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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萨满艺术中美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价值

一 从艺术的视角进行萨满教研究的理论依据

萨满教研究经历了三个阶段,早期是对萨满教的外在表现形式的研究,中期以研究萨满教的社会作用为主,近百年来的后期,主要围绕着萨满生理、心理问题即脱魂、附体等问题展开研究。本课题的研究这是在这三个阶段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从萨满教的社会作用、萨满教中的萨满术及萨满教其他表现形式的相互联系中,挖掘萨满艺术的艺术规律、深层次内涵及艺术价值等。

从艺术的视角研究萨满教是萨满教研究的有效途径。艺术创作是宗教不可分割的部分,它把抽象的宗教思想和程式转化为可见可触的具体形象。在宗教生活中,民众的宗教经验往往并非得力于宗教经典,而是来自他们对宗教的直接参与,艺术便成为宗教宣传的主要媒介。任何宗教艺术都是综合性艺术。 德国学者洛梅尔在《早期猎人的世界:巫医、萨满和艺术》一书中曾提出著名的“萨满教是各种艺术的综合体”的观点,其在书中阐述了萨满教的活动隶属于艺术范畴的思想,如“萨满教实质上就是使公众传统神话中的形象生活化并发生作用,利用其形象感染力给予人们思想以影响,所以萨满教的活动就其主要部分而言是属于艺术范畴的,即戏剧表演、歌唱、舞蹈和造型艺术”。 1993年洛梅尔从学科分类的角度,把萨满教的活动归为艺术范畴。但他没有进一步触及问题的实质,萨满教传达宗教意识,影响公众的思想,发挥宗教作用,这些虚拟的观念要发挥效力都必须通过一种情感的想象活动完成,艺术形式是想象的催化剂,艺术形式带给公众情感的体验,它具有形象性、感染性来满足人的精神需要。通过艺术形式,萨满把存在于自己内心世界的宗教观念与宗教热情,为自己也为公众,化为观照和认识的对象。公众感受到的是触及心灵的情感力量。这里艺术形式与其所传达的宗教思想是统一的。如黑格尔强调:“美是理念,即概念和体现概念的实在二者的直接的统一,但是这种统一必须直接在情感的实在的显现中存在着才是美的理念。”“就在这种自我复现中,把存在于自己内心世界里的东西,为自己也为旁人,化成观照和认识的对象”。“在事物的形状中他欣赏的只是他自己的外在现实”。黑格尔强调的是通常情况下,艺术形式与所传达内容的关系,这在解释萨满教的传达方式中同样适用。通过艺术形式萨满把宗教信仰、宗教思想传达给公众,由于想象与美感渲染,公众对艺术形式所传达的内容笃信不疑,艺术形式就这样成为宗教观念发挥作用的有力传达方式。我们可以通过这种传达方式回溯其宗教的思想。法国社会学家爱弥尔·涂尔干《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认为:“行为支配着宗教生活。” 并认为不是仪式被规定的目的向我们透露了仪式的功能,而是举行仪式的行为更具有宗教功能。宗教仪式在宗教生活中有着坚固信仰的重要作用,为宗教服务的艺术形式有激发宗教情感的重要作用。虽然理性主义的宗教理论一般都将观念与信仰视作宗教的本质,而将仪式仅仅当作观念与信仰的外在表现 ,虽然从人类学、民族学的角度看,萨满教活动中的艺术形式是外在的形式,但我们不可否认萨满教思想与其宗教仪式及艺术形式是浑然一体的,传达方式是其重要组成部分,从艺术学的角度还原萨满教文化活动的原生态的面貌是萨满教研究的重要途径之一。

