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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菜户与对食
——冷清宫闱里的畸形互暖

几千年以来的人类文明社会,总会有许多不文明的组织制度和人事制度,宫女制度、太监制度就是中国史上最不文明的制度,男的被废,女的不能嫁,阴阳失调,罪莫大焉。然而,总要在最不合理的组织内,找到尽量合理的组合;总要在最不人性的圈子里,尽量找到人性的光辉。于是,憋屈的太监们和憋屈的宫女们结合了,在扭曲的宫廷制度下以“对食”组合寻求最佳生存方式。所谓“对食”,原意是搭伙共食,指宫女与宫女之间,或太监与宫女之间结为“夫妇”,搭伙共食。这是宫女、太监被长期幽禁在宫廷,不能过正常的家庭生活,怨旷无聊,因而产生的一种畸形现象。

对于“对食”,自汉代至明代,史籍及笔记记载不绝。如《汉书·外戚传下·孝成赵皇后》:“官婢曹晓、道房、张弃,故赵昭仪御者于客子、王偏、臧兼等,皆曰宫(曹宫)即晓子女,前属中宫,为学事史,通《诗》,授皇后。房与宫对食。”再如明沈德符《野获编·内监·对食》:“今中贵授室者甚众,亦有与娼妇交好,因而娶妇者。至于配耦宫人,则无人不然。凡宫人市一菜蔬,博一线帛,无不藉手,而费亦不资。然皆宫掖之中,怨旷无聊,解馋止渴,出此下策耳……按宫女配合,起于汉之对食,犹之今菜户也。”

明朝初期,一经发现太监宫女结伴,便要立即打死。明朝中后期,随着皇帝对朝政的懈怠,以及太监势力的逐渐增大,也就对这种现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有些大太监甚至在宫外置房娶妻纳妾。本来,七情六欲就不是剥皮和板子阻止得了的,而且存在的就是合理的,“对食”这种人事架构的合理性也不是剥皮和打板子所能阻止的。因此,“对食”一直顽强地存在着、发展着,正如沈德符所说:“然亦终不能禁也。”

太监,畸形制度与心理下的可怜可悲之人

宫廷中使用被阉割的男子作太监,始于春秋时,后来历代相传,直到清末。太监的来源,是皇帝委派内官挑选少年男子,施刑后入宫听用。太监因老病残弱或犯罪而减员,有司立即另选新人来补充。太监在入宫时净身的程序在严格的监督下进行,以防有人徇私舞弊。秦朝时,吕不韦把嫪毐假装阉割而送进宫中,以满足秦始皇的母亲赵姬的性要求,这成为历史上的千古秽闻。以后各代在这个问题上严格把关,显然是接受了秦始皇时的教训。

不仅皇宫使用太监,各代王室及勋臣贵戚的府第也都使用阉人充任各种职役。有些达官显贵常利用权势,购买引诱民间青少年,将他们阉割后用作奴隶。在明代,这种现象最突出,而且大多是阉割幼童。正统初年,靖远伯王骥征讨麓川(今云南陇川)时,将民间幼童阉割为奴,有人上本弹劾他,英宗朱祁镇竟不予理睬。正统十四年(1449年),王骥和都督宫聚又擅自阉割幼童,名曰进献于宫中,实际上是他们留下来自己使唤,四川卫训导詹英奏闻朝廷,英宗认为王骥有功,仍然未加追究。天顺四年(1460年),镇守湖广、贵州的太监阮让,将俘获的东苗儿童阉割1565人,其中病死329人,他又买了一批,凑足这个数目,依然将他们阉割。有人把阮让的所作所为奏闻朝廷,代宗朱祁钰只是传旨责备他一番,并且责令巡抚都御史白圭对阮让加以制止,但并没有将他们加罪。王骥和阮让用兵平定叛乱后又将该地区儿童阉割,意在斩草除根,这已是残暴至极;他们借此机会把阉童作为自己的私有奴隶,做法也更为卑劣。此外,明清两代的某些王爷及封疆大吏也常阉割本地的幼童,或者自己使用,或者把其中的一部分输送给皇宫。

太监在宫廷供职,经常接近皇帝,有一定的特权。有的太监利用特殊身份贪污受贿或敲诈勒索,入宫不久就积累起万贯家资;有的太监被委任为内官,掌握一定的政治权利;有的太监甚至还能参与军机,与文武重臣平起平坐;个别的太监成为宦官后竟然凌驾百官之上,独擅朝政。春秋时,齐国的寺人竖貂曾发动叛乱,贾举曾参与弒君,宋国寺人惠嫱伊戾谗杀太子,寺人柳谗逐右师,他们开创了阉宦乱政的先例,流毒后世。东汉末年,宦官把持朝政,最终导致了汉朝的灭亡。唐代仇士良,明代王振、汪直、刘瑾、魏忠贤等,都曾一度独揽大权,地位超过宰相。历代相当多的人看到当太监有利可图,就甘心情愿地自动阉割,挤进太监的行列,然后沿着宦官的阶梯,登上政治的舞台。因此,古代出现了许多自我施以宫刑的人,也出现了封建社会的一个奇特现象——自宫。

