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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信念、共同价值让两人相处和谐

一个人活在世上,对出现在眼前的人事物持有什么态度,取决于他内心的一套信念、价值观和规则。信念是“这个世界是怎么一回事”“事情该怎样”,即一个人头脑里的世界运行法则。

价值是一件事情能给一个人的“好处”。例如,“事情里什么最重要”“能给这个人什么”等问题的答案,就是那件事情对这个人的价值。对不同事情的价值的排列,形成了一个人的价值观,价值观是推动这个人去做或不做任何事的因素。

规则是这个人头脑里认为该怎么样做才能取得价值、实现信念的想法。例如,“人人都应该不断增长自己的学问”是信念,“多点学问会得到人们的尊敬,找工作更容易”是价值,“所以,我要每周看一本书”是规则。

信念、价值观和规则统称为“信念系统”。信念系统是一个人在成长过程中,从每次的人生经验中发展和积累出来的。因为世界上没有两个人的成长经历会完全一样,所以每个人的信念系统都不一样。正确的人生态度是明白自己的信念系统只对自己有效,因此也就不应把它强加于他人身上。给别人留有空间,也是尊重别人的信念系统的表现。

两个人的信念系统不一样并不会造成两人不能相处。事实上,世界上这么多人相处得很好,便是证明。任何两个人在一起,他俩的信念系统必有一致,即重叠的地方。就是这个重叠的部分让两人相处得和谐、融洽。这个重叠的部分就是共同信念、共同价值。两个人对事情的看法(应该怎样)一致,就是共同信念,而两个人追求的价值(对事情里什么重要,想因此得到些什么)却无须一致,对方追求这些价值,自己可以接受,便是共同价值。每个人每天里新的生活经验,使他的信念系统不断地改变。两个人生活在一起,遇到一件事情时,两人的反应不一样,便证明了两人的信念系统是不一样的。

每个人的信念系统并非一成不变,因此,共同信念、共同价值会随着生活的变化而增加或减少。比如,当一对男女准备结婚的时候,两人必然要有足够多的共同信念、共同价值作为基础。如果十年后两人分居,那是因为他俩的共同信念、共同价值已经荡然无存了。如果十年后两人仍然十分恩爱,那是因为经过十年的努力,两人信念系统的重叠部分大大增加了。

现实生活中,很多人以为结了婚一起生活,婚姻自然会美满,便不再为增加两人的共同信念和共同价值做更多的事。很快地,婚前的浪漫情意没有了,而共处时定会出现不协调,加上环境带来的新挑战,那份共同信念和共同价值会很快减少。往往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两人只是维持表面上的和谐(“苹果皮式的和谐”),进而走向了失望。

美满婚姻不是天赐的,光靠爱亦不能使婚姻成功,必须两人共同努力,把共同信念和共同价值不断地扩张,同时有良好的机制处理不同的意见,每天耕耘,才能营造出美满的婚姻生活。

“我”加“你”不一定构成“我们”

婚姻使两个人共同生活。“共同”这两个字是什么意思?两个人住在同一间屋子里面就是“共同”,还是指互相配合、互相支持的生活才是“共同”?

在一辆公共汽车里,如果你看到两个人面对面坐着,但都是在自言自语,他俩构成了“我们”吗?没有。如果你看到他俩有共同的话题,都很投入地说话、聆听、分享,有共同的笑声,这才是“我们”!两个人的自言自语,只是“我”加“你”,未曾构成一个“我们”出来。

每个人的信念系统都不同。如果两人决定结婚,那说明他们的信念系统中有足够多的重叠部分,但两人都必然有一些信念、价值观和规则与对方有所不同。如果重叠的部分够大,这些不同就不会使他们的婚姻出现问题,但是若重叠的部分已经磨损了很多,这些不同往往会成为引起不和的导火线。

太太不吃肥肉,先生不看歌剧,这并不妨碍两人培养出成功快乐的婚姻。但是,当两人因为其他事而使感情出现问题的时候,太太会抱怨:“嫁给你20年,你都没有陪我去看过一次歌剧!”先生会回应说:“娶了你20年,你也没有陪我吃过一次肥肉呀!”

试看下页的图,“我”是A,“你”是B,重叠起来的部分是“我们”,接受了对方的全部时,构成C;只接受对方与自己相同的部分,构成D。这是说,“我们”会是C与D之间的一个形状,但无论怎样的形状,“我们”必然比本来的A多了或者少了点东西。对B来说亦是一样(见图1-1)。

图1-1 若想形成“我们”,必须

这是说:若想形成“我们”,两个人都必须准备接受一些本来自己没有的东西,亦要准备放弃一些自己本来有的东西。如果没有这个准备,便是没有诚意去塑造一个“我们”出来。如果这样的话,两人或许能生活在一起,但不会有足够的和谐和共同的乐趣去建立良好和长久的婚姻关系。

