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镇本身是很沉闷的;镇子里没有多少东西,只有一家棉纺厂、一些工人住的两间一幢的房子、几株桃树、一座有两扇彩色玻璃窗的教堂,还有一条一百码长、不成模样的大街。每逢星期六,周围农村的佃农进城来,闲聊天,做买卖,度过这一天。除了这时候,小镇是寂寞的、忧郁的,像是一处非常偏僻、与世隔绝的地方。最近的火车站在社会城,“灰狗”和“白车”公司的长途汽车都走叉瀑公路,公路离这里有三英里。这儿的冬天短促而阴冷,夏日则是亮得耀眼,热得发烫。
倘若你在八月的一个下午到大街上溜达,你会觉得非常无聊。镇中心一座全镇最大的建筑物上,所有的门窗都钉上了木板,房屋向右倾斜得那么厉害,仿佛每一分钟都会坍塌。房子非常古老,它身上有一种古怪的、疯疯癫癫的气氛,很叫人捉摸不透是怎么回事,到后来你才恍然大悟,原来很久以前,前面门廊的右半边和墙的一部分是漆过的,可是并没有漆完,所以房子的一部分比另一部分显得更暗、更脏一些。房子看上去完全荒废了。然而,在二楼上有一扇窗子并没有钉木板,有时候,在下午热得最让人受不了的时分,会有一只手伸出来慢腾腾地打开百叶窗,会有一张脸探出来俯视小镇。那是一张在噩梦中才会见到的可怖的、模糊不清的脸——苍白,辨别不清是男还是女,脸上那两只灰色的斗鸡眼挨得那么近,好像是在长时间地交换秘密和忧伤的眼光。那张脸在窗口停留一个钟点左右,百叶窗又重新关上,整条大街又再也见不到一个人影。在那样的八月下午,你下了班真是没什么可干的;你还不如走到叉瀑公路去听苦役队唱歌呢。
可是,这个镇上是有过一家咖啡馆的。这座钉上木板的旧房子,在方圆若干英里之内也曾是颇不平常的。这里摆过桌子,桌子上铺了桌布,放着餐巾纸,电风扇前飘舞着彩色的纸带。一到星期六晚上,更是热闹非凡。咖啡馆的主人是爱密利亚·依文斯小姐。可是使这家店兴旺发达的却是一个名叫李蒙表哥的罗锅。另外,还有一个人在这段咖啡馆的故事里扮演了一个角色——爱密利亚小姐的前夫,这个可怕的人物在监狱里蹲了很久以后回到镇上,把事情搞得一团糟,之后又一走了之。咖啡馆早就关闭了,可是它还留存在人们的记忆里。
这地方原先也并非一向就是咖啡馆。爱密利亚小姐从她父亲手里继承了这所房子,那时候,这里是一家主要经销饲料、肥料以及谷物、鼻烟这样的土产的商店。爱密利亚小姐很有钱。除了这店铺,她在三英里外的沼泽地里还有一家酿酒厂,酿出来的酒在本县要算首屈一指了。她是个黑黑的高大女人,骨骼和肌肉都长得像个男人。她头发剪得很短,平平地往后梳,那张被太阳晒黑的脸上有一种严峻、粗犷的神情。即使如此,她依旧算得上是一个好看的女子,倘若不是她稍稍有点斜眼的话。追她的人本来也不见得会少,可是爱密利亚小姐根本不把异性的爱放在心上,她是个生性孤僻的人。她的婚姻在县里是件奇闻——这次结婚既古怪,又让人提心吊胆,仅仅维持了十天,使全镇的人都莫名其妙,大吃一惊。除却这次结婚,爱密利亚一直是一个人过日子。她经常在沼泽地她的工棚里待上一整夜,穿着工裤和长筒雨靴,默默地看管蒸馏器底下的文火。
爱密利亚小姐靠着自己的一双手,日子过得挺兴旺。她做了大小香肠,拿到附近镇子上去卖。在晴朗的秋日,她碾压芦粟做糖浆,她糖缸里做出来的糖浆发暗金色,喷鼻香。她只花了两个星期就在店后用砖盖起了一间厕所。她木匠活也很拿手。唯独与人,爱密利亚小姐不知怎样相处。人,除非是丧失了意志或是重病在身,否则你是不能把他们拿来在一夜之间变成有价值、可以赚钱的东西的。在爱密利亚小姐看来,人的唯一用途就是从他们身上榨取出钱来。在这方面她是成功的。她用庄稼和自己的不动产作抵押,借款买下一家锯木厂,银行里存款日渐增多——她成了方圆几英里内最有钱的女人。她本来会像议员一样富有的,可是她有一个致命的弱点,那就是特别热衷于打官司和诉讼。为了一点点屁大的事,她会卷入到漫长而激烈的争讼里去。有人说,要是爱密利亚小姐在路上给石头绊一下,她也会本能地四下看看,仿佛在找可以对簿公堂的人。除了打官司之外,她的日子过得很平静,每一天都跟前一天差不多。只有那次为期十天的婚姻算是一个例外。除却这件事,她的生活没有什么变化,一直到爱密利亚小姐三十岁的那个春天。
那是四月里一个温暖、安静的夜晚,时间将近午夜。天上是沼泽地鸢尾花的那种蓝色,月光清澈又明亮。那年春天庄稼长势很好。过去几个星期里棉纺厂一直在加夜班。小河下游那座方方的砖砌的工厂里亮着黄黄的灯光,传来织布机轻轻的、无休止的营营声。在这样的一个夜晚,越过黑黝黝的田野,听到远处传来一个去求爱的黑人的慢悠悠的歌声,你会觉得蛮有意思。即使是安安静静地坐着,随便拨弄一把吉他,或是独自歇上一会儿,脑子里啥也不想,你也会觉得蛮有滋味。那天晚上,街上阒寂无人,不过爱密利亚小姐铺子的灯却亮着,外面的前廊上有五个人。其中之一是胖墩麦克非尔,这人是个工头,有一张紫脸和一双细气的、紫红色的手。坐在最高一级台阶上的是两个穿工裤的小伙子,那是芮内家那对双胞胎——哥儿俩都又高又瘦,动作迟缓,头发泛白,绿眼睛老是似醒非醒。另一个人是亨利·马西,一个羞怯、胆小的人,举止温和,有点神经质,他坐在最低一级台阶的边缘上。爱密利亚小姐自己站着,靠在洞开的门框上——她那双穿着大雨靴的脚交叉着——正耐心地解着她捡来的一根绳子上的结。他们好久都没有开口说话了。
双胞胎里的一个一直望着那条空荡荡的大路,他首先开口了。“我看见有一个东西在走过来。”他说。
“是一只走散的牛犊。”他兄弟说。
走过来的身影仍然太远,看不清楚。月亮给路边那溜开花的桃树投下了朦胧、扭曲的影子。空气中,花香、春草甜美的气息和近处礁湖散发出的暖洋洋、酸溜溜的气味混杂在一起。
“不,那是谁家的小孩。”胖墩麦克非尔说。
爱密利亚默不作声地瞅着路上。她撂下绳子,用她那棕色的大骨节的手抚弄工裤的背带。她皱着眉头,一绺黑头发披落在脑门上。他们等待的时候,路上谁家的狗发狂般嘶哑地吠叫起来,直到有人从屋子里喊了几声,止住了它。直到那身影靠近,走进门廊附近的黄光圈,五个人才看清那是什么。
那是个陌生人,陌生人在这样的时辰徒步走进镇子,这可不是件寻常的事。再说,那人是个罗锅,顶多不过四英尺高,穿着一件只盖到膝头的破旧的外衣。他那双细细的罗圈腿似乎都难以支撑住他的大鸡胸和肩膀后面那只大驼峰。他脑袋也特别大,上面是一双深陷的蓝眼睛和一张薄薄的小嘴。他的脸既松软又显得很粗鲁——此刻,他那张苍白的脸由于扑满了尘土变得黄蜡蜡的,眼底下有浅紫色的阴影。他拎着一只用绳子捆起来的歪歪扭扭的旧提箱。
“晚上好。”那罗锅说,他上气不接下气。
爱密利亚小姐和前廊上那几个男人既不打招呼,也不开口。他们仅仅是瞅着他。
“我在找一位爱密利亚·依文斯小姐。”
爱密利亚小姐把头发从前额上抹回去,抬起下巴,“怎么回事?”
“因为她是我的亲戚。”罗锅回答。
双胞胎和胖墩麦克非尔抬起头来瞧着爱密利亚小姐。
“我就是,”她说,“你说‘亲戚’,指的是什么?”
“那是因为……”那罗锅开始说了。他显得忸怩不安,仿佛都快哭出来了。他把提箱搁在最低一级台阶上,手却没有从把手上松开。“我妈叫芬尼·杰苏泼,她老家就在奇霍。大约三十年前她第一回出嫁的时候离开了奇霍。我记得她说起过,她有个叫玛莎的同父异母的姐妹。今儿个在奇霍,人家告诉我那就是您的母亲。”
爱密利亚小姐听着,脑袋稍稍歪向一边。她一向是一个人吃星期天的晚餐,从来没有一大帮亲戚在她家里进进出出,她可算是六亲不认。她倒是有过一个姑奶奶,在奇霍开了家马车行,可是这老太太已经死了。除此以外,只有一个姨表姐妹住在二十英里外的一个镇上,可是此人与爱密利亚小姐关系不好,偶尔面对面碰上,彼此都要往路边啐一口痰。不止一次,有人想方设法要和爱密利亚小姐攀上些曲里拐弯的亲戚关系,然而都是枉费心机。
那罗锅背起一部又臭又长的家谱来,提到一些仿佛离题十万八千里的人名地名,都是前廊那些听众闻所未闻的。“这样一来,芬尼和玛莎·杰苏泼就成了同父异母姐妹。而我又是芬尼第三个丈夫的儿子。因此上你和我就算是……”他弯下身去解提箱上的绳子。那两只手像鸟爪,在不住地颤抖。箱子里装满了各种各样的破烂——破旧不堪的衣服和古里古怪的废物,有点像缝纫机的零件,或是什么同样毫无用处的东西。罗锅在里面掏了半天,找出来一张旧相片。“这是一张我妈妈和她的同父异母姐妹的合影。”
爱密利亚小姐没有开腔。她把下颚从这一侧移到那一侧。你从她脸上可以看出她在想什么。胖墩麦克非尔接过相片,凑到灯光底下去瞧。相片上是两个两三岁的苍白、干瘪的小孩。两张脸仅仅是两个模糊不清的白团团,你说它是从哪一家的照相本上撕下来的都成。
胖墩麦克非尔把相片递了回去,没有表态。“你从哪儿来?”他问。
那罗锅的声音迟迟疑疑的。“我是在到处转悠呢。”
爱密利亚小姐仍然没有开口。她仅仅是靠在门边上,低下头去看看罗锅。亨利·马西神经质地眨巴着眼,两只手搓来搓去。接着他一声不吭地离开最低一级台阶,走了。他是个软心肠的人,小罗锅的处境很使他同情,因此他不想等在这儿目睹爱密利亚小姐把新来的人从她产业上赶出去,从镇上赶出去。小罗锅站着,提箱在最低一级台阶上敞着口,他吸了吸鼻子,他的嘴嗫动着。也许他开始感到自己的处境不妙了吧。也许他明白作为一个陌生人,提了一箱子破烂到镇上来和爱密利亚小姐攀亲戚是件多么不妙的事了吧。总之,他一屁股坐在台阶上,突然间号啕大哭起来。
一个素不相识的小罗锅半夜时分走到店前来,然后又坐下来哭,这可不是一件寻常的事。爱密利亚小姐把前额上那绺头发往后一抹,那几个男人不安地对看一眼。整个镇子一点声音也没有。
最后,双胞胎里的一个说道:“他要不是真正的莫里斯·范因斯坦,那才怪哩。”
每个人都点点头,表示同意,因为这是一个含有特殊意义的说法。可是罗锅哭得更响了,因为他不知道他们说的是什么。莫里斯·范因斯坦是多年前住在镇上的一个人。其实他只不过是个动作迅速、蹦蹦跳跳的小犹太人,他每天都吃发得很松的面包和罐头鲑鱼,你只要一说是他杀了基督,他就要哭。后来他碰到了一件倒霉的事,搬到社会城去了。可是自此以后,只要有人缺少男子气概,哭哭啼啼,人们就说他是莫里斯·范因斯坦。
“唔,他很苦恼,”矮胖子麦克非尔说,“这总有个什么原因。”
爱密利亚小姐迈了两下她那迟缓、笨拙的步子,跨过前廊,下了台阶,站在那里若有所思地端详那个陌生人。她小心翼翼地伸出一根长长的、棕黄色的食指,戳了戳他背上的驼峰。罗锅仍然在哭,可是已经安静些了。夜晚很寂静,月亮的光辉依旧很柔和,很明澈——天气有点转凉。这时候爱密利亚小姐做了一件稀罕的事:她从后裤兜掏出一只瓶子,用掌心把瓶盖拧开,递给罗锅让他喝。爱密利亚小姐是不轻易赊酒给人的,在她来说,即使请人白喝一滴酒也几乎是件史无前例的事。
“喝吧,”她说,“能让你开胃的。”
罗锅停止了啜泣,把嘴巴周围的泪水舔干净,照别人的吩咐做了。他喝完后,爱密利亚小姐慢慢地啜饮了一口,用这口酒暖暖她的嘴,漱漱口,然后吐掉。接着她也喝起酒来。双胞胎和工头有自己花钱买来的酒。
“这酒真醇,”胖墩麦克非尔说,“爱密利亚小姐,你酿酒还从来没酿坏过。”
那天晚上他们喝酒(两大瓶威士忌)这件事很重要。否则,很难想象以后会发生什么事。也许没有这点酒就压根儿不会有咖啡馆。爱密利亚小姐的酒确有特色。它很清洌,尝在舌头上味儿很冲,下了肚后劲又很大。但事情还不仅是这样。大家知道,用柠檬汁在白纸上写字是看不出来的。可是如果把纸拿到火上去烤一烤,就会显出棕色的字来,意思也就一清二楚了。请你设想威士忌是火,而写的字就是人们隐藏在自己灵魂深处的思想——这样,你就会明白爱密利亚小姐的酒意味着什么了。过去忽略了的事情,蛰伏在头脑一个阴暗的角落里的想法,都突然被认识、被理解了。一个从来只想到纺纱机、饭盒、床,然后又是纺纱机的纺织工人——这样的一个人说不定某个星期天喝了几杯酒,见到了沼泽地里的一朵百合花。也许他会把花捏在手里,细细观察这纤细的金黄色的酒杯形状的花朵,他心中没准突然会升起一种像痛楚一样刺人的甜美的感觉。一个织布工人也许会突然抬起头来,生平第一次看到一月午夜天空中那种寒冽、神奇的光辉,于是一种察觉自己何等渺小的深深的恐惧会骤然使他的心脏暂时停止跳动。一个人喝了爱密利亚小姐的酒以后就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他也许会感到痛苦,也许是快乐得瘫痪了一般——可是这样的经验能显示出真理。他使自己的灵魂温暖起来,见到了隐藏在那里的信息。
他们一直喝到后半夜,这时,月亮躲进了云堆,夜晚因此变得又冷又黑。那罗锅仍然坐在最低一级台阶上,身子可怜巴巴地朝前伛着,额头靠在膝盖上。爱密利亚小姐站着,两手插在裤兜里,一只脚支在第二级台阶上。她好久没有出声了。她那副表情在稍稍有点斜眼的人的脸上常常可以见到,他们在沉思的时候,脸上总是既显得非常聪明又显得非常疯狂。最后,她说话了,“我不知道你名字叫什么。”
“我叫李蒙·威里斯。”那罗锅说。
