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个赶集的日子,芭斯谢芭在卡斯特桥粮食市场上露面了,这第一次公开表明,她已决定做一个不再要代理人的农场主,一切事务由她自己操持。
一座虽然很宽敞却很低矮、用桁条和柱子支撑着的大厅,近来荣获了个谷物交易所的称号。厅里挤满了人,三三两两互相交谈着,情绪都很高昂。一轮到谁说话,谁就斜视着听话人的脸,一边说一边还要眯一眯一只眼睛来突出他的中心论点。大多数人手里都拿着白蜡树杆,一是用来做手杖,二是用来戳戳猪、戳戳羊、戳戳旁边背朝着自己的人以及任何赶路不力、似乎需要戳一戳的东西。在交谈中每个人都发挥了自己的白蜡手杖的无穷效用——或从背上弯过来,或两手握住两端曲成弓状,或在地上使劲压,几乎弯成了半个圆圈;再不就是匆忙往腋下一夹,拉出粮食样品袋,倒一把谷子在手掌上,经过一番品评,然后往地上一撒。这一连串的动作是生长在镇上的六只精明的鸡禽十分熟悉的,现在它们又跟平时一样,悄悄溜进了大厅,伸长着脖子,斜着眼睛,等待着它们的期望变成现实。
在这些粗笨的农民中有一个女人的身影闪来闪去。她是这个大厅里惟一的女人,打扮得很漂亮,甚至可以说是很雅致。她在他们中间走动就像一辆马车在板车之间穿行一般。听过他们的谈话再听听她的声音,就像听完讲道后又听到了一个浪漫故事。她在这些人中间让人感到好像火炉中起了一阵清凉的微风。到这儿来是需要一点决心的,而且这决心比她起初想象的要大得多,因为她一进门,乱哄哄的谈话声立即就停止了,几乎所有的脸都转向了她,而已经转向她的脸都呆呆地凝住了。
芭斯谢芭只认识这些人中的两三个,她向他们走了过去。她已立意要显示自己是一个实干的女人;但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进行买卖交易,不管是否有人给她作介绍。她终于获得了足够的信心,毫不畏缩地去和她只耳闻其名的男人对答了。芭斯谢芭也带来了她的样品袋,渐渐也采用了行家的做法,把样品倾倒在手里——用小手掌擎着谷粒让大家仔细观看,丝毫不失卡斯特桥的风格。
当她张开双唇悍然仰起脸来和一个高个子男人争辩时,她那排弯成精确弓形的整齐的上牙和尖嘴角儿的红唇不免使人觉得,在这个柔弱娇小的身子里潜藏着足以从事惊人的巾帼行为的力量和完成这些行为的勇气。但她的眼神却很柔和——总是那么柔和——若不是眼珠是黑色的,就会显得像薄雾般朦朦胧胧;由于它们是黑色的,神情才是纯然清朗,否则就显得锐利了。
说来也奇怪,这么一个风华正茂、血气方刚的女人,竟然总是让对方把话说完自己才开口。她和他们讨价还价,自己的要价咬得很紧,真不失为一个买卖人;同时却坚持要别人降价,又绝不脱离女人的本色。但她于紧中具有灵活性,并不让人觉得她固执,削别人的要价时又带有几分天真的样儿,也就不显得小气了。
那些与她无买卖可谈的农民(这占大多数)在不停地互相打听着“她是谁?”
