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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吃人肉。

在去查令十字车站的火车上,我开始琢磨“吃人肉”这个古怪野蛮的词语和现象,也思索着它如何影响查尔斯·狄更斯的生活。当时我没有想到它在不久的将来会对我的生活产生多么严重的影响。

查尔斯·狄更斯的性格里一直潜藏的某种特质,对吃人肉或以任何形式被人吞食这个概念反应特别激烈。当年他跟前妻凯瑟琳的分居事件演变成公开丑闻,其实是他自己铆足了劲把家丑外扬,却毫不自觉。那段时间他不止一次对我说:“威尔基,他们要把我活生生吃了。我的敌人贺加斯家族,还有那些接收到错误信息、凡事往坏处看的公众把我的四肢一根根吞掉了。”

过去十年来,狄更斯多次邀我跟他去逛他非常喜欢的伦敦动物园。可是,尽管他喜欢观赏河马、禽鸟和狮子,真正吸引他走进动物园的却是爬虫类喂食秀。狄更斯怎么都不肯错过,为了怕迟到一路催赶我。园方喂爬虫类——主要是蛇——小老鼠或大田鼠,那种景象对狄更斯似乎有种催眠效果(经常扮演催眠师的狄更斯从来不允许别人对他催眠)。他会出神地站在原地。曾经有好几次,比如一起搭车出门,等演出开场,甚至坐在他家客厅时,他会再次对我叙述两条蛇分秒不差地同时吞噬同一只田鼠的情景,田鼠的头部和尾部各自消失在蛇的咽喉里。两条蛇强有力的下巴持续进逼,那只一息尚存的田鼠还在挣扎蠕动,前脚和后脚在空中扒抓。

就在斯泰普尔赫斯特意外事故前几个月,狄更斯曾经私下对我透露,他总是把家中家具的脚——比如浴缸、每个房间里弯弯曲曲的桌脚椅脚,甚至固定窗帘的那些粗绳——都看成正在慢慢吞噬桌面、浴缸或窗帘的巨蟒。“亲爱的威尔基,就算不看它们,我也觉得整栋房子正要慢慢把自己吞掉。”他会边喝调制朗姆酒边跟我说这些。他还告诉过我,他经常在宴会上(多半是为他举办的宴会)沿着长桌望过去,看见他的同侪、朋友和同事把牛羊鸡肉往嘴里塞,有那么一时半刻,就那么惊悚的一秒,他会幻想那些把食物叉进嘴里的餐具是不停蠕动的肢体。他说,那不是大小老鼠的肢体,而是人类的。他说他觉得这些经常浮现脑海的画面……令他焦虑不安。

不过,十一年前的真实吃人肉事件,或者该说相关传闻,改变了狄更斯的生命。

1854年10月,约翰·雷医师发表了一篇报告,叙述他搜寻失踪的富兰克林探险队的结果,这篇报告令英格兰民众惊骇不已。

亲爱的未来世纪读者,如果你没读过富兰克林探险队的事迹,那么我只需要简单告诉你,那是有关约翰·富兰克林爵士1854年带领一百二十九个人前往北极探险的事件。当时他们搭乘皇家海军提供的探勘舰“幽冥号”和“恐怖号”, 1854年5月起航。他们的主要任务是去打通我们的加拿大殖民地北端连接大西洋与太平洋的西北航道。英国时时刻刻都在找寻前往远东更新更短的贸易路线。当时的富兰克林已经有点儿年纪,是个经验丰富的探险家,所以那次行动成功概率相当高。那两艘船最后出现的时间地点是在1854年夏末的巴芬湾。往后三四年间音讯全无,就连皇家海军都开始担忧,各界也纷纷筹组搜救队。可惜那两艘船至今下落不明。

国会和富兰克林夫人都悬赏高额奖金,许多搜救队——除了英国,也有美国和其他国家——纵横穿梭北极,找寻富兰克林和他的队员,或确认他们是死是活。富兰克林夫人信誓旦旦地宣称她丈夫和全体队员都还在人世,政府或海军里没有人狠得下心反驳她,其实当时很多英国人都已经不抱希望。

约翰·雷医生在哈德逊海湾公司任职,他走陆路北上,花了几个夏季的时间探索偏远的北方岛屿(据说那些地方只有冰冻的沙砾和昼夜不歇的风雪),深入“幽冥号”和“恐怖号”消失的那片广袤冰洋。雷的做法有别于皇家海军与其他搜救队,他跟当地因纽特野人共同生活,学习他们的原始语言,并在报告里引用许多当地人的证词。他也带着各式各样的物品返回英国,包括黄铜纽扣、无边帽、印有约翰爵士家族纹饰的船用碗碟、书写工具,都是富兰克林或他的队员们的所属物品。最后,雷还找到了人类遗骸,有的埋在浅坟里,有的散落地表上,甚至有两具骸骨还端坐在系了雪橇的小艇上。

除了这些足以说明富兰克林一行人悲惨命运的证据,令英国举国震撼的是雷访问因纽特人的内容。报告中表示,富兰克林和他的队员们非但全数罹难,更在生命走到尽头时吃队友的尸体苟延残喘。当地土著告诉雷,他们曾经见过白人的营地,那里有啃过的骨头,有成堆被砍下的肢体,有些高筒靴里甚至还留有腿骨或脚骨。

富兰克林夫人闻言当然大惊失色,她将雷的报告斥为无稽,甚至用她所剩无几的财产雇请另一艘船继续搜寻她的丈夫。吃人肉的说法让狄更斯毛骨悚然,却也无比着迷。

当时他开始在自己的杂志《家常话》发表有关那件悲剧的文章。起初他抱持怀疑态度,说那份报告“草率断言他们吃掉死去同伴的尸体……”。狄更斯告诉我们,他潜入“浩瀚书海”查找数据,最后确认“可怜的富兰克林一行人啃食同伴尸体的概率等于零”。可惜他没有说出具体参考书目。

当时举国上下开始相信雷的报告(他宣称已经找到有关富兰克林探险队去向的决定性证据,因此向政府索讨赏金),或开始遗忘。狄更斯的否认演变成激昂的怒气。他在《家常话》里毫不留情地对那些“野蛮人”口诛笔伐。在他眼中所有的有色人种都是野蛮人,但这回他指的是约翰·雷与其共同生活并且对其进行访问的那些阴险狡猾、谎话连篇、不可信赖的因纽特人。当然,在我们的时代狄更斯被归类为激进的自由主义者,可是,当他为绝大多数英国人发声时,一点儿都不影响他在大家心目中的地位。他写道:“……我们相信所有野蛮人都有一颗贪婪奸诈又冷酷无情的心。”他说,富兰克林爵士全体队员根本不可能“做出吃同伴尸体这么恐怖的行为来延长自己的生命”。

紧接着狄更斯做了一件怪事。他为了证明自己的论点而深入“浩瀚书海”,最后却选了《天方夜谭》作为佐证,之前他屡次告诉我,这是他童年时期最重要的书籍。他在总结时写道:“在《天方夜谭》的广大世界里,只有食尸鬼、独眼黑巨人、体积庞大样貌狰狞的怪物和潜行海岸的污秽动物……”才会吃人肉,或吃同类的肉。

就这样,举证完毕。

到了1856年,狄更斯为约翰·富兰克林爵士和他那些英勇队员的辩护提升到全新层次……而且把我也卷了进去。

我们一起在法国旅游那段期间,狄更斯突发奇想,要我写一出戏剧,安排在他当时的家塔维斯多克寓所演出。附带一提,我们一起出门旅行时,狄更斯总爱说我是他旅途中的“损友”,还说我们停留巴黎那段期间“身陷险境”。不过,尽管狄更斯喜欢那里的夜生活,偶尔也会跟年轻女演员聊聊,他却没有像我一样寻花问柳。狄更斯说,这出戏必须以探险队在北极失踪为题材,而且探险队成员必须像富兰克林远征队那样英勇过人临危不惧。他说,这出戏同时还得刻画伟大爱情与牺牲奉献。

“查尔斯,你为什么不自己写?”我理所当然地问。

他有心无力。他刚开始创作新小说《小杜丽》,他要办朗读会,杂志要出刊……所以必须由我来写。他建议剧名定为“冰冻深渊”,因为这出戏不但要描写北极的冰天雪地,也要探索人类内心深处的神秘情感与灵魂。狄更斯说他会帮我构思剧情,也会“做做校对之类的杂务”。我立刻明白这出戏将会是他的创作,而我只是负责把文字写出来。

我答应了他。

我们在巴黎时就开始动笔——或者该说我开始动笔,狄更斯则是花蝴蝶似的穿梭在跟朋友的聚餐、宴会等社交场合。到了1856年酷热夏季的末尾,我们已经回到他在伦敦的家。我跟他不管是写作还是生活上的习惯不尽相同。比如在法国的时候,我经常在赌场玩到凌晨才离开,狄更斯却坚持在八点到九点之间用早餐,所以有好几次近午时分我一个人孤零零地享用鹅肝派早餐。同样地,不管是在塔维斯多克寓所或后来的盖德山庄,狄更斯的工作时间是上午九点到下午两点或三点,在那段时间里,不管是家人与留宿的宾客,所有人都要各忙各的事。我就曾经看过狄更斯的女儿或乔吉娜在狄更斯锁在书房里那段时间假装读校对稿。那段日子(当时另一个威尔基·柯林斯还没开始跟我争夺写字桌和书写工具)我喜欢深夜写作,所以大白天里经常得在狄更斯家的图书室找个僻静角落抽根雪茄,或小憩片刻。只是,有好几回狄更斯会毫无预警地从他的书房跑出来,闯进我的藏身处把我拉出来,命令我继续创作。

我(我们)的剧本创作延续到那年秋天。我剧本的主角名为理察·渥铎(当然由狄更斯扮演),大致上融合了世人印象中那位刚毅不屈的约翰·富兰克林,以及一名叫弗朗西斯·克罗泽的爱尔兰籍平庸副指挥官的特质。我想象中的渥铎年龄稍长,才华平平(毕竟富兰克林远征队明显全军覆没了),略为疯狂,或许甚至有点儿反派倾向。

狄更斯彻底推翻我的构想,把理察·渥铎变成一个年轻干练、复杂易怒,到最后却又毫不保留地牺牲奉献的角色。在狄更斯改写这个角色留下的大量注记里有一句写道:“终其一生都在寻找真爱,却事与愿违。”他为这个角色写了很多独白,直到最后阶段的排练(没错,我也在这出业余戏剧里演了一角)才公开。我到他家拜访或留宿时,都会听见他出门健走或走完三十公里路回来的时候,边走边大声排练他的渥铎独白:“年轻,有一张略带哀愁的美丽脸庞,有善良的温和眼眸,柔软清晰的嗓音。年轻、深情又慈悲。我将她的容颜牢记脑海,除此之外我一无所有。我必须流浪、流浪、流浪,不眠不休、四海为家,直到我找到她!”

