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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

青少年工作是共青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共青团工作的基础。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做好共青团工作也越来越要求用科学的方法、创新的手段及标准的服务。新形势下广州市海珠区先行先试,在共青团的青少年工作中引入社会工作方法、引进社会工作人才已有十年的时间,共青团广州市海珠区委员会(以下简称“广州市海珠区团委”)指导下的社会工作者在“青年地带”项目中所发挥的作用得到了广泛的认同和推广。近年来,广州市海珠区的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等政府职能部门也相继开始购买青少年专项服务,辅之以民政局购买的街道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的青少年服务,整个海珠区的青少年服务展现出欣欣向荣的勃勃生机,为青少年提供了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

本书从广州市海珠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项的十年历程出发,探索青少年服务发展的重要方向与路径。撰写组综合运用文献内容分析、深度访谈、焦点访谈、走访服务站点等方法对广州市海珠区的十年经验进行系统的总结提炼。全书内容分绪论(政策法规梳理)、上篇(一般性过程与理论方法)和下篇(分层次实务操作)三大部分。从政策法规指引到一般性服务过程的技巧归纳,从“社工+”合作机制的探索再到分主题分群体的一线实务经验的梳理,十年经验在此转变为一个个有效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不同领域的服务模式,形成极具实操意义的实务指南,以供行业参考。

一 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的政策发展

(一)党中央关于青年发展的指导文件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总结指出,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因此全党要关心和爱护青年,为他们实现人生出彩搭建舞台。党中央在近年来所出台的有关推动青年发展的各类文件也日益丰富和精准(见表1)。

表1 党中央关于青年发展的指导文件及其内容

2012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讨论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修订,这是此法律于1999年6月通过后的第一次修订。此法律规定了各职能部门实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预防的责任以及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范围、矫治内容等。此法律第二章第八条明确提出共产主义青年团应当结合实际,组织及举办展览会、报告会、演讲会等多种形式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制宣传活动。

2015年8月,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安部、教育部、科技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发布《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规划(2016—2018)》,该规划明确提出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以及任务要求,并且对毒品预防各项工作内容的责任单位进行了具体的规定,其中更是明确了各地共青团组织要协助公安、民政等部门落实城市社区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责任。

2016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了《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该方案强调共青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党和政府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推进共青团改革,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部分,是焕发共青团生机活力的重要举措。不止如此,该方案还从四大方面、十二个领域对共青团的改革提出了建议。在四项改革措施的第三项措施“改革创新团的工作、活动和基层组织建设”中,更是明确指出:“要建设‘团干部+社工+青年志愿者’队伍,充实基层工作力量;加强联系服务引导,把青年社会组织紧密团结起来。”这为社工与团委的合作打下了更加坚实的制度基础。

在青年发展的大方向规划上,2017年4月,中共中央与国务院联合发布了《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这是新中国历史上第一个青年发展规划,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青年一代的亲切关心、对青年工作的高度重视,是我国青年发展事业的重要顶层设计。此规划不但对我国青年工作的成就以及问题做了深入的探讨,并且对未来十年的青年发展规划了可供参考的工作领域,还对各领域的工作措施尤其是负责青年工作的群团组织工作做了具体而明确的指导。

(二)团中央关于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发展的指导文件

2007年11月,共青团中央、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中央综治办、民政部、人事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试点工作的意见》,初步概括了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的工作内容。

·根据当地实际,围绕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学习教育、就业创业、婚姻恋爱、身心健康、困难救助、权益保护、预防犯罪以及社会交往、社会参与等方面开展工作。

·为特定的工作对象提供有针对性的辅导、帮助。

·调查研究青少年群体的特点和状况,提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由此,全国开始了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的尝试。

2014年1月,共青团中央、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中央综治办、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再一次升华了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主要服务领域,包括以下内容:

·服务青少年成长发展领域;

·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领域;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域。

这进一步推动了社工人才及专才队伍建设。

2017年7月,共青团中央联合民政部、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做好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的意见》,进一步澄清了政府购买青少年社工服务的紧迫性,并且对政府购买青少年社工服务的清单进行了进一步的优化,包括以下内容:

·青少年思想引领服务;

·青少年身心健康促进服务;

·青年婚恋交友服务;

·青年就业创业支持服务;

·青少年社会融入及社会参与支持服务;

·青少年合法权益维护和社会保障支持服务;

·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

综合以上三个关于政府购买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的指导意见可以看出,团中央越来越重视将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纳入自身的工作体系中,并且在对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的职责与工作内容方面,认识更加深入,分类更加科学(见表2)。