“好,你进屋去吧,”她说,“炉子上还有些剩饭,你可以吃。”
爱密利亚一生中,撇开打算作弄人家、想敲人竹杠的那些回不算,请人吃饭的次数真是屈指可数。因此,前廊上那几个人都觉得不大对头。事后,他们互相嘀咕说,她那天下午准是在沼泽那边喝酒来着。总之,她离开了前廊,胖墩麦克非尔和双胞胎也动身回家了。她插上前门,向四周扫了一眼,看看她的货物是否都完好无缺。接着她走进厨房,那是在店铺的尽里头。罗锅尾随着她,拽着他那只手提箱,一面吸鼻子嗅气味,一面用他脏外套的袖口擦鼻子。
“坐下,”爱密利亚小姐说,“我把饭菜热一热。”
他们那天晚上一起吃的那顿饭颇为丰富。爱密利亚小姐有钱,在吃喝上头从不亏待自己。吃的东西里有炸仔鸡(胸脯肉让罗锅挑到自己盘子里去了)、山药泥、肉卷拌青菜,还有淡金色的热甜薯。爱密利亚小姐吃得很慢,胃口好得像个庄稼人。她吃的时候双肘支撑在桌子上,头低俯在盘子上,双膝分得很开,脚抵在椅子的横档上。那罗锅呢,他狼吞虎咽,好像几个月都没闻到食物的香味了。吃饭时,一滴泪从他肮脏的脸颊上慢慢地滑下来——那只不过是刚才残余的一小滴眼泪,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意义。桌子上的灯擦得很干净,灯芯边上发出一圈蓝光,在厨房里投射出一片欢乐的光亮。爱密利亚小姐吃完晚餐,用一片松软的面包把盘子擦得干干净净,然后把自制的澄澈、喷香的糖浆浇在面包上面。罗锅也照办,不过他更讲究,居然还要换一只干净的盘子。爱密利亚小姐吃完后,把椅子往后一翘,把右拳握紧,用左手去摸摸她右臂干净的蓝布衬衫下坚硬的肌肉——这已经成为她每顿饭后不自觉的习惯动作了。接着她从桌子上拿起灯,脑袋朝楼梯那边点点,示意罗锅跟她上楼。
店铺楼上有三间房间,爱密利亚小姐从生下来就住在这里——两间卧室,当中是一间大客厅。很少有人参观过这些房间,但是大家知道这里陈设很讲究,打扫得非常干净。可是如今爱密利亚小姐却把不知哪里钻出来的一个肮脏的小罗锅带上了楼。爱密利亚小姐每回跨两级,走得很慢,灯举得高高的。那罗锅在她身后挨得那么紧,摇曳的灯光在楼梯墙上投出来的他们俩的影子都并成扭曲的一大团了。不久,店面二楼上的窗子也跟全城一样,是一片漆黑了。
翌晨,天气晴朗,温暖的紫红朝霞里掺杂着几抹玫瑰色的光辉。小镇四郊的田野里,土畦是新翻耕过的。一大早,佃农们就在栽种墨绿色的烟草嫩苗。乡野的乌鸦贴紧地面飞翔,在田畴上投下了飞掠的蓝色阴影。在镇上,人们很早就提着饭盒去上班,纺织厂的窗户在太阳下闪烁出耀眼的金光。空气清新,桃树上花枝招展,像三月的云彩一样轻盈。
爱密利亚小姐像往常一样,天一亮就下楼来了。她在水泵那里冲了冲头,很快就开始干活了。小晌午时分,她给骡子备上鞍,骑了它去看看自己的地,地里种的是棉花,就在叉瀑公路附近。到中午时刻,不消说,每一个人都听说了小罗锅半夜到店里来的事了。可是人们都还没有见到他。很快,天气变得十分闷热,天空是一片浓艳的、晌午时分的蔚蓝色。仍然谁也没看见这个陌生的客人露面。有几个人记得爱密利亚小姐的妈妈是有一个同父异母姐妹的——可是她到底是死了还是和一个烟草工人私奔了呢,这上头意见便有些分歧,至于那罗锅声称自己是爱密利亚小姐的亲戚,每一个人都认为那是胡说八道。镇上的人都知道爱密利亚小姐的为人,认为她喂饱罗锅以后准已把他撵出家门。可是快到黄昏,天空重新泛白,工厂也下了班时,一个妇女声称她看到有一张奇形怪状的脸从店铺楼上房间的窗户里探出来。爱密利亚小姐自己一句话也没说。她在店里照顾了一阵,和一个农民为一张犁铧讨价还价了一个钟点,补了几只鸡笼,太阳快下山时锁上门上楼到自己房间里去了。这就使全镇的人摸不着头脑,议论纷纷。
第三天,爱密利亚小姐没有开店营业,而是锁上了门待在屋子里,谁也不见。谣言就是从这一天起开始流传的——这谣言真可怕,全镇和四乡的人都给吓呆了。谣言最先是从一个叫梅里·芮恩的织布工人那里传出来的。这是个说话没分量的人——脸色灰黄,行动蹒跚,嘴里连一颗牙都不剩了。他身上有三天发一次的疟疾,这就是说他三天就要发一次烧。所以,有两天他呆头呆脑、脾气乖戾,可是到了第三天他活跃起来了。有时候他会想出一些怪念头来,绝大部分都是莫名其妙的。就是在梅里·芮恩发烧的一天里,他突然转过身来说:
“我知道爱密利亚小姐干出啥事来了。她为了箱子里的东西谋杀了那个人。”
他是用很平静的声音、作为叙述事实那么讲的。一小时之内,这消息传遍了全镇。那一天全镇在集体编缀一个可怕、阴森的故事。这里面,使心脏打战的一切细节应有尽有——一个罗锅,半夜沼泽地里埋尸,爱密利亚被拖过街头锒铛入狱,接下来又是一场财产的争夺战——讲这一切时用的都是压低了的声音,每重复一遍就加上一些新的怪诞的细节。天下雨了,妇女们却忘了收衣服。有那么几个人,欠着爱密利亚小姐的债,他们甚至还穿了好衣服,仿佛在过节。人们在大街上围成一堆在讨论,并且观察着那家店。
要说全镇的人都参加了这次邪恶的庆祝活动,那也不尽然。有那么几个头脑清醒的人,他们推论说,既然爱密利亚小姐有的是钱,何至为了一点点破烂起意谋害一个流浪汉。镇上居然还有三个善良的人,他们不想见到这样一次犯罪行为,即使它能带来很大的兴趣与刺激;他们想到爱密利亚小姐身陷囹圄,在亚特兰大坐电椅,也并不觉得有什么乐趣。这些善良的人用一种与众不同的眼光来看爱密利亚小姐。当一个像她那样各个方面都违拗常情的人,一个人干下的坏事多得都让人想不周全时——那么,就根本应当用特别的标准来衡量这样的人。他们记得爱密利亚小姐生下来就黑不溜秋,脸有点怪;她从小没娘,是她父亲,一个孤僻的人把她拉扯大的;她年纪小小就蹿到六英尺两英寸高,这对一个姑娘家本身就是不自然的。何况她的生活方式和习惯又是怪得不可理喻。最要紧的是,他们记起了她那次古怪的婚姻,这是本镇有史以来最最没有道理的一件丑闻。
因此这些好人对她怀有一种近似怜悯的感情。当她出去干一件粗暴的事时,比如说闯到人家家里去把一架缝纫机拖出来抵欠她的债,或是让自己卷进一场官司里去——他们就会对她产生一种复杂的感情,这里面混杂着恼怒、可笑的痒痒的感觉以及深深的无名的悲哀。可是关于好人说这些也就够了,因为好人拢共只有三个。至于镇上其余的人,他们整个下午都在过节似的欢庆这桩想象出来的犯罪行为。
不知怎的,爱密利亚小姐本人对这一切倒好像一无所知。她一整天几乎都是在楼上度过的。等她下楼到店里来时,她安详地四处转了转,双手深深地插在工裤兜里,头低垂着,下巴颏都快插进衬衫领子里去了。没见到她身上哪儿有血迹。她常常停下来,仅仅是阴郁地瞅瞅地板上的裂缝,把一绺短发卷了卷,兀自嘟哝几句不知什么话。不过几乎整整一天,她都是在楼上度过的。
黑夜降临了。那天下午,雨水使空气变得很寒冷,因此夜晚就跟冬天一样,凄凉而又暗淡。天上没有星星,冰冷的蒙蒙细雨下起来了。从街上看,屋子里的灯光摇曳不定,使人发愁。起风了,然而不是从镇子边上沼泽地里刮来的,而是来自阴冷的松林,向北吹去。
镇上的钟打响了八下。仍然没什么动静。在谈论了一天骇人听闻的事以后,这个凄凉的夜晚给某些人带来了恐惧,他们待在家中紧靠着炉火。其他的人一群群凑在一起。有那么八九个人聚集在爱密利亚小姐店铺的廊子上。他们一声不响,就光那么等着。连他们自己也不明白等的是什么。可事情就是这样:在紧要关头,当某个重大的事件即将发生时,人们总是这样聚集在一起等候。过一阵子,就会出现这样一个时刻:他们一起采取共同行动,并非出于深思熟虑,也没有受谁的意志的支配,而是似乎他们的本能已汇合在一起,因此这一决定不属于他们当中任何一个人,而是属于整个集体。在这样的时刻没有一个人会踌躇不决。至于这种联合行动的结果是洗劫、暴行还是犯罪,那就全看命运的安排了。现在,这群人就这样在爱密利亚小姐店前廊子里阴郁地等着,没人清楚自己想要干什么,可是内心里都明白自己必须等待,那个时刻马上就要来到了。
需要交代的是,店门是开着的。里面很明亮,显得很正常,左边是柜台,上面堆着猪肉、冰糖与烟叶。柜台里面是放着腌肉与杂粮的货架。店堂右侧基本上都放着农具这一类东西。店堂尽里面,靠左边,是一扇通向楼梯的门,这扇门开着。最最右面,是另一扇门,通向一个小套间,爱密利亚小姐管这叫她的办公室。这扇门也开着。那天晚上八点钟,可以看到爱密利亚小姐坐在她那张带活动卷面的书桌前,拿着钢笔和一些纸,在计算。
办公室里灯光明亮,让人见了高兴。爱密利亚小姐似乎没有注意廊子上的代表团。她周围的一切都井井有条,和往常一样。这间办公室在全县也是有名的房间,几乎令人肃然起敬。爱密利亚小姐就是在这里处理一切事务。桌子上放着一台盖得严严实实的打字机,她会用,可是仅仅在打最重要的文件时才用。抽屉里放着上千张纸,一点不夸张,全都按字母次序排列。办公室也是爱密利亚小姐接待病人的地方,她喜欢给人治病,也经常给人治病。整整两个架子上放满了各种药瓶与医疗用具。靠墙根放着一张给病人坐的长凳。她给病人缝伤口时用的是烧过的针,这样伤口才不至于化脓。治疗烧伤,她有一种让人凉快的糖浆。对于不能确诊的病痛,她也有各种各样亲自按秘方煎制的药。这些药吃下去对于通便非常灵验,可是不能给幼儿吃,因为吃了会抽风;对于幼儿,她特地配制了一种完全不同的药,温和得多,也甜得多。是的,总的说来,大家都认为她是个好大夫。她那双手虽然很大,骨节凸出,却非常轻巧。她很能动脑筋,会使用成百种各不相同的治疗方法。逢到需要采用危险性最大最不寻常的治疗方法时,她也决不手软。没有什么病是严重得她不愿治的,在这方面,只有一种情况是例外。要是有个病人上门,说自己害的是妇女病,爱密利亚小姐就束手无策了。真的,只要人家一提这种病,她的脸就会因为羞愧而一点点发暗,她站在那儿,弯着颈子,下巴颏都压到了衬衫领子上,或是对搓着她那双雨靴,简直像个张口结舌、无地自容的大孩子。可是在别的事情上,人们都相信她。医药费她分文不取,因此经常是病家盈门。
这天晚上,爱密利亚小姐用她的钢笔写了不少东西。可是即使如此,她也不可能永远察觉不到黑黑的廊子上有一帮人在等着,在观察她。她过一阵就抬起头来定睛看看他们。不过并没有对他们嚷叫,质问他们为什么像一群无聊的长舌妇,在她店门前瞎厮混。她脸上的神情骄傲而又严峻,她坐在办公室书桌前的时候总是这样的。过了一阵,他们的窥探似乎使她心烦了。她用一块红手帕擦了擦脸,站起身来,关上了办公室的门。
对于廊子里的那群人,这个姿态宛若一个信号。那个时刻终于到来了。他们在阴冷、潮湿的黑夜里已经站了很久。他们等待了很长时间,就在这一刻,他们身上出现了行动的本能。在一瞬间,仿佛由一个意志操纵着似的,他们全都走进了店堂。在那一瞬间,八个人看上去非常相像——都穿着蓝色的工裤,大多数头发花白,每个人的脸色都很苍白,眼神也都是呆滞的、梦幻似的。他们下一步会干出什么事来,没人说得准。可是就在这一瞬间,楼梯顶上传来一个声音。他们抬头一看,都傻了眼啦。原来正是那个罗锅,在他们的臆想里已经被谋杀了的罗锅。而且,这人也和他们听说的完全不同——不是一个无依无靠、赖乞讨为生的可怜、肮脏的小饶舌鬼。实际上,他与这些人迄今为止所见到过的任何一种人都不一样。房间里是死一般的寂静。
那罗锅慢慢地走下楼来,大有本店大老板的傲慢神气。几天来,他身上起了巨大的变化。首先,他干净得无可挑剔。他还穿着那件小外套,可是刷得一干二净,补得很精致。外衣里穿了爱密利亚小姐的一件红黑格子的新衬衣。他没穿寻常的长裤,而是穿了一条很掐身的长及膝盖的马裤。那皮包骨似的腿上穿了一双黑长袜。他那双靴子很特别,样子很怪,刚上过蜡,擦得锃亮,鞋带一直系到脚踝。他在脖子上围了一条酸橙绿的羊毛围巾,几乎遮住他那对又大又白的耳朵,围巾的穗条几乎拖到地上。
罗锅迈着发僵的神气活现的小步子,走进店堂,来到那伙人的中间。他们给他腾出一些地方,站着观察他,手松弛地垂在两侧,眼睛睁得大大的。罗锅的举止也很古怪。他顺着自己眼睛的水平方向凝视每一个人,这大概够到一个普通人的裤带那么高。接着他故意慢吞吞地打量每一个人的下半身——从腰部一直到脚后跟。等他看够了,就把眼睛闭一会儿,摇摇头,仿佛认为他刚才所见到的都是微不足道的。接着他自信地把头朝后一仰,仿佛仅仅是为了使自己弄得更清楚些,他慢慢地、细细地把围在他身边的一张张脸庞环视了一遍。店堂左边有一袋半满的肥料,罗锅在这里找到了合适的位置,在口袋上坐了下来。他把两条细腿盘起来舒舒服服地坐定以后,就从外衣口袋里掏出一样东西。
店里那些人过了好一阵子才恢复了常态。梅里·芮恩,也就是那个三天发一次疟疾、带头传谣的家伙,先开口了。他瞧了瞧罗锅把弄着的物件,用压低的嗓音问道:
“你手里拿的是啥玩意儿?”
每一个人都很清楚罗锅拿着的是什么。那是一只鼻烟盒,原来是属于爱密利亚小姐她爸爸的,盒身是蓝珐琅的,盒盖上用金丝镶嵌成很精巧的图案。大家对这物件很熟悉,因此感到很惊讶。他们谨慎地朝办公室闭紧的门瞥了一眼,听到了爱密利亚小姐兀自在吹着的轻轻的口哨声。
“嗯,是啥呀,小花生米 ?”