事后看来,当时的狄更斯婚姻濒临破裂(出于他自己的选择),不难看出这些文句都是发自内心、情真意切。狄更斯终其一生都在等待、在寻找那个有着善良温和眼眸与柔软清晰嗓音的、哀愁的美丽脸庞。在狄更斯心目中,他的想象永远比现实生活来得真实,而他从少年时期就开始幻想这位真实纯洁、温柔体贴、年轻貌美(又善良)的女子。

我的剧本于1857年1月6日在狄更斯的塔维斯多克寓所首演,当天正是第十二夜[1],狄更斯总会安排某种庆祝活动,那天碰巧也是他儿子查理二十岁生日。他不计代价地要让这场演出接近职业水平,比如雇请木匠把他家里的教室改装成能让五十名观众舒适地观赏表演的剧院,拆掉教室里原有的小讲台,改在凸窗位置搭建一座标准舞台;请人编写配乐;找管弦乐团现场伴奏;聘请专业人士设计并绘制细腻考究的布景;不惜重金定制戏服。后来他还夸口道,我们这些戏里的“极地探险家”可以穿着身上货真价实的极地装备直接从伦敦走到北极;最后,他亲自监督舞台灯光配置,设计出能够忠实呈现北极诡异的白天与黑夜的每一小时和夏季永昼的灯光效果。

狄更斯为他那个原本十分戏剧性的人物增添了一股怪异、强烈、含蓄却具体得难以置信的真实感。在其中一幕里,我们其他人企图抓住“渥铎”,阻止深陷剧烈痛楚的他奔下舞台。狄更斯事先警告我们他会“全力反抗”,要我们大家都使出看家本领阻止他。事实证明他的警告稍嫌保守。排练还没结束,我们已经有好几个人受伤挂彩。事后他儿子查理写信告诉我弟弟:“他执拗地奋力挣扎了好一阵子,我们迫不得已只好来真的,就像赤手空拳的拳击手。至于我,身为那群人的带头者,在那场混战中首当其冲,被东推西挤,结果首演前已经瘀肿两三回合。”

到了首演当晚,我跟狄更斯的共同友人约翰·福斯特负责诵读狄更斯在演出前才写成的开场白,希望借由人类内心深处与北极天寒地冻恶劣环境的对照,让观众了解戏剧的宗旨。他在很多小说里都曾采用这种手法。

广阔深邃的无尽奥秘深锁

你我心中,有只探索的手,

测试冰封灵魂的国度,

搜寻北地极心的通路,

软化那寒冬深处的惊悚,

消融那“冰冻深渊”的表层

火车已经到达伦敦,但我没有前往查令十字站,还不急。

当时(以及往后的人生),我生命中最大的祸患是痛风。有时候它折腾我的双腿,更多时候它会钻进我的脑袋,经常像一块火烫的铁锥停留在我右眼内侧。我凭借坚毅性格对付这股无止无歇(它确确实实不曾让我喘息)的痛楚,外加一种名为鸦片酊的鸦片制剂。

这一天,我去执行狄更斯交付给我的任务之前,先在车站招了一架出租马车去到我家附近那个街角的小药房,因为我很不舒服,没办法再多走一步路。那个药剂师(如同城里和其他地方某些药剂师)很了解我这场对抗疼痛的战役,愿意将止痛剂以只限医生购买的数量卖给我,换句话说,一次一整瓶。

亲爱的读者,我大胆猜测你们那个未来世纪仍然使用鸦片酊(除非医学界发明了更有效的普通药物),万一没有,那就容我稍加介绍这种药物。

鸦片酊是将鸦片溶入酒精的制剂。过去我还没开始大量购买之前,我会遵照我的医生兼朋友法兰克·毕尔德的吩咐,只在半杯或一杯红酒里添加四滴。之后四滴变八滴,然后是每天两回八滴或十滴。最后,我发现原本就含有酒精的鸦片酊(既是鸦片也是酒)对治这种无以复加的疼痛更有疗效。过去几个月来我开始喝整杯的纯鸦片酊,或直接拿起药瓶就喝,这将会变成我终生的习惯。坦白说,我曾经有一次在自家当着知名外科医师威廉·弗格森的面喝下一整杯鸦片酊,当时我以为他一定能理解我的苦衷。没想到他竟然宣称,这么大的剂量足以毒死餐桌上所有人。那天晚上我与六位男士和一位女士共进晚餐。那次事件后,我不会隐瞒我服用这种灵药的事实,却不再让人知道我使用的剂量。

在我死后的亲爱的读者,请你明白,在我这个年代人人都服用鸦片酊,或者几乎人人都服用。我的父亲原本对所有药物都抱持怀疑态度,却在他生命最后阶段大量使用贝特利滴剂,那是一种强效鸦片。我深信我痛风的疼痛程度就算没有更严重,至少也不亚于他临终前的病痛。我记得我父母的好友诗人柯勒律治曾经在我家为他的鸦片瘾啜泣,也记得我母亲当时给他的忠告。如同我对一些老爱批评我的用药习惯的无礼友人所说,作家沃尔特·司各特爵士创作《拉美莫尔的新娘》时也大量使用鸦片酊,而我和狄更斯的当代作家朋友布尔沃·利顿和托马斯·德·昆西使用的剂量更是远高于我。

那天下午我回到多赛特广场附近梅坎比街9号的自家(我两个家其中之一),我知道那个时间卡罗琳和她女儿哈丽叶不会在家,赶紧趁机把那瓶鸦片酊偷渡进家门藏起来,当然要先喝个两大杯。

几分钟内我又生龙活虎了,至少精神恢复不少。痛风造成的剧痛还潜伏在我躯体里,伺机还击。但至少鸦片已经暂时减轻了疼痛制造的背景噪声,我的精神不再涣散。

我搭马车前往查令十字街。

《冰冻深渊》的演出佳评如潮。

第一幕场景是在英格兰西南部的德文郡,美丽的克莱拉·伯尔尼罕(由狄更斯更具姿色的女儿玛米饰演)为她挺拔帅气的未婚夫法兰克·欧德斯利(由我演出,我目前的大胡子当时才刚开始蓄留)担惊受怕。欧德斯利参加了远征队,跟约翰·富兰克林的远征队一样,奉命去打通西北航道。远征队的两艘船“漫游者号”与“海鸥号”已经失踪两年多。克莱拉知道法兰克在远征队上的长官是曾经向她求婚遭拒的理察·渥铎上校。渥铎不知道是谁掳获了心上人芳心,誓言哪天见到情敌一定要取他性命。我饰演的法兰克·欧德斯利则完全不知道理察·渥铎倾心自己的未婚妻。

克莱拉知道远征队两艘船舰几乎可以确定一起冻结在北极某处冰洋里,非常担心她的两个情人机缘巧合地发现彼此的身份。可怜的克莱拉除了担心未婚夫受到北极的气候、野兽和土人危害,更害怕万一理察·渥铎发现真相,会对她心爱的法兰克不利。

克莱拉的保姆号称有天眼通,她在德文郡傍晚的绯红夕照中(我早先说过,狄更斯不遗余力地设计他教室小剧院的灯光,以便如实模拟出北极一天二十四小时的光线变化)告诉克莱拉她看见的血腥画面,这显然无助于平抚克莱拉的焦虑。

“我看见狮子抓住羔羊……”在恍惚状态中观看异象的埃丝特保姆倒抽一口气。“你的美丽鸟儿成了老鹰的猎物,我看见你和你身边所有的人都在哭泣……血!血迹在你身上!哦,我的孩儿,我的孩儿,那血迹溅在你身上!”

那个年轻人的名字原来是爱德蒙·狄更森。

狄更斯说他把伤员安置在查令十字饭店的房间里,事实上那是一间宽敞的套房。有个上了年纪毫无魅力的护士守在套房的小客厅,她带我进去探视病人。

狄更斯说过救难人员如何克服万难地把狄更森从车厢残骸里拉出来,巨细靡遗地描述现场的斑斑血迹、残破衣裳,还说狄更森需要就医治疗。我以为眼前会出现一具全身裹着绷带、只剩半条命的身躯,而且绑了木条打上石膏,外加钢索和秤锤固定,动弹不得。但我进房时,年轻的狄更森虽然穿睡衣披晨袍,却是坐在床上看书。房间里的梳妆台和床头柜上装点着鲜花,包括满满一花瓶的鲜红天竺葵,在盖德山庄庭院感受到的那股恐慌再度袭上我心头。

狄更森看起来个性温和,二十或二十一岁,圆圆的脸蛋、粉红的双颊,稀疏的黄棕色头发已经开始从他的粉红色额头撤退。蓝眼珠,细致的耳朵有如小巧贝壳。他睡衣的布料看上去像是丝绸。

我上前自我介绍,说狄更斯派我来探询他的复原情况,没想到他不假思索地说:“哦,柯林斯先生!您这么知名的作家来看我,我实在太荣幸了!我很喜欢您在《家常话》上继狄更斯先生的《双城记》之后连载的《白衣女人》。”

“先生,谢谢您的夸奖。”他这番赞美听得我差点儿脸红。《白衣女人》确实大受欢迎,连载期间杂志的销售成绩超过连载狄更斯的小说。“很高兴您喜欢敝人的拙作。”我补了一句。

“是啊,那本书写得太好了。”狄更森说,“您太幸运了,能有狄更斯这样的良师兼编辑。”

我瞪着这个年轻人好长一段时间。他没发现我板着脸不说话,自顾自地说起斯泰普尔赫斯特事故的惨状,又说狄更斯多么勇气过人又乐善好施。“如果狄更斯先生没有在火车残骸里找到我,我不可能活到现在。柯林斯先生,当时我整个人倒挂着,连呼吸都有困难。他陪在我身边一步都没离开。后来他喊了几个救难人员把我从残破的车厢里拉出来,一路盯着他们把我送上铁道路基,跟其他准备撤离的伤员在一起。那天下午狄更斯先生也陪我搭上救难火车来到伦敦,而且,你看!非得让我在这么豪华的房间里养伤,还安排护士照顾我,直到我完全康复。”

“所以你的伤势不重?”我的语气极其冷淡。

“哦,不,一点儿也不!只是双腿、臀部、左臂、胸口和背部瘀青发紫。三天前我还没办法走路,可是今天护士扶我去了一趟厕所又回来,过程很顺利!”

“太好了。”我说。

“我打算明天回家。”狄更森继续念叨,“我永远回报不了狄更斯先生的大恩大德,他真的是我的救命恩人!他还邀请我到盖德山庄过圣诞节和新年!”

那天才6月12日。“太好了,”我说,“狄更斯先生当然很珍视他从鬼门关救回来的生命。狄更森先生,你刚刚说明天就回家……能不能冒昧请问你家在哪里?”

狄更森喋喋不休地说下去。原来他是个孤儿,这可是狄更斯最喜欢的类型,只要看看《雾都孤儿》或《大卫·科波菲尔》或《荒凉山庄》或他笔下那十几本小说的内容就不难想见。他经由错综复杂的管道(有点儿像《荒凉山庄》里詹狄士家族的遗产官司)继承了一笔财富,他的监护人住在北安普敦郡,那栋房子简直是《荒凉山庄》里切斯尼山庄的翻版。不过狄更森宁可在伦敦市区租间朴实住所独居。他几乎没有朋友,偶尔学学文书撰写或当当学徒,却没有打算精通或从事任何一门技艺。他继承的遗产孳息足够他填饱肚子外加买买书、看看戏,偶尔还能到海边度个假,所以他不需要为生活奔波。

我们聊了戏剧和文学。原来狄更森先后订阅了狄更斯以前办的《家常话》杂志和如今的《一年四季》,年纪轻轻的他竟然说他很喜欢我发表在《家常话》里的《离奇怪床》。

“我的老天!”我惊呼一声,“那至少有十五年了!当时你顶多才五岁吧!”

狄更森脸上的红晕从耳朵开始,迅速扩散到两颊,而后像粉红爬藤般蹿上他太阳穴的凹陷,抵达那片圆弧状的苍白额头。我看得见那抹红晕延伸到他稀疏的稻草色发丝底下。“其实是七岁。”他说,“可是我的监护人华森先生——他是自由党国会议员——图书室里有《笨拙》杂志和《家常话》的皮革合订本。我目前爱读书的习惯都是在那间图书室养成的。”

“原来如此,”我说,“真有意思。”

多年前我加入《家常话》撰稿人行列,对我而言只是每星期多五英镑收入,看来对眼前这个孤儿却意义非凡。他几乎可以凭记忆背诵出我的短篇小说集《天黑以后》,听见我说那本书里收集的几篇故事题材主要来自我母亲的日记和她追忆身为知名画家另一半的心路历程的正式手稿,他更是无比惊奇。

我还发现,1857年8月12日,十一岁的爱德蒙·狄更森跟他的监护人赶到曼彻斯特规模宏大的新自由贸易厅观赏过《冰冻深渊》的演出。

《冰冻深渊》第二幕场景移到北极。狄更斯扮演的理察·渥铎和他的副手克雷佛少校在讨论他们面临酷寒天候与断粮危机,能有多少存活概率。

“只要不向你的胃屈服,你的胃终将屈服于你。”探险经验丰富的渥铎对克雷佛说。这种决心,也是永不示弱的意志,不单单只是狄更斯笔下的文字,更是他的中心思想。

渥铎接着又说,他之所以喜爱北极的荒野,正是因为“这里没有女人”。在同一幕戏里他呐喊道:“不管是工作、艰难或危险,只要能在我和我的痛苦之间筑起堡垒,我都能接受……克雷佛,劳动正是我们生命的灵丹!”最后,“世间最令人绝望的不幸,就是女人带来的祸患”。

名义上那是我的剧本。节目单上的作者栏印的是我的名字(我同时也是剧中演员),可是理察·渥铎的台词几乎都是狄更斯亲自撰写或改写过的。

婚姻生活幸福美满的男人应该不至于写出这些词句。

第二幕接近尾声时,有两个男人被奉命派遣穿越冰原,为受困的全体队员寻找最后一线生机。这两个人一起横越一千五百公里的冰冻深渊,他们当然就是理察·渥铎与抢走他心上人的情敌法兰克·欧德斯利(也许我已经说过,我跟狄更斯为了演出自己的角色都留了胡子)。后来渥铎发现受了伤、饥饿又虚弱的欧德斯利就是他最痛恨的仇人,是他发誓要杀死的情敌,第二幕到此结束。

“你在事故现场有没有看见一位名叫祖德的绅士?”等那个白痴狄更森终于闭嘴,护士也离开房间,我开口问他。

“叫祖德的绅士?坦白说我不太确定。那天有太多绅士在现场救我,除了我们这位不平凡的狄更斯先生,其他人的姓名我多半不知道。”

“这位绅士的外貌好像很难忘记。”我列举了几点狄更斯对那个魅影的描述:黑色丝质斗篷和大礼帽、手指缺损、没有眼皮、半截鼻子、斑白微秃又稀疏的头发、慑人的眼神、走路像滑行的古怪模样、说话时的嘶嘶声和外国口音。

“哦,天哪,没有。”狄更森惊呼道,“如果我看见或听见过这样的人,肯定不会忘记。”说完他的视线似乎往内探索,狄更斯在他阴暗的书房里也曾几度出现这种神态,“尽管当天在我身边有太多惊悚画面和声音。”他又补了一句。

“嗯,我相信。”我说。我几乎想拍拍他床单底下的腿部,表达我的同情。“那么当天你在火车上也没听说过祖德这个名字,没听任何人提起这个人?”

