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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为了对人类的自然状态做出正确的判断,从人类的起源对其进行考察,也就是说在人类的雏形之中对其进行考察十分重要。尽管如此,我绝不会通过人类的不断进化来研究他的构造,我也不会花时间去研究最终成为现在这样的人类最初在动物体系中可能的模样。我不会如亚里士多德所想的那样,考察人类的长指甲最初是否是钩形的爪子,他是否如同熊一样浑身毛茸茸,是否四肢着地行走,[注三] 目光专注于地面,但视野仅限于几步远的地方,从而同时限定了他思想的特征和范围。在这个课题上,我只能形成一些模糊的几乎是想象的臆测。比较解剖学的进展还太微乎其微,博物学家的观察结果也还太过不确定,从而无法据此进行可靠的推理。因此,假如不求助于我们在这个方面所具有的超自然知识,也不考虑随着人类将四肢用于新的用途,食用新的食物,其内部和外部构造方面应当发生的变化,那么我就可以假定他一直都是我今天所看到的样子,用双脚行走,如同我们一样使用双手,目光遍及整个自然界,眼睛探索着浩瀚无际的天空。

假如剥除如此构造的这个生物身上所有的超自然天赋,所有他只能通过长期的进化获得的非自然才能,简言之,就是按照他应当从自然之手中出来时的原样对他进行观察,那么我看到的是一个不如其他动物强悍的动物,也不如其他动物灵敏。但是,从整体上来说,他的组织构造是所有动物中最优化的。我看到他在一棵橡树底下饱餐一顿,遇到小溪就饮水解渴,在为他提供食物的树底下睡觉,如此,他的需求便得到了满足。

土地处于自然生长的肥沃状态,[注四] 上面覆盖着未遭斧头砍伐的无边无际的森林,因此处处都为各种动物提供了食物储备和栖息之所。散布在动物之中的人类观察、模仿着它们的技能,直至获得这些兽类的本能。每种动物都只有各自的优势,人类可能并不拥有任何自身独具的优势,但是,他的优势在于,他将所有动物的优势纳为己用,同时食用大部分其他动物分享的各种食物,[注五] 因此,他比其他任何动物都更容易找到生活必需品。

由于自童年开始便习惯于气候的无常和季节的严酷,他被锻炼得吃苦耐劳,被迫赤手空拳、赤身裸体地为保卫自己的生命和猎物与猛兽作斗争,或是为了躲避猛兽的猎捕而奔跑,因此人类形成了强壮而结实的体格。孩子在出世之时自他们父辈那里承袭而来的优良体质,在经历了造就这种体质的同样的训练之后得以强化,从而获得了人类能够拥有的一切力量。自然对待人类正如斯巴达法律对待公民的孩子一样:它让体质良好的人变得更加强壮,让所有其他人死亡。这一点与我们的社会不同,在我们的社会里,国家让父母负担抚养孩子的高昂费用,从而使很多孩子在出生前就被不加区分地杀死了。

野蛮人的身体是他唯一熟悉的工具,他将之用于各种用途,而我们的身体由于缺乏练习已经没有能力做到了。我们的工业夺走了野蛮人为生存所迫而必须获得的力量和灵活性。假设野蛮人拥有一把斧头,他的手腕还能否折断粗壮的树枝?假如他有一台投石器,他的手是否还会强悍地投出石头?假如他有一架梯子,他是否还能轻巧地爬上树梢?假如他有一匹马,他是否还能跑得如此飞快?文明人有充足的时间将所有机器聚集到自己身边,我们不会怀疑他能轻易超越野蛮人的能力。但是,如果你想要看到一场更加悬殊的战斗,那么就让他们打着赤膊、不带任何武器地面对面,很快你就会承认,可以持续地运用自己的力量,随时都能应对各种事件,也就是说,总是能够完全依赖自身,那是种多大的优势。[注六]

霍布斯 声称,人类生来无畏,只追求攻击和战斗。一位杰出的哲学家 的看法则相反,坎伯兰 和普芬道夫 也肯定了他的观点。他们认为,在自然状态中,人类最为胆怯,他总是惊惶不安,听到任何一点声响、觉察到任何一点动静就准备逃跑。人类对于他所不熟悉的事物的反应可能是这样的,我一点也不怀疑,任何出现在他面前的新景象都会让他受到惊吓,只要他不能分辨它会给他的身体带来利还是弊,只要他无法将自己的力量与必须冒的危险进行比较。这些情况在自然状态中是罕见的,因为自然状态中的所有事物都以如此整齐划一的方式运转,地面上根本不易发生这样持续性的突变,那是聚集在一起的人们的激情和反复无常所造成的。但是,野蛮人分散地生活在动物之间,早就处于与它们相较量的状态之中,因此他很快就可以与之做出比较,感觉到自己在灵活度上对它们的超越尤甚于它们在力量上的优势,因此他学会了不再惧怕它们。让一头熊或一匹狼与一个强壮、灵活而勇敢的野人——所有的野人都是如此——搏斗,让野人配备石头和一根好使的棍子,你会发现,风险至少是双方都有的。猛兽不喜欢互相攻击,因此在几次同样的经验之后,当它们发现人类与它们一样勇猛时,也就不太愿意攻击人类了。至于那些凭力量确实能够在灵活性方面压倒人类优势的动物,人类面对它们时所处的境地便与其他更加弱小的物种一样了。但那些弱小的物种依然能够存活下去,人类也有这样的优势,因为人类奔跑起来与它们一样精力充沛,他可以在相当可靠的树上找到自己的避难所。当遭遇强大的猛兽之时,到处都有可以攀上爬下的树,因此是逃是战,全凭自己选择。此外,似乎没有什么动物天生喜欢与人类作战,除非是出于自卫或是极度饥饿;它们似乎也没有表现出对人类强烈的敌意,亦即表明某个物种天生是另一个物种的食物的那种敌意。

人类其他更可怕的敌人是一些天生的弱点——亦即虚弱的幼年期和衰老期——以及各种疾病。对于它们,人类无法用同样的手段来抵抗。这是我们弱小的悲哀的表征,其中前两种是一切动物所共有的,最后一种则主要为生活在社会中的人类所有。我甚至观察到,在幼年期,母亲将孩子随身携带,从而比一些雌性动物养育孩子要方便得多;后者被迫不断来回奔波,既要出去寻找它们的食物,又要回窝哺乳和喂养幼崽,更加疲惫不堪。诚然,假如母亲死亡,孩子也非常有可能同她一起死,但是这种风险对于千百种其他动物来说是一样的,因为它们的幼崽要经历很长时间才会有能力自己去寻找食物。尽管人类的幼年期更长些,但人类的生命也更加长久,因此在这一点上,一切几乎还都是同等的。[注七] 尽管在幼年期的期限和孩子的数量[注八]方面还存在其他的规则,但那不是我的课题。老年人的活动和劳作少,对于食物的需求也随着获得食物能力的降低而减少,由于野蛮的生活令他们远离痛风和风湿病,又由于衰老是所有不幸之中人力最无法缓解的,他们最终会悄无声息地死去,没有人意识到他们生命的终止,就连他们自己也几乎意识不到。