那罗锅敏捷地抬了抬眼,把嘴闭得更紧一些,准备还击一句:“哦,这是一件法宝,专门整治多管闲事的人的。”
罗锅把几根哆哆嗦嗦的细手指伸进鼻烟盒,捏了一小撮不知什么放到嘴里,也不敬周围任何一个人。他放进去的不是一般的鼻烟,而是糖与可可的混合剂。可是他当成是鼻烟那样地服用,放一小撮在下嘴唇内侧,然后用舌尖挺利索地一下下往那儿舔,每舔一下就把自己的脸扭歪一下。
“我的这颗牙齿老让我觉得嘴里发酸,”他解释道,“因此我得吃点这种甜食。”
那群人仍然簇拥在他身边,有点窘,不知怎么才好。他们的激动还没有完全消失,很快又掺上了另一种感情——房间里亲切的气氛和隐隐约约的节日感。那天晚上在场的有这些人:哈斯蒂·马龙纳、罗伯特·卡尔弗·哈尔、梅里·芮恩、T.M.威灵牧师、洛塞·克莱恩、吕伯·威尔邦、“鬈毛”亨利·福特,还有霍雷斯·威尔斯。除了威灵牧师之外,其他人在许多方面都很相像,这一点方才已经提到过了——他们全都从这件或那件事情中得到乐趣,也都程度不同地为一件事哭过,感到过痛苦。他们大都很温顺,除非是你激怒了他。他们都在棉纺厂干活,和别人合住两间、三间一套的房子,租金是一个月十到十二美元。他们这天下午都领到了工资,因为这天是星期六。因此,请暂先把他们看作一个整体。
可是,那罗锅已经在自己头脑里把他们给分了类了。他舒舒服服地坐定之后,便开始和每一个人聊起天来,向他们提出了一大堆问题:结过婚没有呀,年纪多大呀,每星期平均能挣多少钱呀,如此等等。逐渐逐渐,又试探地提出一些极为亲昵的问题来。不久,又有几个镇上的人来到,壮大了这个集团。这里面有亨利·马西,也有几个二流子,他们本能地感觉出这里发生了不寻常的事。还来了几个娘们,她们是来把赖着不走的男人拖回去的。甚至于还来了一个没人管的、淡黄头发的小孩,他蹑手蹑脚地走进来,偷偷地拿了一盒动物饼干,又悄悄地退出去了。就这样,爱密利亚小姐的店很快里里外外都挤满了人,可是她自己仍然没有打开办公室的门。
有这么一种人,他们身上有一种品质,使他们有别于一般更加普通的人。这样的人具有一种原先只存在于幼儿身上的本能,这种本能使他们与外界可以建立更直接和重大的联系。小罗锅显然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来到店堂里总共半个小时,就与每一个人建立起直接的联系,仿佛在镇上已经住了多年,是个众所周知的人物,坐在这袋肥料上聊天已有不知多少个夜晚了。这件事,再加上正好赶上是星期六夜晚,这就使得店里出现了一种自由自在和愉快得不太正常的气氛。但同时空气中也有点紧张,部分的原因是局势有点怪,另外也因为爱密利亚小姐仍然关在她的办公室里,至今没有露面。
那天晚上十点钟,她出来了。那些等着她出场时看一场好戏的人感到失望了。她打开门,迈着她那慢腾腾、松松垮垮的步子走进店堂。她鼻翼的一侧有一丝墨水痕,她把那条红手帕围在脖子上,打了个结。她仿佛没察觉有什么不正常的迹象。她用那双灰色的斗鸡眼瞥了瞥罗锅坐着的地方,在那儿逗留了一会儿。对于店里的一大帮人,她仅仅是略带惊讶地瞅了一眼。
“有谁要买什么吗?”她平静地问道。
那是个星期六的夜晚,所以颇有几个顾客,他们要买的都是酒。仅仅三天以前,爱密利亚小姐从地里起出来一桶陈年佳酿,在酿酒场里把酒汲到一只只瓶子里。那天晚上,她从顾客手里把钱接过来,在明晃晃的灯光下点数。这道手续和以往没什么不同,但再往下去就不一样了。按照过去的惯例,顾客得绕到后院去,在那里,爱密利亚小姐把酒瓶从厨房门口递给他们。这样买东西没有任何乐趣。顾客拿到酒就得走进黑夜里去。要是他老婆不让他在家喝酒,他倒是可以回到店门口的前廊上来,在那儿或是在大街上,大口大口地往肚里灌。当然,前廊和店门前的街道都是爱密利亚小姐的产业,这是清清楚楚的——但是她倒不把这些地方都划在自己的地界之内,她的地界从前门算起,包括整座建筑物的内部面积。她从来不许任何人在她屋子里打开酒瓶喝酒,唯一的例外是她自己。现在她第一次破了例。她进入厨房,罗锅紧紧跟在后面,接着又把酒拿回到温暖、明亮的店堂里来。不仅如此,她还拿出几只杯子,打开两盒苏打饼干,大方地放在柜台上的一只盘子里,谁想吃都可以拿。
她不跟别人,光跟罗锅说话,她问他话时只用一种有点发涩、嘶哑的声调,“李蒙表哥,你这会儿就吃呢,还是把饭放在炉子上隔水温着?”
“如果方便的话,我想让它温着,爱密利亚。”(不加任何尊称而直呼她的名字,有多少年已经没人敢这样做了!——反正连她的新郎与为期十天的丈夫也没有这样叫过她。事实上,自从她父亲死后,就没人敢这样亲昵地称呼她。至于她父亲,不知为什么,老管她叫“小妞”。)
这就是咖啡馆的来由。事情就是如此的简单。你们可以回想一下,那天晚上像冬夜一样凄凉,要是坐在店门外面欢庆,那可就太没劲了。可是在里面是既热闹又亲切。不知是谁咯嗒咯嗒地把店堂深处的炉子通了通,让火旺起来,买了酒的人把酒瓶传给朋友一起喝。店里也有几个妇女,她们在嚼甘草棍,喝一杯果子露,甚至呷上一口威士忌。那罗锅仍然是个稀罕之物,他在场使每一个人都觉得新鲜。办公室里的长凳给拿了出来,另外还搬来了几把椅子。没有位置的人或是靠在柜台上,或是在木桶和口袋上找了个舒舒服服的座儿。在店里喝酒倒也没有引起什么粗鲁的举止、淫邪的傻笑或是任何不成体统的行为。恰恰相反,所有的人都彬彬有礼,甚至到了过分拘谨的地步。因为,在当时,这个镇子里的人还不习惯凑在一起寻欢作乐。他们习惯的是集合在纺织厂里一块儿干活。否则就是星期天到野外去举行一整天的宗教集会——事情虽然有趣,但其本旨却是让你对地狱有一个新的认识,对全能的主重新感到敬畏。可是咖啡馆里的气氛是全然不同的。在一家情调合宜的咖啡馆里,连最有钱、最贪婪的老无赖也会变得规矩,不去欺侮任何人。没钱的人则会怀着感激的心情四处张望,抓一撮盐时也显得极其优雅、庄重。因为一家正派的咖啡馆的气氛本来就意味着这样的内容:大家和和气气,肚子里沉甸甸的感到满足,行为也显出优雅高贵。当然,谁也没向那晚在爱密利亚店里的那群人讲过这番道理。可是他们都懂,虽然,当然啰,直到这时为止,镇上从来没有开过一家咖啡馆。
这一切的根由,也即是爱密利亚小姐,整个晚上几乎都站在厨房门口。从外表上看,她没有起丝毫变化。可是有不少人注意到她的脸。她看着一切事在进行,可是她的眼光几乎任何时候都是寂寞地注视着罗锅。他神气活现地在店里走来走去,从鼻烟盒里掏东西出来吃,他的脾气既乖戾可又讨人喜欢。爱密利亚小姐站着的地方,炉子的口子正好投出了一片光,多少照亮了她那棕色的长脸。她似乎在审视自己的内心。她的表情里包含着痛苦、困惑,也有着不敢确定的欢欣。她的嘴唇不似往常那样闭紧了,而且常常往下咽一口唾沫。她的皮肤变得苍白了,那双闲着的大手在冒汗。总之,她那天晚上的模样,就像一个孤单寂寞的恋人。
咖啡馆开张典礼到半夜才告结束。每一个人都极其友好地和所有的人告别。爱密利亚小姐关上店铺的前门,却忘了插门闩。很快,所有的一切——有三家店铺的大街、纺织厂、那些住宅——实际上是整个小镇,都沉没在黑暗与寂静之中。而包括陌生人的到来、一个不圣洁的节日和咖啡馆的开张的三天三夜,也随之而告终。
现在,时间必须向前飞驰了,因为往后的四年大同小异,没有什么差别。四年里是有不少的变化,可是这些变化是一点点发生的,每一小步都很平常,看起来并不起眼。小罗锅一直和爱密利亚小姐住在一起,咖啡馆有所扩展。爱密利亚小姐开始一杯杯地卖酒,店堂里搬进来一些桌子。每天晚上都有顾客,逢到星期六更是拥挤不堪。爱密利亚小姐还开始供应油炸鲇鱼,给人当晚餐,一角五分一盘。那罗锅哄得爱密利亚小姐同意买进一架很好的机器钢琴。两年之内,这地方不再是一家店铺,而成了一家正式的咖啡馆,每天晚上从六时一直营业到十二时。
每天晚上,罗锅都趾高气扬地步下楼梯。他身上老有一股淡淡的芜菁叶气味,这是因为爱密利亚小姐一早一晚都给他身上搽大麻叶酒,好让他长力气。她宠他到了不可理喻的地步,可是什么方法好像都不能使他强壮起来;东西吃下去只能使他的驼峰与脑袋变得更大,身上别的部分依然是瘦弱畸形。爱密利亚小姐表面上还是老样子。工作日她仍然穿着雨靴和工裤。星期天她穿一件暗红色的连衣裙,这裙子挂在她身上,样子很古怪。不过,她的举止和生活方式都起了很大变化。她仍然爱打官司,可是不再那样急于让人中圈套,好狠狠地敲诈一笔罚金了。由于罗锅非常爱交际,连她有时也出去走动走动了——参加福音布道会啦,去吊唁送葬啦,如此等等。她的医道和从前一样成功,酿的酒比以前更醇美了——如果可能的话。咖啡馆证明赢利不少,它是方圆若干英里之内唯一的消遣去处。
因此,且让我们把这几年一笔带过,光是介绍几个零零碎碎的片段吧。我们看到在一个朝暾通红的冬日早晨,他们进松林去打猎,小罗锅踩着爱密利亚的脚印前进。我们看到他们在她的地里干活——李蒙表哥在一边站着,啥也不干,倒是很会指摘哪个工人在偷懒。秋日下午,他们坐在后台阶上劈甘蔗。在明亮晃眼的夏天,他们躲在沼泽深处,那里水杉树一片墨绿,纠结的枝叶下阴暗得如在梦乡。有时小路为一片泥沼或一汪发黑的水潭隔断,这时就可以看到爱密利亚小姐伛下身子,让李蒙表哥爬上她的背——她涉水而过,让小罗锅坐在她肩膀上,揪住她的耳朵或是抱住她宽阔的脑门。有时爱密利亚小姐摇转曲柄,开动她买来的那辆福特汽车,带李蒙表哥去奇霍看一场电影,去逛远处的市集,去看斗鸡;那罗锅对于看热闹兴致很高。当然,每天早上他们都是在他们的咖啡馆里度过的,他们在楼上客厅炉火旁一坐,往往就是好几个小时。这是因为罗锅晚上总是身子不太舒服,很怕躺着仰视黑暗。他对死亡有一种深深的恐惧。爱密利亚小姐不愿让他一个人担惊害怕。甚至可以认为,咖啡馆之所以办起来,主要还是出于这个考虑;有了咖啡馆,他就有了伴侣,有了欢乐,度过黑夜也可以容易一些。现在就请读者用这些片段拼凑这些年的一个总的画面吧。这些暂且不表,让我们再来谈谈别的事。
现在,需要对所有这些行为做一个解释了。是时候了,得讲一讲恋爱的问题了,因为爱密利亚小姐爱上了李蒙表哥。这事在每个人眼里都已经是一清二楚的了。他们住在同一座房子里,形影不离。因此,按照麦克非尔太太,一个鼻子上长了个疣子的爱管闲事的老太婆(她一没事就愿意把她那几件破家具在前房里从这儿搬到那儿)以及别的几个人的说法,这两个人是生活在罪恶之中了。如果他们真的是亲戚,那顶多是远表兄妹之间发生苟合关系,何况连这一点也是无法证实的。当然啰,爱密利亚小姐是个健壮、莽撞的人,有六英尺多高,而李蒙表哥却是个病弱的小罗锅,只齐她的腰。不过,对于胖墩麦克非尔的那口子和她那些狐群狗党,这就更有意思了,因为越是不般配和让人瞧着可怜的婚姻,她们越是感兴趣。因此,就让她们说去吧。至于那些善良的人,他们认为,如果这两个人在彼此的肉体接触中能得到满足,那么这仅仅是涉及他们自己与上帝的事。一切有头脑的人对这种猜测的看法倒是一致的——他们直截了当地认为,这是无稽之谈。那么,这样的一次恋爱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首先,爱情是发生在两个人之间的一种共同的经验——不过,说它是共同的经验并不意味着它在有关的两个人身上所引起的反响是同等的。世界上有爱者,也有被爱者,这是截然不同的两类人。往往,被爱者仅仅是爱者心底平静地蕴积了好久的那种爱情的触发剂。每一个恋爱的人都多少知道这一点。他在灵魂深处感到他的爱恋是一种很孤独的感情。他逐渐体会到一种新的、陌生的孤寂,正是这种发现使他痛苦。因此,对于恋爱者来说只有一件事可做。他必须尽可能深地把他的爱情禁锢在心中;他必须为自己创造一个全新的内心世界——一个认真的、奇异的、完全为他单独拥有的世界。我还得添上一句,我们所说的这样的恋爱者倒不一定得是一个正在攒钱准备买结婚戒指的年轻人——这个恋爱者可以是男人、女人、儿童,总之,可以是世界上任何一个人。
至于被爱者,也可以是任何一种类型的人。最最粗野的人也可以成为爱情的触发剂。一个颤巍巍的老爷子可能仍然钟情于二十年前某日下午他在奇霍街头所见到的陌生姑娘。牧师也许会爱上一个堕落的女人。被爱的人可能人品很坏,油头滑脑,染有不良恶习。是的,恋爱者也能像别人一样对一切认识得清清楚楚——可是这丝毫也不影响他的感情的发展。一个顶顶平庸的人可以成为一次沼泽毒罂粟般热烈、狂放、美丽的恋爱的对象;一个好人也能成为一次放荡、堕落的恋爱的触发剂;一个絮絮叨叨的疯子没准能使某人头脑里出现一曲温柔、淳美的牧歌。因此,任何一次恋爱的价值与质量纯粹取决于恋爱者本身。
正因如此,我们大多数人都宁愿爱而不愿被爱。几乎每一个都愿意充当恋爱者。道理非常简单,人们朦朦胧胧地感到,被人爱的这种处境,对于许多人来说,都是无法忍受的。被爱者惧怕而且憎恨爱者,这也是有充分理由的。因为爱者总是想把他的所爱者剥得连灵魂都裸露出来。爱者疯狂地渴求与被爱者发生任何一种可能的关系,纵使这种经验只能给他自身带来痛苦。
前面提到过,爱密利亚小姐结过一次婚。这个奇异的插曲不妨在这里交代一下。请记住,这一切都发生在很久以前,这是爱密利亚小姐遇到罗锅之前在爱情这一问题上仅有的一次亲身经验。
小镇那时和现在没什么两样,除了当时的店铺是两家而不是三家,沿街的桃树比现在更弯曲些、更细小些。那时候爱密利亚小姐十九岁,父亲死了已有好些个月了。当时镇上有个纺织机维修工,名叫马文·马西。他是亨利·马西的兄弟,虽然认识他们,你怎么也不会想到他们是哥儿俩。因为马文·马西是本地最俊美的男子——身高六英尺一,肌肉发达,有一双懒洋洋的灰眼睛和一头鬈发。他生活富裕,工资不少,有一只金表,后面的盖子打开来是一幅有瀑布的画。从物质与世俗的观点看,马文·马西是个幸运儿;他无需向谁点头哈腰,便能得到他需要的一切。但是倘若从一个更加严肃、更加深刻的观点来看,马文·马西就不能算一个值得羡慕的人了,因为他禀性邪恶,他的名声即使不比县里那些不良少年更臭,至少也和他们差不多。当他还是个半大不大的小子时,有好几年,他兜里总揣着一只风干盐渍的人耳朵,那人有一回与他用剃刀格斗,被他杀了。他仅仅为了好玩,便把松林里松鼠的尾巴剁下来。他左边后裤兜里备有禁止使用的大麻烟叶,谁意志消沉不想活了,他就帮他们一把。可是尽管他名声坏,这一带还是有许多女的喜欢他——当时县里有好几个年轻姑娘,都是头发洁净,眼光温柔,小屁股的线条怪可爱,算得上风姿绰约。这些温柔的女孩子都给他一个个糟蹋了,羞辱了。最后,在他二十二岁那年,这个马文·马西挑上了爱密利亚小姐。这位孤僻、瘦长、眼光古怪的姑娘正是他思慕的人。他看中了她倒并非因为她广有钱财,而是仅仅由于爱。
而爱情也使马文·马西起了变化。在他恋上爱密利亚小姐以前,在这样一个人的身上到底有没有心肝,这样一个问题是可以提出来的。不过他的性格之所以发展到这个地步,也不是毫无来由的。他来到这个世界的最初阶段非常艰辛。他的父母——这样的人根本不配做父母——生下七个自己不想要的孩子。这是一对放浪的年轻人,爱钓鱼,喜欢在沼泽一带逛来逛去。他们几乎每年都要添一个孩子,这些小孩在他们眼里都是累赘。晚上他们从工厂下班回家,看到孩子时的那副表情,仿佛那些都是不知从哪儿来的野种。孩子一哭,就得挨揍,他们在这个世界上学会的第一件事,就是在房间里找上一个最阴暗的角落,尽可能隐蔽地把自己藏起来。他们瘦得像白毛小鬼,他们不爱讲话,连兄弟姐妹之间也不讲。他们的父母最后把他们彻底抛弃,死活全看镇上的人是否慈悲为怀了。那是一个难挨的冬天,工厂停产快三个月了,谁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不过这个镇子是不会眼看白种孤儿在街头活活饿死的。因此就出现了这样的结果:最大的八岁孩子走到奇霍去,在那儿消失了——兴许是他在哪儿爬上一列货车,进入纷纷扰扰的大世界了。这可谁也说不上来。另外三个孩子由镇上的人们轮流养活,从一家的厨房吃到另一家的厨房。由于他们身体孱弱,不到复活节就都死了。剩下的两个就是马文·马西和亨利·马西,他们让一户人家收留了下来。这里镇上一个善良的女人,名叫马丽·哈尔太太,收容了他们哥儿俩,视同己出。他们就在她家长大,受到很好的照顾。
