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总是伴随着血腥的杀戮。自古至今,到底有多少人死于战乱,人类已经无法作出精确的统计。但至少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战争同灾荒、瘟疫一样,都可以说是人类历史上最为悲惨的、人口减员最为明显的灾祸之一。“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战争中杀人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战场上人数的零消耗是根本不可能达到的。
刀枪无眼,战场往往惨烈异常,“伤人一万,自损八千”,马革裹尸是常有的事。所以豪放者“不破楼兰终不还”,慷慨者“纵死犹闻侠骨香”,报国者“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悲凉者“金河戍客肠应断,更在秋风百尺台”。战场上杀人,杀的都是对方,但也有杀自己人的。有一种残酷的战术,叫作“同归于尽”。比方说,为了对付金兵的拐子马,岳飞专门训练了一种步兵,专门拿刀砍敌人的马腿,但这样就将己方的士兵置于更危险的境地:或者被敌方杀死,或者被马蹄践死。另外,战场上有一种不成文的规矩,即将军如果战败的话就应该自杀。春秋时的楚国就是这条不成文规矩的忠实信守者。有名的城濮之战,楚国战败,将军子玉便自杀了。不过这些毕竟是其中的小数目。从数目的角度来讲,战争所造成的双方将士的死伤人数远远少于战争所造成的平民的死伤人数。战争造成平民死伤的原因有很多,其中最为主要的一种就是人们所熟知的屠城。
两千多年前的一个春天,赵国45万军队在长平全军覆没——他们仅有数万人死于秦军战阵,更多的人是在投降后被砍头、活埋、枪挑、弓箭射杀……至今,这里依旧被视为中国最大的“万人坑”。
这是一个从历史深处走来的血腥故事:战国时期,秦、赵两国都具有统一列国的实力。秦国在关中地区经过商鞅变法后,已日益强盛;而赵国经过赵武灵王“胡服骑射”改制之后,军力也盛极一时。两国开战的原因也很简单:公元前261年,秦国大举攻韩,在攻克野王(今河南沁阳)后,秦军将韩国拦腰截为两段。孤悬于外的韩国上党郡(今山西长治、晋城地区)军民,在上党太守冯亭的带领下投靠赵国,赵国欣然将上党郡并入自己的版图。这一举动无异于虎口夺食,引起秦国的极大不满,秦赵矛盾全面激化。秦王乘机出兵攻赵,赵军在大将廉颇的率领下,在长平一线扼险而守,摆开阵势,期待与秦军决战。
当时的长平古战场,就是现在的山西高平市。从军事地理角度来看,此地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地位:长平的地理位置使其成为上党郡乃至赵都邯郸的战略屏障,无论秦国从河东道进攻,还是从南路的太行道进攻,长平都是其军队的必经之路。只要长平不失,秦国就不能接近赵都邯郸。
从长平的地形来看,当地东、西、北三面环山,境内山峦绵亘,丹河从境内纵贯而过,又有五大支流呈网状遍布全境。其地理环境在战争中极具价值——不仅守军在山地作战中有险可凭,在西、北方面又有高平关(今高平、沁水界)、长平关(今高平、长子界)、故关(今高平、长治界)等诸多要塞可以防守。当年廉颇进驻长平,确是一位谙熟军事的战略家的精准选择。
山西多山,古来交通运输、军队行军容易受地形条件制约,廉颇充分利用了长平的地理优势,依次在这里构筑三道防线:即空仓岭防线、丹河防线和百里石长城防线。其中,空仓岭防线南北长达40公里,与高平古寨和秦城三者呈犄角之势,构成防卫集群;丹河防线东南长达亦40公里,并拥有高平关和韩王山两大制高点,登高而望,可使整个战场敌我态势了如指掌;而百里石长城防线西起丹朱岭,逶迤向东经南公山至羊头山,再经金泉山至陵川与壶关交界的马鞍壑,因沿山岭构筑有简易的石长城而得名,它担当起了邯郸安危的最后一道防线。
就这样,在公元前262年春夏间,长平之战打响。廉颇在空仓岭一线布防,秦军主将王龁率领秦军于沁河沿线突击。初战,秦军锐不可当,一举便攻破了空仓岭。赵军企图做出加固南北两翼以钳制深入之敌的努力,结果没有成功,空仓岭南北几十里防线数日后便完全陷落。
但秦军的进攻,并没有让廉颇失去信心,相反,廉颇在初战失利后,反而摸透了秦军的底细,他明白不可与其正面硬拼。于是,这位身经百战、老成持重的将领,没有再出击收复空仓岭,而是选择撤回丹河东岸,以河险为依托,固守第二道防线的有利地形,以不变应万变。
这场相持战后来被后人用一个叫作“旷日持久”的成语来形容,在《史记》中有“廉颇坚壁以待秦,秦数挑战,赵兵不出”的记载。双方这一僵持,竟然耗费了长达3年时间,实力强大而急于求战的秦军主将王龁一筹莫展,却始终不能跨越丹河一步。再加上秦军远道而来,补给维艰,又被冠以好战嗜杀之名,当地居民见了秦军就跑。赵军则以逸待劳,补给源源而来,更有上党吏民全力支持与合作,很快,优势倒向了赵军。
不过,秦王与他的谋士们终究棋高一着,最终,他们运用谋略打开了缺口,为后来的战略进攻创造了条件。他们先向各国制造秦、赵和解的假象,使赵国在外交上丧失了与各国“合纵”的机会,失去援兵的赵国陷入了被动孤立的局面。再者,他们采用了一次绝妙的离间计,挑拔赵王与廉颇的关系,四处散布流言:廉颇固守防御,是出于投降秦军的目的。秦军这样做的目的,是希望赵国撤掉廉颇,让赵括当将军。结果赵王果然中计,撤换下廉颇,并不顾谋臣蔺相如和赵括母亲的谏阻,任命赵括为赵军主帅。同时,秦国也调整了自己的军事部署,不仅从国内再增援军,还征调了被后人视为“战国时期最杰出军事将领”的武安君白起,封他为上将军,代替王龁统率全军。
在这样的情况下,秦军又开始重占上风,而赵军军心却在赵括率领下开始动摇了:赵括极其缺乏实战经验,上任后一反廉颇所为,更换了诸多将佐,改变军中制度,让赵军上下离心离德,斗志消沉。更让人不能理解的是,他甚至改变了廉颇的战略防御方针,下令西渡丹河,全线出击,企图一举而胜。
针对赵括的出击,白起领军队佯败撤退,吸引了固守丹东防线的数十万赵军或越过丹河,或云集丹河东岸待渡。这时,白起悄悄分遣两支骑兵,迂回包抄已经空虚了的赵军后路:这两支队伍一支从秦河(今端氏河)河谷迂回北上,断了赵军粮道和援兵;一支直插小东仓河河谷一线,将赵军一断为二。自此,出击的赵军失去了后方大粮山的军粮和辎重补给,留守的赵军则失去与主将赵括的联系,陷入一片混乱。
战局急速恶化中,各路赵军仓促构筑壁垒固守,等待援救。但赵国政治、外交无能,临近的楚、魏等诸侯国慑于强秦之威不敢驰援。而秦国方面,得到合围住赵军主力且有奇兵断绝粮道的消息后,秦昭襄王亲自从咸阳赶到临近前线的河内郡(今河南沁阳一带),给所有的郡民赐爵一级,命令郡内15岁以上男丁悉数出征,组成一支“新军”,他们经晋城、顺蒲河、绕陵川西,迂回到马鞍山、百里石长城,与断绝赵国粮道的秦军汇合,彻底切断了赵国援军的来路。
终于,赵军在被围46天,断粮一个月后,将士们开始宰杀战马,甚至杀死伤兵吃人肉,军心大乱。赵括连续组织了4支突围部队,轮番冲击秦军阵地,希望打开一条血路突围,但都未能奏效。绝望之中,赵括亲率赵军精锐部队强行突围,突围到今日的谷口村时,秦军强弩齐发,赵括身中十余箭,仍然指挥战士奋力向前,但最终,他还是死在了秦军的乱箭之下。
至今,在长平古战场中,还有一座名叫弃甲院的古代阁楼。相传赵括屡次突围不成,正是在此将重甲弃在村中,带领部队赤膊上阵。而在位于高平市区北4公里的寺庄镇,还有一座“箭头村”,在长平之战发生两千多年后,那些带着血腥味的秦军“箭头”,在这个村子里还时有出土。
主将身亡,剩下的赵军群龙无首,最后全部放下武器投降。秦军清点俘虏人数,发现竟有近40万人。而在这场战争中,秦军部队也伤亡过半,所以白起对人数众多的俘虏心有余悸——万一他们突然反叛怎么办?于是,他作出了一个让后世两千多年后依然为之震惊的决定:将俘虏全部杀死。
惨剧就这样发生了:秦军假意许诺降兵,说要将他们中身体强健的带回秦国,而年老体弱伤残幼小的会放归赵国。就这样,近40万赵国俘虏被分割成若干个小集团,分别被砍头、活埋、枪挑、弓箭射杀……长平地区一时尸横遍野、丹河的水也被血染成了红色,河水被尸体阻断,竟断流多日,可谓惨绝人寰。最后,赵军中只有240名15岁左右的娃娃兵被放归了赵国,其意是让这些人归赵后散布秦国之威。
关于这40万俘虏的尸体是怎样被处置的,历史上没有确切记载,但今天的事实却在不断地为人们真实地演示着当年那场残忍的屠杀。至今,每逢下雨,生活在长平地区的人们,经常会在古战场内发现被雨水冲出的人骨。而人们也多次在这片土地上发现“尸坑”,如1995年5月,高平永禄乡永禄村农民李珠海和他的儿子李有金在耕地时,在一尺的土下发现骨头,越挖越多,他儿子还发现了几十枚赵国刀币,便报告文物部门。经考古人员发掘,此坑约有赵国军队尸骨100余人,往西还有两三个比这更大的尸坑。
在目前已经发掘出的17个尸坑中,赵军战士的尸骨随意叠压,有的在头盖骨上还有中箭造成的三角型坑。当地人说,当时在发掘时,还发现有的尸骨的胯骨上还深深地嵌着铁头铜尾的箭头,有的胸腔内遗有箭头,有的四肢有明显刀砍痕迹,以及挂有铁钩——他们的尸体曾被用铁钩钧住后悬挂。专家推断,当年,秦军将战俘尸体抛入沟内后,只是填上一层薄土加以掩盖,可谓残忍至极。
迄今为止,经考证,在长平等地共发现450多个与长平之战相关的地名或村庄。如赵庄村,县志记载长平大战后此地一度成为废墟,赵括死后,当地老百姓将赵括尸体偷回,葬于村北的二仙岭上,为使子孙后代不忘赵国,遂将此地改名为赵庄。再如谷口村,相传是白起坑杀赵军最多的地方,这里曾挖掘发现了大量赵国士兵遗骸,因此,谷口村又名杀谷、哭谷、省冤谷。
这些遗址中,最为著名的无疑是骷髅山与骷髅王庙。史书记载,唐玄宗李隆基曾巡游至此,见白骨遍野,头颅成山,情形触目惊心,遂将此地命名为骷髅山,在山旁修建骷髅王庙,“择其骷骨中巨者,立像封骷髅大王”。现骷髅王庙为清代遗构,庙内塑有赵括夫妇像。明代诗人于达真曾在此赋诗一首,写出了唐玄宗的震惊,也写出了白居易、陈子昂、朱元璋等人巡游此地后的心声:
此地由来是战场,
平沙漠漠野苍苍。
恒多风雨幽魂泣,
如在英灵古庙荒。
赵将空余千载恨,
秦兵何意再传亡?