春秋时有个叫竖貂的人是自宫的首创者。齐桓公对管仲说,竖貂自宫是亲近国君的表现,忠诚可嘉,因此想任用他做宰相。管仲说:“竖貂连自己的身体都不爱惜,他能爱国君吗?”管仲一语道破自宫者的思想实质,他们并不是出于对国君或皇上的忠诚,而是出于追逐权力的自私动机。后世各代中,凡是皇帝重用太监,太监享有较多特权的时候,自宫的情况也就格外地多。五代时,南汉主刘 宠信宦官,有的宦官被封为三师三公,官号加“内”字或“诸宫使”字的,不下二百人;而文武百官都被看作是“门外人”。群臣中有才能的人以及新科进士状元等,若想受到重用,必须先下蚕室,然后才能出入宫闱。于是,很多人纷纷自宫,以图求得官职。结果,宫中的太监和宦官竟多达两万人。

明代自朱元璋起,历朝都重用宦官。具有生杀大权的东厂、西厂、司礼监等机构,都归宦官执掌。宦官拥有的权势、财富及其养尊处优的生活,对一般的名利之徒有很大的吸引力。因此,明代自宫现象同以前各代相比最为严重。明初时,自宫而请求录用为太监的人数已相当多,以至于超过了宫廷的实际需要。于是从永乐时起,各朝都多次颁发禁止自宫的法令,对违令自宫者给予严厉的处罚。永乐二十二年(1424年),明成祖朱棣诏令,凡是自宫者,都要以不孝论处。如果军人违犯,连本管头目总小旗一同治罪;如果民间违犯,罪及有司里老。同年八月,仁宗朱高炽即位,长沙府有位百姓自宫,请求入宫作内侍,仁宗说:“游惰不孝的人,竟然忍心自绝于父母,怎么能配在朕左右听用?”于是下令将他充军戍边。按着,兴川有位名叫徐翊的军官上书奏称,他的儿子自宫,已入宫作内侍,请求免除自己的军籍。仁宗斥责徐翊教子不严,诏令他的儿子离开宫廷,去代替父亲服兵役,并且诏示刑部尚书金纯等人说:“今后有自宫者,定要处死,决不轻饶。”

宣宗朱瞻基即位时,也发生了类似的事情。有军、民任本等数人,自宫请求录用,宣宗说:“仁宗皇帝曾有诏令,自宫者都要发配交趾充军。这些人竟然还敢这样做!”于是就按照旧例将他们充军交趾。宣德二年(1427年),宣宗下诏重申:凡是自宫的人,军人退回原伍,百姓遣回原籍,不许投入王府及官员家中躲避差役。若再有违犯者,犯者本人及隐藏之家都要处死,官吏及邻居等人知情不报者,一同治罪。宣德六年(1431年),金吾卫指挥同知傅广表示愿意自宫,以便到宫廷为皇家尽忠,刑部把他的要求上达,宣宗下令将他交给刑部治罪。

英宗时,对自宫者的处罚依然反复重申。正统十二年(1447年)诏令,自宫而已入宫者,准予自首,之后可送到南海子(南苑)种菜;隐瞒而不自首者以及新发现的自宫者,全家发配辽东充军。天顺二年(1458年)重申此项禁令。正统十三年(1448年),江西鄱阳(今波阳)百姓樊侃、陕西盩厔(今周至)百姓李回汉分别自宫,谎说是因为疾病和骑马受伤而失去性器官,请求入宫效力,英宗将他们按违禁论处,都发配到辽东铁岭充军。景泰三年(1452年),代宗朱祁钰也颁布过禁止自宫的诏令。

但是,自宫的现象仍然不能杜绝。这些人被查出来之后,一般都不会被判死罪,发配边远地区充军不久,遇到特赦的机会又可以回到京城,有司按旧例将他们送到南海子种菜,遇到宫中的太监缺员时,就让他们递补。其中有些聪明能干的人,一旦成为太监,日后也能飞黄腾达。宪宗成化十一年(1475年),竟有三百多名因自宫被发配的人潜逃回京城,侥幸得到录用,宪宗朱见深得知这一情况,下令让锦衣卫将他们拘捕,重杖责罚后遣送原来的戍所。成化十五年(1479年),朝廷再次下令,让巡城御史、锦衣卫指挥督同五城兵马,把潜逃回京的自宫者缉拿,遣回原籍;城内外如果有人家敢私自容留这些潜逃者居住,留住者及左邻右舍一起查究惩处;抓获的自宫者要枷号示众一个月,期满再杖一百,押解回原籍。如果再来京城,其父亲、兄长等家庭成员要一同治罪。

弘治、正德年间,朝廷都曾严惩自宫者。弘治六年(1493年)五月,军人马英的妻子罗氏把她的小儿子马五阉割,打算送入宫中请求录用,结果被人告发,罗氏和动手阉割的人依法应当斩首,刑部郎王嘉庆等三位官员把他们改判为笞杖责罚。孝宗朱佑樘大怒,下令将王嘉庆贬谪到外地,将罗氏等处决。正德元年(1506年)、二年、九年、十六年先后四次发布禁令,内容大致相同,规定自宫者本人及动手阉割的人要处斩,全家发配边远烟瘴地区充军,潜逃至京城者一旦擒获即行处死,窝留及知情不报者皆治罪。