表2 团中央关于政府购买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的指导文件及其内容

二 与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

(一)与未成年人(18岁以下)权益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

我国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法律规定,数量众多,内容丰富,从不同角度体现、贯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简称《宪法》)所确立的保护未成年人的原则,构建了国家机关保护、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和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的层次网络,并对有关政府职能、社会参与、工作原则、法律责任等进行了规定,初步形成了以《宪法》为依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为核心,中央与地方立法相结合,调动全社会力量对未成年人进行综合保护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律体系(详见表3),基本上使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有法可依,为未成年人的健康、全面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表3 我国部分关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概览

续表

除此之外,广东省以及广州市还制定了有关妇女儿童保护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细则、义务教育实施办法等地方性法规,详见表4。

表4 广东省部分关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法规概览

续表

(二)与青年(18~30岁)相关的法律法规

我国关于18~30岁的青年的法律如表5所示。

表5 我国部分关于18~30岁青年的法律法规概览

续表

除此之外,广东省也颁布了有关青年发展及保护的法规,详见表6。

表6 广东省部分关于18~30岁青年的法规概览

三 广州市海珠区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实践

(一)广州市海珠区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的整体实践

在党中央、团中央以及广州市的政策指导下,广州市海珠区团委针对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提出了更为具体的实施方案(见表7)。

表7 广州市海珠区关于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的实践

围绕“青年地带”的专项购买,再联合区内禁毒、司法、家综等其他服务购买项目的青少年领域工作的开展,广州市海珠区团委将专业社会服务纳入自己的改革体系中,不管是在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或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还是青少年社区矫正上,都将社会工作专业力量作为重要的建设力量。

(二)突出实践——“青年地带”的发展

2007~2009年,是广州市社会工作的试点探索阶段。以2007年海珠区、荔湾区和市老人院分别被中央综治委、民政部列为社会工作试点地区(单位)为契机,广州市开始谋划推进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试点。在2011年7月广州市委九届十一次全会上,为了适应社会工作发展新趋势,决定全面推进街道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明确建设“综合+专项”(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社会工作专项服务项目)的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平台。 海珠区“青年地带”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就是其中之一。

在广州市海珠区团委的指导与支持下,海珠区“青年地带”逐渐发展壮大,现在能够为海珠区辖内所有的6~30岁的青少年及其家庭提供相应的服务,其发展路线如表8所示。

表8 海珠区“青年地带”的发展

续表

截至2018年4月,从覆盖面上来讲,海珠区“青年地带”共计22个站点,分为13个驻校服务站点(其中1个为自筹经费站点)、3个一般青少年服务站及6个重点青少年服务站。已经基本实现了对海珠区青少年的全覆盖;从服务领域来看,海珠区“青年地带”既开展了针对一般青少年的服务,又开展了针对特定青少年群体的专项服务,比如外来务工子女服务、散居孤儿服务、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服务等,实现了服务的精准化。

四 本书框架设计

(一)全书框架

在介绍本书的框架之前,需要说明的是“青少年社会工作”与“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的区别与联系。青少年社会工作是社会工作实务中十分重要的领域,它通过运用关于青少年成长和发展的规律,以及社会工作专业的理念、理论、方法和技巧,来为有需要的青少年群体提供服务,以最大限度地发掘青少年的潜能,促进其全面健康发展。 而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则是指共青团在进行青少年事务管理中,引入专业的青少年社会工作助力青少年相关工作。 虽然二者的主要责任者与管理者有所差异,但二者在实务操作中的目标、内容与方法等均具有一致性,因此在实际工作中通常将二者统称为青少年社会工作。本书也沿用实务中的常用说法,在正文部分统一采用“青少年社会工作”一词介绍青少年社会工作和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在实务操作中的经验与方法。

本书从党团中央政策文件梳理到广州市海珠区团委指导下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实务经验,内容包括三个主要部分:绪论是政策法规梳理,上篇包括概述、过程和方法、项目运行及运营管理、“社工+”合作机制,下篇分层次分主题具体介绍实务操作。

其中上篇首先是青少年社会工作的概述部分,主要介绍了相关概念、内容以及理论;其次对青少年社会工作的一般过程和方法进行了总结;再次介绍在青少年社会工作中如何对项目运营进行管理;最后对青少年社会工作中的“社工+”的合作模式进行了分析与思考。

下篇则是按照一般青少年群体、困境青少年群体以及重点青少年群体的具体服务指引来介绍,依据政策文件中对于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的工作内容将不同群体的服务内容分类。具体分类以及推演过程将在下文中具体呈现。