居然词宇劳瞻拜,
不信骷髅亦有王……
明朝末年,政治腐败,生民疾苦。闯王李自成揭竿而起,于1644年农历三月攻陷北京,明朝覆亡。谁知这时手握雄兵的守卫山海关的明朝将领吴三桂打开山海关,投降了清军,几十万八旗铁骑踏遍中原。清军入关,一遇抵抗,必“焚其庐舍”,“杀其人,取其物,令士卒各满所欲”,转战烧杀三十七载,使中国人口从明天启三年(1623年)的51650459人减至顺治十七年(1660年)的19087572人,净减三分之二。著名的“扬州十日”、“嘉定三屠”都是在城中之人几乎被杀绝之后才下令“封刀”,仅扬州一城,死者就多达80余万人。
1645年5月13日,清军兵临扬州城下。招御其守将“史阁部”史可法、翰林学士卫允文及四总兵官、二道员等,不从。5月20日,豫亲王多铎令拜尹图、图赖、阿山等攻克扬州城。就时间而言,这场攻城战从5月13日开始,到5月20日告终,无疑是短暂的。但对当时的人来说,这个过程却分外漫长。
史可法
一般说来,在战斗中大炮尽管并不绝对具有决定性,但却是非常重要的。这种武器曾使清军初期战斗取得很大成功,因此,当豫亲王多铎的先头部队驻扎在扬州北的斑竹园时,实际上是在等待后面的炮队。
史可法本人也非常知道这种现代化大炮的重要性。正是他在1643年建议,南京军械库的陈旧、笨拙的“神器”应该换成更为轻便的“三眼枪”(即三筒枪)。因而,在南京政权建立的头几个月里,史可法尽了极大的努力改装他的炮队。徐光启的学生陈于阶替他制造了一种新的葡萄牙重炮。陈于阶曾经在一个改变了他宗教信仰的天主教堂的铸坊学过这种技术。这样,在1645年5月20日开始的攻城战斗中,史可法由于沿石墙架在木制平台上的外国重炮而掌握了最初的主动权。一旦多铎的士兵进入这些重炮的射程之内,那么就有成百上千的人被杀死杀伤。
但是,多铎不慌不忙地指挥自己的炮队向城墙西北角射击,随后清兵一拥而上,通过大炮的火力网,一直冲到城墙根儿底下。在那里,史可法又掌握了瞬间的主动,因为他的弓箭手们可以直接射杀城下的那些进攻者。可是,多铎已经命令他的士兵不惜代价夺取西北角了。每当一名清兵倒在箭下,另一个便补了上来。很快,尸体越堆越高,一些清兵甚至不需要梯子就能爬上城墙。随着清兵越上越多,城墙防御工事沿线的守兵们开始恐慌起来,争着跳上木制炮台,以爬上最近的房顶逃跑。在很多地方,过重的炮台塌陷了,那些守城士兵不是被压死,就是在随后的肉搏战中被杀死。
接着,这种恐慌在城里也蔓延开来。不知是因为叛徒的鼓动还是因为一些谣言(有人说,守军以为满军是黄得功将军派来的一些增援部队),主要城门很快被城内的人们丢弃不管了。随着清军的涌入,南明的士兵丢弃了他们的头盔和长矛,狼狈不堪地逃向南门,企从那个方向逃走。另外一些人知道这座城市已经被全部包围了,干脆就不抱有任何希望。曾经以日记体的《扬州十日记》记载了当时发生的灾难的王秀楚还记得:“突有一骑自南而北,撤缰缓步,仰面哀号,马前二卒依依辔首不舍,至今犹然在目,恨未传其姓字也。”
就在守城的士兵丢盔卸甲,急忙在城中民房里寻找藏身之地时,史可法离开他在城北门的炮台,骑马穿过内城,直奔南门,他希望从那儿出去,然后从侧翼进攻满人。但为时太晚了,清军已经到达了城南门。史可法这时意识到,他已经失去了扬州,抵抗可能已是毫无意义的了。
一两天前,史可法曾经问庄子固,如果扬州城陷落,他是不是准备为主尽忠。庄子固不假思索地回答说,他会的。此刻,史可法真的请求庄子固把他自己杀死,但是庄子固不忍这样做。于是史可法猛然拔出自己的佩剑自刎。但是,他没有受到致命伤,只是倒在庄子固的怀里血流不止。史可法大声呼叫其养子助他速死,但是史德威犹豫再三未能下手。结果从城北门逃来的败兵把他们席卷而去,后面有满人紧追不舍。混战之中,庄子固被杀死了,史可法被一个认出了他的清军将领捉住。
史可法很快就被带到豫亲王多铎那里。多铎很友好地对史可法说:“前以书谒请,而先生不从。今忠义既成,当畀重任,为我收拾江南。”
史可法答道:“我此来只求一死耳。”
多铎问道:“君不见洪承畴乎?降则富贵。”
史可法答道:“彼受先帝厚恩而不死,其不忠于尔国明矣。我岂肯效其所为?”
于是多铎命令宜尔顿将军“劝说”史可法屈服,但是三天过去了,史可法仍然拒绝投降,并高呼:“我中国男儿,安肯苟活!城存我存,城亡我亡!我头可断而志不可屈!”遂英勇就义。
乾隆皇帝御题的“褒慰忠魂”
扬州的城防崩溃后,扬州城居民只有听天由命了。尽管当时大雨倾盆,但是一些居民忙着烧香,祈祷能保住性命。与此同时,他们开始大量地隐藏金银财宝。但是,这座古老的扬州城在腥风血雨中陷落之后,再次面临更大的劫难。城陷不久,清军统帅多铎便以不听招降为名,下令屠城。一时间,几世繁华的烟花古巷变成了血流成河的屠宰场。
清军入城之后,便在那些投降的汉人带领下从一个富户进入另一个富户。清兵们先是抢银子,后来就无所不掠了。直到20日的白天,还没有人身伤害。但是夜幕降临之后,人们听到了砸门声、鞭子抽人声和受伤人发出的号叫声。那个夜晚火势蔓延开来,但有些地方的火被雨浇灭了。到5月21日,一份告示保证说,如果藏起来的人能够出来自首的话就会得到赦免,于是许多藏在自己家里的人走了出来。可他们走出来后,却被分成50人或60人一堆,在三四个士兵的监督下,被用绳子捆起来。然后士兵就开始用长矛一阵猛刺,当场把他们杀死,即使扑倒在地者也不能幸免。王秀楚在《扬州十日记》中记载了当日的惨状:
一满兵提刀在前引导,一满兵横槊在后驱逐,一满兵居中在队伍的左右看管以防逃逸。三满兵驱赶数十人如驱犬羊,稍有不前,即加捶挞,或立即杀掉。妇女们还被用长绳索系在脖子上,绳索拖挂,累累如贯珠,女人们由于小脚难行,不断跌倒,遍身泥土,一步一蹶。此时街上但见满地都是被弃的婴儿,或遭马蹄践踏,或被人足所踩,肝脑涂地,泣声盈野。路过一沟一池,只见里面堆尸贮积,手足相枕,血流入水中,化为五颜六色,池塘都被尸体填平了……街中尸体横陈,互相枕藉,天色昏暗无法分辨死者是谁。在尸体堆中俯身呼叫,漠漠无人声应答。远远地看到南面有数火炬蜂拥而来,我急忙躲避,沿着城墙而走。城墙脚下尸体堆积如鱼鳞般密密麻麻,我几次被尸体绊倒,跌在尸堆上与尸体相触。由于到处是尸体,无放脚之处,我只好趴下以手代步,一有风吹草动即趴在地上装做僵尸。
血腥恶臭弥漫,到处是肢体残缺的尸首。那些从城墙上跳下去企图逃跑的人不是摔断了大腿,就是落到了流氓无赖和散兵游勇手中,他们把这些人抓起来拷打,要他们交出财宝来。在城里,一些人藏到垃圾堆里,在身上涂满烂泥和脏物,希望以此躲开人们的注意,但是清兵不时地用长矛猛刺垃圾堆,直到里面的人像动物一样蠕动起来,鲜血从伤口流了出来。大火蔓延开来,那些因为藏在屋子里或地下室里仍然活着的人们,或者是被无情的大火所吞噬,或者是战战兢兢地跑到街上来,被那些仍然在屠城的清兵杀死了。甚至那些被正规的清军放过去的、赤身裸体在街上游转的、孤弱无助的市民,又被成群的散兵拦住,乱棒打死。
到5月25日,即滥杀和抢劫的第6天,这场大屠杀方才结束。清军接到豫亲王的命令,就此封刀。和尚们得到命令开始收集和焚烧尸体。到5月27日,开始赈济口粮。根据焚尸簿的记载,在这次大屠杀中死难的人共有80余万人,其中还不包括落井投河、闭户自焚及在偏僻处自缢的人。
惨绝人寰的屠城使得几世繁华的扬州城在瞬间化作废墟之地,江南名镇一夜之间成了人间地狱,后人称之为“扬州十日”。
而提到另一桩震惊世人的屠城——“嘉定三屠”,还需从“剃发令”说起。对于让汉人剃头从满制,清王朝本是相当谨慎的。弘光朝投降,豫亲王多铎进入南京之后,曾有这样的公告:
剃头一事,本朝相沿成俗。今大兵所到,剃武不剃文,剃兵不剃民,尔等毋得不道法度,自行剃之。前有无耻官先剃求见,本国已经唾骂。特示。
然而,不久之后,这项政策却发生了180度转变。这里面有两个原因:一是政局出人意料地进展迅速,江南半壁臣服,除了东南西南,清王朝已基本控制了整个中原,安抚之策已达到目的;二是汉人官员的推波助澜,一些业已归顺的官员们虽换了主子,倒也不甘寂寞,或自动剃发,以示忠心不二;或上书建议,以媚上谋取赏识。清朝感觉名正言顺地推行满制的时机已成熟,疑虑之心消除。六月,清军再下剃发令,命令十天之内,江南人民一律剃头,“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