这些禁令尽管越来越严厉,但自宫的风气一直刹不住。自宫者就像成群苍蝇,围着皇宫这块有腥味的地方,赶不开,打不散。太监优越地位的吸引力实在太大了,使不少人甘冒触犯法网甚至被杀头的危险继续这么干。自宫的现象越禁越多,有的地方一个村庄就有几百人自宫。自宫者潜入京城后,千方百计寻找关节和门路,有的竟也能如愿以偿。个别人的成功给多数人注入了兴奋剂,涌向京城的自宫者的队伍有增无减。

自宫的风气直到明末依然很盛。崇祯初年,朝廷又再次颁发禁令,并写成布告到处张贴。但收效甚微,自宫者置若罔闻。由于朝廷在发布禁令的同时大量录用自宫者入宫,这使朝廷的禁令成了一纸空文,也给予了自宫者更多的投机的希望。崇祯年间共选录三次,宫中的内监比天启时增加约一万人,每年耗费白米增加72000石,靴料增加50000双。未被录用的自宫者也不肯离开京城,他们散居于皇城外,俗称“无名白内官”。崇祯十七年(1644年),李自成攻破北京的时候,宫中太监共7万人,都哗然散去,当时加上皇城之外的“无名白内官”们,太监的总数不下10万人。

其实,在明代庞大的自宫者中,只有少数人可以进入宫廷,而进入宫廷者只有极少数人可以爬上权势的巅峰。正统年间的著名宦官王振是自宫进用的,得势后官至司礼太监,后来竟以古代辅佐成王的周公自比,公卿都拜在他的门下,英宗朱祁镇也称他为“先生”。正德年间的张忠因父亲嫌弃他而自宫,后来竟然做了御马太监,与司礼张雄、东厂张锐并称“三张”。万历时的陈矩是被他的父亲阉割后入宫的,后来成了司礼掌印兼东厂太监。天启时的魏忠贤也是自宫者,他原名李建中,是肃宁县的无赖子弟,因家庭贫穷,其妻改嫁,他百无聊赖,就自行阉割,托关系入宫,开始掌甲字库,很快积累了许多钱财,后来独掌朝政,成为明史上地位最显赫、为祸最酷烈的宦官。

然而,即使像王振、魏忠贤这样能成一番气候的自宫者,他们在宫廷的政治角逐中也很难善终。更多的自宫者,根本无法进入皇宫的高墙之内,他们有的受到禁自宫法令的处罚,或被斩首,或被发配,或被遣送原籍,老死故土;有的终身苦苦钻营而一事无成,默默无闻。不论是哪一种下场,自宫者的命运都是既可怜而又可悲的。古代社会的内监制度及宫刑的法规,不仅戕害了他们的肉体,也锈蚀了他们的精神,扭曲了他们的人格,把他们变成生理和心理都严重畸形的人。

宦官对性的欲求

宦官虽然经过阉割而丧失了正常的性能力,但有许多迹象表明,他们仍有一定的性要求。受宫刑或自宫者一般都是在成童之后或成年之后被阉割的,有些人在阉割之前还曾娶妻生子,因此他们在自己的人生历程中最初曾有过男性的身份。受宫刑后,由于性伤残的刺激加上逆反心理的作用,在某些人身上原有的男性意识不仅不会灭绝,反而更加强化,出现变态的性心理,他们仍有对异性的性交欲望、占有欲望以及像健康男子一样过正常的夫妻生活的欲望。从生理的角度讲,宦官的阳具虽被阉割,但性腺犹在,性激素仍有分泌,这就可能导致性要求的存在;从心理的角度讲,宫廷中皇帝与后妃之间的性事因宦官的特殊身份而并不避讳,这也可能对其形成刺激,进而诱发性的欲望。甚至从某种意义上讲,这种心理的畸形发展反而会使其产生较常人更强烈的性欲望,所谓“聋者偏欲听声,盲者偏欲见光”,正是这个道理。据末代太监孙耀庭回忆,他年轻的时候像正常人一样有性欲,对女人异常感兴趣,而且早在涛贝勒府上当差时就偷看过“春宫图”,并兴奋得彻夜未眠。对男女之间的事情,他自认了解得也不次于常人。如在侍奉末代皇后婉容期间,孙耀庭一见她吃饭时对冷食皱眉头,就晓得“例假”又来了。凭这一点,就足以使一辈子没嫁过人的老宫女富妈对孙耀庭佩服得五体投地。

客观地说,宦官是古代宫廷中处境最为悲惨的一群。他们虽已惨遭阉割,却仍然具有男人的性意识与相应的性要求,其满足方式尽管在常人看来有偏激或畸形的一面,然而这种心理与生理上的需要也有一定的合理性并理应受到人们的同情。历代太监由于对性的要求,有的娶妻纳妾;有的嫖娼宿妓;有的甚至奸污妇女,惑乱宫廷。种种现象,怪异而离奇。

宦官娶妻、夺妻的记载历代都有,可谓史不绝书。可以说,心理上的慰藉和潜在的性要求是宦官娶妻成家的两大动力。宦官娶妻成家,见于史载的较早例证当是秦、汉时期的赵高。《史记·李斯列传》曾提及赵高有女婿阎乐,官任咸阳令。有女婿必有女儿,但据史籍记载,赵高系自幼阉割,显然不具备生育能力,此女当为赵高养女无疑。赵高既能收养子女,娶妻成家应该是可能的。由此而后,宦官娶妻成家的记载越来越多。至东汉时期,宦官势力急剧膨胀,乃出现了“常侍黄门亦广妻娶”的情形,桓帝时单超等“五侯”,更“多娶良人美女以为姬妾,皆珍饰华侈,拟则宫人”。这表明娶妻纳妾至晚在东汉时期已成为宦官的合法权利。北魏孝文帝时,著名宦官张宗之曾将南朝宋殷孝祖的妻子萧氏霸占为妻。