然而儿童幼小的心灵是非常细嫩的器官。冷酷的开端会把他们的心灵扭曲成奇形怪状。一颗受了伤害的儿童的心会萎缩成这样:一辈子都像桃核一样坚硬,一样布满深沟。也可能,这样的一颗心会溃烂胀肿,以至于体腔内有这样一颗心都是一种不幸,连最普通不过的事也会轻易使这个人烦恼、痛苦。后一种情况就发生在亨利·马西的身上。他恰好是他哥哥的反面,是镇上第一厚道、第一温和的人。他把工资借给倒了霉的人花。早先,逢到星期六夜晚,人家去咖啡馆玩乐,撇下孩子不管,他就主动去给人家看孩子。不过他又是个爱害臊的人。从外表上就看得出他的心在肿胀、在受苦。可是马文·马西呢,却越来越无法无天、粗暴残忍。他的心硬得像撒旦头上的那只角。一直到他爱上爱密利亚小姐之前,他带给他弟弟和抚养他的好大娘的,除了羞辱和麻烦,就再也没有别的了。
可是爱情彻底改变了马文·马西的性格。他倾慕爱密利亚小姐足足两年,却从不去表白。他常常站在她店铺门口附近,便帽拿在手里,灰眼睛里流露出温顺、渴念和恍恍惚惚的神情。他的行为也彻底改好了。他对养母十分孝顺,对弟弟十分友爱。他把工钱攒了起来,学会了过日子。他甚至还伸出手去希望得到上帝的垂怜。星期天,再不见他躺倒在前廊地上,成天不是唱就是拨弄吉他。他上教堂去做礼拜,参加所有的宗教集会。他还学习好的礼貌:他训练自己见到妇女要站起来让座,他不再骂娘、打架、乱用上帝的名义诅咒。两年里,他通过了考验,在各个方面都改善了自己的品性。在两年终了时,一天晚上,他去见爱密利亚小姐,带了一束沼泽里采来的花、一口袋香肠和一只银戒指——那天晚上,马文·马西向她表白了自己的爱情。
而爱密利亚小姐也真的嫁给了他。事后,每一个人都感到莫名其妙。有人说,这是因为她想捞一些结婚礼物。也有人认为这是爱密利亚小姐在奇霍的那位姑奶奶没完没了唠叨的结果,那是个不饶人的老太太。总之一句话,她跨着大步走下教堂的过道,身上穿着她亡母的新娘礼服——一件黄缎子的长裙,穿在她身上至少短十二英寸。那是一个冬日的下午,明亮的阳光穿过教堂红宝石色的玻璃窗,给圣坛前这对新人投上一种奇异的光彩。牧师念婚礼祝福词时,爱密利亚小姐老是做一个奇怪的动作——用右掌心蹭她的缎子礼服的边缘。原来她是想摸她的工裤兜呢,因为摸不着,脸上就显出了不耐烦、不喜欢和不高兴的神情。等牧师的祝福词说完,祈祷文也念毕,爱密利亚小姐便急急忙忙冲出教堂,连丈夫的手臂也没挽,领先少说也有两步。
教堂到店铺没几步路,因此新娘新郎是步行回家的。据说,在路上,爱密利亚小姐就谈起她打算与一个农民做的一车引火劈柴的买卖。老实说,她对待新郎和对待进店来买一品脱酒的顾客根本没什么区别。不过到这时为止,一切还算是正常的;整个小镇都感到高兴,人们看到爱情在马文·马西身上起了作用,也盼望他的新娘因此而有所转变。至少,他们指望这场婚事能让爱密利亚小姐的脾气变和顺一些,让她像一般婚后的少妇那样,长得丰腴一些,而且最终成为一个靠得住的妇人。
他们错了。据那天晚上扒在窗子上偷看的那些小男孩说,事情的真实过程是这样的:
新娘和新郎吃了一顿丰盛的晚餐,这是爱密利亚小姐的黑人厨子杰夫给准备的。新娘每一道菜都添了一回,而新郎仅仅像小鸟似的啄了几口。接着新娘就去处理她每天要干的日常琐事——看报,继续盘点存货等等。新郎在楼梯口转来转去,脸上显出心旌摇荡、痴痴呆呆与喜气洋洋的模样,但谁也没管他。到了十一点钟,新娘拿起一盏灯上楼了。新郎紧跟在后面。到这时为止,一切都还是正常的,可是以后的事,便有渎神明了。
不到半小时,爱密利亚小姐穿了马裤和一件卡其夹克,步子沉甸甸地走下楼来。她脸色发暗,因此看上去很黑。她砰地关上厨房门,恶狠狠地踢了一下。接着,她控制住自己,她通了通火,坐了下来,把脚搁在炉架上。她读《农民年鉴》,喝咖啡,用她父亲的烟斗抽了一袋烟。她面部表情严厉、冷峻,脸色倒是一点点褪回到正常状态了。有时她停下来,把年鉴上的某项小知识草草地抄到一张纸上。快天亮时,她进入她的办公室,取下打字机的套子,这打字机她刚买不久,正在学怎样使用。整个新婚之夜,她就是这样度过的。天亮以后,她仿佛什么事也没发生似的,到后院去干木匠活了。她做的是一只兔笼,这活儿她上星期开的头,打算做好后卖给别人。
一个新郎无法把自己心爱的新娘带上床,这件事又让全镇都知道了,其处境之尴尬、苦恼可想而知。那天马文·马西下楼来时,身上还穿着结婚的漂亮衣服,脸上却是愁云密布。天知道他这一夜是怎么过来的。他在后院转来转去,瞅着爱密利亚小姐,却总与她保持一段距离。快晌午时,他产生了一个念头,便动身往社会城的方向走去。他买回来一些礼物——一只蛋白石戒指、一瓶当时流行牌子的粉红色指甲油、一只银手镯,上面有心心相印的图样,另外还有一盒要值两块五毛的糖果。爱密利亚小姐把这些精美的礼物打量了一番,拆开了糖果盒,因为她饿了。其他的礼物,她精明地在心中给它们估了估价,接着便放到柜台上去准备出售了。这天晚上也和前一天晚上一样,唯一不同的是爱密利亚小姐把她的羽毛褥子搬了下来,在厨房灶上搭了个铺,她睡得还算香。
事情就这样一连持续了三天。爱密利亚小姐像平时一样照料她的买卖,对离这儿十英里的一条公路上要修一道桥这个谣传很感兴趣。马文·马西还是出出进进地跟在她后面,从他脸上也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出来他是在受罪。到了第四天,他干出了一件愚不可及的事:他到奇霍去请了一位律师回来。接着在爱密利亚小姐的办公室里,他签署了一份文件,把自己全部财产转让给她——这里指的是一块十英亩大小的树林地,是他用攒下来的钱购置的。她绷着脸把文件研究了好半天,想弄清这里面会不会有什么鬼,接着便一本正经地放进写字桌抽屉里归档。那天下午,太阳还老高,马文·马西便独自带了一夸脱威士忌到沼泽地去了。快天黑时他醉醺醺地回来了,他眼睛湿漉漉,睁得老大,他走到爱密利亚小姐跟前,把手搭在她肩膀上。他正想说什么,还没开口,脸上就挨了她挥过来的一拳,势头好猛,使他一仰脖撞在墙上,一颗门牙当时就断了。
接下去的情形只能粗线条地勾勒一下了。打开了头,爱密利亚小姐只要她男人来到她手够得到的地方,只要看到他喝醉,二话不说就揍。最后她终于把他撵出了家门,他只得在众人面前丢脸出丑了。白天他总是在爱密利亚小姐地界以外盘桓,有时他板着一张疯疯癫癫的脸,拿着他那支步枪,坐在那里一面擦枪,一面呆呆地盯住爱密利亚小姐。如果爱密利亚小姐心里害怕,她也没有显露出来。可是她的神情更严峻了,过上一阵,她便往地上啐口唾沫。他干的最后一件傻事是一天晚上从她店面的窗子里爬进去,在黑暗处坐着,什么目的也没有,一直坐到翌日早晨她下楼来。为这件事,爱密利亚小姐立即动身上奇霍的法庭去,一心以为能告他一个“非法入侵”的罪,把他弄进监狱。马文·马西那天离开了小镇,没人见他离去,也不知道他去哪儿了。走的时候,他从爱密利亚小姐的门底下塞进去一封信,这是一封奇怪的长信,一半用铅笔另一半用钢笔写成。这是封热情洋溢的情书,但里面也含有威胁。他发誓在这一生里一定要向她施加报复。他的婚姻生活一共持续了十天。全镇的人都感到特别满意,在看到某人被一种邪恶、可怕的力量摧毁时,人们常常会产生这样的感情。
马文·马西的一切财产都落到了爱密利亚小姐手里——他的林地、他的金表、他所拥有的一切。可是她好像并不怎么看重它们。那年冬天,她把他的三K党的长袍剪开来盖她的烟草苗。其实,马文·马西所做的一切仅仅是使她更富裕,使她得到爱情。可是,奇怪的是,她一提起他就咬牙切齿。她讲起他时从来不用他的名字,而总是嘲讽地说“跟我结婚的那个维修工”。
后来,当有关马文·马西的骇人听闻的故事传回到小镇上来时,爱密利亚小姐高兴极了。因为一旦摆脱了爱情的羁绊,马文·马西真正的性格终于显露出来了。他成为一个罪犯,他的相片和名字登在州里所有的报上。他抢过三家加油站,用一支锯短了枪管的枪抢劫了社会城的大西洋太平洋公司 。人们还怀疑是他杀死了大名鼎鼎的拦劫犯眯眼山姆。所有这些案子都与马文·马西的名字有关,因此他成了闻名数县的大恶棍。最后,他还是被依法捕获。那一天他喝醉了酒,躺在一家旅舍的地板上,吉他扔在一边,右脚的鞋子里有五十七块钱。他受审,被判了罪,关押在亚特兰大附近的一所监狱里。这使爱密利亚小姐感到心满意足。
啊,所有这一切都发生在很久以前,这就是爱密利亚小姐结婚的故事。为了这件怪事,镇上的人乐了好一阵子。虽然这次恋爱表面上的情况是又可悲又可笑的,但你必须记住,真正的故事发生在恋爱者本人的灵魂里。因此,对于这一次或是别的所有的恋爱,除却上帝之外,还有谁能当最高的审判者呢?就在咖啡馆开张的那天晚上,有几个人突然想起了蹲在远方阴暗的大牢里的那位潦倒的新郎。在以后的岁月里,马文·马西也并没有被镇上的人完全忘记。人们只是当着爱密利亚小姐和小罗锅的面从来不提他的名字而已。可是对他那次热恋和他的罪行的记忆,对他在监狱的牢房里情况的思念,总像是一个令人不安的陪音,隐藏在爱密利亚小姐愉快的恋爱和咖啡馆欢乐的气氛底下。因此请读者别忘了这位马文·马西,因为他将在以后要发生的故事里扮演一个可怕的角色。
在商店变成咖啡馆以后的四年中,楼上的房间没有什么变化。屋子的这一部分还和爱密利亚小姐出生时一样,也和她父亲在世时一样,而且很可能与她爷爷那会儿一样。前面说过,楼上三间房间一尘不染,连最小的物件也有其固定的位置。每天早晨,爱密利亚小姐的用人杰夫把每件东西都掸去灰尘,擦干净。前房是属于李蒙表哥的——马文·马西获准在店里度过几个夜晚时住的就是这个房间,不过再早,这是爱密利亚小姐父亲的房间。房间里有一个大衣柜,一个带镜子的小衣柜,上面铺着一块浆得很硬的有花边的台布,还有一张大理石面的桌子。那张床硕大无朋,是有四根黑檀木雕花柱子的老式床。床上有两条羽毛褥子,有长垫枕,还有一些手工编织的小装饰。床很高,床边有个两级的木梯——以前谁也不用,可是李蒙表哥每天晚上把它拉出来,很庄严地拾级而上。除了木梯,还有一只画着些粉红玫瑰的瓷夜壶,为了雅观起见,给推在看不见的角落里。光溜溜的暗色地板上没有铺地毯,窗帘是一种什么白布料做的,四缘也饰有花边。
客厅的另一头是爱密利亚小姐的卧室,房间更小些,非常朴素。床比较窄,是松木的。有一个带镜子的小衣柜,里面放她的马裤、衬衫和礼拜天穿的出客衣服,她在壁柜里钉了两只钉子,好挂她的大雨靴。窗帘、地毯、各种装饰品一概没有。
当中那个大房间,也就是客厅,倒是颇为讲究。壁炉前放着一张檀木的沙发,沙发上蒙的绿绸子已经磨白。几张大理石面的桌子,两架“胜家”牌缝纫机,一只大花盆,种的是蒲苇——一切都挺有气派,挺排场。客厅里最重要的家具是一个玻璃门的大柜,里面放了不少珍贵的纪念品和古玩。爱密利亚小姐给这份庋藏增添了两件宝贝——一件是从一棵水橡树上收下来的一颗大橡实;另一件是只丝绒盒子,里面放着两粒灰色的小石子。有时候,爱密利亚小姐没事可干了,便取出丝绒盒,站到窗前去,把石子倒在掌心,仔细端详,表情显得既着迷又崇敬,也有几分畏惧。这是爱密利亚小姐自己的两颗肾结石,几年前在奇霍由一位大夫给她取出来的。这次手术从开头到结尾都是次可怕的经历,她唯一的收获便是这两颗小石子;她当然要极端重视这两颗石子,否则这笔买卖就显得更吃亏了。因此她保存着它们,在李蒙表哥来她这儿住的第二年,她把它们作为饰物镶嵌在一条表链上,然后把表链送给了李蒙。她增添的另一件收藏,那颗大橡实,更是为她珍惜——可是每逢她瞅着橡实时,脸容总是愁苦、困惑的。
“爱密利亚,这种东西有什么意义吗?”李蒙表哥问她。
“哦,这不过是一颗橡实,”她回答道,“是我在大爸爸死的那天下午捡的。”
“这说明什么?”李蒙表哥紧盯着不放。
“我是说,这只不过是那天我在地上发现的一颗橡实。我把它捡起来就放进口袋了。可是我也不知道为的是什么。”
“收藏的原因也够怪的。”李蒙表哥说。
爱密利亚小姐和李蒙表哥在楼上房间里话可谈得不少,这往往发生在刚过半夜、小罗锅睡不着的时候。一般地说,爱密利亚小姐是个沉默寡言的女人,从不因为头脑里闪过什么念头,就让舌头撒野胡说一通。可是对有些话题,她是兴趣很浓的。这些话题有一个共同之处——都是没头没尾的。她喜欢空想一些思索了几十年仍然无法解决的问题。李蒙表哥呢,恰恰相反,不管什么题目都爱扯上一大通,因为他是个喋喋不休的人。他们俩谈话的方式也截然不同。爱密利亚小姐总是用低沉、深思的声音,不着边际、空泛地谈一个问题,像车轱辘似的转过来转过去;而李蒙表哥总是突然打断她,就一个细节滔滔不绝地讲起来,这问题纵然不重要,至少很具体,是与日常生活有关的现实问题。爱密利亚小姐爱说的题目有:星星、黑人为什么黑、治癌的最好办法如此等等。她的父亲也是她喜爱的一个谈个没完的话题。
“唉,洛 ,”她对李蒙说,“那些日子我很贪睡。我常常灯都不灭就爬上床去睡了……噢,我睡得昏昏沉沉,仿佛是泡在暖洋洋的车轴油里。接着天亮了,大爸爸走进来把手按在我的肩膀上。‘醒醒呀,小妞。’他说。再过一会儿等炉子热了,他就在厨房里对着楼上叫嚷。‘油炸玉米饼,’他这样嚷道,‘带汁的白肉。还有火腿和蛋。’于是我就冲下楼去在热炉子跟前穿衣服。他呢,走到外面,在水泵那里洗脸。这以后我们一起上酿酒厂去,也许是……”
“今儿早上咱们吃的油炸玉米饼太糟糕了,”李蒙插进来说,“火太冲,里面都是生的。”
“那些天,等大爸爸把酒放光……”这样的谈话会无休止地进行下去。爱密利亚小姐总是把她那双长腿伸直了支在壁炉跟前,不管是冬是夏,炉架上总有火在燃烧,因为李蒙是个怯寒的人。他坐在她对面的一张矮椅子上,他的脚几乎碰不到地,上身往往裹在一条毯子或是那条绿羊毛披巾里。除了李蒙表哥之外,爱密利亚小姐对任何人也从来不提她的父亲。
这是她向他表示爱的一种方式。在最细微和最重大的问题上,他都受到她的信任。只有他一个人知道她的藏酒图保存在哪儿,从那张图上可以看出哪些威士忌埋在附近什么地方。只有他一个人有办法取到她的银行存款和她放古董的那口柜子的钥匙。他可以随便从现金柜里取钱,大把大把地拿,对于钱币在他口袋里发出的清脆的叮当声,他是很欣赏的。爱密利亚的一切产业也等于是他的,因为只要他一不高兴,爱密利亚小姐就慌了神,到处去找礼物来送给他,以致到现在,手边已经没剩下什么可以给他的东西了。她唯一不愿与李蒙表哥共享的生活经历就是对那十天婚姻生活的回忆。马文·马西是他们从来没有谈论过的唯一话题。
岁月缓缓流逝,那是李蒙表哥来到镇上六年后的一个星期六的黄昏。时间是八月,整整一天,天空像一片火似的在镇子上空燃烧。到这时,绿阴阴的薄暮时分临近,人们似乎松了口气。街上那层金色的干尘土足足有一英寸厚,小小孩半裸着身子跑来跑去,过不了一会儿就要打个喷嚏。他们浑身是汗,脾气暴躁。纺织厂中午就停工了。大街西边,屋子里的人都出来坐在自己房前的台阶上,女人手里的棕榈叶扇子挥个不停。爱密利亚小姐屋前有块招牌,上面写着“咖啡馆”三个字。店后的走廊上,花格的廊檐投下了斑驳的阴影,比较凉快,李蒙表哥坐在那儿摇冰淇淋——他常常把冰与盐起出来,把搅拌器取出来舔一舔,看看好了没有。杰夫在厨房里做饭。这天一清早,爱密利亚小姐在前廊上贴出一张广告:“今晚新添鸡饭——每客两角。”咖啡馆已经开始营业,爱密利亚小姐在她的办公室里也干完了一些活。八张桌子都坐满了人,机器钢琴叮叮咚咚响得挺欢。
门边角落里的一张桌子上,亨利·马西和一个孩子坐在一起。他在喝一杯酒,这对他来说是件不寻常的事,因为他很容易醉,一喝醉不是哭就是唱歌。他脸色非常苍白,左眼神经质地不断抽搐,他一激动总是这样。他是溜着边儿悄没声地进入咖啡馆的,人家跟他打招呼他也不吭声。坐在他旁边的孩子是霍雷司·威尔斯家的,早上就送来了,让爱密利亚小姐给治病。
爱密利亚小姐从办公室出来,兴致很高。她到厨房里去料理了几件琐事,又回到咖啡馆,手里捏着一只熟的鸡屁股,这是她最爱吃的东西。她环视一下房间,看看大致没什么问题,便走到角落里亨利·马西的桌子跟前。她把椅子转过来,劈开腿跨坐在椅背前,她还不打算吃晚饭,光想和大伙儿随便聊聊,打个招呼。她工裤后兜里有一瓶“万金酒”——这是用威士忌、冰糖和一种秘传的药料配制成的药酒。爱密利亚小姐把瓶塞拧下来,把瓶口对着孩子的嘴。然后她转过脸去看看亨利·马西,看到他左眼在不安地跳动,便问:
“你这是怎么啦?”