全书所选案例综合广州市海珠区所有青少年服务包括“青年地带”、家庭综合服务中心青少年领域的驻校到校服务、社区矫正服务中的青少年板块等,同时结合“家-校-社”联动的服务模式来对本书具体内容进行编排。以下就实务部分的内容划分做详细说明。

(二)核心部分一级框架——三大青少年群体的划分

1.广州市海珠区团委对于三级预防的应用

Leonard提出,任何社会问题的产生都有前置性条件、原因、结果与后果四个有递进关系的环节。相应的,依照所针对的不同环节将社会问题的干预分为三个层次,分别是:初级干预,即改善社会总体环境,避免产生问题的原因出现,从根源上预防社会问题的发生;次级干预,采取措施,避免已经出现的原因导致不良结果的产生;三级预防,对已经产生的不良结果进行干预,避免导致恶性后果。这个分析框架尽管更适用于社会问题的宏观解读,但它敏锐地提示了社会工作干预不能仅停留于问题产生后的治疗性服务,还应延展到预防问题产生的工作层面。

在广州市海珠区团委的推动下,2015年7月广州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团市委)、市民政局、市司法局与市财政局联合编制了《关于在全市大力建设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服务站的方案》,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服务站(海珠区“青年地带”)的服务定位以及服务内容做出明确规定,其服务内容的分类是以三级预防理论为依据来制定的(见图1)。

图1 三级预防理论所对应的服务内容

2.海珠区“青年地带”以服务回应三级预防

在三级预防机制的指导下,海珠区“青年地带”以自己的服务对其进行了回应(见表9)。在三级预防的不同层次上,均对应不同的服务人群。

表9 三级预防机制与服务群体的对应关系

首先,超前预防的目的是要改善社会总体环境,预防问题的产生,对于总体环境上的改变需要对整个青少年群体进行宣传教育上的服务,因而“青年地带”将此服务级别的服务人群界定为一般青少年。

其次,临界预防的目的是避免已经出现的原因导致不良结果的产生,因而“青年地带”将此级别的服务群体界定为因外界因素导致青少年困境的青少年,包括贫困青少年、流动青少年、服刑人员未成年人子女以及散居孤儿等。这部分的青少年由于外界环境的变化自身处于困境状态,如若不及时干预,很容易形成安全隐患。

最后,矫正预防的目的是对已经产生的不良结果进行干预,避免导致恶性后果,因而“青年地带”将此服务级别的服务群体界定为已经出现不良结果的青少年,包括“两需”、涉毒、社矫以及涉案青少年。这部分青少年已经出现了不良结果,比如辍学、犯罪或吸毒等,需要社工介入,帮助其改变。

本书的框架正是参考了海珠区“青年地带”对三级预防机制的服务回应,因而将整个下篇分为一般青少年服务、困境青少年服务与重点青少年服务,它们分别对应了三级预防机制中的超前预防、临界预防与矫正预防。

(三)核心部分二级框架——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的工作内容

在团中央发布的指导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的政策文件中,很多对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的工作领域进行了概括(见表10)。

表10 文件中关于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工作内容

续表

总结以上各个政策文件对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的工作内容分类可发现:一是四个文件中均提到了社会参与;二是四个文件提到了青少年的就业创业,结合青少年的年龄与需求,青少年阶段的就业创业更多地反映在对未来的生涯规划,在教育改革中明确提到了生涯规划的重要性;三是三个文件直接提到促进其身心健康,身体的健康既包括对身体的重视也包括对身体的认识,可见青少年的青春期教育十分重要。

结合海珠区驻校服务经验,家长和教师作为接触青少年最多的群体,在青少年的支持网络中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因而家长与教师的服务也十分重要。此外,如同儿童多元智能发展的重要性,对于青少年而言,兴趣的培养,品格的养成,即能力的建设也至关重要。

而困境青少年和重点青少年群体在具体服务中,普遍因群体特征明显需要专门以群体划分的专项服务精准化回应。

因而,本书下篇的三个章节内容安排如下:首先,将一般青少年章节的服务内容分为青春期教育、生涯规划、能力建设、社会参与、家长与教师支援;其次,困境青少年章节内容定为贫困青少年服务、流动青少年服务、服刑人员未成年人子女服务、散居孤儿服务、受侵害与受虐青少年服务以及有特殊需求的青少年服务;最后,重点青少年服务章节内容定为“两需”青少年服务、涉案青少年服务、涉毒青少年服务与社矫青少年服务。 mycZhpKGB3/RZJldhWbatKBLnD5NyI1zupEfnxSgdIXElMb9QcbTslEWyjlTamu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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