剃发对当时的汉人而言,心理上是难以承受的。“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损伤”,这是千年以来形成的伦理观,也是一种根深蒂固的思维方式。剃发不仅有违传统,也被视为一种侮辱。因此这项政策不仅遭到了传统知识分子的抵制,也激怒了下层民众。于是,本已逐渐平静的江南又骚动起来了。清顺治二年(1645年)六月二十四日,各地相继骚乱,地方官和民众纷纷揭竿而起,嘉定总兵官吴志葵响应,逐走清政府派来的县令,占据了城市。当时,李成栋正在追剿占据崇明的明军残余势力,闻讯从吴淞回兵镇压,嘉定第一屠开始。
七月初一,两军会战,当地的“乡军”虽集合了十几万人,但都是平民百姓,熙熙攘攘,拥挤堵塞,属乌合之众,毫无纪律,更谈不到组织和战斗力了;李成栋虽只有不足五千兵力,但均为装备精良、训练有素的精兵。一开战,李成栋以骑兵冲击,乡兵即四散奔走,自相践踏,被打得落花流水,大败而回。李成栋以大炮攻城,“终夜震撼,地裂天崩,炮硝铅屑,落城中屋上,簌簌如雨”。初四,嘉定城破,李成栋下令屠城,放部下大肆劫掠屠戮,大屠杀持续了一日,约三万人遇害,“自西关至葛隆镇,浮尸满河,舟行无下篙处”。
白色恐怖并未吓倒民众,李成栋一走,四散逃亡的民众又再度聚集,一位名叫朱瑛的反清义士率50人进城,纠集民众,又一次控制了嘉定。“乡兵复聚,遇剃发者辄乱杀,因沿路烧劫,烟焰四路,远近闻风,护发益坚。”李成栋遣部将徐元吉镇压,因嘉定居民闻风逃亡,这一次的目标主要是城郊,“数十里内,草木尽毁。时城中无主,积尸成丘……民间炊烟断绝”。尤其是外冈、葛隆二镇,因为组织乡兵进行了抵抗,几乎被烧杀殆尽。此为嘉定第二屠。
第二次屠城也未能削弱民众的反抗意志,抵抗的余波还在继续。八月二十六日,原南明总兵绿营把总吴之藩造反,此人本是吴淞守军将领冯献猷部下,随冯投降了李成栋。吴之藩率余部反攻嘉定城。城内清兵猝不及防,城内民众纷纷奔至吴军前,“踊跃听命”。然而,吴军乃乌合之众。清兵反扑之时,“一时溃散”。清兵涌入城内,李成栋恼怒,嘉定也再遭浩劫,城内外又有两万多人被杀,这是嘉定第三屠。
自闰六月初嘉定人民自发起义抗清,两个月内,大小战斗十余次,民众牺牲两万余,史称“嘉定三屠”。三次屠杀,死者无数,繁华都市,化为废墟。当时,清朝是满族建立的政权,而中原地区是一个以汉族为主体的国家,中原汉族政权历来视少数民族为“夷狄”,清朝入主中原在一些汉族文人心目中等于“亡国”。清军入关之初又实行屠城、圈地政策,并长期对汉人进行民族压迫与歧视,这无疑在汉人心目中烙下深深的印记。
仍是在明末清初的时候,农民军与明政府展开殊死搏斗,社会动荡不安,各种势力较量整合,此消彼长,最终推翻明朝统治;满族入关后攻城略地,战火蔓延全国各地;南明王朝及各地人民顽强抗清。持续不断的战争,严重破坏社会生产力,极大危害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而女性,作为社会弱势群体,在战争中遭到了极为残酷的蹂躏。明末战争中,女性受难对象之广,人数之多,被害手段之残忍,令人发指。
农民军在明末战争性暴力中扮演了与其重大历史作用极不相称的角色。李自成率领的农民军是明末农民军的主力,他曾规定士兵不得淫掠,晓谕“杀一人如杀我父,淫一妇如入我母”。然而进入北京后,享乐思想在军中迅速抬头。有些不守纪律的士兵深夜时在所驻扎的百姓家里奸淫其妻女,然后“杀降兵于棋盘街,诈称贼兵淫人妻女者弃市,以示警”。还有的强行要求百姓妻女陪睡,并公开掳掠女性:“初入人家,曰借锅灶。少焉,曰借床眠。顷之,曰借汝妻女姊妹作伴”;见有姿色妇人,“爱则搂置马上,有一贼挟三四人者,又有身搂一人,而余马挟带二三人者”;甚至“有八贼轮奸一幼女,立刻而毙”的兽行。而守城的农民军士兵,“每得一妇女即舁拥城上,挨次行奸,循环不已,妇女即时殒命”。漕抚路振飞在给总督张国维的手书中写道:1644年3月10日,“一贼带二百余人至,选民间妇女六十人,假称娼妓,恣行淫辱”。世居京师齐化门外的吴信妻王氏,“知不免,闭门自缢”,却被兵救活,兵“见其美,强奸之”,王氏“嚼断贼舌,贼怒,剖其腹”。另一位农民军领袖张献忠攻占武昌时,精选城内妇女有“殊色者”送到“婆子营”(营妓)供军队淫乐。农民军将领罗汝才“所至郡邑,辄择子女之美者数十人,后房数百,女乐数部”。李自成进京后“以宫女分赐随征诸贼”,每人各30名。更有少数偏激分子,“裸孕妇于前,共卜其腹中男女,剖而验之以为戏”。古人认为女阴有辟邪厌胜的“神秘”作用,于是,崇祯九年(1636年)正月,张献忠率领农民军久攻滁州不下,部队伤亡惨重,为鼓舞士气,张军“掠妇女数百,裸而沓淫之”。然后“尽断其头,环向堞,植其跗而倒埋之,露其下私,以厌诸炮”,称为“阴门阵”。以后在围攻六安、舒城、汴州等地时,农民军也采用过类似的方法。
由于战争的瞬息万变,人已无法把握自己的生死命运,于是追求暂时的享乐可能是农民军将士对弱势群体的女性进行性暴力的动机之一。当李自成从山海关败归时,将士悲观失望情绪居于上风,此时“贼益肆淫掠”。当然,由于这些史料作者大都从维系正统明王朝出发,对农民军极尽蔑视丑化,视农民军为洪水猛兽,其对农民军的记载与评价必然会夸大其词。但农民军在战争过程中确有过性暴力行为发生则是不容怀疑的事实。
清兵在性暴力方面比农民军是有过之而无不及,越是抗清最坚决的地方,女性遭受清军的蹂躏也最残酷。《扬州十日记》记载,清兵在扬州的淫虐暴行令人不寒而栗。顺治二年(1645年)4月,清兵攻陷扬州城,有数卒“掳四五妇人,内二老者悲泣……忽一卒将少妇负至树下野合,余二妇亦就被污,老妇哭泣求免”,二少妇被“数十人互为奸淫”,以致“其中一少妇已不能起走矣”。清军还命令掠来“诸妇女尽解湿衣”,“因威逼不已,遂至裸体相向,隐私尽露,羞涩欲死之状难以言喻。(兵)乃拥之饮酒,哗笑不已”。
清军在嘉定的性暴力事件更令人不忍卒读。据《嘉定屠城纪略》记载,清将李成栋围困嘉定城时,将在城外掳掠来的妇女,“选美妇室女数十人……悉去衣裙,淫蛊毒虐”。城陷后,清兵一见相貌丑陋妇女就砍杀,而“大家闺彦及民间妇女有美色者生虏,白昼于街坊当众……有不从者,用长钉钉其两手于板,仍逼淫之”。一些妇女在性暴力过程中当场丧生,“妇女不胜其嬲,毙者七人”。
清兵在江阴的观音寺“掠妇女淫污地上,僧恶其秽,密于后屋放火。兵大怒,大杀百余人,僧尽死”。《明季南略》卷4载,顺治二年8月21日江阴城陷时,有母子三人,“一母一子,一女十四岁。兵淫其女,哀号不忍闻”,后兵杀其子,释母,“抱女马上去”。又有一兵“挟一妇人走,后随两小儿,大可八岁,小可六岁”,兵杀二子,抱其母走。
相对农民军和清军来讲,明军作为国家正规的武装军队,其性暴力罪行似乎不怎么耸人听闻。这大约与政府的平时军纪训练不无关系。崇祯帝曾多次谕示,兵丁不许入村堡劫掠,“违者听民间堵御,将官不得故纵”。不仅如此,还在军营设置监视员,“专核有无侵掠,更不时召居民父老,令其自诉。有犯立诛,监视隐罪者同斩”。即使这样,处在战争时期失控的社会秩序中,明军还是参与制造了不少骇人的性暴力事件。
明将左良玉统率的军队,号称“兵半群盗,甚淫毒……所掠妇女,公淫于市”。崇祯九年(1636年)7月,左部尾随张献忠占据襄阳城,城内百姓家家驻有左军,“淫污之状不可言”,以至于百姓“不恨贼而恨兵”。崇祯十七年(1644年)3月,凤阳总督马士英部士兵闯进淮安城西门,城中妓女“俱被擒”。16岁幼妓燕顺坚拒不从,“上马复堕者三,兵以布缚之马上,顺举身自奋,哭詈不止,兵杀之”。5月,马士英手下士兵在白天径直闯入新城一杨姓大家,以“奉军门将令,欲借银数百两助饷”为名,直奔内室,“主人方措问间,诸贼乱掠妇女,互相争夺”。当老奴仆鸣锣呼救,“已有二女子被污矣”。为了冒领军功,明军甚至以妇女人头充数,《明季北略》卷7载,崇祯四年,明军陕西副总兵赵大胤在韩城“出斩(贼)五千级,验之皆妇女首”。