进入唐代之后,宦官娶妻更为普遍。玄宗时,大宦官高力士偶然见到刀笔吏吕玄晤的女儿,见其容貌秀美,举止娴雅,惊为天人,遂娶之为妻。吕玄晤随即被擢为少卿,后出任刺史。高力士还和宰相裴光庭的妻子(武三思之女)私通,可见他不但有正室,而且有外遇。隶宗时,权阉李辅国娶元擢的女儿为妻,元擢也因此当上了梁州刺史。宪宗时,宦官马存亮官至上将军,其妻王氏,被封为齐国夫人。曾历仕顺、宪、穆、敬、文、武六朝的大宦官仇世良娶妻胡氏,乃开府仪同三司、检校太子宾客兼御史大夫、赠户部尚书胡承恩之女。胡氏嫁给仇世良后,妻以夫贵,得封鲁国夫人。

北宋时,神宗赵顼有一次生了病,太后传旨给内侍梁惟简,让他的新媳妇做一领黄袍。可见梁某娶了妻,并被神宗默许。宋徽宗时,宦官梁师成也有妻,其妻死时,苏叔党、范温都戴孝前去为她哭灵。

元顺帝时,宦官罕失既有妻又有妾,妻和妾争宠,妾竟然把妻杀死,把她的肉割烂喂狗。

明太祖朱元璋时,曾严禁宦官娶妻,但收效甚微,不久便成为一纸空文。宣德年间,宣宗朱瞻基曾把两名宫女赐给亲信内监陈芜作夫人。曾侍奉过建文帝的太监吴诚在正统十四年(1449年)随英宗北征时阵亡,他生前有妻有妾。景泰二年(1451年),其妾姚氏向皇上启奏,请求将吴诚衣冠安葬,代宗朱祁钰应许。天顺二年(1458年),英宗朱祁镇又将一份在南京的庄田赐给吴诚的妻子。天顺六年,守备大同的右少监马贵,把皇宫中浣衣局遣送出来的一名宫女娶作妻室,都指挥杜鉴把他告发,马贵承认有此事,表示愿受处罚,但英宗宽恕了他。第二年,协守大同东路都知监右监阮和娶妻后,又把一名婢女纳为妾,有人奏报朝廷,英宗也没有对他加罪。这说明,此类事件已是司空见惯,皇帝不把它当成什么罪过,一般人也不觉得有什么奇怪了。

清代对宦官管束极严,但娶妻成家之事仍很多见。清末著名权阉小德张曾在妓馆中结识了一个叫方金翠的妓女,两人情投意合,娼主也极力逢迎。方金翠对小德张伺候得十分周到,小德张吐痰时总要方金翠以口承接,然后再由方吐入痰盂,所以一时传闻很多,称“过笼痰筒”。小德张对其相当满意,便想买方金翠从良。娼主见此良机,拼命抬高价格,小德张也准备同意。不料方金翠却坚决不同意,理由是她还是处女。小德张一气之下,在另一家妓馆买了一个名为张小仙的处女为妻。

能够娶妻、纳妻的,大多是有一定地位的宦官和有一定权势的太监。那些地位较低的宦官或在宫中执持下等差役的太监,则常常到外面嫖妓宿娼。《宋史·宦者传》就记载宦官林亿年告老后曾养娼女盈利;同时还记载宦官陈源犯罪被贬,在贬所和妓女淫乱取乐,以至于被人怀疑是否真的是阉宦。明代宦官中有不少人与娼妓成为至交,甚至干脆娶娼妓为妻妾,以纳为己好。由于明代宦官势力较大,收入丰厚,京城中也确实有不少娼妓甘愿与宦官来往。明代京师的青楼教坊有个叫“西院”的地方,专门接待宫中的宦官和一般太监。这里的妓女受到烟花同行们的鄙弃。来这里走动的多是被斥退不用的太监或者太监中的年轻者,有一定身份的宦官不但不肯去“西院”,而且如果听说哪个太监去嫖妓,还要严加惩治,有的竟然被拷打致死。宫中结对食的风气盛行以后,还有个别的太监在外面与某妓女相好并把她正式娶回家中。万历年间,有一天宫中发现一名女扮男装的女子,形迹可疑,抓住一审问,原来是一名妓女。有个宦官包占了她,但欠她的夜度之费没有如数给她,在宫中不敢再出去,妓女只好改装偷偷混入宫中找这个宦官要账。神宗朱翊钧知道此事,传旨把那位宦官交司礼监处治,把妓女交付法司审究,但不知后来结果如何。崇祯年间,朝廷曾颁布过禁止内监娶妻及在外宿娼的诏令,但终究没有能够禁绝。