关于疾病,我绝不会重复大多数健康的人针对医学发布的错误而无意义的夸张言论,但我要问,是否存在某种可靠的观察结果,据其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医学最受忽视的国家中人的平均寿命,比最受重视的国家中人的要短?假如我们给自己造成的病痛甚于医学提供给我们的治疗手段,那么这种情况又是如何发生的?因为生活方式的极度不规律:一些人闲散过度,另一些人劳作过度;食欲和感官欲望容易被激发,也容易得到满足;富人的饮食太过讲究,精致的食物让他们得便秘,深受消化不良之苦;穷人食用低劣的食物,甚至于经常连这样的食物都吃不上,食物的匮乏令他们一有机会就贪食;彻夜不眠,事事放纵,各种情绪的极度激动;疲惫不堪,殚精竭虑,忧心忡忡;在各种情况下承受的无数痛苦永久地折磨着人类。这些令人沮丧的证据表明,我们大多数的不幸都是自己的杰作,只要保持自然为我们制定的简朴、单一、独居的生活方式,它们就几乎可以全部避免。如果自然注定人类的健康,那么我几乎敢于肯定,沉思的状态是一种反自然的状态,沉思的人类是一种堕落的动物。当我们想到野人,至少是还未被我们的烈酒败坏的野蛮人的良好体质之时,当我们得知他们除了受伤和衰老之外几乎不患任何其他的疾病之时,我们很容易就相信,只要循着文明社会的历史踪迹,就能够轻而易举地得出人类疾病的历史。至少这是柏拉图的观点,他根据特洛伊之围时波达利尔和马加翁 所使用或证明有效的某些药物判断出,这些药物可能激发的各种疾病在当时根本不为人类所知。

在自然状态中,疾病的来源十分之少,因此人几乎不需要药物,更不需要医生。从这方面来看,人类的处境也根本不比任何其他动物更差。从猎人那里也很容易得知在他们的追捕之中是否有很多病弱的动物。他们见过几只曾受重伤却愈合良好的动物,它们的骨头,甚至是四肢曾经断裂,但随着时间的流逝在日常生活中便得以恢复,不需要外科医生,也不需要特定的饮食制度。它们压根没有承受手术之苦,也不曾受到药物的荼毒,更没有因禁食而虚弱不堪,但也并没有因此而治愈不良。最后,无论高明的医学对我们来说是多么有效,有一点始终确定无疑:假如随其自生自灭的患病的野人只能希冀自然的庇佑,那么从另一方面来说,他除了自己的疾患之外也就无所畏惧了,这就通常使他的处境比我们的更加有利。

因此,我们要注意不能将野人与我们眼中看到的人混为一谈。自然对于所有托付给它照料的动物都怀有一份偏爱,这种偏爱似乎表明了它是多么珍惜这个权利。森林里的马、猫、公牛和驴连身量都比我们家养的高,它们的体质全都更加强壮,更有活力、力量和胆气。当它们沦为家畜之时,就失去了一半这样的优势。可以说,我们对于这些动物所有的精心照料和饲养最终只是令它们退化罢了。人也是如此:一旦成为社会人和奴隶,他就变得羸弱、胆怯、卑躬屈膝,安逸而萎靡的生活方式最终令他软弱无力,丧失勇气。此外,野蛮人与文明人之间的条件差异应当比野兽和家畜之间的条件差异还要大,因为自然对于动物和人一视同仁,而人类给予自己的舒适条件比他给与驯养动物的要多,这些正是其退化得更加显著的特殊原因。

因此,尽管原始人类赤身裸体、漂泊不定,没有一切我们认为十分必要的华而不实之物,但这对于他们来说并不是一种巨大的不幸,对于他们的生存来说也尤其不是一种巨大的障碍。虽然他们没有毛皮,但是在炎热地区,他们并不需要;而在寒冷地区,他们很快就会懂得将他们所制服的动物的毛皮据为己用。虽然他们只有两条腿可以奔跑,但是他们有两条手臂可以用来自卫和获得自身所需。他们的孩子或许学步迟而艰难,但母亲们很容易就将他们背负于身,这些优势是其他物种所不具备的。其他动物的母兽一旦遭遇追捕,就不得不抛弃自己的幼崽,或者根据它们的步伐调慢速度。 总之,除非我之后要谈到的那些情况怪诞而意外地同时出现——这很有可能永远都不会发生——否则不管怎样,第一个为自己做衣服、造房子的人都是给自己配备了不必要的东西,这一点显而易见:因为在此之前,他并不需要它们,也看不出有任何理由令他在成人之后便不能承受一种自童年时起便承受的生活。

野蛮人孤单而闲散,与危险相随相伴,因此,他必然喜爱睡觉,并且同其他动物一样睡眠轻浅。动物鲜少思考,可以说,它们在不思考的时候就一直在睡觉。野蛮人自身的生存几乎是其唯一关注的事情,他最熟练的才能应当是以攻击与防御为主要目的,或是为了制服猎物,或是为了避免自己成为其他动物的猎物。相反地,只能通过奢侈逸乐和耽于声色才得以完善的器官应当是处于粗笨的状态,不具备任何灵敏度。在这一点上他的感官表现两极分化:他的触觉和味觉十分迟钝,而视觉、听觉和嗅觉则极为灵敏。一般情况下动物的状态便是如此。根据旅行家的报告,这也是大部分野人的状态。因此,好望角的霍屯督人仅凭肉眼就可以发现荷兰人需借助于望远镜才能看到的远洋上的船只;美洲的野人能够如同最好的猎犬那样嗅到西班牙人的行踪;所有这些未开化的民族都能轻而易举地忍受赤身裸体的生活状态,大量食用辣椒来刺激胃口,喝起欧洲烧酒来如同喝水一样,这些都全然不足为奇了。

到目前为止,我考虑的仅仅是肉体层面的人。现在让我们从形而上以及精神的层面来考察他。

我认为,所有的动物都只是一部精巧的机器,自然赋予了它们感官,以便让它们能够自我恢复,并在一定程度上保护自己免受任何可能的破坏或扰乱。我在人类机器上发现了完全相同的东西,差别在于自然独自操控了动物所有的活动,而人类则作为自由的行为人促进自己的活动。前者根据本能取舍,后者则根据自由行为,这使得动物不会背离自然为其订立的规则,即便这么做于它有利,而人类经常背离这种规则,即便这么做有损于自己。因此,鸽子可能饿死在装满了上等肉类的盆子边上,猫也可能饿死在一堆水果或谷物之上,尽管如果它们考虑尝试的话,它们是完全可以食用这些平常不屑的食物的。同样地,放荡的人们因纵欲无度而发烧死亡,因为精神败坏了感官,当自然需求因满足而沉寂,意志依然在叫嚣着索取。

