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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巧妙使用证据,逐步瓦解对手的抵抗力

证据在审问中经常被用到,但是什么时候该用证据、该怎样使用证据才能使证据发挥关键性作用,大多数人却不甚了解。对此,美国中央情报局的间谍们根据多年的经验,总结出了很多用证据立威造势的方法。

在美国中央情报局间谍的攻心战术下,犯罪嫌疑人会出现意志动摇的情况,这时候,犯罪嫌疑人的思想徘徊在招供与不招供之间。所有的美国中央情报局间谍都明白,这个时候是对犯罪嫌疑人攻心的最佳时机。也就是说,在对方思想波动幅度大的时候,间谍们要做的就是给对方足够的理由招供。间谍们要让对方明白,招供是他唯一的选择,没有任何商量余地。想要达到这样的结果,间谍们可以用的有效方法就是拿出有力证据。

嫌疑人想要躲过美国中央情报局间谍的调查,就需要编造谎言。一般来说,既是谎言,就一定会有漏洞,而且即便是再聪明的人编造的谎言,或多或少也都会有漏洞,不是不合常理,就是与现实不符。在嫌疑人的表现与自己所说的事实自相矛盾的时候,或者是与美国中央情报局手中的证据相矛盾的时候,嫌疑人只能编造更多的谎言来掩盖自己犯罪的事实。如果这时候美国中央情报局间谍们能拿出有力的证据来拆穿嫌疑人的谎言,让他产生严重的挫败感,丢掉侥幸心理,他就会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美国中央情报局间谍们在使用这个方法的时候,不会一次性就拿出所有的证据,他们一般都是一次拿出一个证据,并一次比一次更有力。之所以这样,就是为了不给嫌疑人编造谎言的时间。由于嫌疑人不知道美国中央情报局间谍们手里到底有多少证据,具体都是什么证据,所以他编造的谎言不能顾全所有的证据,当他的谎言与一些证据有冲突的时候,只要再拿出这个证据,嫌疑人的谎言就会不攻自破,他就只能认罪伏法。

不过,还有些嫌疑人在被特工人员抓捕之后有很强的反抗心理,这种心理反映在行为上就是沉默不语,一直拒绝接受审问,完全一副“我就不说话,你能把我怎么样”的态度。除了这些表现之外,还有一种行为就是不断地翻供,即总是在自己交代完一切之后很快就开始反驳,告诉美国中央情报局的人他之前说的都是错的。这样的人之所以会有这样的心理,完全是因为他认为美国中央情报局没有掌握足够的证据,没有办法治他的罪,而且他了解法律,知道美国中央情报局的审问是套证据的方式。显然,面对这样的嫌疑人,拿出有力的证据就是打击他的最佳方式。

罗森是一起强奸杀人案的嫌疑人,警方通过多方查证,将其列为犯罪嫌疑人,并抓捕了他。但是,他拒不承认自己的罪行。对此,主审罗森的警官约翰说:“法医从被害人的体内提取出了精液,经鉴定,精液中的DNA与你的完全吻合,这你怎么解释?”

罗森没有惊慌,很镇定地说:“那只能证明我与她有过性关系,我没有杀她。”

接着,约翰说:“我们在离现场不远的地方发现了一把匕首,上面有血迹,经过法医的鉴定,血迹就是被害者的,而更重要的是,在匕首上我们还发现了你的指纹。”罗森听后不得不招认了自己的罪行,在强奸被害人之后,被害人看到了他的容貌,他继而杀人灭口。

从这个案例中可以看到,罗森有着很强的抵抗心理,在警察没有出示证据前,他决不松口。即使警察后来出示了证据,他也只承认了部分事实,而只有当更有力的证据摆在他面前时,他才低头认罪。面对类似这样的嫌疑人,美国中央情报局有时只有通过证据才能使对方认罪。而当缺乏足够的证据时,则需要人为地创造出一些“证据”,这样才能让这类犯罪嫌疑人低头。其实,这样的方法就是让对方觉得无路可退了,才能让他束手就擒。

另外,美国中央情报局特工提醒人们,在与人谈判出示证据的时候,一定要掌握好证据出示的时机,因为有些证据需要直接出示,而有些证据需要提出但是不出示,这样才能够有效地控制对方的心理变化,给自己立威造势。 OJvO7yk9i89wj6ZG1QgGVaCo/YwgO5fTsSyihk9P4xd36ikmGocMtC4iD8tgZtV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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