从历史学的视角看,通过原始艺术研究原始宗教有其理论依据。原始艺术与原始宗教都属于原始社会的意识形态,它们有着共同的认识根源,都是原始社会物质生产活动的产物。两者相互渗透,相辅相成,有了原始宗教的精神指导,原始艺术才具有了创造活力和快速发展的动力。虽然创造的动机不是为艺术而艺术,有了原始艺术,原始宗教有了物化形式,能够更好地发挥宗教影响人的社会生产与精神生活的功能。萨满造型艺术是人类童年时期思想文化的表现,它与人类的物质与精神生活融合在一起,通过它,能够探寻原始人类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它也是探析祖先们审美心理、审美追求的主要线索。贡布里希认为:“艺术史并不是一部技术不断进步的历史,而是一部观念变化的历史。”人类童年历史久远,记忆模糊,数千年来原始萨满以独特的艺术形式记录了人类童年时期的生存信息,创造了许多智慧的结晶,这些“艺术品”是原始人类对抗命运、顽强拼搏的精神碎片,其蕴含的信仰观念具有全球性的研究价值。每一件萨满创造的“艺术品”都有丰富的文化含义,它们是萨满祭祀时最可信赖的保护者和助手,是萨满作法的工具,是萨满用宗教教义征服族人信任的信物,因此说从这些“艺术品”窥探萨满教的宗教观念是正确途径。针对我国北方民族的萨满艺术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所蕴含的文化内涵、精神功能、美学特征方面的研究是萨满教领域研究的有益补证。

二 萨满艺术研究在艺术学领域中的研究价值

(一)萨满艺术研究丰富艺术学科的理论与研究方法

萨满艺术研究有利于促进艺术学科在研究理论和研究方法上的创新。艺术学是指综合性、系统性研究艺术现象、艺术本质,探讨艺术实践活动的规律和特点,对各门类艺术进行宏观性、整体性和一般性研究的人文学科。就其学科体系而言,分为三部分:艺术本体论研究、艺术史研究、以艺术为旨归的交叉学科研究。 萨满艺术的研究是一个跨学科的领域,是多个学科如民族学、人类学、宗教学、历史学、民俗学、文学、艺术学、考古学、社会学、语言学、生理学、心理学、哲学等涉足的研究领域。在此研究中,艺术学科可借鉴其他学科的研究理论和方法,汲取养料,促进艺术学科的理性思考。每一学科的研究都包括本质、范畴、对象、观念、方法的研究,艺术学科也不例外,萨满艺术研究对艺术学科中本质、范畴、对象、观念、方法的研究有重要推动作用。

第一,萨满艺术研究在促进挖掘艺术学科本质方面的价值表现为:艺术史的目的在于阐明艺术的起源、发展和演变,而萨满艺术研究恰恰涵盖答案的一个方面。德国学者安德烈斯·洛梅尔认为萨满教是原始艺术的综合体,称萨满是最早的艺术家。萨满造型艺术研究对于阐明艺术理论中艺术的起源及演变等问题具有重要研究价值。

第二,萨满艺术研究在拓展艺术学科研究范围及研究对象方面的价值表现为:随着国内外对萨满研究的关注,萨满艺术的研究范围不断扩展,已经从民间美术、工艺美术(神器造型、纹饰与色彩)、传统手工艺及其工艺技术扩展至萨满艺术中民间建筑与居室陈设、萨满作法的神圣空间及转换因素、萨满祭祀民俗节日等、民间说部对萨满艺术的描述等,这也极大地启发了艺术学科领域的学者,从民俗活动和文学体裁中探索新的研究资源,扩大艺术学科的研究范围,细化艺术学科的研究对象。

第三,萨满艺术研究对艺术学科在观念与方法方面的促进作用,是一个深层次的课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为艺术学科的研究提供对社区文化进行整体性解读的方法。在一个更为广阔的平台上,讨论中国乡民艺术如何在社会的生活与文化空间里存续、发展和变化这一基本问题。②激发学者对艺术学科当下学术格局的分析和反思,在跨学科发展中确立自身的学术独立性与存在价值。③加强艺术学科与人文学科内其他学科的互动,促使艺术学科积极借鉴其他学科研究方法。随着萨满艺术研究的深入,萨满艺术在各学科研究中更具公共性,艺术学科的学者们在萨满艺术的研究中,会发现研究的主要问题更趋向人文化、多元化,不得不使用其他学科的理论方法来解决问题,在理论与研究方法的探索方面会发现更大的研究空间,并与其他学科学者建立更为广阔的对话空间。