任何动物都有感官,因此它们也都有观感,甚至于它们能将观感整合至一定的程度,在这一点上,人类与动物的差别仅仅在于程度的不同。有几个哲学家甚至提出,某个人与某个人之间的差别比某个人与某只兽之间的差别更大。因此,人与动物之间的种差与其说是由智力决定的,还不如说是由其自由行为人的资质所决定的。自然操控所有的动物,兽类服从这种操控。人类感受到了这种操控,但是人类自认为具有接受或抗拒的自由,他的精神的灵性恰恰表现在这种自由的意识之中:因为物理学在某种意义上解释了感官的机制和思想的形成,但是在意志力或者确切地说在选择能力方面,在对于这种能力的意识方面,我们只发现一些完全无法用机械法则来解释的纯粹的精神行为。

尽管围绕所有这些问题还存在诸多困难,因此在人类与动物之间的这种差别上可能还留有某些争论的余地。但是,还存在另一种将人类与动物区分开来的十分特殊的品质,这一点无可辩驳:那就是自我完善的能力。这种能力在环境的助力之下,不断地发展所有其他的能力,它既存在于人这个种类之中,也存在于个人身上。动物则不同,几个月大的动物与它之后一辈子的样子毫无差别,它的种类在一千年之后依然是最初那年的样子。为何只有人类才易于变得衰弱呢?他是否就因此又回到了原始状态?当兽类因为既没有获得什么,也没有失去什么而始终保留着它的本能之时,人类因衰老和其他事故又失去了他的可完善性令他获取的一切,因此堕落到比兽类更低级的地步?令我们感到悲哀的是,我们不得不承认这种几乎不受限制的特殊才能是人类一切不幸的渊源。正是这种才能,随着时间的流逝,使人类从宁静而纯真的原始生活状态中脱离出来;也正是这种才能,在岁月的更替中创造了人类的知识与谬误,恶习与美德,久而久之,令人类成为自身与自然的暴君。[注九] 奥里诺科河岸的居民将木板贴在孩子们的太阳穴上,认为这些木板至少可以确保他们一部分的愚笨以及原始的幸福,若我们不得不将第一个建议这种做法的人誉为大恩人,那将是多么可怕的事情。

自然使得野蛮人仅受唯一的本能的支配,或者确切地说,是某些才能补偿了他可能缺乏的本能,这些才能首先能够填补这些缺失的本能,然后将它们提升到远远凌驾于本能的能力之上。因此,野蛮人一开始是根据纯粹的动物功能行为的。[注十] 感觉是他最初的活动状态,这一点与其他动物相同。愿意与不愿意、渴望与恐惧是其最初,也可能是唯一的精神活动,直至新的情况令其在这方面得到新的进展为止。

不管伦理学家怎么说,人类的智力在很大程度上受益于情感,而情感也大大地受益于人类的智力,这一点为大家所公认。正是情感的活动使得我们的理性得以完善,我们之所以寻求知识只是因为我们渴望享受,因此无法想象一个既没有欲望也没有畏惧的人如何会费力地进行思考。情感本身源于我们的需要,情感的发展源于我们的知识,因为我们只能根据对事物的观念或者根据单纯的自然冲动渴望或畏惧它们。野蛮人不具有任何知识,只体验得到后一种情感,他的欲望不外乎他生理上的需求。[注十一] 在这个世界上他所了解的唯一的福利是食物、雌性和休息,他所畏惧的唯一的不幸是疼痛和饥饿。我说的是疼痛而非死亡,因为动物从来都不知道什么是死亡,对于死亡以及死亡之恐怖的了解是人类脱离动物状态时最先获得的知识之一。

如果必要的话,我将很容易地用事实来支撑这个观点,并且让人看到,在世界上所有的民族之中,精神的进步恰恰与自然赋予人们或是环境迫使他们产生的需求成正比,因此也与情感成正比,因为情感促使他们去满足这些需求。我将表明艺术初生于埃及,并且随着尼罗河的泛滥传播开来;我在希腊人那里注意到艺术的进步,在那里,我看到它在阿提喀的沙石中萌芽、生长,上升到与天同高的地步,却不能在奥诺塔斯河肥沃的河岸扎根。我发现一般情况下北方的人民比南方的人民更加灵巧,因为他们不能不如此,仿佛自然想要通过这种方式来达到事物之间的平衡:既然拒绝赋予肥沃的土地,那就赋予精神的创造力。

但是,假设我们不求助于历史不确定的证明,那么谁又看不出来,一切似乎都令野蛮人抛弃不再成为野蛮人的企图和手段呢?他的想象力不能为他描绘任何东西,他的内心也不向他提任何要求;他微弱的需求随手就可以容易地得到满足,他拥有的必要知识的程度远远不够,从而不会渴望获得更高深的学识:因为他对此既没有预见力,也没有好奇心。自然的景象对他来说变得无关紧要,因为他对这一切已经熟视无睹:总是同样的秩序,同样的循环。他没有为绝世奇观而惊奇的精神,因此不应当期待他拥有人类对日常现象进行观察所需要的哲学思想。任何事物都扰乱不了他的内心,他只关注自己目前的生存,对于未来没有任何的想法,不管这个未来是多么地迫近。他的计划如同他的视野一样短浅,勉强延伸到一天之末。直至今天加勒比人的预见力的程度依然如此:他在早上卖掉自己的棉床,因为不能预知自己下一个夜晚还需要它,到了晚上就哭着将它赎回来。