史料显示,战争中遭受性暴力的女性涉及面十分广泛,下至民妇,上至王妃,都难以逃脱施暴者的魔掌。平时养尊处优的皇室女眷,受害不亚于平民百姓。李自成军至北京时,皇室中的女性过惯了骄奢的生活,在突然而来的战乱中饱经了非人的折磨。崇祯帝两宫自尽,其妃嫔宫人或被掠或被杀,15岁的长女乐安公主亦成了断臂公主,幼女昭仁公主被帝所杀。《流寇志》卷5记载,福王选侍孟氏、萧氏、李氏也在战乱中自尽;《也是录》称:永历帝进入缅甸后,吊于树上的宫女如累累瓜果。其他藩王的妃嫔也遭同样悲惨下场。顺治二年(1645年)5月9日,南京失陷时,当涂孙陶氏守节已10年,被清兵所掠,“缚其手,介刃于两指之间,曰:从我则完,不从则裂。陶曰:义不以身辱,速尽为惠。兵稍创其指,血流竟手。曰:从乎?曰:不从。卒怒,裂其手而下,且剜其胸,寸磔死”。广州的益阳王妃也死于性暴力,史载顺治四年(1647年)春,益阳王死,妃“有殊色”。为了对付清兵的性迫害,王妃在身上捆缚了许多刀尖朝外的小刀,“兵欲犯妃,妃大骂。兵抱持益急,身数十处被创,血涔涔仆地。妃乃反刀自杀”。
明末清初战争中的性暴力行为极为凶残暴虐,其手段狠毒残忍。《平寇志》卷12记载,清兴安总兵任珍“强夺营兵妇女”及良家女达100多人,“淫欲无厌”。制作长押床,裸姬妾数十人于床,“次第就押床淫之。复植木桩于地,锐其表,将众姬一一签木桩上,刀剜其阴,以线贯之为玩弄,抛其尸于江上”。乾隆朝《西安府志》卷39记载,鄠邑杨遇的妻子何氏守节在家,“贼至,强挟不从。乃缚于树。氏忿骂,贼以刀割乳塞其口,氏仍骂不绝口,贼剖其腹而死”。有些女性被淫杀后,施暴者甚至“割其阴悬枪而去”。施暴者兽性大发时,甚至“剖孕妇,注婴儿于槊”以为乐,或“刳剔孕妇,取胎油为灯”。
为记取军功,施暴者对“妇人各取阴肉或割乳头,验功之所,积成丘阜”。更有甚者,据《明季北略》卷11载,“有缚人之夫与父而淫其女,然后杀之者;有驱人之父淫其女以为戏,而后杀之者;甚至裸孕妇于前,共卜腹中男女,剖而验之以为戏,一试不已,至再至三者”。民国《许昌县志》卷14载,某女18岁,“贼悦其色,迫之使行,前奉衣,女厉声曰:‘城破,我分应死!’贼懼以刃,益痛骂。贼怒,裹以缊絮,卷以席箔,灌以膏油。女无怖色,系而竖于树,引火烛之,及身,大呼娘者三,呼天者三,须臾灰烬树下”。同治朝《阳城县志》卷12记载,村妇王毕氏,“贼至,被执,欲污之,拒之甚厉,刃露,终不从。贼恚甚。至场圃刳其腹,断肠于地,骂不绝口而死”。
明末清初战争性暴行几乎遍及全国各地。这种地域的广泛性反过来又说明了受害女性人数的庞大。从史料来看,受害女性几乎涉及社会各阶层。尽管遭受性暴力女性确切人数难以考证,但从一些零星数字记载仍可看到冰山一角。农民军初入北京时,市内治安异常混乱,安福胡同妇女一夜之间被奸污者就达370余人;道光朝《江阴县志》卷20《烈女》统计,江阴城破时死于性暴力的就达101人;而扬州城破时,死于性暴力的妇女也多达100余人;《江变纪略》记载,顺治五年(1648年)清军包围赣州时,将掳掠的妇女“各旗分取之,同营者迭嬲无昼夜”,这些女性“除所杀及道死、水死、自经死,而在营者亦十余万”。
战争性暴力行为常常与抢劫、屠杀等罪行结合在一起,表现出某种程度的综合性。如《明季北略》载,崇祯八年(1635年)春,农民军进入巢县,“先索骡马,次索金银女子,女子悉贯以索,闭于县内,大肆淫秽”。民国《盩厔县志》卷6记载,顺治元年(1644年)4月,清兵一路追杀农民军到达盩厔县(今陕西周至县)境内,生员孙文光的妻子费氏被执,“计无可托,因绐之曰:‘我有金帛藏眢井中,幸取从之。’兵喜,与俱至井旁,氏探身窥井,即倒股而下。兵恨无金又兼失妇,遂连下巨石击之而去”。民国《汜水县志》卷9记载,寡妇张周氏守节不移,“被贼执,佯从行,绐河旁有藏金,贼俯首掘金,遽取贼刀杀之,众贼嗔怒,来击,氏仍持刀力敌,贼伤一,投河而死”。《研堂见闻杂录》则载,顺治二年7月30日,清军李都督回兵沙镇,“见者即逼索金银,索金讫,即挥刀下斩,女人或拥之行淫,讫,即掳之入舟”,“遇男女,则牵颈而发其地中之藏,少或支吾,即剖腹刳肠”。《明季南略》卷4也载,顺治二年,清军追赶南明政权至无锡时,“舟中俱有妇人,自扬州掠来者,装饰俱罗绮珠翠,粉白黛绿”。先抢劫金银财物,再掳掠妇女,最后是惨无人道的大屠杀,甚至放一把火统统烧掉,几乎是清初清军南下的一种程式,对嘉定及扬州的屠杀就是明证。
战争期间的性暴力,严重摧残了妇女的身心健康,甚至剥夺了女性最起码的生存权利,“不从则死,从而不当意者亦死,一人不堪众嬲亦死”。它的直接后果就是导致妇女因此而大量死亡。换言之,在性暴力过程中,女性以失去生命为代价进行了各种形式的本能抗争。战乱使受尽折磨与蹂躏的妇女变得坚强,她们以特有的方式本能地自发地进行抗争。部分女性不忍受辱,往往采用自杀的手段进行自卫,这一无声而又无奈的抗争,充斥于战争所到的每一个角落。据《明实录类纂·人物传记卷》载,崇祯三年(1630年)冬,流贼攻破清涧县神崖寨,寨中妇女50多名全部被掳走,唯独17岁的刘贵姐坚决不从,“贼再三胁迫”,贵姐“径投崖,身碎而死”,以死保持清白。《明史·烈女传》记载,保定之役中,城内妇女自杀115人;河南颍州城破时,妇人自杀45人。《烈皇小识》卷8记载,农民军攻入北京时,宫女跳河自杀竟有300多名。临汾县平阳某烈妇绝命书反映了女性对性暴力的反抗心态:
(妾)为兵所掠,一路强逼为婚,抵死不从,行至古淧中山陶唐古墟,回首家乡,后会无期,涉水登山,何时是止!思父母不得见,想丈夫不能睹,时庚寅(顺治七年)四月十五夕也。明月在天,清水在旁,愿得自尽于此,上不愧于父母,次无惭于夫婿,庶几与水同清,与月同明而已。
另一些妇女则采取了自污自残的方式予以反抗,试图躲过这场浩劫。史载,昆山县庠生胡泓时遇害,其21岁的妻子陆氏抱着3岁的儿子欲跳井,被一清兵所执,“氏徒跣被发,解佩刀自破其面……氏骂不绝口,至维亭挥刀剖腹而死”。赞黄县知县朱德成妻姜氏被执,“以簪自剔一目,示贼曰:‘吾已成废人矣!速杀为幸!’贼怒,杀之”。《扬州十日记》载,扬州妇女“以血膏体,缀发以煤,饰面形如鬼魅”,甚至藏匿于坟冢之中,“泥首涂足,殆无人形”。在残酷的战争面前,人的尊严被严重地扭曲。有些妇女在受辱过程中痛骂强敌,宁死不屈。崇祯十四年(1641年)随州知州徐元淳殉职,“贼驱其妾赵氏出,不可,先杀其所抱幼女申姑,断其八指,骂益厉,贼刃之”。四川剑州贡生张选女逃到石子岭,“贼追之,登石上骂贼,贼撞其齿,落尽,仍骂不绝,以刃穿其胸死”。秦淮名妓葛嫩娘被缚后,清军主将“欲犯之”,嫩娘破口大骂,嚼碎舌头,“含血口巽其面”,被杀害。
也有极少数妇女用计谋毙杀施暴者。农民军入京时,16岁宫女费氏,“投眢井,贼钩出之,赏部校罗贼。费氏绐曰:‘我帝家人也,义难苟合,惟将军择吉成礼,死为惟命!’贼喜,置酒极欢。费氏怀利刃,俟贼醉,断其喉,立死。因自刎”。仪真李铁匠妻田氏姿容美好,被步卒所掳挟持马上,在过河时,田氏“绐卒牵衣行,睹中流急湍,曳二卒赴水,共溺死”。据乾隆朝《闻喜县志》卷8载,崇祯四年(1631年),杨贵川妻张氏被掠,骂不绝口,“贼怒,钉其手足于板,胸刺数枪而去”。光绪朝《唐县志》卷9载,崇祯十一年(1638年),杜升之妻冯氏躲在城西三里沟,被兵强扶上马,“氏坠马伤面,曳而复坠者再四,发蓬衣裂,血溅马蹄,印沙数升而死”。民国《芮城县志》记载,崇祯十五年(1642年),“流寇犯县”,年仅14岁的龙氏女被掠,贼“剥衣欲辱之,女骂贼,不从,贼断其手,骂愈厉,贼又剖其心”。
少数女性面对即将发生的性暴力,甚至奋起反击。雍正朝《井泾县志》卷6记载,高杜氏“为贼所掠,夺贼佩刀刺贼一目,贼怒,杀之”。光绪朝《昆新两县续修合志》卷36记载,顺治二年(1645年),观音桥南一妇人丈夫被杀,“兵以丑语挑之,妇佯笑曰:此亦易事,须放下刀。兵不疑,遂解衣甲,夫即掣其刀杀之,门外兵随入,挥作三截”。《明季北略》卷21下记载,张氏被农民军掳,“贼见其美,欲淫之。女绐曰:‘我渴甚,取水饮我。’贼信之,至井所,女奋力挤贼堕井”。农民军攻下和州,甘氏被掠,“将欲污之”,甘氏屡次借口推辞,“一日,密以巴豆进贼,贼暴死”。这些反抗的妇女最终几乎都是被杀或被迫自杀,但其勇于抗争的精神让人感动。时人杨廷枢写诗赞道:
有妻慷慨死同归,
有女坚贞志不移,
不是一番同患难,
谁知闺阁有奇儿!