没有“要求”才能收获幸福的爱情

真正的“爱”是绝对的,没有条件也没有限制的。这包括夫妻之间的爱、亲子之间的爱、兄弟姐妹之间的爱、朋友之间的爱、所有人与人之间的爱,甚至人与其他生物的爱。

有条件、有限制的爱,只不过是想控制一个人,用一张印满“爱”字的纸把对方包装起来而已。“想为他好”的动机往往被用来掩饰这样的企图,其破绽就在句子里的“为”字。“想他好”与“想为他好”不同。“想他好”只是自己内心的一个意念、希望,而“想为他好”则是以为自己有这些能力,运用这些能力去做某些事,对方便会觉得更好。也就是凭借这些能力,说话的人硬把自己放在对方的上面,以为可以控制对方。什么才算“好”?以什么为标准?为什么要用这个标准?什么时间、用什么途径才能取得这份“好”?所有这些以为完全可以代对方决定,因为那是“想为他好”。至于对方同不同意、想不想这样,似乎已经并不重要。

前面说过,爱一个人,并没有给你这些权利:

要对方也爱你;

要对方听从你的话;

要对方照顾你的成功快乐。

爱一个人,只给了你一个权利:为对方做一些事。这个权利,当然不能换取上面的三个权利。你为对方做的事,对方接不接受,也是对方的权利,你没有权利要求什么。

以为爱一个人就拥有以上三个权利的人,便会产生“拥有他”的心态。一般人都明白做人要公平,故此在“拥有对方”的同时,也愿意被对方所拥有,有“我是你的”的心态了。这样的心态,其实在逻辑上是说不过去的。两个相恋的人应该是平等的,如此,一个人又怎能“拥有”另一个人呢?还有,假如爱一个人给你权利要对方听从你的话,则对方亦有这个权利。当两人意见不一致的时候,谁应该听谁的话呢?这可不只是逻辑理论的讨论,在现实生活里,恋人和夫妻间经常有因为这样的矛盾与冲突而出现争吵的情况。

最重要的是,无论说的时候多有诚意,心中多想这样做,实际上每个人还是凭自己内心的感觉推动自己的生活。没有哪两个人对所有事情的看法会完全一样,因此在很多不一致的情况下,每个人还是会跟随自己内心的意愿走。所以,太太/先生的承诺,例如,用“永远”“一生”“每天”等词开始的承诺,你最好不要当真。我说的虽然不好听,却是真实的情况。不然的话,又怎么会有这么多的婚姻出现问题?

这样说,也许会伤了很多人的心。但我说的是事情的真相,伤心之后你会看到我所说的是对的,然后把态度和行为修正过来,反而会有更好的效果。在课堂或讲座里,每当我问学员:“爱一个人就必然拥有上面三个权利吗?”很多人脸上的表情告诉我(尤其是女孩子),虽然她们知道答案是“不”,但是不愿承认,因为她们想拥有这些权利。我逼她们面对现实,再问下去:“如果你认为爱一个人,给你这些权利,现在,有五个人同时说他们爱你,那你怎么办?他们既然有权要求你也爱他,你可以同时爱五个人吗?也许五个人当中,你一个都不愿意爱呢!他们要求你听从他们的话、照顾他们的成功与快乐,无论什么事使他们不开心,都来埋怨你没有好好地照顾他们,你受得了吗?”

我们每个人在出生后都需要经历一个对母亲从依赖到独立的心理“断奶”期,而成功地“断奶”又有赖于出生后前几年能够从母亲那里得到充分的爱与关怀。如果孩子3岁之前与母亲相处的时间不够,或关系不好,那么孩子可能直到成年都无法顺利地切断对母亲的依赖。因为孩子对父亲和母亲都有一份很深、很特别的爱,这份爱超越孩子整个人生里可以出现的所有其他感觉。它使我们相信自己能够在这个世界生存下来,里面包括对父母无条件的信任、接受和爱。在成长的过程里,如果孩子没有充分地在这份爱里培养出自己的力量,去让自己完全独立地创造自己的人生,那么他一生的发展都会带着未曾成长的心态,他会把对父母的期望和抱怨、需要和无奈、爱和憎恨、渴求和愤怒带进自己的每一种人际关系,也包括爱情和婚姻关系。

我个人认为,受中国传统文化中一些思想的影响,有些父母不大愿意见到孩子完全成长,以至能够独立地创造自己的人生,所以父母灌输给孩子的概念助长了孩子对母亲的依恋。在这个文化环境里,我们对“爱”有了错误的理解。而这份错误的理解,使得每个人都活得很辛苦。

在谈恋爱的时候,他无意之中会把对母亲的需要和期望投向对方。“我爱你”似乎就给我权利要求你去按我的意思生活,听我的话;而我同时也把自己交给你,让你“拥有我”(像拥有一只小猫一样),愿意听你的话……虽然今天强调男女平等,每个人照顾自己的人生,但是只要看看每天的报纸、小说和流行的文字,经常出现的仍是“你是属于我的”“我对你这样好,为什么你不爱我”“我会给你一生的幸福”“为什么你对我这样残酷”……

既然爱一个人只给了你想为他做一些事的权利,那么任何“让他知道”“想他回应”“想他改变”等念头,便是这个权利之外的东西,亦是属于想控制他的企图了。你若真正地爱一个人,而完全没有要控制他的企图,你可以默默地为他做一些事,而完全不表示出来。这才是完全没有占有的爱!这不是柏拉图式的爱,这是很纯很真,同时又没有负担的爱。你不说出来,对方或任何人都不会知道。这样,你可以同时爱很多人而不会有任何责任问题,最终你可以爱全世界的人。当然,在整天争论着“拥有谁”“属于谁”等问题的圈子里,这种爱不会存在。

说到这里,你也许以为我是提倡独身主义的人了。“爱一个人”既然不能要求有“回报”,那怎样才能获得爱情呢?