(二)萨满艺术研究拓展美术学科中美术史和美术理论的研究

在当前萨满艺术的研究中,存在一种误区,认为萨满教造型艺术仍然处于一种较为简单的艺术层面上。这种说法是比较片面的,没有从更深层次上认识到萨满艺术所具有的艺术特质和审美价值。虽然目前萨满造型艺术的研究处于较初级的阶段,但不能否认萨满造型艺术本身的艺术高度。萨满艺术不仅是艺术史上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又是一个透视镜,通过它我们可以对民族艺术作深层次的探索。北方民族萨满教艺术涉及美术学科中宗教美术、原始美术、民族美术、少数民族美术、东北美术等领域,北方民族萨满教艺术的研究能够为这些领域的研究带来更多的突破。具体地说,北方民族萨满教艺术研究在艺术理论方面,为宗教美术、民族美术等的艺术特征类型提供了研究实例,丰富了地域性、宗教属性、传承稳定性等艺术特征方面的研究。而且对于萨满艺术的研究有利于进一步洞悉原始艺术的特殊形态和特殊规律,有助于透视其形式与审美意识的内在联系。美术这一概念本是“一般性的”,通常指绘画、工艺、雕塑、建筑等造型或视觉艺术,冠之以“宗教”“民族”“原始”就有了特殊的文化属性。北方不同少数民族萨满造型艺术中所传达的不同习俗、传统、信仰等为讨论“宗教美术、原始美术、民族美术、少数民族美术、东北美术”这些话题提供了更为鲜活的田野调查的实证背景。其更深层次的研究意义是,有利于我们重新审读“他文化”“边缘文化”对美术的别样诠释。古老的萨满文化已存的有利于现代生活的一整套生活方式与价值观念为我们提供了艺术思考的新角度。

(三)萨满艺术研究透视原始美术

萨满艺术中美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说是一个“活化石”,其蕴含着最初这片土地上原始人类的情感表达方式、表现手段及审美规律,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部分萨满造型艺术形式是原始艺术在现今的延续。

萨满艺术的研究有利于进一步洞悉原始艺术的特殊形态和特殊规律,使我们理解原始人类的生存条件、生产方式所形成的审美心态,以及审美意识和审美意识的表现形式的关系。因为我们的研究必须以遗存为研究的出发点和逻辑起点,萨满艺术的研究领域正是以活态传承的习俗和实物遗存为进一步的研究原始艺术提供可信的研究资源。

远古时期的萨满造型艺术是被赋予特殊含义的原始艺术。萨满造型艺术的传承性体现了萨满教信仰的传承脉络,通过这一脉络可以追溯原始初民的审美心理、审美理想。考古发现能为萨满造型艺术研究提供重要资料,如1879年第一次发现旧石器时代岩画,它们成为萨满教起源研究的重要研究对象,也为透视原始美术提供了依据。国际岩画委员会主席埃马努埃尔·阿纳蒂指出:岩画组成世界艺术的最早篇章。它绘在或刻在洞穴或露天的岩石上,时间几乎跨越了四万年之久。这些形象和符号是人类有文字之前的文化的主要记录。它们揭示了史前人类的欲望和野心、恐惧和企求,以及经济生活、社会活动、宗教信仰、美学观念 。澳大利亚学者加里·特朗普在他的《宗教起源探索》一书中介绍,在了解旧石器时代宗教方面,给人印象最深刻的进展是由研究岩壁艺术的学者完成的。 从考古学角度看,岩画具有把人集合在某种符号下进行仪式活动的作用。从艺术学角度看,岩画具有服务于宗教的性质,岩画的符号和抽象图案应是一种早期人类和神灵进行沟通的象征表达,通过探寻岩画所蕴含的萨满教各种母题及其含义,能够进一步了解原始美术的审美心理及审美规律。原始宗教与原始美术有着天然的密切联系。在原始美术的研究方面,原始宗教的研究,如萨满教研究,同样为解开原始美术的密码做出贡献。如当代著名的萨满教学者米·埃利雅德在他的《宗教观念史》( The History of Religious Ideas )中比较确定地指出其中一个所谓“跳舞的巫师”人像含义。在法国南部拉斯科洞窟主要入口的上方,有个人像画,画的是一个带有半兽面具的动态的男性人像,头戴多叉鹿角。 埃利雅德把这些人像解释为“狩猎之主”或者“猎物之守护者”,并认为这种形象是“神圣的”,应作为后来一切神灵的原型。埃利雅德进一步断定,发现于欧洲旧石器时代遗址的动物头骨和骨头,可以被解释为仪式的献祭品。与这一仪式相联系的是动物生命从它们的骨头中周期归还的宗教观念。他还认为,欧洲拉斯科遗址(Lascaux)的鸟形象,提供了萨满教早期的形式证据——守护神和昏迷术。 一些研究萨满教的学者从宗教遗迹的要素——巫术仪式、祭祀仪式、崇拜对象等方面进行研究,解释萨满造型艺术,同时廓清了原始美术的宗教意义成分,为进一步研究原始美术中的美学观念提供了线索。可见萨满艺术研究在透视原始美术方面的重要意义。