明末清初战争中,女性的身心安全没有丝毫保障。女性虽奋然抗争,但残酷的战争最终使女性或被残酷蹂躏或被残害。史料中频繁出现“众嬲”字样,说明女性是被士兵集体轮奸,有些女性因此被摧残致死。古代战争胜负的关键是在耗损对方的人员,即使是手无寸铁的妇孺也不会放过,战争是以大规模的屠城掠地方式向前推进的。战争的持续不断,不仅使美丽家园变成了废墟,同时也扭曲了人的心灵。性暴力的产生是与战争这一特定时代和社会背景分不开的,这是战争期间参战男性道德意识的集体沦丧之表现。但是,男性集体无意识地对女性实施惨无人道的强暴性行为,极度损害了广大女性的身心健康,加重了战争期间女性的身心痛苦,是对妇女基本生存权利的严重践踏。或许只有消除战争,才能避免大规模性暴力的发生。
文字狱是封建统治者树立权威、维护政权的一种手段,帝王们拿士大夫开刀,为的是杀鸡儆猴,迫使全体臣民慑服。每一文字狱的构成,总要扣上“叛逆”的帽子,好像有好大的“敌我矛盾”。但只要看一看案情就能明白,那是用作借口的护身符,其实满不是那么回事。文字狱的案件,几乎全部是冤案、假案、错案,罪名均是罗织而成的。可以说,文字狱乃是专整知识分子的“特种刑庭”。
一般狱讼,总是先有犯罪嫌疑或行为,然后据以判处。文字狱却不是这样。文字狱往往是先有特定的对象,而又无法(不能或者有所未便)定他的罪名,于是就从他的文字作品中找证据。如明代诗人高启作了一首《题宫女图》,中间有“小犬隔花空吠影,夜深宫静有谁来”这样的句子,皇帝认为被讽刺帷薄不修,很受不了,又不愿意张扬其事,就借着他代友人魏观作《上梁文》,处刑腰斩。《上梁文》有什么毛病呢?是因为屋基是吴王宫殿旧址,硬说他有造反的企图。清代皇帝雍正,猜忌年羹尧,因为他的功劳大,难下毒手,就指责他在奏折里把“朝乾夕惕”写作“夕惕朝乾”是“大不敬”,有该死的罪。清代皇帝乾隆自称“古稀皇帝”,有个不识相的大官名叫尹嘉铨,也自称“古稀老人”。乾隆认为他佞妄,又不好治罪,于是造了一个“为父请谥并从祀文庙案”这个文字狱,把他绞杀了。
文字本来无罪,只是“有罪者”的文字才“有罪”。清代胡中藻《坚磨生诗钞》案正是这样。乾隆对于此案发了一顿牢骚,说是:“朕见其诗,已经数年,意谓必有明于大义之人,待其参奏。而在廷诸臣及言官中,并无一人参奏。足见相习成风,牢不可破。朕更不得不申我国法,正尔嚣风,效皇考(指雍正)之诛查嗣庭矣。”当时关于文字狱案件总是雷厉风行,急如星火的,怎么这个案子却等待数年之久呢?只因胡中藻是鄂尔泰门生,鄂尔泰原是乾隆重臣,后来失宠身死。所以胡中藻的文字,在鄂尔泰得意时没有问题;在鄂尔泰失宠身死时,问题就来了。
苏轼
苏轼可谓一生受挫,一辈子犯小人。宋元丰二年(1080年),他44岁,第一次倒霉,八月入狱,十月脱险,被贬黄州。到了绍圣元年(1094年),他59岁,第二次倒霉,被贬惠州。紧接着,绍圣四年(1098年),他62岁,第三次倒霉,又被谪往海南。在那里一住四年,遇赦,再回到中原,他已经66岁,但却于返程中病逝于常州。在元脱脱所著的《宋史·苏轼传》里有这样一句话:“(苏轼)自为举子至出入侍从,必以爱君为本,忠规谠论,挺挺大节,群臣无出其右,但为小人忌恶挤排,不使立于朝廷之上。”
当时,朝廷就是权力,小人们利用包围住皇帝的机会,给这位文学史上的巨人制造了一生的麻烦。尤其是那些文人型小人,出于对大师才能的嫉妒,声名的仇视,影响之大的反感,往往是要拼命整之而后快的。“乌台诗案”就是苏轼第一次受挫的实录,也是一次文人型小人嘴脸集大成的汇编。
乌台是北宋首都开封的御史衙门所在地,因为那里有些树木,聚来不少乌鸦,叫声不断,故而得名。这桩在元丰二年(1079年)间发生的文字狱案,是由御史们发起的,故而称之为“乌台诗案”。
中国的文字狱,通常是由皇帝发难,这一次比较独特,是由王安石所提拔安排的御史,出于帮派的阴暗目的,把反对新政的苏轼当作目标,精心策划的一次政治陷害。它实际上是王安石对政敌大清洗的一个部分。王安石是唐宋八大家之一,但在整治他的文学劲敌方面,却表现得相当小人。如果他不写诗,不为文,只是一位当朝宰相的话,他对苏轼不会表现出太多的兴趣。坏就坏在他是个文人,而文人要整文人的话,就混杂了一种可怕的嫉妒心理,那种燃烧起来的仇恨,会连最起码的理智也不顾的。
当时,王安石将一些正直的御史逐出了乌台。用了一些与他臭味相投、品质卑劣的小人,其中有一个人叫舒亶,此人在文学上没有多大才能,可又不甘寂寞,想靠文学以外的手段,搞倒写得比他好的人。此人很有心机,为王安石的嫡系,一直注意苏轼的诗文,在字里行间,搜集可以致其死地的把柄。当王安石对反新政、反变法的司马光等人发起进攻时,舒亶秉承王的意思,给皇帝上了一份奏折,告苏轼罪状如下:
包藏祸心,怨望其上,讪谤谩骂而无复人臣之节者,未有如轼也。盖陛下发钱以本业贫民,则曰:“赢得儿童语音好,一年强半在城中。”陛下明法以课试郡吏,则曰:“读书万卷不论律,致君尧舜知无术。”陛下兴水利,则曰:“东海若知明主意,应教斥卤变桑田。”陛下谨盐禁,则曰:“岂是闻韶解忘味,迩来三月食无盐。”其它触物即事,应口所言,无一不以讥谤为主。
苏轼《黄州寒食诗帖》
他的结论是:“按轼怀怨天之心,造讪上之语,情理深害,事至暴白,虽万死不足以谢圣时,伏望陛下用治世的重典,付轼有司,论如大不恭,以戒天下之为人臣子者。”
此时,又有一个叫李定的御史,继舒亶以后,也给皇帝上表参奏苏轼:
轼先腾沮毁之论,陛下稍置之不问,容其改过,轼怙终不悔,其恶已著,此一可废也。陛下所以俟轼者可谓尽,而傲悖之语,日闻中外,此二可废也。鼓动流俗,言伪而辨,当官侮慢,行伪而坚,此三可废也。陛下修明政事,轼怨不用己,遂一切毁之,以为非是,此四可废也。
宋神宗对苏轼诗文印象不错,仁宗皇后对苏轼为人为政的评价更好,但经不起这帮小人的再三撺掇,于是,宋神宗派中使皇甫遵到湖州,将苏轼押往开封,接受乌台御史的审判,罪名就是他借写诗宣泄不满。
凡整人过度的积极分子,通常都伴有其不可告人的目的。他们无非是想通过非正常的竞争手段,获得从正常途径得不来的一切。因此,为达到比正常途径更丰厚的回报率,在手段的使用上,随着恶的程度增高,无所不用其极的可能性也就更大,受害者的痛苦也就更深。
司马光在愤而辞去一切职务时,给神宗上书,指斥王安石“以为贤则贤,以为愚则愚,以为是则是,以为非则非。谄附安石者,谓之忠良,攻难安石者,谓之谗慝”。小人,像大肠杆菌一样,植根在社会的肌体之中,一遇机会,就要爆发出来。不过,君子当道,正常细胞能够抑制得住病菌的繁殖,小人被抑制,即使闹,也不敢太张狂。但有的时候,邪恶占了上风,正派受到排斥,于是,病毒泛滥,不可控制,小人便把自己的快乐建筑在别人的痛苦之上,苏轼这样正直的人,就要吃苦头了。
中使皇甫遵到了湖州,捉拿苏轼,情势十分可怕。苏轼在给文潞公的一封信里写过:“某始就逮赴狱,有一子稍长,徒步相随,其余守舍皆妇女幼稚。到宿州,御史符下,就家取书。州郡望风,遣吏发卒,围舟搜取,长幼几怖死。既去,妇女恚骂曰:‘是好著书,书成何所得,而怖我如此?’”他在给陈师仲书中,很痛苦地回忆这件往事道:“悉取焚之。比事定,重复寻理,十亡其七八矣。”这种焚稿的场面,对于以文为生的人来讲,当是十分痛苦的。
好在这世界对苏轼来讲,还不至于太绝望,至少在他被捕的当时,不是所有人都躲得远远的,不敢沾边,还有人挺身站出来,并不避嫌,不但亲自送他上路,还妥帖安置照顾他的家属。这实在是难能可贵的。“予得罪于吴兴,亲戚故人皆惊散,独两王子(立、敏)不去,送予出郊,曰死生祸福,天也,公其如天何!返取余家致之南都。”《宋史·鲜于冼传》载,“元丰二年召对,命知扬州……苏轼自湖州赴狱,亲朋皆绝交。道扬,冼往见,台吏不许通。或曰:‘公与轼相知久,其所往来诗文,宜焚之勿留,不然,且获罪。’冼曰:‘欺君负友,吾不忍为。以忠义分谴,则所愿也。’”这位太守宁肯担风险,也要招待一下犯了错误,被押往京师而路过他治下的一位老朋友,这种古道热肠,就绝不是那些小人所能理解的了。
受他这次案件牵连的人不少,驸马王诜因与他来往甚密,被削除一切官职,司马光、范缜等被罚铜20斤。还有一位生活奢侈,连外出旅游也要让仆人带着自家的佳酿,决不肯在村店野肆喝酒的贵公子王
,也因与他来往,被发配到荒僻的地方。苏轼后来在一篇文章里写道:“饥寒穷困,本书生常分,仆处不戚戚固宜,独怪晋卿以贵公子罹此忧而不失其正,诗词益工,超然有世外之乐。此孔子所谓可与久处约长处乐者。”一个已经失去了一切的人,便不怕再丢掉什么了。落寞对苏轼来讲是不存在的,他的一生又是何时不曾坎坷,不曾跌跌撞撞的呢?更何况,幸好还有这些不肯划清界限,不怕担干系的友人与他同在。
苏轼在《观棋》诗里,曾经写下四句话:“胜固欣然,败亦可喜,优哉游哉,聊复尔耳。”以这样态度对待生活,也就是像苏轼所说的“超然自得,不改其度”、“杜门默坐,喧寂一致”的境界了。能做到热闹和冷清都无所谓,也就置落寞于不顾了。后来,这位因诗被捕的大师获释出狱后做的第一件事还是作诗:“平生文字为吾累,此去声名不厌低。塞上纵归他日马,城东不斗少年鸡。”从这首诗中,看不到一点儿颓唐,而是仍旧那样自负,那么豪迈。挫折于大师,只不过是烈火炼金,使他愈益真纯成熟罢了。
那么,那些整治苏轼的小人们,后来又如何呢?舒亶,如果不是因为整得苏轼死去活来,他的名字早就湮没在历史的故纸堆里了。这倒合乎晋人桓温所言“既不能流芳百世,复遗臭万载邪”的效果了。后来,宋哲宗罢新政,他就败落了。从他的一首《蝶恋花》词中可以看出来此人的落寞心境:“芙蓉落尽天涵水,日暮沧波起。背飞双燕贴云寒,抛向小楼东畔倚栏看。浮生只合尊前老,雪满长安道。故人早晚上高台,寄我江南春色一枝梅。”这首词可能写于“元佑更化”新党人物遭受打击贬斥时期,诗中不仅写了那种失意的凄凉,更写出了盼着重登政治舞台的强烈欲望。“故人早晚上高台”的希冀,表明了他还是梦想着王安石东山再起,好接着做他的整人之梦。因为尝过飞黄腾达、春风得意的人,尤其是一个追名逐利的小人,更是留恋那逝去的光辉岁月。
王安石罢相后,也就真成了话本小说里的“拗相公”了。金陵赋闲时的一首《桂枝春》写尽他失落无依的心态:“登临送目,正故国晚秋,天气初肃。千里澄江似练,翠峰如簇。征帆去棹斜阳里,背西风,酒旗斜矗。彩舟云淡,星河鹭起,画图难足。念往昔,繁华竞逐。叹门外楼头,悲恨相续。千古凭高,对此漫嗟荣辱。六朝旧事如流水,但寒烟衰草凝绿。至今商女,时时犹唱,《后庭》遗曲。”金陵这个地方是王安石的发迹之地,当时,求才若渴的宋神宗一天下几道诏书,要他到开封去任相国。现在,过气政客,失意明星,落魄文人,和不修边幅的前宰相,再度出现在金陵,那百无聊赖的萧瑟悲怆情绪,与“城东不斗少年鸡”,斗而不败,愈败愈斗的苏轼相比,毫无共同之处。