亨利·马西像是马上要说一件很难启口的事似的,可是对着爱密利亚小姐的眼睛看了一阵之后,他咽了几口唾沫,没有吭声。
于是爱密利亚小姐便转过头去看她的病人。那孩子只有一张脸露出在桌面上。他满脸通红,眼睑一半耷拉着,嘴巴只张开一半。他腿上长了个又硬又肿的疖子,人家把他带来让爱密利亚小姐做手术。爱密利亚小姐对待孩子有自己的一套办法;她不喜欢看到他们受罪、挣扎、担惊害怕。因此她让孩子在她那里待一整天,过一会儿就让他嚼点甘草,喝一口“万金酒”。天快黑时,她在他脖子上围一条餐巾,让他喝足吃饱。现在,他坐在桌子边上,脑袋慢慢地从一边晃到另一边,有时,在他出大气的时候,还可以听到他有气无力的哼哼声。
咖啡馆里有些骚动,爱密利亚小姐迅速地转过脸来。李蒙表哥进来了。那罗锅跟每天晚上一样,高视阔步地走进咖啡馆。当他走到房间正中心时,他突然收住脚步,机灵地四处望望,把来的人的情况在心里掂上一掂,当即做出决定,这天晚上要表现出什么样的情绪。这罗锅是个挑拨离间的能手。他喜欢看人家吵架,不用开口讲一句话,就能奇迹般地让人们对打起来。就是因为他,那一对姓芮内的孪生兄弟两年前为一把小折刀吵翻了,从此以后两人没说过一句话。那回吕伯·威尔邦与罗伯特·卡尔弗·哈尔大打出手,他在场;他也列席了他来到镇上后这件事引起的一系列殴斗。他到处嗅嗅,每一个人的隐私他都一清二楚。一天二十四小时,只要没在睡觉他就要管闲事。可是说来奇怪,尽管如此,咖啡馆之所以生意兴隆,还全亏小罗锅。只要他在场,气氛就活跃了。当他走进房间时,人们在刹那间总有一种紧张的感觉,因为有这位爱管闲事的家伙在场,你可说不准什么命运会落到你头上来,也说不准房间里会突然出什么事。人们越是感到前面可能有什么乱子和祸事临头,就越是放纵自己及时行乐。因此当小罗锅走进房间时,每一个人都扭过头来瞅瞅他,随即到处响起了聊天声和拧瓶塞的声音。
李蒙向胖墩麦克非尔招了招手,他是和梅里·芮恩与“鬈毛”亨利·福特坐在一起的。“我今儿个走到臭水湖去钓鱼,”他说,“半路上我抬起脚来要跨过一样东西,我起先还以为那是棵倒在地上的大树。可是我正要跨,它忽然动弹了。我再仔细瞧瞧,原来脚底下是一条大鳄鱼,有前门到厨房那么长,身子比猪还要粗。”
那罗锅叽里呱啦地讲下去。每一个人过一阵便向他这边瞅瞅。有的人留神听他的絮聒,有的人根本不理他。有时候他说了半天,没有一个字是真的。他今天晚上说的也都是吹牛和大话。其实整整一天他都躺在床上,因为天热,他的扁桃体化脓,快黄昏时才起来摇冰淇淋。这件事谁都知道。可他还是站在咖啡馆当中,口若悬河,滔滔不绝。那些大话不知道的人听了头皮都会发麻。
爱密利亚小姐瞧着他,双手插在裤兜里,脑袋侧向一边。她那双古怪的灰眼睛里自有一种柔情,她兀自在微笑呢。她有时也把眼光从罗锅那里挪开,瞧瞧咖啡馆里其他的人——那时候她的目光是骄傲的,里面包含着一丝威胁的意味,仿佛谁想让罗锅为自己的愚蠢行为承担责任,她就要跟谁玩命。杰夫正把已经盛在盆子里的晚饭端出来,咖啡馆新安的电风扇吹出了一股股惬意的凉风。
“小家伙睡着了。”亨利·马西终于开口了。
爱密利亚小姐低下头去看看她身边的病人,使自己脸色平静下来以应付这次手术。孩子的腮帮子贴在桌沿上,嘴角里冒出来一丝不知是口水还是万金酒。他双目紧闭,眼角上安详地簇拥着一群小腻虫。爱密利亚小姐把手按在他脑袋上,使劲摇了几下,可是病人没有醒。于是爱密利亚小姐就把孩子从桌子边上抱起来,留神不去碰他脚上疼痛的地方,进了办公室。亨利·马西跟着她,他们关上了办公室的门。
李蒙表哥那天晚上感到很无聊。没发生什么有意思的事,尽管天热,咖啡馆里顾客的脾气都很好。“鬈毛”亨利·福特和霍雷司·威尔斯坐在当中一张桌子边上,彼此搂着肩膀,为了一个冗长的笑话痴笑个没完——可是他走过去也仍然听不出个所以然来,因为前头他没有听到。月光把那条满是尘土的路照得很亮,那些矮矮的桃树纹丝不动,显得黑黝黝的,一点风也没有。沼泽里飞出来的蚊群发出催人欲眠的嗡嗡声,宛似寂静的夜晚的回声。整个镇上一片乌黑,只有右边路的尽头有一点灯火在闪烁摇曳。黑暗中不知哪儿有个女人用挺野的高音在唱一支小调,没头没尾,拢共三个音,翻过来覆过去唱个没完。罗锅站在前廊上,靠着一根柱子,眺望着空空荡荡的路,仿佛在等待谁的到来。
他背后响起了脚步声,接着是说话声:“李蒙表哥,你的晚饭在桌子上准备好了。”
“我今晚胃口不好,”那罗锅说,“我嘴巴里发酸。”他一整天都在吃鼻烟盒里的甜食。
“稍微吃几口也好嘛,”爱密利亚小姐说,“就吃胸脯肉、肝和心好了。”
他们一起回到明亮的咖啡馆里,坐到亨利·马西所在的那张桌子上。他们那张桌子是咖啡馆里最大的,桌上一只可口可乐瓶子里插着一束沼泽地里长的百合花。爱密利亚小姐治完病,心里很痛快。从关着的办公室门后只传出来几声瞌睡懵懂的呜咽,还不等病人醒来担惊害怕,手术都已经做完了。孩子这会儿趴在他爸爸的肩膀上,睡得很沉,小胳膊松松地垂在父亲的背上,喷着气的小脸蛋红红的……他们正要离开咖啡馆回家去。
亨利·马西仍然没有作声。他吃东西时很小心谨慎,咽食物时不发出一点声音,贪食的程度还不及李蒙表哥的三分之一,后者口口声声说胃口不好,却一次次把盆子里添加的菜都吃光。亨利·马西常常抬眼瞧瞧桌子对面的爱密利亚小姐,却仍然保持着缄默。
这是一个标准的星期六夜晚。从乡下来了一对老夫妻,手拉着手在门口踌躇了一会儿,最后还是决定进来。老两口共同生活了那么久,以至于都像孪生兄妹一样相像了。他们皮肤棕黑,佝偻干瘪,仿佛是两颗花生,不像的地方是他们还能走动。他们很早就走了,到半夜时分,大多数顾客都离开了。罗塞·克莱恩与梅里·芮恩还在下棋,胖墩麦克非尔坐在桌边,一只酒瓶放在桌子上(若是在家里,他老婆是不容许他这样放肆的),在心平气和地自言自语。亨利·马西还没有走,这是很不寻常的,因为往常他天一黑就要上床。爱密利亚小姐呵欠连连,可是李蒙表哥的精神还很亢奋,因此她没有建议关门安歇。
最后,一点钟的时候,亨利·马西抬头看了看天花板的一角,不动声色地对爱密利亚小姐说:“我今天收到了一封信。”
爱密利亚这样的人是不会因为这点小事大吃一惊的,因为她经常收到各种各样的商业函件和商品目录。
“这封信是我哥哥写来的。”亨利·马西说。
罗锅正在咖啡馆里高视阔步地走来走去,两只手对握着搁在脑后。这时他突然停住了脚步。对于一个集体的气氛的任何变化,他都是非常敏感的。他环视了房间里的每一张脸,在等待着。
爱密利亚皱起眉头,握紧了她的右拳。“谢谢你来告诉我。”她说。
“他获准了假释。他从监狱里出来了。”
爱密利亚小姐的脸变得非常阴郁,她打了个寒战,虽然天气很热。胖墩麦克非尔和梅里·芮恩推开了棋盘。咖啡馆里鸦雀无声。
“谁?”李蒙表哥问道。他那双苍白的大耳朵在脑袋上仿佛又长了一些出来,而且变硬了。“什么事?”