明代,太监奸污妇女的事件也时有发生。洪武末年,石允常任河南按察佥事时,有一次他微服到民间私访,听见一户人家传出悲哀的哭声,一打听,原来这户人家的女儿被一名阉宦逼奸,因羞辱而自尽。石允常将此事奏闻朝廷,朱元璋准奏,把这名阉宦逮捕,定为死罪。景泰元年(1450年),大同右参将许贵奏称,监军宦官韦力转仗势强奸某军官的妻子,其妻不从,韦力转就把这位军官杖责致死。代宗朱祁钰让巡按御史查问,未有结果。天顺元年(1457年),工部右侍郎霍瑄又奏称,韦力转每当举行宴会时,都要找来妓女陪酒,还强娶部下军官的女儿作妾。英宗十分恼怒,这才派人逮捕韦力转,依法惩处。

除此之外,历史上还有一些宦官淫乱宫廷的记载。这一方面表现为君主与宦官的同性恋关系;另一方面表现为后妃与宦官的通奸关系。就前者而言,古代宫廷中颇有玩弄男色之风,有的君主即以宦官作为同性恋对象。就后者而言,寡居的女主子为了满足性欲,亦常常因内廷役使的便利,把宦官作为性伴侣。秦国假宦官嫪毐与太后私通之事人所共知。明代嘉靖年间,宦官刘荣和宫女多人淫乱,事情暴露后被黜退。天启年间,宦官魏忠贤、赵进敬、徐应元三人结为嫖友,淫乱宫廷。魏忠贤又和另一位太监魏朝同时与熹宗朱由校的乳母客氏私通,这更是人所共知的秽闻。定兴人侯二的妻子客氏,18岁时由奶子府选送入宫,成为后来的熹宗朱由检的乳母。朱即位后奉客氏为奉圣夫人,位极尊贵。客氏是一个性欲旺盛的女人。她先和宦官首领魏朝交好,后来听说魏忠贤的性能力比魏朝强,便转向魏忠贤求欢。二魏成为情敌,魏忠贤本来拜在魏朝名下,魏朝当然受不了,于是二魏在乾清宫暖阁竟为了争宠而使性殴斗,并惊醒了入睡的熹宗。熹宗问明情况,不仅没有生气,反而听凭客氏决断。客氏倾向于魏忠贤,熹宗把魏忠贤判给了客氏,魏朝则发落到宫外,在苑囿当差。客氏和魏忠贤求欢火热,奸情甚浓。魏忠贤在客氏的帮助下,很快升为司礼监秉笔太监,权倾后宫。

在清朝,有两个传闻都是关于慈禧太后的。其一是,据清人薛福成《庸庵笔记》记载,安德海是直隶南皮人,进宫后深得慈禧太后的欢心,其原因据传说是他并未净身。1869年,慈禧派他出京办事,安德海一路招摇,飞扬跋扈,终被山东巡抚处死,并暴尸三日。但行刑后,山东巡抚突然发现安德海是假宦官,根本未曾阉割,忙用其他宦官的尸体顶替。后来山东巡抚非但没受到慈禧太后的责难,反而升任四川总督,其原因就在于他在善后处理中为她遮了羞。其二是,香港医师陈存仁曾撰文称,清末民初名医马培之作为御医曾为慈禧太后看过病。为了摸清慈禧的病因,他通过贿赂慈禧身边的小太监,得知慈禧曾得过小产后遗症。马培之当然不信,指出其寡居多年,根本不可能怀孕。但小太监解释说,慈禧与总管太监李莲英有情,而李莲英则是阉割未净之身。再是从清代宫廷定期检查宦官下身的情形看,阉割之后性器官的部分恢复也是可能的。据清末太监回忆,宫廷之内对宦官定期查体,时称“三年一小修,五年一大修”。那些阉割不净或阳具复起者,免不了都要再挨一刀,称“刷茬”,其痛苦程度绝不亚于初次阉割,甚至犹有过之。

宦官和女人如何满足性欲求?这一直是一个谜。但首先有一点是肯定的,即对于众多的宦官而言,由于阳具不存而显然不可能过正常的性生活,因而其性欲的满足方式必然是畸形的乃至是病态的,然而究其根本,也不过是通过视觉与触觉的刺激来满足心理、生理上的需要而已。从可见的史料分析,大致有两种:一是抚慰与口交。清人笔记《浪迹丛谈》云:“阉人近女,每喜手抚口啮,紧张移时,至汗出即止。盖性欲至此已发泄净尽,亦变态也。”明嘉靖年间田艺蘅认为,太监“虽去其势,男性犹在,必须近妇女乃安夜也”,他举太监侯玉为例。侯玉有不少妻妾,而且个个年轻貌美。侯玉与田艺蘅的父亲田汝成是好朋友,田汝成到广东任督学时,侯玉送给他两个女子,其中一位名叫白秀,长得天姿国色,原来是侯玉的宠姬。据白秀说,侯玉平日与她相爱,淫谑亲昵,胜过平常人家的夫妻。侯玉与她发生“性关系”时,总是在她身上又抓又咬,折腾得浑身出汗,兴味索然,他才算罢休。侯玉每当和她来这么一次,总要疲惫不堪,卧病数日才恢复正常,这是因为他的男性机能毕竟已经丧失,虽然有性的要求,却不能发性的欲望,欲火在胸中,所以十分焦躁。从侯玉的情况来看,受过宫刑的人在性的问题上终生要忍受着痛苦的折磨。