我们在这个课题上思考得越多,就越看到纯粹的感觉与最简单的知识之间距离的增大。无法想象一个人如何能够不依靠任何的交流,不受任何需要的刺激,仅仅通过自己个人的力量跨越如此宽阔的距离。要经历多少个世纪,人类才能够发现天火以外的另一种火?又必须经历多少次不同的偶然事件,才学会对于这种元素进行最为常见的运用?要任火熄灭多少次之后,才获得生火的技艺?又可能有多少次,每个秘诀随着发现它的人的死亡而消失?对于农业,我们要如何评价?它是一种需要如此之多的劳作以及预见力的技艺,并且依赖于其他的技艺。显而易见,它只有在至少已经起步的社会中才可行。与其说它为我们从土地中提取食物,不如说它迫使土地迎合我们的偏好,生产最符合我们的口味的东西:因为没有农业,土地也完全可以为我们提供食物。但是,假设人类繁殖得如此之多,自然的生产已经不足以养活他们——顺便说一句,这个假设表明了人类这种生活方式的一个巨大优势;假设没有打铁铺和工场,劳动工具从天而降落在野蛮人手里,假设这些人克服了他们对于延续劳动的一致的极度憎恶,他们学会了早早预测自己的需要,他们猜测到了应当如何耕种土地、撒播种子以及种植树木的方法,他们发明了磨小麦和酿造葡萄酒的技术(而所有这些东西应该是神灵教会他们的,因为无法想象他们是如何自己学会的),然而,这些假设成立又如何呢?人会荒谬到自寻烦恼地去耕种田地的地步吗,当这块田地的收成将会被先到的无论哪个人或哪只兽洗掠一空,只要它符合他们的需求;一个人又如何能够下定决心在艰辛的劳动中度过一生,当他越是需要自己的劳动成果,就越是确定自己无法收获成果?简言之,只要土地根本没有在人与人之间得以分配,也就是说只要自然状态尚未消失,那么这种境遇如何能够促使人们耕种土地?

即便我们想要假设一个野蛮人在思考的艺术方面与哲学家向我们描述的一样灵巧,即便我们以哲学家为榜样,将野蛮人本身也设想成哲学家,他仅凭自身就能发现最崇高的真理,并且通过一套套极为抽象的推理,从对普遍秩序的热爱中,或是从他的造物主众所周知的意志中得出关于正义和理性的准则:简言之,即便我们假定野蛮人的大脑中存在他可能具备的智慧和知识——事实上我们在他的身上只看到迟钝和愚笨——那么人类从这一整套既无法传播又将随着发明它的人的死亡而消失的形而上学中能得到什么益处呢?散居在森林里的动物之间的人类又能有什么样的进步呢?人们居无定所、彼此之间完全不需要,并且在他们的一生之中彼此可能都相遇不到两次,相互之间既不认识,也不对话,他们能够自我完善或者彼此启迪到什么程度呢?

让我们想一想,我们的思想中有多少要归功于话语的运用,语法对于思想活动的训练和促进起到了多大的作用;让我们想一想语言最初的发明需要经历多么难以想象的艰辛,耗费多么长久的时间;让我们将这些思考与之前的联系到一起,判断一下要经历多少世纪,才能不断地发展人类力所能及的思想活动。

请允许我考虑片刻关于语言起源的障碍问题。在这里,我将仅限于引用或重复孔狄亚克 神甫先生在这方面的研究,这些研究全都充分地证实了我的观点,或许,它们还曾赋予了我最初的想法。这位哲学家在符号制定的起源方面向自己提出了一些难题,但是他解决这些难题的方式表明,他将我所质疑的东西设定为前提,亦即在语言的发明者之间已然建立了某种社交关系。我认为在参照他的观点的同时,应当与我的思考联系起来,以便能够从符合我的课题的角度对这些难题进行阐明。第一个出现的难题是想象语言如何成为必要,因为人与人之间既不存在任何彼此的联系,也没有任何联系的需要,假如语言并不是不可或缺的,那么我们无法想象这项发明的必要性或可能性。我完全可以如同其他不少人那样,说语言产生于父亲、母亲和孩子的家庭关系之中,但是这种说法不仅驳斥不了异议,还会犯研究自然状态的人犯的错误,将在社会中获得的观念移植到自然状态之中,看到的始终是聚集在同一个居所的家庭,它的成员之间同我们一样保持着亲密而持久的和睦关系,许许多多的共同利益将他们聚集到一起。然而,在原始状态中,人们没有房子,没有棚屋,没有任何种类的财产,每个人都随处栖息,经常是只住一个晚上;男性和女性根据相遇、机会以及欲望而偶然地结合在一起,话语并不是表达他们彼此需要交流的东西的十分必要的工具:他们之间的分离也同样容易。[注十二] 母亲首先是为了自己的需要而给孩子喂奶,习惯使得她们喜爱孩子,之后便为了孩子的需要而哺育他们。一旦孩子具有了寻找自己的食物的能力,他们很快就会离开母亲。由于除了相随相伴之外几乎根本没有其他的方法可以彼此重逢,他们很快就会到达甚至互不相识的地步。还要注意到,孩子需要表达他的各种需求,因此他对母亲说的话要比母亲要对他说的话多。从而,在语言的发明方面,孩子必然做出更大的努力,而他所使用的语言应当大部分是自己的创造,这就使得使用语言的个人越多,语言的种类就越多。加之,人类漂泊不定的流浪生活使得任何方言都没有时间得以固定下来。因为如果说母亲口授孩子用于向她要求这个或那个的词语,那么这确实表明了人们如何教授已经形成的语言,但是却根本不能告诉我们这些语言是如何形成的。

假设这第一个难题得以攻克:那么让我们暂时跨越横亘在纯粹的自然状态和对语言的需求之间的广阔距离,在假设语言的必要性的前提下,[注十三] 研究它们是如何开始确立的。新的难题产生了,比之前的更加糟糕:因为假如人们需要通过说话来学习思考,那么他们必然还更需要通过懂得思考来获得说话的艺术。即便我们明白声音的音响是如何被视作我们的思想约定俗成的表达工具的,我们依然需要知道,对于那些根本没有可感对象、既不能通过手势也不能通过声音来表明的思想,它们约定俗成的表达工具是什么呢?从而,我们很难对这种在人与人之间传递思想、建立联系的艺术的诞生形成可以接受的猜测:崇高的艺术已经离它的起源如此遥远,但是哲学家依然在离它的完美状态十分久远的时代观察它,以至于即便时间必然带来的变革为了它而暂缓,即便科学院院士抛却了偏见或是无视偏见,即便他们能够几百年来不断地研究这个棘手的问题,也没有人敢确保它有一天会到达完美的程度。

人类的第一种语言,在他必须说服聚在一起的人之前,唯一需要的最为普及、最为有效的语言,是自然的呼喊。由于这种呼喊只有在紧迫的情况之下、在面临巨大危险时为了乞求救援,或是在强烈的痛苦之中为了乞求缓解而出于某种本能才发出,因此它在以情绪平和为主的日常生活中并不常用。当人的思想开始拓展和繁衍,当人与人之间建立了一种更加紧密的联系后,人类便寻求更多的符号以及更加广泛的语言:他们增加了声音的变化,并且将之与手势结合起来。这些手势在本质上更具有表现力,它们的意义不怎么依赖于先前的限定。因此,他们通过手势来表达可见的、运动的物体,用拟声来表达刺激听觉的物体。但是,由于手势几乎只能指示在场的东西,容易描述的物体或是可见的动作,因此它的使用并不普遍,因为黑暗、物体的介入会令其无效;并且手势与其说是引起别人的注意,不如说是要求别人的注意,因此最终人们想到用喉咙的发音来替代它,虽然这些发音与某些思想并没有一致之处,但是却更加适合于代表它们,正如指定的符号那样。这种替代只能通过一致同意得以实施,并且对于某些人来说比较难以实践,因为他们粗笨的发音器官还没有得到任何的训练;而这种替代本身更加难以设想,因为必须为这种一致同意给出理由,而且,在语言的运用确立之前,语言必须已经显示出其强烈的必要性。