萨满教艺术有明显的宗教特征,这为解释某些原始艺术提供了线索。我国原始艺术中的象征图案和纹样相当丰富,这些图案和纹样的象征含义还未得到充分研究。目前研究多停留在描述阶段。这主要是因为原始艺术赖以存在的社会形态、生产形态已经不存在,而纹样的象征性对应着社会变化、时代变化,所以现在人们很难对它做出符合原始含义的解释。原始艺术中的图案和纹样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单纯直白的形式,一种是有暗示意义的形式,这些图案和纹样很可能寓有原始人普遍理解的含义。如博厄斯所说:“原始人的艺术中存在着两种因素,一种是单纯的艺术形式,只靠形式给人以艺术的享受;另一种是形式本身具有某种含义,在这种情况下,含义就赋予艺术品以更高的美学价值。这是因为有含义的艺术品的内涵因素更为丰富,或者是由于制作者的艺术活动本身就具有美学价值。既然这些形式是有含义的,它就必然具有代表性,虽然并不一定表现某些具体的形象,但有时是代表较为抽象的思维。” 中国考古发现了大量的萨满教遗迹,虽然这些遗迹不能为原始美术的研究提供系统的资料,但它大致呈现出原始美术的某些宗教特征,以萨满教为参照对原始美术类中的信仰遗物进行意义分析,能够进一步揭示原始美术中蕴含的美学心理。旧石器时代晚期北京周口店“山顶洞人”掌握了间接打击、压制技术、磨制技术、钻孔技术等,加工石器已经很均匀、规整、光滑。山顶洞人用石块、兽骨、兽牙、蚌壳、鱼骨磨制成“装饰品”,虽然不是单纯为了审美,这些“装饰品”作为精神产品而出现,“表明了人类对形体的光滑规整,对色彩的鲜明突出,对事物的同一性(同样大小或同类物体串在一起)……有了最早的朦胧理解、爱好和运用” 。这些“装饰品”以随葬品的形式随死者埋葬,此种埋葬习俗体现了对死者的敬意,也是一种以灵魂观念为内在根据的宗教性行为。铜器时代以后北方民族的墓葬,从随葬品的纹饰来看,主要取材于兽类和凶猛禽兽,表现了它们崇拜的对象和巫术观念,这与萨满教的神灵世界有密切联系。如辽宁西丰县发掘的匈奴墓葬,是一处具有军事组织特点的游牧部族的公共墓地。出土文物丰富,主要有铜柄或木柄铁剑、铁矛、铜矛,带有牛、马、羊、驼、犬马、犬鹿、鹰虎等动物形象的铜饰板,这些造型与游牧民族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另有77面铜镜出土。虽然现代遗存的萨满造型艺术与史前人类艺术有着本质区别,他们发生的条件存在较大的时空差异,但萨满造型艺术具有史前人类艺术的特征,是透视史前人类艺术的一面镜子,它是远古人类精神特征和行为的一种映射和相对变异状态。萨满造型艺术具有史前原始艺术的特征,主要因为它具有形成这一特征的某些因素,如原始思维的残存、原始宗教巫术观念的传承、某些萨满造型艺术的原始构型特征和技巧程式被保留下来等。从萨满教理论入手,能为原始美术出现的题材、类型做出有益的分析。