回答就会是:“庄主埃弗登的侄女。她接管了韦特伯里上农场,赶走了管家,发誓要亲自处理一切事务。”
另外那个人就会摇摇头。
“真可惜,她太任性了,”第一个会这么说,“但有她在这儿我们也应该感到骄傲——她让这块老地方生光了。不过她长得那么漂亮,很快就会有人相中她的。”
她从事这样一种职业,实在新奇,但要说这几乎像她那美丽容貌和优雅举止那样有魅力,就对女性不恭敬了。不过这件事引起的兴趣却是普遍的;她星期六在公共场合的首次露面,不管对于芭斯谢芭这个买卖粮食的农庄主来说是否成功,但对于芭斯谢芭这个姑娘来说无疑是一次胜利。的确,当时引起的轰动是那么大,她有两三次竟情不自禁地在这些田亩神灵中间像天后般闲逛起来,犹如一个小约夫的小妹妹,把讲定价格全然抛诸脑后了。
许多迹象表明她具有吸引人的力量。然而出现了一次明显的例外,但这不过使这些迹象显得更为突出罢了。在这些事情上,女人身上的丝带好像都长了眼睛。芭斯谢芭并没有正眼去看,便觉察到人群中有一个与众不同的人。
起初这使她感到尴尬。假如多有几个这样的人,那就会很自然了;如果没有任何人曾经注意到她,她也会觉得无所谓——这种事以前有过。如果每个人都注意她,包括这个人在内,她也会觉得是理所当然的——这种事以前也有过。可是今天这个例外实在少见,这就令人不解了。
关于这个不落俗套的人的外表,她很快就了解了一些情况:他像是个绅士,面孔很丰满,轮廓分明,完全是罗马人的类型;引人注目的面孔在阳光的照耀下发出青铜一般的丰富光泽。他器宇轩昂,举止沉静,还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庄重。
显然,他早已进入了中年。男人的面貌在此后的十一、二年内会自然而然地保持不变,而女人的面貌若要不变则是人为的了。他的年龄在三十五至五十岁这个变易的范围内——可能是三十五岁,也可能是五十岁,也可能是两者之间的任何一个岁数。
或许可以说,四十岁的已婚男人通常都会毫不迟疑也毫不吝惜地朝他在路上偶尔看见的任何一个略有几分姿色的女人瞟上几眼。这也许是因为正如打惠斯特牌玩耍的人那样,他们明知自己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遇到那种最坏的结果,也就是决不至于掏腰包付钱,于是便毫无分寸地投起机来。芭斯谢芭深信这个无动于衷的男人是个未婚男人。
集市散后,她急忙回到莉娣那里。莉娣一直在她们驾驶着进城的那辆黄色双轮马车旁等着她。她们套上马,坐上车,徐徐地驰去——芭斯谢芭的糖、茶、布料包都装在车后,这些东西都通过颜色、形状和轮廓以一种难以形容的方式表明,它们已成为这个年轻女庄主的财产,而不再是杂货商或布商的货物了。
“我已闯过来了,莉娣,总算是过来了。再去我也不在乎,因为他们渐渐都会看惯我在那儿露面的。不过今早上我简直像当新娘那样难为情——到处都是眼睛盯着我!”
“我知道会这样的,”莉娣说,“男人们都是些顶坏的家伙,老要盯着人看。”
“倒是有一个人很有头脑,没有浪费时间光看我。”这件事这样讲出来,是要让莉娣不至于认为她的女主人有点儿恼火了,不,这个念头连闪都不能让它闪一下。“一个非常漂亮的男人,”她继续说,“直挺挺的身材,大约有四十岁。你知道他可能是谁吗?”
莉娣想不出来。
“你不能猜一猜吗?”芭斯谢芭说,有点儿失望了。
“我一点影儿也没有;再说既然他不像别人那么注意你,你知不知道他都一样。如果他多注意了你,那才是很有关系的。”
芭斯谢芭这时却正为了一种恰恰相反的感觉而万分难受。她们一言不发地向前急驰。一辆矮小的车子由一匹良种马拉着,以更快的速度奔来,赶上了她们,从旁边驶过去了。
“嗨,就是他!”她说。
莉娣朝他看去。“他呀!他是庄主博尔伍德——没错,就是他——那天来访时你没法接见的那个人。”
“噢,庄主博尔伍德。”芭斯谢芭咕噜着说,并趁他越过她们身边时打量了他一眼。这位庄主连头都没有转动一下,眼睛直盯着大路最前方,不知不觉、漫不经心地从她们身边驰过,好像芭斯谢芭和她的美貌只不过是稀薄的空气一般。
“他倒是个挺有趣的人——你不认为是这样吗?”她说。
“噢,是的,很有趣,谁都承认这一点。”莉娣回答道。
“我觉得奇怪,他为什么那样沉默、冷淡,好像他和周围所见的一切隔着十万八千里似的。”
“人家说——但不知真假——他还是一个快活的小伙子时,曾经遭到过一些痛苦和失望。说是被一个女人抛弃了。”
“人们总是这么说的——咱们很清楚,女人很少抛弃男人,是男人抛弃咱们。我想他这么沉默完全是天生的吧。”
“完全是天生的——我也是这样想,小姐——决不会有别的缘故。”
“不过,还是认为他遭到过冷酷打击更浪漫点儿。可怜的人!也许他真正遭到过呢。”
“他肯定遭到过。噢,是的,小姐,他遭到过!我觉得他必定遭到过。”
“不过,我们在判断一个人的时候总是容易走极端。我倒觉得恐怕两者都有一点吧——就在这两者之间——受过很残酷的对待,天性也很冷漠。”
“噢,天哪!不是这样,小姐——我简直不能想象他两方面都沾边。”
“这非常可能。”
“噢,是的,是这样的。我明白了,这非常可能。你可以相信我的话,小姐,他就是那么回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