我们可以认为,人们最初使用的词语在他们的头脑中的含义,比我们在已经成形的语言中所使用的词语的含义广泛得多,由于不懂得对词类进行划分,最初他们赋予每个词语整个句子的意义。当他们开始区分主语和表语,动词和名词之时——这可不是天才稍稍做出点努力就可以达成的——名词一开始都还只是专有名词,不定式 是动词唯一的时态,而形容词的概念的发展必然尤为困难,因为每一个形容词都是抽象词,而对事物抽象化是一种艰辛的活动,且不太符合自然。

首先每个物体都被赋予一个特殊名词,不考虑种属,因为这些最初的创建者还没有能力对此进行区分。在他们的头脑中,所有这些个人都表现为孤立的个体,正如他们在大自然的图画中那样。假设一棵橡树名为甲,那么另一棵橡树就名为乙 。从而知识越是有限,词汇就越是浩瀚。所有这些词汇带来的困难不容易排除:因为要将存在的事物分门别类地归属到统一的名称之下,需要了解它们的特性和差别,需要观察和定义,也就是说,需要这个时期的人所不可能具备的更多的博物学和形而上学知识。

此外,一般概念只有借助于词汇才能引入大脑,智力只能通过语句来理解它们。这也是为何动物不能够形成这样的概念,也永远无法获得依赖于这些概念的可完善性的原因之一。当一只猴子毫不犹豫地弃了一颗核桃去捡另一颗的时候,我们是否认为它对这种果实拥有了一般概念,是否认为它将核桃的范型与这两个个别的果实进行了比较?毫无疑问没有。但是看到其中的一颗核桃,它从另一颗核桃那里接收到的感觉被唤醒了,而它的眼睛在经过某种程度的调适之后,向它的味觉传达即将接收到的变化。所有的一般概念都是纯粹智性的,只要想象力介入,概念就会立刻变得特殊。假如你试图描绘一棵通常意义上的树的图像,那么你永远都无法完成它,因为不管你愿意与否,都必须设想它的高大或矮小,稀疏或茂盛,色彩浅淡或深暗。若是你任凭自己只想象任何树上所共有的东西,那么得出的图像就不再像是一棵树了。纯粹抽象的存在亦是如此,我们只能通过话语来设想它。单是对于三角形的定义就可以给你一个关于三角形的真实的概念:一旦你在脑海中想象一个三角形,那么它就是这样的一个三角形,而非另外样子的三角形,你不可避免地赋予它感性的线条或着色的画面。因此必须要说一些句子,必须要说话才能获得一般的概念:因为一旦想象力停止,那么思想只能借助于话语才能继续前行。假如语言最初的发明者只能为他们已有的概念命名的话,那么结果便是,最初的名词只会是专有名词。

但是,当我们新的语法家根据我想象不到的方法开始拓展他们的概念、归纳他们的词汇的时候,语言的发明者却因为无知而将这种方法限于十分狭隘的范围之内。由于缺乏对于事物种属的了解,他们一开始制定了过多的个体名称,之后他们又由于没有根据事物之间的所有差别来考虑而建立了太少的种属。要对事物进行更加细致的分门别类,必须具备更多他们尚且无法拥有的经验和知识,以及更多他们尚且不愿为之付出的研究和劳动。然而,如果说即便是在今天,我们每天都能发现一些在此之前没有观察到的新的物种,那么想象一下,那些只根据事物的第一印象而做出判断的人错过了多少物种啊!至于那些原始的分类以及最为一般的概念就更加不必说了:比如,他们又如何能够想象或理解物质、精神、实体、样态、象征、意念这些词汇,既然连使用这些词的我们的哲学家自己,这么长时间以来都很难理解它们?况且,与这些词汇联系在一起的概念纯粹是形而上学的,他们在自然界找不到任何模型。

我暂停一下这方面初步的论述,也请求我的评审官们在这里暂停阅读,思考一下,在仅仅发明了物质名词之后,也就是说,发明了语言中最容易获得的那部分名词之后,为了能够表达人们全部的思想,获得一种能够在公共场合讲说并且对社会造成影响的固定形式,还有多么漫长的道路要走啊。我也请求他们思考一下,为了发明数词 [注十四]、抽象词、(希腊语动词变位中的)不定过去时、所有的动词时态、虚词、句法,达成句子之间的衔接、推理以及形成话语的整体逻辑,需要耗费多少的时间,具备多少的知识。我被层出不穷的困难吓住了,相信纯粹依靠人类的能力要发明和确立语言显然几乎是不可能的。我将这个最不可避免的难题留给对此感兴趣的人去讨论,亦即:是先建立社会,后创立语言呢,还是先发明语言,后建立社会。

不管语言和社会的起源如何,自然在促进人们因彼此需要而互相靠近,以及使用语言方面并没有给予什么关照,从这一点来看,至少我们发现,自然不太培养人们的社交性,在他们为了建立彼此之间的联系而付出的一切努力方面,自然所做出的贡献亦是多么地微不足道。事实上,难以想象在原始状态中,一个人需要另一个人,甚于一只猴子或一匹狼需要它们的同类;也难以想象,即便假定这种需要成立,又是什么动机促使另一个人满足他的需要;甚至于难以想象,即便另一个人愿意满足他的需要,那么他们之间又是如何在条件上达成一致的。我知道有人不断地强调,没有什么比这种状态中的人类更加“悲惨”的了。假设正如我自认为已经证明的那样,人类确实是在经历无数个世纪之后才可能有脱离原始状态的欲望和机会,那么应当受到指责的是自然,而非它所创造的这样的人类。但是,若是我对“悲惨”这个词理解透彻的话,那么这就是一个没有任何意义的词,或者说,它只意味着一种令人痛苦的剥夺以及身体和心灵上的苦难。然而,我很想有人为我解释一下,一个内心平和、身体健康的自由生命可能会具有何种类型的悲惨。我要问,社会生活和自然生活之中,哪个对于享有它的人来说更加容易变得令人难以忍受?在我们的周围,我们几乎只看到一些对生活诸多抱怨的人,有一些人甚至放弃自己所拥有的一切。神的法则与人类的法律结合在一起都几乎不足以阻止这种混乱。我要问,人们是否曾听说过,自由的野蛮人会只想着抱怨生活与自杀?因此,让我们谦逊一点地判断真正悲惨的到底是哪一方。相反地,若是野蛮人被知识照射得目眩神迷、被情感折磨得痛苦不堪,思考着不同于自己现状的另一种状态,那就没有比这更悲惨的了。一种十分明智的天意决定了野蛮人潜在的才能只能随着锻炼这些才能的机会得到发展,从而既不会因来得过早而显得多余、成为负担,也不会因来得太迟而无法用于需要。人类唯一的本能中已经具备了他在自然状态中生存的所有条件,而培养出来的理性只为他提供在社会中生活的才能。

