种混合经济,具有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双重性质。

四是教条马克思主义思潮。一种观点是严格按照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来建设社会主义,认为当前应着力扩大社会主义公有制范围,提高公有化程度,尽早消灭私有制、消灭剥削,建立单一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另一种观点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有矛盾的,因为它不但没有消灭私有制和剥削,还鼓励和支持其发展,据此否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联系到基本经济制度与分配制度发展的两条线索,可以发现这些思潮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将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割裂成两条线来看,进而把公有制为主体与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割裂来看,并且忽视了生产力、生产关系之间客观规律的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公有制经济也好,非公有制经济也好,在发展过程中都有一些矛盾和问题,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需要我们一起来想办法解决。但是,不能一叶障目、不见泰山,攻其一点、不及其余。任何想把公有制经济否定掉或者想把非公有制经济否定掉的观点,都是不符合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都是不符合我国改革发展要求的,因此也都是错误的。” 因此,新时代推动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发展,首要任务是统一思想,消除认识分歧。

(二)实践上形成合力

为了能够将理论上达成的共识应用到实践,需要把握我国各种所有制经济的发展水平、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情况,然后考虑如何加以整合,形成生产关系的合力,在更高的起点上推动生产力发展。

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的指标解释,按照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类型,将企业分为内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三大类,其中内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和其他企业。按照生产资料所有制性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 属于公有制经济;私营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属于非公有制经济;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其他企业属于混合所有制经济,既包括公有制经济成分,也包括非公有制经济成分。由于统计数据具有局限性,按混合所有制中经济成分单独统计的情况较少,在没有详细统计数据的时候,我们的研究只能将其纳入混合所有制经济大类。在此分类的基础上,便可以借助统计数据对我国公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经济和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情况和它们之间的结构关系进行数量描述。

首先,从企业结构分析。

目前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按登记注册类型分企业法人单位数”的统计数据从2010年开始。通过归类计算发现,我国公有制经济企业法人单位数量的比重一直较低,最高的2010年也只有6.41%,并且逐年下滑,到2016年已经降至2.34%;非公有制经济企业法人单位数量的比重一直较高,最高达75.2%,最低也达70.62%;混合所有制经济企业法人单位数量的比重在2015年以前呈逐年上升趋势,从18.39%上升到26.62%,2016年又下滑至24.19%(如图1-2所示)。

图1-2 2010~2016年各所有制经济的企业法人单

资料来源:根据历年《中国统计年鉴》数据计算。

对统计公布的原始数据进行分析,2016年我国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其他法人单位数量所占的比重分别为0.91%、0.97%、0.46%、0.14%、17.32%、1.20%、71.83%、0.81%、0.84%、5.53%,比重最高的是私营企业,超过70%,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的比重均不到1%(如图1-3所示)。

图1-3 2016年按登记注册类型分企业法人单位的数量结构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17)》,中国统计出版社,2017。

其次,从资产结构分析。

由于按登记注册类型统计的资产数据只有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从2016年GDP的行业增加值构成来看,上述行业分别为33.3%、6.7%、9.6%,总计占GDP增加值的49.6%,因此,尽管统计数据不能覆盖全部,但对这些行业进行分析也具有较强的代表性,由于三个行业资产数据的统计口径并不一致,只能逐一分析。如图1-4所示,2007~2016年的十年间,公有制经济工业企业资产占比从26.77%降至15.12%,每年降低超过1个百分点;非公有制经济工业企业资产占比相对稳定,在43%上下浮动;混合所有制经济工业企业资产占比则从30.83%逐年上升至43.22%,2016年在三者间跃居第一位。

图1-4 2007~2016年各所有制经济的工业企业资产占比

资料来源:根据历年《中国统计年鉴》数据计算。

回顾2000年,公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经济、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工业企业资产占比分别为56.87%、23.44%、19.69%。 可见,随着时代变迁,工业企业的所有制资产结构出现了根本性的变化,从公有制经济资产占据绝对优势到比重最低,混合所有制经济资产则从比重最低到占据绝对优势(如图1-5所示)。