图1-1 身披兽皮的巫师

图片来源:岑家捂:《图腾艺术史》,学林出版社,1986,第84页。

15000年前法国拉斯科洞窟壁画中头戴鹿角身披兽皮的巫师形象(见图1-1),也是最早的图腾舞蹈的中心人物。

(四)萨满艺术研究探寻中国艺术精神的根源

1.中国艺术精神根源分析

当代中国艺术精神的研究,以“儒、释、道”的雅文化为主流,即使追溯中国艺术的起源,也是把音乐作为中国古代文化艺术渊源,然后用“礼乐”并称,又把中国艺术精神归入儒学范畴。而当我们直接面对萨满艺术中美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这种原始色彩浓郁的艺术形式时,我们不仅会赞叹它的无穷魅力,还会产生崇高的敬意。萨满艺术中美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的重要意义在于剥去“儒、释、道”等社会意识形态的迷雾,去直接探寻中国艺术精神的本源。在这一方面,它是唯一能为这一目标提供原生态实物资源的研究对象。本课题的考察有助于促进对主流美术的发源、发展及创新的研究,在中国艺术精神的本源探索方面有重要的意义。

中国文化历来被认为是“雅文化”,中国历代艺术家通过对“儒、释、道”的诠释来提高自身修养,把艺术看作思想净化的修身之路。儒学讲究伦理道德,在艺术上追求规范、雅正;道家讲究“无”的境界,在艺术上追求淡泊、任自然;佛学讲究心性,在艺术上追求超脱。从“雅文化”的角度概括中国艺术精神,离不开“气韵”“意象”“虚静”“意境”“中和”“阴阳”等关键词。然而这并不是中国艺术精神的全部内容。纵观艺术史,往往有一些旷世奇才,挣脱“儒、释、道”的思想束缚,展现其超群的艺术天性。以“儒、释、道”修身是提升艺术家自身艺术境界的有效途径,但同时也是一种思想的束缚。它们使得艺术套上了过多的社会意识形态枷锁。汉代“草圣”张芝、唐代草书家张旭与怀素、宋代泼墨画家梁楷、明代大写意画家徐渭、清代书画家八大山人等,他们的艺术高度让人无法企及。他们在创作时处于近似疯癫的状态,这种创作冲动出于对艺术的痴迷,与中国原始艺术精神有某种契合。民间艺术是这种原始艺术的延续。我们可以设想:在中国正统文化之外,在民间美术中是否蕴藏着丰富的艺术精神资源?吴昌硕、齐白石、潘玉良等艺术家曾在中西文化碰撞的时代,以他们的艺术成就回答了这个问题。他们的艺术创作从正统文化之外汲取养料。萨满艺术反映了各民族丰富的记忆和热切的生活追求,具有很强的原发性,它是其他类型的美术(如宗教美术、文人士大夫美术、宫廷美术等)的渊源。萨满艺术是中国原始艺术的活化石,是一种饱含少数民族智慧的艺术形式。萨满教是人类历史上历时最久远的宗教之一,根据考古资料,它的上限可以追溯到旧石器时代晚期。可以说它是破译中国艺术精神根源的密码,与原始艺术诸种形式同源,它记录了人类早期艺术领域探索的成果,是考察中国传统艺术形态生成的一把钥匙。

2.萨满艺术中蕴藏的艺术源泉是主流雅文化的有益补充

在萨满教观念中人与自然是和谐的。自然是神,自然是庇护神。萨满教的信仰对自然之神的方式是服从,是发挥主观能动性的服从,他们通过功利性的祈祷和其他理解自然的方式,与自然沟通。而中国艺术精神的核心“儒、释、道”的“天人合一”的思想与之有相同也有不同,中国艺术精神中的“天人合一”是人的思维观念与自然规律一致。中国文化有着明显的人与自然亲和的倾向,征服自然为己用的意识不强。 这种倾向在原始社会萨满教的信仰中可以得到证实。信仰萨满教的民族以自然崇拜、祖先崇拜为基础形成了朴素的和谐观。萨满教长期以来以自然崇拜观念、万物有灵观念维系并协调着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是一种有效的调节机制。在今天它仍然有启发人类自觉之力,对解决人类自身矛盾的借鉴意义,这一点体现了萨满文化在时空上的超越性。在艺术学科,这种超越性主要体现于艺术精神的一脉相承。

服务于萨满教的艺术形式有着独特性,它追求自然中的秩序,有着对称、均衡的规律性。从“写实”“写意”的角度看,它是“不成功”的模仿自然。以艺术自觉的标准评价,它是非艺术自觉的,服务于宗教。《论语》载:子曰:“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萨满在创造“艺术品”时的心态正与“乐之”契合,虔诚的信仰使得内心达到安乐而充实。萨满通过具体的艺术活动乃至有意味的艺术形式,完成让人、神沟通的职责,实际上他没有艺术精神的自觉,但达到了艺术精神的最高境界——用心“法”自然。他们本无心于艺术,其活动却不期而然地具有今天的所谓艺术精神。我们在探寻中国艺术精神的本源时,不得不追溯到原始社会服务于萨满教的艺术形式。