“印象中没有,”他说,“狄更斯先生找这个人有重要事吗?只要我力所能及,我愿意为狄更斯先生效劳。”

“嗯,我相信你,狄更森先生。”我说。这回我当真轻敲了他毯子底下的膝盖。“狄更斯先生特别吩咐我来问你还有什么需要他做的,”我边说边看表,“有没有任何护士或狄更斯先生帮得上忙的需求或短缺或疼痛?”

“我什么都不缺,”狄更森说,“到明天我应该就恢复得差不多了,可以离开旅馆回家过我的独居生活。我有一只猫陪伴我,”他轻声笑道,“不过倒像是我在陪我的猫。它就跟所有的猫儿一样,随心所欲来去自如,会自己找东西吃。我不在家一点儿都不会造成它的不便。”说到这里,他的视线好像又转向自己内心,盯着三天前的斯泰普尔赫斯特事故现场的死者与濒死伤员,“事实上,就算我死了,我的猫咪的生活也不会受到任何影响。没有人会怀念我。”

“你的监护人呢?”我赶紧搭腔,免得他开始唉声叹气自怜自艾。

他轻松一笑:“我现在的监护人是个律师,是我祖父的朋友。我死了他是会伤心,可是柯林斯先生,我跟他之间其实没什么私人感情。我的猫咪大概是我在伦敦——或任何地方——唯一的朋友。”

我快速点点头:“狄更森先生,明天我会再来看你。”

“其实没有这个必……”

“我们的朋友查尔斯·狄更斯可不这么想。”我打断他的话,“如果他精神状况允许,也许明天会亲自来看你,探询你的伤势。”

他的脸又红了。这没什么不得体的,却会让他在从饭店窗帘与帷幔缝隙透进来的6月午后阳光中显得更软弱、更愚蠢。

我边点头边拿手杖,转身离开狄更森,经过沉默的护士走出小客厅。

《冰冻深渊》第三幕演的是克莱拉不远千里赶到纽芬兰打探消息(很像真实世界里的富兰克林夫人自行雇船跟她侄女苏菲亚到极北之地寻找丈夫约翰爵士)。有个逃离冰冻海洋、步履蹒跚、又饿又累的男人走进海岸边的冰屋。克莱拉认出那是渥铎,立刻歇斯底里地指控渥铎杀害了(或许也吃了?观众不免如此揣想)她未婚夫法兰克。渥铎(也就是狄更斯)闻言冲出冰屋,扶着还在人世的欧德斯利回来,欧德斯利一身破衣裳几乎衣不蔽体。“有好几次,”渥铎气喘吁吁地说,“我扶着欧德斯利横越那一片冰天雪地的时候,很想丢下他不管。”

说完那句台词,狄更斯,也就是理察·渥铎,瘫软倒地。他在冰原上忍饥挨饿,费尽苦心保住情敌性命,体力终于耗尽。渥铎最后挣扎着说出:“我的克莱拉妹妹!吻我,在我死前吻我!”说完就死在克莱拉臂弯里,克莱拉吻着他的脸颊,决堤的泪水流下她的脸庞。

我们彩排的时候,我在舞台上差点儿没吐出来。但我们在塔维斯多克寓所的四场演出之中,我场场低泣,还听见自己悄声说:“这实在太糟了。”亲爱的读者,这句话就由你去解读了。

狄更斯的演出很有张力,也很……诡异。我们首演当晚的来宾威廉·萨克雷事后评论狄更斯,说道:“如果他现在改行当演员,将来有机会年收入两万镑。”

在1857年的当时,那根本是天方夜谭。可是到了斯泰普尔赫斯特事故的时候,狄更斯在美国和英国举办朗读会那些“表演”已经为他赚进那笔数目。

塔维斯多克寓所那四场《冰冻深渊》的观众个个哭得像泪人儿。应狄更斯之邀前去观赏首演的专业剧评家也都声称,狄更斯饰演渥铎时入戏之深令他们动容。事实上,所有话题都集中在狄更斯演出时的强烈情感,俨然一股充盈在剧场里的黑暗能量,任何人只要看见或听见,就不可避免地被卷入它的旋涡里。

《冰冻深渊》最后一场演出结束后,狄更斯情绪陷入低潮。他写信来跟我形容工人们“敲敲打打地拆卸”他的教室剧院时那种“哀伤”的声响。

外界嚷嚷着要狄更斯加演几场我的这出戏,更有许多人鼓励他卖门票,甚至有谣言指出(事后证实传言属实),女王陛下也想观赏这出戏。狄更斯反对这一类的建议,我们这些业余演员也都不想靠演戏赚钱。可是到了那年6月(那是1857年,正是狄更斯的家庭生活即将永远改变的一年),狄更斯听说了我们的作家朋友道格拉斯·杰罗尔德去世的消息,大为震惊。

狄更斯告诉我,就在杰罗尔德过世前几个晚上,他梦见杰罗尔德把一份稿子交给他编辑,他却一个字都读不懂。这是所有作家的共同梦魇,担心自己突然丧失解读那些我们赖以维生的语言文字的能力。令狄更斯感兴趣的是,他做这个梦时,杰罗尔德已经病危,只是当时我们一无所知。

狄更斯深知杰罗尔德死后他的妻小生活会陷入困境(尽管狄更斯平时以改革者自诩,但杰罗尔德才是真正的激进派人士),因此决定推出一系列慈善义演活动:邀请托马斯·库克重演杰罗尔德创作的两出戏《黑眼苏珊》和《收租日》;萨克雷与战地记者威廉·罗素发表演说;狄更斯自己举办午后及夜间朗读会。

当然,《冰冻深渊》也将重出江湖。

狄更斯希望为杰罗尔德的家人筹募两千英镑。

狄更斯租下摄政街的演艺厅作为义演场地。向来避免为个别募款活动发声的女王非但公开支持这次的系列义演,还派人传话表示她非常期待观赏《冰冻深渊》,也建议狄更斯先生在白金汉宫选个合适的房间为女王陛下和她的宾客进行一场私人演出。

狄更斯回绝了。他的理由再明显不过:他的女儿还没进过皇宫面见女王,他不希望她们以演员身份出现在女王面前。他建议女王陛下在预定演出的前一星期来演艺厅观赏一场不公开演出,还提议女王陛下自己带宾客前来一同观赏。面对天下无双先生钢铁般的意志,女王应允了。

1857年7月4日,我们为女王表演。女王陛下的客人有阿尔伯特亲王、比利时国王和普鲁士王子。为了欢迎阿尔伯特亲王,狄更斯特别派人在入口和楼梯摆放了鲜花。我不得不承认,我们有些人担心这群皇室观众看戏后的反应可能不会像前一年冬天我们在塔维斯多克寓所演出时那么热烈,可是狄更斯向我们保证,女王和她的宾客会在幽默的桥段里大笑,也会在悲伤的场景落泪,会跟我们那些比较普通的观众一样泣不成声。那出紧随其后的短剧《约翰叔叔》也会让这些皇室成员笑得像驴叫。一如往常,他完全说中了。

演出结束,心情愉快的女王邀请狄更斯上前接受她的致谢。

他拒绝了。

这回他的理由是:“我疲惫不堪又满头大汗,脸上还有化妆品,怎么可以以这副面貌出现在女王陛下面前。”

狄更斯不允许自己去面见女王和她的宾客的原因当然不只是脸上的妆。事实上,狄更斯演完我们的浪漫短剧《约翰叔叔》之后,身上穿的是约翰叔叔的宽松晨袍,头戴假发,还画了红鼻头。史上最骄傲、自我意识最强烈的狄更斯无论如何也不可能以那种装扮去见女王。

女王再一次客气地让步。

我们在演艺厅又演出两场《冰冻深渊》。只是,虽然演出再一次得到热烈回响,看过的人都赞不绝口,是这一系列义演活动中募款最多的节目,两千英镑的善款目标却没能达成。曼彻斯特艺术展演公司的经纪人约翰·迪安一直大力鼓动狄更斯到曼彻斯特的新自由贸易厅演出,当初答应杰罗尔德遗族要筹款两千镑的狄更斯不愿意食言,立刻赶赴曼彻斯特举办一场《圣诞颂歌》朗读会,顺便考察那个可以轻易容纳两千名观众的演出场地。

狄更斯当下判定那是演出《冰冻深渊》的完美场地,只是,他女儿和乔吉娜都在剧中扮演重要角色,她们平庸的演技恐怕撑不起这么大的场面。(狄更斯从没想过他自己的演技或许不足以应付这么宽敞的表演厅和如此庞大的观众。因为他从经验得知,只要妥善发挥他的催眠功力,掌控超过三千名观众易如反掌。)

他必须聘请一些专业女演员进行排练。(马克·莱蒙、狄更斯的儿子查理和我获准继续登台,可是狄更斯开始鞭策我们排练,仿佛我们都没演过那出戏似的。)

奥林匹克剧院的经理艾尔弗雷德·威根向狄更斯推荐两名他剧院新近聘入、前途看好的年轻女演员——芬妮·特南和玛莉亚·特南——狄更斯二话不说便同意了(我跟他都在别的戏里看过特南姐妹、她们的小妹和她们那位资深演员母亲的表演)。威根再去征询特南姐妹有没有意愿参与《冰冻深渊》的演出,她们都跃跃欲试。

威根进一步向狄更斯提议,邀请特南小姐们的母亲弗朗西斯·特南和她们这个演员家族里年纪最轻(时年十八岁)、姿色最普通的幺妹爱伦·罗勒斯·特南也参加演出。

查尔斯·狄更斯的人生从此改变。

离开查令十字饭店后,我搭出租马车回家,半途下车步行,在一家我没有会员资格却享有贵宾身份的俱乐部用晚餐。

我很愤怒。那个无礼至极的狄更森小子一句“您太幸运了,能有狄更斯这样的良师兼编辑……”听得我火冒三丈。

五年前,也就是1860年夏末,我的小说《白衣女人》在狄更斯的《双城记》结束的当周开始在《一年四季》连载。亲爱的读者,容我补充说明,狄更斯《双城记》里的人物西德尼·卡顿根本就是明目张胆地抄袭我的《冰冻深渊》里那个大公无私、自我牺牲的理察·渥铎。狄更斯自己就亲口承认过,他说卡顿这个角色和整个《双城记》的故事是在他最后一次演出《冰冻深渊》躺在舞台地板上时想到的。当时玛莉亚·特南(新的克莱拉·伯尔尼罕)哭湿了他的脸、胡子和破烂衣裳,以至于他不得不低声对她说:“孩子,再过两分钟就结束了,镇定一点儿!”

我说到哪儿了?