图1-5 各所有制资产结构(工业企业)的

资料来源:根据历年《中国统计年鉴》数据计算。

由于建筑业的统计数据不完整且不连续,只能对部分结构进行年代比较。如表1-2所示,国有建筑企业资产的比重不断下降,从1998年的53.07%下降到2007年的26.36%,再下降到2016年的17.1%;集体建筑企业资产比重下降得更快,从1998年的31.17%下降到2007年的5.43%,再下降到2016年的1.47%。

表1-2 部分年份各所有制资产结构(建筑业企业)

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企业也经历了资产所有制结构的调整。2007~2016年的十年间,公有制经济资产比重呈下滑趋势,批发企业从30.35%下滑至6.45%,零售企业从10.97%下滑至1.89%;非公有制经济资产比重则有较大幅度提升,批发企业从28.38%上升至39.08%,零售企业从37.65%上升至40.99%;混合所有制经济资产比重一直较高且上升速度也较快,批发企业从41.27%上升至54.47%,零售企业从51.39%上升至57.12%(如图1-6所示)。

图1-6 2007~2016年各所有制经济的限额以上批

资料来源:根据历年《中国统计年鉴》数据计算。

从时代变迁的角度看,回顾1999年,批发企业公有制、非公有制、混合所有制经济资产的比重分别为85.38%、1.17%、13.44%(如图1-7所示),零售企业三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54.07%、9.77%、36.16%(如图1-8所示)。 经过时代变迁,非公有制经济资产和混合所有制经济资产均得到了长足的发展,而公有制经济资产占比则逐渐萎缩。

再次,从投资结构分析。

2007~2016年的十年间,公有制经济固定资产投资占比从32.20%降至22.93%,年均下降约1个百分点,而非公有制经济和混合所有制经济固定资产投资占比则基本保持上升趋势,前者从33.84%升至37.17%,后者从33.96%升至39.90% ,且后者提升速度更快(如图1-9所示)。

回顾1998年,公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经济、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固定资产投资占比分别为68.86%、23.65%、7.49%。 从图1-10中可以看到随时代变迁各所有制经济投资结构的变化,从公有制经济占有绝对优势,到实现结构基本均衡,再到混合所有制经济脱颖而出。

图1-7 所有制资产结构(限额以上批发企

资料来源:根据历年《中国统计年鉴》数据计算。

图1-8 各所有制资产结构(限额以上零售

资料来源:根据历年《中国统计年鉴》数据计算。

图1-9 2007~2016年各所有制经济的固定资产投资占比

资料来源:根据历年《中国统计年鉴》数据计算。

图1-10 各所有制经济投资结构的时代变迁

资料来源:根据历年《中国统计年鉴》数据计算。

最后,从城镇就业结构分析。

2007~2016年的十年间,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等公有制经济单位就业人数的比重逐年降低,从37.13%下降到17.51%,年均下降约2个百分点;私营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就业人数的比重从48.11%上升到61.02%,且在2013年调整后逐年上升;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其他企业等混合所有制经济单位就业人数的比重从14.76%上升到21.47%,且在2013年出现了拐点,之前逐年上升,之后开始逐年下降,但上升和下降的速度均不大(如图1-11所示)。之所以强调2013年的调整,是因为2013年采用新的分类标准,部分经济类型单位、部分行业就业人数变动较大,而这一变动并不改变趋势分析的结论。

图1-11 2007~2016年各所有制经济的城镇就业

注:受统计数据所限,指标值并非占城镇就业人员总数的比重,而是占各所有制经济城镇就业总人数的比重。由于乡村就业人员统计数据不完整,在此仅分析城镇就业情况。
资料来源:根据历年《中国统计年鉴》数据计算。

回顾1998年,公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经济、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城镇就业人数占比分别为70.09%、23.99%、5.92%。 从图1-12中可以看到随时代变迁各所有制经济就业结构的变化,公有制经济就业经历了从绝对优势到绝对劣势的变动;非公有制经济就业比重由四分之一发展到二分之一,占据绝对优势;混合所有制经济就业比重则从二十分之一发展到四分之一,也得到了快速发展。