萨满文化中人与自然的和谐是通过自然崇拜维系的,人的和谐是通过祖先崇拜实现的,中国艺术精神中人与自然的和谐是更高层次的审美自觉,是通过探究艺术的内在规律达到的,要经过“由技进乎道”的自悟过程。例如在崇尚中国艺术精神的画家看来,画一棵树,此树是表达内心世界的载体,表达了画者的内心感受和对世界的认识。在萨满艺术中画一棵树,这棵树就是神灵、是崇拜的对象,对它的崇拜代表了对自然的崇拜。

中国艺术精神离不开美,追求“天地有大美而不言”。服务于萨满的艺术形式之美,有着宗教的庄重性、神圣性,并不是单纯刺激感官的美感,不是世俗浮薄之美,不是容易破灭之美,在族人心中它是取悦神灵的合理的美,在今天看来它是让人恢复生命力的美。服务于萨满教的艺术形式是为祭祀、事神而备的,是表达神圣宗教情感的特殊手段,庄严、神圣是对大美的模仿,许多萨满神偶、剪纸、面具等艺术形式传承至今,是凝聚祖先智慧的艺术成就。

“天人合一”是中国艺术精神的核心,与萨满艺术有相通之处,它们之间有何深层次的关系?萨满艺术中的“巫”俗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根源和原动力,一直起着很大的作用。上古时代巫俗本身不只形成巫俗文化,在另一方面还成为中国两大哲学——儒家、道家的基础:为儒教和道教在后代的转化过程中发挥了极大的影响力,还为佛教诸派之一的中国禅宗在中国佛教宗派中占据主流地位起了相当大的作用。 儒家和道家都追求“内圣外王”的哲学, 两家的思想是和圣人观念联系的,而这里的“圣人”在当时与萨满有着一样的精神特质、能力和责任。在道家的圣人中存在着巫的形象,《老子》第四十七章描写圣人“不出户,知天下;不窥牖,见天道。其出弥远,其知弥少。是以圣人,不行而知,不见而名,不为而成”。道家学说《淮南子·俶真训》论述圣人“是故圣人托其神于灵府,而归于万物之初;视于冥冥,听于无声,冥冥之中,独见晓焉;寂漠之中,独有照焉”。圣人的智慧从神灵的灵感中来。在儒家的圣人中也存在巫的形象。《孔子家语·五仪》有:“孔子曰:‘人有五仪,有庸人,有士人,有君子,有贤人,有圣人……’……公曰:‘何为圣人?’孔子曰:‘所谓圣者,德合于天地,变通无方,穷万事之终始,协庶品之自然,敷其大道而遂成情性;明并日月,化行若神,下民不知其德,睹者不识其邻。此谓圣人也。’”儒家、道家的圣人境界,与巫的境界有着契合之处。如道家强调“坐忘”“心斋”,《庄子·人间世》:“若一志,无听之以耳而听之以心,无听之以心而听之以气!耳止于听,心止于符。气也者,虚而待物者也。唯道集虚。虚者,心斋也……夫徇耳目内通而外于心知,鬼神将来舍,而况人乎!”又如《礼记·祭统》:“齐(斋)者,精明之至也,然后可以交于神明也。”这与萨满降神、脱魂时模糊意识,使精神与宇宙相融合的境界是一致的。儒家强调圣人能够以“礼”治邦,礼本来是巫俗时代人对神的敬仰、崇拜形式,以求驱邪纳福。《说文解字》:“禮,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从示从豊。”礼是向神祈福的手段。西周时代,周公等使礼逐渐从强调“人与神”的从属关系转化为强调“人与人”的宗法关系,“敬天尊祖”的仪式中,更加强调祖先崇拜、孝悌观念。儒家的礼乐并称更强调礼的人文性、审美性。事实上,儒家认为礼和乐一样,是宗教附属品,是巫的手段。推而广之,艺术也是宗教的附属品,是巫的手段。只是儒家减少了深藏于礼乐中的宗教性,而强调礼乐的人文性、审美性。儒家“尽人事待天命”强调“人和”;道家“尽天道待人事”追求“天和”。儒道互补 ,达到“天人合一”的“和”的境界。“天人合一”中的“和”是巫的核心职能 。中国艺术精神所追求的“外儒内道”“儒道互补”的境界,正是“天人合一”的境界,“天人合一”与巫俗时代的“人神以和”本质上是相同的,而“人神以和”是“天人合一”的原型。“同外在的巫术仪法相比,巫术仪式意识是巫术中更关键、更本质的东西。巫术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主要是巫术意识对中国人的思想、观念或中国民族心理的影响” 。最初在萨满祭祀中艺术的宗教性、审美性是交织在一起的。艺术是巫发挥职能的手段之一,在艺术的形成与发展中,艺术的宗教职能有着重要的意义。王国维论说:“歌舞之兴,其始于古之巫乎!”巫术活动在艺术发展中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萨满祭祀活动蕴藏着艺术起源的开端,在艺术的深层次发展中,萨满艺术中巫“神人以和”的境界是“天人合一”的原型。