不过,在钟山脚下,苏轼倒有机会与王安石相遇。“东坡过金陵,荆公野服乘驴,谒于舟次。东坡不冠而迎揖曰:‘轼今日敢以野服见大丞相!’荆公笑曰:‘礼岂为我辈设哉?’东坡曰:‘轼亦自知相公门下用轼不着。’荆公无语。乃相招游蒋山。在方丈饮茶次,公指案上大砚曰:‘可集古人诗,联句赋此砚。’东坡应声曰:‘轼请先道一句。’因大唱曰:‘巧匠斫山骨’,荆公沉思良久,无以续之。乃起曰:‘且趁此好天色,穷览蒋山之胜,此非所急也。’田画承君,是日与一二客从后观之,承君曰:‘荆公寻常好以此困人,而门下士多辞以不能,不料东坡不可以此慑伏也。’”
王安石最后的失败,倒不是正人君子把他挤出朝廷的,而是败在了他一手提拔的吕惠卿手里。苏轼在南京见到下野的拗相公时,还曾好心地关注他过去一些政治上的举措得失。他连连摆手说:“别问我,别问我,现在已是吕惠卿主政了。”而且还神秘兮兮地对苏轼嘱咐,“此话出于我口,入于你耳,万万不可为他人所知。”他如此小心谨慎,紧张其事,不是没有来由的。由于王安石当年给吕惠卿写过一封私下的信,上面特地注上一笔:“勿使上知”,也就是不要让皇帝知道他们之间的秘密。结果,吕惠卿这个更坏的小人,彻底的两面派,随时准备反戈一击的叛卖者,把这封“勿使上知”的信件交给了皇帝,结果自然是可想而知了。
王安石下台以后,过度失落造成心理的极不平衡,时常“喃喃自语,有若狂人”,还用手指对空书写“福建子”三字,一写就是半天。他为什么写这三个字呢?因为把他整苦了的吕惠卿正是福建人。据野史讲,王安石临死的前一天,在野外骑驴独行,看见一位农妇向他递交诉状,然后就消失不见了。回到家后,一摸衣袋,那份诉状也无影无踪,但他确切记得当时是很认真地接过来放得好好的。这样,越想越怕,第二天,就在恍惚和惊吓中死去了。
从此,王安石就固定在这个无法令人尊敬的形象上,而苏东坡呢?凡他足迹所至的地方,无不给后人留下景仰,留下诗文,留下在挫折中不屈不挠的身影,留下做一个光明磊落文人的风范。
明朝文字狱始见于洪武七年(1374年)。时苏州知府魏观将新府衙建于张士诚宫殿旧址,高启作《上梁文》中有“龙蟠虎踞”四字,因此触犯明太祖朱元璋忌讳而被杀。洪武十七年以后,又先后发生多起因上贺表、谢笺引起的文字狱。据载,因当时勋臣不满朱元璋重文轻武,遂进谗言“文人善讥讪”,朱元璋从此对天下章奏动辄生疑忌。洪武二十九年,礼部颁行谢表式后,不再发生以贺表、谢笺获罪之事。但洪武三十年南北榜案中,考官因所进试卷中有“一气交而万物成”及“至尊者君,至卑者臣”,被认为讥讽朝廷,有凶恶字而获罪。明初文字狱贯穿洪武一朝,是明太祖朱元璋为推行文化专制统治所采取的极端手段,并为后世封建统治者所效法。
朱元璋统治时期,文士以表笺文字不当而罹罪为最多。按照明朝初年的习惯,每逢正旦、万寿节及册立东宫,内外文武大臣都要献上表笺庆贺。而各级文武大臣娴于文辞者并不多,于是撰写贺表的任务大部分落在当地教官的身上。朱元璋知文士有讪讥之好,故而对这些表笺格外在意。果然,一些表笺被他看出了“破绽”,朱元璋毫不犹豫,亮出了屠刀。当时以表笺文字犯忌讳者中,大部分是因为用了“则”字。当时的江淮方言,“则”与“贼”读音相似,朱元璋以为这是在讥讽他有落草为寇的经历。如浙江府学教授林元亮因所作《万寿增俸表》中有“作则垂宪”句被杀,北平府学训导赵伯宁因其作《万寿表》中有“垂子孙而作则”被杀,等等。
朱元璋
朱元璋迫害儒士制造文字狱案,完全凭主观猜测,没有任何事实依据,而且置人于死地的花样离奇、手法恶劣,达到了骇人听闻的程度,归纳起来,其手段大致有以下几种:
第一,以附会字加罪于人。
当时有一位高僧,法名来复,朱元璋请他吃饭,来复谢恩诗称:“金盘苏合来殊域,玉碗醍醐出上方。稠叠滥承天上赐,自惭无德颂陶唐。”朱元璋见诗大怒:“汝用‘殊’,谓我是歹朱耶!又谓‘无德颂陶唐’,欲以陶唐颂我,而未能也。何物奸僧,大胆如此!”遂斩之(《明朝小史》卷1)。这位和尚虔诚的拍马屁,万没想到朱元璋用字形分解法来加罪于他。又有位擅长书法的中书舍人詹希原,朱元璋命他书写太学“集贤门”额匾,因“门”右直微勾起,朱元璋就挑眼说:“吾方欲招贤,原乃闭门,塞我贤路耶!”遂诛之,并粉涂其钩(马朴《谈误》卷4)。“门”字右直挑钩,是千古规范字体,怎么到了朱元璋那里就不能挑钩?朱元璋自己所写的“门”字也是“右直微勾起”,这就具有讽刺意味了。
第二,用同音、方音曲解文义加罪于人。
明初名儒卢熊曾为兖州知州,以印文篆书“兖”字类“衮”字,上书请改正。朱元璋看了大为恼怒,说:“秀才无理,便道我衮(滚)哩!”几被祸(《水东日记》卷4)。卢熊以后仍坐累而死。其他如常州府学训导蒋镇为本府作《贺正旦表》,内用“睿性生知”被诛;澧州学正孟清为本州作《贺正旦表》,内用“圣德在秋”被诛。以上诸条,朱元璋用他的淮南方言读,“则”、“贼”同音,“作则”即“做贼”,“生知”即“僧知”,“圣德”即“僧得”,都成了揭他老底的文字。又如,怀庆府学训导吕睿作《贺赐马匹表》,内用“遥瞻帝扉”被诛;尉氏县学教谕作《贺万寿表》,内用“体乾法坤,藻饰太平”被诛,因为“帝扉”同音“帝非”,“法坤”被读为“法髡”,“藻饰太平”被读为“早失太平”,这都是骂朱明王朝短命的字音。甚至“万寿无疆(通强)”、“天下有道(音盗)”,被他读为别字“强盗”,真是蛮横迫害,毫无道理。
第三,疑文字触犯皇权而加罪于人。
在中国文字狱史上,罗织的罪名恐怕没有比明初文字狱更荒唐可笑的。文化素养较低的朱元璋,就像乡间的盲人,用低级文字游戏胡乱附会,迫害儒士,造成许许多多的冤案。因此,从洪武十七年(1384年)到二十九年(1396年)——即他死的前两年,文字狱长达13年之久,死者不可胜计,不仅摧残了文化,还严重禁锢了知识群体的思想。其规模之大,程度之深,理由之荒唐,是前无古人的。其原因,当有以下几方面:
首先,朱元璋自身的特殊性是导致文字狱产生的直接原因。以上表笺内容中有很多和“僧”、“贼”有关,而朱元璋对“僧”、“贼”这样的字眼相当敏感。这和他的出身有关。朱元璋出身微寒,为生计出家到皇觉寺当了和尚,后加入农民起义军,终成大器,年号洪武。虽然这时他已位居九五之尊,但他不光彩的为僧为盗生活史成了他心中挥之不去的阴影。这种不光彩的过去成了朱皇帝的雷区,触之即发。
其次,特殊的君臣关系是洪武文字狱的推动因素。草根出身的朱元璋,并非一开始就对知识阶级心怀疑惧。相反,跟元末其他起事豪强相比,朱元璋基本可以称得上是礼贤下士的典范。这就形成在功臣序列里,文官地位普遍高于武将的局面。于是那些曾为朱家江山浴血奋战的武将们在感叹“兔死狗烹”之余,不忘诽谤一下士人,以捍卫自己专宠的权利,以“《孟子》有‘士,诚小人也’句”来挑拨朱皇帝和文臣之间的关系。在朱皇帝看来,读书人巧断句读,活用词意,实在是一件可憎的事。在草根出身的自卑情结的作用下,“由此览天下奏章,动生疑忌,而文字之祸起云”。
再次,皇权至高无上的封建专制制度是文字狱产生的根本原因。在封建专制政治制度下,皇帝的权威是至高无上的。“君让臣死,臣不敢不死”的君臣关系在长达两千年的封建社会里统治着人们的思想,历代帝王也随心所欲地运用这份权力,对“不顺者”以文字狱加之。专制政治越完善,文字狱的发生就越频繁,波及的面就越大。
朱元璋式的文字狱最大的特征,就是他没有自己的意识形态。也正因如此,洪武文字狱才更具有威慑力。明初的作家如刘基、高启,在文学上还是很有作为的,可谓开了明诗创作中简单率直的诗歌风气之先声。但朱元璋借胡惟庸之手毒死了刘基,用文字狱害死了高启。从此以后,君威难测,文人陷入左右无所适从的尴尬境地。文字狱败坏了文风,导致“台阁体”诗词侵霸文坛。“台阁体”诗词的出现和繁荣,是中国文化史的倒退,而文字狱就是这一倒退的决定性因素。
其次,文字狱摧残了士人的身心,是加深中国文人“奴性品格”的助推器。文字狱对文人不仅是身体上的迫害,更是精神上的摧残。以自尊、气节安身立命的士人在文字狱的淫威下渐有斯文扫地、气节不存之趋势。文人越来越多地趋炎附势、俯首听命,使中国人独有的“奴才哲学”愈加完善。
最后,文字狱阻碍了文学的发展,是明朝文坛沉寂与衰退的主导因素。朱元璋式文字狱更大的杀伤力在于,它绞杀了汉语的隐喻功能,明以后的汉语,已经无法完整营造出古典中国向现代中国急速过渡的准确意象。文字狱从肉体到精神对士人惨无人道的摧残和迫害,使一些士人诚惶诚恐地远离了文学创作,任由明朝的文学园地荒芜。
总之,洪武年间的文字狱因其“非意识形态”性把中国明代文学带入阴暗的地狱,它摧残了中国的文化,阻碍了文学的发展,成为了中国文学的一大缺口。
朱元璋大兴文字狱疯狂屠杀天下士民的血腥历史已是广为人知,然而迄今为止很少有人知道,明代文字狱其实不止洪武一朝,而是贯穿了明代两百多年,其血腥恐怖程度,并不在清朝文字狱之下。下面我们就从明朝成百上千的文字狱血案里,继续举出一些最典型的案例来看一看明代文字狱究竟有多么血腥、多么残忍。
在朱元璋之后,朱棣可谓是继其父之“余烈”,发扬文字狱精神的又一“雄主”。他刚坐上龙椅没多久,就迫不及待对臣民挥动起文字狱的屠刀。永乐元年(1403年),南昌知府叶惠仲与其兄叶夷仲直书靖难事,遭族诛。叶氏兄弟家族血案是首例在永乐时代惨遭文字狱荼毒的案例,虽然其惨烈尚不如方孝孺十族全诛一案,但是方孝孺是作为政治反对派被镇压,跟叶氏兄弟家族因文字狱遭灭门惨案有本质的不同。永乐三年,庶吉士章朴因家藏有方孝孺诗文,被人揭发,朱棣大怒,下令逮捕章朴,“戮于市”。因为朱棣曾经下诏昭告天下,收藏方孝孺诗文就是死罪。因此,章朴之死正是撞在枪口上。
因政治迫害大兴文字狱虽然残酷,还是事出有因。然而朱棣发动的文字狱有些却是莫名其妙,纯粹是暴戾淫威的体现。如永乐二年,江西饶州府儒士朱季友来南京向朝廷献书。只因该书批判宋儒理学不对朱棣的胃口,朱棣因此小题大做大动干戈,公然声称:“愚民若不治之,将邪说有误后学。即遣行人押还乡里,会布政司、按察司及府县官,杖之一百,就其家搜检所著文字,悉毁之,仍不许称儒教学。”(《明太宗实录》卷33)
最为可叹的是,朱棣大搞文字狱居然针对起元代兴起的杂剧文化。永乐元年七月,刑科给事中曹润等上奏社会上有亵渎帝王的杂剧流行,奏云:“乞敕下法司,今后人民,娼优装扮杂剧,除依律神仙道扮,义夫节妇,孝子顺孙,劝人为善及欢乐太平者不禁外,但有亵渎帝王圣贤之词曲,驾头,杂剧,非律所该载者,敢有收藏,传诵,印卖,一时拿送法司究治。”曹润等帮闲官僚的建议正合朱棣推行专制政策的胃口,于是下令五日内统统烧毁,还公然威吓天下士民:“敢有收藏者,全家杀了!”(见于顾起元《客座赘语》卷10《国初榜文》)不能不说朱棣的这种野蛮政策影响是相当坏的。大学者王国维在《宋元戏曲史》中针对明初杂剧文化万马齐喑的可悲现象说道:“元人生气,至是顿尽!”寥寥八字,蕴含了多少历史的悲凉与辛酸!