图1-12 各所有制经济就业结构的时代变迁

资料来源:根据历年《中国统计年鉴》数据计算。

从分配制度变迁所带来的居民收入分配的结果来看,自2008年开始我国基尼系数连续七年下降,贫富差距不断缩小,但仍超过0.4的贫富差距国际警戒线,2016年又从2015年的0.462上升至0.465(如图1-13所示)。由此可见,尽管我国居民收入逐年大幅提高,但贫富差距已然存在且又有所扩大。国家统计局的城乡一体化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始于2013年,据此统计的2013~2016年我国20%的高收入户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是20%的低收入户的10.78倍、10.73倍、10.44倍、10.72倍;城镇居民该指标分别为5.84倍、5.49倍、5.32倍、5.41倍;农村居民该指标分别为7.41倍、8.65倍、8.43倍、9.46倍。从中也能看到,我国贫富分化情况逐年转好,但2016年出现了反弹,城镇与全国的趋势一致,农村贫富差距则呈现波动性上升趋势,此外,我国城乡收入差距较大,农村贫富差距问题相对严重。

图1-13 2003~2016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http://www.stats.gov.cn/ztjc/zdtjgz/yblh/zysj/201710/t20171010_1540710.html。

以上是对我国生产关系发展过程和结果的数量描述,再从数量上看生产力的发展。如图1-14所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劳动生产率(即单位劳动产出)正在快速增长,从1978年的916.19元/人增长到2016年的15310.10元/人,近40年间增长了约17倍,年均增速为7.58%,在国际金融危机前的2005~2007年一度实现了两位数增长。

图1-14 1978~2016年我国劳动生产率发展趋势

资料来源:Wind。

与世界主要国家横向对比来看,近20年,我国劳动生产率的年均增速8.6%,高于世界平均增速约7个百分点,同时分别高于美国、欧元区、日本、印度年均增速7.0、7.9、7.7、3.3个百分点(如表1-3所示)。但与此同时,仍然要看到我国的劳动生产率与主要国家的差距,2015年我国劳动生产率为7318美元/人,而世界平均水平为18487美元/人,美国、欧元区、日本、印度劳动生产率分别为98990美元/人、76068美元/人、68631美元/人、3559美元/人,也就是说我国劳动生产率只是世界平均水平的40%,美国的7%,欧元区平均水平的10%,日本的11%。

表1-3 世界及部分经济体劳动生产率增长率

事实上,以全要素生产率(TFP) 衡量生产力发展水平更为科学。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但统计局的报告中称目前中国还不具备测算全要素生产率的条件,因此,采用按就业人口测算的劳动生产率(即不变价GDP与就业人口之比)——这也是国际劳工组织测算劳动生产率的方法,具有国际可比性。 而学界对我国全要素生产率的研究正在稳步进行,国家信息中心的研究报告对我国TFP进行了测算,研究表明,“2001~2013年我国TFP年均增长率为2.03%,对GDP增长率的贡献率为22.25%,要素投入对GDP增长率的贡献率年均为77.75%,我国经济增长仍然依赖于要素投入的增长” 。尽管具体测算的结果有所不同,但TFP增长率近年持续下降这一观点已在学界达成共识。蔡昉(2016)的测算显示,1995~2009年我国TFP年均增长3.9%,2011~2015年则降至3.1%,2016~2020年将进一步降至2.7%。 刘明康、陈永伟(2016)的研究表明,国际金融危机之后我国TFP增长率迅速回落,除2011年有所回弹外,其余各年均下降,2013年只增长0.1%,2014年则出现了0.1个百分点的负增长。 陆旸(2016)的研究也表明,从2008年之后,我国TFP增速开始呈现下降趋势,从2007年的7.24%降至2008年的不足3%,到2011年进一步降至1.68%,再到近年降至不足0.5%。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也进行了相关研究,认为2002~2007年中国TFP增长率为5%~6%,2008~2013年则降至2%~3%。

综上所述,无论从静态的时点,还是从动态的过程来看,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运行中还存在许多问题,集中表现为所有制结构在发生此消彼长的变化,但公有制经济的调控力与非公有制经济的创造力还没有形成共同推动生产力发展的合力。在新时代,我国要进一步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需要调整生产关系,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充分发挥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积极反作用,其关键是解决生产关系中“力”的问题,让分散的力量集中,让所谓的“斥力”内化。 WL7TeFW+Yl+zLWgbReHK8UsBLZ5X9JDgqtss/dHOaX6khj8PXIDySlPIxumhZf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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