爱密利亚小姐拍了拍桌子,“马文·马西是个……”她嗓音变嘶哑了,过了好一阵才说得出话,“他应该一辈子都蹲在监狱里。”
“他干了什么啦?”李蒙表哥问。
长长的一阵沉默,因为谁也不清楚该怎么回答。“他抢过三个加油站。”胖墩麦克非尔说道。可是他的回答听起来并不完全,他似乎还隐瞒了什么重大的罪行。
小罗锅不耐烦了。他不能容忍有什么事背着他发生,哪怕是一场大灾难。马文·马西这名字他从来没听说过,但对他来说有吸引力。但凡别人提到谁都清楚唯独他不清楚的事,他心痒难熬,都想知晓——例如,他来之前拆掉的那座锯木厂啦,莫里斯·范恩斯坦那个苦命人啦,或是任何一件在他还没来时发生的事情。除了这种天生的好奇心之外,罗锅还对形形色色的抢劫案和犯罪行为怀有极大的兴趣。他一面绕着桌子走来走去,一面翻来覆去地念叨着“假释”“监狱”这些词儿。不过尽管他逼着追问,还是什么也没打听出来,谁也不敢在咖啡馆里当着爱密利亚小姐的面讲马文·马西的事。
“信里话不多,”亨利·马西说,“他没说他打算上哪儿。”
“哼!”爱密利亚小姐说,她的脸仍然非常严峻,非常阴郁,“他那只臭蹄子可别打算踩进我的地界。”
她把椅子往后推推,准备关店门。也许是脑子里出现马文·马西使她担了点心事吧,她把现金出纳机搬进了厨房,放在一个安妥的地方。亨利·马西顺着黑漆漆的路走了。可是“鬈毛”亨利·福特和梅里·芮恩还在前廊上逗留了一会儿。后来梅里·芮恩硬说自己那天晚上就有一个幻觉,预见了以后要发生的事。可是镇上的人谁也不理他,因为这人老是说这一套的话。爱密利亚小姐与李蒙表哥在客厅里说了一阵子话。最后,小罗锅觉得自己困了,她就替他把蚊帐放下来,等他做完祈祷。这以后,她穿上长睡袍,抽了两袋烟,过了好久以后才总算睡着。
那年秋天是段欢乐的时光。周围农村收成很好。在叉瀑的市场上,那一年烟草的价格一直是坚挺的。经过长长炎夏,最初那几天凉快的日子更加使人神清气爽。那条尘土飞扬的路,路边上长满了金黄色的菊花,甘蔗熟了,透出了紫红色。每天客车从奇霍开来,都带走几个小孩到公立学校去受教育。男孩子在松林里猎狐狸,洗衣绳上晾满了冬季的被褥,地上铺满土豆,还盖上了干草,准备抵御日后的严寒。暮色苍茫时,烟囱里升起了袅袅的炊烟,月亮在秋季的天空中显得浑圆、橘黄。秋天头几个寒冷的夜晚里,万籁俱寂,仿佛再也不能更寂静了。有时,到了深夜,只要没有风,连穿过社会城北去的火车的又尖又细的汽笛声,镇上都能听见。
对爱密利亚小姐来说,这正是她的大忙季节。她从天蒙蒙亮一直忙活到太阳落山。她给自己的酿酒厂做了一只新的更加大的冷凝器,这里一个星期之内流出来的酒就足以使全县的人烂醉如泥。她的那头老骡碾了那么多的高粱,都晕头转向了。她烫洗了广口瓶,把桃酱储存起来。她兴致勃勃地等待着第一次霜冻,因为她买了三头大猪,打算做大批烤肉和大小香肠。
在这几个星期里,人们都注意到爱密利亚小姐身上有一种新的特征。她常常笑,而且是深沉、洪亮地哈哈大笑,她口哨也吹得比较活泼悦耳,有点花样了。她经常试验自己力气有多大,她把沉重的东西举起来,用手指戳戳自己坚硬的双头肌。有一天她在打字机前坐了下来,写一个故事——里面有外国人,有翻板活门,还牵涉到几百万元的财产。李蒙表哥一直和她在一起,老是懒洋洋地跟在她屁股后面。爱密利亚小姐瞧着他的时候,脸上泛出灿然、温柔的表情,叫他名字时,语音里也拖着一种爱情的陪音。
第一次寒流终于来了。一天早晨爱密利亚小姐醒来,发现玻璃窗上有霜花,霜冻使院子里的一丛丛枯草银光闪闪。爱密利亚小姐在厨房的灶里生了旺旺的火,到门口去观测天气。空气凛冽而肃杀,淡青色的天空万里无云。很快,人们纷纷从乡下进城来,打听爱密利亚小姐对天气的看法如何。她决定宰那头最大的猪,这消息传到乡下去了。猪宰了,烤肉的火坑里燃起了橡木烧的文火。后院里弥漫着一股猪血和烟雾混成的暖洋洋的气味。冬天的空气中振荡着脚步声和人语声。爱密利亚小姐走来走去,在发号施令,要不了多久,活儿也快干完了。
那天她在奇霍还有些特别的事要办,因此等她相信一切都在顺利进行时,她便摇动曲柄,发动汽车,准备动身。她叫李蒙表哥陪着去,事实上,她已经跟他说了七遍了,可是他舍不得离开这乱哄哄的热闹场面,不想走。这使爱密利亚小姐有点不知所措,因为她总爱让罗锅陪着她,一个人出门不管是远是近,肯定会非常惦念家的。可是问了他七遍以后,她不再催逼他了。在走以前她找来一根棍子,围着火坑重重地划了一道,离坑边足足有两英尺远,关照他不要越过这道界线。她是吃了午饭走的,打算天黑以前回来。
如今,有一辆卡车或小轿车从奇霍沿着公路开来,穿过镇子再上别的地方去,已经不是太稀罕的事了。每年,收税人总要来和爱密利亚小姐这样的有钱人纠缠一番。如果镇上别的人,比方说梅里·芮恩,认为自己够资格赊购一辆汽车,或是先付三元便能搬回来一只奇霍橱窗里陈列的那种漂亮的电冰箱,这时,便会有一个城里人下来,提出许多叫人发窘的问题,把他经济上的纰漏调查得一清二楚,破坏他想用分期付款的办法赊购东西的计划。有时,特别是当苦役队在叉瀑公路干活的时候,汽车会拉了他们穿过小镇。也常常有开小汽车的人迷了路,停下来打听该怎么走。因此,那天后半晌有辆卡车开过纺织厂,在离爱密利亚小姐咖啡馆不远的路中央停下来,就不是一件稀罕的事了。有一个人从卡车后面跳了下来,卡车又开走了。
那人站在路中央,向四面看了看。他是个高个儿,有棕色的鬈发,深蓝色的眼睛转动得很慢。他嘴唇很红,他的笑容是吹牛家那种懒洋洋的、嘴唇半开半闭的笑容。这人穿着一件红衬衣,围着一条加工过的宽皮带;他带着一只洋铁皮箱子和一把吉他。全镇首先看见他的是李蒙表哥,李蒙表哥听到了汽车换挡的声音,便跑过来看看是怎么一回事。小罗锅从门廊角上探出脑袋,没有露出整个身子。他和陌生人互相盯看了一会儿,这不是两个素不相识的人初次见面迅速打量一下对方的那种眼光。他们奇特地互相盯了一眼,就像是两个彼此认识的罪犯。接着穿红衬衣的人耸了耸左肩,转过身去走开了。那罗锅看见他顺着路走下去,脸色变得煞白,过了一会儿,罗锅开始小心翼翼地跟在后面,两人中间隔开好几步。
很快,全镇都知道马文·马西回来了。他先到纺织厂,把胳膊肘懒洋洋地支在窗台上往里张望。像所有天生的懒鬼一样,他喜欢看人们辛辛苦苦地工作。纺织厂顿时像瘫痪似的乱了套。染工们离开了滚烫的染缸,纺纱工和织布工也忘记了照管机器,连胖墩麦克非尔——他是工头——也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了。马文·马西仍然半张着湿漉漉的嘴在笑,就在他看见他兄弟时,那副吹牛大王的表情也没有起一点变化。看够了工厂以后,马文·马西便沿着马路到他从小在那儿长大的那座房子去,把手提箱和吉他留在门廊上。接着他绕着蓄水池走了一周,看了看教堂、三家店铺和镇上别的地方。那罗锅一声不响拖着步子隔开一段距离跟在他后面,两手插在口袋里,那张小脸仍然是煞白煞白。
天色已晚。冬天血红色的太阳正在下沉,西天是一片暗金色和绛红色。羽毛乱蓬蓬的雨燕回到烟囱上的窠巢里去了。家家户户都点亮了灯。不时飘来一阵烟味和咖啡馆后面火坑里在慢慢烤着的肉散发的温暖、浓郁的香味的风。马文·马西逛遍了镇子以后,在爱密利亚小姐的店门前停住了脚步,念了念门廊上的招牌。接着,丝毫不担心是否非法侵入他人住宅,他穿过了屋子一边的侧院。工厂的汽笛有气无力、怪凄凉地鸣了一阵,日班结束了。很快,除了马文·马西以外,又有许多人来到爱密利亚小姐的后院——“鬈毛”亨利·福特、梅里·芮恩、胖墩麦克非尔,还有不少小孩大人,他们站在主人地界之外,朝里张望。人们很少说话。马文·马西独自站在火坑的一边,其余的人都簇拥在另一边。李蒙表哥与所有的人都间隔着一定的距离,他眼光片刻也没有离开马文·马西的脸。
“你在监狱里日子过得不错吧?”梅里·芮恩问道,发出了很蠢的痴笑声。
马文·马西没有回答。他从后屁股兜里摸出一把很大的刀子,慢腾腾地打开,在他裤子后面屁股的部位上蹭刮。梅里·芮恩突然变得非常安静,他挪了挪身子,稳妥地躲在胖墩麦克非尔非常宽阔的背部后面。
爱密利亚小姐直到天都快黑了才回来。她还在老远,人们就听到她汽车的咯嗒咯嗒声,接着又听到碰上车门的声音和砰砰嘭嘭的声音,仿佛她在拖什么重东西走上台阶。太阳已经下山,空中弥漫着早冬黄昏的那种蓝色雾霭般的微光。爱密利亚小姐缓慢地走下后台阶,后院里那群人非常安静地等待着。这个世界上没有几个人是能和爱密利亚小姐抗衡的,而她对马文·马西又是怀着那样特殊的深仇大恨。每一个人都等着看她怎样大发雷霆,怎样抄起一件危险的家什,把他连灵魂带躯壳从镇上撵出去。她起先并没有瞧见马文·马西,她脸上还挂着长途跋涉后回到家中时自然会有的那种安详、梦幻般的神情。
爱密利亚小姐一准儿是在同一瞬间看到马文·马西与李蒙表哥的。她的眼光从这人身上扫到那人身上。可是吸引住她不正常的、大惑不解的眼光的倒不是监狱里出来的那个坏蛋。她,还有所有的人,在瞧着的都是李蒙表哥,而他也的确是值得一瞧的。
那罗锅站在火坑的一头,他那张苍白的脸为冒烟的橡木燃起的文火射出来的微光所照亮。李蒙表哥有一手非常特别的本领,他想巴结讨好什么人时总要用的。他只要站着一动不动,集中一些注意力,便能很快很自然地扭动他那双苍白的大耳朵。他以前想向爱密利亚小姐索取什么特别的东西时,总要来这一手,而且屡试不爽,总能达到目的。现在,罗锅站在那儿,他那双耳朵在脑袋上扭动得可欢了。可是这一回,他瞧着的人不是爱密利亚小姐了。罗锅在对马文·马西笑呢,那副恳求的表情简直到了摇尾乞怜的地步。起先,马文·马西根本没有注意罗锅,到他终于向罗锅瞥上一眼时,那目光里一点点赏识的神色都没有。
“这断脊梁的有什么毛病?”他用大拇指侮慢地指了指罗锅。
没有人回答。李蒙表哥看到他这一手没起任何作用,便使出了新的招数。他翻动眼睑,活像眼眶里有两只给逮住的白飞蛾在扑腾。他在周围的土地上把脚蹭来蹭去,挥舞着手,最后又跳起一种简单的碎步子舞来。在冬日黄昏天即将黑下来的苍茫暮色里,他活像沼泽地闹鬼场面中的小孩的鬼魂。
在院子里所有人当中,只有马文·马西一个人完全无动于衷。
“这个小老头儿犯羊痫风了吧?”他问。还是没有人回答他。他跨前一步,对着李蒙表哥的太阳穴上来了一巴掌。罗锅趔趄了两步,跌倒在地。他坐在地上,眼睛仍然抬起来看着马文·马西,使出了好大的劲,让两只耳朵最后一次怪可怜地扑腾了一下。
这时所有的人都转过身来看爱密利亚打算采取什么行动。这些年来,没人敢动李蒙表哥一根汗毛,虽然不少人心中都有过这样的诱惑。只要谁和李蒙表哥说一句重话,爱密利亚小姐就不再让这个鲁莽的家伙挂账,过了好久还要找碴儿给他小鞋穿。因此,如果爱密利亚小姐这时候抄起后廊上放着的那把斧子把马文·马西的脑袋一劈为二,没有人会感到意外。可是她没有这样干。
爱密利亚小姐有时候会出神。出神的原因大家都是知道和理解的。爱密利亚小姐是个好大夫,她若是碾磨了沼泽里什么草木的根,配制了什么新药,她是绝对不会在上门来看病的病家身上试验的;她研制了一种新的药,总是先在自己身上试验。她喝上一大剂,第二天就若有所思地在咖啡馆和砖砌的厕所之间来回踱步子。常常,肚子里突然来了一阵绞痛,她就站住不动,那双古怪的眼睛盯在地上,拳头攥紧;她在琢磨身上哪个器官正受到影响,这种新药大概能治什么病痛。现在,她瞧着罗锅与马文·马西时,脸上的表情也是这样,仿佛在认真辨认身体哪个部位在不好过,虽然那天她并没有试服新药。
“这可以给你一个教训,断脊梁的东西。”马文·马西说。
马文·马西把他那软披披的泛白的头发从前额掠到后面去,神经质地咳了几声。胖墩麦克非尔和梅里·芮恩擦着他们的脚,待在院子外的小孩和黑人大气也不出一声。马文·马西把他在蹭刮的刀子折了起来,肆无忌惮地环顾了四周以后,大摇大摆地走出院子。火坑里的余火变成了灰羽毛般的灰烬,天色完全黑下来了。
这就是马文·马西从监狱里回来的情形。全镇没有一个活人喜欢见到他,即使是玛丽·哈尔太太。她是个善良的女人,怀着深情,无微不至地把马文·马西拉扯大——当她第一眼看见他时,手里拿着的平底煎锅都掉到了地上,眼泪也随即涌了出来。可是什么也不能让那位马文·马西感到不安。他坐在哈尔家的后台阶上,懒洋洋地拨弄着吉他,等晚饭煮好,他把屋子里的孩子往两边一推,给自己盛了一大盆,虽然玉米饼与白肉还不够大伙儿分的。吃饱了,他便在前屋找一个最舒服最暖和的角落,一觉睡到大天亮,连梦都不做一个。
爱密利亚小姐的咖啡馆那天晚上没有营业。她非常细心地锁好所有的门窗。人们没见到她与李蒙表哥有什么动静,可是她卧室里的灯一直亮到天明。
马文·马西给小镇带来了厄运,从一开头就是如此,这也是意料之中的。第二天天气突然起了变化,闷热非凡。即使大清早,空气就潮滋滋的,气压很低。风把沼泽地腐败的气味都吹了过来,尖声嗡叫的小蚊子像蛛网似的布满绿色的蓄水池的上空。这是极其不正常的,比八月还要糟糕,给人们带来许多损害。县里几乎每一户有猪的人家都学了爱密利亚小姐的样,头天宰了猪。在这样的天气里,小香肠又怎能久放呢?几天后,到处都弥漫着一股猪肉逐渐腐败的气味和一种令人沮丧的暴殄天物的气氛。更糟的是,靠近叉瀑公路有一家人庆祝团聚,吃了烤肉都中毒死了,连一个也不剩。很明显,他们的猪肉变了质——谁知道别的肉保险不保险呢?人们既想解馋又怕死,真是左右为难。这真是一个暴殄天物与混乱不堪的时刻。
马文·马西是这一切的根源,可是他却毫无羞耻之心。人们到处都可以见到他。上班的时候他在纺织厂周围闲逛,朝窗子里张望。到了星期天,他穿上他那件红衬衣,抱着吉他在路上溜过来溜过去。他仍然很俊美——一头棕发,嘴唇红红的,肩膀很宽;可是他邪恶的性格太出名了,尽管相貌堂堂,谁也不愿接近他。人们认为他邪恶,还不仅仅因为他犯了那些具体的罪行。的确,他抢过好几次加油站。在这以前,他糟蹋了县里最娇美的姑娘,并且还以此为荣。可以列在他名下的坏事简直不胜枚举,可是除这些罪行之外,他身上有一种无法形容的卑劣的品质,这就像一股臭味一样牢牢地依附着他。另外还有一件怪事——他从不流汗,连八月里也不流,这确实是一件值得令人深思的事。
如今,在镇上的人看来,他比以前更危险了,因为他在亚特兰大的监狱里准是学会了蛊惑人的妖术。不然的话,他对李蒙表哥的影响又作何解释呢?罗锅自从第一眼看到马文·马西起,就像有野鬼附身一样。他一分钟也离不开这囚犯,老是跟在他后面,而且老是想些傻花招来吸引对方的注意。而马文·马西仍然不是对他十分凶狠,就是根本不理他。有时候罗锅也会失去信心,独自靠在前廊的栏杆上,活像一只停栖在电话线上的生病的鸟儿,而且一点也不掩饰他的忧伤。
“你倒是为什么?”爱密利亚小姐有时会问,用她那双灰色的斜眼瞅着他,握紧了拳头。
“哦,马文·马西,”那罗锅哀叹道,一提这名字就打乱了他啜泣的节奏,使他打起嗝来,“他到过亚特兰大呢。”
爱密利亚小姐总是摇摇头,脸色变得阴郁而严峻。首先,她对旅行就不能容忍。对那些出门去亚特兰大或是走上五十英里去看海的人,对那些坐不住的人,她总是鄙夷万分。“他到过亚特兰大有什么好神气的!”