哦,对了。《白衣女人》在狄更斯新创办的周刊连载——而且获得广泛回响与赞扬,容我谦逊地补充一句——那八个月里,坊间流传不少无聊耳语或文字评论,说什么我的写作技巧是跟狄更斯学来的,而且躲在狄更斯的羽翼下磨炼文笔,甚至连我的叙事风格都是从狄更斯那里偷师来的。他们说我欠缺狄更斯的深度,某些圈子的人更说我“没有能力描绘人物”。

这些当然是一派胡言。

当初狄更斯读完我的手稿之后,写了一封短笺给我,他说这出戏“相较于你过去的作品可说大幅跃进,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作品里的柔情……人物的设计非常完美……没有人能及得上你的一半。我在每一章里都找到一些巧思或愉快的逆转”。

可是,狄更斯终究是狄更斯,他又补了些话,一笔抹杀他的恭维。他说他总是不得不“质疑你过度低估读者的习惯,如此一来不免有把自己的理念强行灌输给观众之嫌”。

任谁都知道狄更斯总是过度高估他的观众。当他任性地遁逃进他那深奥难解的幻想与毫无必要的微妙之中时,总是让太多普通读者迷失在他那狄氏散文的浓密森林里。

各位亲爱的读者,在你们生活的那个遥远未来里,我的坦率言辞绝不可能传进任何喜爱狄更斯的人耳中。让我坦白告诉你,我构思情节的能力目前——以及过去,几乎确定未来也会——比狄更斯强十倍。对狄更斯而言,情节可能会随着他那些像傀儡般任他操纵的怪异角色衍生出来,如果刊登他那些不可计数的连载小说的杂志销售量突然下滑,他会随手加入更多愚蠢角色,要他们昂首阔步地为轻信的读者表演,正如他不费吹灰之力把可怜的马丁·瞿述伟[2]流放到美国去帮他(狄更斯)吸引更多读者。

狄更斯永远无法领会我的情节里那些精妙幽微处,更别提发挥在他那些明显(对任何观察力敏锐的读者而言)迂回操作的草率布局与自我沉溺的旁白里。

那些无礼又无知之徒,比如那个叫狄更森的兔崽子孤儿,总会说我不停地“跟狄更斯学习”,事实恰恰相反。如同我先前提过,狄更斯自己也承认,他在《双城记》里那个自我牺牲的角色西德尼·卡顿的灵感正是来自我的《冰冻深渊》里的理察·渥铎。还有,他《远大前程》里那个“穿白衣的老妇人”,那位引发热烈讨论的郝薇香小姐,难道不是直接偷学我《白衣女人》里的主要角色?

我坐下来享用我的一人晚餐。我之所以喜欢来这家俱乐部用餐,是因为这里的主厨很会料理云雀布丁。我认为这道料理是我这个时代的四大杰作之一。今晚我不想吃得太讲究,所以只点了两种馅儿饼、汤品、几只甜龙虾、一瓶中等甜度香槟、一条填了牡蛎与洋葱丁的羊腿、两份芦笋、炖牛肉、蟹肉色拉和鸡蛋。

我惬意地享用我的轻食晚餐时,想起了狄更斯的前妻凯瑟琳。我不是很喜欢她那个人,却很欣赏她的料理,或者该说欣赏她在塔维斯多克寓所督导仆人做出来的料理,毕竟我没见过她穿围裙或拿长勺。几年前凯瑟琳·狄更斯出版过一本食谱(用玛莉亚·克劳特这个笔名),内容都是他们家的家常料理,书名叫作“今晚吃点什么”。书中收录的多半是我喜欢的料理,其中不少也出现在我今晚的餐桌上——虽然做法没这么精致,酱汁也没这么丰富多彩(我认为绝大部分的烹饪过程都只是完美酱汁的序曲)——因为她也喜欢龙虾、肥大的羊腿、厚实牛肉和精致甜点。凯瑟琳的食谱里收纳了非常多种类的奶酪三明治,有个评论家说:“男人天天这么吃奶酪三明治,不死也剩半条命。”

可是狄更斯活下来了,而且那么多年来体重一磅都没增加,想必跟他每天快步健走二三十公里有关。我个人天生不好动,我的性格倾向和长期病痛让我离不开桌椅沙发和床铺。我逼不得已才会走路,能坐下就坐下。我在塔维斯多克寓所或盖德山庄做客期间,习惯在图书室或空客房躲到下午两三点,反正躲到狄更斯结束当天的写作,因为他总爱逼别人陪他去做那莫名其妙的散步运动。当然,狄更斯照例会找到我(现在我已经弄明白,原来他都是循我的雪茄味按图索骥),而我通常还能陪他走个两三公里路(以他的健行步伐,通常费时不到二十分钟)。

这天晚上我在两种甜点之间犹豫不决,于是像所罗门王一样,我选了云雀布丁和口味绝佳的苹果布丁,外加一瓶波特酒和一杯咖啡。

吃布丁的时候我发现一个身材高大、仪态贵气的老先生站起来横越餐厅,一时之间我以为那是萨克雷。我马上想到萨克雷已经在1863年的圣诞夜过世了,距今已经一年半。

当年萨克雷和狄更斯冷战多年后第一次和解就是在这家俱乐部,当时我是狄更斯的座上宾。他们两个人之间的嫌隙发生在狄更斯跟凯瑟琳的分居事件闹得满城风雨的当口,那也是狄更斯最脆弱的时期。那时有人在盖瑞克俱乐部说狄更斯跟小姨子有私情,萨克雷显然口无遮拦地说出“不,对象是一个女演员”之类的话。

一如往常,所有闲话都会传到狄更斯耳里。当时狄更斯有个名叫爱德蒙·耶茨(我觉得这个人有点儿像莎士比亚《奥赛罗》里的伊阿古,总是一副匮乏饥渴的表情)的年轻记者朋友,据说是狄更斯的“子弟兵”。耶茨写了一篇恶意轻蔑萨克雷的传略刊登在《街谈巷议》杂志里。萨克雷被深深刺伤,他发现自己跟耶茨都是盖瑞克俱乐部的会员,便要求俱乐部驱逐耶茨,理由是他写那种文章的行为“不见容于绅士阶级”。

令人意外的是,狄更斯对老朋友完全不顾情面,在这场争端中选择站在耶茨那边。当盖瑞克的委员会采纳萨克雷的意见解除了耶茨的会员资格时,狄更斯也跟耶茨同进退。

多年后,在雅典娜俱乐部,他们的友情终于修复。我曾经听狄更斯对威尔斯描述那次的大和解。“当时我在雅典娜俱乐部正在挂外套,”他说,“一抬眼正好看见萨克雷那张憔悴面孔。威尔斯,他看起来简直像鬼魂,跟《圣诞颂歌》里的马利一样死透了,只差没有铁链。所以我问他:‘萨克雷,你身体还好吗?’然后我们终于打破多年沉默,聊了几句,还握手言欢,现在一切都回到从前了。”

那一幕实在太感人,却也太虚假。

当天晚上我碰巧也在雅典娜俱乐部,我和狄更斯都看见萨克雷费力地在穿大衣。当时萨克雷在跟另外两个人谈话。狄更斯进门后直接从萨克雷身边走过,看都没看对方一眼。那时我正在放手杖和帽子,狄更斯已经走过萨克雷身边,一脚踩上楼梯,萨克雷走过去赶上狄更斯。我听见萨克雷先开口说话,还主动向狄更斯伸出手。他们握了手。然后狄更斯转身走进用餐室,我看见萨克雷走回原本的聊天对象(我记得那好像是西奥多·马丁爵士)身边,说道:“我很高兴我做了这件事。”

狄更斯心地善良,也很重感情,可是他吵架绝不会先低头。这点我很快就会亲身体验。

搭出租马车返家途中,我想起狄更斯寻找那个幽灵般的祖德的古怪计划。

那天早上我听狄更斯叙述斯泰普尔赫斯特车祸事故时,对这位“祖德先生”的真实性始终难下定论。查尔斯·狄更斯不会说谎,只是,他永远相信自己对任何事的任何见解正确无误,而且他会通过语言,尤其是书写文字,来说服自己某件事的真实性。即使事情不是那样,只要他说是就是。八年前他写那些公开信把分居责任推给妻子凯瑟琳就是最好例证,因为分居是他的主意和他的需求,也是他一手促成的。

但他为什么要捏造祖德这号人物?

话说回来,明明是萨克雷先释出善意,他又为什么告诉大家是他主动修复友谊?

差别在于,狄更斯的谎话和浮夸言论虽然未必出于故意,却几乎都是为了提升他的外在形象而发表的。身为小说家,我知道我们这种人经常沉浸在自己的想象世界里,程度之深不亚于活在人们口中的“真实世界”。

根据所有客观说法,包括又矮又胖的毛头小子爱德蒙·狄更森——祝他的瘀伤化脓腐烂变成溃疡——狄更斯在斯泰普尔赫斯特事故现场表现无比英勇,在这段故事里加入一个叫祖德的幽灵并不会增加他的气势。事实上,狄更斯描述那个诡异得不像人的男人的时候,那种明显的焦虑多多少少减损了他的神勇气魄。

那么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我不得不假设事故现场确实有这么一个名叫祖德的怪人,而且狄更斯描述的那些简短对话和怪异互动确实有点儿真实性。

那又为什么要找出那个人?没错,这样的怪人背后一定隐藏着某些神秘经历,可是伦敦和英格兰甚至我们的火车站到处都有怪人呀。就连那个没家教的蜉蝣生物狄更森也像是从狄更斯小说里走出来的人物:孤苦无依,有个有钱的监护人,有法院裁定的遗产,无精打采,漫无目标,只喜欢阅读和懒散度日。这个麻风病外形、缺了手指和眼皮、说话漏风的祖德身上还能找出什么离奇故事吗?

我接近家门时又想,为什么要去找这个祖德?

狄更斯是个会事先计划、深谋远虑的人,与此同时他却也是个冲动派人士。他第一次去美国的时候,就因为坚持建立国际著作权法规,几乎得罪了他在美国的绝大多数读者和所有美国报纸与记者。狄更斯的小说,以及大多数英国作家的小说,被公然剽窃在美国出版,原作者却得不到任何补偿,这件事在那些美国暴发户眼中似乎合情合理,所以狄更斯确实有理由生气。可是,美国行结束后不久,也就是狄更斯惹恼那些原本非常崇拜他的读者后不久,他便对著作权这回事完全失去了兴趣。换句话说,他行事谨慎,却也轻率冲动。

无论是在盖德山庄或他过去的任何住宅,无论搭船航行或出外旅游,目的地永远由狄更斯做主。他决定在哪里野餐,决定举办什么比赛,决定谁当队长,更常由他计分、宣布优胜者、颁发奖品。盖德山庄附近村庄的居民尊他为绅士,有如此知名的作家在各种博览会或比赛活动中颁奖,村民似乎与有荣焉。

小时候狄更斯总是在游戏里当领袖,他始终认定这就是他在人生中的角色,长大成人后也不曾放弃。

可是如果我和狄更斯去找寻这个祖德先生,目的又是什么?除了再一次满足查尔斯·狄更斯那不成熟的冲动,还有什么意义?寻找过程中会遭遇什么危险?祖德跟狄更斯一起爬下铁路边坡、前往河床上的灾难现场时提及的那些地名可都是伦敦最危险的区域。那些地方正如狄更斯所说,是名副其实的大烤炉。

回到家时,痛风已经让我痛不欲生。

街灯的光线刺痛我的眼睛;我自己的脚步声像凿子般一声声钻进我的大脑;路过马车的轰隆声害我痛得全身扭曲。我在颤抖,嘴里突然充满咖啡的苦味。不是我晚餐时搭配甜点品尝的那杯唇齿留香的咖啡,而是某种恶心至极的味道。我脑海一团混乱,全身上下蹿流着一阵阵作呕的感觉。

我们的新家在梅坎比街,我们一年前从哈利街搬来这里,部分原因在于《白衣女人》为我带来了更丰厚的收入与更高的文学地位。附带一提,我的下一部小说《无名氏》的出版为我赚进超过三千英镑,如果能在英美两地连载,收入保证高达四千五百英镑。

我口中的“我们”包括跟我同居多年的卡罗琳和她当时十四岁的女儿哈丽叶(我们平时喊她凯莉)。外界风传我写《白衣女人》就是以卡罗琳为蓝本。没错,当年我遇见卡罗琳是在摄政公园的一栋别墅外,她摸黑从某个恶棍手中逃出来,我追上前去救她脱离险境,过程就跟《白衣女人》女主角的遭遇一样。可是,《白衣女人》这本书的构想我早在遇见卡罗琳之前几年就想好了。

这星期卡罗琳和哈丽叶都不在家,她们到多佛尔去探望表亲了。而今晚我们的两个正牌仆人(我承认我在每年的纳税身份普查时将卡罗琳的女儿申报为“帮佣”)也都不在,整栋房子只剩我一个人。其实离这个家不远处还有另一间屋子里有另一个女人,是某位名叫马莎的小姐。过去她在雅茅斯的饭店当雇工,最近初次来到伦敦,我也希望未来有机会跟她共享温馨的家庭生活。可是今晚或短时间内我都没打算去见马莎。我太痛了。

