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性应该越来越不一样的命题与日趋民主化的潮流相抵牾,至20世纪上半叶,达尔文的物种内呈多样化以应付自然选择的命题受到突变说(mutation theory)的挑战。 斯宾塞那种铺天盖地式的进化论宇宙观也让渡给专业社会学,现代社会学开始修正达尔文主义背景的生物决定论,倾向用“环境”“习惯”等概念来取代“本能”与“遗传”。新学说有利于两性教育机会均等的实施,并支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美国妇女亦终于在1920年获得投票权。
然而,在美国,性别的两极化却以其他形式持续。教育机会均等与投票权是民主社会底下保障的基本民权,这些形式平等保障了男女作为抽象的“人”之权利相同,却无改于“男主外、女主内”的社会分工,也不触及“异性恋”底下的男女该是唱对台戏这个信念。在“二战”后,大量美国妇女摆脱“家内领域”,步入“公共领域”,缩小了差距,但无补于差异,仍需进一步摇撼在“异性恋”中男女必须两极化的设定,而异性恋是一个伟大的美国制度(a great American institution),作为美国人的基本信念,其比重与平等的理念相若。
在第五章里,我们将详细讨论“异性恋”底下性别必须两极化的学理建构,亦即性别角色认同(gender role identities)论。在本书的进程中,读者将看到这个世所罕见的两性对立论至20世纪70年代亦彻底破产,代之而起的女权凌厉攻势把这个对立重新改造成对女方更有利的那种形式,“对立”亦因此变成“敌对”,对社会总趋势来说则有助朝个体日趋原子化(atomization of the individual)的方向发展,替代了性别的两极化,而且很反讽的是,原先由男性专利的“分离与个体化”如今成为全民模式。这似乎乃美国社会“日趋民主化”的一种实践形态,问题是:世界其他地方构筑民主文化,是否也踩同样步伐?
在这里,我们不可避免地挖掘到一个更深层的文化河床:美国的“原野”理想与世界各国的不尽相同,因此涉及比较历史学范围。本章讨论的“现代文明之困境”乃当时所有工业化的开端危及传统农村社会皆面临者,至20世纪30年代甚至促成寰宇性的回归乡土运动:例如纳粹德国的“血缘与乡土”(Blut und Boden)、日本的“农本主义”、中国的“乡村建设”,以及同代由美国优生学倡导的“回归农庄运动”(back-to-the-farm movement)。然而,美国原先就有一个“原野”理想,其根苗可回溯至未建国的殖民地时代,远在现代化危机来临之前,我们不该让“现代文明的困境”遮掩了历史的视线。
歌颂“原野”并非自发之举,它基本违反“人与天争”的文明化思想。在殖民者塑造美洲认同之始,最常见的是对它的纯净性大做文章,强调它无须背负旧大陆的包袱。殖民地时代的清教徒为新大陆带来了“太初的亚当”(the Primordial Adam)的母题:
他从根本处就是一个新的人格,一个从历史中解放出来的个体,他被剥夺了祖传却很高兴,不被一般的家庭与族类的传承触及与沾染;这位个体独自存在、自足而又由自己驱使,不论面临什么都准备由自身独特的内在资源去应付。毫不令人感到意外,在阅读《圣经》的一代,这位新英雄被轻而易举地(不论是褒是贬)与人类堕落前的亚当认同。
美洲这片新大陆令清教徒感到一切旧的罪愆都可获得补赎、得以在未受沾染的处女地上建构全新的伊甸园。
欧洲的启蒙运动虽然是宗教的死对头,但它让美国感到自身焕然一新则与清教徒异曲同工。启蒙思想主张改革人类社会,使它更符合“自然法”,但是脱离了欧洲历史的“美国人则自视其文明为从自然中建构起来的,既非自然法的比拟亦非它的转译,而是它的直接表达”。 美国文明无须响应历史,只需响应自然。来自欧洲的移民在变成美国人后,“并不觉得自己来到一个更好的社会,而是简直离开了社会” 。这里指的“自然法”并不是野性,而是如牛顿所发现的自然界的法则性,而“离开了社会”也非远离人群,而是指摆脱了旧大陆违反人性的封建制度与专制主义,这些包袱如今是通通留下了。美国人欠缺的就是历史,他们“对如何走到今天这步不感兴趣,既乐观又自信的他们只想每一代、每一日都重新起步向前走” 。