“他进过监狱呢。”那罗锅说,羡慕得不知怎么才好了。
对于这样的妒忌,你又有什么好说的呢?爱密利亚简直手足无措,对自己该说什么也没有把握了。“去过监狱?李蒙表哥,这样的一次旅行值不得夸耀。”
这几个星期里,爱密利亚小姐被每一个人密切地观察着。她心神恍惚地走来走去,脸上表情淡漠,仿佛又陷入了吃药后腹痛时的出神状态。不知为什么,从马文·马西来了以后,她把她的工裤收了起来,老穿以前逢到星期天、参加葬礼、出庭诉讼才穿的红裙子。几个星期过去了,她才开始采取一些措施来澄清局势。可是她的努力很难使人理解。如果她不愿看到李蒙表哥跟在马文·马西屁股后面满城转,为什么不明确表态,向罗锅摊牌:如果再和马文·马西黏黏糊糊,那就请他滚出她的家?那样做非常简单,李蒙表哥要不就是向她屈服,要不就是像丧家之犬那样无家可归。可是爱密利亚小姐好像丧失了意志力,她生平第一次踌躇不决,拿不定主意走哪一条路。而且,如同许多在这种处境里的人一样,她干出了最最要不得的事——同时干了好几件相互抵触的事。
咖啡馆每天晚上照常营业。奇怪的是,马文·马西大摇大摆——后面拖着罗锅——走进来时,她并没有把他轰出去。她甚至白白给他酒喝,而且傻乎乎地、很不自然地对着他笑。与此同时,她又在沼泽地里给他安了一个很厉害的陷阱,倘若掉进去,送命是毫无问题的。她让李蒙表哥邀请他星期天来吃饭,然后在他走下台阶时又想把他绊倒。她为了给李蒙表哥找乐子,发动了一个大战役——一次次精疲力竭地到老远的地方去看各种各样的热闹,开三十英里路的车去参加一次讲演会,带他去叉瀑看化装游行。总的来说,对于爱密利亚小姐,这是一个心烦意乱的时刻。在好多人看来,她不折不扣是在爬愚人山,大家都在等着瞧结果会是怎样。
天气又转冷了,冬天来到了镇上。纺织厂最后一班还没放工,黑夜就已降临了。孩子们睡觉时都不脱外衣,娘儿们把裙子从后面撩起来对着火,如痴如醉地烤着。下过雨以后,路上的湿泥巴冻成了坚硬的冰辙,屋子的窗子里闪烁着微弱的灯光,桃树变得瘦削和光秃秃的。在漆黑、寂静的冬夜里,咖啡馆是全镇温暖的中心,那里灯光如此明亮,连小半英里路以外都能看见。屋子尽里头那口大铁火炉里吼叫着,爆裂着,燃得通红。爱密利亚小姐给窗子安上了红窗帘,她还从一个过路的推销员那里买下一大把纸扎的玫瑰花,看上去非常逼真。
可是,咖啡馆之所以在人们心目中有地位,还不仅仅在于它温暖如春,装潢美观,灯光明亮。全镇这么珍视咖啡馆还有它更深远的原因。这与这一带过去没有体会过的一种自豪感有关。为了理解这种新的自豪感,你必须先记住人们的生活是何等的低贱。每一家工厂的周围总是簇拥着许多人——然而远不是每一个家庭都有足够吃的、穿的和油腻香辣的美食。生活也可以是想方设法使自己生命维持下去的一个漫长的过程。可是有一点使人大惑不解,那就是:所有有用的东西都有一个价格,你不花钱就买不来,这就是眼下的世道。一包棉花、一夸脱糖浆都有它的价格,这你知道,至于这价格是怎么来的,你就不用多管了。可是人的生命值多少钱却没有人定过价;它给你的时候是白给的,收回去的时候也是无偿的。它值多少钱呢?如果你好好观察一下周围,就会发现有时候它值不了几个钱,甚至是一文不值。有时你累得满头大汗,费了好大劲儿,事情还是没有起色,这时你心灵深处便会泛起一种感觉:你的生命并不太值钱。
可是咖啡馆给小镇带来的新的自豪感几乎对每一个人都有影响,连儿童也包括在内。你想进咖啡馆坐坐,倒不必非吃一顿晚饭,或是非买酒不可。花五分钱镍币,就能要一瓶冷饮!如果你连这点钱也出不起,爱密利亚小姐还有一种叫樱桃露的饮料,一分钱一杯,粉红色的,非常甜。几乎所有的人,T.M.威灵牧师除外,一星期至少要到咖啡馆来一次。孩子们总是爱在别人家里睡觉,爱在邻居家的餐桌上吃饭。在这样的场合下他们总是表现得很好,感到十分骄傲。镇上的人坐在咖啡馆桌旁时,也是同样地感到骄傲。他们上爱密利亚小姐的店铺之前,总先把自己洗得干干净净,进咖啡馆时总是很有礼貌地先在门槛上刮干净自己的脚。在这里,至少是几个小时之内,认为自己在世界上没有什么价值这种极端痛苦的想法,可以暂时压制下去。
对于单身汉、畸零人与肺结核患者,咖啡馆更是个好去处。在这里可以提一提:有理由可以怀疑李蒙表哥患有肺结核。他的灰眼睛太亮,脾气太执拗,说话太多,又常常咳嗽——这些都是症候。再说,一般认为脊骨弯曲与结核病有一定的关系。不管什么时候,只要和爱密利亚小姐一提这件事,她就会勃然大怒。她态度激昂地断然否定这些症候,可是私下里她给李蒙表哥又是在胸口上热敷,又是让他喝万金酒,如此等等。今年冬天,罗锅咳得更厉害了,有时候天气很冷他也会冒出一头大汗。可是这并没有能阻止他去跟踪马文·马西。
每天一清早他离开家到哈尔太太家的后门口去,等呀等呀——因为马文·马西是个爱睡懒觉的人。他总是站在那儿,轻声叫唤。他的声音就像那些耐心蹲在地上小洞口旁的小孩一样,他们认为洞里住着蚁蛉,总是用笤帚上揪下的草去捅窟窿,同时怪凄凉地叫唤:“蚁蛉蚁蛉快回家。蚁蛉妈妈快出来。你们家,着火啦。小蚁蛉成了糊嘎巴。”就是用这样一种声调——既可怜巴巴,又诱引人,同时也是无可奈何——那罗锅每天早上都要呼唤马文·马西的名字。等到马文·马西出来鬼混时,他就跟在他后面满镇转,有时他们一块到沼泽里去,一去就是好几个小时。
而爱密利亚小姐还在干那没法更糟糕的事:同时尝试各种不同的办法。李蒙表哥离开家时,她倒不叫他回来,仅仅是站在路当中,寂寞地望着他直到他身影消失。几乎每一天,一到晚饭时分,马文·马西便和李蒙表哥一起出现,到她餐桌上来吃饭。爱密利亚小姐打开她的蜜饯瓶子,桌上很阔气地摆着火腿或是鸡、大碗大碗的玉米粥,还有冬季豌豆。的确,有一次爱密利亚小姐打算毒死马文·马西——可是不知怎的出了错,弄混了盆子,结果吃了有毒的菜的是她自己。她一吃,觉得有点苦,马上就明白了,那天晚饭她压根儿没吃。她坐在往后翘的椅子里,抚摸自己的肌肉,瞅着马文·马西。
每天晚上,马文·马西都到咖啡馆来,在房间中央那张最讲究最大的桌子前坐下来。李蒙表哥给他端来酒,酒钱他一个子儿也不给。马文·马西把罗锅往边上一推,仿佛那是只沼泽里飞出来的小蚊子,他不但对这样的款待毫不领情,倘若他嫌罗锅在一边碍事,还反手给他一家伙,要不就说:“滚开点,断脊梁的——瞧我把你头发一根根全揪光。”出这样的事时,爱密利亚小姐就从柜台后面走出来,很慢很慢地接近马文·马西,紧握拳头,那条古怪的红裙子笨拙地裹在她大骨骼的膝盖前。马文·马西也握紧拳头,他们俩慢腾腾地、威胁性地对绕圈子。可是虽然每一个人都屏住呼吸瞅着,却没有发生什么事。决斗的时刻还没有到来。
这年冬天之所以为人们所记住,至今仍有人讲起,还由于一个特别的原因。原来这一冬出了一件大事。一月二日,人们醒来时发现他们周围的整个世界完全变了样。天真的小小孩望着窗外,不知是怎么回事,甚至都哭了起来。老人搜索枯肠也想不起这地区发生过什么可以与此伦比的事。原来这天夜里下雪了。在半夜过后最黑暗的时辰里,幽暗的雪花开始轻轻地降落到镇上来。破晓时分,地上已经盖满了,奇异的雪堆在教堂红宝石颜色的玻璃窗前,给屋顶铺上了一层白毯子。雪使小镇显得丑陋、荒凉。工厂附近两间一幢的房子看上去很脏,七歪八斜,像是马上要坍塌。不知怎的,一切都变得很阴暗、没精打采。可是雪花本身——它身上自有一种美,这里附近一带很少有人领略过的。雪花并不像北方人所描述的那样是白色的。雪花里含有蓝和银色这样柔和的色泽,而天空,则是泛亮的灰色。雪花降落时,四遭是梦一般的阒寂——小镇何曾这般安静过呢?
对于下雪,人们做出各自不同的反应。爱密利亚小姐从窗子里往外眺望,若有所思地扭动了几下她光脚板的脚趾,把睡袍的衣领拉得更贴紧脖子些。她在那里站了片刻,接着便开始关上百叶窗,插上所有的窗子。她把屋子关得严严的,点亮了灯,庄严地坐在她那碗玉米粥前。她这样做的原因倒不是因为她害怕下雪,仅仅是因为她对这个新出现的事件还无法得出一个明确的看法。如果她对一件事没有具体明确的结论(一般情况下她都是有的),她宁愿是置之不理。在她这一辈子里这个县还没有下过雪,她对这件事还没有这样或那样的想法。倘若她承认了这次降雪,那么,她就得做出某种决定,而在那些日子里,要她操心的事儿已经够多的了。因此,她在阴沉沉、点着灯的屋子里踱过来踱过去,假装什么事也没有发生。李蒙表哥呢,正好相反,兴奋得疯了似的四处乱窜……等爱密利亚小姐转过身去给他盛早饭,他就溜出了家门。
马文·马西说,下雪的事比他更清楚的人是再也没有的了。他说他知道雪是怎么一回事,他在亚特兰大见过雪。从那天他在镇上走路的模样看,仿佛每一片雪花都是他家的东西。小小孩怯生生地从家里爬出来,掬起一把雪尝尝是什么滋味,他见了讪笑不已。威灵牧师满面怒容急匆匆地走在路上,因为他在拼命地动脑子,想怎样能把雪这个题目编进他星期天的布道词里去。大多数人对这一奇景都怀着谦卑、喜悦的态度。他们压低了嗓子说话,动不动就毫无必要地用“劳驾”“借光”这样的客气话。当然,也有少数几个意志薄弱的家伙,他们没了主意,借酒浇愁了——但醉鬼不算很多。对于一般的人来说,这是个重大的时刻,不少人点了点自己的钱,打算晚上到咖啡馆去消遣消遣。
李蒙表哥一整天都跟在马文·马西后面,他也跟着说马文·马西是雪的权威。他很惊奇,怎么雪不像雨那样地滴落下来,他仰着脖子呆呆地瞪着梦幻般徐徐飘落的雪花,终于因为晕眩而跌倒在地。马文·马西神气活现,他也跟着趾高气扬——人们看到这副情景,忍不住要损他一句:
“‘哦嗬,’停在马车车轴上的苍蝇说,‘瞧咱们扬起的尘土有多高呀。’”
爱密利亚小姐本来不准备营业。可是六点钟的时候,前廊上响起了脚步声。她小心翼翼地打开前门。原来是“鬈毛”亨利·福特,虽然没有吃的,她还是让他在桌前坐下来,端给他一杯酒。别的人也来了。这天的黄昏很凄凉,寒冷砭骨,雪虽然停了,可是松林里刮来一阵阵风,把地上的细雪末刮得漫天飞舞。李蒙表哥天墨墨黑才回来,马文·马西也一起来了,带着他那只铁皮箱和吉他。
“你是要出门吗?”爱密利亚小姐急急地问道。
马文·马西先凑着炉子把自己烤热。接着,他在自己的老座位上坐下来,仔仔细细地削尖一根小木棍。他剔他的牙,经常把小棍子从嘴里拿出来瞧瞧棍尖,在外衣袖口上擦擦。他都懒得回答。
小罗锅瞧瞧站在柜台后面的爱密利亚小姐。他脸上没有一点恳求的意思,他好像很有自信心。他把手反剪在背后,自负地竖起耳朵。他双颊通红,眼睛闪亮,他的衣服完全湿透了。“马文·马西要上咱们家来做一阵子客。”他说。
爱密利亚小姐没有表示反对。她仅仅是从柜台后面走出来,把身子伛在炉子上面,仿佛这一消息突然使她周身发冷。她烤后面的时候不像别的妇女在外人面前那样规矩,她们要撩起裙子,也仅仅撩一英寸光景。爱密利亚小姐是不知道什么叫害臊的,她常常像是根本忘了房间里还有男人。现在,她站着烤火,把那条红裙子后面撩得老高,以至于谁有兴趣,都可以看看她那壮实的、毛茸茸的大腿。她的脸侧到一边,开始自言自语起来,又是点头又是皱眉,声调里含有责怪、谴斥的意思,虽然说的是什么话没有人听得清。这时候,罗锅与马文·马西上楼去了——穿过放有蒲苇草和两台缝纫机的客厅,进入爱密利亚小姐住了一辈子的闺房。在楼下的咖啡馆,你可以听到他们到处磕磕碰碰的声音,马文·马西在打开箱子,取出东西,让自己安顿下来。
马文·马西就是这样挤进爱密利亚小姐家里来的。起先李蒙表哥睡在客厅的沙发上,因为他把自己的房间让给了马文·马西。可是下雪对他身体影响很大;他着了凉,转成了冬季扁桃腺发炎。因此爱密利亚小姐就把自己的床让给了他。客厅里那张沙发对她来说太短了,她的脚戳出在扶手外面,人常常滚下地来。也许是这样的睡眠不足,蒙蔽了她的智慧。她打算陷害马文·马西的一切行动都反弹回她自己身上来。她掉进了自己布置的圈套,发现一再地落在悲惨的处境里。可是她仍然没有轰马文·马西出门,因为她怕自己变成一个孤独的人。你和别人一起生活了以后,再独自过日子就会变成是一种苦刑了。这是时钟突然停止其嘀嗒声时、生了火的房间里的那种寂静,是空荡荡的屋子里那种让人神经不安的影子——因此,与其面临单独过日子的恐怖,还不如让你的死对头住进来呢。
雪没有能留住多久。太阳一出来,不到两天小镇又和以前一模一样了。爱密利亚小姐等到每一堆雪都融化了才打开大门。接着她来了一次大扫除,把东西都搬出去让它们见见太阳。可是在这样做之前,她重新走进她院子所干的头一件事,就是在楝树最粗的一根横枝上拴上一根绳。在绳的末端,她捆上一只紧紧地塞满了沙子的橘黄色口袋。这是她给自己做的一只练拳沙袋。从这天起她每天早上都到院子里去练习拳击。她本来就是一个不坏的摔跤能手——步伐上是迟钝一些,但是精通各种不正派的擒拿、推挤手法,足以弥补那方面的不足。
上面已经提到过,爱密利亚小姐高六英尺二英寸。马文·马西比她矮一英寸。在体重方面他俩不相上下——两人都几乎有一百六十磅重。马文·马西占着动作灵活和胸肌发达的便宜。事实上,从外表上看,他占着压倒的优势。可是镇上几乎每一个人都赌爱密利亚小姐赢;几乎没有人愿意把钱押在马文·马西的身上。全镇都记得爱密利亚小姐和叉瀑那个想骗她的律师大打出手的那回事。律师是个高大魁梧的汉子,可是等她把他摆平时,他已经只剩下半条命了。使人们留下深刻印象的还不仅是她拳术高明——她还能装鬼脸,发出怪叫来使对方乱套,连旁观者有时也给吓了一跳。她很勇敢,每天都认真地对着沙袋练习,她这样做显然是有道理的。因此,人们都信任她,他们等待着。当然,并没有给这次决斗确定一个日期。可是事情的迹象太明显了,这是谁都看得出来的。
在这一段时间里,小罗锅得意扬扬地走来走去,那张五官挤在一起的小脸笑吟吟的。他搞许多诡诈的小动作,在他们两人之间挑拨离间。他经常拉拉马文·马西的裤腿,让大个儿注意自己。有时候他跟在爱密利亚小姐脚后跟——不过这段时期里他的目的仅仅是模仿她那笨拙的大步子;他也斗鸡着眼,学她的姿态,使她显得像是个畸形的人。他的动作里有一种可怕的信号,连咖啡馆里像梅里·芮恩这样最愚蠢的顾客也没有笑。只有马文·马西扯起他的左嘴角,咯咯地干笑了几声。发生这样的事时,爱密利亚小姐的心里搅和着两种感情。她先用迷惘、沮丧的谴责态度瞧瞧罗锅,接着又咬紧牙关转向马文·马西。
“让你肚皮笑破!”她恶狠狠地说。
可是马文·马西在多半情况下会从椅子旁边的地上把吉他拿起来。他的声音湿漉漉、黏黏滑滑的,因为他嘴里老是唾沫过多。歌声像鳗鱼一样从他嗓子眼里慢慢地滑出来。他那有力的手指灵巧地拨弄着琴弦,不管他唱的是什么,那声调都是既诱引人又使人恼怒的。这往往超过了爱密利亚小姐所能容忍的限度。
“我让你笑破肚皮!”她又骂了一句,这回是在叫嚷了。
可是马文·马西总是用一个现成的答复来回敬她。他把手按在弦上,止住还在颤动的余音,用极为明确的侮慢态度,一个字一个字地回答道:
“你怎样咒骂我,就会得到怎样的下场,哼哼,哼哼!”
