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本雅明这篇文章不但如此令人沮丧,而且为形形色色的阐释敞开大门?原因之一便是,虽然他引介了一些关键性的概念,但是他并未向我们提供多少线索,以理解他到底所言何物。在没有解释他所言何意的情况下,他就采用了命运(fate)的概念。不仅如此,在以上所引的段落中,初次被提及的“上帝”也未得到解释。这会令人震惊,因为直到目前为止,本雅明似乎一直把主要关注点放在立法性暴力和护法性暴力上。当他说“暴力的非中介性功能”不是作为“一种手段,而是一种 显现 ”(248,黑体为原文强调内容)的时候,我们更加困惑了。从他在日常生活经验中截取的例子中,我们能够获得用以理解他所说的“显现”是什么意思的线索。如果某人因怒不可遏而明显迸发出暴力,那么这就是暴力的一种 显现 ,而非为了某种目的而使用的手段。对于本雅明来说,“显现”的概念是一个准专门性(quasi-technical)的术语。从他的视角来看,自然法和实证法传统所引发的困惑,源于它们在手段——目的型思考的框架(“教条”)上所做的限制。并且,只要我们固守这个框架,法律的暴力就将会成问题。显现的概念想要提供一个替代性的思考模式——这种思考模式能够促使我们理解作为纯粹手段的暴力。在把显现同手段——目的型“理性”做对比的过程中,本雅明也在汲取丰富多彩的德国浪漫主义的表现主义传统。当本雅明起初引介神话暴力的概念时,他告诉我们,它的原型是“希腊诸神之存在的一种显现”,而“不是实现他们目的的一种手段”(248)。我们发现,在本雅明与法兰克福学派发生联系之前很久,他自身针对手段——目的型理性(Zweckrationalitat)的批判已露端倪。 不过,我们也将看到,用神话暴力来说明的希腊诸神之显现,还不是神圣暴力中的纯粹暴力(纯粹显现)。在有关尼俄伯的希腊神话例子中,希腊诸神之存在的显现得以证明。 尼俄伯是底比斯城的王后,在一次庆贺勒托[Leto,即拉托娜(Latona)]的典礼上,她吹嘘她比勒托女神更富有。因此,尼俄伯挑战了命运。结果是,阿特米斯和阿波罗被派去刺杀尼俄伯的孩子们。不过,尼俄伯的性命得到了饶恕。她被变成一根石柱,注定永世悲伤和哭泣。依照本雅明对这个神话的解读,阿特米斯和阿波罗的暴力确立了一条法令;但是,这种暴力不是因为尼俄伯打破已经存在的法令而对其施加的惩罚。他们的暴力是诸神的一种 显现 。“尼俄伯的妄自尊大招致命运降身,这不是因为她的傲慢触犯了法令,而是因为这种自大挑战了命运——在这场战斗中,命运必须获取胜利,并且只有在它的胜利当中,命运才能公布一项法令。”(248)“因此,暴力从捉摸不定、模糊不清的命运领域突然降临在尼俄伯的头上。”(248)然而,尽管这种暴力残酷地给尼俄伯孩子们带来死亡,但实际上,它并不是毁灭性的,因为“它没有进一步索取他们母亲的性命,而是留了活口。苟活的尼俄伯经受着孩子们的殒命,其内心的罪恶感较之前更加深重了。她不但成了一名永无声息的负罪者,而且沦为一块人神之间的界碑石”(248)。尼俄伯的罪行是由她的妄自尊大(她向命运发起的挑战)间接造成的。
这种神话性的暴力同早先所区分的立法性暴力和护法性暴力之间有着怎样的关联呢?神话暴力不但与立法性暴力关系密切,而且它们如出一辙。本雅明回到他开始时在法律和正义之间做的区分:“立法即为立权(powermaking),在立法的过程中,假定了权力(Macht)的运行,并且,就这个程度而言,立法也是暴力(Gewalt)的直接显现。正义(Gerechtigkeit)是所有神圣性立标(endmaking)的原则,权力是所有神话性立法的原则。”(248)尽管本雅明已经解释了权力如何成为所有神话性立法的原则,但是我们仍然无法理解,就何种意义而言,“正义是所有神圣性立标的原则”。
沿着本雅明的思路,暴力的神话式显现清晰地说明,它自身“在根本上与所有的法定暴力如出一辙”(249),因为要是没有护法性暴力的话,也就毫无立法性暴力可言。并且,同样显而易见的是,当本雅明论及神话暴力的时候,他并未将他自身局限于古老的希腊神话当中。神话暴力是一种 现时 的立法性和护法性暴力。乍看起来,把神话暴力作为 显现 来引介,可能提供了一种用以规避法定暴力所具有的问题性特征的方式;但是实际上,它“将对后者(法定暴力)的疑虑转变成对它的历史危害性功能的确定。 因此,消灭后者变得义不容辞 ”(249,黑体为原文强调内容)。到目前为止,本雅明的批判焦点一直都在说明法律和暴力之间的内在关系以及法定暴力所具有的问题性特征上。不过,对已经被揭露的东西来说,该种批判需要提供评判和辨别的空间。想要怎样摧毁法定暴力?以及什么可以摧毁它?为了摧毁与法定暴力如出一辙的直接暴力的神话式显现,是由何人(或何物)来承担该义务?这就是本雅明明确引入了神圣暴力的地方。“恰如上帝在所有的领域驳斥神话,神话暴力遭遇了神圣暴力。并且,无论从哪个方面来看,后者都构成了它的对语。”(249)
我们正在达到《暴力批判》的高潮部分。此时此刻,在本雅明的文本中出现了本章开始所引用的那一大段文字。在该段文字中,他把神话暴力和神圣暴力做了对比。从根本上说,任何对本雅明这篇文章的阐释和评估,都取决于我们如何说明他所称的神圣暴力的真正意思,以及辨识神圣暴力在他这篇文章中扮演的角色。然而,本雅明这篇文章的评论者们,一直都在以极为多样化的(甚至是矛盾的)方式来阐释神圣暴力。我打算转而考查其中的一些解读——以便昭示它们的优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