屋子里黑漆漆的。我取出锁在橱柜里的鸦片酊,灌下两大杯,然后就近在厨房里的仆人餐桌旁坐了几分钟,等最剧烈的疼痛消退。

药很快起了作用。我感觉神清气爽、精神饱满,于是决定回二楼书房写个一两个钟头再就寝。我选择了离我最近的楼梯。

仆人专用的侧梯非常陡峭,二楼楼梯间那盏闪烁的煤气灯照明效果奇差,只投射出极窄小的一圈微弱光线,光线范围外的区域根本伸手不见五指。

我头顶上方的黑暗中有什么东西在移动。

“卡罗琳吗?”其实我知道不可能是她,也不会是家里的仆人。女佣的父亲感染肺炎,所以他们目前人在肯特郡。

“卡罗琳?”我又喊一声,不预期——也没得到——任何回应。

那个声音现在很清楚,是丝质洋装的悉率声,从上面的阁楼沿着阴暗楼梯往下移动。我听见那里传来娇小的光脚丫一步步谨慎地踩在楼梯上的声音。

我摸索墙上的煤气灯,可是那不稳定的火焰乍然一亮后旋即减弱,恢复到原来的暗淡闪烁。

她走进了摇曳晃动的光晕边缘,就在我上方三步之处。她的外貌一如往常,穿着陈旧的绿色丝质洋装,紧身马甲束得高高的。洋装的深绿色布料上有小小的金色鸢尾花图案,一大片由上往下延伸到她腰际的黑色系带。

她的头发高高挽起,扎着旧时代的圆髻。她的皮肤是绿色的,那种绿像是存放许久的奶酪,或开始腐烂的尸体。她的眼睛是两池黑色墨水,在灯光下发出湿润的反光。当她像现在一样张开嘴仿佛在跟我打招呼时,她的牙齿又长又黄,像獠牙般弯曲。

我很清楚她在楼梯上打什么鬼主意。她企图抓我,想把我摔下长长的楼梯。相较于更为宽敞明亮、危险性较低的前梯,她更喜欢这座侧梯。她又往下走了两级,黄澄澄的嘴巴笑得更开了。

我不害怕也不匆忙,只是加快动作打开通往二楼楼梯间的仆人专用门,走过去再关门上锁。隔着门板,我听不见任何呼吸声——她不呼吸——可是门那边传来极细微的抓挠声,白瓷门把轻轻转动,又旋转归位。

我点亮二楼所有灯具,这里没有别人。

我深吸几口气,解下饰扣和衣领,走进书房去。

[1]Twelfth Night:圣诞节后的第十二天,为主显节,纪念耶稣显圣灵,也是圣诞假期最后一天。

[2]Martin Chuzzlewith:狄更斯1843年开始连载的长篇小说《马丁·瞿述伟》里的主角。此书连载销售成绩不佳,狄更斯于是将场景拉到美国,以讽刺手法描写美国的人事物。 kmR3+Po8qruZ3ZFjVmoMageiSUlmK1AIf/An73Rz7l8OEmCzB7saMXGUwWdfwOhL



第四章

三星期过去了,根据我弟弟查理(他跟妻子凯特目前在盖德山庄)的说法,狄更斯已经慢慢从那场恐怖经历中恢复。目前他每天除了写《我们共同的朋友》,就是跟朋友共进晚餐,经常行踪不明(几乎可以确定是去探访爱伦·特南),甚至为特定族群表演朗读。查尔斯·狄更斯的朗读可以说是我所见过最累人的演出。他竟然还有体力去做——虽然查理说表演结束后他经常瘫倒——这显示他体内还存有充沛的能量。他还是害怕搭火车,但狄更斯毕竟是狄更斯,他几乎每天强迫自己搭火车进城,就是为了克服恐惧。查理告诉我,只要火车出现任何轻微震动,狄更斯的脸色就会灰得像棉绒布,豆大的汗珠从他额头和深陷的脸颊冒出来,这时他会猛力抓住前座的椅背,啜一口白兰地,顽强地撑下去,绝不流露出其他恐慌迹象。当时我相信狄更斯已经把祖德给忘了。

可是到了7月,搜寻祖德的行动如火如荼地展开了。

这是酷热难当的夏季里最酷热难当的时节。伦敦三百万市民的排泄物在没加盖的阴沟里飘散恶臭,包括我们那条最长最大的开放式阴沟泰晤士河(尽管今年工程部门计划启用一条精密的污水排放管道)。数万名伦敦市民睡在门廊前或阳台上,期待天降甘霖。可是等雨真的下了,根本就像洗热水澡,只是在漫天热气里添加一层湿气。这年夏天的7月像一大块沉重潮湿的腐肉,笼罩在伦敦上方。

每天都有两万吨的马粪从发臭的街道上被人扫起,扔在我们委婉客气地称为“垃圾堆”的地方。那其实是堆放在泰晤士河口附近规模惊人的粪堆,俨然就是英格兰的喜马拉雅山。

伦敦周遭尸满为患的墓园同样臭气熏上九重天。掘墓工人踩在新尸体上跳来跳去,不时陷入高度及腰的腐尸烂肉里,就为了把不情愿的新来住户塞进他们的浅坟,让这些新遗体加入底下那无数层脓疡溃烂拥挤不堪的腐尸行列。在任何7月天,只要走到距离任何墓园不到六个街区外,你马上就能察觉。那浓烈的臭气往往逼得附近居民有家归不得。而且,无论你走到哪里,附近几乎总是有座墓园。亡者永远在我们脚底下,也在我们鼻孔里。

在这个大烤炉最贫穷的区域,街道上永远看得见没人收拾的死尸,就躺在同样永远没人收拾的腐败废弃物旁。流经这些街道和那些废弃物与死尸的恶臭污水不是涓滴细流或潺潺小河,根本是真正的河流。偶尔水流会找到未加盖的阴沟,更多时候却是直接积成小水洼或小池塘,星罗棋布地散置在鹅卵石路面上。这些褐色污水会流进地下室,蓄积在地窖里,污染水井,最后总是——或早或晚——汇入泰晤士河。

商店与工厂每天扔出数以吨计的皮革、肉品、烹煮过的骨头、马肉、内脏、母牛的脚蹄头颅和其他器官组织的碎屑。这些都会进入泰晤士河,或沿着泰晤士河岸堆积如山,等着被送进河里。河岸沿线的店铺或住宅都把窗户封死,窗帘浸泡过氯化物,政府官员往泰晤士河投入成吨成吨的石灰。走在路上的行人用泡过香水的手帕掩住口鼻,可惜效果有限。就连拉车的马匹也被臭味熏得作呕。这些马匹多半也会热死,制造更多有机垃圾。

在这个溽暑7月天的夜里,三百万人的粪便与我们这个时代著名的都会区屠宰业释出的热气与恶臭几乎让空气变成绿色。亲爱的读者,也许到了你们的时代情况会更趋恶化,但坦白说我觉得不太可能。

狄更斯派人送信,要我晚上八点到库克街的蓝桩酒馆跟他碰面,他要请我吃晚餐。信里还提醒我要穿上坚固耐用的靴子,因为我们要展开一场“暗夜寻访祖德先生的探险”。

那天我其实身体很不舒服,因为炎热的天气往往会让我的痛风加剧,但我还是准时抵达蓝桩酒馆。狄更斯在酒馆入口处热情拥抱我,大声叫道:“亲爱的威尔基,见到你实在太高兴了!这几个星期我在盖德山庄实在太忙,太久没跟你好好聊聊了!”这餐吃得繁复多样、悠闲缓慢、滋味无穷,佐餐的麦酒和葡萄酒也毫不逊色。当然,大多数时间都是狄更斯在说话,但也跟狄更斯一向的谈话一样,生动有趣、东拉西扯。他说他预计9月初完成《我们共同的朋友》,而且他有十足信心,这本书的最后几章将会刺激我们杂志《一年四季》的销售量。

晚餐后我们搭出租马车到雷曼街的警局。

“你还记得查尔斯·菲尔德探长吗?”我们的马车轰隆隆地朝警局驶去时,狄更斯问道。

“当然记得,”我答,“菲尔德原本在苏格兰场[1]的侦缉局。几年前你搜集《家常话》的写作资料时跟他往来一段时间,那时候他还陪我们探索过白教堂区那些……呃,比较不讨喜的地方。”我没有告诉狄更斯我很肯定菲尔德探长就是他《荒凉山庄》里那个“贝克特探长”的原型。那种过度自信的语气;在白教堂区那个漫漫长夜里,他对待我们沿途遇见的不法之徒、盗匪和站街女郎时那种高高在上的气势;任何人一旦被他扣住手肘,就别想挣脱,还得被他拉着往自己不想去的方向走……贝克特探长耍起那些蛮横招数时,活脱脱就是另一个菲尔德探长。

我说:“那回我们夜探冥府,菲尔德探长就是我们的守护天使。”

“正是,亲爱的威尔基。”狄更斯说。我们在雷曼街警局前走下马车。“如今菲尔德探长已经退休,也投入了新的工作,所以我要郑重为你引见我们新的守护天使。”

等在警局外街灯下那个身影与其说是个男人,不如说是一堵墙。尽管暑气逼人,他还是穿着长大衣,很像廉价恐怖小说里的插图描绘的那些澳洲或美国牛仔穿的那种宽松长版外套。他那颗巨大无比的脑袋上戴着圆顶硬呢帽,紧紧扣在蓬乱的鬈发上。他的身体宽得出奇,长得正正方方,像是他石头般的头脸底下的花岗岩基座。他的眼睛不大,鼻子也是呆板的正方形,像是用跟他的脸同一块石材雕刻而成,嘴巴却像一条刻出来的细线,脖子跟帽檐一样粗,手掌至少有我的三倍大。

狄更斯身高一百七十五厘米,我比他少几厘米。这个穿着灰色牛仔长外套的正方形大块头男人看上去至少比狄更斯高二十厘米。

“威尔基,这位是前警督希伯特·黑彻利。”狄更斯的笑容从胡子底下露出来。“黑彻利警督,很荣幸为你介绍我最重要的同事、才华洋溢的作家同行兼今晚探访祖德的同伴,威尔基·柯林斯绅士。”

“很荣幸认识您,先生。”杵在我们上方那堵墙说,“柯林斯先生,您可以叫我希比。”

“希比。”我愚蠢地复诵一次。幸好,眼前这位巨人只是轻触帽檐致意。光想到他的巨掌包覆我的手,捏碎我手上所有骨头,我就觉得两膝无力。

“我父亲虽然很有智慧,却没什么学识。您应该明白我的意思,先生。”黑彻利探员说,“他以为希伯特这个名字出自《圣经》。可惜不是,它甚至不是希伯来人深入旷野时的歇脚地。”

“黑彻利警督在伦敦警察厅服务很多年,目前他……呃……请假中,暂时受雇为私家侦探。”狄更斯说,“再过个一年他可能会回苏格兰场的警察厅任职,不过当私家侦探薪资好像比较优渥。”

“受雇的私家侦探?”我喃喃说道。这个点子有无限可能,当时我将它建档收藏,后来的结果——亲爱的未来读者,容我厚颜地补充一句:你可能会知道这本书——就是我的小说《月亮宝石》。我问道:“黑彻利探员,你在休假中吗?像是警界的休假年之类的?”