首先,似乎自然状态中的人们彼此之间不存在任何伦理关系,也不存在众所周知的义务,既不善良也不凶恶,既无恶也无德,除非我们从物质的意义上来理解这些词,将人身上有害于自身存续的品质称为恶,有利于自身存续的品质称为德。若是这样的话,就应当将最不抗拒单纯自然冲动的人称为最有德的人。但若是不背离这些词的普通意义的话,那就应当暂且不对这种情况做出判断,防止我们的偏见,先公正地检查一下是否文明人身上的美德多于恶习;是否他们的美德所带来的好处甚于恶习的坏处,随着他们学习彼此为善,是否他们知识的进步足以补偿他们对彼此造成的损害;或者,从总体上说,是否既无需害怕任何人的伤害,也不必期待任何人的帮助的境遇,并不比全面依赖于他人,被迫从没有义务给与他们任何东西的人那里接受安排的境遇更加幸福。

我们尤其不要如霍布斯那样得出这样的结论:因为对善没有任何概念,所以人天生就是恶的;他之所以邪恶,是因为他不了解什么是德;他总是拒绝为他的同类提供服务,那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对他们没有义务;人根据将自己所需之物理所当然地收归己有的权利,疯狂地将自己想象成是整个宇宙唯一的主人。霍布斯清楚地看到了现代所有关于自然权利的定义的缺陷所在,但是,他从自己的定义中所得出的结果表明,他对自然权利的意义的理解并没有更加正确。在根据他所建立的原理进行推论时,这位作者本应当说:在自然状态中,对于我们自身存续的关注是最不损害他人的存续的,因此这个状态最有利于和平,也最适合人类。但霍布斯所说的恰恰相反,他不合时宜地将满足大量欲望的需求掺和到野蛮人对自身存续的关注之中,而这些需求实际上是社会的产物,是它们令法律成为必要。霍布斯说,恶人是一个强壮的孩子,那么需要知道的是,野蛮人是不是一个强壮的孩子。若我们认为他是的话,那么会得出什么样的结论呢?假如他强壮时和羸弱时一样依赖于别人,那么他有什么过分的事不能做呢?若是母亲迟迟不给他喂奶,他就会打她;若是他的某个弟弟令他感到厌烦,他就会掐死他;若是有人撞到他或是打扰他,他就会咬那人的小腿。然而,在自然状态中,既强壮又依赖的假设是自相矛盾的。人在依赖于他人时是弱小的,而他在强壮之前就已经脱离这种依赖了。霍布斯没有看到,我们的法学家所认为的阻碍野蛮人运用他们的理性的原因,也正是他所声称的阻碍野蛮人滥用他们的才能的原因。因此,我们可以说,野蛮人绝对不是恶人,因为他们不知道什么是善,因为阻止他们干坏事的并不是知识的开发,也不是法律的约束,而是欲望的沉寂和对邪恶的无知。“他们从对邪恶的无知中获得的益处甚于别人从对德性的认识中获得的益处。”此外,霍布斯还忽略了人类被赋予的另外一个本性,它通过人类一种天生不愿看到同类受苦的抵触情绪,在某些情况下缓和其强烈的自尊心,[注十五] 或是在这种自尊心产生之前缓和其维护自身存续的欲望,克制其追求自身福利的热情。我不担心赋予人类这唯一的自然德性会引起任何异议,因为即便是极度诋毁人类德性的人 也不得不承认它。我所说的这种自然德性是怜悯心,它是适宜于如同我们一样弱小并且遭受许多不幸的生物的一种秉性。在人类的身上,这种德性先于任何思考的运用,因此更加普遍,也更加有用。它是如此地自然,甚至于有时在兽类身上也表现出显著的症状。不必说母兽对于幼崽的柔情,也不必说它在危险面前为了保护幼崽而进行的奋勇抵抗,我们经常看到的是,马也不愿意践踏活的生物,动物在同类的尸体身边走过时也必定会焦躁不安,甚至有些会以某种方式埋葬它们。家畜在进入屠宰场时发出的哀鸣表明,它们对于看到的恐怖场面印象深刻。我们高兴地看到,《蜜蜂的寓言》的作者不得不承认人类是一种具有怜悯心和同情心的生物,在他所举的例子中,他摆脱了原来冷酷而敏锐的笔调,向我们展示了一个悲怆的画面:一个被囚禁的人,看到外面一头猛兽从一个母亲怀里夺走孩子,用它致命的利齿咬碎孩子羸弱的四肢,用它的爪子撕碎孩子跳动的内脏。这个事件与见证的人之间没有任何个人利益关系,但是他的内心感到多么地难过!看着这个场景,却既不能帮助昏厥的母亲,又无法救护垂死的孩子,他感到多么地焦灼不安!

这就是纯自然的情感,先于任何思考而存在;这就是自然怜悯心的力量,即便是最堕落的品行也难以破坏。因为我们经常在剧院中看到有人为剧中人物的不幸流下同情的眼泪,殊不知这些人若是处在暴君的位置上,还会加重对敌人的酷刑。 曼德维尔清楚地感受到,人类虽然具备很多道德,但若自然没有赋予他们怜悯心来支持理性,那么他们也只不过是些残忍之徒。但是他没有看到,他想要从人类身上剥离的 所有社会德性都源于这唯一的品质。事实上,如果说慷慨、宽厚、仁慈不是对于弱者、罪人或者整个人类的怜悯,那么它又会是什么呢?甚至于若是对和善、友谊进行全面理解的话,那么它们就是固定在某个特定对象之上的持续的怜悯心:因为希望某个人不受任何痛苦,不就是希望他幸福吗?即便怜悯真的只是一种让我们为受苦的人设身处地着想的情感,一种在野蛮人身上强烈却晦暗不明、在文明人身上微弱但得到开发的情感。这种观点除了进一步加强我的论述的真实性之外,还有什么其他的用处呢?事实上,在旁边观看的动物越是由衷地将自己等同于受苦的动物,它的怜悯就越是强烈。然而很明显,在自然状态中,这种认同应当比在理性状态中狭隘得多。理性孕育了自尊心,思考强化了它;理性使人自我封闭,使人远离拘束他、折磨他的一切。哲学使人孤立,正是由于哲学,他在看到受苦的人时会暗自说:你要死就死吧,反正我是安然无恙的。只有整个社会的危险才能扰乱哲学家安静的睡眠,将他从床上拽起来。人们可以在他的窗下杀害他的同类却不受制裁,他只要用手捂住耳朵,自我辩论一番就可以阻止自己本性的反抗,阻止它设身处地地为被杀害的人考虑。野蛮人完全不具备这种令人赞叹的才能,由于缺乏智慧和理性,他总是轻率地沉湎于人类最初的情感之中。在骚乱之中,在街头斗殴之中,群氓汇集到一起,谨慎的人则远离:恰恰是下层人,菜场的妇人将打斗的人分开来,阻止上流社会的人们自相残杀。