二是借助狎具进行。清人查慎行《人海记》记载:明末崇祯皇帝的宠妃田贵妃利用宦官与宫女淫戏之事,以挑拨崇祯皇帝与周皇后的关系。某一日,田贵妃故意让宫女抬轿去见崇祯皇帝。崇祯见是宫女抬轿,而不是如往常一样由宦官抬轿,感到非常奇怪。田贵妃趁机解释说:“宦官们恣肆无状,尤其是周皇后宫中的小太监狎宫婢,故远之耳。”崇祯本是生性多疑之人,立即下令搜查周皇后居住的坤宁宫,果然查获了宦官使用的多种狎具,周皇后气得当场吐血。此刻有个老宫人提醒崇祯:“田妃宫中独无对儿乎?亦可搜也。”崇祯一不做二不休,果然也搜出了一批狎具。另据《万历野获编》记载:“近日都下有一阉竖比顽,以假阳具入小唱谷道不能出,遂胀死。法官坐以抵偿。”所谓的“小唱”即教坊歌妓。太监用假阳具硬塞进其“谷道”,即肛门之中,竟将其活活摧残致死。

还有的太监行为更加淫秽龌龊,竟然和别的男子进行肛交。明朝太监在入宫之前的净身时,都只是剔除睾丸,并不割掉阴茎。万历时,有个太监和一个唱曲的男孩子淫乱,将不能勃起的阴茎塞进那男孩的肛门里,谁知竟然拔不出来了,阴茎在里面越胀越大,男孩疼痛至极而送了命,那个太监也被判了死罪。清代接受明代的教训,选中的太监在入宫前净身时,就将阴茎和睾丸同时割去。乾隆时,有一位官员向高宗弘历报告说,太监的阴茎虽然被割去,但在很多情况下它还会长到一定的长度。因此他建议立刻普遍检查一次,对又长出阴茎的太监再度斩草除根。高宗同意了他的建议,因而有不少太监被迫受了第二次宫刑。据说,这位提建议的官员是因为宦官得罪了他,他才想出这个办法进行报复。

上述种种关于太监性变态的表现,正是他们悲剧人格的一个方面。他们虽然有类似正常男子的性意识,但确实无法实施正常男子的性行为,当他们明显地觉察到自己的性无能时,必然陷入绝望的悲哀。有的太监幻想得到奇妙的药方,使自己的性器官重新长出来,恢复男子正常的性功能,但这种努力总是徒劳的。万历时,太监高寀奉旨去福建征税,爪牙魏天爵、林宗文两人千方百计向他献媚,有一次向他提供一个秘方,说活取童男童女脑髓和药一起服用,可以使睾丸重新长出,而且能御女生子。高寀非常高兴,就派亲信购买幼童,敲开头颅骨,取出脑浆。贫困的百姓不知高寀的“妙用”,有的就把亲生骨肉卖给他;市井无赖还用蒙汗药诱捕民间的儿童,献给高寀,换得重赏。高寀害死了许多人,以至于税监府院里的水池中白骨累累。但是,他的性功能并没有半点儿的恢复。魏忠贤也曾四处探寻使阳物复生的方法,并听信这一传言,暗中服食了七个囚犯的脑髓。像高寀和魏忠贤这样的人,自己受到宫刑的残害,又去变本加厉地残害别人,其人性也和其性功能一样完全丧失了。

对食与“菜户夫妻”

除了宦官之外,宫廷中还有一批可怜人,那就是宫女。相对于宦官而言,宫女是正常人,然而唯其是正常人,她们才承受了比宦官更多的压抑与痛苦。在古代宫廷中,除清朝曾部分地实行过宫女的退休制度外,其他历代王朝的宫女都是终身制。宫女们在十五六岁的花秀年华被选入宫,面对的是繁琐的礼节、森严的规矩、不时的凌辱与无尽的寂寞。她们不能嫁人、不能成家,唯有执役终身,然后老死宫中。李隆基曾聚4万女子于后宫,而天宝五年以后,杨贵妃得宠,后宫女子皆被搁置一旁。在杨贵妃的授意下,后宫凡姿色稍美者,都被迁移到远离玄宗日常生活的地方,连皇帝一直喜欢的梅妃都被迁走。东都洛阳上阳宫是安置宫女的一大场所。这些宫女被困在上阳宫,至死方休。到唐德宗贞元年间,离玄宗天宝已有四十多年,上阳宫还有白发的宫女存活着。诗人白居易曾痛心地写下《上阳白发人》一诗,将宫女闭锁深宫、青春流逝的怨恨与无奈描写得淋漓尽致,以纪念这群无辜的牺牲者:

上阳人,上阳人,

红颜暗老白发新。

绿衣监使守宫门,

一闭上阳多少春。

玄宗末岁初选入,

入时十六今六十。

同时采择百余人,

零落年深残此身。

忆昔吞悲别亲族,

扶入车中不教哭。

皆云入内便承恩,

脸似芙蓉胸似玉。

未容君王得见面,

已被杨妃遥侧目。

妒令潜配上阳宫,

一生遂向空房宿。

宿空房,秋夜长,

夜长无寐天不明。

耿耿残灯背壁影,

萧萧暗雨打窗声。

春日迟,日迟独坐天难暮。

宫莺百啭悉厌闻,

梁燕双栖老休妒。

莺归燕去长悄然,

春往秋来不记年。

唯向深宫望明月,

东西四五百回圆。

今日宫中年最老,

大家遥赐尚书号。

小头鞋履窄衣裳,

青黛点眉眉细长。

外人不见见应笑,

天宝末年时世妆。

上阳人,苦最多。

少亦苦,老亦苦,

少苦老苦两如何?