“您也可以这么说,先生。”黑彻利话声隆隆,“我执行勤务时处置某个令人发指的恶徒手法过当,奉命停职一年。媒体议论纷纷,我的长官建议我去私人单位服务,他觉得这样对警察厅和我个人都比较好。算是留职停薪一段时间。”

“手法过当?”我说。

狄更斯拍拍我的背:“黑彻利探员逮捕那个坏蛋的时候,一不小心扭了那恶人的脖子,那个坏蛋是个目无法纪的盗贼,在白教堂地区专门锁定年长女性下手。离奇的是,那人竟然没死,只是现在出入都得靠家人抬。反正我们国家也没什么损失。菲尔德探长和警界很多人都告诉我,黑彻利探员的做法并没有失当。可是《笨拙》杂志里有几个人神经太敏感,当然还有其他不入流的报纸,他们把这事拿来大肆炒作。所以今晚我们无比幸运,黑彻利探员有空护送我们进大烤炉。”

黑彻利从大衣里掏出一具牛眼提灯,提灯在他的巨掌里看起来就像一块怀表。“先生们,我跟在你们后面。我会尽量保持安静,除非你们叫我或需要我,否则我就是个隐形人。”

我跟狄更斯吃晚餐的时候下了一场雨,结果只是让周遭的闷热空气更加厚重。狄更斯带路,以他平时走路那种荒谬速度往前走去,我从痛苦的经验得知,时速至少六点五公里,而且可以持续无数小时;我又得在后面辛苦追赶。黑彻利探员沉默地跟在后面,像一面固体化的浓雾墙,距离我们大约十步之遥。

我们离开宽敞的公路和街道,在狄更斯带领下走进愈来愈黑暗狭窄、迷宫似的小径和巷弄。狄更斯的脚步从不迟疑,他屡次午夜巡游,对这些黑街暗巷再熟悉不过。我只知道我们在猎鹰广场东侧某处。上一次跟狄更斯一起深入伦敦治安红灯区——白教堂、沙德韦尔、沃平,一些绅士们除非要找最低等的女人、否则都会避开的区域——的时候,对这个地区还有模糊印象。我还知道我们好像朝码头的方向前进。我们在这个鼠洞迷宫里每多走一段阴暗狭窄的街区,泰晤士河的难闻气味就愈刺鼻。这里的建筑物仿佛回到中世纪时期,回到伦敦臃肿黑暗又疾病丛生地蹲坐在高墙内的时代。没有骑楼的古老建筑结构高悬在我们两侧,几乎遮蔽了夜空。

“我们上哪儿去?”我低声问狄更斯。这条街上没有半个人影,但我感觉得到有很多眼睛在两侧的百叶窗和脏乱暗巷里窥伺我们。我不想说话声被人听见,但我知道即使压低嗓子,我的声音仍然会像喊叫声似的穿透浓厚静默的空气飘出去。

“蓝门绿地。”狄更斯说。他每走三步,沉重手杖的黄铜尖端就会喀的一声敲在路面的破裂石板上。我观察到他只有在夜探他的巴比伦时才会带这根手杖。

“先生,有时候我们称那地方为猛虎湾。”声音从我们后方的黑暗中传来。

坦白说我吓了一跳。我差点儿忘了黑彻利探员跟在我们后面。

我们跨越一条比较宽敞的马路,应该是布伦威克街。比起两侧破败的贫民窟,街道本身并没有比较干净明亮。而后我们再度进入那些两侧高楼林立的狭窄迷宫。这里拥挤的廉价住宅往高处发展,紧密相连,只有少数那些早已崩塌成一堆堆石块与木料的废弃建筑例外。即使在那里面,在那些倾圮焦黑的空屋里,我还是感觉得到有黑影在游移晃动,在凝视我们。狄更斯领着我们走过一条窄小残破的人行桥,底下是发臭的泰晤士河支流。亲爱的读者,让我来补充说明,就在这一年,威尔士王子转动了开启克罗斯内斯的排污管道主线的轮子,这是伦敦大都会工程局总工程师约瑟夫·巴泽尔杰特为伦敦建设现代下水道系统重要的第一步。英格兰的达官显贵和教会高层大佬都出席了那次典礼。不过,说句难听话,我也得提醒你,这个排污管道主线,以及未来所有污水下水道和旧有无数支流与水沟,仍然会把未经过滤的粪便排进泰晤士河。

街道和住宅愈是破旧,幢幢暗影就愈密集。此刻明显可见一群群男人(其实只是一团团黑影)聚在街角、玄关或空地上。狄更斯抬头挺胸往前走,始终走在街道中央,以便看清楚并避开路面的破洞和那些蓄着秽水的小坑。他的绅士手杖嗒嗒嗒敲在鹅卵石上。他好像对我们经过的那些男人发出的喃喃低语和愤怒诅咒无动于衷。

最后,有一群衣衫褴褛的黑影从一栋没有灯光的建筑物暗处挪移出来,走到街道中央堵住我们的去路。狄更斯没有迟疑,继续朝他们大步前进,仿佛那些人只是来向他索讨签名的孩童。可是我注意到他握手杖的方式改变了,手杖沉重的黄铜握把(印象中是鸟嘴造型)尖端朝外。

我的心脏怦怦狂跳。我尾随狄更斯的脚步走向前方黑墙似的暴徒时,几乎腿软。然后另一堵墙——顶端有硬呢帽的灰墙——从我身边一闪而过,赶上狄更斯,接着是黑彻利探员不温不火的声音:“小子们,让个路。回你们的洞窟去,让这两位绅士过去。别捣乱,滚!”

黑彻利加了灯罩的牛眼提灯光线太暗,我勉强只能看见他右手藏在宽松大衣里。他手里握着什么东西?手枪吗?我猜不是。想必是灌铅的木棒,或者是手铐。我们前面、后面和四周那些恶徒应该比我更清楚。

那群人逃散的速度几乎跟聚集时一样快。我以为我们经过时会有大石头或者至少一坨坨脏东西扔向我们,可是我们走过的时候,向我们投掷而来的顶多就是隐约几声咒骂。黑彻利消失在我们背后的黑暗里,狄更斯继续快步向前走,手杖依旧敲得叮咚响,方向据我推测应该是朝南。

然后我们进入专属娼妓与老鸨的领地,我依稀记得学生时代来过这里。这里的街道其实要比过去半小时里我们经过的那些来得体面。微弱灯光从高楼层的窗帘里射出来,不知情的人会以为这些屋子里住的都是勤奋的工厂作业员或技工,但那份寂静太有压迫感。阶梯、阳台和勉强算得上是人行道的残破石板上聚集着三五成群的年轻女人,低楼层那些没遮窗帘的窗子透出来的光线照亮了她们的身影,其中多数人看起来未满十八岁,有些顶多十四岁或更年幼。

她们见到黑彻利探员非但没有四散逃逸,反倒用轻柔的少女语调戏谑地叫嚷着:“嘿,希伯特,给我们带客人来了吗?”或:“希比老家伙,进来舒坦一下吧!”或:“不,不,那个门没关。希比探长,我们的房门也没关。”

黑彻利轻松笑道:“玛莉,你们的房门从来没关过,我看最好还是关起来。小妞儿们,别乱来。这么热的天,今晚这两位绅士不想光顾你们的生意。”

这话未必正确。我和狄更斯走到一名年轻女孩附近停住脚步,那女孩倚着栏杆上身前倾,在昏暗光线下打量我们。我看见她丰满的身材,深色迷你裙和开得很低的领口。

她发现狄更斯在注意她,便咧开嘴笑,露出太多缺牙。“小亲亲,想哈草吗?”她问狄更斯。

“哈草?”狄更斯乐不可支地用眼尾余光瞟了我一眼,“哦,不,亲爱的。你为什么觉得我想抽烟?”

“因为如果你想哈一口,我有烟草。”女孩说,“要多少有多少。我还有雪茄和其他东西,应有尽有。如果你要我也行,只要走进来就可以。”

狄更斯的笑容收敛了些,戴着手套的双手握住手杖。“小姐,”他轻声说,“你有没有认真考虑过改变你的生活?考虑放弃……”他伸手指向周遭的沉默建筑物、一群群女孩、残破的街道,甚至指向等在暗淡光线外围那些野狼般的暴徒,白手套在黑暗中清晰可见,“考虑放弃这种生活?”

女孩的笑声从她断裂或蛀光的牙齿间迸出来,那凄苦的笑声让人想到病痛缠身的老太婆干枯的咯咯声。“放弃我的生活吗,甜心?那你为什么不放弃你的生活?你只要向后转,走向罗尼他们等着的地方就行。”

“你的人生没有未来,没有希望。”狄更斯说,“有些机构专门收容沦落的女子,我自己就帮忙设立并管理一家在布罗德斯泰斯的……”

“我可不打算沦落,”女孩说,“除非有人出合适的价码让我躺下。”她转过来盯着我,“小个子你有兴趣吗?你好像还有一点儿生命力。趁老希比还没发脾气,你要不要进来哈根草?”

我清了清喉咙。亲爱的读者,说老实话,尽管天气很热,空气里臭味弥漫,又有狄更斯和黑彻利在一旁盯着;尽管这个卖淫女满口缺牙言语粗俗,我却被她逗得心痒痒。

“走吧!”狄更斯转身大步走开,“威尔基,我们在浪费时间。”

“狄更斯。”我唤了一声。这时我们又走过另一条咿呀乱响的窄桥,跨越另一条恶臭扑鼻的小河。我们前方的小路勉强只算得上是狭窄通道,两旁的阴暗屋舍看起来比早先我们经过的那些更古老。“我不得不问一声,这趟……远足……当真跟你那位神秘的祖德先生有关系吗?”

他停下来,倚着手杖站定:“那是当然,我亲爱的威尔基,吃晚餐的时候我就该告诉你了。这次黑彻利先生除了护送我们走一趟这个……不太体面……的区域,他还做了很多事。我雇用他已经有一段时间,他也发挥了他的侦查专长。”他转身对后面朝我们走过来的大块头说:“黑彻利探员,能不能麻烦你跟柯林斯先生说明一下你到目前为止的调查结果。”

“没问题,先生。”黑彻利说。他摘下硬呢帽,搔搔他那乍然爆开的紧密鬈发底下的头皮,再把帽子戴回头上。“先生,”他对我说,“过去十天里我询问了福克斯通和铁路沿线其他可能的车站的收票员,虽然那列特快车沿途并没有停靠那些站,也私下向当天下午那班列车的其他乘客、列车长和司机员打听过。结果没有任何姓祖德的人或任何符合狄更斯先生描述、长相怪异的人购票上车或在事故发生时坐在列车上。”

我看看幽暗灯光里的狄更斯。“那么你的祖德要么是斯泰普尔赫斯特附近的居民,”我说,“要么根本不存在。”

狄更斯只是摇头,示意黑彻利继续说下去。

“但是在二等邮车里,”黑彻利说,“有三口运往伦敦的棺木。其中两口在福克斯通上车,第三口则是跟狄更斯先生和……他的同行友人一起搭渡轮过来。铁路局的文件显示这第三口棺木是同一天从法国运过来的,没有登记从法国什么地方,伦敦的收货人是祖德,只有姓氏没有名字。”

我听完不得不寻思片刻。从我们后方远处那些妓女户的方向隐约传来几声叫喊。最后我说:“你认为祖德躺在棺材里?”我盯着狄更斯。

狄更斯笑了,我觉得他好像很开心。“当然是,亲爱的威尔基。后来二等邮车脱轨,所有的包裹和袋子和……没错,还有棺材……散落一地。但棺材并没有摔落底下的河谷,所以几分钟后祖德先生才会跟我一起爬下边坡。”

我摇摇头:“他为什么要选择躺在……天哪……棺材里?费用肯定比头等车厢贵。”

“便宜一点儿,先生,便宜一点儿。”黑彻利插话,“这个问题我查过了。运送遗体的费用比头等车厢的车票便宜,不过只差几先令。”

我还是无法理解。“可是查尔斯,”我轻声说道,“你该不会是在说,你那位长相怪异的祖德先生是个……呃,鬼吗?某种妖怪吗?或活死人?”

狄更斯又笑了,这回更加孩子气:“亲爱的威尔基,真是的。如果你是个通缉犯,而码头警探和伦敦警界都认识你,那么你要从法国回到伦敦最简单最有效率的方法是什么?”

这回换我发笑了,但我可以跟你保证我一点儿都不开心。“绝不会用棺材。”我说,“一路从法国到这里?实在是……难以想象。”

“一点儿也不,亲爱的威尔基,”狄更斯说,“只需要忍受几小时的不舒适。说实在话,几乎不会比正常搭渡轮或火车来得不舒服。更何况,有谁会想去检查一口装着死亡一星期的尸体的棺材?”

“那么他死一星期了吗?”我问。

狄更斯只是朝我挥一下他戴着白手套的手指,仿佛我开了个玩笑似的。

“那么我们今晚为什么往码头的方向去?”我问,“黑彻利探员知道祖德先生的棺材浮在什么地方吗?”

“事实上,先生,”黑彻利说,“根据我在附近地区打听的结果,有人认识这个祖德,至少以前认识他,或者跟他做过交易。那就是我们要去的地方。”

“那么我们加快脚步吧。”狄更斯说。

黑彻利举起一只巨掌,仿佛在河岸街上拦阻往来的马车。“先生们,我有义务提醒二位,我们现在即将进入蓝门绿地的范围了,虽然这地方小得谈不上什么范围,很多市区地图甚至没有标示出来,我们要去的新庭区也没有。先生们,对绅士而言那是非常危险的地方,那里有些人可以在一分钟内取你们性命。”

狄更斯笑了。“我猜我们刚刚碰到的那些流氓也会,”他说,“亲爱的黑彻利,和蓝门绿地相比,这里又有什么不同呢?”