继朱棣大兴文字狱对元杂剧下刀子之后,明英宗朱祁镇又对民间传奇小说动手了。《明英宗实录》里清楚记载了这样的历史:正统七年(1442年)二月辛未,国子监祭酒李时勉言:“近有俗儒假托怪异之事,饰以无根之言,如《剪灯新话》之类。不惟市井轻浮之徒争相诵习,至于经生儒士,多舍正学不讲,日夜记忆,以资谈论;若不严禁,恐邪说异端,日新月盛,惑乱人心。乞敕礼部行文内外衙门,及调提为校佥事御史,并按察司官,巡历去处,凡遇此等书籍,即令焚毁,有印卖及藏习者,问罪如律,庶俾人知正道,不为邪妄所惑。从之。”从以上这份朱明官方罪恶自供书里,后人读后可以想象,那种专制条件下的严禁政策不知使得多少元末流传下来的优秀文化作品被毁灭殆尽。
朱祁镇炮制的文字狱里居然还有因诗获罪这样莫名其妙的案子,而且在正统、天顺两代都有。正统十四年,福建剿贼都御史张楷作《除夕》诗云:“静夜深山动鼓颦,生民何苦际斯时。”又云:“乱离何处觅屠苏,浊酒三杯也胜无。”又云:“庭院不须烧爆竹,四山烽火照人红。”为给事中王诏所劾罢官。其实在宣德时,身为御史的张楷曾作诗献给宣宗,意欲求进,罪之,赖学士陈循力救而免。张楷逃过宣德,逃不过正统,可见,明朝文字狱是父子相继,源源不绝的。
天顺年间的文字狱血案则见于《万历野获编》卷25《诗祸》。天顺四年(1460年),江西万安县民罗学渊进所作诗300余首,名《大明易览》。中有咏犬,咏蜜,咏蟊,嘲丑妇,及谀当道者,词多谬妄,上大怒,出其诗,命下狱讯治,集诸大臣廷鞫,坐妖言律论斩。以诗寄情,是自古文人发牢骚抒情的手段,历代皆有,何足为奇?偏偏到了明朝却成为获罪的祸根,由此可见明朝文化专制之野蛮凶残。
朱祁镇之后,因诗获罪的文字狱之风不但没有停止,还愈演愈烈。如《万历野获编》记载,“弘治十二年,云南副使赵炯作诗十二首,自序身谕孟密夷使入贡之功,以献,上怒降为运同。”弘治皇帝基本还算是明代一个不错的皇帝,然而他也因诗文而罪人,由此可见,明代的文字狱已经形成为一种风气。
弘治之后的正德年间,浙江佥事韩邦奇也因诗获罪。《明史》记载:“邦奇悯中官采富阳茶鱼为民害,作歌哀之。堂遂奏邦奇沮格上供,作歌怨谤,帝怒,逮至京,下诏狱。廷臣论奏,皆不听,斥为民。”韩邦奇不过是对太监采办茶鱼祸国殃民之事不满,写诗讽刺,却被正德皇帝下狱免职,可见明朝滥用文字狱到了何等程度!
嘉靖时代,文字狱竟然祸及当时的高级官员——尚书。据《明史》记载,当时南京工部尚书吴廷举因为上疏里引用白居易诗句“朝廷雇我做闲臣”,又引用张咏诗句“江南闲煞老尚书”,从而遭致嘉靖帝大怒,将其革职为民。据《皇明驭倭录》记载,当时的吏部尚书李默因部试出题有用汉唐讥讽当朝,嘉靖帝便将其下锦衣卫镇抚司拷问,结果李默死于狱中。尚书都落得如此下场,其他小臣更不足论。都御史胡缵宗因为写迎驾诗中“穆王八骏”语为诽谤,被革职,杖四十。锦衣卫经历沈炼因作诗讥讽宣大总督杨顺,最终被斩首于宣府。嘉靖时代的文字狱在《万历野获编》作者沈德符眼里看来是“古来人主多拘避忌,而我朝世宗更甚”。或许,这跟嘉靖皇帝以外藩承继大统有心立威惩治下臣的心态有关。
嘉靖之后,隆庆、万历时代文字狱稍少,政治气氛还算较为宽松,然而仍出现了张居正囚杀何心隐,禁毁书院64处的文化专制政策。万历皇帝还发动了针对李贽的文字狱,公然下诏说:“李贽敢倡乱道,惑世诬民,便令厂卫五城严拿治罪。其书籍已刻未刻,令所在官司,尽搜烧毁,不许存留。如有党徒,曲庇私藏,该科道及各有司,访奏治罪。”
天启年间,大太监魏忠贤及其阉党当政,又掀起了一次文字狱小高潮。扬州知府刘铎正是因文字狱获罪于魏忠贤的典型。据《明史》记载,刘铎“愤忠贤乱政,作诗书僧扇,有‘阴霾国事非’句,侦者得之,闻于忠贤。倪文焕者,扬州人也,素衔枭,遂嗾忠贤逮治之。”天启四年,魏忠贤还借科考问题大动干戈。据王世贞《弇山堂别集》记载,“山东江西湖广福建考官,皆以策问讽刺,降谕切责。初命贬调,既而褫革。江西主考丁乾学至下狱拟罪,盖触魏忠贤怒也”。不过这个时期已是朱明王朝穷途日暮的时代,不久之后,天下大乱,农民起义势如燎原。明朝统治随之土崩瓦解。
对血腥恐怖的明朝文字狱造成的人文精神泯灭,明末的文人张岱对此有深刻的反省,他在《石匮书自序》中痛心疾首地指出:“有明一代,国史失诬,家史失谀,野史失臆。故二百八十年,总成一诬妄世界。”此论堪为振聋发聩之声,足以令后人深思警醒。
到了清朝,康熙时期曾发生了两起较大的文字狱案。一起是康熙初年起于庄廷珑的《明史》案。庄廷珑,浙江湖州人,家中豪富,想写一部《明史》留名于世,到处搜罗资料。同乡朱国祯曾著《明史》,有《列朝诸臣传》等手稿没有刻印。朱国祯死后,家道中落,家人听说庄廷珑想写《明史》,就以千两银子的高价把《列朝诸臣传》等先人未刻印的手稿卖给了庄廷珑。庄廷珑在朱国祯的手稿署上自己的姓名,又补写了崇祯朝的事迹,就刻印发行了。书中有许多指斥清朝的语言。
被罢官的原归安知县吴之荣是个阴险小人,看到此书后眼睛一亮,认为这是一块再入官场的绝妙敲门砖,至少也可敲诈一笔财富。他到庄氏家中进行敲诈,分文未得,便向将军松魁告发。松魁移命巡抚朱昌祚处理,朱昌祚又转交督学胡尚衡。庄氏向胡尚衡行了重贿,将书中指斥清人的文字修改重刻,事情也就不了了之。
吴之荣分文未得,一气之下便拿着初版告到北京,由刑部立案追究,掀起大狱。庄廷珑已死,开棺戮尸,其弟庄廷钺受牵连被诛。原礼部侍郎李令哲曾为该书作序,本人伏法还株连了4个儿子。主审官见其小儿子刚16岁,让他在口供中减少一岁,并告诉他只要减少一岁,按当朝惯例就可免死充军了。李令哲小儿子悲伤地说:“父兄俱死,不忍独生。”终于未改口供,随父兄一起赴难。
李令哲的序中提到了朱氏,指的是朱国祯。吴之荣与南浔富人朱佑明结怨,硬说序中朱氏指的是朱佑明,于是朱佑明父子6人被吴嫁祸而死。松魁被免官,幕僚程维藩被处死。朱昌祚、胡尚衡向主审官行贿,把罪责推给初审此案的学官,自己免难,学官被诛。湖州太守谭希闵才上任半月,还没弄清是怎么回事就以隐匿罪糊里糊涂地被绞死了。凡校书、刻书、卖书以及书中牵连人名者一律丧命。《明史》案冤死者70余人,死者妻子大都发配边疆。
另一起是康熙后期起于戴名世的《南山集》案。戴名世,安徽桐城人,自幼聪颖好学,收集明朝史迹,编写了一部《南山集》。《南山集》中采用了同乡方孝标的不少材料。方孝标做过平西王吴三桂的官,吴三桂叛乱后,他投降清朝比较早,得以免罪。后来写了《钝斋文集》和《滇黔记闻》,记录了南明的一些异事奇闻。戴名世感到很新鲜,便把其中的南明事迹采入《南山集》,并以南明桂王死后次年为清朝定鼎之年。《南山集》由许多人作序,捐资刊印,刻版寄藏于方苞家中。后来戴名世考中进士,在翰林院做编修。
康熙五十年(1711年),左都御史告发戴名世妄窃文名,恃才放荡,私刻文集,信口游谈,具有浓厚的反清意识。主审官判戴名世凌迟处死,族皆弃市,年幼孤儿发配边疆。凡作序捐资者一律绞死。方孝标已死,当开棺戮尸,量刑同于戴名世。其他有牵连的32名官员给予降职罢官处分。整个案件牵连人数多达几百,仅判死刑者就有300余人。后来康熙赦免了一些人的死罪,但仍然有很多人因此丧命。
清朝初年,满汉之间存在着一定的民族矛盾。汉族士大夫受清室压迫,借文字发泄愤恨的情况是有的;明末遗臣故老著书立说,时而流露出山河故国之思,这种情况也是有的。《明史》和《南山集》两案的起因就多少带有这种色彩。清朝统治者对这个问题很敏感,为加强思想统治,防微杜渐,一旦发现就严厉打击,后来变得神经质,又加之官场矛盾,于是发生了一连串的文字狱。其中多无根据,只是捕风捉影滥杀无辜而已。
雍正四年(1726年),清朝海宁人查嗣庭担任江西主考官,所出试题用了《诗经》中的“维民所止”一句。有人说他居心叵测,“维止”二字意在削去“雍正”二字的头。雍正闻听大怒,让人搜罗他的罪过。结果,查嗣庭被捕,病死狱中,被戮尸示众,儿子处死,家属流放。查嗣庭之狱,主要“罪证”无非是科场题目。类似情况还有很多,如翰林院庶吉士徐骏诗稿中有“清风不识字,何得乱翻书”一句,犯了清朝大忌。刑部对他的判决书说:“原任庶吉士徐骏,居心叵测,狂诞成性,在诗稿中影射讥讪我大清,按大不敬律处斩,立即执行,诗稿一律焚毁。”此案也是仅因文字犯忌,没有其他罪证。
雍正年间最大的文字狱案则是吕留良案。吕留良,浙江石门人,清朝初年曾应试为诸生,几次参加乡试都没考中,气愤中抛弃仕途,讲学乡里,其子葆中考中进士在翰林院任职,吕留良却自称明朝遗民,不肯屈志归清。他长期隐居山林,授徒讲学,著书立说,名声越来越大,成为著名的道学先生,地方官多次举他为官,他始终不肯出山。后来削发为僧,死于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