君不见,昔时吕向《美人赋》,

又不见,今日上阳白发歌!

对宫女来说,得不到皇帝的宠幸固然可悲,然而得到了也未必可喜。隋文帝杨坚的五子二女都是嫡出,这在帝制时代是极为罕见的,其原因就在于皇后独孤氏是一个妒忌到变态程度的女性,她从不许杨坚爱上别的女人。有一次她得知杨坚喜欢上一个宫女并让她侍酒,便醋性大发,随即用酷刑将此宫女折磨致死。与之类似的还有南宋光宗的皇后李凤娘。有一次,一个宫女侍候光宗洗浴,光宗见宫女的手长得白嫩细长,便摸着宫女的手夸赞了一句。李皇后知道后,竟斩去宫女的双手,血淋淋地盛到食盒中送给光宗,把光宗吓得当场晕了过去。

宫女不仅可能因后妃妒忌而遭害,也可能因皇帝一时心血来潮而丧命。据《唐语林》记载,唐宣宗得到一个进献的宫女,十分宠爱,数日内赏赐无算。有一天,宣宗突然闷闷不乐地说:“玄宗皇帝只有一杨贵妃,天下至今未平,我岂敢忘乎?”于是将宫女招来说:“应留汝不得。”左右忙劝说可以将此女放还。宣宗却说:“放还我必思之,可赐鸩一杯。”这个可怜的宫女就这么被毒死了。

历代宫廷之中的宫女成千上万。她们一经选入宫内,便失去了自由之身,衣食菲薄,住所简陋,身执贱役,没有知心人儿排解心中郁闷,平日里非但父母不能想见,就是病了也得不到正常医治,更不会有人照料。在这种难耐的孤寂之中,宫女们与同样寂寞的宦官相互照顾、相互抚慰,应该是完全可能的,也在情理之中。而且在大多数情况下,宫女与宦官的交往非但不会受到后妃的责难,甚至会受到鼓励。之所以会出现这一现象,一方面是因为宫女其实就是潜在的妃嫔,她们一旦被皇帝临幸,就可能晋身,因而让宫女与宦官密切交往,就相应地减少了自身的威胁;另一方面,后妃能否被皇帝临幸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取决于执役的宦官。在明、清两朝,通常由敬事房太监负责皇帝的性生活。每当皇帝吃完晚饭,执役宦官便托一银盘进呈皇帝,上面有嫔妃的“绿头牌”,供皇帝挑选当夜侍寝嫔妃。在这一过程中,宦官可能对皇帝施加影响,如“某妃近来身体欠佳”、“某妃近来容光焕发”等等,都是变相的建议。在皇帝举棋不定的时候,这些建议往往会起到决定性的作用。所以,嫔妃们不仅不愿得罪宦官,有时还反而会巴结宦官。让身边的宫女与有身份的宦官保持关系,无疑是可选择的方式之一。

宦官无妻而宫女无夫,两者由此而结成临时伴侣,以慰深宫之寂寞,这种关系称为“对食”。对食最早见于汉代,东汉的应邵注“对食”一词说:“宫人自相与为夫妇名‘对食’,甚相拓忌也。”可见这是宫中隐语,即使在东汉,读者已不甚理解,所以应邵认为有加注的必要。这条注文的上一半似乎是现在所谓女子同性恋爱,下句则仍不好懂。按《旧唐书》卷37《五行志》说:“长庆四年(824年)四月十七日,染坊作人张韶与卜者苏玄明于柴草车内藏兵仗,入宫作乱。二人对食于清思殿。是日禁军诛张韶等三十七人。”据此,则男子之间也有对食现象。张韶和苏玄明入宫“作乱”时在殿中对食,其意义恐怕不仅是一般的同性恋爱,而是以此作为一种“厌胜”的手段。应邵注文中所谓“甚相拓忌也”一语,大概也是指对别的宫女的一种“厌胜”作用。隋唐五代时期的《宫词》有云:“莫怪宫人夸对食,尚衣多半状元郎。”这大致反映出此时宫中也有对食的现象。据此,可知宫女对食,自西汉至五代不绝。被阉者视同女性,故亦可与宫女对食。且因对食伴侣为状元郎,故宫女不但不以为讳,且夸耀于人。据现有史料,只能说,凡宫中相爱皆可称“对食”,虽异性亦然。

迨至明代,太监与宫女结对食已成为普遍现象。到嘉靖、万历时,结对食已成为宫中的不成文的规矩,甚至于一个宫女入宫很久而无对食,会遭同伴取笑为“弃物”。因此,宫女们也主动和太监接近,选择如意的伴侣,看中之后,有的“自定终身”,有的“求媒说合”。确定关系之后,太监和宫女暗地约会,谈情说爱,花前月下,设誓定盟,与外界青年男女相恋的情形一模一样。到了正式结为对食的时候,有的还要举行简单的仪式。究其缘由,则在于宫中低级宦官无力娶妻纳妾,宫女又很少有机会被皇上临幸,宦官和宫女便只有自己寻求安慰,所谓“宫掖之中,怨旷无聊,解馋止渴,出此下策耳”。