“先生,差别在于,我们刚刚碰见的那些人会为了抢你的钱把你打个半死扔在路边,也许甚至会要了你的命。可是前面那些人……先生,他们割你的喉咙只是为了试试刀刃锋不锋利。”

我看着狄更斯。

“尤其是东印度水手、印度人和孟加拉国人,还有占大多数的中国人,”黑彻利又说,“爱尔兰人、德国人和其他类似的流浪汉,更别提那些败类,比如上岸找女人和鸦片的水手。可是在蓝门绿地这里,你最该害怕的却是英国人。那些外国人不吃不睡,通常也不说话,只为鸦片活着……可是附近的英国人,他们都不是普通的凶残。狄更斯先生,不是普通的凶残。”

狄更斯又笑了。

他的声音听起来好像喝得烂醉,但我知道晚餐时他只喝了一点儿葡萄酒和波特酒。那比较像是孩童毫无顾忌的笑声。“那么黑彻利探长,我们只好再一次把生命安全交到你手上了。”

我发现狄更斯刚刚把黑彻利的官阶升了一级,从黑彻利审慎挪移的脚步,我知道他也领会了。

“好的,先生,”黑彻利说,“先生,恕我无礼,从现在开始由我带路,请你们暂时跟紧一点儿。”

我们刚刚走过的街道多半没有路标,蓝门绿地的迷宫更是错综复杂。黑彻利却好像知道自己要往哪里去,就连大步走在他身边的狄更斯好像也知道自己的目的地。我询问黑彻利,他只是用正常音量列举我们刚刚走过以及我们即将到达的地名:东伦敦圣乔治教堂(我没印象经过那座教堂)、乔治街、罗斯玛丽巷、电缆街、纳克佛格街,然后是雷克巷、新建路、皇家铸币厂街。我没看见任何标示这些路名的路牌。

到了新庭区,我们离开臭烘烘的街道,走进一处漆黑的院子。此时唯一的光源就是黑彻利的牛眼提灯。我们穿越过一处缺口,那应该是通往一系列黑暗庭院的正式信道,却像墙壁上的一个洞。那些建筑物似乎都废弃已久,不过我猜那些窗子只是遮了厚实窗帘。我们离开人行道,溢流的河水或渗漏的污水在我们脚底下汩汩作响。

狄更斯停在一扇大窗子旁,窗子的玻璃全都不见了,看上去只是那栋黑暗建筑物漆黑墙面上的壁架和黑洞。

“黑彻利,”狄更斯大喊一声,“灯照过来。”

牛眼提灯的圆锥形光线照亮残破窗台上三个苍白模糊的团块。一时之间我认为那是被人丢在那里的三只剥了皮的兔子。我上前一步,连忙又后退,拿起手帕掩住口鼻。

“新生婴儿。”黑彻利说,“我猜中间那个是死胎。另外两个出生后不久就夭折了。不是三胞胎。从那些蛆和老鼠咬痕等种种迹象判断,出生又死掉的时间不一样。”

“老天!”我隔着手帕说道,胃里的酸液冲到喉头,“为什么……扔在这里?”

“扔在哪里都没有差别。”黑彻利说,“有些妈妈会想办法埋葬,帮他们穿上手边找得到的破衣裳,戴上小帽子,再把这些小东西投进泰晤士河或埋在附近的院子里。大部分的人不会多此一举,她们还得继续工作。”

狄更斯转头看我:“威尔基,你还有兴致跟那个小妞儿进屋哈草吗?”

我没有搭腔,又后退了一步,努力忍住不吐出来。

“黑彻利,这种画面我以前看过。”狄更斯的口气出奇地平淡、冷静,像在聊天,“不只是在大烤炉这里散步时看见过,我小时候就看过。”

“是吗,先生?”黑彻利回应。

“嗯,很多次。我年纪很小的时候,那时我们还没从罗切斯特搬来伦敦。我们家有个女佣叫玛丽·韦勒,她经常用她那结满老茧的大手拉着我颤抖的小手,带我去探视生产的妇人,次数多到我经常纳闷儿自己长大后怎么没变成助产士。那些新生儿死掉的比活下来的多。我记得有一次碰到非常凄惨的多胞胎,那个妈妈也没活下来,总共有五个死婴。虽然听起来很不可思议,但我相信确实有五个。不过,当时我年纪还很小,也许是四胞胎。那些婴尸一字排开躺在柜子上的干净布匹上。黑彻利,你要不要猜猜当时才四五岁的我心里在想什么?”

“想什么,先生?”

“我想到展示在干净肉铺里的猪腿。”狄更斯说,“看到这种画面,我很难不联想到梯厄斯忒斯[2]享用的宴席。”

“说得没错,先生。”黑彻利说。我相信黑彻利听不懂狄更斯刚刚引用的神话典故,但我懂。我的胃液再次冲到喉头,几乎压抑不住。

“威尔基,”狄更斯严肃地说,“请把你的手帕给我。”

迟疑片刻之后,我交出手帕。

狄更斯也拿出他自己那块更大、价格更昂贵的丝质手帕,将两块手帕盖在那三具被啮咬得残缺不全的腐烂婴尸上,再拿破窗台上的松动砖块压住边缘。

“黑彻利探员,”说着,狄更斯已经转身走开,手杖继续敲着地上的石板,“你会负责处理后续吧?”

“天亮前办妥,先生。包在我身上。”

“我相信你。”狄更斯说。他弯低了头,手扶高礼帽,我们一起钻进另一道缺口,来到一处更黑暗、更窄小、更令人毛骨悚然的庭院。“威尔基,快点,快点,别离光线太远。”

等我们终于到达目的地,眼前的玄关并不比我们一路经过的那几十处阴暗玄关明亮。玄关内侧有一盏小小的蓝色提灯,安放在深深内凹的壁龛里,从外面看不见。黑彻利闷哼一声,带着我们走上狭窄阴暗的楼梯。

二楼的楼梯间没有光线,接下来这段楼梯比刚才那段更窄,光线倒是明亮些,因为我们头顶上方的楼梯间点着一根火光摇曳的蜡烛。这里空气异常潮湿闷热,臭气几乎令人难以招架,我想不通那根蜡烛怎么还能继续燃烧。

黑彻利没有敲门,直接打开一扇门。我们走了进去。

我们置身许多房间之中的第一间,也是最大的一间。其他房间都可以从敞开的玄关一览无遗。在这个房间里,两个东印度水手和一个老妇人躺在弹簧床上,床上似乎堆满了灰扑扑的破布。其中有些破布蠕动起来,我这才发现床上还有更多人。眼前这一幕只靠几根烧得接近底部的蜡烛和一盏红色提灯照明。那盏提灯把房里的一切照得血淋淋。有许多眼睛从邻近房间的破布堆里鬼鬼祟祟往外窥探,我还发现地板上和角落里躺或窝着更多躯体:中国人、西方人、东印度水手。有些人蠕动爬走,就像突然暴露在灯光下的蟑螂。我们面前那张床上那个老太婆正抽着某种用老式廉价墨水瓶做的烟管。那张床的四根帷柱上有着经年累月有意无意留下的刀痕,床幔活像破烂的裹尸布。房里的烟味和强烈的香料气味跟从百叶窗缝隙钻进来的泰晤士大阴沟臭气混杂交融,让我受痛风所苦的胃部又开始翻搅。当时我多么希望我今晚跟狄更斯出门以前多喝一杯我的药用鸦片酊。

黑彻利利落地从腰带中抽出木制警棍,戳向那个老妇人。“喂,喂,老萨尔。”他厉声说道,“醒醒,起来跟我们说说话。这两位绅士有话问你,你最好乖乖回答,别惹我生气。”

萨尔是个满脸皱纹的老太婆,牙齿缺损、脸颊和嘴唇灰白,除了她那虚弱、湿润的双眼里的放肆,全身上下找不到一丝生气。她乜斜着眼看黑彻利,又看看我们。“希比,”她恍惚的眼神认出了黑彻利,“你复职了吗?我需要给你钱吗?”

“我是来问你问题的。”说着,黑彻利又戳戳她破衣裳底下的凹陷胸口,“我们没得到答案不会离开。”

“问吧。”那女人说,“不过先让我去填满老阿喜的烟管。这才是好警探。”

到这时我才注意到大床后面的墙角里那个斜躺在枕头上的古老木乃伊。

房间正中央有个日式托盘,上面放着一只平底杯,里面有大约半杯某种类似糖蜜的物质。老萨尔用一根大头针从杯里取出些许浓稠糖蜜,送到墙角给那个干瘪老人。老阿喜转身面向灯光时,我看见他嘴里含着鸦片烟管,显然从我们进门前吸到现在了。阿喜眼睛半睁,用他黄皮肤长指甲的手指接过那团糖蜜物质,在手里搓了又搓,直到它变成豌豆般的小圆球,再放进他正在吸食的烟管钵中,然后闭上双眼,头脸转回暗处,光脚丫蜷缩起来。

“我微薄的财产又多了四便士。”说着,萨尔转身走回提灯旁我们这一圈小小的红色灯光里,“希比,你应该知道阿喜已经八十好几了,吸鸦片也超过六十年了。他的确不睡觉,可是他非常健康又干净。他吸一整晚鸦片以后,第二天一早就会去买米、鱼和蔬菜,在此之前还会先把屋子和自己的身体刷洗干净。抽了六十年鸦片,没生过一天病。过去那四次伦敦热病大流行,老阿喜靠鸦片健健康康活了下来,他身边的人却一个个病倒,而且……”

“够了,”黑彻利呵斥一声叫老太婆闭嘴,“萨尔,这位先生要问你几个问题……如果你还珍惜你这个老鼠洞似的家和烟馆,不希望它一眨眼工夫就没了,那你最好老老实实答话。”

她斜睨我们。

“女士。”狄更斯的口气轻松又和善,仿佛在自家客厅对来访的仕女说话似的,“我们在找一个姓祖德的人。我们知道他曾经光顾你的……呃……店。能不能请你告诉我们哪里可以找到他?”

我目睹那个烟鬼老妇震撼而后惊醒,几乎像是狄更斯朝她脸上泼了一桶冰水。她的双眼瞪大了几秒,又眯成更细窄、更多疑的细缝斜瞟我们。“祖德?我不认识什么祖德……”

黑彻利笑了笑,手上的警棍戳得更用力了:“萨尔,这话没人相信。我们知道他曾经是你的顾客。”

“谁说的?”老妇人嘶嘶地问。地板上一根行将燃尽的蜡烛接续她的嘶嘶声。

黑彻利又笑了,同时继续戳她。警棍按住她干柴似的手臂,这回更使劲了。

“阿卜杜拉大妈和布布都说他们很多年前在这里看见过一个你喊他祖德的人……是个白人,缺了根手指头,口音古怪。说他曾经是你的常客。阿卜杜拉说那人身上臭得像烂肉。”

萨尔干笑几声,那声音更像气喘病人的咯咯哮喘。“阿卜杜拉大妈根本就是个疯婆子,布布是个说谎佬。”

“也许吧。不过我亲爱的大烟公主,你也一样疯癫,一样鬼话连篇。有个姓祖德的人曾经来过这里,你心里明白,你也要一五一十说清楚。”黑彻利笑着把他的灌铅木棍往下移到老妇人关节肿胀的手指。

萨尔高声咆哮。墙角两堆破布开始带着烟管转移到隔壁房间,以免万一这里有人被杀,吵闹声会惊扰他们的迷梦。

狄更斯从钱包里掏出几先令,拿在掌心里晃得叮当响。“女士,跟我们说说祖德的事对你有好处的。”

“如果你不说,只怕要在牢里待个几天,也许几星期。我说的可不是一般的牢房,是纽盖特监狱最潮湿的囚室。”黑彻利补了一句。

黑彻利这番话对狄更斯毫无作用,却对我产生了严重冲击。我试着想象几个晚上——更别提几星期——没有鸦片酊可用,光是想想就全身发疼。这个老妇人吸食的纯鸦片明显比我多得多。

大烟公主湿润的眼眶里噙着如假包换的泪水:“好吧,好吧。希比,别再拿棍子戳我,也不必威胁我。我没亏待过你,不是吗?该付钱的时候我就付,对吧?我不是一直……”

“只要跟这位绅士说说祖德的事,别那么多废话。”黑彻利以最沉稳的恫吓语气说道。他把警棍按在她不住抖动的前臂上。

“你认识这个祖德是多久以前的事?”

“一直到一年以前,”大烟公主喘口气说,“他很久没出现了。”

“他住哪里?”