从这些思想背景去观照一个独特的美国传统——自然写作(nature writing),倒是饶富趣味的。美国的“自然写作”甚至有异于英国的“乡村写作”(rural writing),它追求的并非通过“乡村、农庄或家庭等人类社群来调和人生经验的极端”。 英式的农村主义(agrarianism)固然也有美国追随者,但美国的自然作家根本是另外一回事,他们“不会认为农夫的生活会比城市的政客或郊区的推销员更令人满意” 。美国的自然写作的前提“不是建立在城乡对立,甚至不是建立在文明与蛮荒的冲突之上”,而是与非人化自然(nonhuman nature)的直接接触,同时心中又极端怀疑这个经人触摸的自然是否已被自己沾染,但深信“不受人类社会强制的独立自足的个人生命包含全部真理要素之可能性总会高些”。 在这里,个体固然与世俗保持紧张,与自然之间亦可侦察出某种张力之存在,它异于中国道家融入式的自然主义,更非儒家的天人合一思想。
必须指出,美国的“自然写作”并无性别偏向,男女作家都有。他们“不受人类社会强制”的思想也包括与过去的一切决裂,重新开始。美国自然写作之祖亨利·大卫·梭罗(Henry David Thoreau,1817—1862)认为必须将任何与过去有关联者皆弃之如敝履:“一代遗弃另一代的事业,如搁浅之舟。” 梭罗这一脉思想倒是否定了清教徒的原罪论,其与过去断根,包括无须承担“祖宗之罪”,比清教徒更少了新的伊甸园受自己沾染的疑虑。清教徒来到新大陆是为了在新土上建筑“新耶路撒冷”,并非讴歌丛林,他们背负着沉重的性恶论包袱,反而视原野为失控的人欲之寓言。事实上,清教徒用的意象正是把“旷野(wilderness)化作一座山上之城(a city on a hill),以重建耶路撒冷”,在清教徒的多重比喻中,这个新伊甸园与新耶路撒冷也是“新迦南”(New Canaan)。 后者更露骨地表达把原住民“蛮子”清除掉的意图。这个向“蛮荒”宣战的筚路蓝缕的历程是美国作为“上帝选民”的一个业绩,而这样的“美国式自我则成为一个先知预言的普世蓝图的化身”。 因此,不要把美国看作一个纯粹崇尚实用主义的国家,在它的霸权思想的背景里也有“救世主国家”的暗示。
美国理想之反历史意义在于隔断旧大陆的历史之流,一切由上帝的新选民坐庄、重新洗牌,这部用古以色列史作为永恒模板的神圣史蓝图仍然是以国民为单位的。然而,在美国思想里,基本上我们看到另一个从任何历史中彻底解放的个人观。梭罗说:“我相信在伊甸园里的亚当总的来说并不如美国住在边远蛮荒林区的居民(backwoodsman)来得适意。” 一位美国原野理念史的权威研究者竟然如此评论美国自然写作的鼻祖:“梭罗大部分的写作都只是表面上与自然世界有关……(对他来说)原野象征每一个人未被探索的质量与未使用的潜能。” 换而言之,“原野”代表个体最本质的内核,它象征个人之得救在于与世俗对立并摆脱一切传承。梭罗的同道者乃19世纪美国的超验主义者(transcendentalists)以及神学的一位论者(unitarians),他们在伊甸园中否定了原罪,其人间理念则变成了“从历史中解放出来、一代与下一代不产生交流、无须存有在时间之流和历史里延续的功能以作为各时代团结的保证” 。必须卸下中国人“慎终追远”“毋数典忘祖”的历史囚徒之思想习惯,才能开始掌握这类美国式思维。谓现代美国的杀父杀母意识早已根植在经美国改良了的(乐观化的)新教私人得救理念里,谁曰不宜?
另一个比本章讨论的“世纪末”文明危机更深邃的深层因素却非美国独有,而是泛基督教文明的,那就是在柏拉图主义影响下的基督教灵肉观:灵与肉被视为绝然对立之两极。与这个灵肉观对比,世纪末达尔文主义的两性观是小巫见大巫,后者偶然的时代性暂时掩蔽了(也包装了)长期持续的文化母题。纵观基督教神学史,“灵”并不一定都等同男性,“肉”也不总是女性,但这个性别化倾向一直都潜伏在那里,受到世纪末达尔文进化论激化,终于发扬光大。本书在下一章处理的正是这个披着达尔文外衣的柏拉图—基督教传承,进化论用偶因论解释的性别分化,到了前者手里被绝对化甚至可说是本体论化——而这股“世纪末”思潮就是尼采一脉的超人论。