爱密利亚小姐站在那儿束手无策,因为对这样的詈骂,谁也没想出过什么好的对策。会反弹到自己身上的诅咒她是不能说的。马文·马西占了她的上风,她真不知怎么办才好了。
事情就这样地拖下去。至于晚上在楼上的房间里他们三个人之间发生过什么事,那就没人知道了。不过咖啡馆一晚比一晚人多,不得不增添一张新的桌子。甚至连多年前隐居在沼泽里的一个名叫芮纳·史密斯的疯子也听到了一点风声,一天晚上来到窗前朝里面望了望,对着亮堂堂的咖啡馆里的那群人沉思起来。每天晚上的高潮,就是爱密利亚小姐和马文·马西握紧拳头、摆好架势、互相瞪视的那个时刻。这样的对峙倒不一定出现在具体的争吵之后,不过好像由于两人身上存在着某种本能,在一定的时候就挺神秘地突然发生了。在这样的时候咖啡馆里鸦雀无声,连纸花在微风中发出的窸窣声也听得清清楚楚。每一个晚上,这样相持的时间总比上一个晚上要延长一些。
决斗发生在圣烛节,那是二月二日。天气非常理想,既不下雨也不出太阳,温度也很适中。有某几种迹象说明事情就要在今天发生,到十点钟,消息就传遍了全县。一清早,爱密利亚小姐来到院子里把沙袋割了下来。马文·马西坐在后台阶上,膝盖间夹着一罐猪油,在细致地往自己胳膊与腿上涂油。一只胸前血淋淋的兀鹰飞过小镇,在爱密利亚小姐房子的上空绕了两匝。咖啡馆里的桌子都已搬到后廊上,以便腾出整个大房间来决斗。此外,还有种种别的迹象。爱密利亚小姐与马文·马西午饭都吃了四盆半生不熟的烤肉,吃完后躺下午休,以便养精蓄锐。马文·马西在楼上大房间里休息,爱密利亚小姐则摊直在她办公室的长凳上。从她那苍白发僵的脸上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出,她一动不动地躺着啥也不干该有多么的受罪,可是她还是像僵尸似的静静地躺着,闭上了眼睛,胸前交叉着双手。
李蒙表哥这一天过得很不平静,他那张小脸庞因为激动而拉长、绷紧了。他带了一份午饭出去找土拨鼠 ——不到一小时便回来了,带去的午饭也吃掉了,他说土拨鼠看见了他的影子,往后要有坏天气了。接着,由于爱密利亚小姐与马文·马西为了贮积力量都去休息,只剩下他一个人,他忽然想起不如把前廊给油漆一下。房子已经多年没有上漆了——实际上只有天晓得以前曾否油漆过。李蒙表哥爬上爬下,很快就把前廊一半刷成了鲜亮的浅绿色。这是二把刀干出来的活,他浑身上下都沾上了漆。他老毛病发作,地板还没有刷完,又改而去漆墙了。他先漆自己够得到的地方,然后又站在一只板条箱上,再漆上去一英尺。漆用完了,右面地板是淡绿色的,墙上有锯齿形的一道是漆过的。漆成这样,李蒙表哥就扔下不管了。
油漆能让他得到乐趣,这上头是有些稚气的成分在内的。说到这里,有件古怪的事应该提上一提。镇上没有一个人,包括爱密利亚小姐在内,弄得清楚那罗锅年纪到底有多大。有人说他来到镇上时大约十二岁,还是一个小孩……也有人肯定他早已年过四十了。他的眼睛是纯蓝的,就像儿童的一样清晰,可是这双蓝眼睛下面却有淡紫色绉纱般的阴影,说明他上了岁数。从他畸形的身躯是无法猜透他的年龄的。连他的牙齿也不提供一些线索——他牙齿一个也不少(只有两颗因为啃山核桃咬断了),可是他甜食吃得太多,牙齿都弄黄了,所以你也说不清那到底是老人的牙齿还是年轻人的牙齿。当有人直截了当地问罗锅他有多大时,他坦白地承认他也说不上来——他不知道自己来到人世已有多久,是十年呢还是一百年!因此,他的年龄始终是一个谜。
李蒙表哥在下午五点三十分结束了他的油漆活。天气变冷了,空中有一丝潮滋滋的气味。从松林里吹来了风,把窗子刮得格格直响。一张旧报纸被风吹得在路上不住翻滚,直到让一棵带刺的树勾住。人们开始从乡间赶来;汽车塞得满满地开来了,小孩的脑袋像刺猬毛一样从窗子里伸出来;老骡子拉着大车来了,它们仿佛在疲惫、辛酸地笑着,迈着慢腾腾的步子,半闭着眼没一点精神。从社会城来了三个小伙子。他们三个都穿着人造丝的黄衬衣,便帽推到脑后——他们处处都像,仿佛是三胞胎,哪儿有斗鸡和野营,哪儿就能见到他们的影子。六点钟,工厂的汽笛鸣响,日班结束了,于是人都齐了。自然,新来的人里有几个是二流子,也有些来历不明的人,如此等等。可是即使这样,人群也是很安静的。整个小镇为一片寂静所笼罩,人们的脸在逐渐暗淡的光线下给人以异样的感觉。黑暗蹑手蹑脚地袭来,有一瞬间,天空是一片明亮的淡黄色,教堂的山墙衬在它前面显得格外黝黑,线条清晰,接着天光逐渐死绝,浓浓的暮色化成了黑夜。
“七”是一个吉祥的数字,爱密利亚小姐特别喜欢“七”。谁打嗝她就让他咽七口水,脖子拧了就绕着蓄水池跑七圈,肚子里有虫就吃七服“爱密利亚万灵散”——她的治疗几乎总和这个数目字分不开。这个数字会千变万化,蔓衍出种种可能性,但凡相信神怪与魔法的人都极其重视这个数目。因此,决斗将在七点钟举行。这一点所有的人都清楚,倒不是有谁明确宣布过,而是大家都心领神会,正如对于雨水和沼泽地冒出来的臭气,没有人会去问一个为什么一样。因此,七点钟以前,每一个人都庄严地聚集在爱密利亚房产的周围。最聪明的人进入咖啡馆沿着墙根一个个挨紧站着。其余的人或是挤在前廊上,或是在院子里占了一个位子。
爱密利亚小姐和马文·马西本人还未露面。爱密利亚小姐在办公室长凳上休息了一个下午之后上楼去了。而另一方面,李蒙表哥却任何时候都出现在你的眼皮底下,他在人群里穿来穿去,神经质地用手指打榧子,不断地眨巴眼。七点差一分,他又是扭又是钻地进入了咖啡馆,爬上了柜台。一切都安静极了。
这仿佛是事先通过某种方式安排好的。因为七点一敲响,爱密利亚小姐就在楼梯口露面了。在同一瞬间,马文·马西也出现在咖啡馆门口,人群不发一声为他让开路。他俩不慌不忙地互相接近,拳头都已攥紧,眼睛像梦游人的眼睛。爱密利亚小姐脱了红裙子,又穿上了那条旧工裤,裤管一直卷到膝盖。她光着脚,右腕上戴了一道增加力量的铁箍。马文·马西也卷起了裤腿——他裸露着上半身,而且厚厚地涂了一层油;他穿着离开监狱时发给他的那双大皮靴。胖墩麦克非尔从人群中跨前一步,用右掌拍拍两人的后屁股兜,弄清楚双方都没有暗藏刀子。接着,在明亮的咖啡馆空出来的房间中央,就只剩下他们两人了。
没人发出什么信号,可是两人都同时出手。两拳都打在对方的腮帮子上,因此爱密利亚小姐和马文·马西的脑袋都往后顿了顿,两个人都有点晕晕乎乎。第一次遭遇后的几秒钟里,他们仅仅是在光地板上移动脚步,试验各种姿势,虚晃几拳。然后,他们像两只野猫,突然扑到了一起。房间里充斥着击打声、喘息声和砰砰重击地板的声音。他们的速度太快了,以至于观众都看不清局势——但是突然,爱密利亚小姐被搡到后面踉跄几下,差一点跌倒。接着,马文·马西肩膀上也着了一下,身子旋转起来,像只陀螺。这场恶斗凶猛地进行着,双方都没有示弱的迹象。
在双方像这两人一样既灵敏又凶狠的一场争斗中,把眼光从混战中转过来看看观战者的表情,也是蛮有意思的。人们都贴紧了墙,唯恐自己太突出。在一个角落里,胖墩麦克非尔伛偻着身子,握紧拳头在助威,嘴里发出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声音。傻梅里·芮恩嘴张得老大,以致让一只苍蝇冲了进去,他还没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已把苍蝇吞了下去。李蒙表哥呢——他更妙了。罗锅仍然站在柜台上,因此他比咖啡馆里谁都高。他手叉在腰上,那颗大脑袋伸了出来,两条细腿弯着,膝盖鼓了出来。他激动得忘乎所以地喊叫起来,苍白的嘴唇颤动着。
拳斗大约进行了半个小时,局势才开始有了变化。双方已经挥出了好几百拳,但局面还僵持着。这时马文·马西突然设法抓住了爱密利亚小姐的左臂,并且把这条胳膊扭到她的背后去。她使劲挣扎,抓住了马文·马西的腰;真正的格斗这时才算开始。县里最流行的打法还是摔跤——拳击到底动作太猛,太费脑子,太需要集中思想。现在,爱密利亚小姐和马文·马西扭在一起了,人群从迷惘中清醒过来,往前挤了挤。有一阵子,两个摔跤手肌肉贴紧肌肉,胯骨抵着胯骨。一会儿往前,一会儿退后,时而向左,时而向右,他们就这样地扯过来扯过去。马文·马西仍然一滴汗未出,而爱密利亚小姐连工裤都已经湿透,大量汗水沿着她的腿往下淌,她走到哪儿,就在哪儿的地板上留下了湿的脚印。现在考验的时刻来临了,在这严峻的关头,更强者是爱密利亚小姐。马文·马西身上有油,滑溜溜的,不易抓牢,可是爱密利亚小姐力气更大些。逐渐地她把马文·马西往后按,一英寸一英寸地逼得他贴紧地面。这情景瞧着真叫人惊心动魄,他们深沉、嘶哑的呼吸声是咖啡馆里唯一的音响。最后,她终于使他劈开了腿躺平在地;她那双强壮的手叉住了他的脖子。
可是就在这一刹那间,就在胜利即将赢得的时分,咖啡馆里响起了一声尖厉的叫喊,使人起了一阵猛烈的寒战,从头顶顺着脊梁往下滑。这时候发生的事从此以后就是一个谜。全镇的人都在,都是见证,可是有人就是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李蒙表哥所在的柜台离咖啡馆中心格斗的地方,至少有十二英尺远。可是就在爱密利亚小姐掐住马文·马西喉咙的那一刻,罗锅纵身一跳,在空中滑翔起来,仿佛他长出了一对鹰隼的翅膀。他降落在爱密利亚小姐宽阔的肩膀上,用自己鸟爪般细细的手指去抓她的脖子。
这以后是一片混乱。还不等人们清醒过来,爱密利亚小姐就已经被打败了。由于小罗锅的帮忙,马文·马西赢了,结果是爱密利亚小姐仰天躺在地上,伸直了胳膊,一动不动。马文·马西俯身站在她身边,他那双眼睛有点斗鸡,不过脸上还是露出了他平素的那种半张着嘴的微笑。而那个罗锅呢,他突然不见了。也许他为自己干的事感到害怕,也许是太高兴了,要躲开大家好好庆祝庆祝——反正是他从咖啡馆溜了出去,钻到后面台阶底下去了。有人朝爱密利亚小姐脸上泼水,过了一会儿她慢慢地站了起来,趔趔趄趄地走进她的办公室。人们从开着的门口可以看见她坐在写字桌旁,头埋在臂弯里,稀里呼噜地抽泣起来,几乎是上气不接下气。有一次她使尽力气把右拳握起来,在写字桌桌面上捶了三下,接着手又无力地松了开来,手掌向上地摊开着,一动不动。胖墩麦克非尔走上前去把门关上。
人群非常安静,人们一个一个地离开了咖啡馆。骡子从睡梦中被叫醒,缰绳也解开了;汽车的曲柄在摇动,社会城来的那三个小伙子顺着公路到别处去逛了。这不是一个值得回味吟玩与反复讨论的格斗。人们回到家中,把被子一拉,蒙住自己的脑袋。全镇除了爱密利亚小姐家以外,一片漆黑。她那里所有的房间都亮着灯,而且彻夜不灭。
马文·马西与小罗锅一定是天亮前一个小时左右离开小镇的。他们离开以前干了这些事:
他们取来钥匙,打开了放古玩的百宝柜,取走了里面所有的物件。
他们砸碎了机器钢琴。
他们在咖啡馆桌子上刻了许多难听的粗话。
他们找到那只背后可以开启、画着瀑布的表,把它也拿走了。
他们把一加仑糖浆倒出来,倒得厨房一地都是,并且砸碎了所有的蜜饯瓶子。
他们到沼泽地去,把酿酒厂砸了个稀巴烂,新的大冷凝器和冷却器也都给毁了,还放了一把火烧了棚子。
他们做了一盆爱密利亚小姐最爱吃的小香肠玉米粥,里面掺了足够害死全县人的毒药,他们把这盆好菜诱人地放在咖啡馆柜台上。
他们干了一切他们想得出来的破坏勾当,但是并没有闯进爱密利亚小姐在那儿过夜的办公室。这以后,他们俩双双离去了。
这就是爱密利亚小姐被孤独地撇在镇上的经过。镇上的人是愿意帮助她的,如果他们知道怎么干的话,这个镇的居民只要有机会还是愿意经常做些好事的。有几个家庭主妇拿着笤帚前来,用鼻子嗅嗅,表示愿意帮她收拾残局。可是爱密利亚小姐仅仅用茫然的斜眼看看她们,摇了摇头。胖墩麦克非尔第三天进来,要买一小扎奎尼牌烟叶,爱密利亚小姐说价格是一块钱。咖啡馆里的一切突然都涨成单价一块钱了。这算是什么咖啡馆呢?再说,她的医道也起了很古怪的变化。过去那么多年来,她比奇霍的那位医生威信高得多。她从不折磨病人的心灵,不会让他们忌酒、烟这类“不可一日无此君”的东西。只是极难得,她才小心翼翼地关照病人,千万别吃油炸西瓜或是这类人们本来不会想到要去吃的怪菜。如今这一套聪明的医道不知上哪儿去了。对于一部分病人,她直截了当地宣告,他们迟早要死的;对于另一部分病人,她建议的医疗方法是那么不着边际,那么折磨人,头脑正常的人根本不会加以考虑。
爱密利亚小姐让她的头发乱蓬蓬地留着,头发也开始变白了。她的脸更长了,身上发达的肌肉也萎缩下去,到后来变得像发疯的老处女一样的瘦。而她那双灰眼睛呢——一天比一天更斗鸡了,仿佛它们想靠近对方,好相互看上一眼,发泄一些苦闷,同病相怜一番。她一张口也让人不愉快,她的声音刺耳得厉害。
如果有人提到那罗锅,她总是仅仅这么说:“嚯!要是让我抓住他,我要把他的五脏六腑都掏出来,扔给猫吃!”可怕的倒不是这些话,而是她说这些话的声调。她的嗓音失去了早先的那份活力;她过去提到“跟我结婚的那个维修工”和别的仇敌时的那种睚眦必报的劲头,早就无踪无影了。她的声音断断续续,有气无力,凄凄惨惨,有如教堂里一架漏了气的管风琴。
有三年之久,她每天晚上独自一人默不作声地坐在前门口台阶上,眺望着那条路,等待着。可是那罗锅始终不见回来,有谣传说,马文·马西让他爬到人家窗子里去偷东西,也有人说,马文·马西把他卖给了杂耍班子。可是一追根,这些谣言都是梅里·芮恩传出来的。真实的信息一点儿也没有。到第四年,爱密利亚小姐从奇霍请来一位木匠,让他把窗门都钉上了板,从那时起她就一直待在紧闭的房间里。
是的,小镇是很沉闷的。八月的下午,路上空荡荡,尘土白得耀眼,在头上,天空亮得像玻璃。没有一样东西在动弹——连孩子的声音也听不到。有的只是工厂发出的营营声。那些桃树似乎每年夏天变得更加扭曲了,叶子灰得发暗,细软得有些病态。爱密利亚小姐的屋子向右倾圮得更厉害了,彻底倒塌仅仅是一个时间的问题,人们现在都小心翼翼地绕开院子走。如今镇上可买不到好酒了,最近的一家酿酒厂在八英里以外,那种酒喝了肝脏里会长花生那么大的瘤子,而且会做各种惊人的噩梦。在镇子里真是没有什么可干的。你只能绕着蓄水池走几圈,停下来踢踢朽烂的树桩,盘算盘算教堂附近路边的那只旧大车轱辘还能派什么用场。人们都无聊得要死,你不如到叉瀑公路去听苦役队唱歌呢。
叉瀑公路离小镇三英里,苦役队就是在这儿干活。这条路是碎石路面的,县政府决定把坑坑洼洼的地方垫平,把几处危险的地方修宽一些。苦役队一共有十二个人,全都穿着黑白条纹的囚服,脚踝处拴着脚镣。这里有一个警卫,端着一支枪,他的双眼由于使劲瞪视,变成了两条发红的长口子。苦役队从早干到黑,天一亮就有一辆监狱大车把他们载来,十二个人在车里挤得满满的。暮色苍茫时,又坐了大车回去。一整天这里都有铁锹挖地的声音,有强烈的阳光以及汗臭味儿。可是歌声倒是每天都有。一个阴沉的声音开了个头,只唱半句,仿佛是提一个问题。过半晌,另一个声音参与进来,紧接着整个苦役队都唱起来了。在金色炫目的阳光下,这歌声显得很阴郁,他们穿插着唱各种各样的歌,有忧郁的,也有轻松的。这音乐不断膨胀,到后来仿佛声音并非发自苦役队这十二个人之口,而是来自大地本身或是辽阔的天空。这种音乐能使人心胸开阔,听者会因为狂喜与恐惧而浑身发凉。音乐声逐渐沉落下来,直到最后只剩下一个孤独的声音,然后是一声嘶哑的喘息,人们又见到了太阳,听到了一片沉默中的铁锹声。
能发出这样音乐的是什么样的苦役队呢?仅仅是十二个活着的人,是本县的七个黑人小伙子和五个白人青年。仅仅是待在一起的十二个活着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