因此,可以肯定的是,怜悯是一种自然情感,它克制着每个人身上爱心的活跃,从而促进整个人类的互相保护。怜悯使我们看到受苦的人就不假思索地去帮助他们:在自然状态中,怜悯替代了法律、风俗和道德,它的优势在于没有人会试图不听从它温柔的声音:是怜悯,令所有强壮的野人在期待能够在别处获得生活所需之时,不会夺走羸弱的孩子或虚弱的老人辛苦获取的衣食;是怜悯,启发所有的人采纳这句符合人性本善的箴言——“为自己谋利时,尽可能地减少对别人的损害”,而非“你希望别人怎么对待你,你就怎么对待别人” 这句合理而公正的崇高箴言,虽然前者不如后者完善,但可能比后者更加有用。简言之,应当在这种自然情感而非精妙的论证之中,寻求所有人即便不了解这些教育箴言也体会得到的对于作恶的憎恶感。尽管苏格拉底以及具有他那种素质的人可以通过理性获得德性,但假如人类的存续仅仅依靠人的推理的话,那么人类早就不存在了。

野蛮人的欲望很不活跃,又受到怜悯心有益的约束,因此他们野蛮但不凶恶,更加关注于躲避可能受到的伤害而非试图伤害他人,因此不易于发生十分危险的纷争。由于他们之间不存在任何形式的交往,因此他们不懂得什么是虚荣、尊敬、尊重和蔑视,他们没有一点“你的”或“我的”的概念,对于公正也没有任何真正的观念,他们将可能遭受的暴力视作容易得到补救的损害,而非需要加以惩罚的凌辱。他们甚至不会想到要报复,除了可能当场不由自主地做出反应,如同狗啃咬掷向它的石头;若是他们争执的原因不比食物更加敏感,那么也极少会产生流血的后果。但是,我发现了一种比食物更加危险的争执原因,那正是我要加以论述的内容。

在激荡人心的情感之中,有一种使异性之间彼此需要的激情,炙热而强烈:这种可怕的激情藐视一切的危险,冲破所有的障碍,在它疯狂的时候,似乎可以摧毁它本要保护的人类。人类若是成为这种粗暴而疯狂的激情的牺牲品,不知羞耻、毫无节制地每天为了争夺情人而制造流血事件,那么他们会变成什么样子?

首先应当承认的是,欲望越是强烈,就越是需要法律来加以抑制:这些欲望导致我们之中混乱和罪行天天发生,从而充分表明了法律在这方面的无能为力,除此之外,还有必要考察这些混乱是否与这些法律本身相生相伴:因为如果这样的话,即便这些法律能够制止混乱,那么制止没有它们就根本不会存在的罪恶,应当是它们被要求履行的最基本的责任。

让我们首先将爱的情感之中精神的部分与肉体的部分区分开来。肉体之爱是促使两性之间彼此结合的一般欲望,精神之爱则确定了这一欲望,并且将之排他地锁定在某个单一的对象之上,或者至少在这个偏爱的对象上倾注更加强烈的热情。然而我们很容易看到,精神之爱是一种虚假的情感,它源于社会习俗,女性投机取巧、费尽心思地颂扬它,是为了建立她们的权威,使得本当处于服从地位的女性占据统治地位。精神之爱建立在某些概念的基础之上,如才能、美貌之类,这是野蛮人没有能力拥有的;精神之爱还建立在比较的基础之上,这也是野蛮人做不到的;因此它对于野蛮人来说几乎一钱不值。由于野蛮人的大脑不能形成匀称和比例的抽象概念,从而他的内心也根本不可能产生欣赏和爱慕之情,因为欣赏和爱慕之情是通过对这些概念的运用自然而然地产生的;野蛮人只听从自然赋予的性欲,不受他还无法获得的审美能力 的支配,从而,任何女人都能令他满意。

野蛮人的爱只限于肉体之爱,他们很幸运,没有那些刺激肉体之爱,并且增加其困难的偏爱,因此他们感受到的本能的欲望必定没有那么频繁和强烈,从而他们之间的纷争鲜少发生,也没有那么残酷。让我们为之神魂颠倒的想象一点都打动不了野蛮人的心:他们每个人都平静地等待自然冲动的来临,毫无选择地沉浸其中,愉悦但不狂热。一旦需要得到满足,所有的欲望也归于平息。

因此,毫无疑问的是,爱情本身如同所有其他的情感一样,只有在社会中才获得这种激烈的狂热,从而为人类带来不幸。说野蛮人为了满足他们的暴行而不断地互相厮杀,这是何其可笑,因为这种观念与经验完全相反。在所有现存的民族之中,加勒比人是迄今为止最接近自然状态的,他们的爱情恰恰最为平和,最不受嫉妒心支配,尽管他们生活在炎热的气候条件下,而这种气候似乎一直都是能够更加激发这些情感的。

有些种类的雄性动物之间经常为了争夺雌性而发生争斗,从而将我们的家禽饲养棚弄得血迹斑斑,春天的森林也因此回荡着它们的嘶叫声。要从这些现象中得出推论,我们首先得从中排除所有这些种类:自然为它们设立的两性之间的力量对比关系,明显不同于它为人类设立的比例关系。因此,根本不能从雄鸡之间的争斗中得出对于人类的推论。在比例关系得到更加仔细的观察的一些种类里,这些争斗的原因仅仅是雌性比雄性的数量稀少,或者雌性具有持续拒绝雄性接近的排斥期,这就又回到了第一个原因:因为假如每只雌性动物每年只有两个月的时间容许雄性接近,那么在这方面就类似于雌性的数量减少了六分之五。然而,这两种情况都不适用于人类。一般情况下,人类之中女性的数量超过男性,即便是在野蛮人之中,也从来没有发现女性如同其他动物一样具有发情期和排斥期。此外,以上所述的动物之中有几种是全体一起进入兴奋期的,因此有那么一个可怕的时期,整个种类的动物同时处于狂热、喧嚣、混乱、争斗的状态。这个时期在人类之中根本不存在,因为人类的爱情不具有周期性。因此,我们不能从某些动物为了占有雌性而争斗的现象中得出自然状态中的人类亦是如此的结论。尽管如此,由于其他的物种完全没有因为这些争执而毁灭,因此我们依然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至少,我们可以认为这些争执对于人类也不会更加有害。显而易见,这些纷争在自然状态下可能造成的破坏不如它们在社会中造成的破坏来得大,尤其是在一些依然重视风俗的国家,情人的妒忌和丈夫的复仇每天都带来决斗和谋杀;更为糟糕的是,在这些国家,永久忠贞的义务反而促进了通奸行为,有关禁欲和贞操的法律本身必然导致荒淫之风散布,堕胎行为增加。