明代宦官与宫女之间的伴侣关系,又有“菜户”之称。从史料分析,菜户与对食应是有区别的。对食可以是宦官、宫女之间,也可以是同性之间,且大多具有临时性;而可称为“菜户”的宫女与宦官,多共同生活,如同夫妻,具有相当的稳定性。明朝初年,朱元璋对宦官与宫女之间的这种行为深恶痛绝并严令禁止,对娶妻成家的宦官更处以十分残酷的剥皮之刑。但自永乐而后,宦官地位上升,这一禁令随之烟消云散,史载:“宫人无子者,各择内监为侣,谓菜户。其财产相通如一家,相爱如夫妇。既而嫔妃以下,亦颇有之,虽天子亦不之禁,以其宦者,不之嫌也。”大致类似的史料也见于野史。据《万历野获编》所载,最初因值房宦官和司房宫女接触较多,便逐渐产生感情。宦官以此为基础,往往主动替宫女采办衣食、首饰及日用杂物,以表达追慕之情。宫女若相中此宦官,即可结成伴侣,称为菜户。菜户在明代宫中是公然允许的,即使是皇帝、皇后有时也会问宦官“汝菜户为谁?”宦官只据实回答即可。

宦官与宫女结为菜户后,唱随往还,形如夫妻。宦官对所爱的宫女固然是任劳任怨,听凭驱使;宫女也会心疼宦官,不让他干太多的活儿,而是支使别的宦官去干。宫中有些地位低贱、相貌丑陋且又年岁较大的宦官自知不可能被宫女看上,便甘心做菜户之仆役,为其执炊、搬运、浆洗,宫女每月付给他们一定的银两。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善烹饪的宦官便成为追逐的对象,所得的报酬也较多,最多的一月可赚到四五两银子。这些宦官身着沾满尘土和油渍的衣服,背着菜筐,出入宫廷,购买一应所需杂物。

结为菜户的宫女、宦官,多在花前月下彼此盟誓,终生彼此相爱,不再与别人发生感情。宦官如果发现他所爱的宫女移情别恋,往往万分痛苦,但不会对宫女如何,却常常与其情敌发生尖锐的冲突。万历年间郑贵妃宫中的宫女吴氏曾和宦官宋保相爱,后来又移情于宦官张进朝。宋保不胜愤怒,终至万念俱灰,出宫削发为僧,一去不返。宫中的宦官对宋保评价极高。如吴氏移情别恋的情形在明宫中较为少见,宫女和宦官结为菜户后大多能终身相守,并且彼此都以守节相尚。如果其中一方死去,另一方则终身不再选配。《万历野获编》曾记载,有一个读书人寓居于城外寺庙中,见寺中有一室平日紧锁,甚觉奇怪。趁寺庙中人打扫的机会,他进去看了一下,竟发现里面全是宫中宦官奉祀的已亡宫女的牌位。牌位上都写有宫女的姓名。寺庙中人告诉这位读书人,每逢宫女的忌日,与其结为菜户的宦官便会前来致祭,悲伤号恸,情逾寻常夫妻。

自秦、汉之后,大致上历朝都允许进入中年以后的宦官收养假子。收养假子对于宦官来说是一种莫大的心理安慰。有养子奔跑膝前,他们便不会太过悲伤与孤寂,也不会老觉得自己不能生育会断子断孙。从史料所反映的情况看,宦官的养子不一定都是阉儿,也有不少是生理正常的儿童。

唐朝的高力士本姓冯,在圣历初年被岭南讨击使李千里进贡入宫后,由宦官高延福收养为子,改姓高。中唐以后,宦官收养儿子的数量大为增加,有的宦官一人即收养义子数十人乃至数百人,发展成为极具威胁的政治力量。为了抑制宦官的势力,历代王朝都曾作出一些禁令或限制宦官收养义子的有关规定,唐代就曾规定宦官只许收养10岁以下的阉童一人为假子;宋代也规定年满三十的宦官才可以收养一个小宦官为假子,并需登记备案,不过上述规定最后都成为一纸空文,宦官收养义子的数量都大大超出规定。唐代权阉仇世良养子5人,彭献忠有养子6人,杨复恭养子更在600以上,而且他们的养子也不尽是阉人。宋代也有许多宦官收养宫外正常男孩,宋真宗时还有宦官外出掠劫民家小儿,以致出现其母抱儿投海的惨剧。清代的大宦官一般收养本姓本族的子侄为养子,在宫外居住,如清代权阉李莲英也收养了4个儿子、2个女儿。

虽然朝廷允许中年宦官领养假子,但并不是每一个宦官都有能力领养的,他必须具备相当职位和经济能力作为条件。换言之,一个宦官要想成为养父或义父并非易事。因为在人们的世俗传统观念中,入宫为宦本非光彩之事,而做其养子更是有辱祖宗,若没有高官高爵或丰厚的钱财相吸引,是不会有人甘愿为之的。同时从另一角度看,大宦官们都很看重养子,养子不但可以继承其财产和爵位,更重要的是养子可以为其尽孝,在其死后为其披麻戴孝、服丧守灵,并在年节之时为其祭祀,如此一来方能在其死后不至成为没有依托的孤魂野鬼。所以,宦官们对养子的选择一般来讲还是十分慎重的。 VnfNp6OUdtY7zSuYgyl8TV19Ww//MIfqS5Qe8ouC/WXw7AagmxpU2RZFLOTL0nA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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