“我不知道,我发誓我不知道。八年或九年前,曹吉约翰·波特第一次带这个祖德来。他们抽的量很大,真的。祖德用金币付账,所以他的信用也像纯金一样可靠,而且都提前支付。他抽烟的时候不像其他人会唱歌或大叫……你听,隔壁就有人在叫……他只是静静抽大烟,然后坐在那里盯着我看,也盯着其他人看。有时候他会先离开,比别人早很多;有时候他最后走。”

“这个曹吉约翰·波特是什么人?”狄更斯问。

“他死了。”她说,“他以前在中国船上当厨子,他有教名,是因为他受过洗,可是他脑袋不太正常。像个可爱的小孩子,真的……可惜如果他喝了酒,就会变成阴险恶毒的小孩。如果只是抽大烟,他心地不会变坏。不会。”

“这个曹吉约翰·波特是祖德的朋友吗?”狄更斯问。

老萨尔又咯咯笑。听起来她的肺脏几乎全坏光了,如果不是因为抽鸦片,就是肺痨,或二者都有。

“先生,祖德——如果那真是他的姓氏——没有朋友。所有人都怕他,连曹吉都怕他。”

“可是他第一次来这里就是跟曹吉一起不是吗?”

“嗳,先生。他是跟他一起来,可是我猜他只是碰巧遇见约翰这个天真的老傻子,要他带他到最近的鸦片烟馆。只要说句好听话,约翰就肯带路,更别提再给他一先令。”

“祖德住这附近吗?”狄更斯问。

她又笑了,却马上咳了起来,那种难听的声音仿佛持续了无限长。最后她倒抽一口气说:“住这附近?在新庭区或蓝门绿地或码头或白教堂区附近?不是,先生,那是不可能的。”

“为什么不可能?”狄更斯问。

“我们一定会听说,”老妇人粗嘎地说,“像祖德那样的人会吓坏白教堂区、伦敦和沙德韦尔所有男男女女和小孩。我们都会吓得搬走。”

“为什么?”狄更斯问。

“因为他的过去,”老太婆用气声答道,“他那些吓死人的亲身经历。”

“说来听听。”狄更斯说。

她迟疑了。

黑彻利把警棍末端滑到她手臂外侧,轻敲她瘦骨嶙峋的手肘。

她哀叫几声后,开始转述她从已故的曹吉约翰·波特、鸦片贩子阿喜和另一个烟鬼东印度水手埃玛那里听来的故事。

“祖德在这附近不算新面孔,知道他的人说他在这个地区出没四十年以上了……”

我打断她的话:“这个祖德的教名是什么?”

黑彻利和狄更斯同时转头瞪我。我眨巴着眼后退一步。之后没再向大烟公主提出任何问题。

萨尔也气呼呼瞪着我:“教名?祖德没有教名。他不是基督徒,从来都不是。他就叫祖德。那是他故事的一部分。你到底要不要我再讲下去?”

我点点头,只觉眼镜下缘和胡子上缘之间的皮肤羞得热辣辣的。

“祖德就是祖德。”老萨尔重复一次,“东印度水手埃玛说祖德曾经当过水手。年纪比阿卜杜拉大妈加上尘土来得更老的阿喜却说祖德不是水手,只是很久以前来这里的一艘船上的乘客,也许有六十年了,也许一百年了。不过他们都说祖德是从埃及来的……”

我看见狄更斯和黑彻利交换一个眼神,仿佛那老太婆说的话跟他们打听到或自行猜测的情节相吻合。

“他是埃及人,跟他那些该下地狱的教徒一样都是黑皮肤。”萨尔接着说,“听说他以前也有头发,黑得像沥青。有人说他以前很英俊,不过他一直都是个烟鬼。他们说他一踏上英国土地,就已经抽着他的蓝瓷瓶烟管。”

“一开始他把钱都花在鸦片上。如果传闻正确,那可是好几千英镑。他八成是哪个埃及的皇室成员。至少是有钱人家,或者赚了来路不明的钱。有个叫秦清的中国人是西伦敦的老鸦片贩子,明摆着敲祖德竹杠,跟他收的费用是一般顾客的十倍、二十倍,甚至五十倍。祖德的钱花光后就去工作,扫马路或在猎鹰广场为那里的绅士女士们表演魔术。可是那些辛苦钱根本不够他买鸦片,永远都不够。所以他开始抢钱,先是割人家的钱包,后来割人家的喉咙,在码头附近抢劫或杀害水手。这么一来他就能继续光顾秦清的生意,保证有最上等的大烟抽。秦清的货都是在伦敦钱宁·张的鸦片馆和瑞特克里夫公路的圣凯瑟琳咖啡馆买的。”

“祖德也集结了一些同党,多半是埃及人,也有马来人、东印度水手和刚下船的自由黑人,以及卑劣的爱尔兰人和坏心肠的德国人。不过,就像我说的,大多数是埃及人。他们有自己的宗教,住在地底城,也在那里拜神……”

我听不懂,却不敢再插话,只得看看狄更斯,再看看黑彻利。他们俩都摇摇头又耸耸肩。

“大约二十年前有一天,或者晚上,”萨尔接着说,“祖德计划伏击某个水手,有人说那水手的名字叫芬恩。可惜当时这个芬恩显然喝得不够醉,也不是祖德想象中那种软脚虾。祖德通常用剥皮刀干坏事,或者可能是那种弯弯的去骨刀,就像白教堂区那些叫卖着‘明天晚餐的上等肉块便宜卖,去了骨的噢’的屠户用的那种……两位先生和希比警官,每次祖德在码头收拾了某个水手,他口袋里就多了抽大烟的钱,那些可怜的水手也就没了骨头,他们被挖空的尸体就像鱼内脏一样被扔进泰晤士河……”

隔壁房间传来一声呻吟。我感觉后颈的寒毛竖起,可是阴森森的呻吟声并不是在回应老萨尔的故事,只是表示某个顾客的烟管需要补充。老萨尔不予理会,我们这三个听得入神的听众也置若罔闻。

“二十年前这个晚上可不一样,”她说,“芬恩——如果那人当真叫这名字——可不像祖德刀下那些冤死鬼。他抢先抓住祖德的手臂,夺下那把去骨刀或剥皮刀,无所谓,割掉祖德的鼻子。接着他又把企图宰了他的祖德从鼠蹊到颈骨一刀划开。东印度水手埃玛说了,芬恩当水手那么多年,很懂得使刀子。被开膛破肚的祖德还有一口气在,直嚷嚷着‘别,别,求求你,别’。所以芬恩把他的舌头也割下来,接着又切掉祖德的命根子,还说要把它塞进他少了舌头的地方,而且真的那么做了。”

我发现自己眼皮眨个没停,呼吸又急又浅。我没听过女人这么说话。我偷瞄狄更斯一眼,看来他也对这老太婆和她说的那些话深深着迷。

“所以最后,”萨尔又说,“这个芬恩,就是那个不确定是不是叫这个名字但很会使刀的水手,把祖德的心脏从他胸口挖出来,再把他的尸体从离这栋房子不到两公里的码头扔进河里。先生们,这些都是真的。”

“等等,”狄更斯说,“那已经是二十多年前的事了?但你先前又说祖德光顾你的生意有七八年,到一年前才停止。你吸太多鸦片糊涂了,忘了自己说过的谎话吗?”

大烟公主恶狠狠地斜眼瞪视狄更斯,与此同时伸出爪子般的手指,拱起弯曲的背部,狂乱的发丝好像在往前蹿。一时之间我几乎相信她就要变身成一只猫,而且一两秒之内就会疯狂骂人抓人。

但她没有,她只是嘶嘶地说:“我只是跟你说祖德死了,大约二十年前被那个水手宰了扔进泰晤士河。可是他那伙人,他那些徒众,那些同教的人,也就是其他埃及人、马来人、东印度水手、爱尔兰人、德国人和印度人在他死后几天把他腐烂发胀的尸体从河里捞出来,用他们的异教祭典把他救活了。东印度水手埃玛说,那次以后他就一直住在地底城。老阿喜认识生前的祖德,他说祖德在河那边那些马粪和人粪堆里起死回生,也就是你们这些绅士很客气地称为‘土堆’的地方。不管他们在哪里作法,不管他们怎么作,他们反正把祖德救活了。”

我瞥向狄更斯,他眼中有种既惊骇又淘气的神色。早先我应该说过,参加葬礼的时候你不会想站在狄更斯身边。即使是在最不恰当的场合,他内心那个男孩总是憋不住笑,总会投给你一个意有所指的眼色,或对你眨眼睛。有时候我觉得任何事都能逗狄更斯发笑,管它神圣或亵渎。我很害怕这时候他会笑出来。我说我害怕他会笑,不只是因为眼下的尴尬气氛,还因为我有一个古怪念头,觉得这整间鸦片馆里那些埋在破布堆里、窝在墙角里或躺在毯子底下或枕头上的可怜废人,个个都用他们被鸦片侵蚀的心灵里残存的知觉专注聆听着。

我很怕狄更斯会笑出声来,然后这个鸦片窟里三间脏臭幽暗房间里的怪人会为彻底变身成巨猫的老萨尔打前锋,同时朝我们扑过来,把我们五马分尸。当时吓得不知所措的我十分肯定,如果情况真的变成那样,即使大块头黑彻利也救不了我们。

可是狄更斯没笑,反倒往老太婆手中塞了三枚金币,他把金币放进她肮脏的泛黄掌心,再合起她扭曲的手指,轻声说道:“我的好妇人,我们要上哪儿去找这个祖德?”

“在地底城。”她悄声说,用双手握住金币,“在地底城最深的地方。在那个叫拉萨里王的中国人供应祖德和其他人世界上最高纯度鸦片的地方,在地底城跟其他死掉的东西在一起。”

狄更斯打了个手势,我们跟着他走出烟雾弥漫的房间,来到狭窄漆黑的楼梯间。

“黑彻利探员,”狄更斯说,“你听说过这个地底城鸦片贩子拉萨里王吗?”

“听过,先生。”

“那么你知道这个让萨尔胆战心惊的地底城吗?”

“听过,先生。”

“我们走路到得了吗?”

“到得了入口,先生。”

“你愿意带我们去吗?”

“可以到入口,先生。”

“你愿意跟我们一起进入这个……地底城,继续当我们两个但丁的维吉尔[3]吗?”

“狄更斯先生,您是在问我要不要带你们进地底城吗?”

“是这个意思,探长。”狄更斯欢欣雀跃地说道,“就是这个意思。当然,我愿意付你当初议定的价钱的双倍,因为这趟旅程加倍危险。”

“不,先生,我不愿意。”

我看见狄更斯惊讶得眼皮眨呀眨的。他举起手杖,用握把的黄铜鸟嘴轻敲黑彻利胸口:“黑彻利,行了,行了,别说笑了,那就三倍酬劳。你愿意陪我和柯林斯先生进入这个很吸引人的地底城吗?带我们去找拉萨里和祖德?”

“不,先生,我不愿意。”黑彻利说。他的声音有点儿粗哑,仿佛鸦片烟刺激了他的喉咙。“无论如何我都不会进地底城。先生,我不可能改变心意。同时我也要请求您,如果您珍惜自己的灵魂和理智,最好也别下去。”

狄更斯点点头,像在考虑黑彻利的忠告:“那么你愿意带我们到……你说那叫什么……地底城的入口吗?”

“是的,先生。”黑彻利说。他低沉的嗓音听起来像有人撕开了厚纸。“我可以带您去……只是我很遗憾。”

“这就够了。”说完,狄更斯转身带头走下黑暗楼梯,“没问题,这就够了。午夜已经过了,可是时间还早。我跟威尔基会继续前进,往下走。”

黑彻利尾随狄更斯笨重地走下楼梯。我花了一分钟才跟上。刚刚密闭空间里的鸦片烟影响了我腰部以下的神经和肌肉,我的双腿很沉重,抬不起来,也没有反应。具体来说,我没办法强迫我的腿和脚踩下楼梯。

接着,我感到一阵麻痒刺痛,就像不知不觉中陷入沉睡又醒来的肢体一般,我总算能够笨拙地踏出下楼的第一步。我必须靠手杖稳住身子。

“威尔基,你要来吗?”狄更斯那讨人厌的兴奋嗓音从底下黑漆漆的阶梯传上来。

“要!”我往下喊了一声,又补上一句无声的“你这该死的家伙”,“我来了。”

[1]Scotland Yard:伦敦警察厅所在地,经常用来指称伦敦警察厅。

[2]Thyestes:希腊神话里的人物,因为诱奸兄嫂篡夺王位,其兄复位后杀了他的孩子煮成料理宴请他,等他吃完才告知真相。

[3]Virgil:古罗马诗人,也是意大利诗人但丁最崇拜的文学家。在但丁的《神曲》里,维吉尔带领但丁游历地狱。 kmR3+Po8qruZ3ZFjVmoMageiSUlmK1AIf/An73Rz7l8OEmCzB7saMXGUwWdfwOh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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