我们由此得出这样的结论:野蛮人在森林里流浪,没有职业、没有语言、没有居所、没有战争、没有交际,对于同类没有任何需求,也没有任何损害他们的欲望,甚至于可能个人彼此之间从不相识。因此,他们没有什么情感,自给自足,只有适合这种状态的感觉和知识。他只感受到自己的真实需要,只关注他认为看了有好处的东西,他的智力和虚荣心都没什么发展。即便他偶尔有所发明,也由于他甚至连自己的孩子都不认识而不可能将之传授给他人。技艺与发明人一同消亡。既没有教育也没有进步,人类一代代毫无进展地繁衍下去,每一代都始于同一个起点,无数个世纪在原始时期的粗野状态之中流逝。人类已经年老,但人始终还是个儿童。

我之所以长篇大论地对假定的原始状态进行论述,那是因为有许多由来已久的错误和根深蒂固的偏见要破除。我认为应当究其根源,用一幅真正的自然状态的画面来表明,在这种状态中的不平等即便是自然的,也远远没有我们的作家所声称的那么真实而富有影响力。

事实上,我们很容易看到,在将人与人相区别的差异之中,有些被认为是自然的差异,其实却仅仅是社会中人们采纳的习俗以及各种生活方式的产物。因此,体质的强弱以及有赖于体质的力量的强弱,通常更多的是取决于人们被抚养长大的方式是严酷还是柔和,而非身体的原始体质。智力方面亦是如此,教育不仅将有教养的人和没教养的人区别开来,而且还根据文化程度的差异,在有教养的人之间进行区别。因为假如一个巨人和一个侏儒在同一条道路上行走,那么他们各自行走的每一步都增加巨人的优势。然而,在社会状态中,各个社会阶层盛行的教育和生活方式极其多样,而动物般的野蛮生活则朴素而单调,过这种生活的人们全都食用同样的食物,以同样的方式生活,做完全一样的事情。如果我们将这两者进行比较,那么我们就会明白,人与人之间的差异在自然状态中必定比在社会状态中要小得多,而制度的不平等则大大地加深了人类自然的不平等。

即便说自然在分配它的馈赠之时如同我们所认为的那样有所偏爱,但是,在人与人之间几乎不可能存在任何联系的情况之下,最受自然优待的人,能通过损害他人利益来得到什么好处呢?在爱情根本不存在的地方,美貌又有何用处?对于根本不说话的人来说,才智有什么用?对于根本没有交际往来的人来说计谋又有什么用呢?我总是听人说强者压迫弱者,但是请给我解释一下“压迫”这个词在这里的含义。一些人采用暴力进行统治,其他人在他们任意专横的奴役下呻吟:这就是我在我们之中观察到的情形,但是我不知道如何用它来描述原始人,因为他们甚至可能很难理解奴役和统治是什么意思。一个人很可能夺走另一个人采摘的果实,将他杀死的猎物或居住的洞穴据为己有;但是,如何能够做到让一个人服从于他人呢?在一无所有的人们之间,能产生什么样的奴役关系?如果有人将我从一棵树上赶走,我就去另一棵树上好了;如果在一个地方有人烦扰我,谁又能阻止我去别处?有没有这么一个人,他的力量比我大很多,为人不仅道德败坏,而且懒惰凶恶,从而能够强迫我供他衣食,而他自己则游手好闲?那么他必须决心一刻都不让我离开他的视线,并且在他睡觉的时候将我极其细心地捆绑起来,以免我逃走或是将他杀死:也就是说,他必须自愿承受的辛苦比他想要逃避的更重,也比他赋予我的更多。除此之外,他的警惕心难道没有松懈的一刻?突发的声响难道不会让他转头?我只要在森林里跑上二十步,我的枷锁就得以解除,他这辈子都再也见不到我了。

不用再在这些细节上浪费时间,每个人都可以看出,奴役关系是通过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依赖,以及将他们结合在一起的相互需要形成的。如果不先使得一个人陷入不能失去另一个人的境地,那就不可能奴役他。这种情况在自然状态中并不存在,在自然状态中,人人无拘无束,最强者的法则无用武之地。

我已经证明了自然状态中的不平等并不明显,并且它的影响力也微乎其微,接下来我要阐明的是它的起源以及它在人类思想的持续发展中所取得的进展。之前我已经指出,自然人可能获得的可完善性、社会德性以及其他才能永远都不可能自动地发展起来,它们需要依靠多种外因的偶然的协助才能得以发展,这些外因可能从来不曾出现,然而没有它们,自然人可能永远停留在原始状态之中。我对各种偶然情况进行思考和比较,它们在败坏人类的同时也完善了人的理性,在使人进入群居生活的同时也使人变坏,最终将遥远时代的人和世界变成了我们今天看到的样子。

我承认,我要描述的事件可能以多种形式发生,我只能通过猜测来决定选择的形式。但是,如果这些猜测是我们根据事物的本质最有可能得出的,如果它们是我们发现真理所可能拥有的唯一方式,那么不仅这些猜测可以成为论据,而且我试图从我那些猜测中推断出来的结果也绝不会是臆测的,因为根据我之前确立的原则,无论形成其他何种理论,都必然为我提供同样的结果,我也只可能从中得出同样的结论。

如此我就不必思考如下问题了:一段时间如何弥补事件微弱的真实性;微不足道的起因通过不断地作用产生惊人的力量;一方面我们不能赋予某些假设以事实的真实度,另一方面却也不能推翻它们;如果两个被认为是真实的事件需要通过一系列未知的或被认为是未知的居间事件连接起来,那么就需要历史——如果有的话——给出将它们连接起来的事件,如果没有历史,那么就需要哲学家来决定可以将它们连接起来的类似事件;最后,在事件方面,相似性将事实的不同种类缩减到我们想象不到的稀少地步。我只需要将这些问题提交给评审官们去思考,而不必让普通的读者去考虑。 HrtqIIYEhUxGM/cay6YJu+our/AzdU6GMUe8NocWFP8gtbGC3eUCHtp/XIJP+p/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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