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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一 问题的提出及研究意义

交易所是有组织的、标准化交易的物券市场,因其具有便利交易、流转货物、调剂金融、平准市价、引导游资、维持财政等功能而成为重要的商业辅助机关。交易所是市场体系的核心,在各国经济和金融发展中具有突出的地位与作用。

交易所产生于中世纪晚期的欧洲,是商品经济发展和战争金融的产物。16世纪以后,随着欧洲资本主义经济的兴起和对外扩张,交易所得以发展并传播到欧洲以外的地区。日本的交易所在其国内被称为取引所(以下采用此称谓),发源于本国原有的米谷期货交易制度,但真正意义的取引所是仿效欧美各国,在1876年后设立和发展起来的。到20世纪初,日本取引所的发展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并形成了自身的特点,在辅助日本经济发展、维持政府财政、支持日本对外扩张等方面具有显著的作用。日俄战争及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日本经济强势崛起并促进了日本取引所的国际化发展,1906年日商在中国东北地区设立株式会社牛庄取引所,掀开了早期日本取引所在华活动的历史。

日本取引所在华活动的领域较广,既有商业活动又有非商业活动。商业活动包括正常的主营业务和非主营业务经营,还有非正常的商业投机、商业贿赂、抹黑中伤同业等经营行为;而非商业活动主要是参与毒品贩卖,资助日本关东军和日本特务土肥原贤二开展侵害中国主权及领土完整的活动。

日本取引所在华的活动具有正反两方面的影响:一方面是非法设立与违法活动,侵害中国的主权与商权,掠夺中国的资源,倾销日本的工业制品,扰乱中国的金融秩序,支持日本对华的经济扩张和军事侵略;另一方面是向中国输入了先进的交易制度和经营方法,对近代中国交易所的产生与发展具有刺激和示范的作用。

日本取引所在华活动的39年,正是中日两国关系最为恶劣的时期。此时,中国人对日本取引所在华的商业活动抱持抵制和参与的矛盾心态,而中方交易所与日本在华取引所之间则存在复杂多样的关系,例如“师生”关系、同业往来关系、人事参与关系、业务联营关系、商业合并关系、商业冲突关系、超经济的敌对关系。换句话说,即使是在中日两国关系极端冲突和对抗的环境下,双方交易所仍然存在商业合作的空间与可能性。

日本取引所在华的活动是早期日本取引所国际化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经历了进入与扩张、收缩与整理、撤并与衰败三个阶段。日本取引所在华活动的39年间,其钱钞买卖业务、物产买卖业务、证券买卖业务相继被取消或终止。钱钞取引所或取引所的钱钞部、商品取引所或取引所的物产部、株式取引所或取引所的证券部也先后停业或解散。日本在华取引所的数量从1922年高峰时期的至少20家减少到1945年的1家,1941年前后取引所的分布区域也从大连、开原、铁岭、奉天、辽阳、营口、牛庄、安东、四平街、长春、公主岭、吉林、哈尔滨、天津、汉口、青岛、济南、上海等地收缩至哈尔滨、安东、奉天、大连、青岛。日本在华民营取引所和部分官营取引所的经营寿命也不长,脆弱性较高。整体说来,日本取引所在华的经营活动即日本取引所早期的国际化发展是不成功的,这有其深层的历史原因,值得分析、梳理与总结。近代日本经济的崛起和海外扩张促进了日本取引所早期的国际化发展,而当下中国经济的强势崛起以及“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也给中国交易所的国际化发展注入了动力。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日本取引所早期的国际化实践即日本取引所在华的活动,虽然整体说来不成功,但是也给中国交易所的国际化经营提供了某些有益的思路和可资借鉴的反面教材。

交易所职能的正常发挥有赖于其组织制度的合理选择。交易所的组织制度主要有会员制与公司制两种形式,各有利弊,也各有其设立的约束条件:前者适合于垄断程度高或交易商信用良好的市场,后者适合于竞争度高或交易商信用欠佳的市场。历史上不同国家、同一国家不同时期、同一时期不同地区的交易所视地方商业情形及买卖物品种类而选择的组织制度不尽相同。今天,经济与金融已全球化发展,各国市场也在深度开放,市场的竞争度不断提高,这对交易所的竞争力、成长性和开放性都提出了新的要求。而公司制交易所制度安排上的特点使其更富有竞争力、成长性和开放性,能够适应产业经济发展和市场竞争的需要,因此欧美国家、日本等国交易所的组织制度又出现公司化和上市的趋势。既然会员制与公司制的交易所各有利弊,分别适合于不同环境条件下的市场,那么我国监管部门和交易所也有必要审时度势,从中国物券市场国际化发展以及竞争日益激烈的趋势去认识国内交易所组织制度的变革问题。梳理、总结和借鉴历史上日本在华取引所及中方交易所组织制度选择的经验与教训,可以启发国内交易所根据现实和未来市场竞争、交易商信用状况及产业经济发展的需要,与时俱进地变革自身的组织制度,在实现自身发展的同时更好地履行其辅助经济发展的职能。

20世纪20~40年代,日中双方的交易所为应对市场竞争、摆脱经济危机的冲击、适应官方政策变迁的需要,已经有了业务联营、商业性合并、政策性整合等活动。进入21世纪以后,各国物券市场日益开放,国际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中国内地交易所、港澳台交易所、外国交易所之间也有业务联营与商业并购的需要及空间。回顾日本取引所在华活动的历史,梳理日本取引所与中方交易所之间的关系,总结双方交易所正常的业务往来及商业合作的经验,对我国交易所依法开展境内或跨境的交易所联营活动也是有启示作用的。

二 研究目的

中日两国互为重要邻国,又同为亚洲和世界主要的经济体。两国关系是和平则两利,且有利于地区的繁荣与发展,对抗则两伤,且不利于维护亚洲的和平与稳定。目前我国正在大力推进“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积极拓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贸合作,发展互利共赢的中日经贸关系也符合该倡议的精神及日中两国的国家利益。中日两国都实行市场经济体制,而交易所是市场体系的核心及重要的商业辅助机关,对两国经济和金融发展均有重大影响。近代日本取引所在华活动的历史表明,即使是在两国严重对抗的情况下,双方商人或交易所仍有一定的商业往来与在商言商的合作。

由此推之,在现今中日两国关系从“政冷经热”恶化为“政冷经冷”的表象之下,肯定也存在两国交易所可以互利共赢的合作空间与可能。在交易所经营国际化发展的趋势下,日中两国要妥善处理双方交易所之间的竞争与合作关系,也需要投“史”问路。双方交易所应以史为鉴,本着自愿互利的原则,探寻多样化的合作方式。通过双方交易所的携手合作去发展两国间互利共赢的经贸关系,扩大双方共同的经济利益,为改善两国间的政治关系创造条件。 A/Z0WlwKKu8N3+eUeiljfFIfF5yIjKyJIN5ORyD0X/4j1xeNRJAuptYFqvQ8pGx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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