“神人以和”观念能够克服雅文化体系中美学理论的弊端。中国艺术精神的美学理论都是在名家个体的体悟基础上提出的,所依据的实践经验各不相同,虽然符合时代现状,但同时也具有主观色彩,出现理论和方法的局限。诚然历代画论及近现代各种艺术理论都具有一定的事实依据,从不同的方面加深了我们对中国艺术精神的认识,但我们应当在更广阔的范围内加深对中国艺术精神的理解,把萨满艺术纳入研究范围,提供更多、更全面的艺术实践事实,为进行新的理论综合研究打下基础。

在萨满教观念和儒文化观念中是如何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的?人与自然在萨满教观念中是怎样和谐的?自然为母,自然为庇护神,人们在对大自然虔诚敬畏的心理下,能动地服从、尊崇自然。原始的萨满教艺术形式蕴藏着对自然环境的敬畏、感恩之心,原始社会人们认识到自己的有限和集体的力量,他们尊重自然秩序,认为它不可逾越,建立了以天穹为核心的自然崇拜体系。这与儒文化中“天人合一”观念在思想上有一致性又不同,儒文化是以自然为尚,崇尚人的思维观念与自然规律一致,这是人可以摆脱自然束缚的自主行为。对萨满教中人与自然关系的探寻有回归人类本性记忆的性质,“这一信仰将人的生存、人的行为方式、人们摆脱不掉的危机意识与大自然融为一体” 。萨满艺术的形成不仅是萨满思维观念的外在映像,更是根结于神圣崇拜的复杂情感表达。《淮南子·本经训》载:“凡人之性,心和欲得则乐,乐斯动,动斯蹈,蹈斯荡,荡斯歌,歌斯舞,歌无节则禽兽跳矣……必有其质,乃为之文。” 各种艺术形式的产生源于内心情感的变化。萨满教观念中大自然被赋予神性,被人们注入了神圣的宗教情感,萨满艺术的诞生根结于神圣情感的萌发,因此说萨满艺术更接近艺术的本质。尽管随着社会的发展,萨满教的形态发生了诸多变异,但其精神内核仍有效传承着。萨满教丰富的艺术表现形式、别具特色的造型艺术作品、兼具典型性和突出个性的艺术特征、艺术性与宗教性的天然同一等方面都是萨满艺术作为艺术学科重要的研究资源的优势所在。对考察中国艺术精神本源、艺术的起源和本质有着重要的意义。艺术学科能够借助萨满艺术对中国艺术精神本源的探索、对艺术起源和本质的探索,从广义上扩大美学的理解,进一步揭示美的社会性、宗教性和美的本质,带来在艺术学科中美的更高层次上的研究的飞跃。

[1] Robert K.Merton,“On Sociological Theories of the Middle Range”,On Social Structure and Science ,edited and intro-ducted by Piotr Sztompka,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96.又见于杨念群《中层理论——东西方思想会通下的中国史研究》,江西教育出版社,2001。 //t5XLFI8NovcRSbI2uI31BTUdPTd6L5+jdQkmVluEqxRQPkenkXyaoX16UP0C1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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