一对男女要获得美好恒久的爱情,直至共同走向婚姻,需要两个条件:第一个是对对方没有要求,第二个是两人都做到自己照顾自己的人生。以这两点作为基础,便可以建立前面说的1+1=2、3、4或5的爱情。当一个完全能够照顾自己的人,与另外一个有同样能力的人相遇,或者相爱,他们不会要求对方做一些什么,也就没有抽走对方的力量。同时,他们不断地为对方做很多事,两个人都从对方那里得到很多,感到很幸福,也很满足。这样的感情关系可以用另一个方式表达出来:1+1=4。这就是使人幸福的爱情。

所以,只有在一份没有要求的感情关系里,两人才能给予对方更多,同时自己亦得到更多。这样的恋人每天都会为对方的给予而感到惊喜、欢欣和感激,因而想为对方做得更多。对方发觉得到的回报比付出的更多,亦感到惊喜、欢欣和感激,会想做得比收到的更多。这样,两个人的关系不断地得到滋润,感情便会越来越好。

正因如此,人间可以有爱、爱情和使人幸福的爱情。

案例分析

个案:男子20年间结过5次婚 出狱后报复前任要了4人命

近日有一段新闻,下面是摘录:

2015年8月9日在黑龙江省大庆市,孟×海因杀死4人而被抓获。

他45岁,但已被判刑6次,日常生活中,好逸恶劳,嗜赌如命,每次犯罪被处罚后,不但不吸取教训,反而强化犯罪心理,一错再错。

20年来,他先后有5次婚姻,但每段婚恋均不长久,又不能正确对待婚恋矛盾,直至酿成悲剧。2015年7月1日出狱后,孟×海找到判刑前与其同居的女友于某,要求继续共同生活,但遭到于某的拒绝及于某母亲王某的反对。一个多月后,怀恨在心的孟×海持刀去王某家,在发生口角后将王某杀害。

作案后,孟×海又去找自己第一任妻子王某的现任丈夫高某进行报复。找不到高某,他把高某的哥哥、姐夫杀死,将高某的母亲扎成重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你或许会奇怪:为什么有人会这样做?他对婚姻、对杀人、对伤人是怎样想的?他是否有病?

其实,今天的社会中,不少人心理上或多或少都会有些状况,只是情况可能没有这么严重,或者就算严重也不会选择去杀人、伤人。事实上,这样的行为并不能解决任何问题,而只会把自己推向一条死路。

对于孟X海这件事情,我的看法是:

(1)案主的成长过程中,家庭关系是存在一些问题的。他和他的母亲在内心的连接方面存在严重缺失,这可能源于母亲不在(死亡、离婚,或者虽然同住但很少与其相处、沟通)。得不到母爱的人,在“爱与被爱”的能力与感受方面会有很大的缺失。同时,在没有母爱的环境下成长的人,如果没有得到来自父亲的力量,是不敢做出杀人、伤人的事情的。所以,我的猜测是孟X海得到了父亲的爱,但没有得到母亲的爱。

(2)得到父亲的力量而没得到母亲的爱并不是一定就没有拥有成功快乐人生的可能,因此另一个关键点就非常重要,即在成长过程中有没有发展出照顾本人、有效思维、自己解决问题这三种能力。这三种能力非常重要,它们的缺失才会引起大问题。缺乏上述三种能力的人,脑袋里是没有“未来”这两个字的。对他们来说,“过去”发生很多不愉快的、让自己生气的事;“现在”是人在困境,着急却又无法突破,找别人别人又不愿意照顾自己,气盛绝望之下,只想把气发泄出来,而没想过以后(未来)会怎样。事实上,在父母应该为孩子做的事中,最重要的就是帮助孩子培养对自己人生负责的能力。很多人在成长过程中会遭遇悲惨经历,但是成长之后依然能经营出灿烂美好的人生,差别就在于有没有在不幸中学习到应该学习的,假如没有的话,就只能像案主一样,陷入恶性循环,直至走向悲剧。

(3)婚姻并不只是找一个人共同生活而已,无论是生理需要或生活需要,或多或少都需要些许感情些许爱!双人舞真的要跳好,否则,不单自己的人生毫无成功快乐可言,甚至还会影响自己的下一代。因此,对于婚姻,男女双方都要慎重。 22VndmCqM5KCZ57aT7n1c3UkRuqz9Eyh6ZR2yZIaFZ4q5Xy8Bp49lsx85/WtI4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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