吕留良的著作中记载了许多清朝事迹,下笔行文毫无顾忌,尤其对康熙时政指斥颇多。吕留良死后,书稿藏于家中。湖南靖州人曾静到州城应试,看到吕留良的部分诗文,文中力倡华夷之别,他很感兴趣,就派弟子张熙到吕留良家中求吕氏遗书。葆中热情接待张熙,把先父遗书全部给了他,并向他介绍了吕留良之徒严鸿逵以及严鸿逵之徒沈在宽等人。从此,曾静与张熙、严鸿逵、沈在宽等往来密切,他们志趣相投,以华夷之别为思想基础,谋图反清复明。当时恰值雍正皇帝抑制宗室,猜忌功臣,胤祀、胤禟和年羹尧等人先后被治罪,其党徒造作流言,攻击雍正皇帝不得人心,行将垮台。曾静等人误信流言,认为反清复明时机成熟。他们听说川陕总督岳钟琪是年羹尧的部将,两次要求入京朝见雍正皇帝皆遭拒绝,对雍正皇帝又恨又怕;又听说岳钟琪是岳飞的后裔,而满人则是金人后裔,岳氏与清朝恰为世仇。于是便策划了一番,决定借助于岳钟琪的兵力反清复明,派张熙前往游说。张熙向岳钟琪投递一封书信,上面列举了雍正皇帝的九大罪状:弑父、逼母、害兄、屠弟、贪财、好杀、酗酒、好淫、诛忠用佞。力劝岳钟琪拥兵举义,光复明室。
岳钟琪收到书信后大吃一惊。为了擒得主谋,他佯装赞同张熙意见,与张熙订盟起誓,同生死共患难,让张熙请出其师友辅佐起事。张熙信以为真,供出曾静。岳钟琪又佯装迎请曾静,将二人送往北京,接受雍正皇帝亲审。曾静、张熙一见皇帝,才明白被岳钟琪出卖,立即伏地认罪,供出了事情的全部真相。雍正皇帝传命浙江总督,查抄吕留良、严鸿逵、沈在宽等人家藏书籍,连同所有人犯一起解送京师审讯。
雍正皇帝亲阅吕留良书稿,研究吕留良的反清思想,认为应该就此案大造舆论,从理论上批驳华夷有别说,在意识形态领域大树特树清朝正统观念。他将已死的吕留良、吕葆中和严鸿逵戮尸,沈在宽凌迟,吕、严亲族16岁以上男子全部斩首,妇女幼童发往东北边疆为奴;将此案中曾静、张熙的口供和谕旨编为《大义觉迷录》,颁发全国各地,又让曾静、张熙二人亲到浙江地区去宣讲,当众忏悔认罪,消弥反清意识,雍正皇帝宣布不杀曾静、张熙,也不许自己的子孙杀他们。表面原因是他们认罪态度好,而实际上却是拿他们当工具使。但后来乾隆皇帝一即位,看不起这两个软骨头,就以这两人曾经恶语中伤先帝为由,将他们杀了。
乾隆时期也有许多文字狱,比较有名的是胡中藻诗狱。内阁学士胡中藻曾是鄂尔泰的学生,鄂尔泰和张廷玉都是雍正皇帝的得力军机大臣,同受雍正皇帝遗诏辅佐乾隆皇帝。乾隆皇帝即位后,二人发生矛盾,依附二人的官员也分成两派,互相攻击,乾隆皇帝知道这种情况后曾多次进行调解。后来鄂尔泰死去,张廷玉也退休,但两派仍然倾轧不已。鄂尔泰是满人,党徒多为满人官员;张廷玉是汉人,党徒多为汉人官员。满汉官员之间互相猜疑,从而发生了胡中藻诗狱。
此时,胡中藻作了一本《坚磨生诗集》,极力颂扬鄂尔泰,攻击张廷玉。鄂尔泰之侄鄂昌任广西巡抚,援引世谊,与胡世藻作诗对答,往复唱和。乾隆皇帝很厌恶朋党门户之争,见多次调解无效,就想借文字狱惩一儆百,刹一刹党争恶风。他从胡中藻诗中摘出许多句子,进行曲解。例如,“一把心肠论浊清”一句,说作者故意把“浊”字加于清朝国号之上;“南斗送我南,北斗送我北”一句,说作者南北分提有意制造满汉对立;“亦天之子亦菜衣”一句,说天子句中用两个“亦”字是大不敬等等。此外,又摘出胡中藻主考时所出试题,内有“乾三爻不像龙说”,说:“乾隆及朕的年号,龙与隆同音,这显然是有意诋毁于朕。”又指责鄂昌说:“出身于满洲,历任巡抚,见此等犯上诗文非但不知愤恨,反而丧心病狂,与之唱和,真是罪不容诛。”结果胡中藻被抄家,判为凌迟,后改为弃市。鄂昌赐死,连鄂尔泰的灵牌也撤出了贤良祠。
清朝的其他文字狱也是多由文字牵强附会形成的。如扬州举人徐述夔的诗中有“大明天子重相见,且把壶儿搁半边”、“明朝期振翮,一举去清都”等句,被牵强为灭清兴明。礼部尚书沈德潜作诗咏黑牡丹,有“夺朱非正色,异种也称王”之句,被曲解为辱骂满人夺了朱氏江山。二人皆被戮尸。江苏生员韦玉振行文中僭用了一个“赦”字,被仗刑三百,服役三年。湖北生员程明湮给人写寿文,用了“创大业”三字,被凌迟处死,亲属也受到牵连。安徽贡生方芬的诗集中有“蒹葭欲白露华清,梦里哀鸿听转明”一句,被刨坟戮尸,祸延子孙。
清朝的文人学者为避免文字狱,常常将涉嫌字眼改成其他字代替,或者干脆空起来,往往搞得文理不通,雅韵全无。后来连“胡”、“虏”、“夷”、“狄”等也成了避讳字,书籍中往往空格不刻。还有许多文人学者为了逃避现实,埋头于古纸堆中作考据性的学问,从而形成了中国学术史上的一个著名学派,即乾嘉学派。
在历史上,对文字狱的处理是非常残酷的。总是被逮捕,被抄家,坐监牢,受审讯。审讯的时候,常用酷刑;审讯的结果,总归重判。至少是终身监禁,流放边荒,充军为奴;大多是杀头处绞,碎剐凌迟。如果人已经死了,还免不得从坟墓里刨取棺木,拖出尸身,戳碎焚烧。而且一人得祸,株连极广,往往一杀一大片。所有近亲家属,不管知情不知情,识字不识字,一概得“从坐”。清代并没有惩治文字犯罪的法律,但有“大逆”犯罪的案例。遇到文字狱,援引“与大逆无异”定罪。按照“大逆”的处理:“凌迟处死,正犯之子、孙、兄弟,及兄弟之子,年十六岁以上皆斩。男子十五岁以下,及正犯之母、女、妻妾、姊妹,若子之妻妾,均给付功臣之家为奴。财产入官。”文字狱一构成,就意味着血淋淋的一场杀家的惨祸。所以一人被捕,常常举家自杀,以免受辱而终难逃一死。
从社会关系上讲,文字狱的株连性也是惊人的。每一案件,莫不夸大其词,涉及多人,拖累甚广。如果被认为是要案,常常罪犯百十成群,攀牵数省。一本书,作者犯了罪,写序、跋,题诗,乃至题签的人都有罪。这还不算,还要追查何人出资刻印,何人雕刻,何人印刷;书印多少,何人贩卖,何人购买,赠送何人。核对翔实,悉数上缴,缺一本也不行。书版要解京劈毁,决不能少一片。所有有关的人,全都有罪。即或你虽有书,却没有看过,事实证明是如此,那也不行,谁让你不看、不检举呢?当地该管官吏,有牵连的罪更大;没有牵连而事先失察,也同样有罪。古时有所谓“瓜蔓抄”,按藤摸瓜找罪人;文字狱这根“瓜蔓”,枝条歧出,是长之又长的。
不要以为文字狱是将罪名硬栽在受害者身上,可以不费心机随便说说就完了。其实不然。那些案子,莫不经过精工细作、炮制而成的。为了遮掩天下人耳目,要说一些强词夺理的话,用以表明给戴的帽子是合乎尺寸的。论手法主要耍的也不过几种,只是花样翻新,愈出愈奇罢了。常用的手法首先是牵强附会,肆意歪曲。你说是活的,他偏说你指的是死的;你说着东边,他偏说你影射着西边。尽管理论上不符合逻辑,他却能振振有词。其次剪头去尾,断章取义。或者挑一段,或者挑二三句,不管上下文如何,只给你加上些“虽然”、“但是”的字眼,就正面变成反面,反面变成正面,意义全非了。再其次是移花接木,张冠李戴。经过了嫁接的文字,和原来当然不一样了,他说这是你的手笔,这却是无可辩论的。在这些手法之外,更有制造伪证、肆意妄言的,那样致人入罪,就更加可恶了。
统治者的意图,爪牙们总是心领神会。当统治者大兴文字狱的时候,爪牙们就都争取搞几个以立功,用无辜臣民的鲜血染红自己的顶子,这是多么轻而易举的事。搞不出,是无能。别人抢先揭发了,你还不知道,一旦被认为“失察事小,隐讳事大”,不但会丢官,而且也有抄家弃市的可能。这样的例子岂止一两个。有时下面检举揭发,因为不是统治者要整的对象,来个“谕旨”,“所奏殊为过当”,“传旨申饬”。不要以为挨了骂了,其实“简在帝心”,将来自有重用之日。这些都是做官的诀窍。办理文字狱,宁枉毋纵,宁重毋轻,是必然的趋势。至于爪牙彼此之间,党同伐异,互相攻讦,这样构成的文字狱也是有的,那就不在话下了。
文字狱对于社会的影响是恶劣而深远的。那些想向上爬而没有阶梯的人,钻头觅缝,在别人的文字中找毛病,检举揭发,作为自己猎官的敲门砖。与他人有仇存隙的人,利用文字狱陷人于死地,以遂其报复心愿。也有专司敲诈勒索的人,起初是只拉弓不放箭,后来却终于“箭在弦上,不得不发”,把文字狱构成了。也有在朋友投赠、书信往来时,“忝在知交”,无所不谈,偶或一二字句有失检点,受者怕被牵连,岂敢知情不举?变生肘腋之间,有些人就这样糊里糊涂被出卖了。有个名叫梁诗正的,本是协办大学士,告老还乡。乾隆皇帝怀疑他不是本意,“谅有怨言”,就叫浙江按察使富勒浑去摸他的底细。两人混得熟了,梁诗正无意间告诉富勒浑,自己“从不以字迹与人交往。即偶有无用稿纸,亦必焚毁”。富勒浑把这话上报给乾隆皇帝,并且说梁诗正“举止语言,无不缜密。即有怨怀,不敢遽为吐露”。乾隆皇帝见到奏折,加上朱批说:“如此,则是伊知惧,尚不至于怨望,何必深求!”不过,这事却也正好向后人反映了当时的情况:不敢留字迹,不敢说话,整个社会都死了,真正到了“万马齐喑”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